物业管理 社会保险招标变更公告(肥东县撮镇镇人民政府2025)
撮镇镇先锋社区新文苑物业管理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ADDFN0016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撮镇镇先锋社区新文苑物业管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9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四、报价要求”中“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更正为:
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如下:
一般规模纳税人: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月
小计(单位:元)
A
最低人员工资
18
2100
12
453600
B
社会保险
18
1004.463
12
216964.008
C
税金=(A+B)×6.72%
45061.90134
D
总计(A+B+C)
715625.91
注: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小规模纳税人: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月
小计(单位:元)
A
最低人员工资
18
2100
12
453600
B
社会保险
18
1004.463
12
216964.008
C
税金=(A+B)×3.36%
22530.95067
D
总计(A+B+C)
693094.96
注: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备注:
1)人员工资不低于肥东县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人/月),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
2)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4311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社会保险(五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3.3%)组成为:养老保险16%、工伤保险0.4%、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6.4%。
3)一般纳税人税金费率6.72%,小规模纳税人税金3.36%,如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4)请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报价应不低于上述对应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5)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项作为可竞争费用,可由供应商自行报价。
6)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报价应考虑肥东县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上涨等理由增加管理费用。
7)合同签订时采购人将核对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信息,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人员信息进行核对,如存在不符合情形,采购人将按照成交供应商虚假响应上报肥东县财政局处理;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配备人员到岗在岗,如果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中需更换人员,更换人员相关证书等级不得低于原配备人员;采购人在项目实施中将随时对上述人员进行在岗抽查,发现人员不在岗情形按照考核要求进行扣分处理,直至终止合同。
更正日期:2025年9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肥东县撮镇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裕溪路138号
联系方式:0551-67600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
联系方式:0551-62520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62520515
附件信息:
00164更正公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 社会保险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