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移动警务终端数据传输服务招标变更公告(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2025)
项目编号:YZQ25C00147_1301175626450862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ZQ25C001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渝中区公安分局购移动警务终端数据传输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9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详见附件“更正(补遗)说明” (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项目,项目内容有更新,需要重新制作投标。供应商请先撤回原来投标文件,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投标!)
更正日期: 2025年9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采购经办人:谭警官
采购人电话:023-6394020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管家巷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华旗 宋瑶
代理机构电话:023-67865997 1772316715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创意公园18栋2单元3-2(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18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华旗 宋瑶
项目联系人电话:17723167158
五、附件
附件下载:渝中区公安分局购移动警务终端数据传输服务--公开招标更正版0928.doc
附件下载:更正(补遗)说明.docx
各潜在供应商:“渝中区公安分局购移动警务终端数据传输服务(YZQ25C00147)”项目,现作如下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部分请以本次通知的澄清与修改后的内容为准,其余部分内容按原招标文件为准:原文原文内容调整后的内容第5页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30日。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11日。第9页※1.符合***移动警务技术规范要求(GA/T 1466.1-2018、GA/T 1466.2-2018、GA/T 1466.3-2023等)的定制终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符合***移动警务技术规范要求(GA/T 1466.1-2018《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 第1部分:技术要求》,GA/T 1466.2-2018《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 第2部分:安全监控组件技术规范》)的定制终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第22页-第23页履约能力(3分)投标人或其上级单位具有:1.ISO 27701 个人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2.ISO 27017 云服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3.ISO 27018 个人可识别信息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每缺少一项认证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履约能力(3分)投标人或其上级单位具有:1.ISO 27701 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证书;2.ISO 27017 云服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3.ISO 27018 公有云个人信息保护管理体系证书;每缺少一项认证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1、本次澄清修改旨在使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评分标准表述更加精准、明确和规范,确保所有投标人能够基于同一清晰的标准准备投标文件。1.1 第一处修改GA/T 1466.3-2023,该规范为《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第3部分:检测方法》,不属于单独检验报告范畴,为避免歧义进行删除。1.2 第二处修改规范了认证证书的标准名称。1.3 上述修改未改变相关要求的实质内容、数量及评分分值。2、文档因字体、页边距等因素影响,实际页码可能与澄清文件公布页码不一致,请以实际内容所在页码为准。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公章)2025年9月28日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YZQ25C00147采购执行编号:DCZB-CQ-1368招标项目名称:渝中区公安分局购移动警务终端数据传输服务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4-五、投标保证金-7-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7-七、投标有关规定-7-八、联系方式-8-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9-一、招标项目一览表-9-二、招标项目服务需求-9-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3-※一、实施时间、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13-※二、报价要求-13-※三、产品质量保证期-14-※四、付款方式-15-※五、知识产权-15-※六、安装调试及培训-15-※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15-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5-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7-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7-二、评标方法-18-三、评标标准-19-四、无效投标条款-23-五、废标条款-23-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4-一、投标人-24-二、招标文件-24-三、电子投标文件-24-四、开标-26-五、评标-27-六、定标-27-七、中标-27-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7-九、招标代理服务费-29-十、交易服务费-30-十一、签订合同-30-十二、项目验收-30-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31-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32-一、合同主要条款-32-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40-一、经济文件-40-二、服务文件-40-三、商务文件-40-四、其他-40-五、资格文件-40-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的委托,对“渝中区公安分局购移动警务终端数据传输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标的名称)最高限价(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渝中区公安分局购移动警务终端数据传输服务1387.008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387.008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3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服务承接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或非企业性质单位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注: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按照以下三种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才被视为依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2.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意向采购公告界面,点击采购公告右上方的“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系统会自动链接进入到该项目“电子标书在线获取”界面,投标人只需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3.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意向采购公告界面,投标人点击采购公告附件下载按钮,系统会自动链接进入到该项目“电子标书在线获取”界面,投标人只需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即:若投标人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投标人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其中要求操作。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签章客户端(正式版)”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要求操作。(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五)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及招标文件售价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11日。2.招标文件阅览: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包。(六)电子投标文件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内找到对应投标项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10:0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七)开标信息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10:00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开标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开标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开标开始后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在电子开标室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查看开标一览汇总表等工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开标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开标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楼详见当日LED屏)】当日指定标室参加在线开标。投标人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开标地点参与在线开标都是由投标人主观自行决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在线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线下指定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楼详见当日LED屏)。注: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时间前30分钟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八)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投标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投标人在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申请启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情况,都视为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五、投标保证金为响应国家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接受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进行的合同分包。(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联系人:谭警官电话:023-63940208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管家巷7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华旗宋瑶电话:023-6786599717723167158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创意公园18栋2单元3-2(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18号)(三)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客服联系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8183107831(节假日)(四)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平台:1、CA数字证书:网证通联系人:刘娟电话:023-63010240(工作日)18996098460(工作日)2、CA数字证书: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晓伦电话:023-88257082(工作日)1398378746017623094654(节假日)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服务需求为重要服务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标注的服务需求为一般服务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序号服务内容单价限价数量/单位备注1移动警务数据服务(30个月)224元/套/月2064二、招标项目服务需求(一)移动警务数据服务技术参数要求(技术参数要求中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要求单位数量1移动终端※1.符合***移动警务技术规范要求(GA/T 1466.1-2018《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 第1部分:技术要求》,GA/T 1466.2-2018《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 第2部分:安全监控组件技术规范》)的定制终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 操作系统:具备两个完全独立的操作系统(分别用于警务模式和非警务模式),无后门隐患,可根据不同的使用环境切换不同的操作系统;※3.主屏:尺寸≥6.7英寸,分辨率≥2688×1216像素;后置摄像头:≥5000万像素,前置摄像头:≥1300万像素;电池:容量≥5300mAh(含超级快充充电器);※4.固件:CPU≥12核;内存:RAM≥12GB,ROM≥512GB;▲5.支持5G网络,全网通,双卡双待;○6.数据接口:具有Micro USB接口或TYPE C接口。音频接口:内置麦克风、听筒、喇叭、支持Type-C模拟和数字耳机,支持外放;支持打印功能(一体打印或蓝牙外接打印)、联动打印机能够打印文书。※7.卫星定位功能满足***、重庆市公安局相关技术规范要求。※8.移动终端品牌型号已通过重庆市公安局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安全审查,已进入重庆市公安局《新一代移动警务平台适配机型目录》,满足接入市局新一代移动警务平台的技术要求,兼容重庆市公安局现有警务APP应用的运行环境要求。▲9.移动警务终端在服务期内实行国家规定的“三包”服务。如有采购人无法解决的故障或质量问题时,采购人报修后,中标人须在1天内解决问题,在2天内不能排除故障,中标人应提供相同档次的设备或配件给采购人代用;对不属于质保维修范畴内的设备故障损坏,提供上门维修服务和设备定点采购,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配套移动终端设备的单独采购价格,在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明确采购价在服务期内不得上浮。对于服务期间设备停产的情况,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替代产品。▲10.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免费提供服务总量20%的厂商原装碎屏更换服务。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免费提供服务总量20%的厂商原装电池更换服务。每套终端提供额外配件:一张钢化膜和一个防摔保护壳。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明确具体的套餐标准(承诺函格式自拟,同时在商务服务投标明细表中填报具体标准)套20642安全加密SIMKEY卡※1. 为每套警务数据服务提供一张安全SIMKEY加密卡。安全SIMKEY加密卡应为SIM卡与密码卡“二合一”形态;SM1加/解密速度达到或优于3000Kbps,硬件至少支持SM1、SM2、SM3算法;支持证书存储、签名、加解密。安全SIMKEY加密卡须无缝兼容重庆市公安局新一代移动警务平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承诺书)。在服务期内,若提供的安全SIMKEY加密卡不能满足重庆市公安局和***新要求,须免费更换为符合新要求的安全SIMKEY加密卡。▲2. 服务期内提供对安全SIMKEY加密卡的日常维护,若加密卡损坏免费更换。 张20643警务数据服务※1.为移动终端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5G、4G等无线网络标准接入服务,支持现用移动终端电话号码不变。▲2.提供公安移动警务数据通信安全SIMKEY加密卡制作服务。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安全SIMKEY加密卡进行警员信息写入、更新、注销等制作服务。※3.服务期间为移动终端提供接入重庆市公安局在用“重庆市公安局新一代移动警务平台”的接入服务、配置服务(包括移动终端的警务通信模式下安全加密通信链路配置、警务APP安装调试、设备使用培训等)。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服务期内,提供必要的数据备份技术服务。※4.警务数据服务提供满足下述标准的数据通信套餐服务:语音通话:2000分钟/月,超过月套餐语音分钟数后的计费标准不高于0.19元/分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明确具体的套餐标准(承诺函格式自拟,同时在商务服务投标明细表中填报具体标准);短信条数:300条/月,超过月套餐短信条数后的计费标准不高于0.1元/条,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数据流量:全国流量80G/月;全国通话接听免费,来电显示免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明确具体的套餐标准(承诺函格式自拟,同时在商务服务投标明细表中填报具体标准)。※5. 服务期间,若提供的设备不能按重庆市公安局和***的新要求和新规范接入“重庆市公安局新一代移动警务平台”(包含已发布的警用APP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形),须免费将设备(含安全SIMKEY加密卡和数据服务)更换为符合“重庆市公安局新一代移动警务平台”接入新要求的同档次设备(含安全SIMKEY加密卡和数据服务)。▲6.为采购方指定移动警务终端设备免费提供数据脱敏服务,脱敏方式需符合采购方相关技术规范要求。※7. 服务期间,中标人除提供上述数据通信套餐服务内容外,未经采购方允许,不得调整修改数据通信套餐服务内容,服务到期后,所有数据通信套餐服务(含增值服务)自动终止。※8. 在服务期间,移动警务数据服务的开通由采购方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开通时间和套数,所有已开通的移动警务数据服务,在与中标人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套2064※(二)其他要求1、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2、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3、保密要求投标人须保证对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方书面许可,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中标单位签订保密协议,项目参与人签订保密承诺书。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实施时间、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实施时间:本项目数据服务期限2年半(30个月),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交货,10个工作日内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次投入使用。(二)交货地点: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采购方指定的地点。(三)验收方式:(1)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履约验收,按照提供的移动警务数据服务的套数,逐套验收。(2)具体验收步骤:1.移动警务数据服务包含的设备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设备技术资料、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设备技术参数、数量与采购合同一致。3.2设备技术资料、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交货、完成数据服务接入配置(指终端能正常接入重庆市公安局新一代移动警务平台服务,各警务APP能够正常运行使用),并经采购人确认。4.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须免费将货物设备(含安全SIMKEY加密卡和数据服务)更换为符合“重庆市公安局新一代移动警务平台”接入新要求的同档次设备,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单套移动警务数据服务每月服务价格和移动警务数据服务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通讯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产品质量保证期(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投标人应明确承诺:其投标移动警务终端质量保证期达到2年半(30个月)。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5.服务期内提供配套移动终端设备的质保。质保期间,除因人为原因损坏外,其余情况均提供定点免费维修,维修期间并提供备用机保证基础通信。对不属于质保维修范畴内的设备故障损坏,提供上门维修服务和设备定点采购,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配套移动终端设备的单独采购价格,采购价在服务期内按照投标文件中明确单独采购价格执行,不得上浮。对于服务期间设备停产的情况,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替代产品。(二)售后服务内容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1电话咨询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1.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免费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中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四、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成交供应商能提供第三方信用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成交供应商鲜章)且信用等级在3A及以上,则履约保证金给予5折优惠;成交供应商信用等级在3A以下的,则履约保证金给予8折优惠;(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时间:服务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按照合同约定的退还方式在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退还手续。(三)移动警务数据服务费:按月按实后付费。采购人在下一月,按实际已开通移动警务数据服务套数支付上一月产生的移动警务数据服务费用(如有扣除费用,扣除后支付)。移动警务数据服务费(月)=当月已开通移动警务数据服务套数×中标单价※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注:订购、涉及、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等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六、安装调试及培训(一)安装调试:中标人应选派专业人员,对本项目采购的设备(含脱敏服务)进行免费上门安装调试,保证工作能够正确顺利地进行。安装、调试中所需全部的仪器、仪表等工具由中标人提供,场地、电源由采购方提供。(二)培训: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使用人员进行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三)违约责任1.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交付移动警务终端并启用,延期1天1套扣除违约金100元,所扣费用在付款结算时一并扣除。2.中标人未按承诺事项实施或实施不全的,每一项承诺扣除中标总金额的0.1%,所扣费用在付款结算时一并扣除。3.若出现终端故障等问题,中标人不及时解决或解决过程中久拖未决的,每发现一起扣1000元,所扣费用在付款结算时一并扣除。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对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委托书。3.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的,需具备总公司出具的投标授权书,同一总公司仅能授权一家所属的分支机构进行投标,且发出授权后总公司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投标(提供授权书复印件,格式自拟)。(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电子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电子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数量和须提交的相关原件数量(如果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服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政策性加分除外)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澄清有关问题。对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线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内容以线下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电子开标室的“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注意: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PDF文档当中)。综合评分法:(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分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项目服务(质量)需求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项目商务需求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所有都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20%)2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2服务部分(42%)36分A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36分。B扣分条款:1、重要技术参数(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标注部分,共计6条)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有1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从起评分中扣除5分。2、一般性技术参数(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标注部分,共计2个)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有1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从起评分中扣除3分。服务方案(6分)投标人提供移动警务数据服务的技术服务方案。方案中应阐述移动警务整体简述、民警用户情况分析、技术服务关键点分析,终端的安全接入、用户服务关键质量保障、用户使用技术问题分析、接入移动警务数据通信服务内容。评审标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5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6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供应商提供方案,格式自拟。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①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情况措施介绍说明;②计划及措施无科学合理性、无可行性或先进性、安排的流程不够高效专业;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④常识性错误;⑤计划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不适用于采购人单位现有情况;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3商务部分(38%)增额服务(35分)1、通话时长增额服务:在移动警务数据服务技术参数要求中“警务数据服务”的数据通信套餐“语音通话时长”的基础上,增额提供每月通话分钟数≥1000分钟的,以投标人中承诺的增额提供每月通话分钟数最多的为该项评分基准,其本项得分为满分6分。其他投标人本项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其得分=[(增额提供每月通话分钟数-1000)/(该项评分基准-1000)]×6;得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不承诺该项增额服务的或增额提供每月通话分钟数<1000分钟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2、数据流量增额服务:在移动警务数据服务技术参数要求中“警务数据服务”的数据通信套餐“数据流量”的基础上,增额提供每月数据流量≥20G的,以投标人中承诺的增额提供每月数据流量最多的为该项评分基准,其本项得分为满分7分。其他投标人本项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其得分=[(增额提供每月数据流量-20)/(该项评分基准-20)]×7;得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不承诺该项增额服务的或增额提供每月数据流量<20G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7分。3、碎屏更换增额服务:在移动警务数据服务技术参数要求中“移动终端”的免费赠送服务总量20%的厂商原装碎屏更换服务基础上,增额提供碎屏更换服务总量比例的,以投标人中承诺的增额提供碎屏更换服务总量比例最多的为该项评分基准,其本项得分为满分6分。其他投标人本项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其得分=(增额提供碎屏更换服务总量比例/该项评分基准)×6;得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不承诺该项增额服务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4、电池更换增额服务:在移动警务数据服务技术参数要求中“移动终端”的免费赠送服务总量20%的厂商原装电池更换服务基础上,增额提供电池更换服务总量比例≥10%的,以投标人中承诺的增额提供电池更换服务总量比例最多的为该项评分基准,其本项得分为满分6分。其他投标人本项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其得分=[(增额提供电池更换服务总量比例-10%)/(该项评分基准-10%)]×6;得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不承诺该项增额服务的或增额提供电池更换服务总量比例<10%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5、在服务期间,额外免费提供满足采购方实际工作需求(符合GA/T 2133.1-2024,GA/T 2133.2-2024标准)的便携微机型扩展类移动警务数据服务(含设备和数据通信)。免费提供1套的,得1分;免费提供2套的,得3分;免费提供3套及以上的,得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5分。6、在服务期间,额外免费提供满足采购方实际工作需求的具备国产卫星通信能力的移动警务数据服务(含设备和通信卡)。免费提供1套的,得1分;免费提供2套的,得3分;免费提供3套及以上的,得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5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按商务服务投标明细表。履约能力(3分)投标人或其上级单位具有:1.ISO 27701 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证书;2.ISO 27017 云服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3.ISO 27018 公有云个人信息保护管理体系证书;每缺少一项认证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在线提供书面说明(PDF格式),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PDF格式);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六)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在线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请参考第一篇第四条“投标、开标有关说明”)和下载流程;无论投标人在线获取和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投标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电子投标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投标文件(PDF格式)的导入、条款页码关联、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等工作。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电子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四)电子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投标文件一式一份,投标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投标人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投标人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五)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投标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必须和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的投标报价一致。如果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的投标报价为准),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填投标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的投标报价”为同一投标报价信息。(六)修正错误若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电子投标文件中经济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投标报价信息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的投标报价信息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的投标报价信息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填投标报价信息”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的投标报价信息”为同一投标报价信息。(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七章流程操作。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采购文件编号、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于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现场递交(例如:开标时间为上午9:30分,那现场原件递交开始时间为上午9:00分)。相关原件递交地点同线下指定开标地点一致。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方式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采取电子开标,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开标室将展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汇总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由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同步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4.9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截图证明(获取招标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信息截图);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招标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服务招标标准的70%执行: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0以上0.009%0.009%0.009%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4.64*0.7(万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观音桥支行账号:123911157910105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文件标准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十二、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甲、乙双方实施渝中区公安分局购移动警务终端数据传输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1、服务内容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位服务配套设备品牌/型号1移动警务数据服务XX套XX2配套移动终端设备XX套XX乙方在服务期内应保证所提供的移动终端已通过重庆市公安局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安全审查,移动终端和安全SIMKEY加密卡满足接入市局移动警务平台的技术要求,兼容重庆市公安局警务APP应用的运行环境要求。若因重庆市公安局平台升级更新等原因导致投标的配套设备无法满足上述要求,乙方应重新提供相关设备,设备的核心参数能力不得低于投标设备,与投标设备为同档次设备。(一)数据通信服务(以中标人实际服务内容为准)1、乙方为甲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5G、4G等无线网络标准接入服务,并保证现用移动终端电话号码不变。乙方基于5G优享专网,使用面向公众的无线资源,通过QoS、网络切片等手段,实现业务隔离,满足甲方对特定网络速率、时延及可靠性的优先保障需求。2、乙方为甲方安全SIMKEY加密卡提供下述数据通信套餐服务,乙方除提供下述套餐内容外,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开通其他增值业务:(1)语音通话2000分钟/月;全国通话接听免费,来电显示免费。(2)短信300条/月。(3)全国范围内使用流量80G,若当月流量未使用完,剩余流量自动结转到下月使用。3、乙方为甲方提供不换号服务,保证甲方原有移动警务数据服务号码不变情况下的正常使用。4、服务期限:当移动终端设备完成警务数据通信测试,视为服务能力通过验收,由甲方出具能力验收合格报告后,正式计算有效服务期,服务期限为30个月。5、服务期间,乙方除提供上述数据通信套餐服务内容外,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调整修改数据通信套餐服务内容,服务到期后,所有数据通信套餐服务(含增值服务)自动终止。6、在服务期间,移动警务数据服务的开通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开通时间和套数,所有已开通的移动警务数据服务,在与乙方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二)配套移动终端设备(以中标人实际服务内容为准)1、乙方为配备的移动终端提供接入重庆市公安局在用移动警务平台的接入配置服务,包括移动终端的警务通信模式下安全加密通信链路配置、警务APP安装调试、设备使用培训等内容,根据甲方要求,在服务期内,提供必要的数据备份技术服务。2、服务期内,乙方为每套终端提供一张安全SIMKEY加密卡,并提供对安全SIMKEY加密卡的维护和损坏后免费更换服务。3、乙方为甲方提供符合公安移动警务数据通信安全SIMKEY加密卡制作服务,对安全SIMKEY加密卡进行警员信息写入、更新、注销等制作服务。4、乙方为甲方每套移动终端设备额外提供包括一张钢化膜、一个防摔保护壳。5、乙方在服务期内免费提供服务总量20%的厂商原装碎屏更换服务。6、乙方在服务期内免费提供服务总量20%的厂商原装电池更换服务。7、乙方为甲方每套移动终端设备提供30个月全国联保,相关维修及售后由乙方负责,具体维修范围以设备厂家联保相关规定为准。8、若乙方提供的设备不能无缝对接重庆市公安局移动警务平台(如警用APP需二次开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将所有设备更换为符合重庆市公安局移动警务平台接入要求的同档次设备(含安全SIMKEY加密卡和数据服务)。9、服务期期间,若提供的设备不满足重庆市公安局和***安全使用要求,须免费将设备(含安全SIMKEY加密卡和数据服务)更换为符合重庆市公安局和***安全使用要求的同档次设备(含安全SIMKEY加密卡和数据服务)。10、若服务期间相关移动终端设备停产,乙方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替代产品。1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配套移动终端设备配送至甲方指定位置。二、售后服务(一)乙方对甲方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并提供7×24小时客户中心呼叫和及时技术支持。(二)乙方接到甲方报修通知,立即响应并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采取相应措施,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对设备出现的较大问题,解决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维修期间提供备用机更换。备机及相关配件须与采购设备型号一致并为原厂产品。乙方每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维修记录详细清单。(三)服务期内移动终端设备(含安全SIMKEY加密卡)享受国家“三包”政策,除因人为原因损坏外,其余情况均提供定点免费维修,其中对于维修时间较长的,提供备用机使用;安全SIMKEY加密卡卡除因人为原因损坏外,其余情况均提供免费更换。对移动终端设备(含安全SIMKEY加密卡)人为原因损坏或遗失的,须提供定点采购服务,单独采购价在服务期内按照投标文件中明确单独采购价格执行,不得上浮。(四)服务期期间,若遇警务终端设备系统升级,乙方须为甲方提供警务终端设备的免费上门升级服务。若乙方提供的警务终端设备不满足***最新安全检测标准,乙方须对警务终端设备进行免费升级或更换。(五)服务期期间,对不属于质保维修范畴内的设备故障损坏,乙方提供上门维修服务。对于设备人为故意损坏(以厂家出具的鉴定结果判定)、被盗和丢失的情况,乙方提供设备定点采购。定点采购位置,联系人,联系方式:配套移动终端设备的单独采购价格如下: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1移动终端设备XXXX2安全SIMKEY加密卡XXXX采购价在服务期内不得上浮。对于服务期间设备停产的情况,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替代产品。(六)服务期满后,乙方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提供上门维修服务。若甲方与乙方续约维保期限,乙方须提供一定价格优惠。三、保密措施和责任(一)本项目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和一切资料归甲方所有(合同签署前已经由乙方或第三方享有权利除外)。乙方对本项目承担并履行保密义务,乙方以及乙方所有参与本项目调试和服务的人员须签订保密承诺书,并承担因失泄密产生的法律责任。(二)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及履行完毕后,乙方不得将任何设备信息和任何项目相关的信息等以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进行复制、转让、泄露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其他项目。(三)乙方应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培训,员工个人行为导致泄密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四)乙方在出现故障的维修期间,不得泄露与任何项目相关的信息,如若出现信息泄密,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五)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六)乙方违反以上保密条款,情节轻微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可拒绝支付数据服务款、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四、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违约责任(一)乙方未能按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履行的,每有一条不满足“服务内容”要求的,按合同总金额5%支付违约金。(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终止对甲方相应人员提供移动警务数据服务:1、甲方人员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或相关资料、信息变动后在三个月内未通知乙方的。2、甲方人员利用移动警务设备作非法或不正当用途。(三)乙方在项目中有意或无意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包括假货、仿货、水货、贴牌货、无质保货以及其他非正规渠道货源的,甲方可要求退换货并处以问题货物3倍的罚款,罚款直接在合同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甲方可拒绝支付合同款、终止合同、禁止其参与分局其他项目招标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四)若出现终端或安全SIMKEY加密卡故障等问题,乙方不及时解决或解决过程中久拖未决的(如甲方书面函告7日后仍未解决的等情形),每发现一起扣1000元,所扣费用在付款结算时一并扣除。六、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按中标总金额的5%计算),共计人民币XX元(小写:XX元)。履约保证金在30个月服务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七、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警务数据服务费用构成:数据服务内容数量单位月服务费标准/套月服务费合计移动警务数据服务XX套XX元/月XX元/月移动警务数据服务期限为30个月,服务费合计XX元(大写:XX元整)(一)警务数据服务费用从服务能力验收通过当月起计。(二)乙方每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移动警务数据服务实际使用明细数据。(三)移动警务数据服务费用按月按实结算(后付费),结算方式:每月费用=移动警务数据服务数量*月服务费标准。(四)支付方式:乙方开户银行:XX户名:XX帐号:XX八、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一)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二)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三)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和诉讼的其它部分。九、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协议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免责。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及时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15)日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十、合同期限(一)本协议确定的合作期限为30个月,自服务能力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二)若一方提前终止本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对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使用期限按实际合作期限计算。(三)合作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十一、附则(一)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签章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乙方执两份,甲方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签定时间:签定时间: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渝中区政府采购合同招标项目名称:项目计划编号:招标文件编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 履约保证金(以 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时间: 。(二)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以 方式向乙方支付 。…(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区交易中心壹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签字):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签字):(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三)商务服务投标明细表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其他服务资料(如果有)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三)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1、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1/项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报价为服务期30个月的投标总报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三)商务服务投标明细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单位备注1通话时长增额服务每套增额提供每月语音通话分钟数 分钟/月1、不含基础2000分钟/月;2、增额提供每月通话分钟数需≥1000分钟/月。2数据流量增额服务每套增额提供每月数据流量 G/月1、不含基础80G/月;2、增额提供每月数据流量需≥20G/月。3碎屏更换增额服务每套增额提供碎屏更换服务总量比例 %不含基础20%厂商原装碎屏更换服务。4电池更换增额服务每套增额提供电池更换服务总量比例 %1、不含基础20%厂商原装电池更换服务;2、增额提供电池更换服务总量比例需≥10%。5扩展类移动警务数据服务便携微机型扩展类移动警务数据服务 套6扩展类移动警务数据服务具备国产卫星通信能力的移动警务数据服务 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服务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服务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服务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服务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服务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二)其他服务资料(如果有)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壹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三)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移动警务终端数据传输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