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服务招标变更公告(东方嘉富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625-25107A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方嘉富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审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针对投标人的答疑问题的回复
无
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方嘉富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
联系人: 吴宇峰
联系方式:0571-87361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联系方式:0571-85860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丽
电 话:0571-85860260
附件信息:
变更公告- 附件.doc58K
针对投标人关于“东方嘉富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25年-2027年审计服务”的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625-25107A31)的问题,答复如下:问题一:招标文件索引:第20页/四、评审内容及标准/(一)商务技术得分/第2条行业经验招标文件内容:“投标人提供的为国内寿险公司新保险合同准则(IFRS17)审计或咨询案例进行评分,一个案例得1分,满分10分。同一个国内寿险公司或保险集团寿险子公司多次同类咨询项目不重复得分。证明材料:投标人国内寿险公司新保险合同准则(IFRS17)审计或咨询合同的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体现服务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及双方盖章页)。”情况说明:在当前行业实践中,新保险准则咨询项目通常由事务所同一品牌下的咨询公司作为合同主体签署咨询协议,并由其与同品牌会计师事务所协作完成。在此模式下,项目合同由咨询公司签订,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参与方提供服务。基于上述情况,特提请澄清:在上述合作模式下,以同一品牌下咨询公司为主体签订的合同及相关项目经验,是否可在本次招标中被认可为会计师事务所的有效行业经验并计入相应得分?答复:隶属于同一集团或者存在控股关系或与投标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咨询公司业绩,可以认可为投标人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问题二:招标文件索引:第21-22页/四、评审内容及标准/(一)商务技术得分/第6条财务审计负责人、第7条精算审计负责人、第8条系统审计负责人招标文件内容:“证明材料:提供财务/精算/系统审计负责人的工作简历、新保险合同准则(IFRS17)审计或咨询财务/精算/系统团队负责人经验的支持性材料(如合同、业主证明或成果报告中能体现财务/精算/系统审计负责人的姓名)。“情况说明:在当前行业实践中,项目合同或成果报告中通常不列明财务、精算及系统审计等具体负责人员的姓名。同时,若要求由业主方出具带有公章的书面证明,其流程较为繁琐,在实际操作中难度较大。基于上述情况,特提请澄清:在与项目方的日常沟通中产生的正式往来邮件,是否可作为本次投标中相关项目经验的有效支持性材料?答复:可以。往来邮件需要证明其在项目中担任的具体岗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审计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