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 田块整治工程 灌溉与排水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 农田输配电工程 基础设 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招标变更公告(遵义市播州区农业农村局2025)
播州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复核(二标段)答疑澄清文件
现对原交易系统内上传的招标文件作出更正,并上传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其余事项不变,原定开标时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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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致所有潜在投标人:现对原交易系统内上传的招标文件作出更正,并上传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并以此为准。其余事项不变,原定开标时间不变。贵州崇延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9月29日固投代码/项目编号:2412-520300-04-05-772225播州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复核(二标段)(招标编号:GZCY-2025-CG061)招标文件招标人遵义市播州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崇延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日期:二0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错误!未定义书签。1.招标条件......................................错误!未定义书签。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4.投标及招标文件的获取..........................错误!未定义书签。5.投标文件的递交...............................错误!未定义书签。6.发布公告的媒介................................错误!未定义书签。7.联系方式......................................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错误!未定义书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技术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承诺函五、投标预算书...................................错误!未定义书签。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投标预算。六、项目管理机构七、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八、资格审查资料.................................错误!未定义书签。九、其他材料十、技术方案目录(自拟)第一章招标公告公共内容详见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遵义市播州区农业农村局地址:遵义市播州区南白街道办西大街南段145号联系人:曾静电话:15186673399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贵州崇延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蔷薇国际8期X5栋1309联系人:刘国慧、陈亮、李君君电话:133123470271.1.4项目名称播州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复核(二标段)1.1.5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遵义市播州区龙坪镇、尚嵇镇、新民镇。1.1.6项目建设规模拟建成高标4771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基础设施及其他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其中:2.2.1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田块整治工程田块整治面积9067亩,其中:田土块归并2019亩,田土坎修筑7048亩。(2)灌溉与排水工程水源工程:新建及改造泵站7座(新建泵站1座,改造泵站6座)。输配水工程:新建灌溉渠总长11838米;改建灌溉渠总长17200米;维修灌溉渠总长518米;新建及更换钢管总长1482米;新建PE管总长12729米。渠系建筑物工程:新建蓄水池3座;新建闸阀井32座;新建放水桩106座;新建跌水321座。排水工程:新建排水沟总长28143米;改建排水沟总长84米;维修排水沟总长133米。(3)田间道路工程新建机耕道总长2915米;改建机耕道总长60818米;新建生产路总长41976米;改建生产路总长54769米。新建错车道261座、回车1.1.6项目建设规模坝171座、下田坡道152处。(4)农田输配电工程新建50kva变压器7套、架设10kv输电线路500m、架设400v输电线路200m。(5)基础设施及其他工程新建标志牌12座,新建标识牌1555块。2.2.2农田地力提升工程(1)障碍土层消除工程:土地翻耕2019亩。(2)土壤培肥工程:培肥2019亩。1.1.7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复核划分为2个标段。各投标人仅允许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1.2.1资金来源超长期特别国债和省级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对本项目二标段共计4771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及工程质量复核。1.3.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成,根据阶段验收、竣工验收或上级复核需求,提交项目涉及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含所需附件)、工程质量复核及竣工报告(含所需附件),竣工验收完成时移交全部资料及报告报送招标人为止。1.3.3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质量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提示: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即资格后审的项目]本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复核服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资质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2.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及工程复核的服务能力。2.财务要求□无要求;☑有要求,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报表(含四表一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后)。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3.信誉要求(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表1.4.3项所列情形。(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内任意时间)。4.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工程检验检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近三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不作资格要求。5、其他要求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提供2025年6-10月中任意3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材料;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从设立时起】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关系或参股关系;(8)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交易平台或其运营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国家、贵州省(含贵州省内任意地区)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会员系统(网址http://220.197.200.182:88/ZYHY/)向招标人提出。1.10.3招标人网上澄清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会员系统(网址http://220.197.200.182:88/ZYHY/)发出。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即年月日前)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220.197.200.182:88/ZYHY/)向招标人提出。2.2.2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见媒体公告)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澄清文件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公布,投标人自行登陆系统查阅或下载。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公布,投标人自行登陆系统查阅或下载。3.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人结合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优势计算完成招标文件所列招标范围的工作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但不得低于成本竞争。3.2.3最高投标限价本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复核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8673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2.4报价的其他要求1.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投标报价文件(包括投标函)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2.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合同约定工作所需全部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此报价为完成招标文件及采购人指定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具体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复核工作所需的管理费、设备费、资料费、劳务费、技术服务费、办公家具、办公设施、通讯工具、通讯费用、交3.2.4报价的其他要求通工具、保险、税费、利润及协调配合费等实施工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因工程造价增加和工期延误增加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复核服务费。3.投标报价应包含国家、地方规定的税费。3.2.4税金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不需要☑需要1、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整二、递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1)银行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本次招标保证金金额一次性转入贵州省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银行业务单附言中填入14位缴费码,缴费码及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在交易平台http://111.122.63.26:88/TPBidder/memberLogin确认投标后,至招标文件领取页面获取。(附言中只能写缴费码,不能写其他任何信息,否则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待资金到达保证金缴纳账户后,凭CA密钥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查询缴费状态。开户银行及账号单位名称: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账号:5230615000735640001(2)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由银行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银行官网网址。银行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3.4.1投标保证金(3)保证保险: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单有效期、保险公司官网网址。保证保险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保函、保险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节点内,开标现场提交原件并验证真伪,原件验证通过则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保函、保险格式可参考黔建建通〔2020〕20号相关附件。(4)担保保函:担保保函由工程担保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工程担保公司官网网址。担保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5)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按照《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鼓励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以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担保的通知》(遵市发改〔2023〕4号),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网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或行政处罚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可以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缴纳。注: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申请】功能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办理的电子保函,系统可直接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书面通知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对非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直接操作,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返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投标保证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由投标人至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算后支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2)对中标人,交易中心在收到在行业主管部门已备案的施工合同原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法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自愿放弃中标的;(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投标人行贿企图谋取中标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5.2财务状况要求提供(2023或2024年)财务报表(含四表一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后)。3.5.3近叁年完成及正在服务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业绩不作为资格审查,仅作为评分因素)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加盖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加盖其中任意一个均视为同时响应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方盖单位印章(可采用纸质版盖联合体各方单位章后扫描上传),其他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7.4编制要求根据交易中心制作软件进行编制;投标文件以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工具提供格式与本招标文件提供格式不一致的以工具为准。4.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制作,并通过数字证书认证和加密,最终生成一份加密格式(.ZYTF格式)的投标文件。4.2.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4.2.2投标文件上传平台交易平台名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网址:http://111.122.63.26:88/TPBidder/memberLogin。4.2.3投标文件上传回执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投标人发出上传回执凭证。上传时间以回执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4投标文件提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未发出上传回执凭证,投标人未收到回执凭证。5.1.1开标时间和地点☑远程(线上)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zunyi.gov.cn/(贵州省·遵义市)(电子交易系统)参加远程开标会。☑现场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参加现场开标会。5.1.2解密时间解密时长为30分钟。特别注意:因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作无效投标处理。5.2开标程序☑远程(线上)开标5.2开标程序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远程(线上)开标会,登录电子开标系统,确认开标会开始;2.系统显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远程使用数字证书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也可委派人员到项目开标交易中心同步解密。[提示:如遇无法解密时,投标人应立即向交易中心递交解密申请书申请帮助解密。同时,仍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4.解密后,系统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递交、质量目标、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内容,投标人在10分钟内确认系统显示内容;如显示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应立即通过交易平台向主持人提出异议,主持人可暂停开标,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进行处理;5.重申最高投标限价;6.投标人对开标会有异议的,应在10分钟内在线提出异议,主持人即时在线答复,并生成相关记录;7.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在线公开,开标会结束。☑现场开标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线下开标会,宣布开标纪律;2.系统显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4.解密后,系统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递交、质量标准、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内容,投标人在10分钟内确认系统显示内容;如系统显示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应立即向主持人提出异议,主持人可暂停开标,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进行处理;5.重申最高投标限价;6.投标人对开标会有异议的,应在10钟内提出异议,主持人现场答复,并做好相关记录;7.生成开标记录表,现场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开标会结束。[提示:1.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标系统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无法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2.开标系统出现下列情形的,暂停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备:(1)开标系统、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的;(2)开标系统、交易系统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使用的;(3)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风险的;(4)交易系统计算机出现病毒,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开标系统无法正常进行的。]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远程(线上)开标或现场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4人(专家库随机抽取,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同意,由招标人指定)。评标专家确定方式: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日(不少于3日)如遇法定休假日,应顺延到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4定标及中标结果公告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并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进行公告。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履约担保由投标人使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履约担保的金额: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遵义市农业农村局电话:0851-27588201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乌江大道中段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不限定项目规模及投资金额。10.1.2暗标评审采用。采用暗标的,技术标文件编制和装订要求为:1.任何情况下,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夹白纸、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2.除满足上述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目录、页码)等。3.技术方案应条理清晰、表述简洁,总页数应控制在500页内,超出规定页数阐述与项目无关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可视情况扣分。注:“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身份为原则,尽可能简化编制和装订要求。若“暗标”中出现投标人身份(如名称、徽标、人员名称、目录、页码等),其施工组织设计作零分计算;出现上述第1项情形的,其施工组织设计作适当扣分处理(每出现一处扣3分)。10.1.4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3招关于对招标文件及投标争议的解释对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资格审查和否决投标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招标人的解释,但违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对投标文件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交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解释。10.4中标通知书发放和合同订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发改法规〔2023〕363号)的要求在各交易平台在线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及在线订立项目合同。10.6档案管理1.招标投标档案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结束后15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将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归档整理并完整地移交招标人和监督部门。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篡改、损毁、伪造或者擅自销毁招标项目档案。鼓励采用电子方式保存招标项目档案,保存期限从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十五年。10.6档案管理2.项目档案管理承包人应配备专职的档案管理人员,规范管理项目档案文件,并满足档案专项验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10.7异议、投诉处理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开标情况、评标结果等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提出异议或投诉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人或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异议或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请求及主张;(5)涉及事项的证据、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章;异议人或投诉人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名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如有关材料是外文,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2.行政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处理投诉。3.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或者投诉的,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异议受理部门:遵义市播州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851-27233795。投诉受理部门:遵义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851-27588201。11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经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后,改用非加密的电子U11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盘模式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远程评标时如遇上述情形,经招投标监督部门确认后,可在本地抽取专家,按非加密的电子U盘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继续评审。对非加密的电子U盘或纸质投标文件没有要求的,应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若投标截止时间前系统服务器故障导致部分投标人无法上传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供载有*.ZYTF及*.nZYTF两份投标文件的U盘,由系统管理人员导入评标系统。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12其他说明1、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不一致的以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为准;2、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复核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审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第二章第3.5条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第二章第1.4.1款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代表联合体各方真实情况。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关系或参股关系;(8)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交易平台或其运营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国家、贵州省(含贵州省内任意地区)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自行踏勘,踏勘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现场踏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2招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应对该资料的理解、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预备会1.10.1不召开。1.10.2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按第二章第2.2条和第2.3条的规定处理。1.11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1.12响应和偏差1.12.1实质性要求应响应招标文件具体内容,实质性要求是指:投标报价、招标范围、服务期限、投标保证金、质量标准、投标有效期、合同条款等要求。1.12.2实质性要求不允许偏离,非实质性要求允许偏离,视为细微偏差。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除外。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第二章第1.10条、第2.2条和第2.3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另行通知。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发出的时间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须留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款所列网站发布的澄清通知,在浏览澄清通知后,投标人自行下载该澄清通知,不需要确认。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第二章第2.2.1款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该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要求的,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须留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1款所列网站发布的修改通知,在浏览修改通知后,投标人自行下载该修改通知,不需要确认。投标人未留意该修改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提出。2.4.2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5)资格审查资料;(6)服务方案;(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在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回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未回复或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以现金形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汇票、支票)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无需退还。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第二章第3.4.1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无需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投标人采用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采用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提交的投标担保,将要求保函开立人或保险人承担保证责任;采用投标承诺的,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自愿放弃中标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二章第1.4条规定的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如要求)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完整的基础信息网络查询截图。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附注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后)。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审计项目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第二章第1.4.1款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的扫描件,个人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的扫描件。退休人员应当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劳务合同证明的扫描件。3.5.7“其他要求”应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述内容的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的扫描件。3.5.8联合体投标的,第二章第3.5.1款至第3.5.7款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的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复核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的编制应使用各交易平台制作软件进行编制;若招标项目技术文件采用“暗标”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未按第二章第4.1.1款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交易平台完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完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的,交易平台将会提醒投标人上传成功。4.2.3因交易平台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及时与交易平台管理机构联系处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第二章第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上传通道一直开通,投标人可以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也可以对撤回的投标文件重新修改后,按第二章第4.1条、第4.2条要求重新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交易平台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4特殊情况处理5.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且无合理原因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5.4.2开标过程中,如出现交易平台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开标无法进行等情况的,按交易平台管理机构相关预案(或办法)处理。5.4.3开标过程中,如交易中心出现停电、断网等情况导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无法登录交易平台、无法开标的,按交易平台管理机构相关预案(或办法)处理。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且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2评标委员会对本招标项目只能作出唯一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采用“一人一票”投票表决制,采纳半数以上通过的投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如有不同意见应在评标报告中陈述,否则视为同意评标结果。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评标结果专业审查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可根据项目特点和技术难度,组织专业审查团队对评标结果和中标单位履约能力进行确认,如确认结果与评标结果存异,可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审。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告中标结果。7.5中标通知书在第二章第3.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通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第二章第7.7.1款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重新招标的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一)唱标记录序号投标人验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工期项目负责人签名备注最高投标限价(元)(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签名:年月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备注:投标人注册地址远离评标现场的,可先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评标结束后再补盖单位章。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复核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服务期:。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质量要求。项目负责人:(姓名)(专业)级(编号)。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复核服务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1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特此通知。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备案管理部门意见:年月日附表五: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备注: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包括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的,本附表应当作为本章“投标人须知”的附件,由招标人根据各地和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给予规定。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方案得分也相等,对信用状况良好且近3年无失信信息的市场主体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其他情况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但不得违反公平择优的原则。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签字或盖章要求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按黔发改财金[2014]1712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信用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供(该文件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部分:40分商务部分:45分投标报价部分:15分细微偏差扣分:-5-0分(扣分项)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采用去掉最高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基准价S=(B1+B2+„+Bn)÷n,B1B2„„Bn为n个有效投标总价,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n>3时,S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n≤3时,S为全部有效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总价界定为: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复核服务费成本价≤有效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P)=100%×|投标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P保留两位小数。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2.2.4(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40分)服务范围、内容(5分)投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工程概况对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进行分析描述。范围精准、服务内容全面、合理、完整、难点、重点分析透彻,要点明确,针对性强的计5-4.1分;范围及服务内容全面、合理、完整、有一定的难点、重点分析透彻,要点明确的计4-2.1分;范围及服务内容表达基本完整、基本合理,要点、难点、重点不够精准的计2-1.1分;范围及服务内容表达不完整,要点不明确、服务范围与项目实际情况有差距的计1-0.1分。检测、复核服务方案(10分)投标人根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写完善的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复核服务方案,并提供详细的服务工作流程。方案完整、合理、针对性强的得10-7.1分;方案较完整、合理、具有一定针对性的得7-3.1分;方案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3-0.1分。质量保证措施(10分)投标人根据项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质量控制目标,并根据目标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质量控制目标明确,质量保证方案完善可行,质量保证措施周密合理且具有较强针对性,提出的措施建议能保证项目高效完成的得10-7.1分;质量控制目标明确,质量保证方案完善可行,质量保证措施合理且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提出的措施建议能保证项目顺利完成的得7-3.1分;有一定的质量控制目标明确及质量保证措施,提出的措施建议基本能保证项目完成的得3-0.1分。工作进度计划保证措施(10分)投标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工作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周密、合理、有针对性,提出的措施建议具有建设性、能够加快工作进度,高效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0-7.1分。工作进度计划措施方案较周密合理、具有一定针对性,能顺利实现项目需求的得7-3.1分;有工作进度计划保证措施且基本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0.1分。信息数据处理方案(3分)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相关法规规范制定相应的信息数据处理方案,包括成果提交、评估验收、数据保存等。成果文件满足相关法规规范及招标人要求,评估验收程序清晰,准备工作充分,数据保存方案科学合理,能高效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2.1分;有一定的信息数据处理方案,成果提交、评估验收、数据保存,能使项目顺利完成的得2-1.1分;有一定的信息数据处理方案,成果提交、评估验收、数据保存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1分。合理化建议(2分)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施工内容、技术要求等,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意见,以确保高效满足本项目需求。建议及意见合理、可操作性强,能有效保证项目高质量完成的计2-1.6分;有一定的建议和意见,保证项目顺利完成的计1.5-0.6分;有一定的建议和意见,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计0.5-0.1分;2.2.4(2)审计机构评分标准(45)类似项目业绩(15分)近三年(2022年10月至开标时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工程复核、高标准农田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道路工程质量检测等类似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为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10分)拟派项目负责人满足资格条件且同时具有工程检验检测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5分;从事检验检测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如有)、资格证(如有)、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2025年6-10月中任意3个月)、从事工作年限以实际取得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时间为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5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专业试验检测师或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工程类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5分。【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如有)、身份证、资格证(如有)、社保缴纳证明(2025年6-10月中任意3个月)为证明材料】项目成员(10分)除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外,服务团队成员中具有专业试验检测师或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2.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提供职称证(如有)、身份证、资格证(如有)、社保缴纳证明(2025年6-10月中任意3个月)的扫描件加盖公章为有效证明材料】设备承诺(2分)提供具有满足开展本项目工作需要的设施设备承诺函的计2分,未提供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车辆配置(3分)因项目跨区域较远,供应商须承诺,项目中标后至少配备3辆及以上的车辆,用于开展本项目的服务工作,确保满足项目需求。按要求配备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承诺及车辆行驶证、人员驾驶证】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5分)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报价分按下式进行计算,保留2位小数。Y=C-P×K×100Y–投标人报价分(Y≥0)C–报价分标准分值P–偏差率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5分)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K–偏差扣分值ai大于S时,K取(0.2);ai小于S时,K取(0.1);ai等于S时,K取0。ai(i=1,2,„„,n)投标人有效报价(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2.2.4(5)细微偏差扣分标准(-5-0分)补正、修改的内容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书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如明显文字错误、计算错误、多余标识等)的内容[提示:补正、修改的内容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的内容,每出现一处细微偏差扣0.5分(同一错误出现两次以上的,按一处计,扣0.5分),本项最多扣5分。]3.3.1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以书面形式发出。3.3.2投标人澄清时间澄清要求发出0.5小时内。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第三章第2.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方案得分也相等,对信用状况良好且近3年无失信信息的市场主体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其他情况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但不得违反公平择优的原则。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细微偏差: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细微偏差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2.1.2、2.1.3中任意一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对本项目的两个标段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的;(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允许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5)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解密后,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评审时提交评标委员会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性提示信息。1、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认定评标评审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雷同:(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上传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当认定为在同一工作场所上传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机器码信息均异常一致的,应当认定为利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三)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存在信息异常一致的,应当认定为利用同一计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四)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经查重分析,投标文件载明的联合体成员为同一法人、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以及出现错误内容异常一致的,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五)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报价的差额本身呈等差数列或者规律性的百分比等情况的,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六)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利用电子化手段串通投标情形。2、雷同电子投标文件处理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雷同,并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依法否决其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招标项目评审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按照《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项目评标评审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推送至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由其依法处理涉嫌的串通投标问题线索以及异议、投诉。(6)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性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时,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中。3.1.4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评标委员会认为剩余投标人仍然具备竞争性的,应继续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剩余投标人明显缺乏竞争性的,应当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第三章第2.2条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第三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方案计算出得分A;(2)按第三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第三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第三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出得分D;(5)按第三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细微偏差计算出得分E。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E。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不超过3名的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遵义市播州区龙坪镇、尚嵇镇、新民镇,主要建设内容如下:拟建成高标4771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基础设施及其他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其中:2.2.1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田块整治工程田块整治面积9067亩,其中:田土块归并2019亩,田土坎修筑7048亩。(2)灌溉与排水工程水源工程:新建及改造泵站7座(新建泵站1座,改造泵站6座)。输配水工程:新建灌溉渠总长11838米;改建灌溉渠总长17200米;维修灌溉渠总长518米;新建及更换钢管总长1482米;新建PE管总长12729米。渠系建筑物工程:新建蓄水池3座;新建闸阀井32座;新建放水桩106座;新建跌水321座。排水工程:新建排水沟总长28143米;改建排水沟总长84米;维修排水沟总长133米。(3)田间道路工程新建机耕道总长2915米;改建机耕道总长60818米;新建生产路总长41976米;改建生产路总长54769米。新建错车道261座、回车坝171座、下田坡道152处。(4)农田输配电工程新建50kva变压器7套、架设10kv输电线路500m、架设400v输电线路200m。(5)基础设施及其他工程新建标志牌12座,新建标识牌1555块。2.2.2农田地力提升工程(1)障碍土层消除工程:土地翻耕2019亩。(2)土壤培肥工程:培肥2019亩。二、发包人要求对本项目二标段共计7229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及工程质量复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成,根据阶段验收、竣工验收或上级复核需求,提交项目涉及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含所需附件)、工程质量复核及竣工报告(含所需附件),竣工验收完成时移交全部资料及报告报送招标人为止。(一)工程质量检测1.服务内容要求按相关规程规范完成“遵义市播州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工作内容包含:按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1041-2013)等相关规程、规范、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第三方平行检测,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原材料、中间产品、建筑构配(部)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含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和水工建筑物尺寸)质量全部内容,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及验收要求,并最终向采购人出具满足验收需求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检测频率根据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附录A中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基本要求,原材料检测数量应满足工程质量检测验收需求,且不低于施工单位检测数量的1/10~1/5,中间产品、构(部)件检测数量应满足工程质量检测验收需求,且不低于施工单位检测数量的1/20~1/10。主要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工程建设需要和监理人要求的现场试验和检测,包括永久工程及临时工程的取样与试验工作,主要检测项目包括经常性的、常规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主要包括水泥、粉煤灰、外加剂、掺合料、骨料、水、钢筋、钢材、管材、止水材料、土石坝填筑料(体)、砌石、砂浆、混凝土、锚杆、灌浆、锚索检测等)、岩石以及成品等相关检测试验项目,并相应出具检测报告,出具报告需满足并通过项目竣工验收。2.工程质量检测方法(1)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定按单元工程进行抽检评定,须涵盖项目所有施工标段的单位工程,每个施工标段分部工程抽检比例应满足工程质量检测验收需求,且不低于50%,对应分部工程的单元工程抽检比例应满足工程质量检测验收需求,且不低于50%。具有安全隐患、涉及民生的单元工程须100%检测。比如:渡槽、山塘、水池、水窖、沉砂池、拦河坝、提灌站、虹吸管、人行桥、机耕桥、高边坡挡土墙、涵洞、隧洞等。(2)工程质量评定抽检部位应具有代表性且分布均匀。(3)工程质量重点评定混凝土强度、厚度,块石、碎石垫层厚度,干砌工程稳固性、浆砌工程砂浆强度、饱满程度,工程外观及断面尺寸等。本项抽检工程比例应满足工程质量检测验收需求,且不低于30%。3.人员要求因项目为多镇乡同步施工,检测工作集中的情况下,中标单位除投标文件中拟派到本项目的检测人员全员参与外,如有需要还应配合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应人员,满足项目实际需求。4.提交的成果文件(1)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含所需附件)纸质版提供5份(电子文档,PDF扫描件各1份)(2)提交服务成果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时限提交。(二)工程质量复核根据“遵义市播州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批复建设情况进行工程数量复核评定,包括现场查验工程建设及配套设施的数量和质量、耕地质量、农机作业通行条件等,并对施工、监理的质量检测与评定、各阶段验收、单项验收、初步验收等相关材料进行复核、认定,出具满足验收需求的工程质量复核报告及相关资料。1.具体服务内容:(1)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或项目调整变更批复内容的完成情况;(2)项目建设情况,包括现场查验工程建设及配套设施的数量和质量、耕地质量、农机作业通行条件等,并对施工、监理的质量检测与评定、各阶段验收、单项验收、初步验收等相关材料进行复核、认定,出具工程质量复核报告(结论、意见)。(3)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负责阶段验收、县级初步验收工作中建设单位的具体工作。验收过程中应做好核验主要验收内容、主要事项的记录或摘录,汇总发现的主要问题,形成验收工作底稿。验收工作结束时,需要向被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反馈验收基本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等意见。完成县级验收,配合完成上级核查、验收。2.复核方式复核主要以外业复核方式为主,现场不能复核的隐蔽工程以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代表共同签字的工程签证单、第三方平行检测单位的检测资料进行评定,施工影像资料可作为佐证。复核结果是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3.复核内容(1)工程质量复核对象主要包括农田面积、工程数量和工程质量等。耕地面积和工程数量的复核依据竣工测量技术报告和竣工图进行,现场核实竣工测量建设工程布局、位置以及耕地分布、地块形状与实际是否吻合,复核构(建)筑物实物尺寸,明确耕地面积和工程数量。(2)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对照项目设计标准,按照《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1041-2013)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703-2015)》等相关规程规范结合使用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4.复核成果(1)工程质量复核报告、质量评定报告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工程质量复核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复核合同等规定,客观、公正、独立开展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复核结论的科学性、真实性、准确性。(2)工程质量复核单位对工程质量复核报告、质量评定报告负责。评定工作不认真,复核结论与实际建设工程相差较大,或出具虚假评定报告的,一经查实,对评定单位作业绩信誉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5.提交的成果文件(1)阶段验收报告纸质版提供3份(电子文档,PDF扫描件各1份);(2)工程质量复核报告(含所需附件)提供5份(含数字化成果);(3)提交服务成果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时限提交。6.检测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1.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检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3.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4.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5.使用不能满足所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要求的检测人员或者仪器设备;6.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7.其他要求1.必须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国家、贵州省以及招标人的有关要求;播州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复核(二标段)澄清公告各潜在投标人:现对原交易系统内上传的招标文件作出更正,并上传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并以此为准。其余事项不变,原定开标时间不变。特此公告!贵州崇延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09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 田块整治工程 灌溉与排水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 农田输配电工程 基础设 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遵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