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维修工程 给排水工程 采暖工程 通风工程招标变更公告(龙井市龙井中学2025)
龙井中学校舍维修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LBYZB20252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井中学校舍维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10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11月20日;共30日历天。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10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3月16日;共146日历天。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井市龙井中学
地 址:龙井市民声街789号
联系方式:张龙文 13944702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井市建设局后院二楼
联系方式:李先华 0433-3252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华
电 话:0433-3252611
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
附件信息:
(更正开竣工日期)龙井中学校舍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五次)-定稿.doc1.9M
龙井中学校舍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JLBYZB202520-4采购人:龙井市龙井中学(章)采购代理机构: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章)编制时间: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潜在供应商须知及其前附表...............................10第三章评标办法..............................................2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0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7第六章工程招标清单..........................................68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69第八章其他材料要求...........................................119附表:各分部分项控制价汇总表第1章龙井中学校舍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五次)项目概况龙井中学校舍维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LBYZB202520-42.项目名称:龙井中学校舍维修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720,000.00元(人民币)5.最高限价:718,997.00元(人民币,投标价不得超过此价格)6.采购需求:对龙井中学校舍维修工程进行采购。主要包括教学楼的装饰、电气、给排水、消防工程;宿舍楼的装饰、给排水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7.标段划分:1个;8.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9.工程建设地点:龙井市龙井中学校园内;10.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11.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10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3月16日;共146日历天。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潜在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2潜在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主要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3财务要求:近三年度(2022-2024)财务状况良好(若成立年限不足3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3.4信誉要求:3.4.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4.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4.4在近三年(2022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内潜在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5外省入吉企业需按照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企业备案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天8: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下载)。下载采购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必须体现委托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及邮箱);(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3)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扫描件(带有效二维码的个人参保证明或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4)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参照附件2、3、4格式,此项不上传,会造成废标);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342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潜在供应商不必到达开标现场,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潜在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潜在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启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逾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未办理CA锁的潜在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联系电话:15604331467。5.平台技术问题咨询电话:95763。五、开启1.时间:2025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342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并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2.有效潜在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3.潜在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1.2万元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形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4.供应商从开标时间算起,在30分钟内对磋商文件进行解密,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龙井市龙井中学地址:龙井市民声街789号联系方式:张龙文1394470268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龙井市建设局后院二楼联系方式:李先华0433-32526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华电话:0433-32526114.监督部门:龙井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龙井市扫黑除恶办公室举报电话:0433-322267718843379948举报邮箱:信函举报ljsshb@126.com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9月29日附件1: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潜在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潜在供应商名称)的(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采购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代理人电话:,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正反面潜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4: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二章潜在供应商须知及其前附表第一节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龙井市龙井中学地址:龙井市民声街789号联系人:张龙文电话:13944702681 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龙井市建设局后院二楼联系人:李先华电话:0433-3252611电子邮箱:524901393@qq.com1.1.4项目名称龙井中学校舍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JLBYZB202520-41.1.5建设地点龙井市龙井中学校园内1.2.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到位1.3.1采购规模对龙井中学校舍维修工程进行采购。主要包括建筑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通风工程、室外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采购范围该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1个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4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10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3月16日1.3.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1.4.1潜在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2024)财务状况良好(若成立年限不足3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内潜在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要求:1.潜在供应商及其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网页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2.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主要人员应无在建工程。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提供近三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带有效二维码的个人参保证明或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潜在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天前形式: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出1.10.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天前形式: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出1.11分包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但只限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还须满足以下要求:(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同意。(2)分包内容如需要资质,必须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资质标准严格按照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执行。1.12偏离采购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内的实质性内容不允许有负偏离。2.2.1潜在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天前形式: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出2.2.3潜在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请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磋商意愿的供应商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2.3.2潜在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的时间请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磋商意愿的供应商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所要求的所有材料。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4.1磋商保证金形式1、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潜在供应商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从潜在供应商的 基本账户 转入至 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基本账户中。3、经建设单位的授权,由代理机构收取磋商保证金。代理机构名称: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龙城分理处帐号:00001201050001415492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1.2万元磋商保证金递交时间:2025年10月17日16:30时退磋商保证金时退回到潜在供应商基本账户中。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2-2024年度(若成立年限不足3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2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3.7.3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函和其他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应加盖潜在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响应文件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授权委托书无效。4.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9时00分4.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5.1开标时间响应文件第一部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9时00分)响应文件第二部分(最终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供应商要实时在线,根据电子标评审流程的提示在规定时间(从系统发起到系统关闭总计30分钟)内进行上传,逾期上传按放弃处理。5.2开标程序第一部分:(1) 在投标截止时间确认电子文件为未启封状态后进行电子文件解密;(2) 导入投标文件。(3) 开标结束。 第二部分(最终报价文件):供应商应实时在线,根据电子标的评审流程进行上传:从系统发起到系统关闭总计30分钟内进行上传。逾期上传按放弃处理。6.1.1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类专家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所有专家从批准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聘。7.1定标方式磋商小组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前3名当中,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10.1参加开标会要求采购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潜在供应商: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无需到达开标会场。10.2最高限价(元)招标控制总价为:718997元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总价。10.3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10.4中标结果公示公示媒介:在“政采云”平台 (https:// www.zcygov.cn) 上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并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采用电子招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操作指南。供应商注意:供应商从开标时间算起,在30分钟内对磋商文件进行解密,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第二节潜在供应商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采购项目施工进行采购。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采购项目名称、编号:见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采购项目建设地点:见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采购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规模、范围、标段划分、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采购标规模、范围、标段划分:见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采购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1.4.1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1.4.3潜在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潜在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潜在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现场。1.9.2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0投标预备会1.10.1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潜在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潜在供应商应在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出问题,以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澄清。1.10.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潜在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发布。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见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偏离见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潜在供应商须知及其前附表;(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工程招标清单;(7)响应文件格式;(8)其他材料要求。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潜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出。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5天以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发给所有潜在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请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磋商意愿的供应商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采购人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磋商意愿的供应商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请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磋商意愿的供应商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开标一览表;(5)磋商保证金;(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项目管理主要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函;(10)未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承诺函;(11)其他资料。第二部分:(1)最终报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2投标报价潜在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3投标有效期3.3.1在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潜在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潜在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潜在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潜在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4磋商保证金3.4.1潜在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潜在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3.4.3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磋商保证金,未中标投标单位的磋商保证金,除因处理异议、投诉等原因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潜在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3.5资格审查资料3.5.1“潜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潜在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项目平台(“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截图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项目平台(“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截图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响应文件无需打印,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并由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4响应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4.投标4.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评标6.1磋商小组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潜在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潜在供应商有商务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7.2中标通知书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中标人及未中标人自行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查询。7.3履约支付担保无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磋商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内容并降低相应标准,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潜在供应商少于法定人数的;(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少于法定人数的。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潜在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潜在供应商的纪律要求潜在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潜在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潜在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以“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发出的为准。附表二问题的澄清以“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发出的为准。附表三成交通知书以“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发出的为准。附件四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划分标准100万以下100万-500万500万-1000万1000万-5000万5000万-1亿1亿-5亿招标代理服务费1.0%0.7%0.55%0.35%0.2%0.05%计算方法: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以上标准计算。附件五评标结果异议(质疑)函以“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发出的为准。如没有,按下表执行。致(采购代理公司)一、“我”方的主张1、2、3、二、主张的依据(法律法规等的条款)1、2、3、三、主张的证据(真实可靠且合法取得的)1、2、3、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年月日注:潜在供应商拟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时,应满足下列要求,否则不予受理。1、在法定期限内提出。2、由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3、按此表的格式要求填写,有委托代理人的请提供授权书。4、以直接送达或发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5、直接送达的异议函必须是原件;发电子邮件的异议函必须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并请致电代理公司进行确认。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评标会议及评标程序(一)宣布开会(二)宣布评标纪律及注意事项(三)磋商小组做评标准备,包括研究竞争性磋商文件等(四)初步评审(五)详细评审(六)形成决议,编写评标报告,对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确定成交供应商(七)会议结束二、评标程序内容(一)评审准备磋商小组成员认真研究竞争性磋商文件,熟悉评标办法。(二)初步评审磋商小组首先对潜在供应商的形式、资格及响应性进行评审,确定初步评审审查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初步评审内容见附表1。初步评审有一项不合格,初步评审不合格。初步评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详细评审。(三)详细评审磋商小组对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包括业绩评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及投标报价评审。其中业绩评审满分15分、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满分35分、投标报价评审满分50分。综合得分=业绩评审得分+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一)业绩评审(满分15分):业绩评审内容见附表2。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满分35分):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内容见附表3。三)投标报价评审(满分50分)投标报价评审见附表4。(四)询标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对存在有疑义的问题通过集体询标确认,就有关问题对潜在供应商进行提问。潜在供应商对评委的提问应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和相关资料。在潜在供应商澄清、说明、补正的基础上,询标小组对其投标报价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合理进行分析评价,同时,填写投标报价比较表,载明潜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对投标报价偏差的价格调整及确定评审的最终投标报价,并提交书面询标报告。三、定标(一)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名顺序磋商小组按综合得分排名顺序确定1-3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一的潜在供应商为第一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二的潜在供应商为第二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以此类推。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名顺序。(二)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附表1初步评审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形 式 评 审1潜在供应商名称潜在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3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4报价唯一一个潜在供应商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资 格 评 审1企业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响应文件内附: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响应文件内附:加盖潜在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响应文件内附:加盖公章的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潜在供应商的成立年限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响应文件内附:本企业未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承诺书,承诺书上须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响应文件内附: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文件内附: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在近三年(2022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内潜在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响应文件内附: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内附: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潜在供应商公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7其他要求1.潜在供应商及其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所有管理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登记备案。(外省入吉企业需按照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企业备案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2.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提供近三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带有效二维码的个人参保证明或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响应文件内附:1.潜在供应商及其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潜在供应商公章。2.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社保管理部门开具的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带有效二维码的个人参保证明或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潜在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响应文件内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潜在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响应性评审1报价(首次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2磋商内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工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4工程质量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5磋商保证金已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6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附表2业绩评审表(15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得分1项目经理获奖项目按照《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行办法》(吉建管{2020}8号)、吉建管〔2023〕20号;《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15号)文件规定,下列获奖工程业绩的项目经理在企业投标时予以加分:1.获“鲁班奖”的加5分,有效期5年;获“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加2分,有效期3年;2.获吉林省优质工程奖的加3分,有效期2年;获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的加1分,有效期2年;3.获吉林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项目负责人加3分,有效期2年;获市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项目负责人加1分,有效期2年;注:(1)加分时,在有效期内只针对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得分奖项计分,一次有效,不累计加分;(2)获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调离获奖企业到其他单位执业的,该项目经理投标时在原企业的获奖项目无效,不再参与获奖工程业绩加分;(3)项目经理获奖工程业绩经使用后,一旦中标,下次投标不得再次使用;(4)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潜在供应商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的,响应文件中附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潜在供应商公章:①工程项目获奖证书②获奖文件(获奖文件应含有项目经理人员名单)③获奖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证书④有关获奖信息以及获奖单位名单查询网址等吉林省: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吉林市:吉林市建设信息网(5)入吉建筑企业投标中使用获奖工程业绩加分时,应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未曾使用获奖工程业绩加分中标其他工程项目的证明,否则不予加分0-52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2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具有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得1分。与企业业绩不兼得。响应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地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潜在供应商公章。0-13其他人员1.拟派出的技术员(如有):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资格的,得1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得2分。附:加盖公章的职称证书复印件。2.潜在供应商有能力配备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等人员,每人得1分,最高得4分。如配备,附加盖公章的上岗证书(或资格证)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管理部门开具的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带有效二维码的个人参保证明或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0-64潜在供应商业绩潜在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2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一项得1.5分,最多得3分。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兼得。响应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地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潜在供应商公章。0-3注: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1.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2.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3.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潜在供应商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附表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表(35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得分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针对本项目建设内容进行编制方案,至少包括块料拆除及铺贴、门窗拆除及安装、卫生器具拆除及安装、管道拆除及安装工程的内容。(1)上述内容全部包括,得3分;每少一项扣0.5分,直至扣完;(2)在第(1)项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得1分最多得5分;内容必须具体、有针对性,有可操作性,否则不加分。0-82质量管理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技术措施至少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组织措施)、质量管理制度(人员方面、机械方面、材料方面、工艺方面)。(1)上述内容全部包括,得3分;每少一项扣0.5分,直至扣完;(2)在第(1)项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得1分最多得3分;内容必须具体、有针对性,有可操作性,否则不加分。0-63安全管理体系、措施及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至少包括安全管理体系、安全保证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组织措施)、安全管理制度(人员方面、机械方面、材料方面)。(1)上述内容全部包括,得3分;每少一项扣0.5分,直至扣完;(2)在第(1)项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得1分,最多得3分;内容必须具体、有针对性,有可操作性,否则不加分。0-64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至少包括工程进度保证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组织措施)和制度。(1)上述内容全部包括,得2分;每少一项扣0.5分,直至扣完;(2)在第(1)项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得1分,最多得2分;内容必须具体、有针对性,有可操作性,否则不加分。0-45资源配备计划至少包括人员、机械、材料三个方面的配备计划。(1)上述内容全部包括,得2分;每少一项扣0.5分,直至扣完;(2)在第(1)项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得1分,最多得2分;内容必须具体、有针对性,有可操作性,否则不加分。0-46成品保护管理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针对施工部位,每有一项成品保护措施得1分,最多得4分;无不得分。0-47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1)保修期每延长6个月得1分;最多得2分;无不得分。(2)有针对保修方面服务承诺内容的得1分;无不得分。0-3附表4报价评审表(50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报价有效性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报价,未发现减少或增加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与数量。2)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等费用,按国家、省相关部门的规定标准计取。工程利润总额报价合理、不存在不合理报价(管理费及利润为零时视为不合理报价)。3)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一致。4)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一致。5)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一致6)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一致7)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一致8)材料暂估价单价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一致9)专业工程暂估价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一致10)暂列金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一致注:上述评审标准中有一项不满足,视为报价无效。报价无效的投标人报价评审为0分。2评标基准价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潜在供应商最终报价的最低有效投标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3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50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1.1.1、评标程序1.1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潜在供应商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便核验。磋商小组依据评标办法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1.2潜在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l)第二章“潜在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3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潜在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潜在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4磋商小组发现潜在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潜在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潜在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潜在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1.1.1.2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潜在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潜在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潜在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3磋商小组对潜在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潜在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1.1.1.2.3评标结果3.1磋商小组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前3名当中,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3.2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龙井市龙井中学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龙井中学校舍维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龙井中学校舍维修工程。2.工程地点:龙井市龙井中学校园内。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00%。4.工程内容:对龙井中学校舍维修工程进行采购;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承包范围:主要包括教学楼的装饰、电气、给排水、消防工程;宿舍楼的装饰、给排水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3月16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46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三份,承包人执三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监理人发布的变更指示、工程签证、工程会议纪要和备忘录;(2)设计变更通知书;(3)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洽商、书面协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4)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招响应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1.3.9永久占地包括:本工程占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除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1.3款所称的法律外,省、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和规定也适用本合同。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依据本工程项目内容确定;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依据本工程项目内容确定;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依据本工程项目内容确定。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补充协议、会议纪要;(2)合同协议书;(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中标通知书;(6)投标函及其附录;(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4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6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用于本工程完整的图纸(包括施工全部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及安全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表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使用该文件14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三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签章齐全的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发包人确认后返还承包人一份),电子文件一份;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的7日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在施工现场保存一套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和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2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甲方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项目经理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监理。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确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式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变化幅度在15%以上,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进行调整。其综合单价以及对应的措施费均应作调整。调整的方法是由承包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张龙文;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龙井市龙井中学。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监督执行本合同约定,收、发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函件和通知,协调、处理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工程价款洽商、合同变更、索赔事项等具体问题。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工程开工日期7天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2.4.2款【提供施工条件】。如发包人提供的施工条件未能达到本合同通用条款2.4.2款所列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负责。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设计变更、会议纪要、备忘录、现场签证、施工记录及各种申请表、报告、验收文件、备案表、保证书、保修书、说明书等与履行本工程合同有关的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3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A4纸装订成册,签章齐全2套,电子文档1套。(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1)负责履行本合同并对承包人负责;(2)负责与施工现场发包人、监理人的工作协调、洽商及签字;(3)负责本工程施工所需人、财、物的组织管理与成本控制;(4)负责编制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目标和进度计划;(5)建立健全本工程项目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得少于25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监理人限期承包人在收到提交要求后7日内补交,并承担违约金1万元;7日内不能补交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并承担违约金3万元。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擅自离场少于3日(含3日)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1万元;擅自离场超过3天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并承担违约金3万元。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如原项目经理能继续履行职责的,监理人应责令承包人撤销其更换决定,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1万元;如原项目经理客观上已无法继续履行职责的(意外伤亡、事故除外),监理人有权要求审核确认承包人更换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3万元。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如项目经理不称职,监理人应在承包人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第29日书面通知该项目经理停止工作,并指示暂时停工。暂时停工按照7.8.2款【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处理。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接到工程开工通知后7天内完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如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能履职,监理人应再次发出通知要求承包人7天之内予以更换,并承担违约责任5000元;承包人在接到第二次通知7天内仍拒绝更换的,监理人应书面通知该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停止工作,并指示暂时停工。暂时停工按照7.8.2款【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处理。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条款。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如原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能够继续履行职责的,监理人应责令承包人撤销其更换决定,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5000元;如原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客观上已无法继续履行职责的(意外伤亡、事故除外),监理人有权要求审核确认承包人更换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1万元。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擅自离场少于3日(含3日)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5000元;擅自离场超过3天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该管理人员,并承担违约金1万元。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工程、关键性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维修工程。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根据采购人确定。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发包人不得擅自或商榷承包人,将能由承包人资质范围内自行完成的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由承包人向分包工程承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工程承包人支付分包工程款。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3.6款。如施工现场放置发包人的与本工程无关的特殊材料或设备或其他物品,承包人无必须照管责任。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监理合同的约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1)对本工程施工相关事项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示;(2)对已完工程量和工程款的拨付具有确认权和否决权;(3)经发包人同意签发开工通知、停工通知、复工通知、设计变更、经济鉴证,但不包括修改本合同内容。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免费提供。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确定本工程替代材料或工程设备;(2)确定本工程变更工作及工期调整;(3)确定本工程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提前48小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安全生产的规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发包人与当地***门协商建立管理机构。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在本项目开工后7日内编制,发包人确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明施工的规定或本项目达到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或州级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工地。(1)施工现场要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2)施工现场场地平整,道路坚实畅通,有排水措施,基础、地下管道施工完后要及时回填平整,清除积土。(3)现场施工临时水电要有专人管理,不得有长流水、长明灯。(4)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丢洒在楼梯、楼板上的杂物和垃圾要及时清除。(5)要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6)施工现场不准乱堆垃圾及余物。应在适当地点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外运。清运垃圾及流体物品,要采取遮盖防漏措施,运送途中不得遗撒。(7)根据工程性质和所在地区的不同情况,采取必要的围护和遮挡措施,并保持外观整洁。(8)施工现场严禁居住家属,严禁居民、家属、小孩在施工现场穿行、玩耍。(9)施工现场应建立不扰民措施,针对施工特点设置防尘和防噪声设施,夜间施工必须有当地主管部门的批准。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执行国家、延边州、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6.1.7参加施工现场达标考核,获评市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方在正常取费基础上增加/%,作为奖励;获评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方在正常取费基础上增加/%,作为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应符合吉林省现行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相关规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建筑节能施工方案、施工现场防火预案、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4天内、最迟不晚于【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提交。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监理人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批准。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14天内、最迟不晚于【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提交。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发包人在开工日期7日前,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2【发包人】的工作内容及开工前应准备的工作内容,做好工程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承包人在开工日期7日前,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3【承包人】的工作内容、本合同通用条款7.3.1款【开工准备】的工作内容,做好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6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执行本合同通知条款7.4.1款,发包人在开工日期7天前提供,并对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当面进行交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除本合同通用条款7.5.1项所列情形外,重大设计变更、政府停工令、政策调整均为发包人原因。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一天的违约金为签约合同价的0.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最多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不利物质条件(未知的地下管道、地雷、岩层、障碍物等)而增加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24小时内通知监理人和发包人,监理人在24小时内确认,承包人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7级以上(含7级)大风持续12小时;(以气象台提供的资料为准)。(2)24小时降雨量达到100mm以上(含100mm)暴雨(以气象台提供的资料为准)。(3)日气温超过38℃的高温超过3天(以气象台提供的资料为准)。(4)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灾害等。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执行通用条款。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执行国家规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台秤、温度计、湿度计、试模、坍落度筒、标准养护箱等。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审查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审查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甲方自定。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使用。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基准价格为发包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非招标工程为合同签订时)工程所在地省、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最新价格信息。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价格(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5%以内的;(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10%以内的(3)承包人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以及组织管理水平等自身原因造成施工费用增加的;(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给定的工程量清单范围中的工程量。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内的风险费均包含在综合单价的材料及机械费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2)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超过风险范围时,其超过部分按专用条11.1款规定执行。(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风险范围时,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调整合同价格。暂估价材料价格在购买时必须经建设单位确认,结算时按建设单位确认的材料单价进行结算。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预付款支付期限:执行通用条款。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吉林省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本次付款周期已完成工程量对应的金额;(2)工程变更、签证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3)已支付的预付款扣减金额;(4)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5)已支付进度款中出现错误的修正金额;(6)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7)因本合同通用条款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和11.2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导致的价格调整金额均包含在进度付款申请单中。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监理人收到承包人进度款拨付申请单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12.4.4款,发包人在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批,逾期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后14天内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本项目完成结算评审,扣除质量保证金后支付剩余款项。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每逾期支付一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通用条款。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逾期一日,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每逾期一天接收,按照签约合同价的0.5‰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天移交,按照签约合同价的0.5‰支付违约金。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与本合同承包范围一致。(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4天内(无甩尾工作)。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5)逾期付款违约金额及其他违约金额。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发包人逾期付款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14.2款(2)目。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7天内提出异议,并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20【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六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提出。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14.4.2款(1)目。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发包人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14.4.2款(2)目。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按照竣工结算价款的百分比例预留。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保证金缴纳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退还时不计利息。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2)发包人直接向分包工程的承包人拨付工程款。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顺延工期。(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4.2【竣工结算审核】。(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自行取消本合同工作内容、或转由他人尚未实施的,发包人应撤销其决定;如已实施的,发包人根据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该项工作利润的50%支付给承包人。(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由发包人负责调换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给承包人合理的利润。(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7.8.1款【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7.5.1款【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16.2.1款第(1)条的,按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处理;发生第(2)条的,重新采购符合要求或合格的材料、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负责;发生第(3)条的,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1.3款处理;发生第(4)条且非发包人原因,承包人将工地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并导致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发生第(5)条的,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7.5.2款处理;发生第(6)条的,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15.4.4款处理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16.2.3款、16.2.4【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的,按照承包人响应文件填报的单价支付费用,不包括利润;(2)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临时工程的,由发包人支付租金,租金价格双方协商确定,不能协商一致的由监理人确定;(3)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文件,发包人不支付费用。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火灾、飓风、风速达到8级的狂风、持续7日最高气温达到摄氏35度、工程所在地发生3.5级以上地震;(2)政府禁令;(3)导致工程暂停施工或医学观察需隔离的传染性疾病。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18.1款【工程保险】。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根据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安全责任保险。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自定。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延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 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龙井中学校舍维修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8: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详见工程量清单)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详见工程量清单)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详见工程量清单)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一、技术标准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以及地方、地区下发的施工质量管理规定。二、要求严格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第六章工程招标清单一、工程量清单说明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编制的,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中标且签订合同,即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作为潜在供应商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合同实施付款时按单价子目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依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3.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潜在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图纸一起使用。二、工程量清单(另册)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龙井中学校舍维修工程响应文件潜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开标一览表五、磋商保证金六、施工组织设计七、项目管理机构八、资格审查资料九、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十、未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承诺函十一、其他资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总报价(首次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潜在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其他补充说明)。潜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2.0.1.(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姓名:2工期 年 月 日计划开工,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总工期: 日历天。3保修期2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分包不允许分包。5误期违约金额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 合同价款0.5‰/日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6工期提前承包人提前竣工,不奖励。7质量标准符合合格标准。8质量保修金按照竣工结算价款的3%预留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潜在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潜在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潜在供应商:(盖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潜在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至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代理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潜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年月日2.0.2.四、开标一览表工程名称:1潜在供应商名称2潜在供应商简称电话3报价(首次报价) (大写) (小写)4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5日历工期6资质等级质量标准7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等级项目管理人员信息8项目经理证书编号9技术员(非必填项)职称证编号10质量员上岗证编号11安全员上岗证编号12施工员上岗证编号注:1、填报的内容必须和响应文件及投标函中的内容一致。潜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首次报价,只上传开标一览表。五、磋商保证金1.如转账,潜在供应商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有),并填写备注表格。2.如采用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机构开具的保函,潜在供应商在此提供保函的复印件,并填写备注表格。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编号:申请人:地址:受益人:采购人地址:开立人:地址:致:(受益人名称:采购人名称)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即“潜在供应商”)已响应贵方于年月日就(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已向采购人(即“受益人”)提交了响应文件(即“基础交易”)。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潜在供应商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潜在供应商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潜在供应商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二、我方在潜在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1)潜在供应商在开标后和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的;(2)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3)潜在供应商在与贵方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4)潜在供应商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最迟不超过年月日。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响应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4)声明不存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受益人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受益人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项目所在地。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备注(必填):1、潜在供应商可采用采购人认可的投标保函格式,但相关内容不得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2、根据本单位递交保证金的形式填写下表信息。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现金支票 □保兑支票 □银行汇票□银行保函 □担保公司保函 □保险保函潜在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经营地址联系电话六、施工组织设计1、潜在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文字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施工进度,施工方案,质量、安全、文明,冬雨季施工,成品保护,资源配备,工程保修及服务承诺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2.1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2.2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2.3劳动力计划表2.4施工进度表2.5施工总平面图2.6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生产能力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施工进度表1.潜在供应商应提交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潜在供应商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如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七、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 注:此表填写:项目经理、技术员(非必填项)、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如表格不够可以增加。(二)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此表后附以下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及有效期内的获得奖项(如有)、管理过的业绩(如有);(2)技术员职称证书(如有);(3)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有效期内的上岗证书;(4)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管理部门开具的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的社保证明(带有效二维码的个人参保证明或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5)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网页页面截图加盖公章。八、资格审查资料(一)潜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潜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地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潜在供应商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网页页面截图加盖公章。(二)近年财务状况表单位名称: 年份项目2022年2023年2024年总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总负债(万元)流动负债(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万元)实现施工合同总额(万元)税前利润(万元)税后利润(万元)注:附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截图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截图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五)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内容自拟)潜在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内容自拟)承诺单位:(公章)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十、未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承诺函(内容自拟)承诺单位:(公章)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一、其他资料请潜在供应商按照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及评标办法等的要求附相关材料(响应文件中已附,在此不用重复)。项目班子到岗履职承诺书我单位参与投标的项目,投标项目班子主要人员分别为:项目经理:(本人签字)技术负责人:(如有,本人签字)施工员:(本人签字)质量员:(本人签字)安全员:(本人签字)我单位承诺:以上项目班子成员承诺均为本人签字,若中标,保证按上述人员依法进场履职,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关管理单位和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可由施工企业提交相关证明变更手续。否则,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若非本人签字或未依法进场履职,违规(失信)单位及人员愿意接受一年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处罚;失信人员停止一年执业资格;单位及个人记不良记录一次,并在吉林省住房和建设厅网站上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年月日潜在供应商不涉黑涉恶承诺书我(单位名称)在(项目名称)的投标中,不存在强迫交易、暗箱操作、欺行罢市、强占市场等涉黑涉恶行为。并承诺绝不围标、串标、陪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强迫他人接受限制条件或退出竞标,恶意投诉、寻衅滋事,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强迫他人放弃中标或转包。特此承诺!潜在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4.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诚信库\",(以下简称\"诚信库\")并在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对外发布。发布的信息经我单位确认无误,并在此郑重做出如下承诺∶1、我单位向中心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各类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合法、有效的,不存在任何伪造、变造、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并同意对外公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2、我方在参加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交易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做到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暗箱操作,保证不围标、串标,中标后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3、我方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诚信库中与我公司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单位名称(加盖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龙井中学校舍维修工程响应文件(最终报价部分)潜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最终报价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最终报价工程名称:1潜在供应商名称2潜在供应商简称电话3潜在供应商报价 (大写) (小写) 潜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投标报价说明1.1投标价应由潜在供应商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1.2本报价的货币为人民币。投标价由潜在供应商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1.3投标报价应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标准进行编制。1.4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的计价法。综合单价包括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布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1.5本合同采用单价合同;潜在供应商的综合单价报价包括单价合同所测算的风险。1.6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1.7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筑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1.8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1)暂列金额应按采购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2)材料暂估价应按采购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采购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3)计日工按采购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费用;(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自主确定。1.9规费、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1.10潜在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1.11投标总价应当应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1.12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合价或总价之中。1.13由于工程量有误或设计变更需要调整价格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约定:(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1.14潜在供应商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一并报送。 工程投 标 总 价 潜在供应商: (签字或盖章) 封-3 投 标 总 价招 标 人: 工 程 名 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造价人员签字并盖专用章) 时 间: 扉-3 总 说 明工程名称: 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 序号单项工程名称 金额(元)其中: (元)暂估价安全文明 施工费 规费 合 计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 序号单位工程名称 金额 (元)其中:(元)暂估价安全文明 施工费 规费 合 计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序号汇总内容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1分部分项工程 2总价措施项目 2.1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3其他项目 3.1其中:暂列金额 3.2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3.3其中:计日工 3.4其中:总承包服务费 4结算价差 4.1人工价差 4.2材料价差 4.3机械价差 5税金 合计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 小计 合 计 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 序号 项目 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综合 单价其中合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 小计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序 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 (元)备注 合 计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序号项 目 名 称 金额 (元) 结算金额 (元)备注1暂列金额 2暂估价 2.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2.2专业工程暂估价 3计日工 4总承包服务费 5提前竣工(赶工)费 6优质优价增加费 .... 合 计 -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序号项 目 名 称计量单位 暂定金额 (元)备注1暂列金额 合 计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工程名称:序号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暂估(元)确认(元)差额±(元)备注暂估确认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单价合价 合计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工程名称: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 暂估金额 (元) 结算金额 (元)差额±(元)备注1专业工程暂估价 合 计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基数计算费率(%)金额(元)1税金税前造价×费率 合 计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工程名称: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风险系数(%) 基准单价 (元) 投标单价 (元) 发承包人确认单价(元)备注 第八章、其他材料要求开标时请潜在供应商按照“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所要求的提供相应的材料。附表:各分部分项控制价汇总表 龙井中学校舍维修工程 单位:元序号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合价总价措施费其他项目税金合计一教学楼175887110070168212037151教学楼装饰修缮工程52469150804858588352教学楼电气、给排水、消防工程1234189499011963144880二宿舍楼460386123490425475152821宿舍装饰修缮工程35820853650327223962952宿舍给排水工程102178698409825118987合计63627323356059368718997附件:政府采购政策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和省政府《稳定全省经济若干措施》要求,积极应对突发疫情对我省经济社会影响,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提出如下落实措施:一、强化政策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级预算单位要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门槛。科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提高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结合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二、提高政府采购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自2022年7月1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办法》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办法》的规定执行。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留份额比例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达到或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省财政厅将协调发改、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国家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对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支持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四、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履约能力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免收中小企业保证金或降低收取比例。对确需依法收取保证金的,应明确收取标准、缴纳方式和退还时限等要求,允许中小企业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降低经营成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对2022年5月前实施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响应)或履约保证金进行核查清理,对符合法定或合同约定退还条件的应及时退还,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采购人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可结合项目实际,明确中小企业获得合同后可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最大限度的确定首期预付款比例,并尽量缩短资金支付期限。五、优化政府采购程序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于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另行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对于法人代表已经出具委托书的,不得要求法人代表亲自领购采购文件或者到场参加开标、谈判等。加快推进全省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建设,实现在线发布采购公告、提供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实行电子开标、电子评审,提升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度。六、加强项目执行管理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格式、形式要求应当简化明确,不得因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中小企业投标(响应)。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暂未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中小企业免费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各级预算单位在公开政府采购意向时,必须标明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便于中小企业提前做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未按照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采购项目,原则上不得开展采购活动。各级主管预算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采购项目的统筹把握,明确工作责任,周密安排部署,严格落实预留采购份额和价格评审优惠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同时,按照六条措施要求,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显成效。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明确政策执行要求,加强对采购单位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政策执行中好的经验办法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财政厅报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舍维修工程 给排水工程 采暖工程 通风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