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康复类设备 电针治疗仪 红外线治疗仪 气压治疗仪招标变更公告(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云南康复医院)2025)
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类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类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5-10-09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9-30
更正日期
2025-10-09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芙佳、尹号芬、罗昀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8303085
采购单位
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茨坝街道龙泉路87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余老师,18812251256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8303085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MZC2025-G1-02666-YZGF-14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KMZC2025-G1-02666-YZGF-1427: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类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09-30 0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投标保证金大写金额 更正前内容:01标段保证金金额:¥8000.0000元(人民币玖仟元整) 02标段保证金金额:¥4000.0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 更正后内容:01标段保证金金额:¥8000.0000元(人民币捌仟元整) 02标段保证金金额:¥4000.0000元(人民币肆仟元整)
更正日期:2025-10-09 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除更正01标段及02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大写金额外,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茨坝街道龙泉路871号
联系方式:余老师,18812251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0871-683030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芙佳、尹号芬、罗昀
电 话:0871-68303085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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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更正)-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类设备采购项目.docx
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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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类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Q53A00625001548政采云项目编号:KMZC2025-G1-02666-YZGF-1427采购人: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1合同条款前附表21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40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76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98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00评标方法前附表100第1章公开招标公告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类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文件编号:Q53A00625001548政采云项目编号:KMZC2025-G1-02666-YZGF-1427项目名称: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类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1标段:96.2万元;02标段:52.5万元最高限价:01标段:89.76万元;02标段:45万元采购需求: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类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01标段是否进口序号设备名称采购数量单价限价(元)计量单位合计金额(元)否1电针治疗仪10800台80002红外线治疗仪12800台96003气压治疗仪120000台200004手指康复训练仪120000台200005恒温蜡疗仪150000台500006便携式磁疗仪24000台80007便携式气压治疗仪310000台300008便携式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130000台300009磁振热治疗仪150000台5000010低频治疗仪210000台2000011多功能饱和吸氧器115000台1500012脉动治疗仪(整脊枪)150000台5000013气压治疗仪210000台2000014上肢功率自行车15000台500015深层肌肉治疗仪240000台8000016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170000台7000017下肢关节康复器28000台1600018小型蜡疗仪13000台300019振动式物理治疗仪135000台3500020制冰机11000台100021中频治疗仪26000台1200022作业治疗工具套(康复)125000套2500023平衡功能训练仪1200000台20000024四肢联动训练仪190000台9000025双下肢静脉气压泵(空气波压力治疗仪)130000台3000001标段最高限价金额合计:89.76万元02标段是否进口设备名称采购数量单价限价(元)计量单位合计金额(元)否中药熏蒸治疗仪1530000台45000002标段最高限价金额合计:45万元注:所有设备含搬迁一次,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交货地点: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类设备采购项目01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类设备采购项目02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云南省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1)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类设备采购项目01标段:保证金金额:8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网银、电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10-2109:30(2)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类设备采购项目02标段:保证金金额:4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网银、电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10-2109:30其他: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质保期:01标段、02标段质保期所有设备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3年,设备质保年限不得高于实际使用年限(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生产、制造的规定、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采购人使用需要,一次验收合格。产品质保期内的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必须及时、按质、主动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直至满足采购人要求。4、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注:5.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5.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5.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5.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茨坝街道龙泉路871号联系方式:余老师,188122512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联系方式:0871-6830308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芙佳、尹号芬、罗昀电话:0871-6830308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2.1采购人 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类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号:Q53A00625001548政采云项目编号:KMZC2025-G1-02666-YZGF-14273.1招标范围技术规格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五章3.2交货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交货地点: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交货方式: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4.1.2财务状况(二者提供其一)提供2023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4.1.3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1.4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4.1.6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①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②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评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4.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9.1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13.1.3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1、提供所投产品销售业绩的证明材料(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用户使用证明等);2、售后服务机构技术力量说明;3、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3.1.4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1、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5.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15.5备品备件本次招标(□要求■不要求)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设备验收开始使用后至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计入投标价中。15.8技术服务费提供现场服务(包括安装和调试费用),并按“技术要求”提供人员培训的费用★17.1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8.1分包■本项目不得分包。□本项目中, 可以分包。★21.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名义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一、缴纳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形式打款至项目专项账户01标段保证金金额:¥8000.0000元(人民币捌仟元整),账号:01000002756002标段保证金金额:¥4000.0000元(人民币肆仟元整),账号:010000027561缴纳时间: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项目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注:1、保证金缴纳至上述银行账户中。2、每项目、每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均不相同,请缴纳保证金时注意。3、请在汇款时按完整的银行账号进行汇款。二、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应当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1.以支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必须是供应商,支票收款人必须是采购人,支票必须正确填写收款人信息,用途须注明用于本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必须保证支票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2.以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必须是供应商,收款人必须是采购人。备注内必须注明用于本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必须保证汇票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3.以本票提交的,出票人必须是供应商,收款人必须是采购人。备注内必须注明用于本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必须保证本票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4.以保函方式提交的,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以免造成投标无效。5.以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投保人必须是供应商,被保险人必须是采购人;投标保险必须正确填写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投标保证保险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以免造成投标无效。保证金退还方式:1)以电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的保证金,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打款账户;2)以支票、汇票及本票等票据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经财务查账确认后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投标人开户账户;3)以银行保函或者保证保险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投标人自行联系出函机构进行退还。温馨提示:供应商可根据需要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及开展试点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使用“昆明市政府采购金融业务一站式服务平台”中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和保证保险业务。★2022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23.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3.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3.3投标文件的退还不予退还24.1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6.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1.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5%,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4.1备选方案不接受32采购代理服务费1)政府采购中标人须知:中标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到中标公示后,需办理以下事宜:1、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与采购人联系、洽谈采购合同。2)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各标段中标供应商支付,各标段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各标段采购代理服务费;2、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标准计算,以各标段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向各标段中标供应商分别收取;3、招标代理服务费接受以下形式:现金、银行电汇或直接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4、代理服务费账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账号:2502016009024543511;3)中标服务费发票开具说明: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投标人,除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外,还须带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信息(在税务机关登记的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和电话,开户银行和账号)并加盖该公司财务专用章,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现场办理发票开具手续。34.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 CA 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 60 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财政资金,用于采购“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所列货物。3.招标范围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4.1.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4.1.2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投标人提供近期内(具体月份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1.4投标人提供近期内(具体月份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4.1.6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2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特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4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作如下规定:4.4.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4.4.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评标前。4.4.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评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4.4.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若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4.1-4.4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6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投标费用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6.质疑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6.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投标人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6.4质疑函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的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邮寄送达的以邮件交邮日期为准。联系部门:招标六部联系电话:0871-68303085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6.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6.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7.投诉7.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8.1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第七章评标方法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应认真核查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要求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不予接受。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9.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电子文件形式答复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2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10.3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中的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10.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10.5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任何一条将导致投标无效。11.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2.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构成13.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13.1.1开标一览表;13.1.2资格证明文件;(1)本章第4款“合格的投标人”中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13.1.3投标文件商务部分13.1.4投标文件技术部分13.2投标人同时投多个包(若分包时)的,投标文件应按包分别编制,单独成册。14.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4.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15.投标报价★15.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15.2投标人须就“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所投包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5.3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货物的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含选购件)价款、安装、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税金等全部费用。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15.4投标产品的出厂价指制造厂生产的,满足招标要求及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软件产品的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产品的设计费、投标人为取得生产制造投标产品所需的软硬件产品和技术资料的费用、人工费、包装费、利润和税金等费用。15.5项目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指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规定时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和报价。15.6进口组部件、元器件或全进口产品的全部费用须折合成人民币报价,并注明进口件的原产地,交货时需提供商检证明。汇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7运杂费用:即投标货物到项目地点前的所有费用,包括铁路或公路运费、提货及转运费用、短途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用、加固费用、保险费等。15.8技术服务费用包括:设计联络费用(若有)、现场服务(包括指导安装和调试费用)和人员培训的费用、技术资料费以及技术咨询协调费用等。技术服务费用应单独列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报价。16.投标货币16.1投标以人民币报价。17.投标文件有效期17.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7.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7.3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8.分包1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项目,投标人在中标后只能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9.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0.投标文件的编制20.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20.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20.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20.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确认。★20.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20.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20.6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及技术要求的应答出现完全或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20.7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凡规定(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21.投标保证金21.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2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1.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21.4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方式:1)以电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的保证金,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打款账户;2)以支票、汇票及本票等票据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经财务查账确认后以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投标人开户账户;3)以银行保函或者保证保险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投标人自行联系出函机构。21.5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1.6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撤回投标的;(2)中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22.1投标人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22.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22.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3.1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23.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23.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3.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上传,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23.5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20款、第22款的要求进行重新编制、加密和递交。23.6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撤回。五、开标与评标24.开标2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请各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线上开标会。如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3开标会: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7.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4.4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24.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6.评标26.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26.2评标原则及方法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6.3评标方法本项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七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6.4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26.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本须知19条款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6.7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确定;所有得分均相等的,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6.8若单个项目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对于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有一项品牌相同的,按26.7款规定处理。★26.9按上述条款执行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项目应予废标。27.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7.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7.3出现27.2中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六、中标结果28.中标人的确定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8.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9.中标通知书29.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1.履约担保31.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及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1.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七、其他事项32.采购代理服务费32.1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2.2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33.招标文件编制依据33.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若规定可以接受备选方案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凡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的,该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在对有备选方案的投标人进行评审时,应当以主选方案为准进行评审,如考虑备选方案的,备选方案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4.2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交货期、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1)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2)交货地点: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3)交货方式: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201、02标段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金,甲方收到乙方履约金,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01标段不低于合同金额80%款项;02二标段支付合同金额60%款项,在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款项。验收合格后,甲方将5%履约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3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5%4未尽事宜以双方合同签订时为准。(以下合同样式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商定为准)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全称):(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结);2、负责提供收货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设备和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1、乙方保证按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口产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完整手续)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货物;2、保证甲方在合同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3、严格遵守商务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设备和项目的验收。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原厂质保,质保期限详见参数。(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2.质保期内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在质保期内,所有产品非采购人人为因素导致产品损坏的,供货商必须及时更换或退货处理,并承担所有损失责任。(提供承诺函)。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退还: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1.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所交设备(或项目)和安装调试(或建设施工)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或项目),已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逾期交货(或完工)乙方向甲方每日按合同总额万分之二承担违约金。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设备(或项目)和完成安装调试(或建设施工)超过10天,所交设备及设备型号、品牌(或项目)和安装调试(或建设施工)与合同标准不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20%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项目),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3.设备(有配套软件的还包括软件产品)使用期间,发生知识产权、商业许可授权、商业机密纠纷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限期内与第三方及时解决纠纷,由乙方负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为甲方消除影响,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4.甲方因乙方违约产生的维权索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执行费、保全费、差旅费),由乙方承担。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1)交货期: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送验收及验收标准:1.地点: 2.方式:①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将完整配套的原封设备(含开机必要消耗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②由甲乙双方共同现场开箱初验开箱验货时由乙方加电测试。由乙方按合同规范要求完成安装,调试完毕后才进行验收。乙方随货向甲方交付设备必需的合格证、保修卡,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等)及配备的用件、工具等;③若开箱验货加电测试发现不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在30天内无条件更换;更换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④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3.验收:设备验收:到货设备满足招标需求,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完成培训、运行正常,双方进行验收,如设备是计量设备,在完成安装、培训的同时,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出具检验合格证书,方能进行验收,计量检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项目验收:项目内所有设备验收完成,进行项目整体验收。设备验收合格使用6个月,进行设备阶段运行实作性验收,若无任何质量问题,出具实作性验收报告。若阶段运行验收期内存在质量问题,可整改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实作性操作验收期自整改之日起计算6个月。不可整改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条件进行更换,更换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类设备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政采云项目编号:标段: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标段投标总报价(万元)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保证金备注二、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应按所附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2.资格声明中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3.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格式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扫描件)格式2: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二者之一:1)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2)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格式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格式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格式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声明或承诺格式8:制造商资格声明(如有)1.名称及概况:1.1)制造商名称:1.2)总部地址:电传/传真/电话号码:1.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1.4)实收资本:1.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①固定资产:②流动资产:③长期负债:④流动负债:⑤净值:1.6)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1.7)制造商在中国的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如有的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l)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工厂名称地址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本制造商不生产,而需从其它制造商购买的主要零部件: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主要零部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本制造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近3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1)出口销售(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2)国内销售(称和地址)(销售项目)_______________5.近三年的年营业额年份国内出口总额____________6.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部件名称供应商7.最近3年直接或通过贸易公司向中国提供的投标货物:合同编号:签字日期:项目名称:数量:合同金额:8.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9.制造商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有的话:10.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字:签字日期: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格式9: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注: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按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各标段设备顺序提供:标段:设备序号1:设备序号2:……格式10: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三、商务部分格式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格式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标段:)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 务:身份证号码:详 细 地 址:电 话:注:1.在投标文件中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2.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该内容可不填写。格式3:投标函致: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段:)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和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总报价(大写)元,人民币(¥),在(交货期)完成交货。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7.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7、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9、(其他补充说明)。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年月日格式4:货物报价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段:序号招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国别品牌型号和规格是否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授权(填写授权主体的名称)(若有)数量(1)单价(元)(2)合计(元)(3)=(1)*(2)备注1234……总计(元):总计(元):总计(元):总计(元):总计(元):总计(元):总计(元):总计(元):总计(元):总计(元):总计(元):总计(元):注:1、投标人必须将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各标段采购设备按顺序逐项填报此表,不得缺项漏项或任意合并项目报价,必须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评委可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2、各标段招标范围中所投产品的税金、技术服务费、其它费用、安装调试费包含在其单价中。3、未要求提供授权的无须填写“授权(填写授权主体的名称)”项。4、在“是否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项中如实填写“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与《中小企业声明函》保持一致。★5、投标人所报各标段设备(产品)品牌、规格型号须与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保持一致,须与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品牌、型号保持一致,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5: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及标段)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二)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二)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上表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制造商信息;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投标人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金额等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或未按招标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如中标单位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随中标结果一并公示,请各投标单位如实提供及填写本单位企业情况。5、本项目标的所属《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所列“(二)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的行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格式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格式7: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8: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须对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条款,认真填写该表。商务条款是指: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商务要求和《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要求的交货期、质保期、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质量要求、售后服务等要求。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段: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说明商务条件支持资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注:对于投标产品商务条款响应要求需有证明材料支持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并将该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标注在“商务条件支持资料索引”中。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9:售后服务方案或承诺(由投标人按《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售后服务及要求自行分别填写各标段内容)格式10: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可为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用户使用证明等(格式自拟)格式11: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12:投标人信息表(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本表信息)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公司性质公司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注册日期开户银行开户基本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固话联系传真联系邮箱经营范围公司管理体系认证(质量、职业、环境管理体系)公司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如:工程类资质(工程单位)、设备制造商、经销商(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认证)、其它资质。备注格式13:定期巡访为设备作保养方案(由投标人按《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的要求自行分别填写各标段内容)格式14:培训方案(由投标人按《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的要求自行分别填写各标段内容)格式15: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3条及《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请自拟格式。四、技术部分格式1:技术规格偏离表请按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对应招标文件的“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各标段要求的技术规范分别认真填写该表,该表不能作为投标产品的技术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段:序号产品名称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投标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偏离技术支持资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注:1、表格中“偏离”一列,投标人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投标内容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并在“投标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一列中写明技术参数。2、内容应对应该产品在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二、技术要求”的相关内容。3、各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投标人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投标文件中可提供最新技术支持资料支持参数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所投货物的技术白皮书、产品相关鉴定资料、试验报告、检验报告、技术彩页、或宣传资料、图纸资料等),若投标文件中最新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技术资料应答,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要求。4.投标人应将支持该项技术要求响应的技术支持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标注在“技术支持资料索引”一栏中。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2:技术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人的组织机构、制造商的生产能力、主要加工机具装备等)概述;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原材料选择、设计(使用)寿命;外购/外协件制造厂、产地;3.货物设计、制造、检验(测)、试验、验收、包装、运输、储存及试车等拟采用的标准、规范和方式;4.人员培训、技术服务计划及说明;货物安装、调试、试运行实施方案及进度计划;5.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技术方案的调整、设备配置及功能等);……格式3: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所投货物的技术白皮书、产品相关鉴定资料、试验报告、检验报告、技术彩页、或宣传资料、图纸资料等。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产品特点自行提供,以证明其产品具体配置情况及技术指标响应的真实性。未提供上述资料导致评委无法进行技术评审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格式4: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4条,请自拟格式。格式5: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或相关资料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一、项目需求一览表01标段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工业是否进口序号设备名称采购数量单价限价(元)计量单位合计金额(元)否1电针治疗仪10800台80002红外线治疗仪12800台96003气压治疗仪120000台200004手指康复训练仪120000台200005恒温蜡疗仪150000台500006便携式磁疗仪24000台80007便携式气压治疗仪310000台300008便携式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130000台300009磁振热治疗仪150000台5000010低频治疗仪210000台2000011多功能饱和吸氧器115000台1500012脉动治疗仪(整脊枪)150000台5000013气压治疗仪210000台2000014上肢功率自行车15000台500015深层肌肉治疗仪240000台8000016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170000台7000017下肢关节康复器28000台1600018小型蜡疗仪13000台300019振动式物理治疗仪135000台3500020制冰机11000台100021中频治疗仪26000台1200022作业治疗工具套(康复)125000套2500023平衡功能训练仪1200000台20000024四肢联动训练仪190000台9000025双下肢静脉气压泵(空气波压力治疗仪)130000台3000001标段最高限价金额合计:89.76万元01标段核心产品:平衡功能训练仪★1、序号:3、4、6、7、9、10、12、13、15、16、19、21、25配备可移动推车带置物盒放置耗材。★2、质保期所有设备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3年,设备质保年限不得高于实际使用年限(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02标段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工业是否进口设备名称采购数量单价限价(元)计量单位合计金额(元)否中药熏蒸治疗仪1530000台45000002标段最高限价金额合计:45万元★质保期:所有设备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3年,设备质保年限不得高于实际使用年限(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说明:1.请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投标人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最新技术支持资料支持参数技术规格偏离表的应答(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所投货物的技术白皮书、产品相关鉴定资料、试验报告、检验报告、技术彩页、或宣传资料、图纸资料等),若投标文件中最新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技术资料支持该应答,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视为不响应该项技术参数要求。若某产品要求提供样品的,则投标人技术参数响应必须与样品一致,否则视为不响应该项技术参数要求。★2.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漏,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二、技术要求01标段:其中标识“★”为实质性技术要求,不满足任何一条将导致投标无效。标识“*”为重要技术参数一、设备技术参数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1电针治疗仪1、治疗仪额定输入功率:10VA±5。 ★2、输出波形:连续波、断续波、疏密波。 3、脉冲频率: a)连续波频率:0.8Hz~100Hz 分档可调; b)脉冲宽度:0.5ms±0.1ms; c)断、续波周期:6s; d)疏、密波变换周期:6s。 4、输出脉冲强度 a)毫针电极(负载阻抗 250Ω),输出强度为 0-18Vpp; b)皮肤电极(负载阻抗 500Ω),输出强度为 0-38Vpp。 *5、输出通道:6 路输出。 6、治疗时间:10min-60min 分档可调。2红外线治疗仪1、输入功率:≥250VA2、输出功率≥100W3、灯泡使用寿命:≥1000 小时4、活动臂升缩范围:300-1350mm5、活动臂伸缩范围:200-800mm6、升降杆升降范围:200mm7、俯仰角:≤270 度8、治疗头转角:360 度旋转9、计时方式:机械定时(0-60 及长通)10、底座;不锈钢五脚可折叠 3气压治疗仪1、压力模式:≥ 10 种压力式+20种自定义收藏模式2、 电源电压: a. c. 220V/50H±103、输入功率: 240VA4、定时: 1min~99min*5、压力范围: 5kPa~36 kPa (38mHg ~270 mmHg)6、气囊腔数: 1台配置四肢囊袋3套;7、生物波顶核电刺激: 输出模式6种治疗时间: 20min, 治疗结束有声音提示,并停止输出。8、≥8寸真彩触摸屏显示操作,具有一-键飞梭功能 9.空气波与生物波顶核、生物波肢体电刺激、加热四种治疗相结合,一体化设计,操作简单,使用方便 10、具有单腔压力调节功能,可调节单腔压力大小或关闭。11、压力显示kPa和mmHg可切换12、四种治疗方式分别单独控制,可进行灵活组合治疗13、可同时治疗两个肢体、多个部位14、具有防电磁波干扰、1电型设计功能15、配有功能开关,可紧急终止,保证患者安全 4手指康复训练仪1、康复器的伸展角度:在 -5°~112°内设定,级差1°,允差为±20%;康复器的屈曲角度在3°~120°内设定,级差1°,允差为±20%;2、运行速度:1~9档可调;速度范围:0.6°/s~3.8°/s,允差±10%;3、定时设定:范围不小于0~30min,级差1min,允差±10%;4、康复器设有手动控制器,使病人能自行控制康复器暂停或进行伸展/屈曲运动;5、康复器整机工作噪音:不大于60dB(A);6、康复器的阻力力矩多挡可调;7、运动角度、速度、时间由微电脑程序控制运行;LCD屏幕液晶显示数据清晰;8、过载自动反转保护,具有应急控制功能;9、手指固定杆长度调整范围:0~80mm可调。5恒温蜡疗仪1.快速饼箱制饼:可直接将已凝固的蜡饼放入蜡盘内融化,无需每次放回融蜡箱融化。 2.电源:AC220V±10%,50Hz±1Hz。 3.容积:蜡箱不小于70升。饼箱2个。误差不大于±10%。 *4.蜡盘及蜡盘尺寸:饼箱可一次性储存不少于12盘蜡,可分成两个饼箱共4个区,两个饼箱均可独立工作,单独控温,蜡盘参考尺寸475mm*325mm*30mm,误差不超过±5%。 *5、显示方式:不小于10寸彩色液晶触摸显示屏,可实时显示仪器工作状态。 6.温控范围:融蜡箱58℃~85℃,制饼箱45℃~65℃,温控精度不大于±3℃。 7.恒温状态下温度均衡性:蜡箱最大温差≤4℃,饼箱最大温差≤4℃,成品蜡饼各点最大温差≤3℃。 8.工作模式:智能模式。 8.智能模式:7X24h按照设定程序控制,可以提前一周时间预约,可自动启动、融蜡、消毒、保温等。 9.饼箱:确保蜡饼内部无夹心无蜡液共存。 10.石蜡清洁:对蜡进行重复水洗分离,自动消毒、清洗、沉淀、过滤,确保用蜡干净卫生,防止交叉感染。 11.蜡箱表面应易清洗,防生锈,坚固耐用。内胆应方便清理及维护。 12.安全保护:至少有漏电保护、干烧保护、超温保护,确保使用安全。 13.外形尺寸:参考1250mm*600mm*1000mm,误差不大于±5%, 左右结构,无需额外操作平台。 *14.蜡饼厚度选择:3种厚度可供选择,默认薄蜡饼(约10mm)、标准蜡饼(约15mm)、厚蜡饼(约20mm),亦可后台自定义调整蜡饼厚度。 *15.具备高温消毒、紫外线消毒功能。6便携式磁疗仪1.额定输入功率:330VA2.磁场强度范围:20mT±7mT3.振动频率:50Hz±1Hz,振动幅度:1mm(p-p)4.具备2种治疗模式:M1-周期3秒,振动0.4s,间歇2.6s,M2-周期2.5秒,振动0.2s,间歇2.3s5.温度控制:开机默认为低温工作模式,可选择温控工作模式,分40℃、46℃、52℃、58℃四级可调6.治疗定时时间0-99min,可任意设置7.将磁疗,振动,热疗三种治疗方式相结合,由一种导子同时输出,实现三种治疗同步进行8.输出通道:两通道9.数码管显示窗口;标配2个温热导子10.治疗仪治疗完毕,并有峰鸣器报警提示。双温保护功能,温度高于60℃切断输出电源,并对操作按键锁定。7便携式气压治疗仪1、压力模式:≥ 10 种压力式+20种自定义收藏模式2、 电源电压: a. c. 220V/50H±103、输入功率: 240VA4、定时: 1min~99min* 5、压力范围: 5kPa~36 kPa (38mHg ~270 mmHg)*6、气囊腔数: 8腔;便携式3台分别配置单侧上下肢、双下肢、四肢囊袋; 7、生物波顶核电刺激: 输出模式6种治疗时间: 20min, 治疗结束有声音提示,并停止输出。8、≥8寸真彩触摸屏显示操作,具有一-键飞梭功能* 9.空气波与生物波顶核、生物波肢体电刺激、加热四种治疗相结合,一体化设计,操作简单,使用方便 10、具有单腔压力调节功能,可调节单腔压力大小或关闭。11、压力显示kPa和mmHg可切换12、四种治疗方式分别单独控制,可进行灵活组合治疗13、可同时治疗两个肢体、多个部位14、具有防电磁波干扰、1电型设计功能15、配有功能开关,可紧急终止,保证患者安全 8便携式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1、便携式彩色液晶触摸屏机型。2、具备评估、治疗及训练等功能。3、辅极小脑顶核电刺激基本频率≥4种,至少包含23.81Hz±1Hz、15.87Hz±1Hz、15.87Hz±1Hz、11.90Hz±1Hz等;4、具有≥5种输出模式;5、成人连续模式5.1输出电流:0~80mA,允差±10%,分≥160档连续可调;5.2脉冲宽度:100μs~400μs,允差±10%,1~31档可调;5.3脉冲间隔:≥100μs;5.4脉冲频率:20Hz~100Hz,允差±10%。6、儿童交替模式6.1输出电流:0~80mA,允差±10%,分≥160档连续可调;6.2脉冲宽度:100μs~400μs,允差±10%,1~31档可调;6.3脉冲间隔:≥100μs;6.4脉冲频率:20Hz~100Hz,允差±10% ;7、手控触发脉冲模式7.1输出电流:0~25mA,允差±10%,分≥50档连续可调。7.2脉冲宽度:10ms~1000ms,允差±10%,1~28档可调;8、评估模式8.1波形:≥2种,至少包含三角波和方波等8.2输出电流:0~25mA,允差±10%。 9磁振热治疗仪1.不小于双通道输出,每通道参数可独立调节; 2.磁场强度: 磁感应强度在10mT~40mT的范围内可调,步长为10mT,误差为±10%; 3.振动频率: (1)单一振动模式:30Hz、40Hz、50Hz、60Hz四种频率可调,误差±2Hz。振动时间2s,振动周期2s、3s、4s、5s可调; (2)多频振动模式:30Hz、40Hz、50Hz、60Hz循环扫引,误差±2Hz。振动时间5s,振动周期10s、12s、14s、16s可调; 4.治疗温度:40℃、46℃、52℃、58℃共4级可调,精度:±3℃; 5.具有无热模式,适用于炎症损伤急性期治疗; 6.软件含有内置处方,不少于12种处方 7.治疗时间:1~99min可调,以1min为单位设定; 10低频治疗仪1、显示方式:数码显示;2、输出波形:包括但不限于矩形波;3、输出通道:一组两路脉冲输出;4、输出脉冲周期:0.2s~2s可调,级差≤0.1s,允差±20%;5、输出脉冲宽度:0.1ms~2.0ms可调,级差≤0.1ms,允差±30%;6、延时时间:一组输出的第二路输出比第一路输出延时时间为0.1s~1.5s可调,级差≤0.1s,允差±20%;7、治疗定时:0~99min可调,允差±10%,至少包含治疗时间结束有蜂鸣器提示声,输出停止。11多功能饱和吸氧器1、主要技术指标要求(1)供氧压力:≥0.4MPa;(2)供氧流量计:100L/h~1000L/h;(3)供氧系统氧泄漏率:≤0.5%/h;(4)室内氧浓度控制在23%以内;(5)压力表精度:不低于2.5级; (6)排氧出口:高于地面≥3m; (7)供氧治疗时氧压力表指针摆幅: 0.05MPa;2、设计、安装参考标准 (1)GB 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2)GB/T 14710—2009《医用电器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3)YY0505-2012《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 12脉动治疗仪(整脊枪)利用智能传感器芯片,检测人体脊柱等部位的固有频率,通过高速低幅脉冲力,引起共振,以较小的作用力使脊柱、关节等产生最大位移,完成治疗过程。 1. 治疗模式:自动模式、手动模式; 2. 脉冲频率范围:5Hz-12Hz,误差±12%; 3. 预压:具有预压功能,当预压到一定程度, 功能指示灯变绿,预压力:10N;4. 单次治疗击打频数:20~72次; 5. 治疗头:通用治疗头、颈椎治疗头、腰椎治疗头; 6. 安全中断治疗功能:设备脱离病人时,自动中断输出电流,停止工作; 7. 高温报警:可实时检测内部使用温度,提前发出预警; 8. 具有智能提示音:多种不同提示音,反馈操作中不同情况; 9. 环境温度:10℃-40℃; 10. 相对湿度:30%-75%;11.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12. 供电电源:交流220V±10%,50Hz±2%; 13. 输入功率:90VA; 14. 尺寸:210×168×63mm(±20%); 15. 重量:≤900g。 通过对脊柱的指压调节、调动和处理,用于缓解神经根型颈椎病与腰椎间盘突出症引起的疼痛症状。 13气压治疗仪1、压力模式:≥ 10 种压力式+20种自定义收藏模式2、 电源电压: a. c. 220V/50H±103、输入功率: 240VA4、定时: 1min~99min* 5、压力范围: 5kPa~36 kPa (38mHg ~270 mmHg)6、气囊腔数: 1台配置四肢囊袋,1台配单侧上下肢囊袋; 7、生物波顶核电刺激: 输出模式6种治疗时间: 20min, 治疗结束有声音提示,并停止输出。8、≥8寸真彩触摸屏显示操作,具有一-键飞梭功能 9.空气波与生物波顶核、生物波肢体电刺激、加热四种治疗相结合,一体化设计,操作简单,使用方便 10、具有单腔压力调节功能,可调节单腔压力大小或关闭。11、压力显示kPa和mmHg可切换12、四种治疗方式分别单独控制,可进行灵活组合治疗13、可同时治疗两个肢体、多个部位14、具有防电磁波干扰、1电型设计功能15、配有功能开关,可紧急终止,保证患者安全 14上肢功率自行车(四肢功率自行车)1.整机稳固,座位高度45-57cm,自行车手柄、座椅可多档调节角度。2.智能可调节阻力档位(以适应不同肌肉力量使用者)3.改善上/下肢关节活动,进行上/下肢肌力及协调训练4.配备至少10套手柄、脚部固定装置。15深层肌肉治疗仪1.治疗头≥4种,至少包含:平面高能量治疗头,单点高能量治疗头,弧面高能量治疗头,多点高能量治疗头。2.操作手柄带防滑硅胶套;3.电源开关采用变频模式; 4.有效治疗深度≥60mm,高能量刺激能直达深层肌肉组织;5.配有专用工具箱。6. 拔插式电源接口。7. 整机重量:≥2.35kg8. 震动频率: 15-60HZ多级可选,支持无极调频变速功能设备配置清单数量主机1个、治疗头4个、电源适配器1个、工具箱1个 16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1、便携式彩色液晶触摸屏机型。2、具备评估、治疗及训练等功能。3、辅极小脑顶核电刺激基本频率≥4种,至少包含23.81Hz±1Hz、15.87Hz±1Hz、15.87Hz±1Hz、11.90Hz±1Hz等;4、具有≥5种输出模式;5、成人连续模式5.1输出电流:0~80mA,允差±10%,分≥160档连续可调;5.2脉冲宽度:100μs~400μs,允差±10%,1~31档可调;5.3脉冲间隔:≥100μs;5.4脉冲频率:20Hz~100Hz,允差±10%。6、儿童交替模式6.1输出电流:0~80mA,允差±10%,分≥160档连续可调;6.2脉冲宽度:100μs~400μs,允差±10%,1~31档可调;6.3脉冲间隔:≥100μs;6.4脉冲频率:20Hz~100Hz,允差±10% ;7、手控触发脉冲模式7.1输出电流:0~25mA,允差±10%,分≥50档连续可调。7.2脉冲宽度:10ms~1000ms,允差±10%,1~28档可调;8、评估模式8.1波形:≥2种,至少包含三角波和方波等8.2输出电流:0~25mA,允差±10%。 9.配置清单:主机1台、电源线1条、电极输出线2条、电极收纳盒1盒、电极包16包、台车1个17下肢关节康复器1.运行速度可连续,平稳调节,便携,可放于病床或治疗床上使用。2.脚踏板左右活动范围,中心线夹角50°-70°,支架长度可根据腿长进行调节。3.角速度多档位至少8档可调节。18小型蜡疗仪1.自动控温、自动防干烧,容量≥10L;2.设定温度可调:1~99℃,温度控制精度:±1℃;3.有水熔蜡 蜡电分离(防电墙技术) ,具有防漏电功能及漏电保护装置19振动式物理治疗仪1、工作程序≥3种,适用于较弱或需重点护理病人、体质较好或需进行治疗病人、体质强壮病人。2、振动频率设置范围:10~50Hz,调节步长≤1Hz;误差:不超过±1Hz。3、振动时间设置范围:1~60min,调节步长≤1min。4、径向振幅:5mm±1mm。5、具备叩击换向器,叩击头可进行180°调整。6、电机:无刷免维护电机,保用≥10年。7、噪声:≤70dB(A)8、具备伺服系统,采用24V安全电压。9、动力管长度:≥2m,采用柔性弹簧钢材质和减震弹簧。10、电池续航:≥8h。20制冰机1、产冰量:≥20KG/24H2、储冰量: ≥10KG3、电压/功率:220V/280W4、冰的形状;不规则颗粒碎冰 21中频治疗仪1、工作频率:1kHz~10kHz,, 误差±10%2、输出电流;在500Ω负载下,最大输出电流应:不小于50mA,输出电流极限应不大于100mA,误差±10%。3、调制频率范围:制频率应在0~150Hz范围内。4、调制幅度;双极输出方式的调幅度应为:0~100%范围内,允差±5% 。5、调制波形;方波、三角波、正弦波、指数波、锯齿波、梯形波。6、调制幅度:0%~100%,误差±5%。7、调制波形;方波、三角波、正弦波、指数波、锯齿波、梯形波。8、脉动直流(离子导入)输出:电压不大于100V 。9、治疗时间:0min~99min可调,步长1min,允差±5%。10、电极加热温度:室温~55℃。11、输出通道;独立控制,独立两路加热电极中频通道、两路冷电极中频通道、两路热电极脉动直流通道。内置20种治疗处方。12、数码显示;同时显示两路处方号、输出强度、治疗时间13、输出电流稳定度;在500负载电阻下,最大输出电流应:不小于50mA,输出电流极限应不大于100mA。14、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4h。15、输出通道数;四通道。双极中频输出四路,脉动直流输出四路,干扰电输出两路。16、治疗方式;冲波调制中频电疗、干扰电治疗(同步或异步控制,多步程序、音频电、正弦调制中频、脉冲调制中频、干扰电)。22作业治疗工具套(康复)每套至少包括:1.肩梯(肩抬举训练器)1个:木棒尺寸cm:φ3×92;规格(cm):架65×45×76;可调坡度:20°~85°;棒置间距10cm手指阶梯1个(30×12×45cm。阶梯台间2cm)。腕部功能训练器1个:参考规格(cm):40×22.5×11.5;训练用工具5个;材质:木制品。箱式数字套圈1个:材质:木质。由9根立柱9个套圈组成,底板有数字显示。尺寸:40×40×18.5cm,立竿直径2.5cm 训练患者眼-手协调功能铁插件1个。2.手功能训练工具握力器1个:测力范围:0~1000牛顿(0~100公斤);刻 度 值:10牛顿(N)(1公斤)精 度:±3%;指针显示,用于测试、训练手指抓握力握力球20个,硅胶扭力棒10个:配置不同颜色的扭力棒数。3.康复助食餐具1套,堆杯1套(30×14×10)(6个),夹子50个,决明子10 kg,塑料收纳箱2个,铁棍插板2套,上螺母1套,康复训练橡皮泥10桶,扭力棒6个。4.图形拼图2-3套(含空间结构、认知训练拼图等),沙包8-10个,穿线水果积木串珠3套(要光滑,无倒刺,线牢固)。7、仿真水果1套(类真实水果重量,表皮为PVC树脂,不易坏损)、仿真食品模型(有菜、饭、糕点、米线等模型)。23平衡功能训练仪一、总体需求平衡功能训练系统适用于平衡能力障碍患者及体态平衡异常患者进行评估和训练。二、具体技术要求1、平衡功能训练系统采用压力分布传感器设计,支持开展从坐位到站位的平衡评估;具有平衡训练模式,可开展平衡训练;*2、平衡功能训练系统软件组成包含但不限于动态测试模块、静态测试模块、系统设置模块、数据传输(导入导出)模块、临床报告模块、病历管理模块;平衡功能训练系统具有病历管理功能,能够对病人信息进行管理,包括病人病历号、姓名、性别、年龄、身高、体重、检查日期等,可以通过关键字进行检索。*3、平衡功能训练系统分析软件包含但不限于双足或单足动态压力分步图形显示,能够进行压力压强定量计算,形成相应图形曲线同时提供多媒体训练、实时重心位置图、实时重心偏向图、包络图。*4、平衡功能训练系统评估软件包含但不限于站位平衡、坐位平衡、坐到站平衡;通过对患者在不同位姿态下的平衡能力进行检测评估,在评估结束后均可出具检测报告,报告内容至少包含压力分布分析、重心偏离分析、椭球度分析、X和Y轴偏向距离分析、包络面积分析、角度分析。5、平衡功能训练系统支持开展多位姿站立平衡检测,可进行不小于4种角度的膝关节站立平衡能力测试;可对患者不少于八个方位平衡能力进行检测,判断是否有方向性的平衡缺失,预测平衡障碍的发生;平衡功能训练系统可开展感觉整合试验,有利于制定个性化前庭康复(VRT)方案,评价前庭代偿状态及康复疗效。6、平衡功能训练系统具有坐到站平衡评估及报告功能,提供患者从坐位到站位过程平衡能力的检测,并将人体左右两部分数据分开呈现,通过左右两侧数据的对比,判断左右两侧平衡能力的差异,帮助确定患侧。*7、平衡功能训练系统具有配套使用训练软件,可按照医师制定的平衡康复训练计划进行针对性的康复训练,训练过程通过观测图形中重心位置的实时变化,不断调整自己的重心位置来逐步恢复自身的平衡状态;训练模式包含程序训练、自由训练、轨迹训练技巧训练等。8、配备工作站软硬件。系统使用期间软件免费维护更新。24四肢联动训练仪1.支臂调节范围0cm-35cm,允差±5%2.座椅前后距离可调左右360±10°,90°锁定,方便患者多角度上下3.腿部支撑装置长度3档可调,宽度多档可调,调节髋外展外旋的幅度4.腿部支撑活动范围0-360°,左右双侧可换5.阻力等级8、10、11级可选,6.运动频率范围15-250次/分7.运动功率范围5-800瓦特25双下肢静脉气压泵(空气波压力治疗仪)1、操作显示:≥8 英寸液晶触摸屏,设备显示屏可以显示当前程序下的工作压力、模式、治疗时间、治疗区域等参数。2、气囊腔数:单侧≥8 腔气囊,双侧≥16 腔气囊,配备双下肢气囊、上肢气囊。为一体式气囊。3、设备可同时、间歇、按顺序充放气。4、循环压力治疗压强范围:0kPa~36kPa(0mmHg~270mmHg)。5、压强单位显示方式:支持kPa 和mmHg 两种压强单位的显示切换。6、工作噪声:正常工作时噪声≤60dB(A)。7、单腔调压:可针对每个腔体单独调节压力设定。8、零压跳过:在有创面或压力治疗禁忌的部位,可选择关闭该位置的气囊压力。9、治疗时间:1min~20h 可调。10、连续治疗:可设置连续运行工作模式。11、充气循环间隔:1s~99s。12、压力保持:0s~20s。13、逆序加压:可设定从近心端向远心端贯序加压模式,预防由于动脉供血不足引起的肢体远端血液循环障碍。14、过压保护:设备具有过压保护报警功能,当传递到肢体的最大治疗压强超过120%时自动报警,并立即停止治疗。15、自动泄压:达到阈值时、突然断电或中断治疗时,气囊可自动泄压。16、安全保护:配备紧急功能开关,遇到紧急情况可以进行紧急停止。17、血液回盈:具备血液回盈侦测提示功能。18、梯度治疗:支持对肢体形成梯度加压。19、配台车。20、配上肢隔离套各2套,下肢隔离套各2套。★1、序号:3、4、6、7、9、10、12、13、15、16、19、21、25配备可移动推车带置物盒放置耗材。★2、质保期:所有设备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3年,设备质保年限不得高于实际使用年限(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二、商务及其他要求1、服务标准1.1质保期内,乙方对设备提供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服务(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1.2保修期内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并终身负责维修;保修期后的维修仅收取配件成本费用,不收取其他费用。须对仪器设备实行定期巡检(4次/年)、清洁、维护及保养。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技术问题须提供技术支持;设备使用期内,软硬件免费升级。1.3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仪器设备使用的现场技术培训,培训人员不少于2名,培训内容须涵盖设备的调试、操作、常规维修、维护保养等,确保使用人员能正确操作设备各项功能。食宿各自承担。2、服务效率2.1简单类故障确保由售后服务人员或工程师于8小时内完成修复。2.2复杂类故障确保由售后服务人员或工程师于48小时内完成修复。2.3设备故障时须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须有生产厂家常驻代表及常驻工程师,并提供其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确保售后服务的及时性与专业性。3、配件清单与供应保障3.1中标供应商须将项目所涉配件的清单及详细参数以表格形式向采购方提供。3.2中标供应商须保证在项目所涉仪器设备实际使用年限内持续供应相关配件。4、设备售后服务要求4.1提供设备终生维护服务,软硬件终身免费升级,每年对设备进行不少于4次的不定期常规维护。4.2本项目所有设备如有接口对接需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免费开放数据端口协议,并与医院现有HIS等其他系统免费对接。(须提供承诺书)4.3设备开机率须≥98%,仪器故障须于12小时内应答,并于24小时内形成解决方案。4.4投标人(制造商或销售商)须在中国大陆地区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及设施,并配备经专业培训的售后服务人员。4.5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中标供应商须于中国境内便利地点设立备件库,存储所有必需备件,并保证5年以上的供应期。4.6提供400/800全国免费服务电话。5、商务要求5.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设立相应维修机构,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负责人信息。5.2货物抵达采购人使用地后,中标供应商须于24小时内派遣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采购人技术人员见证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工作,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5.3设备安装后,采购人依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及验收手册。5.4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技术资料(含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除原版技术资料外,须提供中文技术资料。5.5中标供应商对需要进行计量检定/校准的设备,在安装完成后,委托云南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计量检定/校准,且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须提供承诺书)6、采购标的验收标准6.1货物交付前,中标供应商须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采购人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6.2货物交付时,中标供应商须于10日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须出具验收书。6.3合同期满或履行完毕后,采购人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即:依据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逐项验收其履约情况,并出具验收书。6.4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进行专业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资料。7、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要求7.1远程支持服务:提供7×24小时电话及电子邮件远程技术支持。7.2指定项目技术负责人:拥有稳定的技术服务队伍,并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7.3若故障排除超过72小时须提供备用机。(须提供承诺书)7.4针对设备故障应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措施。7.5供应商须针对所提供的设备制定售后服务方案及培训计划。★8、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为采购合同生效之日前180日内生产的全新设备。(须提供承诺书)9、所有设备含搬迁一次,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报价中。02标段:其中标识“★”为实质性技术要求,不满足任何一条将导致投标无效。一、设备技术参数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1中药熏蒸治疗仪(中药熏蒸机)*1.通道数:双通道(二个喷头),微电脑独立控制;*2.保温及治疗功率1、2、3、4档可调;其中 1 档最小,4 档最大。3.药液从常温加热到95℃时间≤15分钟;4.治疗时间1-60分钟可调;步长为 1 分钟,计时误差±30s。5.当完成熏蒸时间时,治疗仪应停止输出蒸汽,并有声音信息。6.具有低液位报警及温度保护开关功能;*7.设备具有保温功能,保温温度70-90℃可调;★8.温度监测功能,可实时监测体表温度,超过45℃具有提示音,50℃切断电源;9.按键操作、治疗结束、预热达到设定温度及缺液时具有声音提示;10.当熏蒸机加热容器中气压大于0.08MPa时,减压阀排气减压;喷杆关节多角度旋转可调,满足临床患者坐姿卧姿不同体位的熏蒸需求;★11.额定装药最大容量:≥5L ;12.智能倒计时功能,药液温度达97℃开始倒计时;13.机箱容器部分和电路显示部分采用分体设计,便于保养和维修,并做到完全隔离;14.采用气路、液路防阻塞设计及工艺;15.采用直径达≥16mm排液管路,确保排液方便快捷不阻塞,便于维护;*16.箱体及排气装置(提供检测报告)、注塑箱体结构(提供检测报告)。17.双喷头型两个通道可分别进行功能设置。*18.自动防止干烧功能1)低液位报警:设备具有低液位报警功能,当该功能启动时,设备应报警并停止加热;2)温度保护开关:温度高于 97℃以上时,设备应报警并停止加热。*19.如果第一路保护装置失效导致患者皮肤温度升高至 50℃时,第二路保护装置应立即启动,切断加热装置的电源。*20.治疗状态,显示治疗过程中的状态,分为 3 种状态:“喷汽”、“暂停”、“停止”。21.设备状态,显示设备当前状态,分为 4 种状态:“缺液”、“保温”、“工作”、“待机”。质保期:所有设备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3年,质保期不得高于装备实际使用年限(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二、商务要求1、服务标准1.1质保期内,乙方对设备提供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服务(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1.2保修期内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并终身负责维修;保修期后的维修仅收取配件成本费用,不收取其他费用。须对仪器设备实行定期巡检(4次/年)、清洁、维护及保养。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技术问题须提供技术支持;设备使用期内,软硬件免费升级。1.3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仪器设备使用的现场技术培训,培训人员不少于2名,培训内容须涵盖设备的调试、操作、常规维修、维护保养等,确保使用人员能正确操作设备各项功能。食宿各自承担。2、服务效率2.1简单类故障确保由售后服务人员或工程师于8小时内完成修复。2.2复杂类故障确保由售后服务人员或工程师于48小时内完成修复。2.3设备故障时须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须有生产厂家常驻代表及常驻工程师,并提供其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确保售后服务的及时性与专业性。3、配件清单与供应保障3.1中标供应商须将项目所涉配件的清单及详细参数以表格形式向采购方提供。3.2中标供应商须保证在项目所涉仪器设备实际使用年限内持续供应相关配件。4、设备售后服务要求4.1提供设备终生维护服务,软硬件终身免费升级,每年对设备进行不少于4次的不定期常规维护。4.2本项目所有设备如有接口对接需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免费开放数据端口协议,并与医院现有HIS等其他系统免费对接。(须提供承诺书)4.3设备开机率须≥98%,仪器故障须于12小时内应答,并于24小时内形成解决方案。4.4投标人(制造商或销售商)须在中国大陆地区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及设施,并配备经专业培训的售后服务人员。4.5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中标供应商须于中国境内便利地点设立备件库,存储所有必需备件,并保证5年以上的供应期。4.6提供400/800全国免费服务电话。5、商务要求5.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设立相应维修机构,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负责人信息。5.2货物抵达采购人使用地后,中标供应商须于24小时内派遣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采购人技术人员见证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工作,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5.3设备安装后,采购人依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及验收手册。5.4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技术资料(含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除原版技术资料外,须提供中文技术资料。5.5中标供应商对需要进行计量检定/校准的设备,在安装完成后,委托云南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计量检定/校准,且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须提供承诺书)6、采购标的验收标准6.1货物交付前,中标供应商须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采购人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6.2货物交付时,中标供应商须于10日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须出具验收书。6.3合同期满或履行完毕后,采购人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即:依据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逐项验收其履约情况,并出具验收书。6.4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进行专业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资料。7、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要求7.1远程支持服务:提供7×24小时电话及电子邮件远程技术支持。7.2指定项目技术负责人:拥有稳定的技术服务队伍,并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7.3若故障排除超过72小时须提供备用机。(须提供承诺书)7.4针对设备故障应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措施。7.5供应商须针对所提供的设备制定售后服务方案及培训计划。★8、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为采购合同生效之日前180日内生产的全新设备。(须提供承诺书)9、所有设备含搬迁一次,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报价中。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投标文件出现不满足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之一的,则资格评审为不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均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情形外,投标文件响应各款所列材料在开标后不得后补、修改。评审程序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1.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二者之一: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1.3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1.4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1.6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评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康复类设备 电针治疗仪 红外线治疗仪 气压治疗仪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