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活物资招标变更公告(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5)
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膳食配送中心生活物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膳食配送中心生活物资采购
采购单位
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5-10-10
首次公告日期
2025-10-09
更正日期
2025-10-1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刀臣聪、周嘉韶、史良琼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3844518、15559688154
采购单位
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单位地址
阳宗海管委会七甸工业园区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7451880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商务中心A栋17楼17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3844518、15559688154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MZC2025-J1-02684-YNZZ-00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KMZC2025-J1-02684-YNZZ-0028: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膳食配送中心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10-09 0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2、采购产品清单及相关要求中的49项鸡蛋的单位由“公斤“更正为”个”,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前内容: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2、采购产品清单及相关要求中的49项鸡蛋的单位“公斤“ 更正后内容: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2、采购产品清单及相关要求中的49项鸡蛋的单位由“公斤“更正为”个”,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5-10-10 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原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4日下午14:00;延期至2025年10月16日下午14:00其余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阳宗海管委会七甸工业园区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方式:0871-67451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商务中心A栋17楼1706号
联系方式:0871-63844518、155596881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刀臣聪、周嘉韶、史良琼
电 话:0871-63844518、15559688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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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10.10竞争性谈判文件-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膳食配送中心生活物资采购项目.doc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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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膳食配送中心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YNZZZB—2025〔JDS〕001采购人: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供应商资格要求-2-三.获取采购文件-3-四.响应文件的提交-3-五.开启-4-六.公告期限-4-七.其他补充事宜-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总则-13-2.谈判文件-14-3.响应文件-15-4.递交-16-5.谈判-17-6.评审-17-7.成交和合同-18-8.询问与答复-19-9.质疑接收、回复、投诉-19-10.纪律和监督-20-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第三章合同草案条款及格式-25-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37-目录-38-资格文件-39-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9-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0-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1-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2-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3-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4-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5-报价文件-46-一、谈判报价表-46-商务技术文件-47-一、报价函-47-二、承诺书-48-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49-四、授权委托书-50-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51-六、商务条款偏离表-52-七、谈判产品技术响应表-53-八、服务内容技术支持资料-54-九、谈判保证金-55-十、中小企业声明函-56-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7-十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58-十三、其他资料-59-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60-第六章评审方法-72-1.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膳食配送中心生活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ZZZB—2025〔JDS〕001。2.项目名称: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膳食配送中心生活物资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100.80万。5.采购需求: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膳食配送中心拟采购肉类、粮油类、蔬菜类、水果调料类等生活物资,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调价机制(仅限米、油、猪肉,其他产品均不作调整,执行合同单价)(1)涨价:由于出现大的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物资出现严重涨幅,每3个月为一个调价周期。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最新公布价格为参考,以昆明市粮油、屠宰市场价格为准,(根据网站价格、大中型批发市场价格、屠宰市场价格,取以上平均价格为调价基准)当涨价幅度超过合同执行价10%时,供货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调价由乙方提出申请,并出具当月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最新公布的价格和昆明市粮油、屠宰市场价格依据,进行市场调研后,双方协商调价。除此之外,不予调价。(2)降价:当市场出现严重降价时,每3个月为一个调价周期。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最新公布价格为参考,以昆明市粮油、屠宰市场价格为准,(根据网站价格、大中型批发市场价格、屠宰市场价格,取以上平均价格为调价基准)当降价幅度超过合同执行价10%时,供货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调价由甲方提出,并出具当月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最新公布的价格和昆明市粮油、屠宰市场价格依据,进行市场调研后,双方协商调价。如乙方无正当理由不予调价的,甲方可终止合同。除此之外,不予调价。(3)若市场波动较大时,采购人认为所供应产品有必要实施调价的,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调价。(4)因国家政策调整、市场大环境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引起的价格波动,甲方与乙方可友好协商,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可合理调整供货价格。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7.服务地点: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8.质量标准:所配送货品均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有供应的货物须具有安全、可靠的来源渠道。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2.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不会被否决但是不会推荐为中标候选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1.3.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0月13日23时59分,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1)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具备本项目的谈判资格。谈判文件售价:0.00元。1.4.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1.5.五.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商务中心A栋17楼1706号。1.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1.7.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国家或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发布的信息为准,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变更或澄清将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平台发布。1.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地址:阳宗海管委会七甸工业园区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联系人及电话:毛伟梁0871-674518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商务中心A栋17楼1706号联系人及电话:刀臣聪、周嘉韶、史良琼0871-63844518、1555968815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刀臣聪、周嘉韶、史良琼电话:0871-63844518、15559688154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名称: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地址:阳宗海管委会七甸工业园区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联系人:毛伟梁电话:0871-67451880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商务中心A栋17楼1706号联系人:刀臣聪、周嘉韶、史良琼电话:0871-63844518、155596881541.1.4项目名称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膳食配送中心生活物资采购项目1.2.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从市强戒所省级资金中支出,已落实1.2.2预算金额100.80万元1.3.1采购需求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膳食配送中心拟采购肉类、粮油类、蔬菜类、水果调料类等生活物资,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调价机制(仅限米、油、猪肉,其他产品均不作调整,执行合同单价)(1)涨价:由于出现大的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物资出现严重涨幅,每3个月为一个调价周期。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最新公布价格为参考,以昆明市粮油、屠宰市场价格为准,(根据网站价格、大中型批发市场价格、屠宰市场价格,取以上平均价格为调价基准)当涨价幅度超过合同执行价10%时,供货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调价由乙方提出申请,并出具当月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最新公布的价格和昆明市粮油、屠宰市场价格依据,进行市场调研后,双方协商调价。除此之外,不予调价。(2)降价:当市场出现严重降价时,每3个月为一个调价周期。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最新公布价格为参考,以昆明市粮油、屠宰市场价格为准,(根据网站价格、大中型批发市场价格、屠宰市场价格,取以上平均价格为调价基准)当降价幅度超过合同执行价10%时,供货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调价由甲方提出,并出具当月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最新公布的价格和昆明市粮油、屠宰市场价格依据,进行市场调研后,双方协商调价。如乙方无正当理由不予调价的,甲方可终止合同。除此之外,不予调价。(3)若市场波动较大时,采购人认为所供应产品有必要实施调价的,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调价。(4)因国家政策调整、市场大环境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引起的价格波动,甲方与乙方可友好协商,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可合理调整供货价格。1.3.2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质量标准:所配送货品均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有供应的货物须具有安全、可靠的来源渠道。1.3.3服务地点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1.3.4踏勘不统一组织踏勘,确需踏勘的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进行现场踏勘,踏勘过程必须遵守戒毒所管理制度及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随意拍照或视频,并对自身安全自行负责,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全权承担。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其他要求:/。1.93.5.2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及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的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其他须全部满足2.1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资料澄清、修改等内容2.2.2谈判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公告发布同一媒介上发布澄清公告2.2.3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时间:24小时内2.3.1谈判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在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澄清公告2.3.2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修改时间:24小时内3.2.3谈判报价的其他要求1.报价形式:谈判报价采用折扣率报价,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内容及控制单价进行折扣率报价。2.报价应包括:货物成本、包装、运费、装卸费、冷库装卸转运费、食品安全质量必备检测费、利润、税收、验收、售后服务等所有一切费用。本项目合同金额按照采购预算金额进行签订,最终结算价按照“合同单价×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3.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本项目设有二次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所进行的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3.2.4最高限价□无☑有,物资采购清单的控制单价。3.3.1谈判有效期谈判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算起)。3.4.1谈判保证金(1)谈判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2)账户名称: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3)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环城南路支行。(4)账 号:162823313。(5)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提交方式: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7)有效期限:谈判保证金在谈判有效期内保持有效。(8)注意事项:①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划出。②汇款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项目编号+包号/标段号(若分包号/标段号)”。(9)谈判保证金的退还要求:未成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公告发布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谈判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3.5.3响应文件份数及文件签署、盖章按“政采云”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壹份。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须用云南 CA 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在所要求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均使用云南 CA 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参加采购的除格式要求外,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署。参与评审的签署、盖章见“第四章 评审办法”。4.1.1响应文件加密要求CA锁加密4.2.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4.2.1.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见“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4.2.1.3响应文件是否退还响应文件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5.3谈判顺序谈判的顺序:按“政采云”系统的编号顺序。符合谈判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谈判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及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及报价的,按照第一次报价的价格参与评审。6.1.1谈判小组的组成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3名。7.1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7.2成交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4.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网上银行转账、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本合同签订前5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凭“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履约保证金收据、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验收报告”办理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不要求单位名称: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开户行:富滇银行昆明行政中心支行账号;952041010000046172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变更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其中金额增加需办理合同追加手续。11.2中标服务费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相关约定,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按照项目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规定中“货物类”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后向成交人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11.3本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11.4政采云客服电话9576311.5其他1、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 “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供应商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谈判报价。3、结算:(1)具体结算金额根据采购人每月分批次采购的实际验收品种、数量结合市场调查价格及成交折扣率计算的合同价格进行据实结算。(2)供应商本次报价不得出现不平衡报价或不得低于成本报价,若出现不平衡报价或低成本报价,供应商产生的风险须自行承担。(3)供应商在本项目服务履行过程中,若供货金额提前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时,本项目服务合同即提前终止;若达到服务履行期限止,本项目服务合同自动终止。2.2.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谈判。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情况1.2.1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服务地点1.3.1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响应和偏离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谈判文件2.1谈判文件的组成本谈判文件包括:(1)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须知;(3)合同草案条款及格式;(4)响应文件格式;(5)采购内容及要求;(6)评审方法;(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2谈判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2.2.2谈判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谈判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修改谈判文件的时间距本章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3.1.2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内容。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1.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所指的谈判保证金。3.2谈判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函中进行报价。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谈判报价的其他要素。3.2.3谈判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供应商的谈判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谈判报价采用折扣率报价,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内容及控制单价进行折扣率报价。3.2.6报价应包括:货物成本、包装、运费、装卸费、冷库装卸转运费、食品安全质量必备检测费、利润、税收、验收、售后服务等所有一切费用。3.3谈判有效期3.3.1谈判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谈判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谈判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3.4谈判保证金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谈判的,其谈判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谈判将被视为无效谈判。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3.5响应文件的编制3.5.1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须用云南CA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在所要求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或盖章,均使用云南CA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最终生成加密标书后进行上传。3.5.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规定的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3.5.3响应文件份数及文件签署、盖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4.递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供应商应当按照“政采云”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响应文件的递交4.2.1.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1.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1.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4.2.1.5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4.3.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4.3.4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2.6.5.谈判5.1谈判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举行谈判会议。5.2谈判疑义供应商代表对谈判会议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参加谈判会议的,视同认可谈判会议结果。5.3谈判顺序谈判顺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6.评审6.1谈判小组6.1.1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审中因谈判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谈判小组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谈判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谈判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评审。原谈判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谈判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谈判文件一并存档。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6.3.1谈判小组按照第六章“评审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六章“评审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2评审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7.成交和合同7.1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谈判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7.2成交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发布媒介和期限公告成交结果,谈判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公告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4履约保证金7.4.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4.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7.5.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7.5.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询问与答复凡对本项目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质疑接收、回复、投诉9.1质疑接收9.1.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9.1.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采取书面递交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质疑函(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或将以上资料扫描发送至851715589@qq.com。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71-63844518、15559688154。通讯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商务中心A栋17楼1706号。9.1.4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9.2质疑回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3投诉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2.9.10.纪律和监督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4)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10.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谈判小组成员有前款第(1)至(7)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2.10.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供应商名称)谈判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发送邮件至(邮箱号码)。采用发送邮件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谈判小组:(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谈判小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确认通知确认通知(采购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第三章合同草案条款及格式(本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签订合同条款为准)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甲方: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膳食配送中心生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NZZZB—2025(JDS)001,进行的竞争性谈判采购结果,乙方作为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年度预计采购金额、结算折扣率、采购方式1、年度预计采购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捌仟元整,小写:1008000.00元。结算折扣率为:%。(以上合同金额为本项目预算金额,具体结算金额根据甲方每月分批次采购的实际验收品种、数量结合市场调查价格及成交折扣率计算的合同价格进行据实结算)。2、在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合同期限内,当甲方有供货需求时,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按量进行供货。二、供货需求一览表:详见附表三、服务要求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在货物完整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前,所有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四、合同定价及相关要求1、调价机制(仅限米、油、猪肉,其他产品均不作调整,执行合同单价)(1)涨价:由于出现大的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物资出现严重涨幅,每3个月为一个调价周期。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最新公布价格为参考,以昆明市粮油、屠宰市场价格为准,(根据网站价格、大中型批发市场价格、屠宰市场价格,取以上平均价格为调价基准)当涨价幅度超过合同执行价10%时,供货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调价由乙方提出申请,并出具当月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最新公布的价格和昆明市粮油、屠宰市场价格依据,进行市场调研后,双方协商调价。除此之外,不予调价。(2)降价:当市场出现严重降价时,每3个月为一个调价周期。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最新公布价格为参考,以昆明市粮油、屠宰市场价格为准,(根据网站价格、大中型批发市场价格、屠宰市场价格,取以上平均价格为调价基准)当降价幅度超过合同执行价10%时,供货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调价由甲方提出,并出具当月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最新公布的价格和昆明市粮油、屠宰市场价格依据,进行市场调研后,双方协商调价。如乙方无正当理由不予调价的,甲方可终止合同。除此之外,不予调价。(3)若市场波动较大时,采购人认为所供应产品有必要实施调价的,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调价。(4)因国家政策调整、市场大环境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引起的价格波动,甲方与乙方可友好协商,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可合理调整供货价格。2、送货时间、地点及要求(1)送货要求:A.按甲方要求的货物、规格、数量、时间和地点送货;正常配送响应时间不超过12小时。对所需货物要求能做到每天配送1次,若甲方临时需要增加配送物资乙方须保证在接到配送通知后4小时内完成供货。B.乙方提供的物品质量、数量不符时,甲方可拒收,乙方应无条件换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C.除特殊情况外,应相对固定服务车辆和人员。运输工具应清洁、无异味,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货物混装,运输中应注意轻装、轻卸、防雨、防晒;D.运输工具应清洁、无异味,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货物混装,运输中应注意轻装、轻卸、防雨、防晒;E.乙方配送车辆和人员进入甲方管理区,必须遵守甲方有关交通、安全、门禁等方面的要求;F送货人员和车辆必须按照甲方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采购计划,应按甲方规定时间内安排并配送完毕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具体由甲方决定。(3)乙方所供货物的所有权以及风险自货物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转移。3、货物验收标准(1)根据甲方需求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后,甲方将对货物进行抽样检查,如发现数量不足或质量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2)乙方已按照规定提供了甲方所需物品,且物品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才对货物进行签收;(3)所有货物外包装为全塑化、纸质化、软包装,不允许用金属制品、玻璃制品和绳索等危及甲方安全的物品,包装严密,图案完整,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4)货物包装要标明货物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地址及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如有)、生产许可证号、货物批号等内容;(5)甲方按实际数量称重验收,发现霉变、受潮、污染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收货。4、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数量等问题的,甲方有权拒收或停止使用并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补足数量,退换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对于甲方有退换要求的,乙方应当在2日内给予退换。乙方逾期不予以退换的,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价款。基于甲方本次采购的特殊性,乙方一旦出现前述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及双方签订的相关具体供货合同,不退还缴纳的履约保证金。5、乙方所供应的粮油类物资,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搬运到指定地点。五、服务及评价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通过乙方采购具体产品时,乙方将给予甲方优惠的价格并确保相应的质量及优质的服务。乙方所提供的主食类物资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为非转基因食品。统一包装、统一标识,具备“SC”认证,有省或市粮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如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后果。肉食类物资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GB2707-2005、GB2762标准和《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每次供货须随货提供当日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乙方负责进行货物的免费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现场分解,相关分解设备及人员、费用等由乙方自行负责。蔬菜、水果类物资必须新鲜,无病虫害,无腐烂、无变质、提供农残检验报告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后果。副食、调料类物资须在保质期限内,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符合产品包装要求。除品牌包装商品外,散装食品要求颗粒饱满、条块整洁、无霉斑虫蛀、气味色泽正常,无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学添加剂。冷冻食品符合标准:2012-1191T-QB为《冷冻调制食品检验规则》。调味品不出现: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杂掺假或感官形状怪异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包装材料、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油脂类物资统一包装、统一标识,具备“SC”认证,不添加、不混合,符合GB1536-2004国家生产标准和《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具有企业名称,符合产品包装要求,不接受散装油;为非转基因食品。具有省或市粮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其他物资按照采购清单及要求标准执行。所供数量按照甲方短期计划清单要求执行,多余数量由供货方带回,不予结算;数量不足部分,由供方补足;每种商品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为准,双方签字凭证作为结算依据;2、乙方必须保证在具体采购环节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及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相关规定;3、乙方商品发生质量问题而导致退货的,乙方须两天内主动到甲方将问题商品清理完毕;所有退换货乙方自接到甲方退换货通知日起,须按要求将所有退换货清退完毕,每逾期一天甲方按退换货总金额的两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清理的所有退换货,甲方有权在货款中扣除所有退换货金额;4、乙方若发生以下不良行为时,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不再与乙方签订任何合同,终身取消乙方参与甲方所有项目的投标资格,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良行为如下:(1)在具体采购项目中串(围)标、恶意竞争、低于成本价竞争;(2)在采购程序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3)提供的产品不满足甲方的需求标准,由此给甲方带来不良影响及后果的;(4)未按甲方要求及时供货,对市场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5)提供的食品因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故。5、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每个月会对乙方进行服务质量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对乙方进行动态管理,并保留根据动态考评结果对合同期限、采购范围等相关内容做出调整;考评结果达到标准的乙方,甲方可选择与之继续履行合同,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的乙方或违反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相关规定的乙方,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六、双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对所采购的项目进行解释,并拥有最终解释权;2、甲方因上级机关要求或政策变化导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3、甲方提供适当的经营场地;4、甲方指定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沟通、协调相关事务;5、甲方制定物资需求配送计划,并及时送达乙方;6、甲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确保乙方运营资金的回笼;7、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的物资,在通知到乙方后,乙方应在接到通知3-4小时内送达。(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配置除场地、食堂管理人员外的必要设施、设备和低值易耗品;2、乙方须指定至少一名项目联系人,负责与甲方食堂管理人员进行业务联系,乙方项目负责人的更换需甲乙双方协商确定;3、乙方根据甲方的配送需求计划,及时配送到位;4、乙方保证所供货物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若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选择解除本合同;5、乙方所供的定型包装食品的质量除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外,还须同时对相应的市场准入资料进行备案(包括: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此检测报告须每半年更换一次)。若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6、乙方保证在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后,5小时以内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受理和处理;7、乙方对甲方货物配送必须提供清单,在清点无误后由双方指定的负责人在清单上签字确认;(三)其他约定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责任保证对甲方所确认采购的产品必需处于乙方的可供应状态;2、乙方应对甲方所采购的产品做出相应的服务、质量、供货、售后等承诺(以具体成交的响应文件承诺内容进行约定);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乙方有任何变更或变动(包括但不仅限于如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账户信息、办公地址、项目负责人及通讯方式等),乙方有义务在变更前书面方式通知甲方;4、乙方交货地点: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5、乙方按甲方告之的进货需求制作的报价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并按甲方要求的时限,及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以保证采购的正常运行;6、甲方以电子邮件、传真订单、QQ发送、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订货明细,均默认为有效订单,乙方保证按订单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不以任何理由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拒绝发货,否则甲方有权按每次收取乙方不低于壹仟元的违约金,作为损失的补偿;7、乙方所供有保质期的商品,乙方须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距该商品保质期到期日的时限不得少于该保质期总期限的三分之二,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采购人员同意,方可收货;8、粮油等批量干货物资的配送:乙方自接到甲方订单之时起三日内,按订单要求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货至甲方库房堆放整齐,每逾期一天(8小时以内为半天,每满8小时为一天)甲方按订单总金额的两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9、乙方保证单张订单到货率(到货单品数、数量)占比)均高于百分之九十五,否则,甲方按订单未到货金额的两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10、乙方以任何理由的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退换货不及时、保质期超期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收货。1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责任保证对甲方所确认采购的货物必须处于可供应状态;12、乙方应对甲方所采购的货物做出相应的服务、质量、供货、售后等承诺(以具体成交的响应文件承诺内容进行约定),保证所供应的货物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满足甲方需求及甲方监管要求;七、违约责任1、订单发出后乙方不按合同供货(甲方定制产品和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的视为乙方不履行合同,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视情形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2、乙方所供的货物存在假冒伪劣货物,甲方每核实确认一个单品,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元,履约保证金金额不够扣除的,乙方需另外向甲方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进行赔付,扣除的履约保证金,在扣除当月补足,当月不及时补足的视为乙方不履行合同,情节严重造成危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且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3、乙方供应的货物没有达到质量标准,甲方可无条件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时限重新及时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且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4、乙方供货的包装不符合合同中有关规定,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因包装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对于因此逾期供货或导致供货的质量不达标的,乙方还需承担责任;5、乙方超甲方采购计划供货时,甲方可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6、甲方无故不按合同规定付款的,就应付未付款项从结算次月开始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7、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管理区送货,须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否则按2000.00元/次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8、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约定的,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金等)外,甲方还有权直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交履约保证金甲方不退回,且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甲方因维权所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赔偿。9、其他违约责任本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相关约定执行,本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执行。八、结算方式及履约保证金1、结算方式(1)当月供货次月结算。乙方根据甲方验收合格的供货数量,开具国家税务机关合法的且符合甲方财务制度要求的发票,按照甲方财务制度办理结算。(2)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乙方按甲方财务制度办理结算手续后,甲方以转账支付的方式将货款支付到乙方的基本账户。乙方开户名称:开户行:开户账号:(3)如乙方所开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给甲方造成的相关税款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合同款项中直接扣减。(4)因甲方采购的内容为财政资金保障项目,因财政资金关账、拨付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无法在约定时限内支付的,不视为违约。2、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前5个工作日内,乙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以网上银行转账、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缴纳或不缴纳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2)供货合同期限届满,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完全部供货工作内容后,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3)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照约定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乙方应当于扣除之日起五日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九、知识产权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十、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照逾期交付货物金额的两倍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同时,基于甲方本次采购的特殊性,乙方一旦出现前述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及双方签订的相关具体供货合同,不退还缴纳的履约保证金。2、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同甲方要求及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予以补救。同时,基于甲方本次采购的特殊性,乙方一旦出现前述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及双方签订的相关具体供货合同,不退还缴纳的履约保证金。3、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的,乙方最迟于次日予以补足,乙方不予以补足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货款,且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还有权向乙方追偿。4、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为主张自身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用、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5、其他违约责任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相关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执行。十一、保密1.乙方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或者记载有上述信息的载体,以及对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在乙方服务结束后,乙方均应及时归还甲方,对甲方要求删除的电子文档应从乙方及其雇员的电脑等存储设备上予永久删除;3.乙方人员违反上述保密规定,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需与甲方签订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保密协议5.以上1、2、3款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继续生效。十二、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1、双方均同意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2、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三、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1、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人响应文件、成交人澄清文件;2、成交通知书;3、廉政合同、外协单位承诺书、保密协议。上述文件有关同一事项的解释顺序为:以时间靠后形成的书面文件优先。十四、其他1、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不得被理解为一方承诺排他性地授予另一方有关任何产品、技术和服务,也不得被认为限制任何一方与任何第三方就本合同的内容进行合作;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3、本合同原件一式六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自2025年月日起至2026年月日止。4.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1.目录资格文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文件一、谈判报价表商务技术文件一、报价函二、承诺书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四、授权委托书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六、商务条款偏离表七、谈判产品技术响应表八、服务内容技术支持资料九、谈判保证金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三、其他资料4.2.资格文件4.2.1.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4.2.2.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2.3.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4.2.4.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4.2.5.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声明函致:(采购人)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2.6.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2.7.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4.3.报价文件4.3.1.一、谈判报价表供应商名称谈判折扣率报价(百分率) %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服务地点谈判保证金形式:金额:备注注:1、本表不得对格式作任何更改;2、本项目谈判报价为折扣率报价,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所提供的采购产品清单及控制单价进行折扣率报价;谈判折扣率报价应包括:货物成本、包装、运费、装卸费、冷库装卸转运费、食品安全质量必备检测费、利润、税收、验收、售后服务等所有一切费用。本项目合同金额按照采购预算金额进行签订,最终结算价按照“合同单价×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3、关于供应商所报折扣率举例说明:如供应商报价折扣率为90.00%,即9折;4、填报折扣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4.商务技术文件4.4.1.一、报价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谈判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最终谈判报价”所填写的最终报价,向你方提供谈判文件要求的服务。1.我方承诺在谈判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谈判保证金。2.本谈判的谈判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准确的和有效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4.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的服务。(4)除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二、承诺书致:(采购人)若我公司有幸中标,我公司承诺以下事宜:1、我公司在接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通知后,在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在个工作日内按照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洽谈合同签订事宜。(1)如因我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或因我公司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合同签订或拒不签订项目合同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中标(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如因我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或因我公司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合同签订或拒不签订项目合同的,采购人可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按“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相关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交货/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并达到项目验收标准。(1)如非采购人和不可抗力原因我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如不按时供货、供货产品与投标(响应)文件中响应产品情况不一致等)/完成相关服务工作,或交付设备/服务工作质量未能达到验收标准则没收我公司全部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我公司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如非采购人和不可抗力原因我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如不按时供货、供货产品与投标(响应)文件中响应产品情况不一致等)/完成相关服务工作,或交付设备/服务工作质量未能达到验收标准,使得项目资金被上级财政部门收回,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3)如非采购人和不可抗力原因我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并严重超期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可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按“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相关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4.2.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反面4.4.3.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代理人身份证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反面4.4.4.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供应商须知要求供应商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若有)类型: 等级: 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4.4.5.六、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应逐条对应谈判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和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中的商务条件,包括服务期、付款方式、服务地点、履约保证金等内容,并根据实际谈判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谈判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谈判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序号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表格填写说明:1、供应商应根据实际谈判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2、表格中“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在填写时应注明该条款在谈判文件的页码及条款号。3、表格中“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请供应商根据实际谈判情况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4、本表格中内容与谈判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4.6.七、谈判产品技术响应表序号产品名称谈判文件规格、参数及相关要求谈判产品品牌谈判产品规格、参数及相关要求偏离情况12..备注:1、此表应结合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采购清单内容及要求进行逐项填报;2、谈判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及详细技术参数供应商必须详细填报,以便谈判小组评审;3、“偏离情况”栏填写“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若“偏离情况”栏填写为“正偏离”或“负偏离”的,需要在“偏离情况”栏填写偏离说明;4、表格长度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5、此表后应附上所投产品质检报告或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资料复印件,此表和所附资料都将作为评审的依据。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4.7.八、服务内容技术支持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服务方案2.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3.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及承诺4.4.8.九、谈判保证金供应商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应采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并在此提供相应凭证的复印件。十、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4.9.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4.10.十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4.11.十三、其他资料1.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5.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膳食配送中心拟采购肉类、粮油类、蔬菜类、水果调料类等生活物资。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不会被否决但是不会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本项目核心产品:粳米、食用油。2、采购产品清单及相关要求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参数及相关要求数量单位控制单价(元)备注1粳米25kg/袋,国家一级标准,统一包装、统一标识、生产厂家须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须符合《GB/T1354-2018大米》及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要求;具有省或市粮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1公斤5.50 凉亭米市2食用油10升/桶;一级,具备“SC”认证,有省或市粮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所提供的食用油符合:GB 2716-2005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及猪油无腐败变质、无异味、无霉变、无污秽不洁、不得混有异物、不得掺杂掺假、无污染物质及其他有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1桶92.50 3干面条1000g/把,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GB2715-81《粮食卫生标准》及国家地方相关质量标准及要求;需具有食品质量检验合格证。1公斤5.47 4干米线国家正规生产企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具有企业名称,符合产品包装要求,不接受散装米线。米线颜色正常,每一批次米线要有质检报告。1公斤9.50 5粉丝具有企业生产名称,符合食品安全包装要求,不霉、不腐、碎裂较小,无哈喇味。1公斤9.50 6粉条具有企业生产名称,符合食品安全包装要求,不霉、不腐、碎裂较小,无哈喇味。1公斤12.83 7猪板油新鲜,无变质和异味。1公斤10.50 8白萝卜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1.23 9胡萝卜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1.93 10莲藕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9.67 11土豆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2.17 12红薯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6.83 13姜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8.50 14大蒜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9.77 15大葱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8.67 16韭菜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1.77 17洋葱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2.23 18大白菜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1.43 19苦菜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3.83 20菜心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3.43 21花菜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3.60 22菠菜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6.83 23生菜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3.43 24蒜苗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5.27 25黄瓜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4.00 26小瓜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2.60 27冬瓜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2.13 28南瓜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3.00 29姜柄瓜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2.43 30洋丝瓜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3.00 31西红柿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4.47 32茄子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4.00 33青椒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4.60 34芹菜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4.33 35豆芽新鲜,无腐烂、变质;不含防腐剂。1公斤2.77 36魔芋豆腐新鲜,无变质和异味。1公斤3.83 37白豆腐新鲜,无变质和异味。1公斤3.43 38莲花白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1.50 39空心菜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5.43 40油麦菜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9.17 41甜椒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8.83 42莴笋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2.60 43豆腐皮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14.97 44干紫菜蔬菜新鲜,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1公斤105.00 45绿豆新鲜,无变质和异味。1公斤11.77 46鸡肉必须保证新鲜,不使用冰冻鸡肉和淘汰鸡;鸡肉须具有检疫检验合格证。1公斤21.33 47牛肉必须保证新鲜,具有检验检疫合格证,不注水。1公斤71.00 48羊肉必须保证新鲜,具有检验检疫合格证,不注水。1公斤72.67 49鸡蛋净重:24kg/件或360个;统一包装、统一标识;具有企业生产名称,符合食品安全包装要求,不空、不干、不臭,蛋体均匀,不采购疫区鸡蛋。1个0.53 50牛奶250ml∕盒;国家正规生产企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具有企业名称,符合产品包装要求。1盒2.33 51空腔猪肉猪肉质量要求:为空腔白条猪,不得低于120kg,去猪头及内脏;酮体:有检验印章、表皮干净、无毛或少毛、无明显伤痕、不湿不黏;开边:肉色鲜红、脂肪洁白、气味正常、无淤血、淋巴;颈部:齐猪颈骨切下、可见猪颈骨的凹槽不带淋巴、去槽头肉;前段:前颊骨部位无明显血污;中段:脊背膘肥厚度不少于2公分、无明显奶泡及板油;猪肉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GB2707-2005 、GB2762标准和《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每批次供货保证食品新鲜,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检合格证、货物上需保留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1公斤21.00 52咸鸭蛋具有企业生产名称,符合食品安全包装要求,不霉、不腐、无哈喇味。1个1.33 53韭菜花(咸菜)具有企业生产名称,符合食品安全包装要求,不霉、不腐、无哈喇味。1公斤8.00 54五香粉45克/盒;国家正规生产企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具有企业名称,符合产品包装要求。1盒4.23 55蒸肉粉320克/袋;国家正规生产企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具有企业名称,符合产品包装要求。1袋6.47 56卤肉粉200克/袋;国家正规生产企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具有企业名称,符合产品包装要求。1袋4.30 57小粉100克/袋;国家正规生产企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具有企业名称,符合产品包装要求。1袋4.83 58酱油5升∕桶;国家正规生产企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具有企业名称,符合产品包装要求。1桶179.33 59味精25千克/袋;国家正规生产企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具有企业名称,符合产品包装要求。1袋625.00 60鸡精25千克/袋;国家正规生产企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具有企业名称,符合产品包装要求。1袋1250.00 61香辣酱国家正规生产企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具有企业名称,符合产品包装要求。1公斤10.97 62糟辣子国家正规生产企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具有企业名称,符合产品包装要求。1公斤4.83 63豆瓣酱国家正规生产企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具有企业名称,符合产品包装要求。1公斤13.50 64辣椒面无添加剂,不发霉、不含泥沙、水分不超标。1公斤20.83 65干辣椒碎裂少,不发霉、白点少,水分不超标。1公斤30.67 66花椒不碎裂,不含泥沙,不发霉、均匀饱满,水分不超标。1公斤81.67 67火锅底料320克/袋;国家正规生产企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具有企业名称,符合产品包装要求。1袋19.67 68白糖统一包装、统一标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国家地方相关质量标准及要求。1公斤4.83 69豆豉国家正规生产企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具有企业名称,符合产品包装要求。1公斤6.50 70红糖统一包装、统一标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国家地方相关质量标准及要求。1公斤7.88 71腌菜1000克/袋;具有企业生产名称,符合食品安全包装要求,不霉、不腐、无哈喇味。1袋6.00 72食盐500克/袋;国家正规生产企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具有企业名称,符合产品包装要求。1袋2.50 73汤圆450克/袋;国家正规生产企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具有企业名称,符合产品包装要求。1袋6.67 74月饼(火腿、回族)国家正规生产企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具有企业名称,符合产品包装要求。1个10.83 75糖果国家正规生产企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具有企业名称,符合产品包装要求。1公斤31.00 76干花生具有企业生产名称,符合食品安全包装要求,不霉、不腐、碎裂较小,无哈喇味不碎裂,不含泥沙,不发霉、均匀饱满,水分不超标。1公斤15.00 77瓜子具有企业生产名称,符合食品安全包装要求,不霉、不腐、碎裂较小,无哈喇味不碎裂,不含泥沙,不发霉、均匀饱满,水分不超标。1公斤20.83 78毛豆新鲜,无变质和异味。1公斤9.83 79芽豆新鲜,无变质和异味。1公斤8.00 80板栗新鲜,无变质和异味。1公斤23.33 81大枣新鲜,无变质和异味。1公斤28.00 82春卷新鲜,无变质和异味。1个3.10 83苹果一等品;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果底部有乳状突起,果实无萎蔫现象,果体无机械伤,果表颜色为绛红色,有风味清香,香味稍带甜,个体大小差异不太大,较均匀。1公斤8.50 84香蕉一等品;提供农残检验报告,蕉体饱满,棱圆滑,大小均匀,无机械损伤,整体颜色以黄绿色为最佳。1公斤3.17 85橘子一等品;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果面无压伤、腐烂,果柄切口新鲜,果表皮无变褐色;果肉无枯水,果粒化。1公斤5.00 86青枣一等品;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果形端正,无机械伤,无腐烂果,果蒂较平齐,无蒡蔫现象,无黑点。1公斤22.67 87橙子一等品;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果面无压伤、腐烂,果柄切口新鲜,果表皮无变褐色;果肉无枯水,果粒化。1公斤6.00 88砂糖橘一等品;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果面无压伤、腐烂,果柄切口新鲜,果表皮无变褐色;果肉无枯水,果粒化。1公斤7.00 89小西红柿一等品;提供农残检验报告,果实表皮颜色红,表面光洁,无裂痕果体为椭圆形,硬度适中;果叶新鲜,不易脱离。1公斤6.43 90粽子(个)国家正规生产企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具有企业名称,符合产品包装要求。1个3.67 91八宝饭国家正规生产企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具有企业名称,符合产品包装要求。1碗5.67 92大瓶雪碧2L/瓶;国家正规生产企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具有企业名称,符合产品包装要求。1瓶7.30 93大瓶果粒橙1.8L/瓶;国家正规生产企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具有企业名称,符合产品包装要求。1瓶7.13 注:供应商结合自己公司情况进行报价。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数量:1批。2、合同履行期限:一年。3、服务地点: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标准:所配送货品均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有供应的货物须具有安全、可靠的来源渠道。2、期限、效率: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1、根据采购人需求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将对货物进行抽样检查,如发现数量不足或质量等问题,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2、供应商已按照规定提供了采购人所需物品,且物品符合质量要求,采购人才对货物进行签收;3、所有货物外包装为全塑化、纸质化、软包装,不允许用金属制品、玻璃制品和绳索等危及采购人安全的物品,包装严密,图案完整,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4、货物包装要标明货物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地址及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如有)、生产许可证号、货物批号等内容;5、采购人按实际数量称重验收,发现霉变、受潮、污染的货物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采购物资质量要求(一)、食品规范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云南省、昆明市、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行业标准及规范,必须保证不制假售假。(二)、进货渠道:要求正规渠道,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个体或单位。(三)、各类物资质量标准及要求:粳米,国家一级标准,统一包装、统一标识、生产厂家须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须符合《GB/T1354-2018大米》及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要求;具有省或市粮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干面条,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GB2715-81《粮食卫生标准》及国家地方相关质量标准及要求;需具有食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干米线,国家正规生产企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具有企业名称,符合产品包装要求,不接受散装米线。米线颜色正常,每一批次米线要有质检报告;食用油,一级,具备“SC”认证,有省或市粮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所提供的食用油符合: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及猪油无腐败变质、无异味、无霉变、无污秽不洁、不得混有异物、不得掺杂掺假、无污染物质及其他有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供货方所提供的食用油须符合检测指标范围,满足国家省市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并提供每批次检验合格证,方能验收入库。其他物资按照采购清单及要求标准执行。空腔猪肉:猪肉质量要求:为空腔白条猪,不得低于120kg,去猪头及内脏;酮体:有检验印章、表皮干净、无毛或少毛、无明显伤痕、不湿不黏;开边:肉色鲜红、脂肪洁白、气味正常、无淤血、淋巴;颈部:齐猪颈骨切下、可见猪颈骨的凹槽不带淋巴、去槽头肉;前段:前颊骨部位无明显血污;中段:脊背膘肥厚度不少于2公分、无明显奶泡及板油;猪肉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GB2707-2005、GB2762标准和《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每批次供货保证食品新鲜,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检合格证、货物上需保留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牛肉:新鲜牛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质量标准的要求。并经当地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加盖印章。严格按照国家农业部规定的《牛肉质量分级规定》供货:质量达到二级及以上,为宰杀放血后去除头、尾、内脏、蹄的眮体部分。有明显的大理石肉纹,颜色鲜艳,具有肉红色。不得供应注水牛肉、病牛肉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鲜牛肉;家禽类:质量标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冻)禽肉卫生标准》、国家GB2707-2016、GB2762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质量标准的要求;来自政府认定合格的屠宰场,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必须是送货前12小时内屠宰好的新鲜家禽类;禽蛋类:鸡蛋、鸭蛋、鹌鹑蛋等;必须是无公害禽蛋、保证新鲜、无裂缝、无臭蛋、无变质和异味;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奶制品类:鲜奶、酸奶、乳饼等;国家正规生产企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具有企业名称,符合产品包装要求;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其他物资按照采购清单及要求标准执行。干货及调味品类:须在保质期限内,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符合产品包装要求。除品牌包装商品外,散装食品要求颗粒饱满、条块整洁、无霉斑虫蛀、气味色泽正常,无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学添加剂。冷冻食品符合标准:2012-1191T-QB为《冷冻调制食品检验规则》。调味品不出现: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杂掺假或感官形状怪异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包装材料、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其他物资按照采购清单及要求标准执行。蔬菜、水果类:必须符合GB/T23351-2009《国家新鲜水果和蔬菜质量标准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要求所提供的蔬菜外观要新鲜环保,叶根茎鲜绿,无腐败变质、无异味、无霉变生虫、不得有毒、有害、渗水、人工染色,包叶菜的外层粗皮除干净,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农残留及重金属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水果外观要新鲜环保,无腐败变质、无异味、无霉变生虫、无污秽不洁、不得混有异物、不得掺杂掺假、无污染物质及其他有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新鲜水果农残留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供货方所提供的蔬菜需经采购方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符合检测指标范围,满足国家省市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方能验收入库。其它,要求国家正规生产企业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具有企业名称,符合产品包装要求。2、采购物资服务要求(一)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具有良好的配送供货能力、信誉。具备可靠、优质的货源,具备相应的存储、加工、运输、配送条件。2、配备供应的专职人员。3、提供健全、可行的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方案、售后服务方案。4、具有同类项目的供货经验业绩。5、具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相关资格文件。(二)价格及服务期:1、价格要求:应低于本地区市场零售价所公布的价格(配送价格应包含货物成本、包装、运费、装卸费、食品安全质量必备检测费、利润、税收、验收、售后服务等所有一切费用)。3、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三)服务要求1、供货商根据采购人按需求提供的供货时间和供货清单,按时按量送货完成采购人所需。2、供货商认真审查供货渠道和货源,确保购进物资质量可靠、安全、无超标的食品或原材料。3、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物资严禁有假冒伪劣、无证及不合格产品;在向食堂交付所采购的原材料物资时,必须做到索证索票,双方经办人员应当场抽取样品进行封存,并由供应商提供质量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产品说明书等复印件备查;如果发生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等情况,全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4、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供货业务。(四)结算方式1、本项目结算方式:具体结算金额根据采购人每月分批次采购的实际验收品种数量×合同单价进行结算。2、当月供货次月结算,每月供货商凭正式发票、送货清单、采购人实际验收品种、数量、入库单据办理财务结算手续。3、进货单据经双方核准(验货、供货二方)后进行按月结账一次付款,付款方式:银行转账。4、调价机制(仅限米、油、猪肉,其他产品均不作调整,执行合同单价)(1)涨价:由于出现大的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物资出现严重涨幅,每3个月为一个调价周期。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最新公布价格为参考,以昆明市粮油、屠宰市场价格为准,(根据网站价格、大中型批发市场价格、屠宰市场价格,取以上平均价格为调价基准)当涨价幅度超过合同执行价10%时,供货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调价由乙方提出申请,并出具当月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最新公布的价格和昆明市粮油、屠宰市场价格依据,进行市场调研后,双方协商调价。除此之外,不予调价。(2)降价:当市场出现严重降价时,每3个月为一个调价周期。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最新公布价格为参考,以昆明市粮油、屠宰市场价格为准,(根据网站价格、大中型批发市场价格、屠宰市场价格,取以上平均价格为调价基准)当降价幅度超过合同执行价10%时,供货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调价由甲方提出,并出具当月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最新公布的价格和昆明市粮油、屠宰市场价格依据,进行市场调研后,双方协商调价。如乙方无正当理由不予调价的,甲方可终止合同。除此之外,不予调价。(3)若市场波动较大时,采购人认为所供应产品有必要实施调价的,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调价。(4)因国家政策调整、市场大环境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引起的价格波动,甲方与乙方可友好协商,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可合理调整供货价格。6.第六章评审方法一、谈判小组评审机构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1。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二)宣布评审纪律。(三)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四)组织谈判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五)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谈判文件。(七)维护评审秩序,监督谈判小组依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八)核对评审结果,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谈判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谈判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十)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谈判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三、谈判小组职责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四、评审纪律(一)对评审内容和评审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二)评审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和评审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三)任何属于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四)所有资料(包括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评审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审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五)评审期间,未经允许谈判小组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审和采访评审工作。(六)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七)评审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八)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五、评审原则评审将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供应商。(二)全面分析,综合评审。(三)评审只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响应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审的依据。六、评审程序谈判会议程序:检查响应文件的递交→开启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政采云系统发送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谈判承诺→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按本项目规定成交标准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一)资格审查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满足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不进入符合性审查: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不会被否决但是不会推荐为中标候选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二)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符合性评审标准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谈判。符合性审查表审查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文件签署、盖章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谈判报价表”、“报价函”、“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承诺书”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谈判保证金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4.1款规定谈判报价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项规定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2.3款规定,且谈判报价不得超过单价限价金额及最高限价谈判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款规定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规定及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标注“★”项条款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规定服务地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款规定谈判内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无实质性遗漏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及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的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其他须全部满足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谈判的,响应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他无效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8)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三)谈判谈判内容:服务要求、采购内容、谈判报价等。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竞争性谈判承诺及最后报价。(四)澄清有关问题1.响应文件内容澄清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谈判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谈判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谈判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谈判无效。3.报价过低情形澄清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谈判处理。(五)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请供应商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在价格评分时不对谈判报价进行扣除。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的,联合体视同小微型企业,在谈判报价评分时给予联合体谈判报价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谈判报价参与谈判报价评分。(4)联合体中部分企业为小微型企业的,且小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在谈判报价评分时给予联合体谈判报价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谈判报价参与谈判报价评分。2.监狱企业评分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谈判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谈判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供应商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七、推荐评定成交的标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最后报价折扣率最低且在采购预算范围内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除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若在最后报价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若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谈判,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若不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谈判,最终推荐结果由谈判小组进行记名投票表决。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物资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昆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