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及校园设施改造建设招标变更公告(浑源县教育局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02252025BCS0013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浑源县教育局2025年校舍及校园设施改造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代理费支付方式
采购人支付
供应商支付
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锦航 电 话:13837185798
项目联系人:李博飞 电 话:13336874895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浑源县教育局
地 址:浑源县永安镇
联系方式:0352-7227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12路首创禧悦25幢A座16层
联系方式:13336874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博飞
电 话:13336874895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浑源县教育局2025年校舍及校园设施改造建设项目.docx120.8K
浑源县教育局2025年校舍及校园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2252025BCS00136采购人:浑源县教育局(盖章)采购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磋商须知5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5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6第五部分合同原则32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4第一部分磋商公告浑源县教育局2025年校舍及校园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浑源县教育局2025年校舍及校园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7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2252025BCS00136项目名称:浑源县教育局2025年校舍及校园设施改造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658523.2最高限价(元):3658523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浑源县教育局2025年校舍及校园设施改造建设项目数量:预算金额(元):3658523.2单位:简要规格描述:浑源县教育局2025年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包1,150日历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7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和路东侧永和佳园14楼1号商铺1-2层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费用额度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算。代理费收费金额(元):/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浑源县教育局地址:浑源县永安镇联系方式:0352-72270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12路首创禧悦25幢A座16层联系方式:138371857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博飞电话:13336874895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浑源县教育局2025年校舍及校园设施改造建设项目2采购人名 称:浑源县教育局地 址:大同市浑源县联系方式:13513673418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水泊寺街道文兴路御盛苑南门16号商铺联系方式:133368748954项目需求详见公告5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总价:3658523.2元注: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控制价,超出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6合同履约期限150日历天;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8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部分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0磋商文件提供期限详见公告;11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的截止时间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12竞争性磋商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2、自主选择以下保证金形式:①银行保函②担保保函③保险保函④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电汇支付凭证,从其基本账户转出)。3、各种形式的保函均须具备互联网查询功能,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4、具备条件的,可以出具电子保函。5、提交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6、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城建支行户 名: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同平城分公司帐 号:140501627608000008287、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时间:(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2)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8、退还方式:以电汇方式退还到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注:在用途栏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13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14响应文件的提交电子文件递交: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递交。如果供应商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无效。15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在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16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5:00(北京时间);17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竞争性磋商时间:2025年10月27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18竞争性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组成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随机抽取产生。19磋商时携带的资料及要求远程线上开标,不涉及。20竞争性磋商会议参会人员远程线上开标,不涉及。21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22成交供应商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3签订采购合同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4政策与法规1、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2、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4、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根据(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关于印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各采购单位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要在采购需求编制审查中予以明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5%,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5%。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3%,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5、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供应商投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9、涉及绿色采购的根据晋财购〔2024]54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于优先采购的绿色产品,在评审标准中增设绿色产品评审因素,并给予其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中小微企业等主体,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在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基础上,叠加绿色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25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取比例100%,费用额度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算。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公告。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进行纸质和网上登记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公告。2.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2.4“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本项目所述的所有服务。2.6“工程”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本项目所述的所有工程。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3.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3.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3.5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3.6如供应商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7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提供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接受并能履行磋商文件的规定。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4.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供应商自行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供应商均应当将现场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4.2采购人不统一召开磋商答疑会。5.竞争性商磋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组成6.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竞争性磋商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7.偏离7.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服务条款(参数)偏离。7.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8.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8.1磋商文件自开始发出之日起至磋商开始之日止,不少于10日。磋商文件提供期限见磋商公告。8.2供应商应按磋商公告里的要求下载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磋商开始之日前,通过网上形式发出。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9.2发出澄清或修改文件的日期距磋商开始之日不足五日的,应当顺延磋商开始日期。9.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后,应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三、响应文件10.一般要求10.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0.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0.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0.4响应文件应采用前附表要求的方式提交,以其他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0.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1.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1.1响应文件的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6.磋商保证金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章);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保函扫描件。磋商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7.特定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商务、技术文件:*1.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4.供应商企业简况5.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见‘响应文件格式’)6.商务、技术条款响应及偏离表7.项目管理机构情况表*8.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9.施工组织设计(见‘响应文件格式’)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注:加“*”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11.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2.报价12.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12.2报价一览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工程内容及要求中特别要求的其它附加的费用。(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和交纳的税款和费用。(3)磋商文件指定的服务费。12.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2.4采购项目预算见磋商公告,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12.5报价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低价,但低于成本价格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如评标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降低产品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有权决定是否要求该供应商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有权拒绝该响应。13.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3.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4.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作为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证明其服务与磋商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项目实施方案的详细说明;(2)对照磋商文件方案,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的响应与偏离表,并申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或偏离。对有具体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4.3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5.保证金15.1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6.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5.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5.3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15.4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开始之日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6.响应文件有效期16.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磋商开始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6.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7.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7.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7.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签字和(或)盖章,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17.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7.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字。17.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串通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处获得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情况的;(3)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4)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的;(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递交响应文件或者放弃成交的;(8)供应商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9)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9.响应文件的递交电子文件递交: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递交,详见前附表。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自备电脑),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已传输递交的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重新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21.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2.响应文件的接收22.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地点送达并签到。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见前附表。22.2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2.3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补遗文件、澄清文件、通知等的纸质版确认函原件(若有)。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3.磋商小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磋商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资格及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审查,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4.组织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依据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标,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评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评标。25.初审25.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5.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5.2.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25.2.2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满足第二章磋商须知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投标服务、实施期限、标准和方法、质量承诺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7)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有分包、转包现象的;(8)磋商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25.3响应文件的澄清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通过线上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线上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错误及文字歧义修正的原则: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响应文件同一部分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按上述原则修正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6.详细评审经初审和合格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磋商、比较和评价。26.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时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函。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的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26.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函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函的,视为放弃最终报价。26.4提交的最终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26.5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26.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27.推荐及确定成交供应商27.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7.2本项目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7.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成交供应商:(1)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2)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8.磋商的特殊情形28.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8.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服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服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8.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的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29.磋商终止29.1磋商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次磋商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应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2磋商小组应将磋商终止理由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30.保密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七、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31.成交信息的公布磋商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指定的媒体名称见磋商文件。32.询问及质疑32.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2.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关于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3)关于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32.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2.4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质疑事项;(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4)相关请求及主张。32.5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32.7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3.成交通知3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3.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3.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十日内,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如有)。33.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4.3项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4.签订合同34.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4.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4.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八、其他规定35.政策与法规:详见须知前附表。36.成交服务费36.1成交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6.2成交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采用现金或转账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1.项目编号:1402252025BCS001362.项目名称:浑源县教育局2025年校舍及校园设施改造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最高限价:3658523.2元;5.合同履约期限:150日历天;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7.实施地点:荆庄学校、下韩学校等12所学校内;二、技术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一、政策性评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磋商程序评标过程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初步评审(资格性评审及符合性评审)2、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3、响应文件澄清(如果有)4、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对供应商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磋商保证金及开户许可证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保函扫描件。磋商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7特定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响应文件的签署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盖章齐全,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响应文件的提供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3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4响应文件的报价报价唯一且未高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5合同履约期限符合磋商文件规定6响应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详细评审:评标方法说明:本次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满分按100分计,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报价分+技术分+商务分。技术分依据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赋分值计算所得的平均值(计算评分值保留2位小数)。具体评分标准如下:序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60分报价部分:30分评定内容及标准得分一、商务部分(10分)(评委会共同认定)10分1.业绩(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近三年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作为证明(包括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概况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有一项案例得3分,最高9分;9分2.项目管理机构(1分)技术负责人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0.5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1分;1分二、技术部分(60分)60分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管理;②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③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④施工进度计划方案;⑤施工方案中有针对本项目材料供应情况;⑥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与措施;⑦冬雨季施工方案;⑧生活性和生产性临时设施方案等,满分40分,每有一项缺失扣5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每项最多扣3分,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备注: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40分2、服务能力:(1)项目班子机构健全、人员分工明确、专业配套完善。(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5分)(2)针对本项目所投入的物力、施工机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进场安排、机械配置、机械调度安排)满分5分,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备注: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10分3、响应、维修、质保等承诺: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响应时间、响应方式;②质量保障承诺及服务组织措施;③质保期内及质保期后维护保养收费及其它优惠条件和承诺;④承诺接受采购人对其施工过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⑤承诺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可靠等,满分10分,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备注: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10分三、报价部分(30分)供应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0分综合排序:1.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最终总得分评定出供应商的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本项目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第五部分合同原则(本合同格式仅供参考,具体合同版本和条款以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为准)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项目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成交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它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天。9.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账号:。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具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经查证,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均为0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也为0记录。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商务、技术文件磋商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工程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报价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其他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供应商代表姓名:联系电话: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日期: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注:无供应商代表可不提供此项。供应商企业简况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法定代表人姓 名电 话营业执照号注册资本企业性质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企业简介备注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序号工程名称采购人合同金额(人民币:元)质量标准合同签订日期备注1234···备注:我方承诺上述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商务、技术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偏离情况备注1234…………备注: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不填写或未提供偏离表均视为无偏离且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项目管理机构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证号本表后附项目班子人员证件。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人民币)小写: 大写: 合同履约期限质量标准建设地点备注:注:后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政策性要求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3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工程施工。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附件4进口货物授权书等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附件5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本项目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报价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报产品中不涉及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此表可不提供)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在最终报价、技术方案优劣程度等相同的情况下,将优先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在最终报价、技术方案优劣程度等相同的情况下,将优先选择。注:1.本项目中如含有非强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请如实填写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报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附件6信息安全产品证明材料(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不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此函可不提供)信息安全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认证证书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注:本项目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件7正版软件承诺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正版软件承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舍及校园设施改造建设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