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垃圾清运处置 5.8米 5.8米自卸车招标变更公告(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2025)


招标项目编号:JK20251013000003
采购单位: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
项目概况: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主要为:废旧水帘纸和岩棉),包含养殖场及沼气站,服务时间为2025.10.25-2026.10.24(具体以合同生效日期为准)。
监督联系人:任宇蕊
监督联系电话:13835801140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项目
标段包/编号:JK20251013000003-00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10-23 15:3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5-10-28 10:00:00
截标/开标时间:2025-10-28 10:00:00
标段/包内容: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主要为:废旧水帘纸和岩棉),包含养殖场及沼气站,服务时间为2025.10.25-2026.10.24(具体以合同生效日期为准)。
截标时间/开标时间:2025-10-24 10:00:00 变更为: 2025-10-28 10:00:00
供应商提出澄清问题截止时间:2025-10-24 10:00:00 变更为: 2025-10-28 10:00:00
招标文件获取结束时间:2025-10-24 10:00:00 变更为: 2025-10-28 10:00:00
报名结束时间:2025-10-22 15:30:00 变更为: 2025-10-23 15:30: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0-24 10:00:00 变更为: 2025-10-28 10:00:00
公告PDF: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项目询比采购文件.pdf
公告PDF: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项目询比采购文件.pdf

公告PDF: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项目询比采购文件.pdf

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项目(询比采购)采购文件采购人: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二○二五年十月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尊敬的供应商: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有兴趣的供应商可参加投标。一、项目简介1.项目名称: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项目2.采购人: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3.项目概况: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主要为:废旧水帘纸和岩棉),包含养殖场及沼气站4.最高限价:1300元/车(5.8米自卸车,单车承载20立方)二、项目范围及相关要求1.采购范围: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主要为:废旧水帘纸和岩棉)2.服务期限:2025.10.25至2026.10.24(具体生效日期届时以签订的合同为准)3.服务地点:东台片区(涵括:养殖场+沼气站)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5.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拟参加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基本信息。2.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价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异常信用行为。(以评审现场当日查询结果为准)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良好,未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被行业通报批评或者行政处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评审现场当日查询结果为准)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评审。(以评审现场当日查询结果为准)5.列入中粮集团、中粮家佳康失信客商(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报价人须承诺如现场经采购人核实报价人属于中粮集团或中粮家佳康失信客商(黑名单)的企业,接受被按无效报价处理。注:最终结果以采购人核实后为准。四、采购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递交及时间规定1.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获取方式为线上。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于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要求时间登录“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登记,登记审核通过后,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如有变动,以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通知为准),注:未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获取方式指引:首次参加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ecai.cofco.com/web-portal/index.html#/home)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前往电子化平台进行“实名户注册-主体认证-业务申请”三个环节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准备营业执照、法人章、企业公章等资料进行“CA办理”。投标人可在电子化平台下载平台操作指南或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的操作视频。若投标人未及时在电子化平台中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办理注册并取得CA证书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投标人凭机构CA(也可凭在电子化平台上注册的手机号和接收的验证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ecai.cofco.com/web-login/index.html#/login?loginType=2)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及附件,超过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的将不能下载采购文件及附件。未按规定从电子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咨询热线:010-21362564,CA办理咨询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如变更,以平台公布热线信息为准)2.响应文件递交:2.1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详见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成功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2开标地点: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网址:https://ecai.cofco.com/web-portal/index.html#/home)投标人凭机构CA(也可凭在电子化平台上注册的手机号和接收的验证码)登录电子化平台进入开标大厅进行远程线上开标(签到、解密并开启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且经过加密生成的投标文件通过电子化平台成功递交。逾期上传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按要求加密上传、签到并解密的《响应文件》为投标人参与本项采购活动的法定依据。3.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具体要求参考第六章4.响应文件要求:以中粮E采平台上要求为准。5.评审时间:2025年10月24日,10:00。6.评审地点:线上。五、联系方式采购人信息名称: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联系人:李文露联系方式:18962037393电子邮箱:liwenlu@cofco.com监督人信息中粮家佳康招标、采购监督联系方式信访监督部门:中粮家佳康纪委办公室信访举报电话:010-85005318;信访邮箱:zlrsxf@cofco.com;举报范围: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问题的检举控告。商务监督部门:中粮家佳康招标和采购管理办公室商务问题反馈电话:010-85005363;商务问题反馈邮箱:jjkzcb@cofco.com;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第六章二、文件的澄清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通过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采购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送至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三、采购文件的修改1.采购人可以修改采购文件,并将采购文件的修改发送至供应商。如果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投递截止时间不足2天,且对响应文件的编制造成影响的,采购人将相应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供应商应及时查看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3.对于采购人发出的澄清和修改内容,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并及时告知采购人,供应商未回复不作为未向供应商发出该通知的依据,采购人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因登记有误、邮件、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采购人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在此期间供应商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文件。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五、项目评审说明1.针对采购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澄清回复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针对不构成重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等细微偏差问题,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进行书面补正,补正回复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4.针对如下情况,评审小组统一意见后,可按照无效采购响应文件处理(1)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2)响应文件没有盖章、签字,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3)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需提供法人证明书)(4)未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中要求的(5)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5.评审小组将不再对无效响应文件进行下一步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一、评审办法本项目按照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审委员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二、详细评审1.初步筛选1.1对响应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包括文件格式、签字盖章完整性、投标保证金有效性等基础要素。1.2核查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等)及是否满足联合体、分包等限制性条款。2.异常低价核查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要求其书面说明合理性并提供成本证明材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成本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3.其他3.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或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最终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时,视同供应商最终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最终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项目。本项目采购方式采用询比采购。评审方法、标准及原则: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二、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2025年10月25日起至2026年10月24日(具体生效日期届时以签订的合同为准)。2.合作模式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3.付款方式。1.验收付款:处置后验收付款。三、通用要求1.项目要求(1)供应需确保合规清运处置我方建筑垃圾(水帘纸、保温岩棉)。(2)垃圾运输过程中确保不发生泄露事故。2.项目清单片区清运车容积单车垃圾处理单价备注东台片区(涵括:养殖场、沼气站)5.8米自卸车(单车载量约20立方米)主要为废水帘纸和岩棉注:此为含税金额单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该项目所有涉及的费用全部包含在内,采购方不同意再增加其他费用。3.施工工期:/4需提交文审资料清单:4.1企业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参与本次询比采购活动的企业近三年内企业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降级或用户投诉等不良记录,资质材料需随报价单一起寄送。4.2其他资料: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第五章合同草案东台区建筑垃圾处置协议甲方: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乙方:为确保甲方环境卫生,以及安全生产,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处理甲方管辖区域内的建筑垃圾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处理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处理建筑垃圾的范围为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管辖区域内的所有猪场和沼气站。二、协议时间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从2025年10月日至2026年10月日止。三、费用及付款方式1.费用:依据双方协议,乙方按人民币XXXX元/车收取处置费用,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此为含税价格,税率为XX%。不含税金额为xxxx元。本合同约定价格(总额)为不含税价格+增值税,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增值税税额相应调整,从而合同总价款一并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向甲方收取建筑垃圾中转处理费,此价格一经签署确定无论本年度市场价格起伏都不影响甲乙双方协议的价格。2.缴费时间:合同签署生效后,按季度结算,双方统计处置车次进行对账,对账完成后乙方负责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支付款项,付款信息如下:开户银行:XXXXXXXX银行账号:XXXXXXX乙方负责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发票种类:增值税普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合同金额等额的合法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任何款项。四、处理流程猪场和沼气站内产生的建筑垃圾由甲方定期收集,按照实际处理需求频次,由甲方派车辆统一拖运至乙方的垃圾站,卸完后由乙方集中收集处理。五、其他1.乙方应保证拥有本合同约定应乙方履行义务所需的相应资质,并按合法合规流程完成垃圾清运处置工作,期间发生的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环保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和赔偿责任。2.遇有不可抗力因素,本着尊重事实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乙方:东台分公司盖章:,盖章:代表:,代表:2025年月日,2025年月日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验收单序号清运日期场区/站区运输趟次场/站责任人签字确认备注公平竞争、阳光合作协议为规范企业经营活动,保证业务合作公平、公正、公开,避免滋生腐败事件,我们倡议:1.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中粮家佳康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产生经济往来包括但不限于回扣、提成、手续费、好处费、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等。2.不得向中粮家佳康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务行为的宴请和娱乐、体育、休闲、旅游等活动,不提供住房、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3.不得利用婚丧嫁娶、生育、病患、升迁、购房、乔迁等时机,以馈赠或借款为名,给予中粮家佳康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大额现金或贵重礼品。4.不得与中粮家佳康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共同成立公司,不得允许中粮家佳康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参股贵公司或关联公司并参与利益分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中粮家佳康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开展合作业务,不得为中粮家佳康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全职或兼职岗位等,以使其获取不正当利益。5.不得与中粮家佳康员工就标底、其他单位的投标书等商业秘密,合同中的价格、重要商务条款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6.不得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不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业务。7.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中粮家佳康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以及其他违反公平合作、市场规则和法律法规的问题。8.如发现合作方存在违反本协议向中粮家佳康员工行贿的,将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一定比例的违约金等违约责任,并追缴相关非法所得。同时将该合作方列入合作“黑名单”。9.如发现中粮家佳康员工在业务活动中有上述行为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向中粮家佳康监督部门举报,举报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举报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经查如属实,对被举报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如为诬告,对举报人进行追责,对被举报人予以澄清。中粮家佳康监督举报方式:-13-(1)业务部监督电话:010-85005426;(2)公司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010-85005318。来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委办公室(收),邮编:100020。10.本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807室,中粮家佳康纪中粮家佳康下属公司:中粮家佳康合作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14-询比采购响应文件项目名称: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项目供应商名称:在2025年月日(即开启时间)前不得开封。-15-目录一、响应函二、报价一览表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五、资格证明文件六、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16-一、响应函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提供本项目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报价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资格证明文件(6)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服务需求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7-二、报价一览表公司名称:,(盖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手签字)片区清运车容积单车垃圾处理单价备注东台片区(涵括:养殖场、沼气站)5.8米自卸车(单车载量约20立方米)主要为废水帘纸和岩棉注:此为含税金额单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1)贵司各应认真查阅理解采购方提供的全部资料,给出实物报价。(2)所有项目报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运费、税金、利润、保险等,到项目完毕的一切费用(单价:元/车)。(3)该项目所有涉及的费用全部包含在内,采购方不同意再增加其他费用。-18-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及反面)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19-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询比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项目名称)询比采购项目签订成交合同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20-五、资格证明文件(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许可证及级别(如有)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初级职称人员其他人员经营范围关联企业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备注-21-(二)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2-(三)财务、信誉、其他要求供应商还应根据评审办法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3-(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参考)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委托人/发包人名称委托人/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服务是否完成项目负责人(如有)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备注注:供应商应根据评审办法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4-六、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25-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项目(询比采购)采购文件采购人: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二○二五年十月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尊敬的供应商: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有兴趣的供应商可参加投标。一、项目简介1.项目名称: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项目2.采购人: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3.项目概况: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主要为:废旧水帘纸和岩棉),包含养殖场及沼气站4.最高限价:1300元/车(5.8米自卸车,单车承载20立方)二、项目范围及相关要求1.采购范围: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主要为:废旧水帘纸和岩棉)2.服务期限:2025.10.25至2026.10.24(具体生效日期届时以签订的合同为准)3.服务地点:东台片区(涵括:养殖场+沼气站)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5.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拟参加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基本信息。2.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价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异常信用行为。(以评审现场当日查询结果为准)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良好,未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被行业通报批评或者行政处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评审现场当日查询结果为准)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评审。(以评审现场当日查询结果为准)5.列入中粮集团、中粮家佳康失信客商(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报价人须承诺如现场经采购人核实报价人属于中粮集团或中粮家佳康失信客商(黑名单)的企业,接受被按无效报价处理。注:最终结果以采购人核实后为准。四、采购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递交及时间规定1.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获取方式为线上。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于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要求时间登录“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登记,登记审核通过后,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如有变动,以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通知为准),注:未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获取方式指引:首次参加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ecai.cofco.com/web-portal/index.html#/home)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前往电子化平台进行“实名户注册-主体认证-业务申请”三个环节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准备营业执照、法人章、企业公章等资料进行“CA办理”。投标人可在电子化平台下载平台操作指南或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的操作视频。若投标人未及时在电子化平台中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办理注册并取得CA证书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投标人凭机构CA(也可凭在电子化平台上注册的手机号和接收的验证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ecai.cofco.com/web-login/index.html#/login?loginType=2)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及附件,超过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的将不能下载采购文件及附件。未按规定从电子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咨询热线:010-21362564,CA办理咨询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如变更,以平台公布热线信息为准)2.响应文件递交:2.1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详见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成功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2开标地点: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网址:https://ecai.cofco.com/web-portal/index.html#/home)投标人凭机构CA(也可凭在电子化平台上注册的手机号和接收的验证码)登录电子化平台进入开标大厅进行远程线上开标(签到、解密并开启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且经过加密生成的投标文件通过电子化平台成功递交。逾期上传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按要求加密上传、签到并解密的《响应文件》为投标人参与本项采购活动的法定依据。3.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具体要求参考第六章4.响应文件要求:以中粮E采平台上要求为准。5.评审时间:2025年10月28日,10:00。6.评审地点:线上。五、联系方式采购人信息名称: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联系人:李文露联系方式:18962037393电子邮箱:liwenlu@cofco.com监督人信息中粮家佳康招标、采购监督联系方式信访监督部门:中粮家佳康纪委办公室信访举报电话:010-85005318;信访邮箱:zlrsxf@cofco.com;举报范围: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问题的检举控告。商务监督部门:中粮家佳康招标和采购管理办公室商务问题反馈电话:010-85005363;商务问题反馈邮箱:jjkzcb@cofco.com;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第六章二、文件的澄清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通过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采购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送至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三、采购文件的修改1.采购人可以修改采购文件,并将采购文件的修改发送至供应商。如果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投递截止时间不足2天,且对响应文件的编制造成影响的,采购人将相应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供应商应及时查看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3.对于采购人发出的澄清和修改内容,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并及时告知采购人,供应商未回复不作为未向供应商发出该通知的依据,采购人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因登记有误、邮件、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采购人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在此期间供应商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文件。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五、项目评审说明1.针对采购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澄清回复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针对不构成重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等细微偏差问题,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进行书面补正,补正回复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4.针对如下情况,评审小组统一意见后,可按照无效采购响应文件处理(1)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2)响应文件没有盖章、签字,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3)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需提供法人证明书)(4)未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中要求的(5)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5.评审小组将不再对无效响应文件进行下一步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一、评审办法本项目按照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审委员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二、详细评审1.初步筛选1.1对响应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包括文件格式、签字盖章完整性、投标保证金有效性等基础要素。1.2核查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等)及是否满足联合体、分包等限制性条款。2.异常低价核查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要求其书面说明合理性并提供成本证明材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成本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3.其他3.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或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最终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时,视同供应商最终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最终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项目。本项目采购方式采用询比采购。评审方法、标准及原则: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二、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2025年10月25日起至2026年10月24日(具体生效日期届时以签订的合同为准)。2.合作模式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3.付款方式。1.验收付款:处置后验收付款。三、通用要求1.项目要求(1)供应需确保合规清运处置我方建筑垃圾(水帘纸、保温岩棉)。(2)垃圾运输过程中确保不发生泄露事故。2.项目清单片区清运车容积单车垃圾处理单价备注东台片区(涵括:养殖场、沼气站)5.8米自卸车(单车载量约20立方米)主要为废水帘纸和岩棉注:此为含税金额单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该项目所有涉及的费用全部包含在内,采购方不同意再增加其他费用。3.施工工期:/4需提交文审资料清单:4.1企业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参与本次询比采购活动的企业近三年内企业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降级或用户投诉等不良记录,资质材料需随报价单一起寄送。4.2其他资料: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第五章合同草案东台区建筑垃圾处置协议甲方: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乙方:为确保甲方环境卫生,以及安全生产,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处理甲方管辖区域内的建筑垃圾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处理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处理建筑垃圾的范围为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管辖区域内的所有猪场和沼气站。二、协议时间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从2025年10月日至2026年10月日止。三、费用及付款方式1.费用:依据双方协议,乙方按人民币XXXX元/车收取处置费用,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此为含税价格,税率为XX%。不含税金额为xxxx元。本合同约定价格(总额)为不含税价格+增值税,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增值税税额相应调整,从而合同总价款一并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向甲方收取建筑垃圾中转处理费,此价格一经签署确定无论本年度市场价格起伏都不影响甲乙双方协议的价格。2.缴费时间:合同签署生效后,按季度结算,双方统计处置车次进行对账,对账完成后乙方负责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支付款项,付款信息如下:开户银行:XXXXXXXX银行账号:XXXXXXX乙方负责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发票种类:增值税普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合同金额等额的合法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任何款项。四、处理流程猪场和沼气站内产生的建筑垃圾由甲方定期收集,按照实际处理需求频次,由甲方派车辆统一拖运至乙方的垃圾站,卸完后由乙方集中收集处理。五、其他1.乙方应保证拥有本合同约定应乙方履行义务所需的相应资质,并按合法合规流程完成垃圾清运处置工作,期间发生的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环保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和赔偿责任。2.遇有不可抗力因素,本着尊重事实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乙方:东台分公司盖章:,盖章:代表:,代表:2025年月日,2025年月日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验收单序号清运日期场区/站区运输趟次场/站责任人签字确认备注公平竞争、阳光合作协议为规范企业经营活动,保证业务合作公平、公正、公开,避免滋生腐败事件,我们倡议:1.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中粮家佳康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产生经济往来包括但不限于回扣、提成、手续费、好处费、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等。2.不得向中粮家佳康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务行为的宴请和娱乐、体育、休闲、旅游等活动,不提供住房、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3.不得利用婚丧嫁娶、生育、病患、升迁、购房、乔迁等时机,以馈赠或借款为名,给予中粮家佳康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大额现金或贵重礼品。4.不得与中粮家佳康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共同成立公司,不得允许中粮家佳康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参股贵公司或关联公司并参与利益分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中粮家佳康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开展合作业务,不得为中粮家佳康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全职或兼职岗位等,以使其获取不正当利益。5.不得与中粮家佳康员工就标底、其他单位的投标书等商业秘密,合同中的价格、重要商务条款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6.不得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不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业务。7.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中粮家佳康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以及其他违反公平合作、市场规则和法律法规的问题。8.如发现合作方存在违反本协议向中粮家佳康员工行贿的,将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一定比例的违约金等违约责任,并追缴相关非法所得。同时将该合作方列入合作“黑名单”。9.如发现中粮家佳康员工在业务活动中有上述行为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向中粮家佳康监督部门举报,举报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举报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经查如属实,对被举报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如为诬告,对举报人进行追责,对被举报人予以澄清。中粮家佳康监督举报方式:-13-(1)业务部监督电话:010-85005426;(2)公司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010-85005318。来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委办公室(收),邮编:100020。10.本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807室,中粮家佳康纪中粮家佳康下属公司:中粮家佳康合作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14-询比采购响应文件项目名称: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项目供应商名称:在2025年月日(即开启时间)前不得开封。-15-目录一、响应函二、报价一览表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五、资格证明文件六、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16-一、响应函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提供本项目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报价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资格证明文件(6)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服务需求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7-二、报价一览表公司名称:,(盖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手签字)片区清运车容积单车垃圾处理单价备注东台片区(涵括:养殖场、沼气站)5.8米自卸车(单车载量约20立方米)主要为废水帘纸和岩棉注:此为含税金额单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1)贵司各应认真查阅理解采购方提供的全部资料,给出实物报价。(2)所有项目报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运费、税金、利润、保险等,到项目完毕的一切费用(单价:元/车)。(3)该项目所有涉及的费用全部包含在内,采购方不同意再增加其他费用。-18-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及反面)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19-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询比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项目名称)询比采购项目签订成交合同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20-五、资格证明文件(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许可证及级别(如有)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初级职称人员其他人员经营范围关联企业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备注-21-(二)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2-(三)财务、信誉、其他要求供应商还应根据评审办法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3-(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参考)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委托人/发包人名称委托人/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服务是否完成项目负责人(如有)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备注注:供应商应根据评审办法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4-六、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25-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项目(询比采购)采购文件采购人: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二○二五年十月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尊敬的供应商: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有兴趣的供应商可参加投标。一、项目简介1.项目名称: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项目2.采购人: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3.项目概况: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主要为:废旧水帘纸和岩棉),包含养殖场及沼气站4.最高限价:1300元/车(5.8米自卸车,单车承载20立方)二、项目范围及相关要求1.采购范围: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主要为:废旧水帘纸和岩棉)2.服务期限:2025.10.25至2026.10.24(具体生效日期届时以签订的合同为准)3.服务地点:东台片区(涵括:养殖场+沼气站)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5.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拟参加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基本信息。2.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价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异常信用行为。(以评审现场当日查询结果为准)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良好,未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被行业通报批评或者行政处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评审现场当日查询结果为准)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评审。(以评审现场当日查询结果为准)5.列入中粮集团、中粮家佳康失信客商(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报价人须承诺如现场经采购人核实报价人属于中粮集团或中粮家佳康失信客商(黑名单)的企业,接受被按无效报价处理。注:最终结果以采购人核实后为准。四、采购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递交及时间规定1.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获取方式为线上。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于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要求时间登录“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登记,登记审核通过后,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如有变动,以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通知为准),注:未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获取方式指引:首次参加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ecai.cofco.com/web-portal/index.html#/home)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前往电子化平台进行“实名户注册-主体认证-业务申请”三个环节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准备营业执照、法人章、企业公章等资料进行“CA办理”。投标人可在电子化平台下载平台操作指南或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的操作视频。若投标人未及时在电子化平台中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办理注册并取得CA证书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投标人凭机构CA(也可凭在电子化平台上注册的手机号和接收的验证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ecai.cofco.com/web-login/index.html#/login?loginType=2)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及附件,超过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的将不能下载采购文件及附件。未按规定从电子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咨询热线:010-21362564,CA办理咨询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如变更,以平台公布热线信息为准)2.响应文件递交:2.1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详见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成功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2开标地点: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网址:https://ecai.cofco.com/web-portal/index.html#/home)投标人凭机构CA(也可凭在电子化平台上注册的手机号和接收的验证码)登录电子化平台进入开标大厅进行远程线上开标(签到、解密并开启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且经过加密生成的投标文件通过电子化平台成功递交。逾期上传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按要求加密上传、签到并解密的《响应文件》为投标人参与本项采购活动的法定依据。3.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具体要求参考第六章4.响应文件要求:以中粮E采平台上要求为准。5.评审时间:2025年10月28日,10:00。6.评审地点:线上。五、联系方式采购人信息名称: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联系人:李文露联系方式:18962037393电子邮箱:liwenlu@cofco.com监督人信息中粮家佳康招标、采购监督联系方式信访监督部门:中粮家佳康纪委办公室信访举报电话:010-85005318;信访邮箱:zlrsxf@cofco.com;举报范围: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问题的检举控告。商务监督部门:中粮家佳康招标和采购管理办公室商务问题反馈电话:010-85005363;商务问题反馈邮箱:jjkzcb@cofco.com;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第六章二、文件的澄清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通过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采购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送至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三、采购文件的修改1.采购人可以修改采购文件,并将采购文件的修改发送至供应商。如果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投递截止时间不足2天,且对响应文件的编制造成影响的,采购人将相应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供应商应及时查看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3.对于采购人发出的澄清和修改内容,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并及时告知采购人,供应商未回复不作为未向供应商发出该通知的依据,采购人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因登记有误、邮件、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采购人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在此期间供应商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文件。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五、项目评审说明1.针对采购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澄清回复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针对不构成重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等细微偏差问题,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进行书面补正,补正回复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4.针对如下情况,评审小组统一意见后,可按照无效采购响应文件处理(1)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2)响应文件没有盖章、签字,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3)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需提供法人证明书)(4)未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中要求的(5)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5.评审小组将不再对无效响应文件进行下一步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一、评审办法本项目按照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审委员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二、详细评审1.初步筛选1.1对响应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包括文件格式、签字盖章完整性、投标保证金有效性等基础要素。1.2核查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等)及是否满足联合体、分包等限制性条款。2.异常低价核查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要求其书面说明合理性并提供成本证明材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成本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3.其他3.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或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最终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时,视同供应商最终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最终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项目。本项目采购方式采用询比采购。评审方法、标准及原则: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二、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2025年10月25日起至2026年10月24日(具体生效日期届时以签订的合同为准)。2.合作模式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3.付款方式。1.验收付款:处置后验收付款。三、通用要求1.项目要求(1)供应需确保合规清运处置我方建筑垃圾(水帘纸、保温岩棉)。(2)垃圾运输过程中确保不发生泄露事故。2.项目清单片区清运车容积单车垃圾处理单价备注东台片区(涵括:养殖场、沼气站)5.8米自卸车(单车载量约20立方米)主要为废水帘纸和岩棉注:此为含税金额单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该项目所有涉及的费用全部包含在内,采购方不同意再增加其他费用。3.施工工期:/4需提交文审资料清单:4.1企业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参与本次询比采购活动的企业近三年内企业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降级或用户投诉等不良记录,资质材料需随报价单一起寄送。4.2其他资料: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第五章合同草案东台区建筑垃圾处置协议甲方: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乙方:为确保甲方环境卫生,以及安全生产,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处理甲方管辖区域内的建筑垃圾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处理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处理建筑垃圾的范围为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管辖区域内的所有猪场和沼气站。二、协议时间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从2025年10月日至2026年10月日止。三、费用及付款方式1.费用:依据双方协议,乙方按人民币XXXX元/车收取处置费用,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此为含税价格,税率为XX%。不含税金额为xxxx元。本合同约定价格(总额)为不含税价格+增值税,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增值税税额相应调整,从而合同总价款一并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向甲方收取建筑垃圾中转处理费,此价格一经签署确定无论本年度市场价格起伏都不影响甲乙双方协议的价格。2.缴费时间:合同签署生效后,按季度结算,双方统计处置车次进行对账,对账完成后乙方负责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支付款项,付款信息如下:开户银行:XXXXXXXX银行账号:XXXXXXX乙方负责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发票种类:增值税普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合同金额等额的合法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任何款项。四、处理流程猪场和沼气站内产生的建筑垃圾由甲方定期收集,按照实际处理需求频次,由甲方派车辆统一拖运至乙方的垃圾站,卸完后由乙方集中收集处理。五、其他1.乙方应保证拥有本合同约定应乙方履行义务所需的相应资质,并按合法合规流程完成垃圾清运处置工作,期间发生的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环保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和赔偿责任。2.遇有不可抗力因素,本着尊重事实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乙方:东台分公司盖章:,盖章:代表:,代表:2025年月日,2025年月日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验收单序号清运日期场区/站区运输趟次场/站责任人签字确认备注公平竞争、阳光合作协议为规范企业经营活动,保证业务合作公平、公正、公开,避免滋生腐败事件,我们倡议:1.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中粮家佳康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产生经济往来包括但不限于回扣、提成、手续费、好处费、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等。2.不得向中粮家佳康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务行为的宴请和娱乐、体育、休闲、旅游等活动,不提供住房、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3.不得利用婚丧嫁娶、生育、病患、升迁、购房、乔迁等时机,以馈赠或借款为名,给予中粮家佳康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大额现金或贵重礼品。4.不得与中粮家佳康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共同成立公司,不得允许中粮家佳康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参股贵公司或关联公司并参与利益分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中粮家佳康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开展合作业务,不得为中粮家佳康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全职或兼职岗位等,以使其获取不正当利益。5.不得与中粮家佳康员工就标底、其他单位的投标书等商业秘密,合同中的价格、重要商务条款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6.不得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不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业务。7.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中粮家佳康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以及其他违反公平合作、市场规则和法律法规的问题。8.如发现合作方存在违反本协议向中粮家佳康员工行贿的,将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一定比例的违约金等违约责任,并追缴相关非法所得。同时将该合作方列入合作“黑名单”。9.如发现中粮家佳康员工在业务活动中有上述行为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向中粮家佳康监督部门举报,举报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举报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经查如属实,对被举报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如为诬告,对举报人进行追责,对被举报人予以澄清。中粮家佳康监督举报方式:-13-(1)业务部监督电话:010-85005426;(2)公司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010-85005318。来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委办公室(收),邮编:100020。10.本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807室,中粮家佳康纪中粮家佳康下属公司:中粮家佳康合作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14-询比采购响应文件项目名称: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项目供应商名称:在2025年月日(即开启时间)前不得开封。-15-目录一、响应函二、报价一览表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五、资格证明文件六、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16-一、响应函中粮家佳康(江苏)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东台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提供本项目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报价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资格证明文件(6)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服务需求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7-二、报价一览表公司名称:,(盖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手签字)片区清运车容积单车垃圾处理单价备注东台片区(涵括:养殖场、沼气站)5.8米自卸车(单车载量约20立方米)主要为废水帘纸和岩棉注:此为含税金额单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1)贵司各应认真查阅理解采购方提供的全部资料,给出实物报价。(2)所有项目报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运费、税金、利润、保险等,到项目完毕的一切费用(单价:元/车)。(3)该项目所有涉及的费用全部包含在内,采购方不同意再增加其他费用。-18-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及反面)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19-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询比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项目名称)询比采购项目签订成交合同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20-五、资格证明文件(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许可证及级别(如有)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初级职称人员其他人员经营范围关联企业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备注-21-(二)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2-(三)财务、信誉、其他要求供应商还应根据评审办法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3-(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参考)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委托人/发包人名称委托人/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服务是否完成项目负责人(如有)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备注注:供应商应根据评审办法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4-六、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2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垃圾清运处置 5.8米 5.8米自卸车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