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堂食材招标变更公告(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2025)



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102-RHZH-C2025-00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10-2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定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取消,现改为2025年11月3日14:0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10-23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新庄村57号
联系人:罗虎尘
联系电话:17602543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8楼
联系人:唐娟
联系电话:18066034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娟
电话:18066034007

五、附件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
JSZC-320102-RHZH-C2025-0082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

品目
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机关)

行政区域
玄武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10:49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22日
更正日期
2025年10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青

项目联系电话
18066034007

采购单位
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新庄村5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7602543038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马运路248号-3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蒋青

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02-RHZH-C2025-0082采购人: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9第四章采购需求12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3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5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JSZC-320102-RHZH-C2025-008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1-3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02-RHZH-C2025-0082项目名称: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60.0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95%,本项目采用优惠率的形式进行报价,各供应商在报优惠率时应充分考虑一年四季内市场行情波动及政策风险等客观因素,按照食材基准价统一优惠率进行报价。食材基准价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使用单位的服务费、分拣费、粗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将可能发生的费用。食材基准价:以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nanjing.gov.cn/”公布的上一周“南京市部分农贸市场蔬菜周平均价格水平”为准(网站公布的价格均为含税价);未公布的食材价格,根据采购人就近的大型生活超市(如华润苏果)或大型菜场当日的批发价格作为其计算基准价的价格依据。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型生活超市(如华润苏果)或大型菜场未公布的食材价格,以采购人市场询价作为结算基准价。采购需求: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内容包括米面杂粮类、方便速食、豆制品类、酱菜类、干货调料、肉品冻货、水产类、禽蛋类、畜禽肉、蔬果类、食用油类、牛奶类等。所有食材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不足一个月无须提供或承诺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不足一个月无须提供或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供应商只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采购人对小微企业的报价不给予价格扣除。(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苏采云方式:线上获取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314:0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开启时间:2025-11-314:0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2.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需踏勘现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原件扫描盖章件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一并提交。5.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1)进入“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6.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未及时关注导致投标有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新庄村57号联系人:罗主任联系电话:1760254303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802室联系人:唐娟联系电话:180660340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唐娟电话:18066034007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 称: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新庄村57号联系人:罗主任电 话:17602543038邮 箱:/2项目名称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3采购范围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内容包括米面杂粮类、方便速食、豆制品类、酱菜类、干货调料、肉品冻货、水产类、禽蛋类、畜禽肉、蔬果类、食用油类、牛奶类等。所有食材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4服务期1年。5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见竞争性磋商公告6最高限价折扣:95%,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7磋商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60天8磋商保证金无9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10履约担保按全年预算(约60万元)的2%。1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2响应文件提交(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本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在规定时间内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苏采云系统。(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一、总则1、适用法律相应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采购人”是指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2.2“供应商”是指参加竞争性磋商,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从事招标(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4“货物和服务”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4“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接受服务的单位。二、磋商响应文件编制3、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3.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3.4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3.5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4、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4.1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4.2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4.3本次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4.4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6)所述材料如提供不全或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有权否决供应商的投标):(1)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4)磋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5)分项报价表(如果有);(6)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凭证(如果有);(7)《商务条款偏离表》;(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4.5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项目技术方案或服务说明;(2)《技术条款偏离表》;(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4.6磋商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2)报价应包含与磋商项目有关的所用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3)供应商应以表格形式详细说明服务的价格构成,以及价格构成各项因素的单价和总价。(4)响应文件所报的投标价格不得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价、限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5)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低于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报价的话,除特别注明外,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4.7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磋商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5、磋商保证金5.1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无效。编制响应文件时,将电汇凭证扫描件编入标书磋商保证金位置。5.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按相关规定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4)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6、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密封和递交6.1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在磋商文件中注明须加盖公章、签字的地方加盖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如为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必须为原件,但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文件可采用复印件,采用复印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磋商小组认为需要时,供应商应提供原件供核对。6.2磋商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6.3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四、磋商7、磋商组织7.1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7.2磋商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8、磋商程序8.1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磋商程序。8.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磋商。8.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8.4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响应(或补充)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8.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8.6最后报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8.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磋商保证金的;(2)不满足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规定的;(3)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实质性要求是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用带星号(“*”)、“须(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8.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磋商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8.9磋商有效期为90天,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9、评分方法和标准9.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方法。9.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商务等。9.3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10、确定成交供应商10.1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0.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0.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年度总预算的2%作为补偿金,以及为磋商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0.6招标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0.7所有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招标代理机构均不退回。11、编写磋商(评审)报告11.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12、签订合同12.1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2.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12.4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项目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五、质疑13、质疑13.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3.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候选人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候选人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3.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13.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13.6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13.7质疑函的主要内容须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质疑函范本(财政部指定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填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3.8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13.9质疑函应当现场书面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六、诚实信用14.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4.2供应商不得以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本项目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14.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14.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七、磋商费用1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分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价格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折扣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小数点保留两位)。30注:1、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供应商不能应磋商小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视作为无效响应。2、 (关于折扣释义:如折扣为90%,则为打九折)。3、本项目的浮动比例指以供货当日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http://fgw.nanjing.gov.cn/ )价格信息栏发布的最新全市农贸市场主副食品统计表中的平均单价作为基准价(网站公布的价格均为含税价),其他未列入 “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价格 ”公布的价格信息的 , 则根据采购人就近的大型生活超市 (如华润苏果)或大型菜场当日的批发价格作为其计算基准价的价格依据。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型生活超市 ( 如华润苏果 ) 或大型菜场未公布的食材价格,以采购人市场询价作为结算基准价。2技术配送方案:供应商根据自身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理解,提供在配送过程中对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健全完善,针对性强的得 (8-10]分;供应商根据自身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理解,提供在配送过程中对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较为健全,针对性较强的得(5-7]分;供应商根据自身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理解,提供在配送过程中对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健全完善性、针对性欠缺的得 (2-4]分;未提供不得分。103.1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供应商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食品质量管理措施(含进货溯源、检验证明以及仓储物流对接措施等)。内容全面,针对性强,措施可行的得(17-20]分;内容比较全面,针对性比较强,措施比较可行的得(13-16]分;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措施一般的得(9-12]分;内容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措施差的得(0-8]分;未提供不得分。203.2应急处理:供应商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含发生恶劣天气及不可抗拒灾害等情况),对采购人发现问题的意见反馈及处置。内容全面,处置措施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8-10]分;内容比较全面,处置措施比较合理可行,针对性比较强的得(5-7]分;内容一般,处置措施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2-4]分;内容不全面,处置措施不合理不可行,针对性不强的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103.3售后服务:供应商对本项目售后服务内容与措施,内容全面,针对性强,措施可行的得(8-10]分;内容比较全面,针对性比较强,措施比较可行的得(5-7]分;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措施一般的得(2-4]分;内容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措施差的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103.4供应商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因存在质量问题或因质量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到现场指导、处理,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件)。供应商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因配送运输引发的安全事故,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件)。供应商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与采购人单位或人员发生各种不文明行为,遇纠纷应协商解决。(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件)。本项最多得4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44业绩供应商2020年8月1日以来为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食堂签订的类似项目供货合同,有一个合同得2分,最多得10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105信誉供应商提供具有CNAS或CMA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送检本项目产品检测报告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6合计100分注:1、以上各项评分内容,如供应商未提供相对应内容,磋商小组不受最低评分标准限制,可予以零分计算。2、以上评分标准中所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均需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编入响应文件中,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均不得分。3、服务方案由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某个供应商的本项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102-RHZH-C2025-00822.项目名称: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3.服务期:1年。4.服务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新庄村57号。二、采购数量明细以当天实际采购需求为准。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供应商供应的各类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食品管理规定;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符合地方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指标要求。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等。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风险可控制、权责可明确。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畜肉类肉类食品须是从国内正规养殖企业采购生畜肉,在肉联厂当天宰杀当天配送,确保所供食品优质新鲜,符合《鲜(冻)畜肉卫生标准》《无公害畜肉安全要求》等规定和采购方有关质量要求。①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②脂肪洁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无淤血、水肿、囊肿和污染等情况;③气味正常,无腥臭酸败气味;④富有弹性,不沾手,指压不留陷窝,能立即恢复;⑤表面微干或微湿,无注水现象,含水量检测值低于77%为合格产品。2.禽肉类肉类食品须是从国内正规养殖企业采购生畜肉,在肉联厂当天宰杀当天配送,确保所供食品优质新鲜,符合《鲜(冻)畜肉卫生标准》《无公害畜肉安全要求》等规定和采购方有关质量要求。①具有当天卫生监督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②肉质新鲜柔软有光泽,质地紧密,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肉质细腻、无腐烂异味,肉体结实,内脏清掏干净,肉质弹性足无明显渗出液体,总体无粘液。③来源可靠(可提供合法的供货途径)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3.冻畜禽肉及其制品①具有当天卫生监督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②食品等级标准要相符,其包装盒或标签上须注明食品名称、包装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注明不详或没有注明的商品不予验收。③冻肉类产品中间不能有过多冰块,产品净重量必须和包装箱上标明的重量一致。④所送冷冻肉不得出现冻碎肉、走私肉、奶脯肉(在肋骨下面的腹部,结缔组织多,均为泡泡状、肉质差)、血脖肉(位于动物的颈脖处,屠宰动物时的放血处,表面血淋淋、肉有淤血)和母猪肉。4.蔬菜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方有关质量要求。①经过粗加工,不得有腐烂、泥沙等现象,食用率达95%以上;②色泽新鲜,不得有萎蔫、干枯、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异常形态;③气味正常,无农药气味,无臭味,不得使用化学药剂进行浸泡;④土豆、青椒等个体类蔬菜应按采购方要求供应,大小均匀,品质保持一致;⑤每日须提供蔬菜农残检测报告,可供采购方全程品质溯源。5.水果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确保优质新鲜。①果型端正,按照采购方要求的规格和品质供应,大小匀称;②色泽鲜艳,细腻光滑,无压伤磕伤;③成熟度适中,无过生或过熟腐烂现象;④香气正常,口感鲜美,果肉质地良好,无酸馊等异常气味;⑤软硬适中,无过软过硬现象。6.调味品①国内主流产品,正规厂家生产、颜色品质纯正。②必须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相关标准的商品,符合招标人的使用要求。③糖、味精、酱油、醋、豆制品、生粉等必须具有“QS”生产许可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7.干货①必须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相关标准的主流商品,选用无毒、无害、无污染、可朔源的食品。②干货等级标准要相符,其包装盒或标签上须注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食品的主要原料成份和食品保质期等信息,注明不详或没有注明的商品不予验收。③表面外观新鲜、完整,无霉变异味,无砂粒杂质,无虫痕鼠咬,无虫尸鼠粪等不洁卫生问题。8.水产品类①具有当天卫生监督部门发放的“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②表面有光泽,有一层清洁透明的液体,鳞片完整,不易脱落,有海水鱼或淡水鱼固有的气味。眼球饱满,突出,角膜透明。③鲜鱼鳞片完整,有光泽无脱落,鳃口紧闭,鱼鳃鲜红,鳍尾完整,确保新鲜。④身体饱满结实,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⑤来源可靠(可提供合法的供货途径),无毒、无害、无污染。⑥水产干货颜色纯正、有光泽无蛀虫、无杂质、无异味。⑦水产冻品无腐烂异味、颜色新鲜不发黯、身体饱满结实。9.禽蛋及豆制品①蛋壳毛糙,色泽明亮,无霉斑,无污染,无裂纹,摇动时无震荡感,蛋体全透光,呈浅橘红色,无异常阴影,蛋白透明,蛋黄紧密且完整,无臭味,无异味。②必须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相关标准的主流商品,选用无毒、无害、无污染、可朔源的食品。③等级标准要相符,其包装盒或标签上须注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食品的主要原料成份和食品保质期等信息,注明不详或没有注明的商品不予验收。④表面外观新鲜、完整,无霉变异味,无砂粒杂质,无虫痕鼠咬,无虫尸鼠粪等不洁卫生问题。⑤新鲜豆制品由当地主流正规厂家加工,保证新鲜,不含色素、有毒有害添加剂等。10.牛奶、饮料及预包装食品①奶制品须为国内主流商品,所供预包装副食品保质期不得少于整个保质期的2/3。②奶制品色泽乳白,口味鲜香,包装完整,无破损,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准。③预包装食品其包装盒或标签上须注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食品的主要原料成份和食品保质期等信息,注明不详或没有注明的商品不予验收。四、供货要求1.送货时间一般为每天早上06:30前(具体时间根据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将需方所订的货物送至双方约定配送地址,提前或推迟送货,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签单;供应商如配货迟到超过30分钟,可扣罚当天总货款的20%;若当月迟到累计3次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2.采购方遇有临时紧急保障任务等特殊情况时,供应商应在接到需求单位电话10分钟内响应应急配送要求,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于1小时内将货品送达。3.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由采购方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款,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支付,次月初结算一次,供应商必须凭盖有采购方物资验收盖章(签字)的票据办理结算,双方对当月供应金额核对无误后,由采购方财务部门于结算后次月转账支付货款。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发票、不完整支付凭证和不真实文件资料,按合同条款处罚。4.若违反以下条款,将取消其供货资格:(1)未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有害的;(2)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身体健康有害的;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3)不允许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4)确保正规渠道进货。5.所有配送食材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全部保质期的一半。6.因市场特殊原因,个别食材品种不能及时提供,中标供应商应主动与采购人沟通协调,更换品种,满足需要。7.所有食材因验收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材,供应商应作退货处理。8.食材验收中不合格的产品,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调换,以不影响正常工作。9.因配送物资质量导致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中标供应商有义务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五、项目报价要求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商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人工费、保险费、税费、培训费、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等的所有费用。2.本项目的浮动比例指以供货当日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nanjing.gov.cn/)价格信息栏发布的最新全市农贸市场主副食品统计表中的平均单价作为基准价(网站公布的价格均为含税价)3.其他未列入“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价格”公布的价格信息的,则根据采购人就近的大型生活超市(如华润苏果)或大型菜场当日的批发价格作为其计算基准价的价格依据。4.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大型生活超市(如华润苏果)或大型菜场未公布的食材价格,以采购人市场询价作为结算基准价。六、项目实施方案及承诺等供应商提供具有CNAS或CMA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送检本项目产品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本项目日常配送方案及响应时间承诺书、特殊物品配送方案及响应时间承诺书、法定节假日配送方案、保障食品安全制度方案、意见反馈及处置方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仓储物流对接方案、质量管理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3、投标文件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3.1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因存在质量问题或因质量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到现场指导、处理,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3.2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因配送运输引发的安全事故,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3.3承诺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与采购人单位或人员发生各种不文明行为,遇纠纷应协商解决。4、供应商提供固定专用冷藏配送车辆(提供证明材料)。5、投标人提供与本项目所投产品有合作的合作社购销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或厂家授权复印件。七、售后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的配送货物必须由供应商为本项目设立的本公司供货组人员进行配送,不得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配送,一经发现,取消其配送资格。2.成交供应商配备采购配送人员至少2名,实行专人专车进行配送,并负责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和管理,保证人员和车辆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3.特殊工作任务时,成交供应商承担餐厨人员和物资转运工作,安排专人专车驻守采购人指定位置,接通知后方可撤离。4.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所需的相关餐饮物资,中标供货商需提供现场粗加工服务(包含现场宰杀处理等)5.成交供应商需制定应急物资采购保障预案,保证1小时内按采购人开出所需物资清单将所需物资筹集配送到位。6.成交供应商应不断对其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完成工作任务。八、其他要求1、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2、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3、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上述货物内容的要求从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制定服务方案。4、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九、履约及考核办法1、因成交供应商配送不及时导致伙食供应出现断供现像的,造成不良影响的,合同立即终止。2、若乙方所供产品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及延误送货,但未达到终止本协议的程度的,甲方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函,乙方应在收到整改通知函时起24小时内整改到位,确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违约一次扣除抵履约保证金20%,违约两次扣除履约保证金40%,违约三次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乙方供货资格。3、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员,需临时补充原料的,成交供应商应在约定时间内无条件把指定的原料送至指定的地点,否则,按第2条处理。4、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采购人食堂岀现食物中毒等卫生事故的,成交供应商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发生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并终止合同,暂扣当月所有供应原料的货款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赔偿预付款。5、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的质量送质检部门抽检,若发现货物质量检测结果与投标文件质量标准不符,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另采购人有权酌情予以罚款、没收保证金、解除合同等处罚。6、凡供应货物故意串规、定量包装批量误差超过相关规定误差之短缺,一经查实,均需按当月总釆购量的3倍误差值作为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7、核价时以当日浮动比例指以供货当日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nanjing.gov.cn/)价格信息栏发布的最新全市农贸市场主副食品统计表中的平均单价作为基准价(网站公布的价格均为含税价),其他未列入“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价格”公布的价格信息的,则根据采购人就近的大型生活超市(如华润苏果)或大型菜场当日的批发价格作为其计算基准价的价格依据。询价的零售即时价格作为基准价,基准价×折扣=采购核定的当日价格。价格为每周一核,中标供应商在竞争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到市场波动等客观因素,如遇所供食品市场价格上下波动在核算期内价格不做调整。8、凡成交供应商违反国家、省、市及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一经查实,扣除当月货款并取消合同。特别说明:本章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接受负偏离(负偏离作无效响应处理)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疑问,请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与采购人联系。合同条款及格式甲方: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乙方: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食堂为了加强食材供应保障工作的管理,确保建设局食堂饮食卫生和安全,提高建设局食堂后勤服务功能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以互惠互利、诚实守信、认真细微为原则,经充分协商,确定订立以下合同:第一条(简称乙方)为甲方提供食材供货,乙方供货范围是,本合同食材投标折扣为%(大写:百分之)。乙方应具有独立的国家认可的合法经营资格,并应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银行账号、从业人员健康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的安全责任承诺书备存(乙方委托的代理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授权书)。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2)投标承诺;(3)服务承诺;(4)成交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第二条乙方在经营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供应服务。货到前或货到同时提供真实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或每批次检验合格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第三条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出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时间送货,一般提前通知,特殊情况紧急要货的,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尽快送到。货到后,需指导使用或粗加工的产品和品种,乙方应积极地配合加工。乙方负责搬运产品并摆放整齐,保证运输用具卫生清洁。第四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确保质量,绝不含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对人体有害成份,不以次充好,弄虚作假,保证产品的新鲜,色泽光亮,无异味,无注水,饱满。如所供货的产品违反上述要求,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按上月或当月货款总额(以较高者为准)双倍计算的违约金,并自动终止本供货协议。第五条乙方所供猪牛羊,养殖须一年以上,喂养时禁用不环保饲料和泔水等。在宰杀后在规定时间(夏季在5小时以内,春秋10小时以内,冬季12小时以内)装车送至甲方。第六条甲乙双方应了解和掌握各类肉食品进货渠道的源头信息,若乙方要更换渠道源头须及时告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后必须注明进货源头,并及时提供本批次货源的源头安全信息资料,若乙方违反该条款的约定,将取消其供货资格。第七条乙方保证经合法、正规的渠道进货,不从“小刀手”或者小屠宰场进货;乙方确保食品安全,保证所供食品没有“瘦肉精”,且不违反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含有供货时世界反兴奋剂机构颁布的《禁用清单》中规定的禁用物质。第八条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保证每批次的食品安全检测证随货交付甲方。第九条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供货。1、根据乙方提供产品的用途,双方一致确认有下列情节之一乙方即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1)乙方所供产品不符合甲方要求达到三次或单次供货导致甲方出现食堂无食供应等严重不良后果的;(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五、七条任何要求和内容。(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三、六条要求,经甲方提出纠正要求后仍不能达标的。2、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乙方应按上月或当月货款总额(以较高者为准)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不良后果(包括但不限于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足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乙方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第十条验收方式:甲方每天上午6点半至7点半集中收货、验收一次,乙方需将当日需要的所有食材、商品一次性打包密闭送达,不得将项目分包给多家供应商及多次送货。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和质量监督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甲方拒收配送物资,乙方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正常开餐。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甲方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货品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乙方应作退换货处理。第十一条货款的结算方式:根据甲方确认的上月已入库合格货物的货款金额,按实结算;乙方应在次月5日之前把有效发票提供给甲方,甲方于该月15日之前将发票及开具的有效入库单报有关部门复核审批,在次月25日前将货款及时汇账到乙方指定账户内,如乙方未及时提供有效发票,结算期限将顺延至提交之后的下月份结算。乙方收款账号信息:开户行:,开户名:,账号:。第十二条乙方须在签订协议时交纳一定的履约保证金,按全年预算的2%,具体定为元整。履约保证金金额缴纳至甲方食堂账户。合同终止后,甲方退还乙方相应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所供产品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及延误送货,但未达到终止本协议的程度的,甲方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函,乙方应在收到整改通知函时起24小时内整改到位,确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违约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违约两次扣除履约保证金40%,违约三次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乙方供货资格。第十三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书壹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第十四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解决。第十五条如就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乙方不得擅自将部分或全部供货义务转让其他供应商履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此供货协议。第十七条因乙方向甲方及其他单位供应货物的货源地、供货批次及买方需求和检验标准不同,故不能确定乙方向其他单位供应的货物与向甲方供应的货物为同一货源、批次,且品质标准相同。乙方在向其他单位销售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提及与甲方具有需求意愿及其他带有与甲方或甲方关联性的宣传。第十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协议尾部载明的通讯地址为双方有效送达地址(含争议解决时)。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向约定地址发出的邮件于发出后第三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通讯地址:通讯地址:日期:日期: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注:供应商编制磋商文件并制作目录)附件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致: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根据贵方(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根据已收到的磋商文件,遵照规定,我单位经现场考察和认真研究上述磋商文件后,愿以折扣%作为磋商报价,服务期。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该工程,交付发包人验收、使用。我方将派出(姓名)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7、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8、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年月日附件三、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竞争性磋商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四、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报价折扣: % 项目负责人 服务期 是否小微企业是       否其它(如有优惠条件须在此注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采购人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2、磋商报价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货物或服务的价格体现。磋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劳资、交通费、风险评估费等,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任务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采购文件中是否有提及。响应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磋商报价。附件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磋商响应偏离说明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六、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规格磋商响应偏离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全称企业类型营业执照1、主营业务: 2、编号 3、发照单位:企业资质1、等级 2、证书号: 3、发证单位:企业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元)现有职工总人数(人)法定代表人1、姓名: 2、职称: 3、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1、姓名: 2、职称: 3、联系电话:财务负责人1、姓名: 2、职称: 3、联系电话:联系人1、姓名: 2、职称: 3、联系电话:企业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企业简介经营范围说明: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附件八、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拟担任本项目何种工作备注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九、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合同金额(万元)项目负责人合同时间备注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说明:附合同等。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公告二中本项目的要求的证明材料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有其他证明文件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一、服务方案服务方案(格式自拟)附件十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四、服务承诺书服务承诺书我公司就项目编号为“JSZC-320102-RHZH-C2025-0082”的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如下:(服务承诺内容供应商自拟)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五、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七、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