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供水一体化 新建取水工程 新建取水工程施工招标变更公告(乐山市沙湾区华盈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5)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首期)-新建取水工程的招标文件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首期)-新建取水工程施工标段
答疑书(01)
对各投标人的提问,作如下回复:
疑问一:
1、招标文件范本评标办法规定报价相同由招标人自行确定,而招标文件前附表11要求为评标委员会择优确定,背离川办规(2025〕8号二、强化招标人主体地位要求。
2、前附表11报价相同比较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表人等级、业绩金额大小,背离川办规(2025)8号(二十)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面向建筑业中小企业发包,原则上优先发包给小微建筑企业,综上,请招标人自主定标和优化报价相同时的择优定标方案。
疑问回复一:
1、目前乐山地区招标系统还未上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修改和补充(四)的通知”中所述的招标文件模版,故无法落实川办规(2025〕8号文件精神,且已咨询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区招标系统如果没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修改和补充(四)的通知”中的招标文件模版的,可按原先的招标文件模版进行招标,执行原有招标文件的政策,确保新旧招标文件模版交替期间项目的及时推进。待乐山地区招标系统上线新范本后,我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故本项目执行的招标文件模版是符合要求的。
2、本项目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号11-条款名称其他-第9条更正为:“目前乐山市未上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川发改法规规〔2025〕380号”中规定的评定分离招标文件范本,根据四川省住建厅的回复,故暂不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川发改法规规〔2025〕380号”中的评定分离政策。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即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即评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招标人自行择优的方式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成立5人及以上的择优小组在乐山市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择优,具体择优选拔标准如下:①按项目经理建造师等级高的确定;②若项目经理等级相等时,按技术负责人等级高(指的是:按职称等级高的来确定 ,如果投标人同时提供市政工程类职称和建筑工程类职称,则只能按最高的一个计算)的确定;③若技术负责人等级相同,按投标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类似业绩标准要求的)数量多的确定;④若投标人业绩数量一样多的,由招标人另行决定。
3、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延期。

异议一: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修改和补充(四)的通知https://jst.sc.gov.cn/scjst/otherDocument/2025/10/13/f67161931b6e4b69bb6dbc4ac5a298bb.shtml,已经于2025年10月13日发布生效,请业主在此招标文件中落实此通知精神,重新编制招标文件。
异议回复一:
目前乐山地区招标系统还未上架此模版,招标人无法使用新政策下的标准招标文件模板且已咨询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区招标系统如没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修改和补充(四)的通知”中的招标文件模版的,可按原先的招标文件模版进行招标,执行原有招标文件的政策,确保新旧招标文件模版交替期间项目的及时推进。故本项目执行的招标文件模版是符合要求的,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延期,本条内容不更正。

招标人:乐山市沙湾区华盈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乡供水一体化 新建取水工程 新建取水工程施工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