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道共聚焦显微成像探头、凝血酶检测试剂 碳青霉烯酶分型检测耗材招标变更公告(阜阳市人民医院2025)
阜阳市人民医院消化道共聚焦显微成像探头、凝血酶检测试剂、碳青霉烯酶分型检测耗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1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FY2025QT021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阜阳市人民医院消化道共聚焦显微成像探头、凝血酶检测试剂、碳青霉烯酶分型检测耗材采购项目一包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公告采购需求表及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表中:序号:1;耗材名称:消化道共聚焦显微成像探头;是否需要提供27位医保编码:是; 更正为招标公告采购需求表及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序号:1;耗材名称:消化道共聚焦显微成像探头;是否需要提供27位医保编码:否;
更正日期:
2025年10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是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查看。由此给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阳市人民医院
地
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501号
联系方式:
招标处 0558-3011286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晨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路万方广场A座12层1205室
联系方式:
0558-2228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晨阳、付士辉、巩彦
电
话:
0558-3011286、0558-2228868
五、附件
阜阳市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高频切开刀、一次性使用内窥镜套扎器、一次性使用止血夹、一次性使用软组织夹(三臂夹)等一批耗材采购项目(13).docx
阜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2024版)项目名称:阜阳市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高频切开刀、一次性使用内窥镜套扎器、一次性使用止血夹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加盖公章):阜阳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使用说明为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进行,进一步优化阜阳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和采购工作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制定《阜阳市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并在阜阳市政府采购项目中推广使用。一、适用范围《示范文本》适用于阜阳市的政府采购项目。二、落实世行营商环境指标情况1.《示范文本》引导电子化方式提供和获取材料,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2.《示范文本》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联合协议》等格式,帮助采购人更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方便市场主体制定更有竞争力的投标策略。3.《示范文本》便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落实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对于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中约定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提醒采购人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证金。4.《示范文本》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对于因采购人原因导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5.《示范文本》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便于供应商通过网上询问、质疑等多种途径反馈诉求,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6.采购人在制定采购需求时应充分考虑世行营商环境指标中的性别平等指标,如市场准入、获得经营场所、市政设施接入、劳动力、获得金融服务、国际贸易、税收、市场竞争、化解商业纠纷等方面的性别平等。三、填写规则1.条款中以空格和下划横线“__”形式标记的部分,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填写的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国家、安徽省和阜阳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具体化填写,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或下划横线“__”中用“/”或“无”标记。2.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确定的选项。编制采购文件时,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不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3.正文可编辑部分,如与项目无关,请予以删除,可重新调整格式序号,确保规范清晰。四、提示条款《示范文本》中“()”形式标记的红色斜体内容,属于提示编制采购文件的注意事项,采购文件发出前,有关提示内容应予以删除。五、合同文本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采购项目合同类型和特点,完善项目采购合同。六、投标文件格式的统一与简化1.为便于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时统一标准,《示范文本》对适宜的内容提供了统一的投标文件参考格式,尽可能对格式中需要填列的内容进行了简化,尽可能减少了格式中需要签字、盖章的要求。2.《示范文本》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条款号与“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序号一一对应。七、实施及修改请各采购代理机构认真组织好《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使用中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及时与阜阳市财政局、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以进一步修订完善《示范文本》并协同推进其规范运用。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第三章采购需求....................35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38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4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2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7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阜阳市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高频切开刀、一次性使用内窥镜套扎器、一次性使用止血夹耗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填写)项目名称:阜阳市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高频切开刀、一次性使用内窥镜套扎器、一次性使用止血夹耗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5.05万元(其中1包:26万元;2包:5.1万元;3包:33.95万元)最高限价(如有):65.05万元(其中1包:26万元;2包:5.1万元;3包:33.95万元)采购需求:本次采购项目为阜阳市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高频切开刀、一次性使用内窥镜套扎器、一次性使用止血夹耗材采购项目;包括一次性使用高频切开刀、一次性使用内窥镜套扎器、一次性使用止血夹,每包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耗材配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合同一年一签,采用1+1+1方式签订(一年服务期结束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如中标人履约良好,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总年限不超过3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方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若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日至2025年10月日9时0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方式:供应商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下载采购文件售价:免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0月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5.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行业。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阜阳市人民医院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501号联系方式: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501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原一道河中路)139号丽丰一品C1写字楼25层联系方式:0558-22382591363558325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主任张工电话:0558-30112860558-223825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5.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统一组织或统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7.1包别划分□不划分 ☑分为3 个包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以上 3个包进行投标,且可以同时中标多个包。10.1投标保证金免收11.1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日12.1投标文件要求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3.1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3.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注: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14.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17.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1.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3名 21.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采购人确定23.3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4)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5)无效供应商名称及原因(如有)24.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5.1告知招标结果的形式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s://jyzx.fy.gov.cn 查看26.1履约保证金(1)金额:遵照《阜阳市财政局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阜财购〔2022〕207号)执行☑免收□合同价的 %□定额收取:人民币(安徽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保险其他要求: (3)收取单位: (4)缴纳时间: (5)退还时间: 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27.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2)采购人与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8.1代理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人(供应商)、中标人(成交人)任何费用 ☑ 本项目的下列费用由中标人(成交人)支付。1、中标(成交)服务费:1 包:3120元;2 包:3000元;3 包4074元;元(大写:一包:叁仟壹佰贰拾元整;二包:叁仟元整;三包:肆仟零柒拾肆元整)注:1、(1)市级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中标服务费定额收取4000元,多包段项目代理费每项目不高于6000元,专家评审费及餐费由政府采购中心支付。(2)非市级集中采购项目可参照以上标准,由各政府采购中心自行确定。2、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当按规定填写,否则,中标人(成交人)有权拒绝支付。约定由中标人(成交人)支付的费用,同一个项目只能收取一次,中标人(成交人)变动的,由新的中标人(成交人)支付,已收取的费用应退还原中标人(成交人)。3、如无相关支付费用,本栏目相关内容填写0或用“/”标注。4、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到报价中。5、中标人(成交人)在中标通知书办理前,由其单位账户转至项目交易地交易中心设立的中介服务费专户,并备注“××××项目成交(中标)服务费”。合同公示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提交申请,经招标人(采购人)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相关费用转至中介服务机构账户。交易中心设立的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市交易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账户名称: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服务费资金专户 账户账号:15912311450019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阜阳分行 □市交易中心(界首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账户名称: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账号: 2080901021000040993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阜阳界首支行 □市交易中心(太和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账户名称: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账号:20000445475810300000042 开户银行:安徽太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市交易中心(临泉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账户名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账号:20010278839066600000026 开户银行:安徽临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市交易中心(阜南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账户名称: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户账号: 20000451027566600028429 开户银行:阜南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市交易中心(颍上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账户名称:颍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账号:20010285334066600000013 开户银行:颍上农村商业银行管鲍支行 31.2质疑的提出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提出。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提出。3、质疑函格式按照采购文件格式第七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31.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2)书面提出接收部门:阜阳市人民医院、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8-3011286 0558-2238259电子邮箱:AHJYZJ@126.COM通讯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 501号、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原一道河中路)139号丽丰一品C1写字楼25层31.8投诉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2)书面提出接收部门: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558-2603610通讯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双清路 26号 电子邮箱:swjw@fy.gov.cn 32.1(本条可编辑,适用于含货物采购的服务项目,如无需,请删去本条)节能产品强制及优先采购政策的执行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其中:节能产品是指: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部委颁发的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包括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与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产品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制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如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产品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制件。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的执行本项目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规定,其中:环境标志产品指:属于财政部、发改委等部委颁发的最新《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如有所投产品符合相关要求,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产品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制件。32.2绿色采购1.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加强绿色采购。(1)抓好节能产品采购政策落实;(2)严格落实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3)加大绿色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使用;(4)落实绿色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5)加大新能源汽车采购力度;(6)鼓励供应商绿色转型发展。2.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32.3报价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及《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号)有关规定: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0)%(10%—20%)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4%-6%,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适用)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4%-6%,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适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制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釆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注: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计入不良记录。33其他内容33.1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1)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体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和投标人资格声明书。33.2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3.3其他补充说明(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中标人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中标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2)电子保函指引:中标人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33.4特别提醒(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如不同投标文件的制作机器码相同,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同时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此情况上报监管部门。(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3)本文所述复制件包括复印件与扫描件。33.5其他1、中标人在中标后需向采购人提供 3 套纸质版和 1 份未加密的电子版 (U 盘)投标文件(与投标时提交的内容完全一致的投标文件)。2、若在本次招采活动中发现列入采购人黑名单的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无效。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一、注册登记(一)本项目只接受与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用户投标,注册用户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尚未成为注册用户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二)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数字证书颁发机构办理。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数字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二、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如有疑问,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否则,责任自负。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通知答疑”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三、制作投标文件(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阜阳市电子招投标制作工具”“阜阳市网上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企业投标文件制作操作使用手册”,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注册用户之前自己录入的资料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四、投标(一)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标书工具软件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递交。(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三)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五、开标(一)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经上传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二)开标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投标截止时间前传输递交的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解密全部完成后,应当现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公开的内容(包括没有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三)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因非自身原因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应及时联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说明情况;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有投标人未解密投标文件的,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报备,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确认后继续开标或延长30分钟解密时间,经延长解密时间后部分投标文件仍未解密的,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确认后继续进行开标,并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异常情况书面报告项目属地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联系电话:0558-2390000。(四)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2、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六、评标(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标活动,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通过系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三)投标人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否则影响评标,责任自负。(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五)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七、意外情况的处理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的;(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局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投标活动不暂停、不终止。二、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述的货物项目采购。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3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4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1.6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6.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6.3若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若招标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7.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1.7.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7.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7.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1.7.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7.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7.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资金落实情况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澄清文件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2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7.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7.3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服务及工程(如有)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7.4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7.5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8.2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投标方案。9.投标报价12.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9.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3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0.投标保证金10.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3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12.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2.3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13.开标13.1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3.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13.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13.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4.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14.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4)由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接受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咨询的;(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8)被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在有效期内的;(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具体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财办库〔2015〕295号)文件规定;(10)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信息);(11)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信息);(12)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信息);(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一成员不得存在以上情形。。以上涉及信用查询记录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4.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15.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5.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5.2投标文件的澄清15.2.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有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5.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5.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15.4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投标无效16.1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但其他方面符合要求,应当认定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1)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2)因签章地方的当前页面签章位置偏移;(3)除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加盖投标供应商等公章以外,其他未盖章的;(4)投标文件有明显书写错误的;(5)除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以外,其他未签字的。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复制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1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7.比较与评价1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1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8.废标、重新招标与变更采购方式1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19.保密要求19.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9.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0.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0.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32.1.2执行。若通过以上方式无法确定排序的,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21.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1.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1.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2.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23.中标结果公告2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3.2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3.3中标结果公告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4.中标通知书24.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4.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5.告知招标结果25.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6.履约保证金26.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6.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2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8.代理费用28.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9.廉洁自律规定2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2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0.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1.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31.4质疑答复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因处理质疑发生的检验、检测、鉴定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质疑处理决定各方无异议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责任的一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合理分担。31.7投标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1.8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政府采购政策32.1节能与环保32.1.1本项目是否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32.1.2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如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出现供应商总得分且响应报价均相同的,则所投产品为节能或环保产品优先。对于所投产品均为节能或环保品目产品的,节能及环保产品证书多者优先。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32.2绿色采购32.2.1绿色采购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2.3.1若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非中小企业制造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2.3.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32.3.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2)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4.本章中标注“★”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条款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无效;非★条款条及以上未响应的,投标无效。5.技术参数评审时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六、投标响应表中投标人响应承诺内容为准,如采购需求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还应当提供对应证明材料。为便于评审,建议对证明材料相应内容做标记。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发票,按照医院采购审批程序办理入库,自甲方办理入库后6个月,甲方按发票票面金额将货款由银行转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上述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服务地点 阜阳市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服务合同一年一签,采用1+1+1方式签订(一年服务期结束后, 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如中标人履约良好,经甲乙双方 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总年限不 超过3年)。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第 包:标的名称:阜阳市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高频切开刀、一次性使用内窥镜套扎器、一次性使用止血夹等一批耗材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工业行业 5节能产品强制采购无优先采购无6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无7符合性审查业绩无8……二、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为阜阳市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高频切开刀、一次性使用内窥镜套扎器、一次性使用止血夹耗材采购项目;包括一次性使用高频切开刀、一次性使用内窥镜套扎器、一次性使用止血夹,每包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耗材配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3、服务需求序号耗材名称产地规格估价(元)单位预估年用量预估年使用金额(元)是否可单独收费备注1包一次性使用高频切开刀国产各号2600个100260000是一次性使用止血夹年用量控制在500个以内,其他为预估量2包一次性使用内窥镜套扎器国产各号1020个5051000是3包一次性使用止血夹国产各号679个500339500是包段产品名称产品用途产品参数产地1包 一次性使用高频切开刀与内窥镜和高频电刀配合使用,利用高频电流切开消化道内组织◆1.刀头长度有1.5mm、2mm、4mm等规格,工作长度≥1950mm,有IT款可供选择,刀头覆盖金属涂层,有效防止粘连。2.具有良好的柔韧性和吸引性,吸引性能好。◆3.陶瓷绝缘末端。◆4.刀头带有注水孔道,可以冲洗粘膜以及实现粘膜下注射,配备高压水泵。国产2包一次性使用内窥镜套扎器用于食道胃底静脉曲张结扎及内痔套扎1.与内窥镜配套用于食道静脉曲张的血管结扎或用于套扎内痔2.产品由手柄、冲水管、扎带、牵引线、连接管、触发线、套扎圈、套扎管组成◆3.按套扎环数分为4.5.6.7.8环等,工作长度≥1530㎜,适用内镜先端外径Φ10-Φ11.9㎜4.套扎圈采用超高分子硅橡胶复合材料◆5.导引钢丝表面采用包塑硅油润滑处理 3包一次性使用止血夹与内窥镜配合使用,在消化道内放置夹子,用于标记和止血◆1.开口大小:≥20(mm)工作长度≥1950(mm)可选有侧齿及无侧齿,适用钳道:≥2.8/3.2(mm)◆2.可长期植入体内,生物相容性好,优良的磁共振兼容性。 3.多种齿形结构的夹臂备注:限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集中目录产品。四、报价要求1、报价方式:(1)☑总价报价:投标人须按预估量同时报各项货物品目的综合单价及总价,按照总价(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计入商务分评审,总价系指各品目单价*年预估量的汇总。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①价款结算原则:采购人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并以此为数量计算基数;②价款=各品目单价×实际发生量之和;(2)□费率报价:;(3)□单价报价:;(4)□其他:;备注:说明内容按照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五、其他要求(一)配套耗材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满足所有招标人临床使用需求的配送能力;2、本次招标采购中标产品的配送具体时间:(1)一般时间为接到招标人电话通知48小时内送达;(2)紧急配送,中标人应保证所有产品在接到招标人电话通知后4小时内送达;(3)所有招标人发出订单,将不分节假日。中标人应留置值班人员以满足招标人订货需求。如果上述三种情况没有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送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中标人负责。3、投标人中标后须服从医院的SPD管理,并承担不超过1.5%的管理费,费用由中标人与SPD管理系统建设单位协商确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项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4、所投产品若属于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中心平台范围内的产品则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须为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中心平台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库内企业;5、所投产品若属于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中心平台范围交易目录的产品则提供流水号及限价,备案目录提供流水号;6、配送产品能够满足国家两票制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能确保配送产品正常使用、工作的正常开展,否则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7、若在本次招采活动中发现列入采购人黑名单的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无效。备注:投标人投标时须对以上1-7项提供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投标无效。针对医保可单独收费耗材,投标人须提供可收费耗材有效医保编码(27位)。备注: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有效医保编码(格式自拟),否则投标无效。(二)配套耗材政策调整及价格要求(1)在双方履行执行中,如果招投标文件和协议与上级要求有冲突,双方按照上级要求执行,医院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2)合同期间,非集中带量采购范围内的耗材在安徽省集中采购平台的集中交易目录价格有降低的,产品须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备案,采购人以平台要求调整时间为准,按照调整后价格执行。(3)如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配送耗材新调整纳入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的耗材,按带量采购文件要求执行。备注:投标人投标时须对以上1-3项提供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投标无效。(三)为避免投标人伪造资料、虚假应标,合同签订前必须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有检测报告、证书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相关报告、证书等资料拥有单位鲜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在国家认监委挂网查询到在线核验检测报告的,也可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拥有单位鲜章”。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二、评标方法2.1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如下: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6)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公司的相应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同时还应提供其总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书面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总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也可以提供其总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材料复制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2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提供材料复制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本条可根据项目需要编辑)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1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条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查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不得相同6商务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服务地点、服务期限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技术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货物技术参数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3详细审查2.3.1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和评分。2.3.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65%,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5%。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技术资信分(65分)技术参数及要求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 参数、性能、认证证书等对照招标文件的 技术要求进行评议,投标人须提供详细与 招标要求逐一对应的参数表,供货要求中 标注“◆”项参数为核心、重要技术参数, 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出满足要求(或者 正偏离)参数要求并标注页码。01包评审标准:1、“◆”号参数有一项满足要求(或者 正偏离)的加11分,共计3项,满分33分。2、非“◆”号参数有一项满足要求(或 者正偏离)的加7分,共计1项,满分7分。 02包评审标准:1、“◆”号参数有一项满足要求(或者 正偏离)的加11分,共计2项,满分22分。2、非“◆”号参数有一项满足要求(或 者正偏离)的加6分,共计3项,满分18分。 03包评审标准:1、“◆”号参数有一项满足要求(或者 正偏离)的加15分,共计2项,满分30分。2、非“◆”号参数有一项满足要求(或 者正偏离)的加10分,共计1项,满分10分。 备注:(1)以上评审标准要求标注“◆” 的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的支持资料 若为非中文时,必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 本; (2)如出现对相同技术指标的说明不一 致,均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3)带“◆”参数应附技术支持资料, 投标人必须在技术响应表的偏离说明中 备注页码,对提供的证明文件佐证材料上 技术参数佐证项必须用下划线或其他方 式进行标注,并写上对应技术参数序号, 否则专家有权视对应参数未响应招标文 件要求;(5)非标注星号“◆”标记的技术参数, 以投标响应表响应情况,作为评审依据0-40分服务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交的配送方案进行打分。 1、配送流程方案(5分)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提供配 送流程方案,方案至少包括货物生产 和采购流程、存储方案、配送运输方 案、卸货搬运方案、安全保障方案。 上述方案内容,①配送流程方案概况全面、要点突出、针对性强,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需求适应度高,利于项目实施的得5分; ②配送流程方案概况全面、要点突出、有一定针对性,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有适应度,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4分;③配送流程方案概况不全面,要点突出不够明显,针对性不够强,具体细节有待完善的得3分;④配送流程方案内容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⑤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2、应急方案(5 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1)产品质量问题应急处理方案和补救措施(2)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和补救措施(3)紧急处理方案和补救措施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①应急方案概况全面、要点突出、针对性强,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需求适应度高,利于项目实施的得5分; ②应急方案概况全面、要点突出、有一定针对性,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有适应度,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4分;③应急方案概况不全面,要点突出不够明显,针对性不够强,具体细节有待完善的得3分;④应急方案内容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⑤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提供的承诺不满足要求不得分。0-10分业绩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类似业绩(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类似业绩得3分,满分15分。响应文件中须附业绩合同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注:1、投标文件中须附业绩合同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日期等重要信息的,须另附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业绩系指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 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分 公司、子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 代理商之间签订的合同等均不予认可。0-15分价格分(35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1002.3.3分值汇总(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2)将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1.2.2服务内容:;1.2.3服务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分项价格123……总价总价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1.5.2服务地点:;1.5.3服务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7.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阜阳市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应承担违约责任。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投标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投标范围全部/第 包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其他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注:1.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别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2.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标的依据。唱标信息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为准。4.针对费率报价项目,因系统中投标文件此项格式不可修改,供应商只需填写%号前面的数字,如响应报价为85.00%,则填写85.00。5.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二、投标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并通过买方验收。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附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3.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三.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致:采购人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八)我公司(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4)由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接受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咨询的;(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被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在有效期内的;(8)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10)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1)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四、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制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特此声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复制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复制件。五、投标分项报价表(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序号服务内容项单价小计金额(元)123…其他费用……合计金额(元)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注: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六、投标响应表6.1商务响应表序号商务条款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承诺偏离说明1付款方式2服务地点3服务期限…6.2技术响应表(本条可编辑,适用于含货物采购的服务项目,如无需,请删去本条)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偏离说明1234…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6.3服务内容响应承诺(格式自拟)注:投标人以承诺函的方式对服务需求进行响应。投标人应对所承诺的各类参数真实性负责,如中标后被质疑虚假应标且被查实的或在履约过程中被发现虚假响应的,投标人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履约保证金(如有)、处以罚金和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等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七、联合协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或未组成联合体投标,不需此件,请删去“联合协议”;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请将此件制成复制件上传,同时删去本提示内容)联合体成员一名称:;联合体成员二名称:;……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如下:联合体成员一名称:,承担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联合体成员二名称:,承担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4.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5.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联合体成员一:(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二:(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八.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不允许合同分包或未采用合同分包的,不需此件,请删去“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允许合同分包且投标人采用合同分包的,请将此件制成复制件上传,同时删去本提示内容)(一)拟分包情况说明致:采购人我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选择)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合同金额的比例(%)1□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2□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合计: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注:1.拟分包情况说明仅需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如招标文件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材料复制件或电子证照,否则投标无效。(二)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名称:;接受分包企业一名称:;接受分包企业二名称:;…………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八条规定,现就分包意向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本项目投标人为本项目总承包单位。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总承包单位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代理人参加项目的投标,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总承包单位与采购人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分别与各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各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如下:投标人名称:,承担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为,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接受分包企业一名称:,承担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为,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接受分包企业二名称:,承担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为,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4.中标后,本分包意向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分包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未中标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总承包单位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接受分包企业一:(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接受分包企业二:(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注:分包意向协议中须约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项目内容及分包内容占合同金额比例。九、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投标,不需此件,请删去“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3.上述“标的名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标的名称”。4.上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所属行业”。5.填写示例:某标的名称(填写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标的名称”),属于(填写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某企业,从业人员100人,营业收入为10000万元,资产总额为500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投标人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请删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十一、诚信履约承诺函致:采购人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十二、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我单位同意中标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中标标的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中标标的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2345„„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备注: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中标标的;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将按约定随中标公告同时公告。3.本页《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由投标人准确填写。十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招标公告、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证书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复制件上传。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请按询问函范本或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询问格式附件进行提交)致:采购人我单位拟参与(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事项一)1、(内容或条款)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建议)二、(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化道共聚焦显微成像探头、凝血酶检测试剂 碳青霉烯酶分型检测耗材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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