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松材线虫病除治招标变更公告(台州市天台县三州乡人民政府2025)


天台县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CCG-2025-1004(招)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6年天台县三州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分-本地化服务
投标供应商在本项目所在县区域范围内设有固定服务网点并配备固定人员或承诺中标后在本项目所在县区域范围设立固定服务网点并配备固定人员的得3分。注:已经设立固定服务网点的须提供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未设立固定服务网点,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在十个工作日内设立固定服务网点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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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分-项目总体服务方案
2、根据投标人针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抢险方案(包括应急抢险专业队伍的组织、台风季节、雨雪天气预防、临时任务等),进行打分。(最高5分,评分范围:0.5,1,1.5,2,2.5,3,3.5,4,4.5,5)3、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制定切实合理的进度计划,并拟定对集中清理的进度计划安排及即现即清的进度计划安排,保障措施、工期承诺等进行打分。(最高5分,评分范围:0.5,1,1.5,2,2.5,3,3.5,4,4.5,5)
2、根据投标人针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抢险方案(包括应急抢险专业队伍的组织、台风季节、雨雪天气预防、临时任务等),进行打分。(最高6分,评分范围:0.5,1,1.5,2,2.5,3,3.5,4,4.5,5,5.5,6)3、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制定切实合理的进度计划,并拟定对集中清理的进度计划安排及即现即清的进度计划安排,保障措施、工期承诺等进行打分。(最高6分,评分范围:0.5,1,1.5,2,2.5,3,3.5,4,4.5,5,5.5,6)

3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分-文明施工及安全保障
文明施工:保证施工时对山林的保护及消防安全等不造成较大影响的措施。(最高5分,评分范围:0.5,1,1.5,2,2.5,3,3.5,4,4.5,5)
文明施工:保证施工时对山林的保护及消防安全等不造成较大影响的措施。(最高6分,评分范围:0.5,1,1.5,2,2.5,3,3.5,4,4.5,5,5.5,6)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天台县三州乡人民政府
地 址:台州市天台县三州乡下屋村三州乡人民政府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梁潮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57682972
质疑联系人:梁潮妹
质疑联系方式:18857682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台县始丰街道大户丁村D区1幢9-1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铁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57659575
质疑联系人:SXGC123456
质疑联系方式:1885765957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天台县财政局
地 址:天台县飞鹤路189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6-89353856

附件信息:

2025-2026年天台县三州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定稿11.20上午).docx 145 KB

2025-2026年天台县三州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定稿11.20上午).docx

2025-2026年天台县三州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采购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招标项目编号:GCCG-2025-1004(招)采购单位:天台县三州乡人民政府联系人:梁潮妹联系电话:18857682972采购代理单位:浙江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吴铁钢联系电话:18857659575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24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29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8共50页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2026年天台县三州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0日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CCG-2025-1004(招)项目名称:2025-2026年天台县三州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40万元采购需求:序号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最高投标单价(限价)简要技术要求、用途1三州乡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1140万元700元/吨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的招标内容及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即现即清阶段:2026年9月30日前。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00开标地点(网址):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区一楼东侧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提起投诉。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台县三州乡人民政府项目联系人(询问):梁潮妹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57682972质疑联系人:梁潮妹质疑联系方式:188576829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天台县始丰街道大户丁村D区1幢9-10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吴铁钢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57659575质疑联系人:陈春秀质疑联系方式:1885765957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天台县财政局地址:天台县飞鹤路189号联系人: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6-89353856八、政采贷服务: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政采贷服务:银行贷款年利率联系人电话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3.8%起章泳1826765821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3.35%起蒋晓峰1396859596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4.5%起洪文强 0576-83815605九、履约保函服务:供应商如有办理履约保函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履约保函服务:银行联系人电话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章泳1826765821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葛宇凡1825200266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洪文强 0576-83815605十、预付款保函服务:供应商如有办理预付款保函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预付款保函服务:银行联系人电话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蒋晓峰1396859596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洪文强 0576-83815605除上述银行外,供应商也可选择其他有能力的银行办理相关服务。注:1、本招标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内 容1采购人天台县三州乡人民政府2项目名称2025-2026年天台县三州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采购预算详见《招标公告》5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公告》6服务期第一顺位的病死木集中除治在元旦前基本完成;第二顺位的集中除治在春节前完成;第三顺位的集中除治在 3 月 31 日前完成;4月至 9月开展“即现即清”。7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付款方法详见第四章9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0投标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1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投标报价币种及单位人民币、元13投标文件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份数1.1、一份电子加密标书(“.jmbs”格式),一份备份标书文件(“.bfbs”格式)。2、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如中标,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至少四份和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承诺书。15投标文件签章电子签章。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材料,可通过线下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线上直接文字输入姓名视为无效。16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a.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备份投标文件1份(接收人邮箱:453225747@qq.com,接收人:吴铁钢,电话:18857659575),“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愿提供,采购文件不作强制性要求;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a.备份投标文件提供要求:供应商可以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投标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接收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建议供应商提前1日办理邮件提供事宜。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a.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在线向各投标供应商远程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解密通知发出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按下面b款规定办法进行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时,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启用“备份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在原规定解密时间30分钟结束后15分钟内发送文本信息“确定启用备份投标文件”及密码(如有)至指定接收邮箱453225747@qq.com,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接收时间为准,请投标供应商期间保证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逾期或未按要求发送的视为默认放弃。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未按规定递交合格“备份投标文件”的或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法成功上传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c.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d.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17投标样品无18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9开标地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2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1评标结果公告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zjtt.gov.cn2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投标文件中应附上联合体协议书。23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24是否接受转包与分包不接受2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26中标候选人名数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27履约保证金/28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为三州乡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扣除评审优惠政策;本项目依法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实施相关规定,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30供应商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1不见面开标本项目开评标环节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请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操作。32免责声明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3解释权本表与采购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第一节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1.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和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县交易中心)。2.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和投诉2.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方式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中“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报名本项目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通过政采云平台的质疑系统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在政采云平台回复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2县交易中心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者补充。澄清、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第二节电子投标文件3.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且要保证字迹清晰易于辨认。电子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2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编制,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增删更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3对招标文件格式可更改的例外情况: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格式要求中明确规定表格中行数不够用时可按相同格式增加行数,其他一切内容和格式不得更改。4.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4.1电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4.2资格证明文件包括:4.2.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4.2.2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八)4.2.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件一)4.2.4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4.2.5投标声明书(附件三)4.2.6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附件九)4.2.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性质提供)(如有);4.3商务技术文件包括:4.3.1采购项目评分索引表(附件四);4.3.2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附件五)4.3.3商务技术参数或方案(根据评分标准提供,格式自拟。如有);4.3.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注:上述证明材料均须以原件扫描形式上传4.4报价文件包括:4.4.1投标函(附件六);4.4.2报价表(附件七);4.4.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材料(如有);5.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5.1电子投标文件中除盖章、专用名称、阿拉伯数字等特殊情形外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否则按无效标处理。6.电子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6.1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无规定的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按无效标处理7.投标报价▲7.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数字森防、安全文明、措施费、风险费、利润、规费、工伤保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投标人在总价中应充分考虑作业期间成本投入的市场风险、政策性调整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今后不再做调整。▲7.2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7.3投标报价币种及单位为人民币、元,否则按无效标处理。▲7.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提供两个或多个报价的按无效标处理。8.投标费用8.1不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8.2本项目中标人承担招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服务类招标计算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费用包含在报价其他费用内,不在报价中单列,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8.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组织机构可按照采购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对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供应商,需承担招标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9.联合体投标9.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特别说明10.1投标人不得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单位)。10.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认证等必须为投标人所合法享有。10.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有关部门查处。10.4投标人与县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函电,除盖章、专用名称、阿拉伯数字等特殊情形外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否则不予受理。10.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7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1.电子投标文件有效期11.1电子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天,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限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1.2在电子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县交易中心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12.现场踏勘12.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13.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13.1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组成顺序编制。13.2电子投标文件字迹要清晰易于辨认,语义要明确,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采用CA签章)1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14.1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所产生的备份文件第三节投标15.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与撤回15.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前附表要求在提交截止时间以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及备份文件的提交。如有特殊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15.2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16.2投标人没有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其电子投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第四节开标17.开标会议17.1县交易中心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17.2开标会议由县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主持,监管人员、采购人代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等参加。18.开标程序18.1开标时间到后,项目负责人准时组织开标。18.2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18.3开启标书信息。18.4资格证明文件评审结束并公布评审结果。18.5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并公布评审结果。18.6报价文件评审后并公布评审结果。18.7公布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推荐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供应商。18.8开标会议结束。第五节评标19.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比较。19.2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0.评标的保密20.1评标采用保密的方式进行。20.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0.3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0.4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供应商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不作解释。20.5采购人不得在中标人确定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21.评标程序21.1资格证明文件的评审。21.2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21.3报价文件的评审。21.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同时出具评标报告。21.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1.5.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1.5.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1.5.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1.5.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1.5.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22.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五章)23.澄清问题的形式23.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澄清、说明、补正或拒绝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24.错误修正的原则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4.1“政采云平台”上开启的投标报价与电子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报价表为准;24.2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4.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2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无效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25.1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25.1.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5.1.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5.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5.1.4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的;25.1.5招标文件中有▲处条款投标人未作实质性响应的;25.1.6资格审查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包含投标报价的;25.1.7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5.1.8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25.1.9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5.1.10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5.1.11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5.1.1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25.1.1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25.1.14电子投标文件超过规定时间(开标后30分钟内)未解密的;25.1.15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5.1.16供应商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提供两个或多个报价、参数及其他可选择内容的(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响应文件”不是响应备选(替代)方案);25.1.17响应文件的组成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25.1.1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25.1.19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25.1.2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5.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5.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5.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5.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5.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5.2.6不同供应商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25.2.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的;25.2.8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各有一条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25.2.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差错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26.废标26.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有效报价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缺乏竞争并否决所有投标的;26.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六节定标27.确定中标供应商27.1采购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如发现中标供应商为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单位)的,取消其中标资格。27.2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ztb.zjtt.gov.cn/)上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28.质疑和投诉28.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法向采购人及县交易中心提出质疑。28.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8.3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自中标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七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通知质疑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8.4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天台县财政局投诉。28.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交易中心将报天台县财政局,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①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②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29.中标通知书29.1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29.2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第七节合同授予30.履约保证金无。31.签订合同31.1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1.2中标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31.3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作实质性修改。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此稿为合同样本,最终定稿待双方协商后商定)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天台县三州乡人民政府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有效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双方秉持自愿平等、公平守信原则,就松材线虫病枯死树除治服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项目概况服务内容:采用择伐等方式,在规定期限对约定范围内所有病死(枯死、濒死)和其他原因致死(干旱、风折、雪压、火烧)的松树进行除治,并对伐除的松木、清理的枝桠以及伐桩进行管理、处理。二、服务范围、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服务范围:采伐设计所包含的各村、各小班松木病死木清理(具体小班编号附后)面积:(以小班为单位计算)除治对象:集中除治阶段,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及其周边松林的中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松树,除治其主干、枝桠和伐桩;即现即清阶段,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及其周边松林中零星发生的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松树,在3日内完成除治。清理顺序:病死松树集中清理按照区位重要性开展,第一顺位是高铁高速两侧、县城周边,国道、省道两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周边;第二顺位是县道两侧、集镇周边范围;第三顺位是其他区域。具体清理顺序由甲方根据实际指定。暂估合同价元(大写:元)(本项目暂估病死松树总重量为2000吨),本项目实行固定单价,结算重量及方式按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2025—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的方法计算。结算价格=结算重量×中标单价。本项目中标单价为元/吨,最后按照本项目砍伐下山的病死松树总重量×中标单价,按实结算。签约合同价包括技术资料、调查费用、人员管理、保险费用、税费等,涉及到本项目所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称重计量:清理松树病死木(统货,包括枝桠)以2000吨的采伐量为限额,实际采伐量按疫木除害处理定点企业过磅数计算,按过磅确认重量计算实价。支付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0%,完成合同内所有除治工作,并经竣工验收通过、工作量经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确认后且根据《天政办函〔2025〕23号》的考评办法结果为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80%。(竣工验收结果须比对当年疫情秋普结果,如除治区域疫情复发情况严重,山场除治质量达不到《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要求的,将不支付尾款)(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资金到账为准)。三、服务时间开工日期:合同签订日期。完成期限:第一顺位的病死木集中除治在元旦前基本完成,第二顺位的集中除治在春节前完成,第三顺位的集中除治在3月31日前完成,4月至9月开展“即现即清”。集中除治阶段:2025年月日(合同生效之日)至2026年3月31日;即现即清阶段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四、服务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严格执行《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相关规定,并按要求运用“数字森防”上传除治数据:1.伐桩处理:对疫木伐除后,按《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相关规定处理,伐桩上坡度面最高处的高度不得超过5cm。2.枝桠处理:除治山场范围内,清理收集所有直径大于1cm的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的松树枝桠,随疫木主干运到指定的疫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除害处理,或就近采取粉碎、削片等除害措施。3.疫木处理:伐除的松木必须当天下山,运到指定的疫木定点企业进行安全除害处理,或就近采取粉碎、削片等除害措施。加强对疫木的监管,造成疫木人为流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4.其他:采伐过程中,严禁砍伐活立木;树干、枝桠须分别装车过磅;5.不得擅自采伐阔叶树、活松树和其它针叶树。6.施工过程中管控好野外用火,防止发生森林火灾。7.建立完备的作业台账,包括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完整的台账资料和防欠薪业务线的相关台账资料。8.通过数字化平台进行病死木清理管理,中标供应商严格按照“浙江数字森防”相关要求,安排专人对病死木清理前后进行拍照并上传数据,清理下山的所有病死木运送到疫木除害处理定点企业进行处理,运输车辆安装GPS。发现中标供应商非法运输疫木、伪造过磅数据等行为,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取消中标供应商的资金补助,同时按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9.服务验收严格执行《天政办函〔2025〕23号》文件关于松材线虫病的管理、验收及考评办法等。五、其他事项1.甲方应维护乙方合法的权利,及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除治工作提供相应条件,做好政策处理等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相应后果。3.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生产,如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队伍,并为所有施工、监管等除治工作相关人员进行投保。乙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和作业培训,并做好记录。5.乙方需按照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交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支付农民工工资。6.乙方应按照除治工作范围和内容,按时完成所有与松材线虫病除治相关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汇报除治工作进展。7.乙方应接受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及林业等部门对除治工作的核查指导。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管理,并安装应用“数字森防”手机APP,对疫木除治和运输过程等环节,实施拍照留痕,确保甲方能随时了解除治进程。9.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1个星期内进场施工。10.按照工程量测算,乙方现场施工至少每天20人。11.乙方每月不得少于20天上工,因天气、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除外。12.乙方从进场之日起15天内,未达到本项第9-11条款要求,或从进场之日起15天后乙方仍存在违反第9-11项条款要求情况,或经甲方根据当前施工进度及上级部门通报情况等综合预测,由于乙方原因(除不可抗力外)将会造成不能按期完成集中除治任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3.乙方应自行实施该项目,不得分包、转包项目。14.本项目包含的采伐数量均为暂估,由于枯死松树数量受天气和病虫害发生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最终采伐数量存在不确定性,中标人不得以采伐数量不足为由向购买人索赔损失。六、违约责任1.在甲方或相关单位抽查过程中发现的每个质量问题以不低于1%的比例扣减质量保证金(或项目款),对故意藏匿主杆、枝桠、伐桩高于5cm的行为,以不低于10%的比例扣减质量保证金(或项目款)。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整体不达标或疫木流失且无法追回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扣减项目款、质量保证金等款项。2.乙方对除治的疫木及其枝桠负有管理责任,因乙方管理问题导致疫木及其枝桠流失,或未按要求运至指定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的,以不低于10%的比例扣减质量保证金(或项目款)。3.由于乙方原因(除不可抗力外)不能按期完成集中除治的,每超出一天,乙方须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承担违约金,在合同款项支付时一次性扣除。若超出交付期十天或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偿已支付的合同款项。4.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除治任务,提交初验、竣工验收资料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付款,超出付款期,甲方每逾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滞纳金。如遇特殊情况甲方要求推迟验收的,必须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5.乙方应以村为单位进行逐个清理,顺序严格按照甲方指定路线且每次不超过3个村的范围依次清理(特殊情况除外)。原则上其中一个村清理完毕,经甲方同意后才能转入下个村清理,以此类推。未按甲方要求顺序开展作业的,每发现一次,服务款扣除5000元,连续发现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未经甲方和清理山场所在村的村两委成员之一同意,擅自清理枯死松树的,服务款扣除5000元。6.乙方申请竣工验收时间不得早于2026年7月31日,迟于2026年9月30日书面提出的(除不可抗力外),总服务款按3%标准扣减结算。每持续推迟满十天,加扣减总服务款1%,以此类推。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应在7天内组织验收。枯死松树清理服务由甲方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天台县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评价实施细则》组织验收,除治费用按乡镇级自查评价得分情况核算:乡镇验收以除治标段为单位,得分90分(含)以上的,按照全额核算;得分90分至60分(含)按得分率核算(全额补助资金×自查评价得分百分比计算);得分60分以下的,补助资金不予核算。7.在除治工作量验收、阶段性抽查、各级监理检查等按照《天台县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评价实施细则》抽检小班评分在90分以下不合格的,乙方必须立即进场整改,在10天内整改到位,并且在下一轮抽检中扩大抽检比例,如复验在90分以下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进场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有权在总服务款中向乙方追偿),并建议将不合格的除治队(作业单位)纳入天台县松材线虫病除治队黑名单,不允许投标天台县任何乡镇街道的除治工作。8.上传到浙江数字森防系统中的照片及数据,要符合省林业局对浙江数字森防上传的要求,对要求上传的出现漏传、不传或不符合的每起扣罚5000元。9.乙方对除治的疫木负有监管责任,因乙方监管问题导致疫木流失,或未按要求运至指定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的,每发现一起,服务款扣除10000元,并追究其他相关法律责任;乙方从天台县外调入松科植物充当县内清理的枯死松树或者用非法手段增加真实的枯死松树重量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合同,拒绝支付乙方前期投入的费用并追回前期支付的款项;对乙方恶意采伐阔叶树、无明显病兆的活松树的每起服务款扣除10000元,与村民发生纠纷的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将非松科植物运到疫木定点处理企业被相关人员发现,按非松科植物每斤10元扣除服务款,每车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扣除。七、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合同执行中,若产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管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一、项目背景根据《天台县2025—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方案》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指定范围(辖区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定范围内)所有枯死松树进行全面清理,主要交通沿线、“四边”区域优先安排清理。坚持以疫木清理为核心,以严格疫木源头管理为根本,积极开展综合防治,在完成松材线虫病疫情集中除治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对枯死松树的日常监测和“即现即清”工作。强化检疫执法,有效管控疫木,确保辖区内不出现疫木流失等违法事件。二、工作内容采用择伐等方式,在规定期限对约定范围内所有病死和因干旱、风折、雪压、灭烧等死亡的松树进行除治,并对伐除的松木、清理的枝桠以及伐桩进行管理、处理。序号标项名称暂定服务范围预算金额(万元)▲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备注12025-2026年天台县三州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三州乡全域山林140万元700元/吨辖区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定范围内,采购人保留调整数量和范围的权利。三、服务外包具体要求(一)总要求严格执行《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明电〔2017〕38号)相关规定,并按要求运用“数字森防”上传除治数据。1.伐桩处理:对疫木伐除后,伐桩最高处上坡度面的高度不得超过5cm;疫木伐除后,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相关规定处理。2.枝桠处理:除治山场范围内,清理收集所有直径大于1cm的病死(病死、不明原因枯死)和其他原因(确认由干旱、风折、雪压、火烧、环剥等)致死的松树枝桠,随疫木主干运到指定的疫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除害处理。3.疫木处理:伐除的松木必须当天下山,运到指定的疫木定点企业进行安全除害处理,或就近采取粉碎、烧毁等除害措施。加强对疫木的监管,造成疫木人为流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4.其他:采伐过程中,严禁砍伐活立木,如误砍误伐,按市场价5-10倍赔偿;树干、枝桠须分别装车过磅;以村为单位,枝桠进厂过磅重量占比不得低于10%。5.质量评定:由上级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抽检评定。6.时间要求:即现即清阶段: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7.安全生产:枯死松树除治队需抓好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二)监管和相关要求1.枯死松树由除治队清理,并落实清理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枯死松树清理前必须对所有的清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开展安全教育,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开展清理并确保人身安全。2.除治队严格按照清理要求进行作业,清理质量符合规范。需建立枯死松树清理台账,与现场监管的护林员或行政村指派的监管人员及上级单位委派的监督人员配合,并通过数字化平台进行枯死木清理管理,除治队严格按照“浙江数字森防”相关要求,安排专人对枯死木清理前后进行拍照并上传数据,清理下山的所有枯死木运送到疫木除害处理定点企业进行处理,凭《枯死木清理运输单》在市境内运输。运输数据要及时上传到“浙江数字森防”。除治队负责人每天据实记录运输台账,包括清理时间、地点、疫木权属(户名、集体)及数量、除害处理方式、运输工具、运输物品、数量和运输起止地等,台账资料由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确认。3.图片要求:需拍摄枯死松树清理前、后现场对比图片(每一株清理的疫木,都要落地上图(拍不少于2张照片,伐前1张、伐后1张)),销毁枯死松树枝条的图片或视频,照片上标明地点,运输车辆现场装好车后及运到疫木定点处理厂过磅时图片。4.需凭《枯死木清理运输单》运往疫木处理定点企业,并保存(存根)凭证,作为支付款项及备核查依据。5.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枯死松树管理工作,防止农户擅自拿回家当薪柴、松材自用、外运等疫木流失行为发生,确保疫木全部运到定点处理企业。6.每个清理区域指定专人负责清理质量,确保每位清理人员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彻底清理枯死松树,树干及1厘米以上枝桠全部清理下山。同时做好不可利用小枝梢的销毁监督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7.除治队清理枯死松树时,应避免损害农户其他合法权益,如有发生,由除治队与农户协商解决。8.在实施过程中除治队如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或拒绝实施的,采购人有权委托他人先行实施,相关费用由除治队支付或由采购人在应支付款项内按实扣除。9.加强疫木管理,如果出现疫木流失现象,没收所运木材,除按1.00元/斤扣减费用(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扣减),还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要求销售疫木,不得以烂树充当树枝,不得以树干充当树枝,发现一起扣减1-5万元。凡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该除治队及相关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参与松枯死木清理相关的政府采购。焚烧上报的疫木堆,每发现漏烧一堆的,扣款2000元。10.日常监督:除治队应委派专职管理人员开展清理现场日常巡查和检查,做好清理质量、疫木运输、用火安全等过程的监管,做好清理路线、清理数量核验,每周四前向采购人报送《年度松枯死木除治山场清理进度表》,并做好人员管理工作和运输等相关台账。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聘请的护林员或相关单位聘请的监督人员不定期对疫情除治进行抽查监督,不合格的须返工,直至符合清理技术标准。采购人按照监督检查结果督促除治队限期整改。11.档案管理:建立完善“一镇一档”“小班网格化管理”档案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小班化管理进程,建立和完善疫点小班档案信息,保持小班档案连续性、严肃性。做好除治工作中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协助相关单位资料管理(主要包括:市级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相关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清理施工的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台账;涉木单位及个人登记备案档案;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作业、疫木监管等台账;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现场图片、影像等资料;松材线虫病防治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资料)。(三)项目验收1.疫木除治质量验收时间:县级核查评价截止时间为每年的6月30日;即现即清阶段双方评价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0月30日;10月底前第三方形成年度核查书面报告。2.疫木除治质量验收内容:年度除治任务完成情况、除治作业区枯死松树清理情况、山场除治质量情况、疫木除害处理情况、疫木除治监管情况、检疫封锁情况等。3.防治成效验收内容:检查除治区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媒介昆虫防治、疫木除治、疫木监管、检疫封锁等情况,并对照上年度秋季疫情发生情况,评价年度防治成效。4.验收方法及应用:松枯死木清理工作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人员进行除治山场清理质量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上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抽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扣除部分款项。(四)人员及设备要求:序号拟投入人员配置要求拟投入项目设备要求1项目实施人员(管理人员、伐木工)20人伐木油锯5套;运输车辆2辆注意:相关人员不得超过65周岁。如遇特殊情况,投标人要接受业主指派及时进行清理活动,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五)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报价方式。具体按照本项目砍伐下山的病死松树总重量(实际工作重量)×对应的中标单价,按实结算。2、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节假日补贴、夜餐费、各种社会保险、劳保福利、安全保险、食宿与交通、设备及工具、器材、消耗材料、服装、安全、仓储、搬运、管理费用、税费、利润、政策处理费、代理服务费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在合同服务期间内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说明:如发生不可抗力及突发性事件,尤其在台风或大雨或冰冻季节,应加强防护,中标人要无条件听从采购人指挥,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3、供应商在投标前应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了解项目实际情况,并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自主确定报价。(六)奖惩措施1.销售到定点企业的树枝重量必须占到全部重量的10%以上,否则树枝重量占全部重量的比例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发三个百分点的补助费(保留2位小数)。2.要突出数字赋能,全面推广应用“浙江数字森防”管理平台,通过疫情普查、疫木除治、抽样检测和档案管理、资金管控、即现即清等数据的上传,实现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全链条、全流程闭环管理。按省林业局上传数字森防要求上传采伐前后、疫木运输等照片及数据到系统,除治株数和面积要互相匹配,经核查发现弄虚作假的,每起扣减结算费3000-9000元。四、付款方式按实结算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0%,完成合同内所有除治工作,并经竣工验收通过、工作量经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确认后且根据《天政办函〔2025〕23号》的考评办法结果为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80%。(竣工验收结果须比对当年疫情秋普结果,如除治区域疫情复发情况严重,山场除治质量达不到《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要求的,将不支付尾款)(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资金到账为准)。五、其他注意事项1.为确保清理枯死松树进度和质量,在清理项目实施期间,除治队必须集中精力和人员清理枯死松树。2.除治队应安排专人负责项目质量和安全清理管理工作,对作业人员要经常进行质量和安全清理教育,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为作业人员进行人身安全保险。在采伐作业山场严禁抽烟,防止引发山林火灾,如被监管人员或采购人管理人员发现,则每发现一次扣除服务款100元作为违约金。除治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全部由除治队负责,赔偿费用在除治费中扣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依法追究除治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3.在清理期间,除治队作业人员工资、生活费及生产用具费、运输费、装卸费、房屋租赁费等一切费用均由除治队负责。4.在枯死松树运输中,运输车辆必须有年检合格证和车辆保险并且配备有符合文件规定的专用设备,驾驶员有与所驾车辆相符的驾驶证,严禁货、人混运。除治队要经常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如发生安全事故,则后果由驾驶员和除治队承担。5.在清理开始前原则上由除治队负责政策处理工作及费用,采购人协助,特殊情况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除外。在清理过程中,如遇非除治队直接原因而引起的与当地群众的矛盾时,采购人有义务进行协调解决。因除治队原因直接引起他人利益损害、山林火灾、工伤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除治队负责。6.如除治队恶意采伐阔叶树、无明显病兆的活松树或擅自将枯死松树另作他用引起病松木流失扩散,采购人可立即终止合同,并赔偿采购人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防治工作中途如出现不履行承包合同,擅自要求增加承包金、转他人承包、故意拖延工期等行为,除所签承包合同自动失效外,按约定不支付已发生的任何除治施工费用,并且除治队伍还要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8.本项目每标段预算以往年清理情况根据标段范围暂估,由于枯死松树数量受天气和病虫害发生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最终采伐数量存在不确定性,中标人不得以采伐数量不足为由向采购人索赔损失。本项目所涉及的砍伐数量结算时按实际砍伐数量计量,按中标单价和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9.本文未详细明确、需补充的内容、具体执行方式等按《天台县2025—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方案》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的通知要求执行。后续上级单位文件、通知如有变化的在允许范围内按相应规定执行。注:1.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第5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的评标。一、总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二、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得分为100分,其中商务与技术得分80分,价格得分20分。(一)评标要求1、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评审,凡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和关键格式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为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标、询标,在对各供应商及其投标文件进行充分分析、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打分。2、总得分为100分。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由评委自行评定打分。3、根据评委打分累计后再取平均分作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4、所有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二)评标1、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标处理。2、商务技术文件评审2.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价与评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得分。2.2商务与技术得分计算方法如下:①商务与技术评定分值为80分。②评标委员会按评分标准(详见表)中的内容,对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打分,合计得出各供应商的技术得分。③各供应商的商务与技术得分由评委自行评议,商务与技术得分评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三)商务技术分(8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一、商务资信分17分1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注:1、合同业绩须为本次投标人的业绩,投标人的独立法人子公司、参股公司的业绩均不予认可。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清晰可辨的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扫描件因模糊不清而造成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提供合同复印件编入商务与技术标,否则不得分。如果合同不能证明时间的需提供经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22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情况投标供应商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情况。在原定的20人的基础上每增加5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以承诺书的形式做出承诺,并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承诺书执行,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提供的人员全部投保意外险,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否则不予认可,本项不得分。63拟投入实施设备情况投标供应商拟投入伐木油锯情况,在原定的伐木油锯5套的基础上,每增加1套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为投标人全称)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服务期)以及实物彩色图片,否则不得分。5投标供应商运输车辆情况,在原定的中型自卸汽车2辆基础上,每增加1辆得2分,最多得4分注: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为投标人全称)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服务期)及及实物彩色图片,车辆须提供在有效年检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否则不得分。4二、技术分63分4实施方案和重难点分析1、供应商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根据采购方的需求分析拟定的总体服务方案,由评委打分。(最高6分,评分范围:0.5,1,1.5,2,2.5,3,3.5,4,4.5,5,5.5,6)62、根据投标文件针对项目实施过程的重点、难点、具体建议并提出的改进措施进行打分。(最高6分,评分范围:0.5,1,1.5,2,2.5,3,3.5,4,4.5,5,5.5,6)65项目总体服务方案1、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成交后工作的衔接、人员安排、与采购人各项工作相适应的服务运作流程的具体方案(砍伐方案、运输方案等),进行打分。(最高6分,评分范围:0.5,1,1.5,2,2.5,3,3.5,4,4.5,5,5.5,6)62、根据投标人针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抢险方案(包括应急抢险专业队伍的组织、台风季节、雨雪天气预防、临时任务等),进行打分。(最高6分,评分范围:0.5,1,1.5,2,2.5,3,3.5,4,4.5,5,5.5,6)63、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制定切实合理的进度计划,并拟定对集中清理的进度计划安排及即现即清的进度计划安排,保障措施、工期承诺等进行打分。(最高6分,评分范围:0.5,1,1.5,2,2.5,3,3.5,4,4.5,5,5.5,6)66项目组织方案项目组织架构比较完善,清晰简练的列出主要管理流程,包括工作流程、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等,进行打分。(最高6分,评分范围:0.5,1,1.5,2,2.5,3,3.5,4,4.5,5,5.5,6)67文明施工及安全保障文明施工:保证施工时对山林的保护及消防安全等不造成较大影响的措施。(最高6分,评分范围:0.5,1,1.5,2,2.5,3,3.5,4,4.5,5,5.5,6)6安全保障:投标人在保护作业环境的同时也要注意自身的生命安全,根据提供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全面性、合理性,进行打分。(最高6分,评分范围:0.5,1,1.5,2,2.5,3,3.5,4,4.5,5,5.5,6)68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的档案管理方案(包括人员档案管理、砍伐前后资料存档、疫木照片上传方案等)进行评分。(最高5分,评分范围:0.5,1,1.5,2,2.5,3,3.5,4,4.5,5)5根据投标人的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车辆或施工工具种类与数量、设备安排、存放和管理措施等)进行评分。(最高5分,评分范围:0.5,1,1.5,2,2.5,3,3.5,4,4.5,5)59合理性建议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及实际工作过程中有可能涉及到的因素,提出合理化建议,由评委酌情评分。(最高5分,评分范围:0.5,1,1.5,2,2.5,3,3.5,4,4.5,5)5备注评委打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3、报价文件评审3.1报价得分计算方法如下:①价格评定分值为20分。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A.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电子答复,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作出合理电子答复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所作出的电子答复不合理的,该投标作无效标处理。B.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4、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说明: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扣除评审优惠政策。5、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得出本项目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供应商的总得分=商务与技术得分+报价得分6、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总得分相同的,取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总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同的,则抽签确定。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盖公章)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年月日附件二:授权委托书致天台县三州乡人民政府: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2025-2026年天台县三州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委托期限:。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附: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年月日附件三:投标声明函致天台县三州乡人民政府:(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2025-2026年天台县三州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项目编号:GCCG-2025-1004(招))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审查了采购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采购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采购文件的相关条款。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9.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1.我方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是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四:采购项目评分索引表(重要提示:本采购项目评分索引表放在商务技术文件目录的前页,“供应商应标情况栏目”(客观分部分)请供应商务必逐项详细进行填写(请勿不填写),供应商自评分值(客观分部分)请供应商将应得分值准确自评(请勿不填写也请勿错误填写),以方便评委进行更加优质、高效地评审)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评标内容分值投标文件响应页码投标人应标情况投标人自评分值合计注:表格不够可自行添加(投标人需按实填写)。附件五: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2025-2026年天台县三州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序号名称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1   2   3   45   6……说明:1、供应商须将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所有偏离填入此表。2、表格内如不填写,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3、表格中行数不够用时可按相同格式增加行数。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六:投标函致天台县三州乡人民政府: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2025-2026年天台县三州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采购文件,同意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货物,我方有能力提供;4、服务期:第一顺位的病死木集中除治在元旦前基本完成;第二顺位的集中除治在春节前完成;第三顺位的集中除治在3月31日前完成;4月至9月开展“即现即清”。5、本投标有效期90天;6、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投标文件;7、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七:报价表项目名称:2025-2026年天台县三州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序号项目名称清理病 死木重量 (吨)最高综合单价(元/吨)综合单价(元/吨)总价(元)12025-2026年天台县三州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暂估2000700¥:总价(大写) 元说明:1、以上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内容所需的一切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数字森防、安全文明、措施费、风险费、利润、规费、工伤保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投标人在总价中应充分考虑作业期间成本投入的市场风险、政策性调整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今后不再做调整。2、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再另行计取,工程量按实际计取。3、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025-2026年天台县三州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项目编号:GCCG-2025-1004(招)资格文件供应商全称(盖公章)年月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解密、提取2025-2026年天台县三州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项目编号:GCCG-2025-1004(招)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全称(盖公章)年月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解密、提取2025-2026年天台县三州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项目编号:GCCG-2025-1004(招)报价文件供应商全称(盖公章)年月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解密、提取附件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台县三州乡人民政府的2025-2026年天台县三州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公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九: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天台县三州乡人民政府:我方(投标人全称)参加2025-2026年天台县三州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如下:一、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四、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2025-2026年天台县三州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采购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招标项目编号:GCCG-2025-1004(招)采购单位:天台县三州乡人民政府联系人:梁潮妹联系电话:18857682972采购代理单位:浙江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吴铁钢联系电话:18857659575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24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29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8共50页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2026年天台县三州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0日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CCG-2025-1004(招)项目名称:2025-2026年天台县三州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40万元采购需求:序号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最高投标单价(限价)简要技术要求、用途1三州乡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1140万元700元/吨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的招标内容及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即现即清阶段:2026年9月30日前。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09:00开标地点(网址):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区一楼东侧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提起投诉。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台县三州乡人民政府项目联系人(询问):梁潮妹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57682972质疑联系人:梁潮妹质疑联系方式:188576829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天台县始丰街道大户丁村D区1幢9-10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吴铁钢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57659575质疑联系人:陈春秀质疑联系方式:1885765957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天台县财政局地址:天台县飞鹤路189号联系人: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6-89353856八、政采贷服务: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政采贷服务:银行贷款年利率联系人电话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3.8%起章泳1826765821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3.35%起蒋晓峰1396859596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4.5%起洪文强 0576-83815605九、履约保函服务:供应商如有办理履约保函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履约保函服务:银行联系人电话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章泳1826765821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葛宇凡1825200266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洪文强 0576-83815605十、预付款保函服务:供应商如有办理预付款保函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预付款保函服务:银行联系人电话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蒋晓峰1396859596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洪文强 0576-83815605除上述银行外,供应商也可选择其他有能力的银行办理相关服务。注:1、本招标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内 容1采购人天台县三州乡人民政府2项目名称2025-2026年天台县三州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采购预算详见《招标公告》5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公告》6服务期第一顺位的病死木集中除治在元旦前基本完成;第二顺位的集中除治在春节前完成;第三顺位的集中除治在 3 月 31 日前完成;4月至 9月开展“即现即清”。7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付款方法详见第四章9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0投标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1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投标报价币种及单位人民币、元13投标文件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份数1.1、一份电子加密标书(“.jmbs”格式),一份备份标书文件(“.bfbs”格式)。2、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如中标,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至少四份和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承诺书。15投标文件签章电子签章。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材料,可通过线下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线上直接文字输入姓名视为无效。16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a.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备份投标文件1份(接收人邮箱:453225747@qq.com,接收人:吴铁钢,电话:18857659575),“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愿提供,采购文件不作强制性要求;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a.备份投标文件提供要求:供应商可以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投标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接收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建议供应商提前1日办理邮件提供事宜。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a.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在线向各投标供应商远程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解密通知发出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按下面b款规定办法进行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时,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启用“备份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在原规定解密时间30分钟结束后15分钟内发送文本信息“确定启用备份投标文件”及密码(如有)至指定接收邮箱453225747@qq.com,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接收时间为准,请投标供应商期间保证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逾期或未按要求发送的视为默认放弃。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未按规定递交合格“备份投标文件”的或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法成功上传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c.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d.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17投标样品无18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9开标地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2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1评标结果公告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zjtt.gov.cn2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投标文件中应附上联合体协议书。23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24是否接受转包与分包不接受2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26中标候选人名数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27履约保证金/28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为三州乡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扣除评审优惠政策;本项目依法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实施相关规定,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30供应商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1不见面开标本项目开评标环节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请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操作。32免责声明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3解释权本表与采购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第一节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1.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和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县交易中心)。2.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和投诉2.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方式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中“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报名本项目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通过政采云平台的质疑系统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在政采云平台回复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2县交易中心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者补充。澄清、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第二节电子投标文件3.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且要保证字迹清晰易于辨认。电子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2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编制,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增删更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3对招标文件格式可更改的例外情况: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格式要求中明确规定表格中行数不够用时可按相同格式增加行数,其他一切内容和格式不得更改。4.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4.1电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4.2资格证明文件包括:4.2.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4.2.2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八)4.2.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件一)4.2.4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4.2.5投标声明书(附件三)4.2.6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附件九)4.2.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性质提供)(如有);4.3商务技术文件包括:4.3.1采购项目评分索引表(附件四);4.3.2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附件五)4.3.3商务技术参数或方案(根据评分标准提供,格式自拟。如有);4.3.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注:上述证明材料均须以原件扫描形式上传4.4报价文件包括:4.4.1投标函(附件六);4.4.2报价表(附件七);4.4.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材料(如有);5.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5.1电子投标文件中除盖章、专用名称、阿拉伯数字等特殊情形外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否则按无效标处理。6.电子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6.1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无规定的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按无效标处理7.投标报价▲7.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数字森防、安全文明、措施费、风险费、利润、规费、工伤保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投标人在总价中应充分考虑作业期间成本投入的市场风险、政策性调整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今后不再做调整。▲7.2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7.3投标报价币种及单位为人民币、元,否则按无效标处理。▲7.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提供两个或多个报价的按无效标处理。8.投标费用8.1不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8.2本项目中标人承担招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服务类招标计算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费用包含在报价其他费用内,不在报价中单列,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8.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组织机构可按照采购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对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供应商,需承担招标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9.联合体投标9.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特别说明10.1投标人不得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单位)。10.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认证等必须为投标人所合法享有。10.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有关部门查处。10.4投标人与县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函电,除盖章、专用名称、阿拉伯数字等特殊情形外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否则不予受理。10.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7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1.电子投标文件有效期11.1电子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天,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限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1.2在电子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县交易中心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12.现场踏勘12.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13.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13.1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组成顺序编制。13.2电子投标文件字迹要清晰易于辨认,语义要明确,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采用CA签章)1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14.1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所产生的备份文件第三节投标15.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与撤回15.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前附表要求在提交截止时间以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及备份文件的提交。如有特殊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15.2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16.2投标人没有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其电子投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第四节开标17.开标会议17.1县交易中心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17.2开标会议由县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主持,监管人员、采购人代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等参加。18.开标程序18.1开标时间到后,项目负责人准时组织开标。18.2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18.3开启标书信息。18.4资格证明文件评审结束并公布评审结果。18.5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并公布评审结果。18.6报价文件评审后并公布评审结果。18.7公布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推荐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供应商。18.8开标会议结束。第五节评标19.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比较。19.2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0.评标的保密20.1评标采用保密的方式进行。20.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0.3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0.4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供应商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不作解释。20.5采购人不得在中标人确定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21.评标程序21.1资格证明文件的评审。21.2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21.3报价文件的评审。21.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同时出具评标报告。21.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1.5.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1.5.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1.5.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1.5.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1.5.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22.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五章)23.澄清问题的形式23.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澄清、说明、补正或拒绝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24.错误修正的原则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4.1“政采云平台”上开启的投标报价与电子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报价表为准;24.2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4.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2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无效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25.1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25.1.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5.1.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5.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5.1.4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的;25.1.5招标文件中有▲处条款投标人未作实质性响应的;25.1.6资格审查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包含投标报价的;25.1.7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5.1.8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25.1.9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5.1.10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5.1.11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5.1.1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25.1.1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25.1.14电子投标文件超过规定时间(开标后30分钟内)未解密的;25.1.15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5.1.16供应商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提供两个或多个报价、参数及其他可选择内容的(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响应文件”不是响应备选(替代)方案);25.1.17响应文件的组成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25.1.1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25.1.19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25.1.2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5.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5.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5.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5.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5.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5.2.6不同供应商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25.2.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的;25.2.8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各有一条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25.2.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差错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26.废标26.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有效报价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缺乏竞争并否决所有投标的;26.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六节定标27.确定中标供应商27.1采购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如发现中标供应商为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单位)的,取消其中标资格。27.2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ztb.zjtt.gov.cn/)上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28.质疑和投诉28.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法向采购人及县交易中心提出质疑。28.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8.3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自中标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七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通知质疑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8.4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天台县财政局投诉。28.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交易中心将报天台县财政局,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①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②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29.中标通知书29.1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29.2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第七节合同授予30.履约保证金无。31.签订合同31.1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1.2中标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31.3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作实质性修改。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此稿为合同样本,最终定稿待双方协商后商定)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天台县三州乡人民政府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有效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双方秉持自愿平等、公平守信原则,就松材线虫病枯死树除治服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项目概况服务内容:采用择伐等方式,在规定期限对约定范围内所有病死(枯死、濒死)和其他原因致死(干旱、风折、雪压、火烧)的松树进行除治,并对伐除的松木、清理的枝桠以及伐桩进行管理、处理。二、服务范围、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服务范围:采伐设计所包含的各村、各小班松木病死木清理(具体小班编号附后)面积:(以小班为单位计算)除治对象:集中除治阶段,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及其周边松林的中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松树,除治其主干、枝桠和伐桩;即现即清阶段,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及其周边松林中零星发生的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松树,在3日内完成除治。清理顺序:病死松树集中清理按照区位重要性开展,第一顺位是高铁高速两侧、县城周边,国道、省道两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周边;第二顺位是县道两侧、集镇周边范围;第三顺位是其他区域。具体清理顺序由甲方根据实际指定。暂估合同价元(大写:元)(本项目暂估病死松树总重量为2000吨),本项目实行固定单价,结算重量及方式按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2025—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的方法计算。结算价格=结算重量×中标单价。本项目中标单价为元/吨,最后按照本项目砍伐下山的病死松树总重量×中标单价,按实结算。签约合同价包括技术资料、调查费用、人员管理、保险费用、税费等,涉及到本项目所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称重计量:清理松树病死木(统货,包括枝桠)以2000吨的采伐量为限额,实际采伐量按疫木除害处理定点企业过磅数计算,按过磅确认重量计算实价。支付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0%,完成合同内所有除治工作,并经竣工验收通过、工作量经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确认后且根据《天政办函〔2025〕23号》的考评办法结果为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80%。(竣工验收结果须比对当年疫情秋普结果,如除治区域疫情复发情况严重,山场除治质量达不到《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要求的,将不支付尾款)(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资金到账为准)。三、服务时间开工日期:合同签订日期。完成期限:第一顺位的病死木集中除治在元旦前基本完成,第二顺位的集中除治在春节前完成,第三顺位的集中除治在3月31日前完成,4月至9月开展“即现即清”。集中除治阶段:2025年月日(合同生效之日)至2026年3月31日;即现即清阶段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四、服务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严格执行《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相关规定,并按要求运用“数字森防”上传除治数据:1.伐桩处理:对疫木伐除后,按《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相关规定处理,伐桩上坡度面最高处的高度不得超过5cm。2.枝桠处理:除治山场范围内,清理收集所有直径大于1cm的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的松树枝桠,随疫木主干运到指定的疫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除害处理,或就近采取粉碎、削片等除害措施。3.疫木处理:伐除的松木必须当天下山,运到指定的疫木定点企业进行安全除害处理,或就近采取粉碎、削片等除害措施。加强对疫木的监管,造成疫木人为流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4.其他:采伐过程中,严禁砍伐活立木;树干、枝桠须分别装车过磅;5.不得擅自采伐阔叶树、活松树和其它针叶树。6.施工过程中管控好野外用火,防止发生森林火灾。7.建立完备的作业台账,包括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完整的台账资料和防欠薪业务线的相关台账资料。8.通过数字化平台进行病死木清理管理,中标供应商严格按照“浙江数字森防”相关要求,安排专人对病死木清理前后进行拍照并上传数据,清理下山的所有病死木运送到疫木除害处理定点企业进行处理,运输车辆安装GPS。发现中标供应商非法运输疫木、伪造过磅数据等行为,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取消中标供应商的资金补助,同时按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9.服务验收严格执行《天政办函〔2025〕23号》文件关于松材线虫病的管理、验收及考评办法等。五、其他事项1.甲方应维护乙方合法的权利,及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除治工作提供相应条件,做好政策处理等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相应后果。3.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生产,如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队伍,并为所有施工、监管等除治工作相关人员进行投保。乙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和作业培训,并做好记录。5.乙方需按照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交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支付农民工工资。6.乙方应按照除治工作范围和内容,按时完成所有与松材线虫病除治相关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汇报除治工作进展。7.乙方应接受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及林业等部门对除治工作的核查指导。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管理,并安装应用“数字森防”手机APP,对疫木除治和运输过程等环节,实施拍照留痕,确保甲方能随时了解除治进程。9.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1个星期内进场施工。10.按照工程量测算,乙方现场施工至少每天20人。11.乙方每月不得少于20天上工,因天气、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除外。12.乙方从进场之日起15天内,未达到本项第9-11条款要求,或从进场之日起15天后乙方仍存在违反第9-11项条款要求情况,或经甲方根据当前施工进度及上级部门通报情况等综合预测,由于乙方原因(除不可抗力外)将会造成不能按期完成集中除治任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3.乙方应自行实施该项目,不得分包、转包项目。14.本项目包含的采伐数量均为暂估,由于枯死松树数量受天气和病虫害发生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最终采伐数量存在不确定性,中标人不得以采伐数量不足为由向购买人索赔损失。六、违约责任1.在甲方或相关单位抽查过程中发现的每个质量问题以不低于1%的比例扣减质量保证金(或项目款),对故意藏匿主杆、枝桠、伐桩高于5cm的行为,以不低于10%的比例扣减质量保证金(或项目款)。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整体不达标或疫木流失且无法追回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扣减项目款、质量保证金等款项。2.乙方对除治的疫木及其枝桠负有管理责任,因乙方管理问题导致疫木及其枝桠流失,或未按要求运至指定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的,以不低于10%的比例扣减质量保证金(或项目款)。3.由于乙方原因(除不可抗力外)不能按期完成集中除治的,每超出一天,乙方须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承担违约金,在合同款项支付时一次性扣除。若超出交付期十天或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偿已支付的合同款项。4.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除治任务,提交初验、竣工验收资料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付款,超出付款期,甲方每逾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滞纳金。如遇特殊情况甲方要求推迟验收的,必须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5.乙方应以村为单位进行逐个清理,顺序严格按照甲方指定路线且每次不超过3个村的范围依次清理(特殊情况除外)。原则上其中一个村清理完毕,经甲方同意后才能转入下个村清理,以此类推。未按甲方要求顺序开展作业的,每发现一次,服务款扣除5000元,连续发现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未经甲方和清理山场所在村的村两委成员之一同意,擅自清理枯死松树的,服务款扣除5000元。6.乙方申请竣工验收时间不得早于2026年7月31日,迟于2026年9月30日书面提出的(除不可抗力外),总服务款按3%标准扣减结算。每持续推迟满十天,加扣减总服务款1%,以此类推。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应在7天内组织验收。枯死松树清理服务由甲方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天台县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评价实施细则》组织验收,除治费用按乡镇级自查评价得分情况核算:乡镇验收以除治标段为单位,得分90分(含)以上的,按照全额核算;得分90分至60分(含)按得分率核算(全额补助资金×自查评价得分百分比计算);得分60分以下的,补助资金不予核算。7.在除治工作量验收、阶段性抽查、各级监理检查等按照《天台县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评价实施细则》抽检小班评分在90分以下不合格的,乙方必须立即进场整改,在10天内整改到位,并且在下一轮抽检中扩大抽检比例,如复验在90分以下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进场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有权在总服务款中向乙方追偿),并建议将不合格的除治队(作业单位)纳入天台县松材线虫病除治队黑名单,不允许投标天台县任何乡镇街道的除治工作。8.上传到浙江数字森防系统中的照片及数据,要符合省林业局对浙江数字森防上传的要求,对要求上传的出现漏传、不传或不符合的每起扣罚5000元。9.乙方对除治的疫木负有监管责任,因乙方监管问题导致疫木流失,或未按要求运至指定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的,每发现一起,服务款扣除10000元,并追究其他相关法律责任;乙方从天台县外调入松科植物充当县内清理的枯死松树或者用非法手段增加真实的枯死松树重量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合同,拒绝支付乙方前期投入的费用并追回前期支付的款项;对乙方恶意采伐阔叶树、无明显病兆的活松树的每起服务款扣除10000元,与村民发生纠纷的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将非松科植物运到疫木定点处理企业被相关人员发现,按非松科植物每斤10元扣除服务款,每车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扣除。七、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合同执行中,若产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管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一、项目背景根据《天台县2025—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方案》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指定范围(辖区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定范围内)所有枯死松树进行全面清理,主要交通沿线、“四边”区域优先安排清理。坚持以疫木清理为核心,以严格疫木源头管理为根本,积极开展综合防治,在完成松材线虫病疫情集中除治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对枯死松树的日常监测和“即现即清”工作。强化检疫执法,有效管控疫木,确保辖区内不出现疫木流失等违法事件。二、工作内容采用择伐等方式,在规定期限对约定范围内所有病死和因干旱、风折、雪压、灭烧等死亡的松树进行除治,并对伐除的松木、清理的枝桠以及伐桩进行管理、处理。序号标项名称暂定服务范围预算金额(万元)▲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备注12025-2026年天台县三州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三州乡全域山林140万元700元/吨辖区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定范围内,采购人保留调整数量和范围的权利。三、服务外包具体要求(一)总要求严格执行《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明电〔2017〕38号)相关规定,并按要求运用“数字森防”上传除治数据。1.伐桩处理:对疫木伐除后,伐桩最高处上坡度面的高度不得超过5cm;疫木伐除后,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相关规定处理。2.枝桠处理:除治山场范围内,清理收集所有直径大于1cm的病死(病死、不明原因枯死)和其他原因(确认由干旱、风折、雪压、火烧、环剥等)致死的松树枝桠,随疫木主干运到指定的疫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除害处理。3.疫木处理:伐除的松木必须当天下山,运到指定的疫木定点企业进行安全除害处理,或就近采取粉碎、烧毁等除害措施。加强对疫木的监管,造成疫木人为流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4.其他:采伐过程中,严禁砍伐活立木,如误砍误伐,按市场价5-10倍赔偿;树干、枝桠须分别装车过磅;以村为单位,枝桠进厂过磅重量占比不得低于10%。5.质量评定:由上级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抽检评定。6.时间要求:即现即清阶段: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7.安全生产:枯死松树除治队需抓好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二)监管和相关要求1.枯死松树由除治队清理,并落实清理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枯死松树清理前必须对所有的清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开展安全教育,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开展清理并确保人身安全。2.除治队严格按照清理要求进行作业,清理质量符合规范。需建立枯死松树清理台账,与现场监管的护林员或行政村指派的监管人员及上级单位委派的监督人员配合,并通过数字化平台进行枯死木清理管理,除治队严格按照“浙江数字森防”相关要求,安排专人对枯死木清理前后进行拍照并上传数据,清理下山的所有枯死木运送到疫木除害处理定点企业进行处理,凭《枯死木清理运输单》在市境内运输。运输数据要及时上传到“浙江数字森防”。除治队负责人每天据实记录运输台账,包括清理时间、地点、疫木权属(户名、集体)及数量、除害处理方式、运输工具、运输物品、数量和运输起止地等,台账资料由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确认。3.图片要求:需拍摄枯死松树清理前、后现场对比图片(每一株清理的疫木,都要落地上图(拍不少于2张照片,伐前1张、伐后1张)),销毁枯死松树枝条的图片或视频,照片上标明地点,运输车辆现场装好车后及运到疫木定点处理厂过磅时图片。4.需凭《枯死木清理运输单》运往疫木处理定点企业,并保存(存根)凭证,作为支付款项及备核查依据。5.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枯死松树管理工作,防止农户擅自拿回家当薪柴、松材自用、外运等疫木流失行为发生,确保疫木全部运到定点处理企业。6.每个清理区域指定专人负责清理质量,确保每位清理人员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彻底清理枯死松树,树干及1厘米以上枝桠全部清理下山。同时做好不可利用小枝梢的销毁监督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7.除治队清理枯死松树时,应避免损害农户其他合法权益,如有发生,由除治队与农户协商解决。8.在实施过程中除治队如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或拒绝实施的,采购人有权委托他人先行实施,相关费用由除治队支付或由采购人在应支付款项内按实扣除。9.加强疫木管理,如果出现疫木流失现象,没收所运木材,除按1.00元/斤扣减费用(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扣减),还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要求销售疫木,不得以烂树充当树枝,不得以树干充当树枝,发现一起扣减1-5万元。凡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该除治队及相关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参与松枯死木清理相关的政府采购。焚烧上报的疫木堆,每发现漏烧一堆的,扣款2000元。10.日常监督:除治队应委派专职管理人员开展清理现场日常巡查和检查,做好清理质量、疫木运输、用火安全等过程的监管,做好清理路线、清理数量核验,每周四前向采购人报送《年度松枯死木除治山场清理进度表》,并做好人员管理工作和运输等相关台账。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聘请的护林员或相关单位聘请的监督人员不定期对疫情除治进行抽查监督,不合格的须返工,直至符合清理技术标准。采购人按照监督检查结果督促除治队限期整改。11.档案管理:建立完善“一镇一档”“小班网格化管理”档案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小班化管理进程,建立和完善疫点小班档案信息,保持小班档案连续性、严肃性。做好除治工作中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协助相关单位资料管理(主要包括:市级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相关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清理施工的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台账;涉木单位及个人登记备案档案;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作业、疫木监管等台账;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现场图片、影像等资料;松材线虫病防治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资料)。(三)项目验收1.疫木除治质量验收时间:县级核查评价截止时间为每年的6月30日;即现即清阶段双方评价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0月30日;10月底前第三方形成年度核查书面报告。2.疫木除治质量验收内容:年度除治任务完成情况、除治作业区枯死松树清理情况、山场除治质量情况、疫木除害处理情况、疫木除治监管情况、检疫封锁情况等。3.防治成效验收内容:检查除治区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媒介昆虫防治、疫木除治、疫木监管、检疫封锁等情况,并对照上年度秋季疫情发生情况,评价年度防治成效。4.验收方法及应用:松枯死木清理工作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人员进行除治山场清理质量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上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抽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扣除部分款项。(四)人员及设备要求:序号拟投入人员配置要求拟投入项目设备要求1项目实施人员(管理人员、伐木工)20人伐木油锯5套;运输车辆2辆注意:相关人员不得超过65周岁。如遇特殊情况,投标人要接受业主指派及时进行清理活动,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五)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报价方式。具体按照本项目砍伐下山的病死松树总重量(实际工作重量)×对应的中标单价,按实结算。2、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节假日补贴、夜餐费、各种社会保险、劳保福利、安全保险、食宿与交通、设备及工具、器材、消耗材料、服装、安全、仓储、搬运、管理费用、税费、利润、政策处理费、代理服务费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在合同服务期间内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说明:如发生不可抗力及突发性事件,尤其在台风或大雨或冰冻季节,应加强防护,中标人要无条件听从采购人指挥,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3、供应商在投标前应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了解项目实际情况,并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自主确定报价。(六)奖惩措施1.销售到定点企业的树枝重量必须占到全部重量的10%以上,否则树枝重量占全部重量的比例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发三个百分点的补助费(保留2位小数)。2.要突出数字赋能,全面推广应用“浙江数字森防”管理平台,通过疫情普查、疫木除治、抽样检测和档案管理、资金管控、即现即清等数据的上传,实现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全链条、全流程闭环管理。按省林业局上传数字森防要求上传采伐前后、疫木运输等照片及数据到系统,除治株数和面积要互相匹配,经核查发现弄虚作假的,每起扣减结算费3000-9000元。四、付款方式按实结算注:合同生效以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松材线虫病除治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