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提升招标变更公告(共和县民政局2025)
共和县恰卜恰镇黄河路社区及日间照料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纵赢磋商(工程)2025-0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共和县恰卜恰镇黄河路社区及日间照料中心能力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最高限价
3018295.78元
3310567.69元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事项不变,以变更后的文件为准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共和县民政局
地 址: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卜恰镇贵德东路
联系方式:0974-8510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纵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庄和财富广场A座7楼1077室
联系方式:0971-4329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女士
电 话:0971-4329989
附件信息:
共和县恰卜恰镇黄河路社区及日间照料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最终版).pdf422.1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共和县恰卜恰镇黄河路社区及日间照料中心能力提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共和县民政局
行政区域
青海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02日 16:36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31日
更正日期
2025年11月0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康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971-4329989
采购单位
共和县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卜恰镇贵德东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74-8510009
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纵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庄和财富广场A座7楼107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71-4329989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共和县恰卜恰镇黄河路社区及日间照料中心能力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纵赢磋商(工程)2025-018采购人:共和县民政局代理机构:青海纵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0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3.磋商费用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5.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磋商报价及币种9.磋商保证金10.磋商有效期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2.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3.递送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14.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五、磋商过程15.磋商过程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6.磋商小组17.磋商程序18.评审办法七、确定成交供应商19.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20.成交通知八、授予合同21.签订合同九、采购活动终止情形22.采购活动终止情形十、处罚23.处罚情形十一、其他第四部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附件2:磋商响应文件目录附件3:磋商函附件4:首次报价一览表附件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件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8:供应商承诺函附件9: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附件10:资格证明材料附件11: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附件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13:磋商保证金证明附件14:施工组织设计附件15:项目管理机构附件16: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附件17:最终报价表附件18: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附件19:供应商认为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第六部分磋商及采购项目要求第七部分工程量清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共和县恰卜恰镇黄河路社区及日间照料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共和县恰下恰镇黄河路社区及日间照料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2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纵赢磋商(工程)2025-018项目名称:共和县恰卜恰镇黄河路社区及日间照料中心能力提升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310567.69最高限价(元):3310567.69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共和县恰卜恰镇黄河路社区及日间照料中心能力提升项目预算金额(元):3310567.69简要规格描述:主要对黄河路社区服务中心及日间照料中心室内基础设施改造及设备购置,并对原有部分建筑进行结构加固。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00个日历日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外地进青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方面的相关资料复印(或扫描)件。7.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在建项目承诺。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0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2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青海纵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庄和财富广场A座7楼1077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于《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网》,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平台。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400-087-8198。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共和县民政局地址: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卜恰镇联系方式:0974-85100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海纵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庄和财富广场A座7楼1077室联系方式:0971-4329989邮箱:qhzongying@qq.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康女士电话:0971-43299892025年10月31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项目名称共和县恰卜恰镇黄河路社区及日间照料中心能力提升项目2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纵赢磋商(工程)2025-0183采购人共和县民政局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纵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7最高限价3310567.698项目分包个数无9磋商要求主要对黄河路社区服务中心及日间照料中心室内基础设施改造及设备购置,并对原有部分建筑进行结构加固。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10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10供应商资格条件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外地进青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方面的相关资料复印(或扫描)件。7.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在建项目承诺。11磋商保证金响应保证金:(小写:65000.00元;大写:陆万伍仟元整)收款单位:青海纵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青海银行文成路支行银行账号:0608201000244742缴费时间: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日期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注:供应商在缴纳响应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12缴费方式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账户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参与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无效。13磋商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16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方式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递交,进行线上解密。(线上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投标文件)17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10:00(北京时间)18磋商时间2025年11月12日10:00(北京时间)19磋商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20答疑澄清方式线上答疑。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答疑的,视同放弃答疑。2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采购人收费标准: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22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3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两份原件和一份电子版备案。24磋商有效期本次磋商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60个日历日。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次磋商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部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磋商费用参与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参与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4)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磋商及采购项目要求(7)工程量清单(8)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参与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参与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响应将被拒绝(视为无效响应)。5.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参与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将答复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质疑时效期间的计算:(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采购程序各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磋商截止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3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发布本次采购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磋商报价及币种8.1磋商报价为磋商总价。必须包括:清单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代理服务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8.2磋商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磋商有效期一致。8.3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4磋商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5磋商币种是人民币。9.磋商保证金9.1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做为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供。交纳的磋商保证金用于因供应商的行为使本次采购活动受到损失的抵项。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未成交且供应商未发生过失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退还。9.2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前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到账时间为准。9.3磋商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电汇的形式必须从供应商账户直接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9.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9.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9.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0.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个日历日。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2)磋商响应文件目录(3)磋商函(4)首次报价一览表(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供应商承诺函(9)供应商诚信承诺书(10)资格证明材料(11)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3)磋商保证金证明(14)施工组织设计(15)项目管理机构(16)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7)最终报价表(18)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9)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按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12.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2.1磋商文件编制和签署:12.1.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上传。12.2.2、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扫描或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且要求正向放置。12.2.3、磋商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12.2.4、供应商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磋商响应文件。。12.2磋商供应商须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提供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3.递送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13.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13.2投标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未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或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14.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允许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磋商(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文件,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否则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上缴同级财政部门。五、磋商过程15.磋商过程15.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磋商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15.2磋商时,磋商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5.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15.4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6.磋商小组16.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响应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6.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3)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5)解答响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6.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6.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7.磋商程序17.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17.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7.2.1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响应保证金的;“,”(3)未按第11.1款(1)-(13)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响应文件编排混乱,导致评审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6)工期、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7)响应的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8)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的;(9)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0)响应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11)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7.2.2非实质性偏离指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7.2.3在响应文件初审、详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17.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7.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7.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提供或未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评审办法18.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分为磋商报价(最终报价)、项目管理班子、施工组织设计、类似业绩等组成(满分100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承接工程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须按要求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供应商提供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8.2具体项目及评分细则:评审项目内容满分分值评审标准磋商报价(20分)报价分20在所有的有效磋商报价中,以最终磋商报价最低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2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监狱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项目管理机构(5分)项目班子组成5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配备齐全,得5分。每缺少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备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用工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相应证书否则不得分。施工组织设计(65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65(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6分:施工部署合理,施工顺序及方案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各项管理目标明确,技术措施满足①工期;②质量;③安全生产;④文明施工要求。以上内容中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4分,内容要素中每存在一处缺陷或不足扣1分,扣完为止。(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2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管理人员责任明确、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有详细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各项技术措施、主要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要求。以上内容中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内容要素中每存在一处缺陷或不足扣1分,扣完为止。(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2分:安全管理体系健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明确、各种安全教育制度健全有效、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及防护、防范措施得力,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上内容中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内容要素中每存在一处缺陷或不足扣1分,扣完为止。(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明确,环境管理方案切实可行、能有效运行。污物处理与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以上内容中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2分,内容要素中每存在一处缺陷或不足扣1分,扣完为止。(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6分:施工流程能满足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工程质量要求,流水作业能保证施工连续、均衡、有节奏地进行。管理措施能有效保证投标工期计划的顺利完成。以上内容中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2分,内容要素中每存在一处缺陷或不足扣1分,扣完为止。(6)施工总平面设计4分:施工场利用符合现场实际,生产、生活用临时设施布置合理、紧凑,短运输、少搬运,利于生产、生活、安全、消防、环保、市容、卫生劳动保护等,符合安全文明工地要求。以上内容中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2分,内容要素中每存在一处缺陷或不足扣1分,扣完为止。(7)资源配备计划4分:施工设备、机具配置齐全、合理,能满足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要求。以上内容中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2分,内容要素中每存在一处缺陷或不足扣1分,扣完为止。(8)合理化建议3分:针对本项目提供合理化建议;优秀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类似业绩(10分)10提供2022年11月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一项有效证明材料得2分,最高分为10分;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包含中标(成交)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复印件)。七、确定成交供应商19.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19.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9.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报告推荐的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0.成交通知20.1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20.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0.3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提供一正两副(纸质版)和一份电子版(PDF)投标文件。八、授予合同21.签订合同21.1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并备案。21.2成交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依评审排序重新确定成交人,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1.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采购人和成交人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1.4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5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九、采购活动终止情形22.采购活动终止情形2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或取消采购任务:(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2采购活动终止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十、处罚23.处罚情形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23.1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期后撤回其磋商的。23.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3.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3.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23.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3.6未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23.7将采购合同转包的。23.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23.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23.10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2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一、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四部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合同条款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备注:合同发包人与承包人签字盖章处,须添加以下文字: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青海纵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庄和财富广场A座7楼1077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合同备案日期: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磋商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磋商响应文件目录格式自拟附件3:磋商函磋商函致:青海纵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磋商总报价,施工工期为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我方的上述磋商报价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人工费:元;暂列金额:元;暂估价:元。2.磋商有效期自磋商开始之日起内有效。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磋商报价文件。3.随同本磋商函提交磋商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随同本磋商函递交的磋商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磋商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4:首次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一览表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磋商首次报价(元)工期(天)工程质量备注大写:小写:优惠承诺及其他: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必须包括:磋商总价(清单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代理服务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工期”是指供应商能够工程施工总日历天。4.竞争性磋商响应最初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依据工程量清单自行编制附件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纵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纵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件8: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青海纵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年月日(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的所有服务,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完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4、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9: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青海纵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青海纵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0: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3)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附件11: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2、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附件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可自定)。附:1、“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完整的信用信息,信息生成时间或截图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天内;2、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天内)。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3:磋商保证金证明磋商保证金证明致:青海纵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户名:开户银行:开户帐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4:施工组织设计响应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工程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还应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防汛度汛、文明施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管理方案。附件15: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二)项目经理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学历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在建项目承诺和劳动合同。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二)其他人员简历表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或执业证或岗位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附件16: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自2022年11月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中标(成交)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复印件。附件17:最终报价表最终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最终响应报价工期工程质量备注大写:小写:优惠承诺及其他注:此表在磋商期间,由磋商小组确定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后,在政采云平台线上填写。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8: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8.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共和县民政局)的(共和县恰卜恰镇黄河路社区及日间照料中心能力提升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共和县恰卜恰镇黄河路社区及日间照料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年月日18.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附件19:供应商认为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第六部分磋商及采购项目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1、工程建设条件: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2、工程建设要求:2.1质量要求:合格。2.1.1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100个日历日2.1.2付款方式:甲方和乙方签订合同时自行协商确定。2.1.3该工程不得分包、转包。2.1.4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2.2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组织施工。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以承包人主体行为规范和施工人员的工作质量确保施工质量。2.3本工程所需主要施工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供应,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调剂材料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符合国家标准,并征得建设单位确认。加工订货成品、半成品及构件的供应方式,由承包人按进度、设计要求和标准,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确认后,负责加工订货,建设单位有权对质量进行监督。进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有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修)书、出厂合格证,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质量缺陷,由订货单位负责。2.4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和抽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2.5突出抓好施工过程控制,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施工节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现场管理控制;加强每道工序的质量管理,对各工序间的交接检验及专业工种之间交接环节的工程质量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自检和复检,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应健全满足施工图设计和建筑物功能要求的抽验检查和检测制度。2.6承包人必须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以保证施工连续均衡、有节奏地进行,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工程按期完成。2.7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减少施工噪音和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争创“施工现场文明工地”。2.8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和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3.工程建设应执行的技术规范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现行有关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验收统一标准。4.工程量清单第七部分工程量清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能力提升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