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变更公告(2025)
四川省蓬安县清溪河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竞争性磋商补充公告
一、原公告中第二条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资格条件第7点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南充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名单中。变更为: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资格,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师资格。
二、报名时间更改为: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0日。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11月12日9:30(北京时间)。
四、其余不变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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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