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及休息室改造工程招标变更公告(如东县掘港殡仪馆2025)
如东县掘港殡仪馆场地及休息室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623-HSGL-T2025-009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如东县掘港殡仪馆场地及休息室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10-3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发布的固化清单无法填写,现重新发布固化清单,以本次发布的固化清单为准。
更正日期:2025-11-03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更正调整内容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其他事项仍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已按规定发布更正公告,如投标人未能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如东县掘港殡仪馆
单位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联系人:虞红军
联系电话:17348310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
联系人:周春柳
联系电话:136252399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春柳
电话:13625239921
五、附件
(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无
附件:
JSZC-320623-HSGL-T2025-0093采购文件.doc
【固化清单】如东县掘港殡仪馆场地及休息室改造工程.xls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如东县掘港殡仪馆场地及休息室改造工程
品目
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如东县掘港殡仪馆
行政区域
如东县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10:41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31日
更正日期
2025年11月0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海军
项目联系电话
13625239921
采购单位
如东县掘港殡仪馆
采购单位地址
如东县掘港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7348310058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九洲国际广场2幢B7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海军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项目名称:如东县掘港殡仪馆场地及休息室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SZC-320623-HSGL-T2025-0093(全流程电子化,适用苏采云系统)如东县掘港殡仪馆2025年10月总目录总目录1第一章谈判邀请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合同文本20第四章采购需求24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6第一章谈判邀请受如东县掘港殡仪馆的委托,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如东县掘港殡仪馆场地及休息室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SZC-320623-HSGL-T2025-0093)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项目概况如东县掘港殡仪馆场地及休息室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7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623-HSGL-T2025-00932.项目名称:如东县掘港殡仪馆场地及休息室改造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项目类型:工程5.所属行业:建筑业6.预算金额:268.926385万元(含暂列金10万元)7.最高限价:256.026508万元(含暂列金1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8.采购需求(简介):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9.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70日历天完工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12.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附件2格式进行声明,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①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4〕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3.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苏采云”→通过CA锁进行响应确认,并自行在采购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下载获取。4.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谈判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谈判模式。2.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合同文本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在“苏采云”系统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3.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4.开标当天投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时间限定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网络延时造成的本地网络计时不一致风险,提前完成解密动作)。投标供应商因网络、电源、浏览器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环境,解密锁用错或其他物理故障、操作熟练程度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如东县掘港殡仪馆地址:如东县掘港镇联系方式:173483100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联系方式:1362523992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虞红军电话:173483100584.软件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519-86722801、0519-867228065.CA联系方式联系人:朱工联系方式:18951314963八、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操作指南》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通市政务服务中心裙楼四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办理窗口办理,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请及时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谈判不收取谈判保证金。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谈判(以下简称谈判)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谈判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谈判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谈判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谈判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支付金额按中标价的0.4%计取。请各投标供应商将此费用一并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至招标代理处。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采购文件6、采购文件构成6.1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谈判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采购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期3个工作日前按谈判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以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谈判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谈判响应函等部分。供应商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编写响应文件。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采购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11、证明谈判响应标的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谈判响应标的符合采购文件规定。11.2采购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分项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2.2谈判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须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作出响应,如有偏离的,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并说明偏离情况。13.2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与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供应商须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供应商须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供应商须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谈判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谈判响应函。16、谈判有效期16.1谈判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谈判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17、谈判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谈判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指南》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二章第26.7.2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9.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指南》。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指南》。21.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22.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指南》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谈判小组23.1采购人将组织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谈判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谈判小组、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采购人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采购人和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谈判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指南》。25.3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由谈判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4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谈判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谈判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谈判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5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谈判活动将被拒绝。26.6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6.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26.7.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7.2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26.7.3供应商同一分包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的。26.7.4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6.7.5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7.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7.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6.7.8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7.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7.10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6.7.11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7.1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26.7.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26.8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及谈判小组联系。26.9异常低价审查26.9.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要求,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26.9.1.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6.9.1.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6.9.1.3谈判小组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6.9.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谈判小组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27、谈判程序及成交原则27.1谈判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谈判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谈判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能根据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2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10分钟)提交最后报价。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7.1.3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谈判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2成交原则27.2.1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2.2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谈判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型号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7.2.3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①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③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①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①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③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本项目同意联合体参加谈判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给予1%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二星的给予2%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一星的给予3%的价格加成。(8)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7.4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4.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4.3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4.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4.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4.6谈判小组认定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7.4.7因系统故障原因造成谈判无法继续进行的。27.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7.5.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8、成交供应商被取消成交资格情形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不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发现的。28.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6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谈判,响应无效:29.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9.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29.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9.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0、质疑处理30.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30.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30.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0.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0.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招标代理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0.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采购文件中《质疑函范本》(附件12)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30.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合同文本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不接受无快递运单号的快递)。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一章。30.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30.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0.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0.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0.5.4未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或在谈判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0.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0.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1、成交通知书31.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1.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六、授予合同32.签订合同32.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叁份纸质版响应文件(须与上传电子档内容一致),否则不予签订合同。32.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3、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4、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4.1成交供应商如需获得履约保证金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34.2根据《南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通财购〔2022〕23号)精神,鼓励采购人对政府采购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的中小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深入开展南通市履约保证保险业务的通知》(通财购〔2023〕23号),直接在网上办理履约保证保险替代实质性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进一步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集中采购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NTdzbhweb/supermarket/)“履约保证保险”模块在线申请履约保证保险投保。35、履约保证金35.1成交人须向采购单位缴纳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3%,允许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发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单位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成交人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单位有权取消本次采购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报请采购监管部门,采购单位可重新采购。35.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合同履行结束扣除相关违约金后退还。成交人凭采购单位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证明格式自定,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履约保证金收条原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第三章合同文本如东县掘港殡仪馆场地及休息室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甲方(需方):乙方(供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根据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一、项目内容序号项 目名 称具体要求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合计金额1如东县掘港殡仪馆场地及休息室改造工程 项目采购文件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分项报价表)”中的内容及现场实地勘察、答疑所含的全部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分项报价表)中” 的清单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含暂列金:元)三、工期要求: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为日历天。4、质量要求:合格五、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六、结算方式及调整价款方式:本工程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合同价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系数。包含材料费、人工费、食宿费、水电费、机械费、利润、管理费、税金、规费、风险费、拆除费以及完成相应工作内容的措施项目费、安全(含保险费)及防护费用、施工现场清理及垃圾清运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量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结算时,成交全费用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结算。(1)本工程项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则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项目的,应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等以及相关补充计价定额;人工工资单价(执行苏建函价〔2025〕273号文件),材料价格参照《如东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9期,如东县没有的参考同期南通市的材料指导价,信息价上没有的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的编制原则同比例下浮计算,下浮率=(1-中标价/定额预算价)×100%(中标价、定额预算价须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措施项目费用按相关规范标准取中间值。七、工程地点:如东县掘港殡仪馆。八、验收:本项目结束后由双方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发验收单,乙方要出具完整的峻工验收资料。如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本项目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以有权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为准。九、付款:由甲方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付款。(1)本工程签订合同后支付付款基数的10%,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付款基数的85%,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本工程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本工程质保期两年)付款基数=合同价-暂列金(2)本工程质保期两年,通过验收之日为免费质保期起始日。(3)付款方式:乙方凭经项目供需合同、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及正式发票向甲方按规定进行资金结算。十、担保条款:供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元。该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后全额退还。十一、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均须依照下列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工期进度严重脱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逾期总天数每日2000元的标准计算,如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2)其他:/。十二、相关要求:(1)乙方应严格按照规范及采购文件等相关要求组织施工。(2)乙方所用所有材料进场须经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进场。甲方有权拒绝不合格材料及产品进场。(3)乙方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材料质量及技术要求等标准供货、施工等。(4)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5)工程施工期间涉及环保、消防、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的费用等均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6)乙方必须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扰民投诉及相关部门罚款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费用乙方自理。(7)因施工场地狭小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竣工结算不作调整。(8)建筑垃圾弃置等费用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9)乙方在项目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规范和现场甲方的规定,督促现场施工人员规范操作,采取严格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包括施工现场防护及防高空坠落(如高空作业)等],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负。(10)乙方在施工时必须注意对原建筑物原有工程项目的成品保护,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施工中如对已完工程项目有损坏,必须修复到位,不能修复的一律照价赔偿。(11)其他要求:中标后,本工程中所有主材复试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中标后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十三、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⒈)本合同条款;(⒉)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文件和供方应标文件;(⒊)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全部文字和图片资料;(⒋)双方其它按规定约定事宜。十五、本合同内容与政府采购文件如有冲突,以政府采购文件为准。十六、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多页合同双方必须加盖骑缝章)甲方(需方)(盖章):乙方(供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内容详见分项报价表中的工程量和具体施工内容,欢迎符合本工程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二、工期:合同签订后270日历天全部完工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三、工程结算及调整价款方式本工程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合同价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系数。包含材料费、人工费、食宿费、水电费、机械费、利润、管理费、税金、规费、风险费、拆除费以及完成相应工作内容的措施项目费、安全(含保险费)及防护费用、施工现场清理及垃圾清运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量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结算时,成交全费用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结算。(1)本工程项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则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项目的,应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等以及相关补充计价定额;人工工资单价(执行苏建函价〔2025〕273号文件),材料价格参照《如东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9期,如东县没有的参考同期南通市的材料指导价,信息价上没有的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的编制原则同比例下浮计算,下浮率=(1-中标价/定额预算价)×100%(中标价、定额预算价须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措施项目费用按相关规范标准取中间值。四、合同付款支付方式:本工程签订合同后支付付款基数的10%,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付款基数的85%,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本工程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本工程质保期两年)付款基数=合同价-暂列金五、安全责任: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施工、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规范和现场施工的规定,督促施工人员规范操作,采取严格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相关人员人身安全。成交供应商要使用专业人员、专业工具。本项目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六、其他约定事项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中标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任何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2、中标后,本工程中所有主材复试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请各投标人将此项费用自行考虑进投标报价中,中标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如东县掘港殡仪馆场地及休息室改造工程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响应文件的组成一、基本目录1.谈判报价表2.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1)二、资格审查内容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3.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4.谈判响应函(格式见附件5)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截图留存并归档);6.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7.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8.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原件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扫描件);9.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1);10.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注: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合格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代理机构现场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企业信息-施工企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供应商进行截图保存);11.投标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原件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扫描件);【注:①授权委托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②如法定代表人本人来投标的,也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则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6)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则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7)14.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如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则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8)15.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三、符合性审查内容1.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9)2.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10)四、价格扣除证明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7)3.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8)附件1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如东县掘港殡仪馆场地及休息室改造工程单位:元【详见固化清单】投标总价(大写):(小写):备注:1、投标报价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的报价方式,报价表中的全费用综合单价为包含材料费、人工费、食宿费、水电费、机械费、利润、管理费、税金、规费、风险费、拆除费以及完成相应工作内容的措施项目费、安全(含保险费)及防护费用、施工现场清理及垃圾清运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按清单报价。2、以上工程量乘以全费用综合单价等于合价;合价之和等于投标总价,分项报价表中出现计算错误的作废标处理。3、本项目最高限价(已下浮5%)为256.026508万元(含暂列金1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工程暂列金额在投标报价时不得下浮,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本报价非最后报价,谈判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投标人(加盖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如东县掘港殡仪馆场地及休息室改造工程(项目名称),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盖公章(加盖CA电子公章)附件4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如东县掘港殡仪馆场地及休息室改造工程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注: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CA电子公章)附件5谈判响应函致:如东县掘港殡仪馆根据贵方的(项目编号)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被授权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据此函,被授权人__________(姓名)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6.我方与本谈判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供应商自行勾选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4、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服务的必须提供此声明函,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附件8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证明材料,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证明材料,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此证明材料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9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备注: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未加斜体下划线的非实质性内容)如有偏离的,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如果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未填写的内容视为完全响应本采购文件要求。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是否响应采购文件,由谈判小组认定。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附件10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备注: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未加斜体下划线的非实质性内容)如有偏离的,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如果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未填写的内容视为完全响应本采购文件要求。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是否响应采购文件,由谈判小组认定。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附件11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我方参加你方的(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我方法定代表人向你方郑重承诺: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无在建工程,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7)1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附件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你方即可取消我方成交候选人资格。投标人(加盖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13办理政采贷和履约保函(保险)告知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南通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和履约保函(保险)是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现金流不足等问题推出的一项服务举措。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自愿选择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替代履约保证金,也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第三方机构将根据《转发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通财购〔2023〕57号)和《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服务。-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场地及休息室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