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服务招标变更公告(靖江市人民政府滨江新区办事处2025)
滨江新城道路保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282-JJNT-G2025-0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滨江新城道路保洁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10-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4.4道路保洁服务人员需求-人员配置参照表中车辆驾驶岗位所需总人数、采用机械+智能+环保措施均更改为≥10。
更正日期:2025-11-03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靖江市人民政府滨江新区办事处
单位地址:靖江市工农路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23-84690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靖江宁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靖江市人民南路28号浦江大楼607室
联系人:张丽玲
联系电话:151526401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玲
电话:15152640175
五、附件
(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无
附件:
JSZC-321282-JJNT-G2025-0021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滨江新城道路保洁服务采购
品目
清扫服务
采购单位
靖江市人民政府滨江新区办事处
行政区域
靖江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11:40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27日
更正日期
2025年11月0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丽玲
项目联系电话
15152640175
采购单位
靖江市人民政府滨江新区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靖江市工农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625184455
代理机构名称
靖江宁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靖江市人民南路28号浦江大楼6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丽玲
靖江市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滨江新城道路保洁服务采购采购人:靖江市人民政府滨江新区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靖江宁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一、关于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功能告知提醒今年我市已正式启用“苏采云”系统,目前已全面开通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功能。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征平台发起贷款申请贷款。“政采贷”业务流程供应商有融资意向供应商登录中征平台供应商选择金机构与产品向金鬲机构发起虫资申请合同推送金融机构资申请进行审批回款购长号推送金鬲虫机构与供应商审批通过后签订协议与放款金鬲机构取得中标、回款成交通知书供应商与采购人通知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合同公示时确认融资意向苏采云回款购长号锁定采购人支付办理常见问题Q1:哪些企业能申请“政采贷”?答:江苏省内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Q2:供应商在哪里申请“政采贷”?答:中标供应商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简称“中征平台”)上向意向银行发起融资申请Q3:中标供应商要注意什么?答:中标供应商要加强和采购单位的沟通协调,尽早确定融资需求。需要“政采贷”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号应当空置。Q4:采购单位要做什么?答:采购单位在“苏采云”系统中公示政府采购合同时,要勾选融资标识,为中标供应商融资提供便利。如后续融资失败,采购单位要及时维护中标供应商相关账号信息,按时支付款项。Q5:“政采贷”融资失败怎么办?答:经合作银行审核后不予放款,或者贷款审核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的,视为融资失败,该项目回到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支付资金。融资失败的,无法重新线上申请“政采贷”。政采贷: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中征平台:https://www.crcrfsp.com/联系电话:0523-84821917二、不见面交易投标文件制作提交说明1.业务流程:潜在投标人访问政府采购云平台“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苏采云资料: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泰州政府采购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点击进入“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进行下载。http://czj.taizhou.gov.cn/col/col61762/index.html关于政府采购履约保函(保险)的提醒为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成本,供应商可选择第三方机构购买履约保函(保险)。业务流程:省财政厅通过政府采购流程确定开鑫科技有限公司为“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提供系统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与该司进行技术对接。平台可通过域名www.jsdzbh.com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即可。供应商可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相关保函(保单)信息、理赔信息和开具发票。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24第四章评标办法25评标办法前附表25第五章合同格式及条款29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33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7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滨江新城道路保洁服务采购JSZC-321282-JJNT-G2025-0021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http: //jszfcgjsczt.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282-JJNT-G2025-00212.项目名称:滨江新城道路保洁服务采购3.预算价:2310.994908万元,最高限价:2310.994908万元4.采购需求:靖江市滨江新城区道路保洁包括江洲路、阳光大道、木金路、晨阳路、兴阳路、中洲路、新民路、新洲路等36条道路滨江新区区域内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隔离带等地段保洁,总保洁面积约为1791468.92平方米。除此以外还包括道路两侧垃圾桶的垃圾收运至垃圾中转站(如中转站不接收的,须由供应商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理或处置,采购人不承担该义务,且不增加该项处置费用);滨江新区区域内上述道路人行道、绿化带垃圾拾捡、杂草清理、道路洒水、扫撒;每年创建所需的增加用工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有关内容。5.服务期:3年。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制)(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苏财购[2021]34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3.方式:“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4.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3.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招标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由江苏意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及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4)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www.ccgp-jiangsu.gov.cn/zlxz),点击进入“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下载。(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6)苏采云系统优先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7)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2.如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中有任何疑间,请拨打电子化政府采购技术支持电话:0523-86897512。3.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靖江市人民政府滨江新区办事处地址:泰州市靖江市工农路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0523-846908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靖江宁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靖江人民南路28号江苏浦江519联系方式:1515264017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丽玲电话:1515264017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靖江市人民政府滨江新区办事处地址:泰州市靖江市工农路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23-84690808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靖江宁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靖江人民南路28号江苏浦江519联系人:张丽玲电话:15152640175 1.1.4项目名称滨江新城道路保洁服务采购1.1.5项目编号JSZC-321282-JJNT-G2025-00211.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1.7最高限价2310.994908万元(三年服务费)1.2.1服务期3年1.4.1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2.2.1投标人询问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17时30 分3.3.1投标有效期90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4投标文件数量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9:00 电子投标文件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 “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磋商环节。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4.2.2投标文件退还þ是,仅退还原件¨否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9日9:00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5.3.1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人数:7人;6.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þ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6.2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付清。本次中标服务费按《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苏政采协〔2024〕20号)收费标准,计算方法如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万元)费率最低收费金额(每个委托项目)5000元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1.6%50-400万元(含 400万元)1.5%4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1.1%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0.8%5000-1亿元(含1亿元)0.25%投标供应商在报价中需考虑此费用的代付,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6.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8补充1、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贰份纸质投标文件;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合同的扫描件以作备案。 3、本招标文件与前附表相矛盾或冲突的部分以前附表为准,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优先执行;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中没有类似表格的,格式自拟。4、本文件内容,如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与我单位反映。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采购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项目采购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服务期1.2.1本采购项目的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3.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需提供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2)被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7)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3.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踏勘现场1.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4.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4.3投标人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项目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等有关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人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政府采购政策1.6.1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1.6.1.1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1.6.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6.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1.6.2.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1.6.2.3落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告的时间、内容为准。对照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强制采购产品的,应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的列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1.6.2.4落实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6.2.5落实财办库〔2020〕123号文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本项目供应商所投产品需进行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应不低于文件要求规定的参考标准。在履约验收时按照本条款执行,违反本约定的对照合同违约条款追究违约责任。供应商一旦参与本项目投标,即完全响应本条款要求。1.6.2.6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须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投标人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7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8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9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0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或转包。二、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但并不仅限于):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采购合同格式及条款第六章采购项目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1.2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书面询问,迟于该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答其询问。2.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将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澄清或修改是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或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有可能被否决。2.2.3如果澄清或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不能满足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间,采购人将视情况可能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应及时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及时查询和下载澄清或修改文件,查询和下载如有遗漏,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构成3.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可由(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组成:3.1.2投标文件编制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基本目录(1)《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需分采购包编制);(2)《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如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则不需要提供);(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如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则需要提供);资格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制)(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上查询记录加盖电子签章公章);(7)资格特定条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以上(2)、(3)、(4)、(5)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条件(1)投标报价明细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3)资信及商务响应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4)技术响应表及相应证明或承诺函(加盖电子签章,响应表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5)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综合评审评分项评分办法中涉及评审事项的证书、承诺、材料、方案等扫描件。注: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为含税全报价,所有人员的工资、福利、各项法定社会保险(不得以其他保险来代替法定的社会保险,国家法定社保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法定节日加班费、服装费、办公设备以及管理费、利润、中标服务费、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合同另行约定外,综合单价不得调整。3.2.2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投标无效。3.2.3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采购预算,否则其投标无效。3.2.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否则投标无效。3.2.5中标人的合同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以可调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3.4投标文件的编制3.4.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四、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和盖章要求4.1.1密封(加密)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4.1.2签署要求:见《招标文件》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4.1.3盖章要求:见《招标文件》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特别提醒:招标文件中如需“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可打印成文档,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最后再电子签章。4.2投标文件的提交4.2.1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投标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4.2.2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投标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投标无效。其线下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退回拒收。“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投标文件。4.2.3“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相关环节。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350M!注: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3.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4.3.2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4.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五、开标、评标和定标5.1开标5.1.1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5.1.2开标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主持,邀请供应商参加。未按要求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其认可开标结果。5.1.3所有投标单位使用CA证书在开标时间时,解密各自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操作系统进行开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5.1.4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5.1.5线上开标时,“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5.1.6所有供应商解密(或解密时间)结束后,“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5.1.7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1.8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若投标人代表现场未提出异议的,事后采购人不再受理与开标有关的异议。5.2资格审查5.2.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5.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的资格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5.2.3资格评审结束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5.3评标5.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3.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应当退出:(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5.3.3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5.3.4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5.3.5特殊情况处置(1)评标活动终止①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或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评标并按照废标处理:a.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b.评标委员会名单泄密或者评标委员成员无法中途更换的;c.发生评标信息泄露或者出现非法干预评审、谈判工作的;d.监督人员现场发现评标委员会或者成员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的。出现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或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评标委员会中途更换成员①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中途更换:a.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标过程中退出评标活动;b.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②退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财政监督人员提出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3)评委争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5.3.6违法违规情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CA证书混用的(如有)。(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①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②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③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④采购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⑤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⑥采购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评标过程中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予以废标。5.3.7违规处理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靖江市政府采购活动:(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5.3.8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5.3.8.1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问题》(苏财购〔2025〕62号)规定,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一)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二)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三)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5.3.8.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规定,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即包括投标报价中服务人员的服务费用和机械设备费用低于成本(其中服务人员费用的工资标准、社保费等与服务人数汇总费用(含税金及相关费用)低于所在地规定最低标准,或机械服务的年检保险、保养、维修、油费、用水、车辆折旧等费用(含税金及相关费用)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3.8.3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5.3.8.4对报价异常低且经评审委员会启动相关审查机制后仍中标的供应商,采购人要重点关注其履约能力、履约承诺、实施履约情况等。6、授予合同6.1定标6.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将在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6.1.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6.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中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人的名称和电话。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及后果。质疑期外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6.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6.2中标服务费6.2.1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和计算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此项费用无须单列,但计入投标总价。6.2.2中标服务费将以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可接受的方式进行收取。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交纳,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6.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6.4签订合同6.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6.4.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6.4.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7、其他7.1采购人宣布废标的权利7.1.1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应当予以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7.1.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7.2质疑7.2.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方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2)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提出。(4)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7.2.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2.3质疑书应当署名,一式叁份。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务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7.2.4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7.2.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2.6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7.3投诉7.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7.3.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7.3.3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3.4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7.3.5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7.3.6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监督部门及电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其他未尽事宜7.4.1采购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第3章资格审查办法1.审查方法1.1本项目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2凡符合本章资格审查标准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并进入评标。2.审查标准2.1投标人有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其投标文件无效:(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声明函》);(承诺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制)(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7)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8)投标人单独投标,未组成联合体投标;(9)投标人未被发现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3.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10)投标人未出现不按资格审查要求澄清或说明的;(11)未被发现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2.2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投标文件不再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澄清或说明3.1在审查过程中,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证明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4.审查结果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名单,并提交书面审查报告。4.2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不再进行评标。第四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1.1符合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内容、格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字迹清晰可辩:a.开标一览表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报价;b.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未因大写错误造成无法宣读;c.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投标文件;d. 投标文件未因关键信息模糊而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为唯一报价,且未提交选择性报价。(6)投标人未提交可调价格的投标报价。(7)商务条款响应表中未出现负偏离。(8)带“★”服务指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提供投标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0)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11)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2)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评分分值构成(100分)商务部分: 8分技术部分:42分投标报价:50分条款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细分项评分标准2.2.1(1)商务部分(8分)业绩(8分)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道路保洁业绩,有1个得4分,最高得8分。同一项目续期或延续项目不累积计分,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及对应合同任意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缺项不得分,合同内容须反映以上内容,不能确定或字迹涂改均不得分。2.2.(2)技术部分(42分)参数响应评价(17分)服务需求及技术参数(项目需求4.1-4.4条)全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满分17分;带“▲”的为重要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5分;其他一般性参数负偏离的,每项扣0.1分。带“★”服务指标须提供证明或承诺函,未提供或不齐全均视为无效投标;带“▲”项须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作业工艺及管理(2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针对性地作业工艺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①人工作业组织方案及流程、作业时间安排;②机械作业组织方案及流程;③清扫保洁管理措施;④垃圾运输措施、;⑤分类果壳箱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擦洗方案;⑥商业圈重大活动和繁华道路保障安排;⑦质量保障、安全保障和环境保护措施;⑧道路现状提出详细机械线路作业图(表)、人员现场安排作业图(表);⑨特殊季节、节假日、恶劣天气应急预案;⑩机械+智能+环保综合措施等10个分项编制,评委根据每分项内容科学合理、技术方法可行性强进行评审(每分项排序分值范围:2、1、0),未提供或无参考价值不得分,总分为10个分项汇总。项目负责人阐述(5分)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阐述视频,针对本项目情况、重点难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作业工艺、流程管理、安全管理等阐述,时长为10分钟,评委根据其阐述内容科学合理、技术方法可行性强进行评审(排序分值范围:5、4、3、2、1、0),未提供或无参考价值不得分。须提供录制视频,未提供或超时长或无法播放或文件损坏或无法下载均不得分。其容量不超过30M,如超过可分段上传。2.2.2(3)投标价格(5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者最终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50超出采购预算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2.评审标准2.1符合性评审标准2.1.1符合性检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符合性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1.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并以修正的价格进行评审。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2澄清和补正3.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算术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在评标期间,请供应商保持在线。3.2.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供应商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认为供应商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采购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3比较和评价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并计算出综合得分。3.3.2综合得分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服务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五章合同格式(此为合同参考格式,双方可以在不违反实质性条款的情况下,另行签订采购合同)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合同号:项目名称:采购人:供应商:签署日期:年月日合同协议书合同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测绘法》等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第1条项目基本情况第2条合同期限第3条项目内容与质量标准1、XXXX;2、XXXX;3、XXXX.…第4条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费用由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3、XX万元。……(2)项目费支付方式:第5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6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7条履约保证金(如无则删除)1、乙方交纳人民币XX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第8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9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10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11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12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13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14条附件1、项目采购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中标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本项目拟将滨江新区道路保洁服务采用整体服务外包形式,总体服务周期为三年,服务期限2025.12.1-2028.11.30(最终由采购人根据中标公告发出后确定最终服务期限),其中包括江洲路、阳光大道、木金路、晨阳路、兴阳路、中洲路、新民路、新洲路等36条道路滨江新区区域内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隔离带等地段保洁,总保洁面积约为1791468.92平方米。除此以外还包括道路两侧垃圾桶的垃圾收运至垃圾中转站(如中转站不接收的,须由供应商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理或处置,采购人不承担该义务,且不增加该项处置费用);滨江新区区域内上述道路人行道、绿化带垃圾拾捡、杂草清理、道路洒水、扫撒;每年创建所需的增加用工等。二、具体道路及道路保洁标准序号道路名称位置宽度(m)长度(m)面积(m²)道路保洁标准1 江洲路新民路-通江路3635012600三级通江路-城东大道4395541065一级城东大道一站前路36101036360三级道路绿化带扣除-62075-12450三级2 阳光大道阳光大桥-城东大道50140070000一级城东大道-站前路50111055500二级站前路-工农路41.75113047177.5三级道路绿化带扣除-12.43040-37696三级3 木金路环城路-城东大道5090045000三级城东大道一站前路4057523000二级道路绿化带扣除-2.61295-3367三级4 晨阳路长阳路-新洲路301065.431962三级新洲路-阳光大道3068020400三级阳光大道-木金路30189356790一级晨阳菜场东门段202074140三级5 兴阳路新民路-城东大道24110026400三级城东大道一站前路2466015840三级6 中洲路中洲桥-城东大道36130046800一级城东大道一站前路3682029520三级道路绿化带扣除-2.61880-4888三级7 新民路兴阳路-中洲路155838745三级中洲路-江洲路127659180四级江洲路一新洲路151640.624609三级8 江洲路新民桥-通江路5064032000三级通江路一站前路502470123500二级道路绿化带扣除-5.94450-26255三级9 城东大道秦家桥匝道6140840三级秦家桥-虹兴路5054627300三级虹兴路-木金路5054727350三级木金路一新洲路502200110000二级新洲路一沿江公路50115057500二级道路绿化带扣除-4.43962-17432.8三级10 通江路木金路-沿江路504200210000二级道路绿化带扣除-113660-40260二级11 文兴路虹兴路-工农路3.485541927.92四级工农路一中洲路10110011000四级中洲路-新洲路20125025000三级新洲路-渡江路3078023400三级12 渡江路西天生港一通江路30105031500三级通江路一站前路271555.141987.7三级13 工农路沿江路-环城路15305045750三级工农路工农路两侧20.92201042049.2三级14东天生港东路木金市段(南)52001000四级东天生港东路木金市段(北)53001500四级15同安路江洲路-富阳路3078023400三级富阳路—长阳路24150036000三级16 园北路(公检法北门路 )天生港边一晨阳路1675012000三级17 府东路城东大道一东天生港162303680三级滨江国际一站前路162504000三级18 虹兴路环城路-华阳小区后811509200三级华阳路阜前路-沿江路2095019000三级19 生态路富阳小区后-工农路20154030800三级20 富阳路新民路一晨阳路34130044200三级21 滨河路阳光大道一富阳路104204200三级国土南门路滨河路-同安路62201320四级22 望江路通江路一康阳路242155160三级通江路一站前路162367.237875.2三级23 同兴路江洲路一新洲路1688714192三级24 阜前路工农路-斜桥分界桥23.89253060441.7三级道路绿化带扣除-3.42280-7752三级25 站前路沿江路一兴阳路32230073600三级道路绿化带扣除-8.21880-15416三级26 弘毅路(原长阳路)渡江路-慷江路811008800四级27东南环南路紫兴小区南侧道路(通江路-安置区西侧入口)6.023612173.22四级28 恬月路渡江路至新洲路14.577611252三级29 恒靖路植善路-弘毅路(包括双拥路等残疾人中心周边路)85744592三级30 明光路站前路至老小桥港西侧13.936949667.42三级31 植善路通江路至展阳路12.397949837.66三级32 滨江路沿江路至江堤10.37349936284.63四级33 慷江路(江洲路-弘毅路)江洲路-阳光大道13.993434798.57三级阳光大道-新洲路204609200三级新洲路-望江路203507000三级望江路-渡江路203587160三级渡江路-弘毅路202775540三级34兰园路城东大道-文兴路92802520四级35 宜和路阳光大道-生态路154266390四级36 恒大周边路主干道(南北)沿江路-一期北门2671818668四级次干道(东西)蟛蜞港-牧城公园四号门2659015340四级注:上述数值采购人均已作出大量数据核对,可能有少量偏离,请供应商对现场进行踏勘,如供应商发现存大较大偏差,可以在法定澄清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但中标后不得因数据偏差要求额外增加费用。三、采购人不提供供应商使用的场地、设施、设备、材料等。采购人不具备且不提供道路保洁服务设施、设备、材料及所须设备停放场地等,服务期间所需的办公室及办公设施设备、保洁设施设备停放场地、食堂及就餐、员工住宿、设备维修材料、保洁耗材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四、道路保洁服务内容及标准本次采购服务包括基本服务、道路保洁服务、所涉道路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等。4.1基本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目标与责任(1)★达到“以克论净,深度保洁”总要求,主次干道路面积灰每平方米不超过5克,支路路面积灰每平方米不超过8克,其他道路路面积灰每平方米不超过10克,垃圾包滞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确保做到道路“无积土积水,无暴露垃圾,无果皮纸片,无宠物粪便,无痰迹烟头,无油渍污水,无杂物死角,无乱堆乱放,树穴内净,窨井口净”垃圾房(棚、亭)、垃圾桶每天清洗次,垃圾房(棚、亭)、垃圾桶垃圾每天至少清运2次,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2)★按照滨江新城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作业规范,保质保量完成清扫任务,做到万无一失,道路畅通,即道路清扫无死角、路面无杂物、无灰尘、垃圾无漏收、无边角泥、雨后无积水,窨井落水畅通,使道路废弃物控制在最低指标,坚持定时保洁每天普扫2次上午和下午各一次,坚持每天洒水和道路清洗,坚持不间断巡回保洁制度,始终使道路保持清洁如新。(3)★根据《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的道路清扫保洁要求,一二级道路、主要商业圈周边道路、人流量较大的繁华路段,每天巡回保洁时间应不少于16.50小时,其他道路每天巡回保洁时间应不少于9小时。印象城、晨阳里、文化中心等商业圈和马洲公园、金融商务区周边每年度政府和国有企业会组织大型政治和商业活动,期间不受以上巡回保洁时间限制,须达到24小时不间断服务。2服务人员要求(4)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岗位技能、职业素质、服务知识、客户文化、绿色节能环保等教育培训,并进行适当形式的考核。(5)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向采购人报备。(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型设备配备B证及以上驾驶证(节能设备按本地交通管理部门要求)不低于10人,须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且提供供应商处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7)服务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及资格条件应当与所在岗位能力要求相匹配,到岗前应当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以达到岗位能力要求,国家、行业规定应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证书的,应当按规定持证上岗。(8)如采购人认为服务人员不适应岗位要求或存在其他影响工作的,可要求供应商进行调换。如因供应商原因对服务人员进行调换,应当经采购人同意,更换比例不得超过本项目服务人员总数的20%。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9)着装分类统一,佩戴标识。仪容整洁、姿态端正、举止文明。用语文明礼貌,态度温和耐心。3保密和思想政治教育(10)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①明确重点要害岗位保密职责。②对涉密工作岗位的保密要求。(11)根据采购人要求与涉密工作岗位的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应当向采购人报备。(12)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服务人员进行保密、思想政治教育的培训,提高服务人员保密意识和思想政治意识。新入职员工应当接受保密、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进行必要的人员经历审查,合格后签订保密协议方可上岗。(13)发现服务人员违法违规或重大过失,及时报告采购人,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4档案管理(14)建立保洁项目信息,准确、及时地对文件资料和服务记录进行归档保存,并确保其物理安全。(15)档案和记录齐全,包括但不限于:①采购人建议与投诉等。教育培训和考核记录。保密、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记录。②保洁服务:工作日志、清洁检查表、用品清单、客户反馈表等。③其他:道路延伸长度面积变化信息、道路配套设施设备损坏情况、财务明细、合同协议等。(16)遵守采购人的信息、档案资料保密要求,未经许可,不得将资料转作其他用途或向其他单位、个人提供。(17)履约结束后,相关资料交还采购人,采购人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存档。5服务改进(18)明确负责人,定期对保洁服务过程进行自查,结合反馈意见与评价结果采取改进措施,持续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19)对不合格服务进行控制,对不合格服务的原因进行识别和分析,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发生。(20)▲便民工单、政府网站、市长信箱、媒体曝光、来信、来电、来访等投诉按规定时限及时妥善处理,投诉和服务热线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21)需整改问题及时整改完成。7重大活动后勤保障(22)制订流程。配合采购人制订重大活动后勤保障工作流程,需对任务进行详细了解,并根据工作安排制定详细的后勤保障计划。(23)实施保障。按计划在关键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部署,确保任务顺利进行,对活动区域进行道路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服务。(24)收尾工作。对现场进行检查,做好清理工作。8应急保障预案(25)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应急预案定期培训和演练,组织相关岗位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留存培训及演练记录和影像资料,并对预案进行评价,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结合。(26)应急物资的管理。根据专项预案中的应对需要、必要的应急物资,建立清单或台账,并由专人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如有应急物资不足,及时通知采购人购置齐全,确保能够随时正常使用。9服务方案及工作制度(27)制定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人员录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公用设施设备相关管理制度等。(28)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交接方案、人员培训方案、人员稳定性方案、保密方案等。(29)制定保洁服务方案,主要包括:绿化服务方案、保洁服务方案、保安服务方案等。4.2道路保洁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30)建立保洁服务的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并按照执行。(31)做好保洁服务工作记录,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32)作业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作业人员或他人造成伤害。相关耗材的环保、安全性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33)根据滨江新区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及考核办法的要求,保洁单位应做到文明、清洁、安全、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对行车安全、对居民生活的影响。2道路保洁(34)按道路等级标准达到规定保洁时间和保洁要求,做到道路从墙根到墙根无垃圾和杂物,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含匝道)、绿化带、广场、两侧空地等路面整洁,见本色,无地摊、死角垃圾,路面无油污迹,侧石边、隔离墩下无淤泥、灰沙、窖井腰眼畅通。作业人员文明作业,遵章守纪,作业时穿着统一警示服,道路保洁使用的各类作业工具有序放置,保持整洁。(35)道路保洁作业模式和作业频率:作业模式:大力推进以机械清扫冲洗为主、人工清扫为辅相结合的道路保洁作业模式,进行道路日常保洁,具体为快车道(机动车道)以机械洗扫为主,慢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小型清扫车和人工清扫相结合的方式人行道和临街广场(空地)以人工清扫和常态化冲洗相结合的方式。(36)人行道、空地、慢车道人工清扫频率:实行常态化巡回保洁,对路面烟头、漂浮物等杂物勤捡勤清,对路面油污、痰迹利用小型冲洗车实施每天清洗,做到“见脏就扫,见脏就洗”。(37)责任区内垃圾箱(桶)的日常管理,确保全天无箱外垃圾,二天一次清洗,保持箱体整洁完好无污渍,垃圾箱门窗完好无损,垃圾箱周边无污水流溢。根据季节、气候及具体情况及时进行消毒消杀灭菌。垃圾按指定地段倾倒,严禁焚烧树叶等各类垃圾。垃圾就近送至中转站倾倒。(38)负责区内的乱涂乱贴清理工作,对墙面、电线杆、桥栏等处的乱涂乱贴及时规范清理,整齐清理。(39)人员到位、时间到位、岗位到位,要合理安排保洁员与捉脏的工作时间,保洁时间实行全天候,具体保洁时间段根据季节及时调整。(40)完成滨江新区办事处要求完成其交办的其他任务。3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41)清扫作业包括机械化清扫和人工清扫。每日大扫作业应避开上下班交通高峰。早间大扫(机械和人工)8:00前结束,下午(机械和人工)2:30分前大扫结束,其他时间不间断循环保洁,每日至规定时间结束。如当日清扫作业未在规定时间段完成,三四级道路可调整作业时段,但须错开交通高峰及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42)全路段实行保洁,对沿线路面、绿化带点状垃圾进行快速清理。保洁员配置到位,釆用规定的作业车辆,釆取必要安全措施,按规定作业时间作业。遇重大保障或突发情况时,根据甲方要求,应及时充实道路清扫保洁等作业。(43)道路做到从墙根到墙根的保洁,道路、广场、绿化等保持整洁;道路、广场做到无垃圾包、无杂草、无散落垃圾,无明显积泥、积水、污迹,窖井眼畅通。(44)与街巷交界处应延伸扫过5米。(45)清扫垃圾及时,收集干净,不得往道路两侧、绿化、河道等区域中倾倒清扫垃圾。不得将垃圾、积泥直扫扫入道路两侧、绿化、河道或下水道。建筑垃圾等其他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46)落叶季节及时增加人员,及时清扫落叶。(47)施工车辆抛洒导致路面污染无法清扫清除的,应及时(全天候,不受作业时间限制)进行道路清理,做到路面见本色。(48)绿化带、绿化地块(人行道向内垂直延伸5米范围)内无明显散落垃圾、杂草、落叶、枯枝、动物粪便等杂物。(49)降雪天气,应及时组织铲雪作业。雪后,及时清除残雪雪堆。(50)及时分类收集清理果壳箱内垃圾,确保不满溢,箱内设置塑料分类收集袋。保持果壳箱内外清洁,周围无抛洒、留存垃圾。(51)果壳箱损坏及时更换及修理到位,外表无乱涂贴,垃圾分类标识完好。4扫地车作业质量标准(52)车辆清扫作业中,每日车辆的作业路段必须扫次数按道路级数标准要求进行,主机怠速1000转/分,副机怠速1800转/分(新能源车按国家标准)。(53)按规定路线作业,作业时开启双跳灯,每辆车应该在指定的路段作业,不得去其他作业路段作业,混合车道能扫到边,就一定要扫到边。(54)在规定的时间、指定场所清倒垃圾。(55)做好车辆清洗工作,保障车容车貌。(56)冬季,当气温≤5℃暂停对桥面、坡道的带水作业;当气温≤2℃停止所有路段带水作业。5洒水(降尘)车作业质量标准(57)冲洒作业包括冲洗作业、洒水作业和降尘(喷雾)作业。常规冲洒降尘作业时间:机动车道上午8:00前及10:00前各一次,下午14:00前及16:00前各一次,并根据道路等级标准进行调整。(58)春、秋季,桥面、坡道气温在5℃-25℃时,其他道路气温在20℃-25℃时,白天釆用洒水或喷雾(降尘)作业模式作业;夜间釆用冲道作业模式,除特殊情况外,夜间一般不开启降尘作业。(59)夏季,气温在25℃以上时,道路白天釆用洒水作业模式,当气温超过32℃时,需要增加车辆和频次达到降温效果;夜间,釆用冲道作业模式,除特殊情况外,夜间一般不开启降尘作业。夏季,气温在25℃以上时,道路白天采用三次降尘作业模式,当气温超过32℃时,一二级道路达到四次降尘作业以上,其他道路降尘作业两次以上。(60)冬季,当气温≤5℃暂停对桥面、坡道的冲洒作业;当气温≤2℃停止所有路段作业。冬季,当气温≤5℃停止所有路段降尘作业。(61)道路两侧尘土飘扬较重或尘霾天气,以及空气中PM10、PM2. 5 超量时增加降尘作业次数。6垃圾处理(62)在指定位置摆放分类垃圾桶,并在显著处张贴垃圾分类标识。分类垃圾桶和垃圾分类标识根据所在城市的要求设置。(63)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每日开展至少1次清洁作业。(64)建立垃圾清运台账,交由规范的渠道回收处理。(65)以上保洁的垃圾就近至中转站倾倒,若环卫设施(垃圾中转站)停用或关闭后,须服从采购方安排;且因此而导致作业量增加,采购人不另行增加费用。7相关服务及要求(66)承包路段边丢放的废弃物由承包企业送至中转站。(67)承包路段出现的无主垃圾由承包企业负责清理。(68)道路保洁交接处须向前推5米,保持道路路面整洁。(69)严禁在承包道路内从事非经采购人认定或有碍采购人利益的各类业务(如擅自承揽垃圾代运、收费等)。(70)如遇城市道路改造、区域规划更改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标的中全部或部分内容无法履行而中止合同的,采购方将根据中止履行内容给予中标人一个月的正常承包费用作为补偿。(71)投标人中标履行合同前须与采购方对承包区域内的固定设施、设备(如果壳箱等)进行交接,中标人须保证合同期满后移交设施、设备时仍保证其完好性。除自然损耗或正常折旧外,中标人须对合同期满移交设施的损坏进行合理赔偿,具体金额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7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中标单位单方终止合同,或因中标单位的过失而终止合同,采购方有权按本次招标投标单位的评标排名顺序,选择下一位投标人继续履行合同。(73)日常长效保洁管理到位。(74)每日提交《作业质量报表》,包含各路段清扫时间、设备使用情况、问题整改记录,附现场照片(每2公里1张)。(75)除项目经理、路段长、驾驶作业人员等企业固定员工外,其他人员优先录用原保洁单位聘用的保洁人员,其工资待遇等仍按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标准执行。4.3供应商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保洁作业设备配置及作业要求(参考配置标准计算)序号用途车型数量(辆)频次要求1基本服务中型(4.5T≤M≥5扫路次数:一级道路≥2次/天,二级道路≥1次/天,三级道路≥1次/天,四级道路不低于1次/2天。2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轻型((1T≤M≥1根据道路实际垃圾收集情况。3冲洗服务中型(4.5T≤M≥2保洁次数:一级道路≥1次/天,二级道路≥1次/天,三级道路≥1次/天,四级道路不低于1次/2天。4洗扫服务中型(4.5T≤M≥1保洁次数:一级道路≥2次/天,二级道路≥2次/周,三级道路≥1次/2周,四级道路不低于1次/周。5环保抑尘服务中型(4.5T≤M≥1洒水次数:一级道路≥3次/天,二级道路≥2次/天,三级道路≥1次/天,四级道路不低于1次/3天(夏季不低于1次/天)。抑尘作业根据道路实际保洁情况。6洒水服务中型(4.5T≤M≥2洒水次数:一级道路≥3次/天,二级道路≥2次/天,三级道路≥1次/天,四级道路不低于1次/3天(夏季不低于1次/天)。7道路保洁服务快速保洁车≥54保洁次数:一级道路≥3次/天,二级道路≥1次/天,三级道路≥1次/天,四级道路不低于1次/2天。备注:1、本表车型规定的载重吨位依据《江苏省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设备设施配置标准》(试行)中的中型设备吨位配置,部分工作量较少的按小型设备配置。2、本采购文件所指作业设备吨位均为行驶证规定核定载重或销售发票吨位。3、中标企业须承诺按投标承诺和不低于以上标准配置到位,并在中标公示后15天内将自有或租赁的项目所须机械设备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查验,如未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履约能力,将终止合同签订。4.4道路保洁服务人员需求★人员配置参照部门职能岗位岗位所需总人数采用机械+智能+环保措施备注(岗位所需服务时长或时段、需具备的上岗资格证、人员学历、工作经验等要求)服务中心项目经理≥ 1≥ 1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8小时,合同期内在岗率 90%,24小时通讯畅通。路段区路段长(保洁兼职)≥ 5≥ 5由保洁人员兼职,合同期内在岗率 90%,工作时段内通讯畅通。车辆驾驶驾驶员(含备用)≥10≥10包含各类机械用车持证驾驶员,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相应设备驾驶证。人工清扫和保洁保洁员≥97≥ 78垃圾桶/桶清洗保洁员≥ 2≥ 2合计≥115≥96★注:1、供应商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用工方面法律、泰州及靖江市社保和工资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配置工作人员数量。用工务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证件和收取财物、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全员应当100%依法参加和缴纳社会保险等。供应商须对本项做出承诺,若无则为无效投标。根据本项目需求调查中“道路保洁服务的技术路线、工艺水平、技术水平或行业的发展历程、行业现状等”表述,目前道路保洁行业装备技术升级迭代,机械化为主、人工为辅,机械清扫替代部分人工,行业向“机械+智能+环保”综合方向发展,如智慧平台监管、新能源设备、无人驾驶试点等,人工用量逐步减少。若供应商采用可靠措施降低人工使用量,须提供机械或智能化替代措施及方案,建议不低于江苏省保洁定额人工用量的80%(即原计算保洁人员97人,实际配置不低于78人,其他工种人数不得低于上表)。2、中标单位除按采购方要求为作业人员缴纳社保,并为作业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并上报给采购单位备案管理,年底根据实际上交情况考核处理,如果没有达到要求的则相应扣除费用。3、供应商应当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4、供应商应当自行为服务人员办理必需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应当考虑在报价因素中。5、供应商必须考虑到保洁服务期内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保基数调整的风险因素,期间国家政策规定若有调整,调整部分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4.5商务要求4.5.1实施期限:2025.12.1-2028.11.30(最终由采购人根据中标公告发出后确定最终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4.5.2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场提供服务。甲方根据双方确定的每月考核标准的结果测算支付金额,费用按半年结付。预付款按签订合同后10日内预付年中标服务费10%,但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预付规定。4.5.3验收标准与考核4.5.3.1《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劳动定额》;4.5.3.2《江苏省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设备设施配置标准》(试行);4.5.3.3《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质量标准》;4.5.3.4《滨江新城道路保洁作业要求和标准》(详见附件1);4.5.3.5《滨江新城道路保洁作业质量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4.5.3.6《滨江新城道路保洁考核表》(详见附件3)4.5.3.7考核以《滨江新城道路保洁考核表》得分为依据,中标供应商须开票结算,得分95为考核合格;低于1分扣1%承包款,以此类推。服务期结束后,由采购人自评价或委托第三方绩效评价为项目验收最终依据。4.5.4售后服务要求道路保洁售后服务是保障服务质量持续达标、响应甲方需求的关键环节,其要求需围绕“响应效率、问题整改、过程监管、增值服务”四大核心维度展开,同时结合行业规范与甲方(如政府部门、办事处、社区)的定制化需求形成标准化体系。以下从通用要求、分级响应机制、质量保障措施、特殊场景服务、考核与反馈机制五个层面,详细拆解道路保洁售后服务的具体要求:4.5.4.1通用基础要求:售后服务的“底线标准”所有道路保洁服务的售后服务需满足以下基础条件,确保服务合规性与稳定性:服务信息公开签订服务合同时,需向甲方提交《售后服务手册》,明确服务流程(如问题上报-派单-整改-验收闭环)、响应时限、联系方式(含24小时应急电话)、投诉处理渠道(如甲方对接人、企业投诉邮箱);每月向甲方提交《售后服务月报》,内容需包含“问题整改台账(问题描述、整改时间、验收结果)、巡检记录、甲方反馈处理情况”。合规性保障售后服务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及地方规范(江苏省的道路保洁等级要求),整改措施不得违反环保、交通安全规定(如不得在交通高峰时段占道整改);售后作业人员需与一线保洁人员一致,统一着装(含反光标志)、佩戴工作证,作业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如锥形桶、警示灯)。4.5.4.2分级响应机制:按问题紧急程度差异化处理售后服务需根据“问题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划分响应等级,明确不同等级的响应时限、处理流程,避免因响应滞后导致问题扩大:响应等级适用场景响应时限要求处理流程一级响应(紧急)1.路面大面积油污/垃圾堆积(如交通事故导致的杂物散落);2.暴雨/大风后路面残留大量树枝、积水;3.甲方临时通知的重大活动保障(如突发检查、赛事活动)1.电话响应:15分钟内(甲方通知后,售后负责人需15分钟内回电确认);2.现场抵达:1小时内;3.问题解决:4小时内(如清理大面积垃圾、应急保洁)1. 甲方通过电话/工作群发起紧急需求;2. 售后负责人立即调度保洁人员+设备(如高压冲洗车、应急清扫队);3. 现场整改后,1小时内提交《应急处理报告》(含现场照片、整改结果),甲方验收签字。二级响应(一般)1.局部区域保洁不达标(如人行道少量垃圾堆积、树坑残留杂物);2.设备临时故障导致的保洁断档(如扫路车故障,某路段1小时未清扫);3.甲方日常巡检发现的非紧急问题(如垃圾桶未及时清运)1.电话响应:30 分钟内;2.现场抵达:2 小时内;3.问题解决:24 小时内1.甲方通过巡检记录/书面通知反馈问题;2.售后人员现场核实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如调配备用设备、增派人工);3.整改完成后提交《整改验收单》,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验收。三级响应(常规)1.月度/季度保洁质量优化建议(如调整某路段清扫频次);2.非紧急的设备维护需求(如定期检修扫路车,不影响日常作业);3.甲方提出的服务流程优化(如调整垃圾清运时间)1.书面响应:1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需求处理方案》);2.问题解决:7个工作日内(如需调整作业计划,需提前与甲方协商确认)1.甲方通过正式函件/会议提出需求;2.售后团队联合作业部门制定方案(如修订《作业计划书》);3.方案实施后,双方共同评估效果,形成《优化评估报告》。4.5.4.3质量保障措施:确保售后服务“整改有效、长期达标”售后服务不仅要“解决问题”,更要“预防问题重复发生”,需通过以下措施建立长效质量保障机制:定期巡检与预防性维护售后团队需按“每日1次重点区域巡检(如一级道路、商圈周边)、每周2次全区域巡检”开展自查,巡检内容包括“路面洁净度、设备运行状态、人员在岗情况”,并记录《巡检台账》(需附带现场照片并实时上传);对高频问题(如某路段反复出现油污),需在1周内制定《专项改进方案》(如增加该路段冲洗频次、协调相关商户做好油污管控),并向甲方报备。设备与人员保障供应商需储备至少10%的备用设备(如扫路车等),若主力设备故障,售后需在2小时内调配备用设备补位,确保保洁不中断;还需配置临时任务作用设备,包括建筑垃圾装卸及清运车,冲洗小广告服务的高压蒸汽冲洗车等与本需求相关的设备。售后团队需定期组织一线人员培训(每月至少1次),内容包括“应急处理流程(如突发污染清理)、甲方最新要求、安全作业规范”,培训记录需提交甲方备案。问题闭环管理所有甲方反馈的问题需录入“售后服务管理系统”,实行“一问题一编号”,从“上报-派单-整改-验收-归档”全流程跟踪,确保无遗漏;对整改未通过的问题(如甲方验收时发现仍不达标),需在原响应时限的50%内重新整改(如一级响应问题未通过,需2小时内二次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5.4.4特殊场景售后服务:应对非常规需求针对重大活动、特殊天气等场景,售后服务需制定专项预案,满足甲方临时性、高要求的服务需求:重大活动保障(如展会、节庆活动)活动前24小时:售后团队需联合作业部门开展“全面保洁+设备检修”,重点清理活动区域及周边道路的垃圾、油污,确保路面“见底色”;活动期间:安排售后人员现场值守(每5万平方米1人),实时响应突发需求(如清理游客丢弃的垃圾、应急冲洗路面);活动后2小时内:完成现场保洁恢复,提交《活动保障服务报告》(含保障过程、问题处理情况)。特殊天气应对(暴雨、暴雪、高温)暴雨后:1小时内启动“积水清理+垃圾打捞”(重点清理雨水篦周边杂物,避免堵塞),售后人员现场指挥,确保24小时内恢复路面洁净;暴雪后:按甲方要求配合铲雪作业,雪停后4小时内完成道路残雪清理(优先保障主干道、人行道通行),并撒布融雪剂(需符合环保标准,避免污染路面);高温天气(≥35℃):调整售后巡检时间(避开12:00-15:00高温时段),为一线人员配备防暑物资(如饮用水、藿香正气水),同时增加路面洒水频次(每日至少3次),降低扬尘。4.5.4.5考核与反馈机制:明确售后服务“评价标准与责任”为确保售后服务落地,需在合同中明确考核指标与奖惩措施,同时建立双向反馈渠道:考核指标(甲方对供应商的评价)响应率:一级响应100%按时响应,二级响应≥95%按时响应,三级响应≥90%按时响应;整改合格率:所有问题整改后甲方验收合格率≥98%;双向反馈每月召开“售后服务沟通会”,甲方反馈问题,供应商提出服务优化建议(如调整作业时间减少对居民影响);供应商每季度向甲方提交《售后服务改进报告》,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如人员流动导致服务不稳定),并提出改进措施(如优化招聘与培训流程)。道路保洁售后服务的核心逻辑道路保洁售后服务的本质是“以甲方需求为核心,以快速响应为基础,以质量保障为目标”,其要求需兼顾“标准化”(如响应时限、流程规范)与“灵活性”(如特殊场景预案、定制化需求)。对于供应商而言,需通过建立专业售后团队、完善信息系统、强化过程管控,将售后服务从“被动整改”转变为“主动预防”;对于甲方而言,需通过明确考核指标、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售后服务不流于形式,最终实现道路保洁服务质量的持续稳定。4.6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4.6.1报价要求4.6.1.1投标单位报价时应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招标文件所提出的管理服务项目、服务要求、人员配备、工具和日常耗材、备件、易耗品消耗、人员工资等各类费用组成进行综合报价。一旦中标,投标人的中标价为最终合同固定结算价,服务期内不作任何调整。4.6.1.2投标报价保洁管理服务费用为综合报价,应包括在承包期内保洁服务的需要的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所有发生的加班工资、国假日加班工资、社保等),高温费、劳保、工具费、服装费、年终奖、福利、慰问金、春节慰问金、高温慰问金、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和保洁车辆的折旧费、水费、电费、GPS定位仪、保养、维修、油料费、车辆保险费、垃圾桶消杀费、考核金、垃圾收集处置费以及在保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单位必须按照《劳动法》及泰州市的有关规定,并支付人员工资(充分考虑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高温费、作业人员按国家规定要求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费用一并包含在总报价中。注:①本项目在服务期间所涉及到洒水车及洗扫车等相关设备的水费、油料费等均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上年度年实际车辆用油总量约80吨,年用水总量约37800吨,数据供参考。②每台作业车辆必须安装GPS定位仪(须能随时调阅其工作状态),工作时必须开启,便于随时检查,其安装GPS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4.6.1.3中标单位必须按采购方要求为作业人员缴纳社保,为作业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并上报给采购单位备案管理,年底根据实际上交情况考核处理,如果没有达到要求的则相应扣除费用。4.6.1.4投标单位在报价中必须考虑到保洁服务期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风险因素,期间国家政策规定若有调整,调整部分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4.6.1.5未按上述要求报价的,为无效投标报价。4.7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为准。4.8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人应当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等。附件:1、《滨江新城道路保洁作业要求和标准》2、《滨江新城道路保洁作业质量考核办法》3、《滨江新城道路保洁考核表》附件1:《滨江新城道路保洁作业要求和标准》滨江新城路保洁作业要求和标准根据滨江新城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及考核办法的要求,保洁单位应做到文明、清洁、安全、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具体做到以下几点:一、道路保洁按道路等级标准达到规定保洁时间和保洁要求,做到道路从墙根到墙根无垃圾和杂物,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含匝道)、绿化带、广场、两侧空地等路面整洁,见本色,无地摊、死角垃圾,路面无油污迹,侧石边、隔离墩下无淤泥、灰沙、窨井腰眼畅通。作业人员文明作业,遵章守纪,作业时穿着统一警示服,道路保洁使用的各类作业工具有序放置,保持整洁。二、无主垃圾管理及时清除标段内无主垃圾。三、便民工单和社会投诉便民工单、政府网站、市长信箱、媒体曝光、来信、来电、来访等投诉按规定时限及时妥善处理,投诉和服务热线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四、市环卫处通报市通报、市明、暗查无环卫作业质量问题。五、从业人员保障保护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基本社会养老保险。2、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水平。附件2:《滨江新城道路保洁作业质量考核办法》滨江新城道路保洁作业质量考核办法为全面提高道路综合保洁水平,实现道路保洁科学、有序、长效的管理,达到无垃圾、无积尘、无污迹、无抛洒、无泥沙的“五无”目标,结合市环卫作业考核标准,制定本办法。一、考核范围招标道路(墙根到墙根)保洁作业承包区域。具体是: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含匝道)、绿化带、广场、两侧空地、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地下商场除外)、缩档交界处、窨井、果壳箱、绿化隔离带、树圈周围等处的清扫保洁、垃圾转运至转运站及上门收集垃圾等区域内的日常清扫保洁;便民工单和社会投诉处理;从业人员保障保护。二、考核标准(考核内容、扣分标准)总分值100分,具体标准如下:1.道路保洁(1)道路实行全天候保洁,其中二级以上主次干道未达到12小时以上人员保洁,三级道路未保洁到9:30扣0.5分,第一次清扫未在8:00之前完成,每条道路扣1分。(2)未按作业定额(招标文件)配足作业人员,每缺一人次扣2分。(3)快慢车道、人行道(含匝道)、公交专用车道等路面不整洁,有砂土、垃圾、油污、杂草、碎石、漂浮物等,每处扣0.1分。(4)地摊垃圾、零星渣土洒漏清理不及时,窨井腰眼不畅通,每处扣0.5分,20分钟内未清理干净的,加倍扣分。(5)交通隔离墩下有淤泥、灰沙,每处扣0.1分,交通隔离栏有明显灰尘、污迹、非许可小广告,每档扣0.1分。(6)文明作业,礼让行人,一人次不合规扣0.1分。(7)路灯杆有小广告、纤绳等,一处扣0.1分。(8)桥梁人行阶梯不清洁,有零散垃圾或有明显灰迹、污迹,每处扣0.2分,栏杆有灰尘、污迹、小广告等,每处扣0.2分。(9)夜排档等疏导点周边未放置垃圾收集设施、周边环境不整洁、无保洁人员,每项扣0.2分。(10)雨雪天未及时清除道路积水和积雪,每条道路每次扣1分。(11)未着统一警示服,每人次扣0.1分,赤膊的,扣分加倍。环卫人员在机动车道作业时要有警示措施,发现一次扣0.2分。(12)环卫作业工具无序摆放,影响交通或观瞻,每人次扣0.1分。(13)工作时间内打闹、聚堆闲聊、瞌睡、做其他与作业无关的事项,影响市容,每人次扣0.1分。(14)每天进行道路洒水清洗1-2次,每周对道路进行冲洗1-2次,每少一次扣0.2分(根据季节确定)。(15)作业人员在清扫道路将灰尘等物随意扫入雨水井、污水井、绿化带、果壳箱内,每人次扣0.2分。(16)作业人员未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废弃物或焚烧垃圾、树叶等的作为,每起扣0.2分。以上项目情况严重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2、果壳箱、垃圾房(桶)管理(1)果壳箱、垃圾房(箱、桶)内垃圾未做到一日两清,房(桶)内有死角、积存、满溢现象,每处扣0.2分。(2)果壳箱、垃圾房(箱、桶)顶部、底部有杂物、垃圾,周边有污水、垃圾有散落,每处扣0.2分。(3)果壳箱、垃圾桶未每日擦洗,体表积灰、有污迹,未及时消毒的每处扣0.2分。(4)果壳箱、垃圾桶发生损坏未及时维修,擅自封闭或转移,导致不能使用的,每处0.2分。(5)垃圾清运结束后未关好房(箱)门、盖好箱(桶)盖,每处扣0.2分。(6)沿街放置箩筐等不规范垃圾收集容器,每处扣0.2分。以上项目情况严重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3、运输车辆管理(汽车、电瓶车、人力车)(1)作业车辆证照手续齐备,缺一项扣5分。(2)收集运输途中超高,未密闭运输,有抛、洒、滴、漏现象的,每车次扣1分。(3)收集运输车辆使用彩条布遮盖垃圾、未密闭运输的,每车次扣1分。(4)车容车貌不整洁、牌照(编号)字迹不清的,每车次扣0.5分。(5)人货混装,每车每人次扣10分。(6)工作人员车辆未按规定车道文明行驶的,每车次扣1分。(7)作业工具未按规范摆放,非作业时将车辆停在人行道上的,每次扣0.1分。(8)洒水、垃圾清扫车辆工作时未开双跳警示灯、未做降尘处理,洒水时,如遇道路上车辆行人经过,不及时控制水压的,每车次各扣1分。以上项目情况严重的加倍扣分,扣完为止。4、无主垃圾管理道路人行道外围延伸5M区域或至建筑物外围界限,未及时清除区城内无主垃圾,扯皮、推诿的,每处扣1分。情况严重的加倍扣分。5、市民热线和社会投诉(1)考核检查中存在问题不及时整改。每处扣0.5分,情况严重的加倍扣分。(2)被市民举报、媒体曝光、部门(领导)督办的等,查实后每件扣不低于2分。(3)未在规定时限内妥善答复及处理的,每件次扣0.5分。(4)未妥善处理导致反复投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件次扣5分。6、从业人员保障保护(1)工资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次扣0.5分。(2)加班、加班工资不符合规定,每人次扣0.2分。以上项目情况严重的加倍扣分。7、台帐资料(1)道路保洁台帐资料分类清楚,基础数据、图纸齐备。未按规定要求,建立台帐,每次扣0.2分。(2)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月、季、年)未及时报送每项扣0.2分。(3)未按计划实施,总结不符实际,每项扣0.1分。以上项目情况严重的加倍扣分。8、应急处置市政府及上级部门布置的重大活动、路线保障、特殊事项的应急处置,未按上级部门要求安排到位的,每次扣2分。情况严重的加倍扣分。9、中心工作未及时按质完成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酌情扣分,完成任务出色的酌情加分。以上未详尽描述的其他情况按实际情况进行扣分。三、考核办法1.考核采取日常巡查与月考核相结合;明查和暗查相结的办法。日常巡查与月考核相结合:街道、清服公司在各自范围内对发包道路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保洁单位,限期整改。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月考核结果重要依据。明查与暗查相结合:考核采取定期明查和不定期暗查的方式,每月6次。其中:明查2次,暗查4次。明查与暗查采取车行和步行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的问题,当场进行详细记录、拍摄并存档。对检查情况汇总整理,对照标准进行打分,每月汇总后通报保洁单位。2.对市环卫通报存在的问题每处扣0.5分,下次周通报继续点到的则加倍扣分。通报较佳的作业项目,每处加0.5分,继续保持较佳的,加倍加分。四、成绩评定考核采取倒扣分制,以明、暗查总成绩的平均数得出保洁单位当月考核综合得分。五、奖惩措施1、中标经费下拔数目与考核成绩挂钩,该考核为开票结算依据;当月考核得分达到95分(含95分)为达标,全额下拨当月中标经费;达不到95分的,成绩每降1分扣1%承包款,以此类推。当月在市组织环卫作业考核中扣作业经费的,按百分比由责任单位承担。2、累计3次月度考核低于85分的;保洁工作不力,新闻媒体曝光及群众投拆经查属实且有责三次以上(含三次);突发事件(如灾害性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无故不执行指令性任务或未按相关要求、标准完成任务,达二次以上(含二次);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合同转让或进行分包的及其他重大违规现象的保洁单位可提前终止合同。终止合同须报政府采购管理机构。附件3、《滨江新城道路保洁考核表》滨江新城道路保洁考核表被考核单位:考核时间:年月日考核内容自评分考核分备注道路保洁1、道路实行全天候保洁,其中二级以上主次干道未达到12小时以上人员保洁,三级道路未保洁到9:30扣0.5分,第一次清扫未在8:00之前完成,每条道路扣1分。2、未按作业定额(招标文件)配足作业人员,每缺一人次扣2分。3、快慢车道、人行道(含匝道)、公交专用车道等路面不整洁,有砂土、垃圾、油污、杂草、碎石、漂浮物等,每处扣0.1分。4、地摊垃圾、零星渣土洒漏清理不及时,窨井腰眼不畅通,每处扣0.5分,20分钟内未清理干净的,加倍扣分。5、交通隔离墩下有淤泥、灰沙,每处扣0.1分,交通隔离栏有明显灰尘、污迹、非许可小广告,每档扣0.1分。6、文明作业,礼让行人,一人次不合规扣0.1分。7、路灯杆有小广告、纤绳等,一处扣0.1分。8、桥梁人行阶梯不清洁,有零散垃圾或有明显灰迹、污迹,每处扣0.2分,栏杆有灰尘、污迹、小广告等,每处扣0.2分。9、夜排档等疏导点周边未放置垃圾收集设施、周边环境不整洁、无保洁人员,每项扣0.2分。10、雨雪天未及时清除道路积水和积雪,每条道路每次扣1分。11、未着统一警示服,每人次扣0.1分,赤膊的,扣分加倍。环卫人员在机动车道作业时要有警示措施,发现一次扣0.2分。12、环卫作业工具无序摆放,影响交通或观瞻,每人次扣0.1分。13、工作时间内打闹、聚堆闲聊、瞌睡、做其他与作业无关的事项,影响市容,每人次扣0.1分。14、每天进行道路洒水清洗1-2次,每周对道路进行冲洗1-2次,每少一次扣0.2分(根据季节确定)15、作业人员在清扫道路将灰尘等物随意扫入雨水井、污水井、绿化带、果壳箱内,每人次扣0.2分。16、作业人员未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废弃物或焚烧垃圾、树叶等的作为,每起扣0.2分。果壳箱垃圾房桶管理1、果壳箱、垃圾房(箱、桶)内垃圾未做到一日两清,房(桶)内有死角、积存、满溢现象,每处扣0.2分。2、果壳箱、垃圾房(箱、桶)顶部、底部有杂物、垃圾,周边有污水、垃圾有散落,每处扣0.2分。3、果壳箱、垃圾桶未每日擦洗,体表积灰、有污迹,未及时消毒的每处扣0.2分。4、果壳箱、垃圾桶发生损坏未及时维修,擅自封闭或转移,导致不能使用的,每处0.2分。5、垃圾清运结束后未关好房(箱)门、盖好箱(桶)盖,每处扣0.2分。6、沿街放置箩筐等不规范垃圾收集容器,每处扣0.2分。车辆管理1、作业车辆证照手续齐备,缺一项扣5分。2、收集运输途中超高,未密闭运输,有抛、洒、滴、漏现象的,每车次扣1分。3、收集运输车辆使用彩条布遮盖垃圾、未密闭运输的,每车次扣1分。4、车容车貌不整洁、牌照(编号)字迹不清的,每车次扣0.5分。5、人货混装,每车每人次扣10分。6、工作人员车辆未按规定车道文明行驶的,每车次扣1分。7、作业工具未按规范摆放,非作业时将车辆停在人行道上的,每次扣0.1分。8、洒水、垃圾清扫车辆工作时未开双跳警示灯、未做降尘处理,洒水时,如遇道路上车辆行人经过,不及时控制水压的,每车次各扣1分。无主垃圾管理1、道路人行道外围延伸5M区域或至建筑物外围界限,未及时清除区城内无主垃圾,扯皮、推诿的,每处扣1分。情况严重的加倍扣分。市民热线1、考核检查中存在问题不及时整改。每处扣0.5分,情况严重的加倍扣分。2、被市民举报、媒体曝光、部门(领导)督办的等,查实后每件扣不低于2分。3、未在规定时限内妥善答复及处理的,每件次扣0.5分。4、未妥善处理导致反复投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件次扣5分。劳动保障1、工资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次扣0.5分。2、加班、加班工资不符合规定,每人次扣0.2分。台帐资料1、道路保洁台帐资料分类清楚,基础数据、图纸齐备。未按规定要求,建立台帐,每次扣0.2分。2、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月、季、年)未及时报送每项扣0.2分。3、未按计划实施,总结不符实际,每项扣0.1分。应急处置1、市政府及上级部门布置的重大活动、路线保障、特殊事项的应急处置,未按上级部门要求安排到位的,每次扣2分情况严重的加倍扣分。中心工作1、未及时按质完成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酌情扣分,完成任务出色的酌情加分。合 计说明:1、该考核为开票结算依据;2、得分95为考核合格;低于1分扣1%承包款,以此类推。考核人: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一、基本目录1.1.1.(一)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项目名称详见投标文件 元总价(大写):金额大写 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注:请填写三年服务总报价(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名称)的投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公司(单位)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1.11.1.2.二、资格证明文件(一)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扫描件(二)基本资格条件承诺书(格式)靖江市人民政府滨江新区办事处:我单位自愿参与贵单位组织的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我单位具备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2.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上承诺内容真实准确,若有不实,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信用记录截图(四-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标包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等未采用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将不享受相应扶持政策。(四-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四-3)监狱企业证明此处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三、符合证明文件(一)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一)服务人员费用明细序号费用名称月工资意外险体检费服装费社保费加班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高温费合计单人费用(元)含税费数量总价(元)含税费1项目负责人2路段长(兼)3设备操作员4道路清扫及保洁人员5垃圾桶清洗保洁人员6……7合计(二)机械设备费用明细序号设备名称年折旧费年耗油/电年水费年维护费年审及保险费年度其他费用合计单台/套/辆费用(元)含税费数量总价(元)含税费1中型(4.5T≤M2轻型((1T≤M3中型(4.5T≤M4中型(4.5T≤M5中型(4.5T≤M6快速保洁车7中型(4.5T≤M8高压蒸汽喷车9……10合计(三)与项目配套的其他费用序号费用名称单位数量总价(元)含税费1偶发事件清洗人工费用2生活垃圾清运费用3临时性建筑垃圾清运费4利润、管理费及其他费用5……6合计(四)以上(一)-(三)项年度费用合计(五)服务期三年费用合计注:1、该表格中的“三年费用合计”必须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相等。2、如以上表格填写不适用,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写。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时间:年月日(二)投标函致:(采购人)我方收到贵单位项目采购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愿以《开标一览表》注明的投标报价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工作。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4、我方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我方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6、我方未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7、我方不向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行贿以牟取中标。8、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9、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10、我方若有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违诺违规责任,取消投标资格,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取消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1.11.1.21.1.3.(三)资信及商务响应表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服务期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验收标准与考核售后服务……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四)技术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投标文件偏离情况说明注:1、技术偏离表主要针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2、对采购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偏离情况;对采购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五)承诺书政府采购是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工程,给予了每个供应商平等竞争的机会。作为参与此次政府招标活动的单位,我公司现郑重做出以下承诺: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有关政府招标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二、客观真实反映自身情况,按规定接受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不提供虚假材料,不夸大自身技术和提供服务的能力。三、以合法正当的手段参与政府招标的公平竞争。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四、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认真履行规定义务,包括:遵守招标程序,按要求编写投标、响应文件,并保证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可靠;按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缴纳相关保证金;在评标、谈判现场遵守相关纪律,不影响正常的招标秩序;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签订采购合同;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严格履行合同。五、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四、综合评审评分项(根据评分办法自行提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洁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