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技术服务招标变更公告(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
温岭市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ZMCCG-2025-1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温岭市“多田套合”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技术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需求、合同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浙农田发〔2024〕10号)
浙江省“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指南(试行)>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4〕44号)
浙江省“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指南(试行)>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 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0681611
质疑联系人:林先生、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6-80681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台州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818号建联大厦1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小阳、邵柳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6127288、86027799
质疑联系人:汪小阳
质疑联系方式:0576-861272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岭市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更正)-温岭市“多田套合”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技术服务采购.pdf 415 KB
招标文件(更正)-温岭市“多田套合”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技术服务采购.pdf
温岭市“多田套合”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技术服务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ZMCCG-2025-132(线上电子招投标)采购人(章):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章):台州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备案单位: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温岭市“多田套合”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ZMCCG-2025-132项目名称:温岭市“多田套合”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技术服务采购预算金额(元):1300000招标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温岭市“多田套合”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技术服务采购数量:1预算金额(元):13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温岭市“多田套合”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技术服务采购,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土地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三、获取招标文件:(一)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二)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三)获取方式:1、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3、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招标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四)售价(元):0四、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相关说明:1.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应为浙江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2.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2)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政采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上传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八、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4.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联系人:汪先生;联系电话:0576-86127288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818号建联大厦11楼6、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称: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李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06816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称:台州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818号建联大厦11楼项目联系人(询问):汪小阳、邵柳漪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6127288、86027799质疑联系人:汪小阳(受理注册、中标结果相关质疑及答复)质疑联系方式:0576-8612728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称:温岭市财政局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温岭市“多田套合”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编号:TZMCCG-2025-132项目要求及内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及第三章招标需求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是否允许联合体□是/☑否4.是否允许分包□是(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详见招标需求内容)/☑否5.答疑会或现场踏勘□是/☑否,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前往6.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投标请投标人在投标前仔细阅读“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操作指南”。1.投标文件的制作:投标人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2.投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解密: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4.如中标,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至少三份,采用胶装,不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7.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是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产生的备份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妥善保管。1.使用前提:在解密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行在线解密操作失败,又未能及时联系技术人员帮助解密,或者投标人寻求技术人员帮助仍无法完成解密。2.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3.递交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818号建联大厦11楼,汪先生,13486848778(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提前一天送达)。4.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人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或U7.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5.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其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的,并符合备份投标文件使用前提的,投标人应按本项要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7.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8.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投标人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用户,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CA签章申领操作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10.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1.中小企业优惠措施1.项目属性(服务类)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详见附件4,所属行业:详见附件4。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5)。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5.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评审时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不再执行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2.询问、质疑、投诉渠道询问: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投诉: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13.实质性条款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主要性能参数带“★”的条款是主要性能参数。15.是否进口允许进口/☑不允许进口16.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不适用17.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18.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信函、传真。1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0.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总额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的费率表计算的基准价格的8折计收;采购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总报价中,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处;本项目按服务招标类型收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总额不足捌仟元按捌仟元计取;21.样品□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不提供22.演示□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不要求23.其他说明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文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投标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3.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在采购文件的质疑有效期内及时书面提出。4.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24.解释权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二、说明(一)总则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编制。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应由投标人承担。(二)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三)当事人1.采购组织机构:是指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5.联合体: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四)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分部分;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项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投标,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五)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资料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六)现场踏勘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七)投标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八)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真实有效。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6.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招投标内容、流程如与政采云系统中最新的内容、操作不一致的,以政采云系统中的要求为准。三、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三)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四)采购组织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更正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的15日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各潜在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组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四、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采购组织机构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特别提示:如在投标时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将原件扫描放入投标文件】若参与多标项投标的,则按每个标项分别独立编制投标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序号内容备注▲1投标声明书若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标项的投标,请在《投标声明书》中将所参加的标项号全部列明,格式附后(附件1)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交法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则需提供该项,格式附后(附件2)3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及联合体声明、协议若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格式、内容自拟▲4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格式内容依据第四章第八条评标程序中第一点资格审查要求拟定▲5符合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依据第四章第八条评标程序中第一点资格审查要求拟定格式附后(附件3)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附件4)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附件5)8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若为监狱企业的,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格式自拟9特定资格要求土地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2.商务与技术文件的组成序号内容备注1供应商自评表格式附后(附件7)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附件8)3证书一览表格式附后(附件9)4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格式附后(附件10)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附后(附件11)6设备、设施配置一览表格式附后(附件12)7技术、商务需求响应/偏离表格式附后(附件13)8根据评分项所涉及的内容进行编制格式、内容自拟9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技术性能评分项的各类证明材料)格式、内容自拟3、报价内容的组成序号内容备注1投标函格式附后(附件14)2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附件15)3针对报价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自行提供(二)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报价明细表(如有)”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招标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3.投标报价不得为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90天。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四)投标文件的签署1.投标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本项目如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的全名)。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2.投标文件中所有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3.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处,可使用有效安全的电子签章替代。(五)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按照前附表要求提交,如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五、开标(一)开标程序1.开标时间到后,主持人准时组织开标;2.宣布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3.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4.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5.公布开标结果。(二)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开标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三)投标人不足三家,不得开标。六、评标详见《第四章评标》。七、定标(一)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二)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三)发放中标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政采云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八、合同签订及公告(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内容要求,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中标人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将取消中标资格。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人,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二)合同公告及备案1.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2.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交至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存档。九、询问、质疑与投诉(一)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二)质疑1.报名本项目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通过政采云平台的质疑系统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自获取之日起(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或政采云平台回复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三)投诉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4〕44号)文件要求,按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田储备区入库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农田发〔2024〕10号)、等文件要求工作部署,开展温岭市“多田套合”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工作。二、具体要求在《温岭市“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总体方案(2024-2027年)》成果等基础上,综合“多田套合”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一体化建设新政策,按照正式认定工作要求,完成温岭市“多田套合”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工作。具体包括高标准农田储备区潜力图斑内业数据分析、认定涉及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用地复垦、垦造耕地和百千万工程)立项验收资料收集整理、调查底图制作和实地踏勘拍照、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单元划分和采样点布设(含采土化验)、耕地质量评定报告编制、高标准农田储备区立项和验收认定资料编制以及系统入库备案等。(一)土地整治项目资料整理按照文件要求,收集整理温岭市2019年以来验收的以及对2019年以前实施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田块达到高标准农田条件的,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开展认定的建设用地复垦、垦造耕地和建设类百千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建设项目立项和验收资料。(二)认定图斑内业数据分析针对《温岭市“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总体方案(2024-2027年)》最终成果中确定的高标准农田储备区潜力图斑,并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2024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成果、温岭市耕地功能恢复补充新增耕地等内容,逐图斑比对最新影像图,剃除沟路渠等明显非耕地部位,形成新的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图斑。(三)调查底图制作和实地踏勘以镇街道为单位,制作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图斑调查底图,下发各镇街道用于初步核对。在各镇反馈的基础上,逐个乡镇组织对接,逐个图斑开展实地踏勘,进一步扣除图斑实地非耕地部位;重点查看垦造耕地、建设用地复垦等新增耕地沟路渠设施情况、以及灌排设施情况。(四)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含土壤检测)将符合条件的拟认定图斑按照耕地质量等级评定要求完成评定单元划分和采样点布设,采样点分布图绘制,并委托检测机构完成采土化验,编制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报告。当高标准农田(储备区)内或周边有污染源或存在污染风险(如客土回填)时,按要求检测土壤污染物含量。(五)立项和验收认定资料编制高标准农田储备区立项和验收认定资料编制,包括立项验收批文、初步设计方案等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填写立项验收系统所需的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情况表等附表和矢量数据。(不含一年内高清影像图采集)(六)系统入库备案将各镇街道申报验收的盖章件,逐个项目扫描归档。按照系统备案要求,完成系统入库备案。三、预期成果1、温岭市项目建设类(一事一议)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备案资料;2、温岭市耕地功能恢复类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备案资料;3、温岭市相连类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备案资料;4、温岭市相邻类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备案资料;3、温岭市标准管理类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备案资料。四、相关依据1.《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用地布局优化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4〕44号);2.《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区入库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农田发[2024]10号);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浙农田发[2024]13号);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和高标准农田一体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5]32号)。五、服务期限要求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六、质量要求符合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有关文件的要求。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在财政预算资金已落实且具备实施条件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初步成果提交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成果通过评审或论证并修改完善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八、其余未尽条款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内容。第四章评标一、评标原则(一)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应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三)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二、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三、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四、无效标情形(一)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或者报价文件中报价的货物/服务跟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投标货物/服务出现重大偏差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四)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在限定的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或未填写投标报价的;(六)投标参数未如实填写,完全复制粘贴招标参数的;(七)未按要求准确填写中小微企业类型、所属行业,从中获利的(获利因素包含但不限于价格扣除或资格审查通过);(八)投标文件存在虚假材料的;(九)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十)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十一)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打“▲”内容)不响应的;(十二)商务条款不响应的或商务技术得分为零分的;(十三)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十四)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十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五、废标情形(一)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四)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六、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七、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一)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投标: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4),投标人未提供以上资料或者经评标委员会核查不符的,将不能享受相应的小微企业优惠政策;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5),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措施: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评审时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不再执行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八、评标程序(一)资格审查投标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问,在政采云平台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交法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则需提供该项,格式附后(附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声明书》(附件1)相关承诺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信用记录1.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3.使用规则: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附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投标人若参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的,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附件5)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若参与监狱企业评审的,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格式自拟(如有)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3.投标(报价)文件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特定资格要求土地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符合性审查(请上传完整的商务技术文件,如有实质性条款要求,请做好相关关联)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问,在政采云平台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实质性条款“▲”实质性条款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串通投标未出现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三)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审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其中商务技术70分,报价30分。(一)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二)各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三)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四)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报价分。注:评分计算过程中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2位小数。1.评分标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细则分值1业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项目(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的,得0.5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清晰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0.52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1.53企业荣誉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颁发时间为准)获得的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方面的奖项,每个得1.5分,最高得3分。(以奖项发布时间为准,提供荣誉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得分,相同项目不可重复计分)34项目研究方案1、根据投标人对浙江省多田套合、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等项目背景和内涵、相关政策及实施要求是否正确、是否清晰、是否全面等进行综合评分:①方案描述准确全面、清晰合理、可行性高的得7-10分;②方案描述较全面、较合理、可行性较高的得4-7(含)分;③方案描述不够全面、不够清晰的得0-4(含)分;④不提供相关描述的不得分。1052、根据投标人对本市“多田套合”工作开展情况、历年已经实施的各类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状况、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情况和前期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情况及存在问题的分析进行综合评分:①方案描述准确全面、清晰合理、可行性高的得15-20分;②方案描述较全面、较合理、可行性较高的得10-15(含)分;③方案描述一般的得5-10(含)分;④方案描述不够全面、不够清晰的得0-5(含)分;⑤不提供相关描述的不得分。2063、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工作思路、技术方案、以及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等重要工作内容的理解进行评分:①理解准确全面、清晰合理、可行性高的得7-10分;②理解较全面、较合理、可行性较高的得4-7(含)分;③理解不够全面、不够清晰的得0-4(含)分;④不提供相关描述的不得分。107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成果内容要求、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进度控制是否合理和关键时间节点把握是否科学准确进行打分:①方案描述准确全面、清晰合理、可行性高的得3-5分;②方案描述较全面、较合理、可行性较高的得1-3(含)分;③方案描述不够全面、不够清晰的得0-1(含)分;④不提供相关描述的不得分。585、根据提供结合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分析是否到位,是否提出针对性措施等进行评分:①方案描述准确全面、清晰合理、可行性高的得3-5分;②方案描述较全面、较合理、可行性较高的得1-3(含)分;③方案描述不够全面、不够清晰的得0-1(含)分;④不提供相关描述的不得分。59项目组织实施保障1、项目负责人在特定资质要求的基础上,具有农田水利或土壤学(含农业资源环境)或地理信息或地理学相关高级职称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级及以上高标准农田类或土地集约利用类研究课题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提供相关证书/研究课题原件扫描件(扫描件中需显示职称名称,名称中包含上述类型即可)和开标前三个月内社保证明或聘用证明或股东证明扫描件,二者缺一不可,未提供不得分。】10103、投标人项目组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土壤学(含农业资源环境)、地理信息、土地评价、土地规划高级(含)以上职称的,每个专业每人得0.5分,最多得2分;一人多证按一个专业计取。(项目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或聘用人员,须提供项目组人员在本企业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聘用证明或股东证明等,不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2114、项目组技术成员配备、硬件设备配备、建设质量目标、质量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项目保密措施等描述进行打分:①方案描述准确全面、清晰合理、可行性高的得2-3分;②方案描述较全面、较合理、可行性较高的得1-2(含)分;③方案描述不够全面、不够清晰的得0-1(含)分;④不提供相关描述的不得分。312合计70注:①上述评分项,缺项不得分。②上述证明材料中的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材料。否则,相应分值不予计取。2.评审要求(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审查。(2)对于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开启的投标报价与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③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④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⑤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其放弃中标权的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重新依法组织招标。(四)结果汇总及排序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执行。(五)评标报告撰写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本合同为参考,具体结合招标需求及中标人投标承诺,以实际签署为准)甲方:(采购单位)乙方:(中标供应商)根据温岭市“多田套合”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编号:TZMCCG-2025-132)招标结果和采购文件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具体内容:在《温岭市“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总体方案(2024-2027年)》成果等基础上,综合“多田套合”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一体化建设新政策,按照正式认定工作要求,完成温岭市“多田套合”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工作。具体包括高标准农田储备区潜力图斑内业数据分析、认定涉及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用地复垦、垦造耕地和百千万工程)立项验收资料收集整理、调查底图制作和实地踏勘拍照、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单元划分和采样点布设(含采土化验)、耕地质量评定报告编制、高标准农田储备区立项和验收认定资料编制以及系统入库备案等。1、土地整治项目资料整理按照文件要求,收集整理温岭市2019年以来验收的以及对2019年以前实施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田块达到高标准农田条件的,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开展认定的建设用地复垦、垦造耕地和建设类百千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建设项目立项和验收资料。2、认定图斑内业数据分析针对《温岭市“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总体方案(2024-2027年)》最终成果中确定的高标准农田储备区潜力图斑,并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2024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成果、温岭市耕地功能恢复补充新增耕地等内容,逐图斑比对最新影像图,剃除沟路渠等明显非耕地部位,形成新的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图斑。3、调查底图制作和实地踏勘以镇街道为单位,制作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图斑调查底图,下发各镇街道用于初步核对。在各镇反馈的基础上,逐个乡镇组织对接,逐个图斑开展实地踏勘,进一步扣除图斑实地非耕地部位;重点查看垦造耕地、建设用地复垦等新增耕地沟路渠设施情况、以及灌排设施情况。4、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含土壤检测)将符合条件的拟认定图斑按照耕地质量等级评定要求完成评定单元划分和采样点布设,采样点分布图绘制,并委托检测机构完成采土化验,编制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报告。当高标准农田(储备区)内或周边有污染源或存在污染风险(如客土回填)时,按要求检测土壤污染物含量。5、立项和验收认定资料编制高标准农田储备区立项和验收认定资料编制,包括立项验收批文、初步设计方案等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填写立项验收系统所需的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情况表等附表和矢量数据。(不含一年内高清影像图采集)6、系统入库备案将各镇街道申报验收的盖章件,逐个项目扫描归档。按照系统备案要求,完成系统入库备案。第二条、相关依据1.《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用地布局优化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4〕44号);2.《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区入库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农田发[2024]10号);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浙农田发[2024]13号);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和高标准农田一体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5]32号)。第四条、服务期限:1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五条、合同价款合同金额:¥,元(即人民币,元整)合同价款包括与本项目所需服务有关的人员劳务、服务、管理、(劳动、社会、医疗、安全)保险、利润、差旅、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应由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乙方凡未列入的,将被认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人员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条件。2、甲方有责任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3、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服务工作实施监督和核查。4、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工作享有知情权并对不明事项提出质询。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1、乙方应当根据《招标文件》按合同工期确保项目完成。2、负责为甲方提供持续技术咨询及对受委托工作范围内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问题,依据有关原则予以解释。3、参与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度。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等。5、乙方人员因现场服务过程中所出现的设备及人身财产安全问题应自行负责。6、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违规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7、乙方应保证合同履约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8、相关方案评审费用和成果验收检测费等费用及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第八条、合同款项支付:合同签订后,在财政预算资金已落实且具备实施条件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初步成果提交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成果通过评审或论证并修改完善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第九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十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需终止合作的,需提前15日以上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协助另一方做好相关工作的交接工作。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3、甲方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向乙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违约金。4、乙方未按期提交成果文件及资料,自拖延之日起,每日按项目总费用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交成果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十二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第十三条、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招标文件(有关协议)、乙方的投标书、中标通知书等作为合同附件,均具有合同同等效力。5、本合同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其余送有关单位备案存档。下接签署页上接合同文本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签字日期:年月日项目经办人: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全称(公章):地址:时间:资格证明文件目录序号内容备注▲1投标声明书若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标项的投标,请在《投标声明书》中将所参加的标项号全部列明,格式附后(附件1)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交法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则需提供该项,格式附后(附件2)3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及联合体声明、协议若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格式、内容自拟▲4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格式内容依据第四章第八条评标程序中第一点资格审查要求拟定▲5符合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依据第四章第八条评标程序中第一点资格审查要求拟定格式附后(附件3)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附件4)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附件5)8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若为监狱企业的,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格式自拟9特定资格要求土地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附件1投标声明书台州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公司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声明截止投标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4.我公司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5.我公司承诺(若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如在本项目中标,我公司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约定支付代理服务费。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2授权委托书台州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姓名)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姓名:传真:法定代表身份证(正反面)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全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附件3承诺函台州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公司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承诺如下:1、我公司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即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2、我公司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温岭市“多田套合”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技术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信息查询网址为:企业名称(盖章):日期: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对《企业类型以及是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进行声明,否则声明函无效。②本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③所属中小微企业类型及所属行业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须按实填写,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附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6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序号行业原则具体规定指标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微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千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营业收入6千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千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微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千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千万元及以上的微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千万元以下的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3千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7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千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8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千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9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千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10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千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千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千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千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千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千万元及以上的微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千万元以下的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千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千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资产总额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从业人员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该附件可供投标人参考。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说明:1、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企业行业分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一般研发、生产、加工型企业填写工业,销售、贸易型企业填写批发业,具体行业划分依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规定。2、若投标产品来源于不同的制造商,应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逐项列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投标人全称(公章):地址:时间:商务与技术文件目录序号内容备注1供应商自评表格式附后(附件7)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附件8)3证书一览表格式附后(附件9)4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格式附后(附件10)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附后(附件11)6设备、设施配置一览表格式附后(附件12)7技术、商务需求响应/偏离表格式附后(附件13)8根据评分项所涉及的内容进行编制格式、内容自拟9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技术性能评分项的各类证明材料)格式、内容自拟附件7供应商自评表序号评标内容分值供应商自评栏投标文件对应页码自评分值1业绩0.52体系认证1.53企业荣誉34项目研究方案10————520————610————75————85————9项目组织实施保障10102113————合计分值70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地址企业性质股东姓名股权结构(%)股东关系联系人姓名固定电话传真手机1.企业概况职工人数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国家授予技术职称人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自有□租赁生产经营场所及场所的设施与设备注册资金注册发证机关公司成立时间核准经营范围发展历程及主要荣誉:2.企业有关资质获证情况产品生产许可证情况(对需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填写此栏)产品名称发证机关编号发证时间期限企业通过质量体系、环保体系、计量等认证情况企业获得专利情况要求:1.姓名栏必须将所有股东都统计在内,若非股份公司此行(第三行)无需填写。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9证书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证书等级证书有效期要求: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招标需求》及《评分标准》要求提供并填写投标人获得资质、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2.附所列证书原件原件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附件10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姓名备注性别注: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或聘用证明资料年龄职称毕业时间学校专业联系电话最近一年工作状况拟在本项目中担任主要工作注:依据招标文件及评分标准提供相应资料。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1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序号姓名职务职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人)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要求: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若须要证书,请附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3.出具上述人员为单位服务的外部证明,如: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需求》及《评分标准》要求的代缴个税税单、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聘用证明等。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2设备、设施配置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用途使用年限12345678注:以上内容填写必须完整、真实,需按照招标文件中《招标需求》及《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温岭市“多田套合”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技术服务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ZMCCG-2025-132(线上电子招投标)采购人(章):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章):台州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备案单位: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温岭市“多田套合”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ZMCCG-2025-132项目名称:温岭市“多田套合”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技术服务采购预算金额(元):1300000招标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温岭市“多田套合”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技术服务采购数量:1预算金额(元):13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温岭市“多田套合”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技术服务采购,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土地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三、获取招标文件:(一)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二)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三)获取方式:1、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3、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招标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四)售价(元):0四、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相关说明:1.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应为浙江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2.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2)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政采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上传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7日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八、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4.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联系人:汪先生;联系电话:0576-86127288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818号建联大厦11楼6、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称: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李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06816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称:台州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818号建联大厦11楼项目联系人(询问):汪小阳、邵柳漪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6127288、86027799质疑联系人:汪小阳(受理注册、中标结果相关质疑及答复)质疑联系方式:0576-8612728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称:温岭市财政局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温岭市“多田套合”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编号:TZMCCG-2025-132项目要求及内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及第三章招标需求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是否允许联合体□是/☑否4.是否允许分包□是(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详见招标需求内容)/☑否5.答疑会或现场踏勘□是/☑否,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前往6.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投标请投标人在投标前仔细阅读“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操作指南”。1.投标文件的制作:投标人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2.投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解密: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4.如中标,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至少三份,采用胶装,不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7.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是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产生的备份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妥善保管。1.使用前提:在解密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行在线解密操作失败,又未能及时联系技术人员帮助解密,或者投标人寻求技术人员帮助仍无法完成解密。2.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3.递交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818号建联大厦11楼,汪先生,13486848778(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提前一天送达)。4.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人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或U7.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5.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其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的,并符合备份投标文件使用前提的,投标人应按本项要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7.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8.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投标人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用户,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CA签章申领操作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10.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1.中小企业优惠措施1.项目属性(服务类)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详见附件4,所属行业:详见附件4。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5)。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5.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评审时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不再执行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2.询问、质疑、投诉渠道询问: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投诉: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13.实质性条款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主要性能参数带“★”的条款是主要性能参数。15.是否进口允许进口/☑不允许进口16.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不适用17.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18.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信函、传真。1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0.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总额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的费率表计算的基准价格的8折计收;采购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总报价中,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处;本项目按服务招标类型收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总额不足捌仟元按捌仟元计取;21.样品□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不提供22.演示□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不要求23.其他说明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文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投标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3.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在采购文件的质疑有效期内及时书面提出。4.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24.解释权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二、说明(一)总则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编制。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应由投标人承担。(二)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三)当事人1.采购组织机构:是指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5.联合体: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四)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分部分;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项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投标,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五)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资料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六)现场踏勘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七)投标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八)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真实有效。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6.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招投标内容、流程如与政采云系统中最新的内容、操作不一致的,以政采云系统中的要求为准。三、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三)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四)采购组织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更正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的15日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各潜在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组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四、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采购组织机构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特别提示:如在投标时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将原件扫描放入投标文件】若参与多标项投标的,则按每个标项分别独立编制投标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序号内容备注▲1投标声明书若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标项的投标,请在《投标声明书》中将所参加的标项号全部列明,格式附后(附件1)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交法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则需提供该项,格式附后(附件2)3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及联合体声明、协议若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格式、内容自拟▲4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格式内容依据第四章第八条评标程序中第一点资格审查要求拟定▲5符合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依据第四章第八条评标程序中第一点资格审查要求拟定格式附后(附件3)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附件4)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附件5)8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若为监狱企业的,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格式自拟9特定资格要求土地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2.商务与技术文件的组成序号内容备注1供应商自评表格式附后(附件7)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附件8)3证书一览表格式附后(附件9)4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格式附后(附件10)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附后(附件11)6设备、设施配置一览表格式附后(附件12)7技术、商务需求响应/偏离表格式附后(附件13)8根据评分项所涉及的内容进行编制格式、内容自拟9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技术性能评分项的各类证明材料)格式、内容自拟3、报价内容的组成序号内容备注1投标函格式附后(附件14)2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附件15)3针对报价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自行提供(二)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报价明细表(如有)”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招标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3.投标报价不得为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90天。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四)投标文件的签署1.投标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本项目如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的全名)。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2.投标文件中所有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3.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处,可使用有效安全的电子签章替代。(五)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按照前附表要求提交,如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五、开标(一)开标程序1.开标时间到后,主持人准时组织开标;2.宣布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3.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4.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5.公布开标结果。(二)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开标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三)投标人不足三家,不得开标。六、评标详见《第四章评标》。七、定标(一)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二)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三)发放中标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政采云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八、合同签订及公告(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内容要求,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中标人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将取消中标资格。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人,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二)合同公告及备案1.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2.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交至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存档。九、询问、质疑与投诉(一)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二)质疑1.报名本项目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通过政采云平台的质疑系统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自获取之日起(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或政采云平台回复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三)投诉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4〕44号)文件要求,按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田储备区入库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农田发〔2024〕10号)、等文件要求工作部署,开展温岭市“多田套合”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工作。二、具体要求在《温岭市“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总体方案(2024-2027年)》成果等基础上,综合“多田套合”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一体化建设新政策,按照正式认定工作要求,完成温岭市“多田套合”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工作。具体包括高标准农田储备区潜力图斑内业数据分析、认定涉及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用地复垦、垦造耕地和百千万工程)立项验收资料收集整理、调查底图制作和实地踏勘拍照、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单元划分和采样点布设(含采土化验)、耕地质量评定报告编制、高标准农田储备区立项和验收认定资料编制以及系统入库备案等。(一)土地整治项目资料整理按照文件要求,收集整理温岭市2019年以来验收的以及对2019年以前实施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田块达到高标准农田条件的,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开展认定的建设用地复垦、垦造耕地和建设类百千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建设项目立项和验收资料。(二)认定图斑内业数据分析针对《温岭市“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总体方案(2024-2027年)》最终成果中确定的高标准农田储备区潜力图斑,并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2024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成果、温岭市耕地功能恢复补充新增耕地等内容,逐图斑比对最新影像图,剃除沟路渠等明显非耕地部位,形成新的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图斑。(三)调查底图制作和实地踏勘以镇街道为单位,制作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图斑调查底图,下发各镇街道用于初步核对。在各镇反馈的基础上,逐个乡镇组织对接,逐个图斑开展实地踏勘,进一步扣除图斑实地非耕地部位;重点查看垦造耕地、建设用地复垦等新增耕地沟路渠设施情况、以及灌排设施情况。(四)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含土壤检测)将符合条件的拟认定图斑按照耕地质量等级评定要求完成评定单元划分和采样点布设,采样点分布图绘制,并委托检测机构完成采土化验,编制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报告。当高标准农田(储备区)内或周边有污染源或存在污染风险(如客土回填)时,按要求检测土壤污染物含量。(五)立项和验收认定资料编制高标准农田储备区立项和验收认定资料编制,包括立项验收批文、初步设计方案等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填写立项验收系统所需的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情况表等附表和矢量数据。(不含一年内高清影像图采集)(六)系统入库备案将各镇街道申报验收的盖章件,逐个项目扫描归档。按照系统备案要求,完成系统入库备案。三、预期成果1、温岭市项目建设类(一事一议)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备案资料;2、温岭市耕地功能恢复类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备案资料;3、温岭市相连类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备案资料;4、温岭市相邻类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备案资料;3、温岭市标准管理类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备案资料。四、相关依据1.《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用地布局优化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4〕44号);2.《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区入库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农田发[2024]10号);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浙农田发[2024]13号);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和高标准农田一体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5]32号)。五、服务期限要求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六、质量要求符合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有关文件的要求。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在财政预算资金已落实且具备实施条件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初步成果提交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成果通过评审或论证并修改完善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八、其余未尽条款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内容。第四章评标一、评标原则(一)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应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三)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二、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三、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四、无效标情形(一)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或者报价文件中报价的货物/服务跟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投标货物/服务出现重大偏差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四)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在限定的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或未填写投标报价的;(六)投标参数未如实填写,完全复制粘贴招标参数的;(七)未按要求准确填写中小微企业类型、所属行业,从中获利的(获利因素包含但不限于价格扣除或资格审查通过);(八)投标文件存在虚假材料的;(九)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十)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十一)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打“▲”内容)不响应的;(十二)商务条款不响应的或商务技术得分为零分的;(十三)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十四)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十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五、废标情形(一)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四)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六、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七、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一)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投标: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4),投标人未提供以上资料或者经评标委员会核查不符的,将不能享受相应的小微企业优惠政策;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5),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措施: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评审时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不再执行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八、评标程序(一)资格审查投标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问,在政采云平台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交法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则需提供该项,格式附后(附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声明书》(附件1)相关承诺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信用记录1.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3.使用规则: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附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投标人若参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的,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附件5)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若参与监狱企业评审的,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格式自拟(如有)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3.投标(报价)文件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特定资格要求土地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符合性审查(请上传完整的商务技术文件,如有实质性条款要求,请做好相关关联)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问,在政采云平台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实质性条款“▲”实质性条款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串通投标未出现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三)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审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其中商务技术70分,报价30分。(一)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二)各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三)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四)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报价分。注:评分计算过程中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2位小数。1.评分标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细则分值1业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项目(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的,得0.5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清晰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0.52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1.53企业荣誉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颁发时间为准)获得的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方面的奖项,每个得1.5分,最高得3分。(以奖项发布时间为准,提供荣誉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得分,相同项目不可重复计分)34项目研究方案1、根据投标人对浙江省多田套合、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等项目背景和内涵、相关政策及实施要求是否正确、是否清晰、是否全面等进行综合评分:①方案描述准确全面、清晰合理、可行性高的得7-10分;②方案描述较全面、较合理、可行性较高的得4-7(含)分;③方案描述不够全面、不够清晰的得0-4(含)分;④不提供相关描述的不得分。1052、根据投标人对本市“多田套合”工作开展情况、历年已经实施的各类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状况、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情况和前期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情况及存在问题的分析进行综合评分:①方案描述准确全面、清晰合理、可行性高的得15-20分;②方案描述较全面、较合理、可行性较高的得10-15(含)分;③方案描述一般的得5-10(含)分;④方案描述不够全面、不够清晰的得0-5(含)分;⑤不提供相关描述的不得分。2063、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工作思路、技术方案、以及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等重要工作内容的理解进行评分:①理解准确全面、清晰合理、可行性高的得7-10分;②理解较全面、较合理、可行性较高的得4-7(含)分;③理解不够全面、不够清晰的得0-4(含)分;④不提供相关描述的不得分。107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成果内容要求、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进度控制是否合理和关键时间节点把握是否科学准确进行打分:①方案描述准确全面、清晰合理、可行性高的得3-5分;②方案描述较全面、较合理、可行性较高的得1-3(含)分;③方案描述不够全面、不够清晰的得0-1(含)分;④不提供相关描述的不得分。585、根据提供结合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分析是否到位,是否提出针对性措施等进行评分:①方案描述准确全面、清晰合理、可行性高的得3-5分;②方案描述较全面、较合理、可行性较高的得1-3(含)分;③方案描述不够全面、不够清晰的得0-1(含)分;④不提供相关描述的不得分。59项目组织实施保障1、项目负责人在特定资质要求的基础上,具有农田水利或土壤学(含农业资源环境)或地理信息或地理学相关高级职称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级及以上高标准农田类或土地集约利用类研究课题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提供相关证书/研究课题原件扫描件(扫描件中需显示职称名称,名称中包含上述类型即可)和开标前三个月内社保证明或聘用证明或股东证明扫描件,二者缺一不可,未提供不得分。】10103、投标人项目组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土壤学(含农业资源环境)、地理信息、土地评价、土地规划高级(含)以上职称的,每个专业每人得0.5分,最多得2分;一人多证按一个专业计取。(项目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或聘用人员,须提供项目组人员在本企业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聘用证明或股东证明等,不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2114、项目组技术成员配备、硬件设备配备、建设质量目标、质量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项目保密措施等描述进行打分:①方案描述准确全面、清晰合理、可行性高的得2-3分;②方案描述较全面、较合理、可行性较高的得1-2(含)分;③方案描述不够全面、不够清晰的得0-1(含)分;④不提供相关描述的不得分。312合计70注:①上述评分项,缺项不得分。②上述证明材料中的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材料。否则,相应分值不予计取。2.评审要求(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审查。(2)对于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开启的投标报价与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③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④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⑤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其放弃中标权的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重新依法组织招标。(四)结果汇总及排序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执行。(五)评标报告撰写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本合同为参考,具体结合招标需求及中标人投标承诺,以实际签署为准)甲方:(采购单位)乙方:(中标供应商)根据温岭市“多田套合”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编号:TZMCCG-2025-132)招标结果和采购文件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具体内容:在《温岭市“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总体方案(2024-2027年)》成果等基础上,综合“多田套合”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一体化建设新政策,按照正式认定工作要求,完成温岭市“多田套合”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工作。具体包括高标准农田储备区潜力图斑内业数据分析、认定涉及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用地复垦、垦造耕地和百千万工程)立项验收资料收集整理、调查底图制作和实地踏勘拍照、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单元划分和采样点布设(含采土化验)、耕地质量评定报告编制、高标准农田储备区立项和验收认定资料编制以及系统入库备案等。1、土地整治项目资料整理按照文件要求,收集整理温岭市2019年以来验收的以及对2019年以前实施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田块达到高标准农田条件的,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开展认定的建设用地复垦、垦造耕地和建设类百千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建设项目立项和验收资料。2、认定图斑内业数据分析针对《温岭市“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总体方案(2024-2027年)》最终成果中确定的高标准农田储备区潜力图斑,并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2024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成果、温岭市耕地功能恢复补充新增耕地等内容,逐图斑比对最新影像图,剃除沟路渠等明显非耕地部位,形成新的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图斑。3、调查底图制作和实地踏勘以镇街道为单位,制作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图斑调查底图,下发各镇街道用于初步核对。在各镇反馈的基础上,逐个乡镇组织对接,逐个图斑开展实地踏勘,进一步扣除图斑实地非耕地部位;重点查看垦造耕地、建设用地复垦等新增耕地沟路渠设施情况、以及灌排设施情况。4、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含土壤检测)将符合条件的拟认定图斑按照耕地质量等级评定要求完成评定单元划分和采样点布设,采样点分布图绘制,并委托检测机构完成采土化验,编制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报告。当高标准农田(储备区)内或周边有污染源或存在污染风险(如客土回填)时,按要求检测土壤污染物含量。5、立项和验收认定资料编制高标准农田储备区立项和验收认定资料编制,包括立项验收批文、初步设计方案等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填写立项验收系统所需的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情况表等附表和矢量数据。(不含一年内高清影像图采集)6、系统入库备案将各镇街道申报验收的盖章件,逐个项目扫描归档。按照系统备案要求,完成系统入库备案。第二条、相关依据1.《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用地布局优化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4〕44号);2.《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区入库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农田发[2024]10号);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浙农田发[2024]13号);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和高标准农田一体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5]32号)。第四条、服务期限:1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五条、合同价款合同金额:¥,元(即人民币,元整)合同价款包括与本项目所需服务有关的人员劳务、服务、管理、(劳动、社会、医疗、安全)保险、利润、差旅、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应由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乙方凡未列入的,将被认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人员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条件。2、甲方有责任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3、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服务工作实施监督和核查。4、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工作享有知情权并对不明事项提出质询。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1、乙方应当根据《招标文件》按合同工期确保项目完成。2、负责为甲方提供持续技术咨询及对受委托工作范围内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问题,依据有关原则予以解释。3、参与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度。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等。5、乙方人员因现场服务过程中所出现的设备及人身财产安全问题应自行负责。6、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违规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7、乙方应保证合同履约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8、相关方案评审费用和成果验收检测费等费用及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第八条、合同款项支付:合同签订后,在财政预算资金已落实且具备实施条件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初步成果提交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成果通过评审或论证并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储备区认定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