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废钢图像识别、采集数据系统开发服务招标变更公告(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2025)



废钢图像识别、采集数据系统开发服务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6日

采购执行编号:
XWFZ-250368

首次公示日期:
2025年11月3日

更正日期:
2025年11月6日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采购人地址:
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杨柳路2号

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
1822345551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重庆市渝北区中华两江春城春玺苑2幢16-3

经办人名称:
蓝秀雨

联系电话:
023-67185051-1

更正事项:
更正第二篇 项目技术(服务)需求 和第四篇 二、评分标准,请各潜在供应商以此采购文件为准制作标书。

废钢图像识别、采集数据系统开发服务-补遗稿(定)doc.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WFZ-250368磋商项目:废钢图像识别、采集数据系统开发服务采购人: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2-一、竞争性磋商内容-2-二、资金来源-2-三、供应商资格条件-2-四、磋商有关说明-2-五、保证金-3-六、其它有关规定-4-七、联系方式-4-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需求-6-一、项目内容-6-二、项目概述-6-三、其他需求-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7-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7-二、报价要求-7-三、服务保证和违约责任-8-四、付款方式-8-五、知识产权-8-六、其他-8-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9-一、磋商程序及方法-9-二、评审标准-11-三、无效响应-12-四、采购终止-13-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4-一、磋商费用-14-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4-三、磋商要求-1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5-五、成交通知-1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6-七、采购代理服务费-17-八、签订合同-17-第六篇采购合同-19-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0-1.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废钢图像识别、采集数据系统开发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1.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采购预算(万元)磋商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废钢图像识别、采集数据系统开发服务21.360.3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2.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21.36万元。1.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1.4.四、磋商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二)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期: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10日17:00(工作时间)(三)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四)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购买方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汇款时备注:XWFZ-250368文件费),同时将转款凭证和《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lxy@cqxwzb.cn(邮箱)。户名: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重庆分行中山支行账号:11261000000383428(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重庆市渝北区两江春城春玺苑写字楼2栋16-3)。(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14:00;(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14:30;(八)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14:30;(九)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1.1.5.五、保证金(一)保证金递交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对公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开始时间。磋商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星光支行账号:18010000001399253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各供应商在递交磋商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转账应备注“XWFZ-250368磋商保证金”。3.如项目因采购失败而进行重新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供应商已缴纳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根据重新发布的磋商文件中给出的磋商保证金账户与截止时间内重新递交磋商保证金,如未重新递交的,将造成供应商磋商无效。(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三)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提交保证金保函的,采购人有权提出索赔申请,担保方应在接到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服务和商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6.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磋商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1.1.6.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1.1.7.七、联系方式(一)联系人: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人:刘佳丽黄芳电话:1822345551913908279509地址: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杨柳路2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蓝老师电话:023-67185051转分机号1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两江春城春玺苑写字楼2幢16-3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编号XWFZ-250368项目名称 废钢图像识别、采集数据系统开发服务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购买时间年 月 日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备注1.2.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需求注:“※”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1.2.1.一、项目内容序号采购内容备注1 废钢图像识别、采集数据系统开发服务无1.2.2.※二、项目实施内容序号功能单位数量备注一设备监控模块1多模式、多型号激光雷达、工业矩阵相机、球机设备接口识别、适配驱动与工作控制软件模块套1提供源码,相关文档2激光雷达、工业矩阵相机、球机数据采集传输软件模块套1提供源码,相关文档3实时数据读取、点云数据存储软件模块套1提供源码,相关文档4工业矩阵相机多维数据感知软件模块套1提供源码,相关文档5智能球机数据展示、存储软件模块套1提供源码,相关文档1.2.3.※三、功能需求1.现场影像使用需求针对废钢项目全流程作业场景,影像数据采集系统需实现毫秒级响应,对废钢进场验收、堆放管理、破碎加工等环节进行高精度实时捕捉。通过优化编码压缩与低延迟传输协议,将废钢外观状态、设备运行情况、现场安全隐患等关键信息,无延迟地传输至终端监控平台,辅助操作人员快速识别废钢材质、尺寸规格,及时发现设备异常,为现场调度与风险管控提供即时可视化依据。​工业矩阵相机搭载多通道并行采集模块,结合智能图像重构算法,对废钢全场景进行全域覆盖采集。高分辨率传感器阵列同步获取废钢形态、表面特征等多维度信息,并通过深度学习模型实时优化图像质量,校正因复杂光照、粉尘环境导致的图像畸变。边缘计算节点对采集数据进行特征增强与降噪处理,生成具备高精度空间信息的数字影像。​存储系统采用冷热数据分层架构,针对废钢项目高频使用的实时影像数据,如废钢进场验收、产线实时监控画面,配置高速固态存储阵列,确保数据毫秒级响应,满足操作人员即时调取查看需求。对于历史影像数据,包括废钢批次处理记录、设备历史运行画面等低频访问数据。2.现场激光雷达需求于废旧钢铁回收场景,设备需实现对不同形态、堆放状态的废旧钢铁快速扫描,生成完整、高精度三维点云数据。精准测算单批次废旧钢铁体积、重量,数据误差需控制在行业标准范围内,为回收定价提供可靠量化依据。​构建可视化操作界面,支持多视角查看料场内废旧钢铁堆放布局。通过动态数据呈现,直观展示场地空间占用变化,辅助优化堆放规划。具备智能标注功能,可对高价值、特殊材质钢铁进行标记,便于分拣作业。系统自动完成废旧钢铁库存数量、规格统计,输出标准化盘点报表,实现资源高效管理。3.视频系统通讯需求在废钢项目的全流程作业场景中,现场视频数据讯实时展映,通过灵活部署于废钢堆场、破碎车间、运输通道等关键区域,构建起全方位、无死角的可视化监控网络。系统搭载高精度摄像机,支持水平大角度连续旋转与垂直俯仰调节,可根据实际需求快速切换监控视角,实现对废钢堆放状态、设备运行情况。1.2.4.※四、功能要求以下所有功能必选满足“废钢图像识别、采集数据系统”数据接口。功能触发后响应时间1秒。(1)多模式多型号激光雷达、工业相机、球机接口识别、适配驱动与工作控制软件模块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硬件设备和设计思路,实现各种激光雷达、工业相机、球机接入系统后自动工作,即具备数据能读取、设备能控制。(2)激光雷达、工业相机、球机数据采集传输软件模块通过采购人研究,按采购人提供各种场景要求下,实现激光雷达、工业相机、球机,采集数据高速、稳定传输至数据中心,如数据传输采用以太网方式,采用千兆网络。(3)实时数据读取、点云数据存储模块按照采购人提供功能设计思想,实现实时调取,展示激光雷达采集数据功能,并实现点云数据以csv,pcd,rosbag等格式存储功能。数据量存储能力300MB及以上。(4)工业矩阵相机多维数据感知软件模块多台工业相机数据实时存储,并能通过软件界面展示,调取历史数据照片,并提供图片分析功能,具备识别废钢场景各种数据。(5)智能球机数据展示、存储软件模块实现智能球机实施监控,通过软件控制智能球机转动、截屏,并能实现历史数据追溯。1.2.5.※五、参数要求1.影像速度:不少于15帧/秒2.识别视觉设备种类不少于三种3.数据库:MySQL4.开发工具:C#1.3.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3.6.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完成系统开发并交付使用。(二)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标准及验收方式:1、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供方根据合同内容进行完成系统开发并提交试运行版本。2、供方对程序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需方正常使用后,双方正式签署验收合格文件。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1.3.7.二、报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采购需求进行报价。本项目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方案、实施周期、售后服务、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1.3.8.三、服务保证和违约责任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一)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开发和服务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二)现场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本地化开发和售后服务团队,向采购人提供本地化服务。采购人在开发和使用的过程中遇到问题时,成交供应商应在1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24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三)违约责任在验收时,若发现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与采购人要求不符,视为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招标方有权拒绝合作。1.3.9.四、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所有服务并通过验收后,向采购人开具有效发票,采购人按采购相关要求完成审批手续后,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1.3.10.五、知识产权本次采购标的所有权属采购人。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3.11.六、其他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4.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4.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签到的顺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提交足额磋商保证金。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标注的”※“内容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规定的全部内容作出响应。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在未做实质性变更的情况下最后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技术、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1.4.2.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服务部分(60%)实施方案(3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需求分析、2.建设方案、3.实施方案、4.培训方案等方面。根据内容进行评分。内容不存在瑕疵得30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5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0分;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5分;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10分。供应商提供方案大纲(格式自拟)。本项目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一下任意一种情形:1.方案出现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内容空泛、无具体实施方法或缺少关键分析点;2.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或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3.方案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不利于本项目目的实现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在现有条件下不可能或者很难实现的售后服务方案(3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承诺(指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技术人员配置等)、2.组织体系、3.服务方式、4.应急服务等方面。根据内容进行评分。内容不存在瑕疵得30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5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0分;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5分;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10分。3商务部分(10%)业绩评价(6分)1.投标人提供的机器视觉业绩数量进行评价,每提供1份有效业绩证明材料(签订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合同首页、技术要求页(视觉技术要求部分)、签字盖章页)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无类似业绩或未提供合同首页、技术要求页和签字盖章页不得分;注:上述内容提及的合同业绩仅指供应商自身的合同业绩,即合同中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转包或分包合同无效。业绩不可重复计分。质保期(4分)质保期满足要求,每延长3个月得1分,每延长不足3个月按照未延长计,最多得4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注:1、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四、其他“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以上资料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3)评审标准中涉及计算的,统一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1.4.3.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4.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5.1.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5.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技术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5.3.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为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正本扫描件,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六)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文档、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1.5.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5.5.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1.5.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5.7.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供应商成交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中标金额*1.5%*70%(若代理服务费低于3000元,则按3000元收取)。服务费以现金、支票或电汇等形式支付。(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希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支行账号:112610000003834281.5.8.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成交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1.6.第六篇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供参考)(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项目内容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内容及要求二、验收标准、方法:三、付款方式:四、履约保证金(若有)五、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文件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7.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二)技术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优惠承诺服务(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项目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总计(元):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二、技术部分(一)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需求”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栏需逐条填写具体内容,并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如“响应情况”栏未填写具体内容或与“项目技术(服务)需求”要求的内容不完全一致,则该供应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符合性审查。如“响应情况”栏具体内容和“项目技术(服务)需求”栏具体内容一致但“差异说明”栏未填写则视为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4.相关证明材料后附。(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服务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栏需逐条填写具体内容,并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如“响应情况”栏未填写具体内容或与“商务需求”要求的内容不完全一致,则该供应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符合性审查。如“响应情况”栏具体内容和“商务需求”栏具体内容一致但“差异说明”栏未填写则视为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二)其他优惠承诺服务(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1.7.0.11.7.0.2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投标人认为本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提供的标的物为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须进行声明并提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按附表格式填写,格式附后)。2.若投标人提供了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且该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还须提所涉及其它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参照附表)(若涉及多个制造商的,每个制造商均须出具)。附表:(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人名称(盖章):日期:(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废钢图像识别、采集数据系统开发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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