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招标变更公告(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614-JSBY-G2025-00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南京中路桥等11个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商务技术分评分项中业绩部分第3条:
“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国家级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运营维护项目的,每个合同得1分,最多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修改为:“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国家级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运营维护项目的,每个合同得1分,最多3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
单位地址:南通市海门区珠江路333号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8962811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富江路1055号24号楼301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795717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795717900

五、附件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JSZC-320614-JSBY-G2025-0059采购文件.doc

南通市海门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南京中路桥等11个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14-JSBY-G2025-0059采购人: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代理机构: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十一月第1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南京中路桥等11个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JSZC-320614-JSBY-G2025-0059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614-JSBY-G2025-00592、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南京中路桥等11个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3、项目预算:136万元4、最高限价:13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请仔细研究。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扫描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5.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苏采云”→通过CA锁进行响应确认,并自行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下载获取。售价:0.0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1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项目类型:服务。4.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5.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6.“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CA、方正签章,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方正签章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7.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8.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9.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10.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11.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1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1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评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技术、软件支持电话:0519-86722801;0513-590019501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1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地址:南通市海门区珠江路333号联系人:龚先生联系电话:189628116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富江路1055号24号楼301室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8795717900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代理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采购代理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招标文件的解释6.1招标文件需求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其它部分由采购代理解释。(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构成1.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采购项目需求(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拟签订合同文本(6)质疑提出和处理(7)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联系解决。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招标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通知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3.招标文件的修改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3.2采购代理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投标日期。3.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4.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发布澄清公告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5.投标人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采购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投标文件构成2.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投标人按“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编写投标文件。3.投标有效期3.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4.投标有效期的延长4.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5.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要求5.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5.2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3投标人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4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5.5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6.投标人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投标文件的提交1.1线上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说明: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截止日期2.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采购代理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投标文件延长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3.1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加密。3.2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说明:投标人应在用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电脑,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3.3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应当拒收并提示。4.投标文件的拒收4.1采购代理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5.1投标文件的撤回5.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CA办理指南及“苏采云”操作手册。5.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5.2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5.3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5.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1.开标1.1采购代理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当天各投标人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投标人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1.2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在不见面交易系统中进行开标,并公布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2.评标委员会2.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2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3.3在评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3.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3.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公布评标结果时一并公布所有投标人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4、投标文件的澄清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4.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报价,现场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5.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5.8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6.1无效投标条款6.1.1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6.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6.1.12投标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6.1.13不同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6.1.14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异常悬殊,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得分畸低者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6.1.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6.2废标条款: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2.5因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1.确定中标单位1.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2采购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1.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4.2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质疑答复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中标通知书3.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对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八)其他说明: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相应有关的全部费用。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分摊)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出。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计取。第三部分采购项目需求第一章采购项目内容与技术需求一、项目概况为确保已建成投运的南京中路桥站、高北大桥站、常乐闸南桥站、青龙河桥站、汤正公路桥站、立新闸站、日新河闸站、临江闸桥站、十八匡河站、临海公路桥站、长江水厂饮用水源地站11个水质自动站正常稳定运行,对全托管运维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目前各自动站设备运行状况良好。11个水质自动站主要配置了水质五参数(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和水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等9项监测指标(详细参数见下表),合同履行期限:运行维护服务时间见表格,起始日期在后续的采购合同中约定。运行维护服务时间及水站参数表 序号
站点名称
合同履行期限
参数
品牌型号

1
南京中路桥站
12个月
五参数(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水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
五参数(德国科泽K100)高锰酸盐指数(德国科泽K301)氨氮(德国科泽K301)总氮总磷一体机(德国科泽K301)

2
高北大桥站
12个月

3
常乐闸南桥站
12个月

4
青龙河桥站
12个月

5
汤正公路桥站
12个月

6
立新闸站
12个月
五参数(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水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
五参数(德国科泽K100)高锰酸盐指数(德国科泽K301)氨氮(德国科泽K301)总氮(德国科泽K301)总磷(德国科泽K301)

7
日新河闸站
12个月

8
临江闸桥站
12个月

9
十八匡河站
12个月

10
临海公路桥站
12个月
五参数(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水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氯化物、水位、流速
五参数(德国科泽K100)高锰酸盐指数(德国科泽K301)氨氮(德国科泽K301)总氮(德国科泽K301)总磷(德国科泽K301)氯化物(上海科泽KZ-CL)流量(杭州利声LS-HD600)

11
长江水厂饮用水源地
12个月
五参数(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水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氯化物、生物毒性、挥发酚、总有机碳、挥发性有机物(18种)
五参数(E+H CA80AM)高锰酸盐指数(HORIBA CODA-500)氨氮(E+H CA80AM)总氮(德国科泽K301)总磷(德国科泽K301)氯化物(上海科泽KZ-CL)生物毒性(杭州绿洁GR-8800)挥发酚(德国科泽K301)总有机碳(岛津TOC-4200)挥发性有机物(美国英福康CMS5000)

二、总体要求要求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负责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营维护及管理工作。在运营维护及管理期间,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本着为采购人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各监测监控系统运行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采购人要求的考核指标要求,使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真正发挥其效能和作用。1、水、电、通讯及财产保护:运行管理期间所需水、电、通讯、场地租赁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软件、配套设施、水质自动站和配套监控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同时,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期间,协助采购人做好水质自动站固定资产的管理、备品配件的登记等工作。成交供应商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2、积极参加国家、省、市主办的技术培训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定期接受采购人的工作考核及质量考核。3、按照《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江苏省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中的有关要求对委托水质自动站进行管理。4、供应商需保证至少3名合格技术人员(获得水质自动站运维上岗证)常驻南通市,全日制从事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日常运行和维护,法定节假日期间若设备出现故障也能到现场进行检修,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确保安排至少2辆专车用于日常巡检。注:①拟派本项目技术人员须提供水质自动站运维上岗证扫描件至符合性审查相关资料中,未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②日常巡检车辆需提供在投标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至符合性审查相关资料中,未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5、不论何时,成交供应商都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报告和传输有关的监测数据,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传递任何监测数据。相关监测数据必须按相关要求成功接入国家、省、市级数据平台并可正常使用,实现一点多发,多址传送。6、成交供应商成交后也不得转包。7、如果需要现场查看,在开标前和采购方联系,否则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三、需求及采购内容根据服务内容,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包含下表所列各部分工作的费用。因管理不当造成设备或辅助设施丢失和损坏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序号
服务项目
备注

1
备品备件、易耗品
设备、配件、消耗品

2
社会化运行维护费
人工费、差旅费、交通费、水费、电费、网络通讯费、场地租赁费等

3
设备维修保养费
根据维护经验,计算设备日常维修费用

4
质量控制费
标准物质、校准液等质量控制工作产生的费用以及运维终端设备

5
年度维修等
按照要求进行年度维护的服务内容。

1、提供、配制并定期更换水质自动站监测仪器所需试剂、标样;根据仪器运行状况和类型,提供并定期更换水质自动站监测仪器和仪表所需备品备件;配件、备品、耗材需各站点仪器设备匹配,并对服务器硬件免费维修和软件免费升级;2、制定水站监测仪器和仪表每年保养检修计划并按期进行。保养检修须包括系统的全面清洗和检修、仪器管路清洗、主要备件的更换、仪器的性能测试检查等内容;3、及时排除水质自动站监测仪器和仪表出现的故障(由于地震、洪水和雷击等不可预防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自动站系统及仪器损坏除外);4、对水质自动站仪表进行定期校准、核查、比对、性能测试;5、负责站房及相关附属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保证站房清洁、整齐,每周清扫站房,不得堆放杂物、试剂,不得在站房内抽烟、饮食,每月清理站房外围和取水口杂物,每年对站房整修粉刷并更换损坏标识牌;需通过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维护或更换,并出具报告;定期对站房门禁、防火设施、文化建设等附属设施进行维护或更换,保障站房安全。6、负责确保站房内的环境温度、湿度满足仪器运行的要求,确保空调、温湿度计等环境控制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如有损坏由中标人负责更换。7、建立水站维护档案,认真、及时做好维护记录,并以站点为单位进行归档管理,书面记录)作为运行维护考核依据之一,具体包括:(1)自动站运行情况及现场维护记录;(2)自动站仪器设备应急维护记录;(3)试剂更换与校准记录(4)设备检修记录四、运行维护要求运维单位应遵守省国家、省关于水质自动站运行管理的各项规定,如运维期间出台新的运行管理规定,则运维工作按最新规定执行。1、实施方案。成交供应商应根据相关管理规定针对不同类型站点结合仪器设备品牌制定并提供完整的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及作业指导书,明确水站各个系统(采水系统、配水系统、分析系统、数采系统、通讯系统以及辅助系统)的维护方法、周期、内容及技术保障等。水站现场配备必要的操作手册、管理规章和应急预案等。每次维护后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记录。2、运维保障。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仪表配件供应渠道,在南通地区设有服务及办事机构,运维人员应通过国家或省级水质自动站运维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具备环境监测相关专业背景,从事水质自动站运维两年以上的工作人员不低于本项目运维人员数的50%。3、装备要求。具有水质自动系统常规参数(如氨氮、五参数等)的实验室分析仪器和便携式仪器,并在需要时用于水质自动站的比对考核;供应商自有通过计量认证的实验室,或委托通过计量认证的实验室,满足试剂配制、标样考核(供应商自控)及比对分析技术要求(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必须配备专用工具,包括便携式电脑、万用表、远程数据查询系统等;同时,还须配备通讯调试工具,包括各种硬件接口线、改线工具、接口调试软件及常用零部件等。4、维护内容。水质自动站要严格按照“日监控,周巡查、月比对”的要求,每天对水质自动站整个系统进行维护检查,通过宏观检查各仪器运行的状况。每周在现场观察系统运行一个完整的周期,检查整个系统运行状况。通过每日监控、每周巡查,确保仪器设备和系统处于正常的运行状况。(1)远程监视水站运维技术人员每天上午和下午两次对站点进行远程管理和巡视,内容包括:①根据仪器监测数据判断仪器运行情况。②根据管路压力数据判断水泵运行情况。③根据电源电压、站房温度、湿度数据判断站房内部情况。每日对数据情况进行初审,完成数据标记位标识,对异常数据进行标注。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值出现时,应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检查和处理,必要时采集实际水样进行实验室分析。(2)例行巡检水站运维技术人员每周巡视水站不少于1次,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主要作业内容包括:A站房检查站房门窗、门禁系统是否正常,外围设施有无破损。根据需要开启空调、排气扇,站房温度保持在18-28℃,相对湿度≤60%。检查站房是否漏水,烟感、温感探测器是否正常。检查灭火器是否处于有效期,将灭火器放置在站房门口附近显眼位置。检查站房内物件摆放是否整齐,清理杂物。B分析单元检查各仪器运行状态是否正常、有无警报信息,近期数据是否正常。针对异常数据查看日志、详细数据、健康数据,分析异常原因。检查各仪器量程选择是否合适,工作曲线、空白值、关键参数设置是否正常。检查各仪器面板,液位管、电磁阀体是否正常,检测池有无漏液。检查各仪器试剂是否充足,是否过期,试剂标签是否规范,试剂管路连接是否正常。检查五参数运行情况,参数设置是否正常,各电极工作状态是否正常。C采配水单元检查采水口水体颜色、浊度,采水泵或浮筒是否正常,采水口周边有无垃圾和漂浮物。检查采配水管路是否破损或漏水,伴热保温是否正常,冬季来临前及时开启伴热。通过单点控制,检查各部件(泵、阀等)工作是否正常。观察周期测试或紧急测试过程中,采水流程是否正常,五参数水箱、沉降箱、水样杯的进样和排样是否正常,取水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各液位开关检测信号是否灵敏。检查预处理装置(超声波、沉降、过滤)是否能正常工作,滤芯是否堵塞。D数据采集与控制单元检查所有参数设备的通讯状态是否正常,通讯串口、网线、电源线连接有无松动。检查工控机(数采仪)与仪器的数据是否一致,与平台的数据是否一致。检查近期周期数据和系统运行日志是否正常,检查软件的工作模式、采水周期、沉降设置、加标设置、留样设置、废液处理设置等是否正常。检查平台连接是否正常,流量卡余额是否充足,VPN、路由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检查PLC、继电器、交流接触器等部件的控制是否正常。E辅助单元检查站房配电箱、供电线路是否正常,UPS电源、稳压电压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检查试剂冰箱的温度是否正常,有无积水。检查留样器温度是否正常,是否结冰、漏水,蠕动泵管有无破裂,采样量是否达标。检查空压机、除藻装置是否能够正常工作,空压机的储气罐内有无积水,及时排空。检查废液收集桶液位情况,有无渗漏。检查视频监控是否正常,存储空间是否充足,摄像头是否正对站房门口、采水口、仪器间。检查自动加标模块内的标液是否在有效期。(3)定期养护A日常清洁 设备或单元
清洁工作
频次
备注

分析单元
样品管清洗
不限定

清洗仪器液位管、试剂管、电磁阀、反应装置
每季度

五参数电极清洗
每周
可根据水质情况适当降低频次

废液收集、处理
每月
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采配水单元
水样杯、水箱、沉降池清洗
每周
可根据水质情况适当降低频次

刷洗采水泵或浮筒,清理采水口周边的杂物和杂草
每月
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频次

辅助单元
线路、管路清洁和整理
每月

留样器内部和留样瓶清理洗
每周

站房
打扫站房卫生
每周

全面清理站房周边杂物、杂草
每周

B运维记录填写现场台账记录要做好归类,用专用的文件夹和文件框装好,摆放整齐。水站运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和现场维护过程中做过各项工作,都要如实填写、详细记录。注意不同类型的记录之间的关联性和逻辑性。例如:巡检记录中写到的工作内容,在其他相关记录本上要有相应的记录;试剂更换后要有校准的记录。填写记录时要求字迹工整,不乱涂乱改。写错的地方宜采用杠改,并在旁边签上名字和日期。 记录种类
填写频次

《周巡检维护记录表》
每次现场维护后填写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试剂及标准样品更换记录表》
更换试剂或标样后填写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仪器校准、标液核查记录表》
标液核查或校准后填写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设备检修记录表》
设备故障检修后填写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易耗品和备品备件更换记录表》
耗材和备件更换后填写

5、质控要求(1)质控措施与实施对象编制并提交质控工作方案,相邻的两次周质控至少要间隔4天,相邻的两次月质控要间隔15天以上。 质控措施
水质类别
质控
频次
实施对象

Ⅰ~Ⅱ类水体
Ⅲ~劣Ⅴ类水体

零点核查/漂移


每天
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

跨度核查/漂移


每天

标样核查


每7天
常规五参数

多点线性核查


每月
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

实际水样比对
至少半年要做一次比对

每月
常规五参数、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

集成干预检查
 
√(浊度>1000ntu可不做)
每月
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

加标回收率自动测试
 

有需要开展

(2)其他质控要求监测仪器不允许屏蔽负值。自动监测仪器零点核查、跨度核查、水样测试应使用同一量程或同一稀释流程(稀释倍数),所选跨度核查液浓度应大于当前水体浓度值。多点线性核查未通过时,维护后应进行零点/跨度核查,通过后再进行多点线性核查。加标回收率、集成干预检查、实际水样比对未通过时,应排查原因,直至核查通过。当仪器相关质控测试结果数据接近质控要求限值时应及时进行预防性维护。仪器计量单元、消解单元、检测单元等关键部件更换后,应进行多点线性核查,必要时应开展实际水样比对。仪器长时间(7天以上)停机恢复运行时,应进行多点线性核查和集成干预检查。需要对仪器进行校准的几种情况:①运维人员按规范要求每个月定期对仪器进行校准;②仪器更换试剂后;③仪器更换关键部件;④仪器经过维修后;⑤仪器经过调试后。仪器校准的信号值(吸光度)超出正常范围时,需检查仪器试剂、标样和纯水,流路和测试流程是否正常。所有维护及质控测试均应形成记录,提交质控报告。此处未提及的维护内容,按相关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仪器维护保养、易耗品的定期更换等工作。6、应急维护要求(1)仪器故障处置:水站出现故障时,运维人员需要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检修,对于容易诊断和检修的故障,要在8小时内及时修复正常。对于不易诊断和检修的故障,超过48小时无法解决的,应采用备机代替测试,同时对备机开展标样核查测试。并及时用电话与书面形式报告采购人,协商处理方案。当系统出现数据未上传或出错等问题时,确保12小时内完成诊断,确认传输问题或仪器设备故障;如为传输问题,应确保现场数据并在一周内将现场数据重新备份至系统。(2)异常情况处置:水站出现异常情况时,运维人员需要在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处理完成。对于能够直接判断原因的异常情况,应立即赶往现场处理。不能直接判断原因的,可查看当天的日质控情况,然后根据需要远程发送标样核查、水样复测等方式,判断仪器是否有问题。标样核查和水样复测不合格时,可能是仪器有问题,需要现场对仪器进行诊断和检修。标样核查和水样测复测合格时,可初步判断为水质异常,可远程启动留样器留样,然后去现场通过加标回收或实际水样比来进一步判定。如确定为水质异常或水站所在断面发生污染事故时,需要立即向公司负责人、采购人汇报,在保证系统仪器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准确,传输畅通的同时,协助采购人进行手工监测。异常数据:①监测中断的数据;②监测数据长时间不变或短时间突变;③监测仪器设备状态参数异常、过程日志异常或监测仪器设备故障的监测数据;④经污染物之间相关性分析、气象条件、水站所在地历史数据分析认为明显违背常理的监测数据。(3)停复站管理因特殊情况,如给水故障、采水设施故障、河流断流/水位过低、子站改造、自然灾害、水站搬迁、停电等情况导致水站无法正常运行时,运维单位应及时向采购人出具停运(站)报告。当出现水站长时间停电和水位不足造成水站无法自动取样时需进行人工补测,并将实验室分析结果录入数据平台;补测频率为每周两次,两次采样间隔不低于两天;根据各站仪器配置补测相关监测项目,包括pH、溶解氧、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等。补测的手工数据需提供监测报告(加盖CMA章)。水站恢复正常运行后,要及时申请复站。7、耗材与备件更换运维人员应定期对各个单元的耗材与备件进行更换,确保系统和仪器长期稳定运行。更换关键部件(计量装置、反应单元、检测装置等影响仪器性能的部件)后,要对仪器进校准。 设备或单元
耗材/备件名称
更换频次
备注

样品管
每季度

试剂管
每年

蠕动泵管
每季度

搅拌子
每年

浊度电极
每年
按需更换

ORP电极
每年
按需更换

溶解氧电极
每年
按需更换

电导率电极
每年
按需更换

溶解氧膜头
每年
按需更换

pH玻璃电极
每年
按需更换

采配水单元
集成进样过滤棉
每周
可根据水质情况适当降低频次

站房
灭火器
每年
过期更换

8、质量保证建议采用有证标准样品,若考虑到运行成本采用自配标样,应用有证标准样品对自配标样进行验证,验证结果应在标准值允许范围内。采用国家认可的质控样(或按规定方法配制的标准溶液)对自动分析仪进行标样溶液核查,质控样(或标准溶液)测定的相对误差满足相关技术要求。若不符合,应重新绘制校准曲线,并记录结果。样品的测定值应在校准曲线的浓度范围内。按照国家规定的监测分析方法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比对试验时,实验室质量控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样品采集和保存严格执行HJ91.2-2022的有关规定,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9、交接方式在合同生效前,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前一运维方共同对水站进行现场清点和评估,做好记录,签字备案。内容包括系统设备的完好度、系统运行情况、数据采集情况、技术资料、运维记录、站房及辅助设施,以及存在的问题等。10、参考技术规范和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及采排水技术要求(试行)》《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安装验收技术要求(试行)》《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试行)》《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通信协议技术要求(试行)》《国地表水自动监测仪器通信协议技术要求(试行)》《江苏省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技术要求---站房、采水及文化建设部分(试行)》(苏环办〔2019〕114号)《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915-2017)《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17)《江苏省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实施规范》(苏环办〔2019〕398号)《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96-2003)《电导率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97-2003)《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98-2003)《溶解氧(DO)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99-2003)《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100-2003)《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2019)《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102-2003)《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103-2003)《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91.2-2022)五、监督管理与考核办法1、监督管理(1)数据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近3年内,在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必须没有弄虚作假行为(请供应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咨询承诺,若有不实,按提供虚假资料处理,投标及中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供应商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3)运维期间出现调整数据、修改参数、改动设备、质控结果与平台采集结果不一致、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金:采购人已支付费用的双倍。(4)如果中标方运维人员或队伍发生重大变更,无法按质开展运维工作,或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5)如果中标方未能有效开展运维工作,水站平均有效运行率连续2周低于80%或2个以上水站有效运行率连续2月低于80%,质控合格率连续2月低于70%,或在检查中发现与投标文件或合同不符的重大不符合项,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6)违反国家及省级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终止运维合同。(7)合同解除后对水质自动站进行资产后评估,若达不到要求,新的托管方在修复并达到考核要求时,所需费用由原成交供应商承担。2、考核办法采购人对运维单位开展运营维护工作考核。依据维护要求就维护质量和相关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站进行评分,以各站考核得分均值作为考核依据,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按照考核办法支付相对应的运维期的运行费。3、付款办法①考核结果平均分在85分(含)以上,全额支付相应的运维费;②考核结果平均分在80分至85分(不含)的,扣除应付运维费5%,并责令整改;③考核结果平均分在75分至80分(不含)的,扣除应付运维费的10%,并责令整改;④考核结果平均分在65分至75分(不含)的,扣除应付运维费20%,并责令整改。⑤考核结果平均分在65分以下,扣除应付运维费50%,并责令整改。⑥如单个站点出现考核分低于60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运维费不予支付。⑦责令整改的,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情况考核表考核站点:运维商:考核时间: 考核内容
评分细则
得分

现场运维内容(45分)
站房、采水口周围及管路(6分)
采水口未定期清理,导致有大量水草、杂物堆积;
采水浮筒正常、保温层正常;
采排水管路存在堵塞、漏液现象;
门禁、护栏、照明、栈桥、爬梯等外围设施是否完好;
水电、通讯、空调、排风,消防等满足要求,保证自动仪器具有良好的运行环境;
站房卫生整洁,不漏水,物品摆放整齐,无无关设备和杂物等。
一项不合格扣1分

配水及预处理单元、仪器维护(12分)
五参数检测池未清洁;
预处理装置未清洁;
样品杯未清洗;
仪器及管路不整洁,有漏液现象;
仪器更换试剂或关键部件未校准或标液核查;
自动留样器未正常工作;
一项不合格扣2分

试剂、废液、备机(5分)
试剂、标准溶液超期使用;
未贴标签或不规范;
仪器使用矿泉水瓶盛装试剂、标液等;
废液未按规定收集、处置;
更换备机未及时报备
一项不合格扣1分

运维质控(6分)
未按要求开展每周标样核查(五参数)、每月多点线性核查或选择性上传、每月实际水样比对、每月加标回收测试(有需要时开展)、每月集成干预检查
一项不合格扣1分

盲样考核(16分)
全部合格得满分;有一个项目不合格扣2分,扣完为止

巡查结果(55分)
到站率(7分)
未持证上岗,人证不一致,扣2分;
站点每周巡检一次得满分;到站率不足一周一次每次扣1分。

运维记录(22分)
无日常巡检、备品备件更换、故障维护、设备保养定期维护、每周标样核查(五参数)、每月多点线性核查、每月实际水样比对、每月加标回收测试(有需要时开展)、每月集成干预检查记录或记录不完整、不规范;
记录不完整、不规范有一项扣1分
无记录有一项扣2分
虚假填写运维记录扣4分

数据一致性(8分)
数据采集、传输异常,仪器数据与工控机、平台误差超过1%;
设置了固定值、上限值;
视频监控无法查看,或摄像头朝向发生自动转动,超过一个周期未维护;
擅自更改仪器参数。
一项不合格扣2分

有效运行率(10分)

水站数据有效率≥93%得满分;93%>水站数据有效率≥90%得8分;90%>水站数据有效率≥85%得5分;水站数据有效率<85%不得分;其中常规九参数单台仪器月运转率低于95%,每台扣0.5分,低于85%扣1分。

在线率(8分)
在线率≥95%得满分;95%>在线率≥90%得5分;90%>在线率≥85%的得3分;在线率<85%的不得分

运维响应、保障(10分,加分项)
应急响应(2分)
对水质异常响应及时,能够及时判断仪器状态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故障响应(2分)
站点故障时响应迅速,解决及时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反馈信息(2分)
能够及时反应水质、仪器故障信息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技术保障(2分)
人员技术水平高,能及时解决相关故障
 

备品备件(2分)
备品备件按合同及时提供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合计(分)

注:1.表中各项按分项进行扣分,分项分数扣完为止,不从总分中扣除;2.一季度出现上季度同一故障的加倍扣分。第二章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一、服务工期、地点、质量要求: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2、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3、质量要求:符合采购单位要求。二、付款要求:合同签订后运维半年后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付款不高于合同额的50%,具体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剩余款项运维期结束后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付款。三、其它相关说明:(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60天。(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相应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3)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分摊)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出。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计取。(4)若供应商中标后无故弃标,采购人将其移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开标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二、评标流程和评标标准1.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分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四部分评审,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首先由采购人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然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最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待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进行价格标的评审。投标人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评委在认真审阅投标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一)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二)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商务技术分:50分 序号
评分点名称
分值
评审标准

1
企业实力
5分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
业绩
7分
1、投标人自 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有类似建设或维护业绩的,每有一份得0.5分,最多得 2分。提供合同(必须是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2、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为县级及以上政府环保部门提供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数据质控服务项目(不包含运维项目中的内部质控),每个合同得0.5分,最多2分。(须提供与相关政府环保部门签订的质控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国家级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运营维护项目的,每个合同得1分,最多3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
人员配置
8分
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环境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证书和国家工信部、人社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的得4分,只有一项证书的得1分。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运维人员中至少有2名同时具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技术与运维管理培训合格证》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地表水环境监测与质控技术培训合格证》的得4分。
注:上述持证人员不得重复,提供相应证书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注册不到三个月的新公司提供劳动合同及员工自进入新公司至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册不到一个月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新入职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新员工自进入公司至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
响应时间
1分
以投标人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打分。
投标人接到采购人的售后服务需求后,能够在2小时内(含2小时)到达现场处理的,得1分;
能够在2小时至4小时内(含4小时)到达现场处理的,得0.5分;
在4小时以上到达现场处理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格式自拟)。

5
实验室
4分
投标人自有(包括控股)用于质量控制的CMA实验室且在所属地区省级“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平台”登记、公开检测能力的得4分。投标人无自有实验室,有委托满足上述要求的实验室(委托协议须覆盖本次招标服务周期,须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得1分。
提供加盖电子签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和附表原件扫描件。

6
运维方案
5分
投标人提供详细的运维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管理制度、运维内容、备品备件保障、管理体系文件、运维质量考核办法、故障维修等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实用性强的得5分;
(2)方案比较合理、实用性较强的得3分;
(3)方案基本可行但有所欠缺的得1分。
(4)方案不切实际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7
应急预案
5分
投标人提供针对数据或异常和不可抗力导致不具备运维条件的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异常数据识别办法、响应办法,应急监测流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方案,自然灾害、电路检修、临时停电、节假日、被偷盗破坏等情况的有效预防和应急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实用性强的得5分;
(2)方案比较合理、实用性较强的得3分;
(3)方案基本可行但有所欠缺的得1分;
(4)方案不切实际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8
现场踏勘方案
5分
根据各投标人现场踏勘,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存在问题的知悉程度等进行综合比较评议:
(1)方案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实用性强的得5分;
(2)方案比较合理、实用性较强的得3分;
(3)方案基本可行但有所欠缺的得1分;
(4)方案不切实际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9
安全保障措施
5分
提供确保水站仪器设备安全的有效措施,软件更新能力情况:
(1)方案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实用性强的得5分;
(2)方案比较合理、实用性较强的得3分;
(3)方案基本可行但有所欠缺的得1分;
(4)方案不切实际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10
备机及备品备件
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备机及备品备件渠道的完善性情况综合打分:
提供备机及备品备件的渠道完善、可行得5分;
提供备机及备品备件的渠道基本可行得3分;
提供备机及备品备件的渠道完善不太可行得1分;
其它情况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进行作证。

注:①请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制作评分索引并放在评审内容的前面,评分索引中应标明每个评分点的页码范围,如投标文件内容顺序混乱,导致评委无法查看,后果自负。②请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的时保证图片、文字材料的完整、清晰可辨,任何原因导致评委看不清楚或无法查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③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所用的所有原件材料均须准备好中标公告结束后5日内被采购人核查,如核查时供应商不能提供相关原件材料作弄虚作假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四)价格分:5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六)中标人的确定评委会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委托评委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七)采购人代表宣布评审结果。(八)公告中标结果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九)发放中标通知书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投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中标投标人在中标后须将装订好的纸质投标文件叁份通过快递的方式(不接受到付)寄至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市海门区富江路1055号24号楼301室,王女士,18795717900),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确定中标人后30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甲方: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签订地点:乙方:签订时间:根据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南京中路桥等11个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的招标结果、采购单位“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承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服务采购合同:1、合同内容:为确保已建成投运的南京中路桥站、高北大桥站、常乐闸南桥站、青龙河桥站、汤正公路桥站、立新闸站、日新河闸站、临江闸桥站、十八匡河站、临海公路桥站、长江水厂饮用水源地站11个水质自动站正常稳定运行(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二、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接到售后服务需求后,在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三、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元)。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运维半年后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付款不高于合同额的50%,具体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剩余款项运维期结束后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付款。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正式发票。四、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五、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即:1、本合同书;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投标人递交和确认并经采购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4、中标通知书。六、违约责任1、甲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乙方可依法向甲方要求经济赔偿;2、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甲方可按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3、甲方、乙方可就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纪事项向相关部门投诉。4、经甲方及相关部门联合核查,如情况属实则投诉有效,将作为有效投诉记录在案。七、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如果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义务的延误或不能履行,不承担没收履约保证金、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甲、乙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甲、乙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除书面另行要求外,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其相应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定点供应商义务的协议。八、合同的解除: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3、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擅自转让。4、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1)在合同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警告或取消经营资格的;(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变更、转让、租借维护资格的;(3)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4)未按承诺的价格提供服务的;九、争议处置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甲方、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有关当事方可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甲方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对乙方的上一年度实际运维工作进行考核,如考核合格,则续签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如考核不合格,在运维中出现差错或不能及时处理故障,则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如遇运维站点上收,乙方必须按上级部门要求做好运维工作的交接,同时按相关要求终止运维合同,运维费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附件:1、考核办法采购人对运维单位开展运营维护工作考核。依据维护要求就维护质量和相关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站进行评分,以各站考核得分均值作为考核依据,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按照考核办法支付相对应的运维期的运行费。2、付款办法①考核结果平均分在85分(含)以上,全额支付相应的运维费;②考核结果平均分在80分至85分(不含)的,扣除应付运维费5%,并责令整改;③考核结果平均分在75分至80分(不含)的,扣除应付运维费的10%,并责令整改;④考核结果平均分在65分至75分(不含)的,扣除应付运维费20%,并责令整改。⑤考核结果平均分在65分以下,扣除应付运维费50%,并责令整改。⑥如单个站点出现考核分低于60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运维费不予支付。⑦责令整改的,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情况考核表考核站点:运维商:考核时间: 考核内容
评分细则
得分

现场运维内容(45分)
站房、采水口周围及管路(6分)
采水口未定期清理,导致有大量水草、杂物堆积;
采水浮筒正常、保温层正常;
采排水管路存在堵塞、漏液现象;
门禁、护栏、照明、栈桥、爬梯等外围设施是否完好;
水电、通讯、空调、排风,消防等满足要求,保证自动仪器具有良好的运行环境;
站房卫生整洁,不漏水,物品摆放整齐,无无关设备和杂物等。
一项不合格扣1分

配水及预处理单元、仪器维护(12分)
五参数检测池未清洁;
预处理装置未清洁;
样品杯未清洗;
仪器及管路不整洁,有漏液现象;
仪器更换试剂或关键部件未校准或标液核查;
自动留样器未正常工作;
一项不合格扣2分

试剂、废液、备机(5分)
试剂、标准溶液超期使用;
未贴标签或不规范;
仪器使用矿泉水瓶盛装试剂、标液等;
废液未按规定收集、处置;
更换备机未及时报备
一项不合格扣1分

运维质控(6分)
未按要求开展每周标样核查(五参数)、每月多点线性核查或选择性上传、每月实际水样比对、每月加标回收测试(有需要时开展)、每月集成干预检查
一项不合格扣1分

盲样考核(16分)
全部合格得满分;有一个项目不合格扣2分,扣完为止

巡查结果(55分)
到站率(7分)
未持证上岗,人证不一致,扣2分;
站点每周巡检一次得满分;到站率不足一周一次每次扣1分。

运维记录(22分)
无日常巡检、备品备件更换、故障维护、设备保养定期维护、每周标样核查(五参数)、每月多点线性核查、每月实际水样比对、每月加标回收测试(有需要时开展)、每月集成干预检查记录或记录不完整、不规范;
记录不完整、不规范有一项扣1分
无记录有一项扣2分
虚假填写运维记录扣4分

数据一致性(8分)
数据采集、传输异常,仪器数据与工控机、平台误差超过1%;
设置了固定值、上限值;
视频监控无法查看,或摄像头朝向发生自动转动,超过一个周期未维护;
擅自更改仪器参数。
一项不合格扣2分

有效运行率(10分)

水站数据有效率≥93%得满分;93%>水站数据有效率≥90%得8分;90%>水站数据有效率≥85%得5分;水站数据有效率<85%不得分;其中常规九参数单台仪器月运转率低于95%,每台扣0.5分,低于85%扣1分。

在线率(8分)
在线率≥95%得满分;95%>在线率≥90%得5分;90%>在线率≥85%的得3分;在线率<85%的不得分

运维响应、保障(10分,加分项)
应急响应(2分)
对水质异常响应及时,能够及时判断仪器状态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故障响应(2分)
站点故障时响应迅速,解决及时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反馈信息(2分)
能够及时反应水质、仪器故障信息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技术保障(2分)
人员技术水平高,能及时解决相关故障
 

备品备件(2分)
备品备件按合同及时提供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合计(分)

注:1.表中各项按分项进行扣分,分项分数扣完为止,不从总分中扣除;2.一季度出现上季度同一故障的加倍扣分。第六部分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四部分组成。请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以上四部分中分别上传响应的材料。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4)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6)(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中没有对应的接口上传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的接口中上传)二、符合性审查证明材料1.项目需求中要求的拟派本项目技术人员须提供水质自动站运维上岗证扫描件。2.项目需求中要求的日常巡检车辆需提供在投标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车辆行驶证扫描件。3.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商务技术文件1.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商务技术标材料中没有对应的接口上传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的接口中上传)四、价格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7);附件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联系方式:。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注:提供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南京中路桥等11个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运维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单位的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南京中路桥等11个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为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6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中标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7: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全称(盖章):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投标报价(万元)
备注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采购南京中路桥等11个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
136

日期:年月日4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质自动站运维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