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子商城电商招标变更公告(内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5)
内蒙古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电子商城电商遴选询比采购第1次澄清
项目编号:XW20251030
致:各供应商
1、将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审办法前附表3.3(1) 商务部分,服务能力第1条修改为:“1.经营管理、人员组织、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能力(7分)供应商须提供关于管理、技术等人员的构成,以及服务能力简介(针对本项目的经营管理、团队构成、IT服务能力、自有电子商城的架构、数据库的建设情况、产品结构、系统安全等方面内容。)每提供1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将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审办法前附表3.2(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评审基准价的计算,第(3)条评审价平均值的计算修改为:“(3)评审价平均值的计算:如果0<M≤5,基准价为此M个供应商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5<M≤10,剔除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计算剩余供应商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如果10<M≤15,剔除2个最高报价和2个最低报价,计算剩余供应商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如果15<M≤20,剔除3个最高报价和3个最低报价,计算剩余供应商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如果20<M≤25,剔除4个最高报价和4个最低报价,计算剩余供应商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如果25<M≤30,剔除5个最高报价和5个最低报价,计算剩余供应商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剔除只为计算平均值使用,并不是否决也不影响其价格分的计算)”
3、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11月26日上午9:30分。地点:内蒙古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nmjtsj.com.cn/。”
其他内容不变,如有疑问请联系代理机构或招标人。
招 标 人:内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0471-2848625
招标代理:内蒙古鑫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0471-3284578、18147144748
2025年11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商城电商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