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急救站设备招标变更公告(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5)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儿童(新生儿)急救站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EZC2025-G1-01462-YYZX-074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PEZC2025-G1-01462-YYZX-0742: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儿童(新生儿)急救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10-29 0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的“婴幼儿呼吸机(有创、无创、常频、高频一体机)”“多功能输注工作站”参数有修改。 更正前内容:详见原招标文件。 更正后内容: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2、更正事项:第四章《评标办法》技术参数评审中的评审内容发生变更。 更正前内容:详见原招标文件。 更正后内容: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3、更正事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25年11月19日14点30分”变更为“2025年11月26日9点00分”。 更正前内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14点30分。 更正后内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9点00分。
更正日期:2025-11-11 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址:孟连县环城路南路南侧
联系方式:(0879)8721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系方式:(0871)63334911、18388229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春瑞、赵容伟、杨丽萍、杨映琨
电 话:(0871)63334911、1838822960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儿童(新生儿)急救站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普洱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20:27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29日
更正日期
2025年11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春瑞、赵容伟、杨丽萍、杨映琨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3334911、18388229602

采购单位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孟连县环城路南路南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9)8721285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3334911、18388229602

附件:

附件1
更正公告.pdf

附件2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儿童(新生儿)急救站设备采购项目 定稿(更正后).doc

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DCSH20252206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儿童(新生儿)急救站设备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9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更正内容:①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的“婴幼儿呼吸机(有创、无创、常频、高频一体机)”“多功能输注工作站”参数有修改。②第四章《评标办法》技术参数评审中的评审内容发生变更。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25年11月19日14点30分”变更为“2025年11月26日9点00分”。具体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1日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地址:孟连县环城路南路南侧联系方式:冯老师(0879)87212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联系方式:李春瑞、赵容伟、杨丽萍、杨映琨(0871)63334911、1838822960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老师、李春瑞电话:(0871)63334911、18388229602 Y 招标编号:YDCSH20252206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儿童(新生儿)急救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10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三、获取招标文件3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3五、公告期限3六、其他补充事宜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总则112.招标文件123.投标文件134.投标145.开标146.资格审查157.评标158.中标和合同169.询问与答复1610.质疑接收、回复1711.纪律和监督17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81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81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3第三章资格审查25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7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5-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60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0资格审查部分70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71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1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1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1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2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3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74商务技术部分75一、开标一览表76二、投标函77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78四、授权委托书79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80六、投标保证金81七、商务条款偏离表82八、承诺函83九、报价组成表及技术偏离情况表84十、耗材清单及报价86十一、供货方案87十二、故障响应时间、设备巡检维护及保证措施88十三、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89十四、培训计划及措施评审90十五、售后服务能力及保障措91十六、履约承诺书92十七、其他资料931.第一章招标公告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儿童(新生儿)急救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DCSH20252206)项目概况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儿童(新生儿)急救站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编号:YDCSH20252206项目名称: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儿童(新生儿)急救站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0万元最高限价:80万元采购需求:序号设备名称数量最高单价限价(万元)最高合价限价(万元)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婴幼儿呼吸机(有创、无创、常频、高频一体机)1台5050否2多功能监护仪(中央监护系统,一拖二)1台1010否3儿童(新生儿)专用心电图机(十八导)1台1010否4多功能输注工作站1台1010否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到货、现场安装与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果财务报告中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投标人需做说明)及其附注,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6.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1)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①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②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无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参与投标的,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5日,每天上午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要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数字证书(CA)办理后,投标人需要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采购资料。注:CA办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此外,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也可以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售价:0元1.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5年11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会议地点为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普洱办事处(普洱市思茅区茶马古镇A区11-35-01)。注: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中标人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合同融资。投标人可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支撑平台】进行了解办理或致电95763,如您有紧急需求的可联系13732226998(谢工)。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yunnan。3.保证金缴纳金额:5000.00元4.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5.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6.其他:6.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6.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6.3获取CA方式:CA办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此外,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也可以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1.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地址:孟连县环城路南路南侧联系方式:冯老师(0879)87212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联系方式:李春瑞、赵容伟、杨丽萍、杨映琨(0871)63334911、1838822960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老师、李春瑞电话:(0871)63334911、18388229602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名称: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地址:孟连县环城路南路南侧联系方式:冯老师(0879)8721285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联系方式:李春瑞、赵容伟、杨丽萍、杨映琨(0871)63334911、183882296021.1.4项目名称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儿童(新生儿)急救站设备采购项目1.2.1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2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1采购内容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具体内容1.3.2交货期、质保期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到货、现场安装与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质保期:整机原厂质保≥3年1.3.3交货地点、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交货方式:现场交货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信用要求: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他要求: 。1.9.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开标前) 考察集中地点: 2.2.3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形式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3.2.3最高限价□无☑有,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货物价格(含利润)、货物运输、装卸、保险、税收、检验、培训、售后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所需全部费用。(2)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文件规定货物类下浮10%计取,由中标人向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交纳。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汇通支行账 号:2502038009024579141财务电话:(0871)63338592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元。(2)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3)开 户 行:招商银行昆明联盟路支行。(4)账 号:8719 0671 3610 0092 5220 6000 1(5)财务电话:(0871)63338592。(6)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电汇、网银等非现金形式。(8)有效期限: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9)注意事项:汇款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保20252206”。(10)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要求:①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直接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事宜,未中标人无需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办理;②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请中标人及时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书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直接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事宜,中标人无需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办理。3.5.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签字或加盖电子签名3.5.3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章、签名及加密;(2)如投标文件提交的电子标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4.1.1投标文件的加密(1)投标人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4.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7.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7.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中标人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8.2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8.4.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12.2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变更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其中金额增加需办理合同追加手续。12.3信用查询具体要求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1)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当天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投标人查询结果证明材料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投标无效。12.4补充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2.5补充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2.6核心产品婴幼儿呼吸机(有创、无创、常频、高频一体机)12.7账款账期3年,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30日内支付30%、第二年支付30%、第三年支付40%2.2.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情况1.2.1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交货期、质保期、交货地点、交货方式1.3.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现场考察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考察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3.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资格审查;(4)评标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招标内容及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2.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4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2.4.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3.1.2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内容。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若采购人还设有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还应当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投标文件的编制3.5.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3.5.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5.3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4.投标4.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未按本章第4.1.1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2.6.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5.3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开标:顺序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3)唱标:智能播报/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在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4)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参加开标的各相关工作人员须签字确认。5.4开标异议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2.7.6.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8.7.评标7.1评标委员会7.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7.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7.3评标7.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8.中标和合同8.1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8.2中标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4履约保证金8.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8.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5签订合同8.5.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8.5.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8.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10.9.询问与答复凡对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11.10.质疑接收、回复10.1质疑接收10.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0.1.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10.1.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采取书面递交形式。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联系部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三部项目十一组。联系电话:(0871)63334911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10.1.4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10.2质疑回复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12.11.纪律和监督11.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2)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4)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11.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1.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1)至(7)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11.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1.5廉洁自律规定(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13.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4.1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3.1关于中小企业13.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3.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3.1.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3.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根据下表所属行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1婴幼儿呼吸机(有创、无创、常频、高频一体机)工业2多功能监护仪(中央监护系统,一拖二)工业3儿童(新生儿)专用心电图机(十八导)工业4多功能输注工作站工业13.1.5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评审中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2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3.2.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3.2.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3.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3关于监狱企业:13.3.1依照(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3.3.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3.3.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3.3.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3.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1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13.6.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W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1000YW40000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W80000ZW80000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200YW40000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300YW20000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1000YW30000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200Y30000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1000YW30000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300YW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300YW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2000YW100000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300YW10000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W200000ZW10000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1000YW5000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资产总额(Z)人万元XW300ZW120000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W300100≤X<30010≤X<100X<10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一、修订背景目前执行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是2011年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同时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制定并颁布的。2017年6月30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正式颁布8月29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2017)142号),规定从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起统一使用新分类标准。为此,我们对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二、修订主要内容本次修订是在2011年《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延续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和结构框架,在保持适用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依据标准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修改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进行了行业所包含类别的对应调整。将交通运输业中包括的“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修改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仓储业所包括的行业中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调整为“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2.15.1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4.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14.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4.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1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评标办法。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14.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第三章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审查:采购人(和/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证明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评标。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果财务报告中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投标人需做说明)及其附注,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6.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1)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①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②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无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参与投标的,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机构评标机构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1。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二)宣布评标纪律。(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三、评标委员会职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四、评标纪律(一)对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二)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三)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四)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五)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六)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七)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八)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五、评标原则评标将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二)全面分析,综合评审。(三)评标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六、评标程序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得分汇总→评标报告编写的程序进行。(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符合性评审标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符合性审查表审查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晰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盖电子签章、签字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规定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款规定交货期、质保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规定交货地点、交货方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款规定投标内容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无实质性遗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他无效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二)澄清有关问题1.投标文件内容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报价过低情形澄清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分配投标报价0.3030分技术部分0.6060分商务部分0.1010分合计1.00100分F1—投标报价评审(满分30分)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分。(1)算术修正报价若存在算术修正,应按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2)政策优惠报价--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若存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的报价优惠的情形,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若同时存在算术修正,应在算术修正后的报价基础上进行优惠报价的扣除。(3)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4)得分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F2-技术部分评审(满分60分)(1)技术参数评审(满分40分)根据所投产品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全部满足得满分40分,有负偏离按下列规则进行扣减。①所投产品的带“★”重要技术参数共10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0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在20分的基础上按20-2n(n为不满足项数)进行扣减,扣完为止。②所投产品的不带“★”一般技术参数共20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0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在20分的基础上按20-1m(m为不满足项数)进行扣减,扣完为止。以上两项同时不满足时进行累计扣减。(2)供货方案评审(满分7分)①充分结合项目特征,提供具有针对性的集中供货方案及保障措施,能够完全保障项目供货要求,货物交接环节科学严谨的,得7分;②能够结合项目特征,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供货方案及保障措施,能够保障项目供货要求,货物交接环节详细、全面的,得5分;③能够结合项目基本特征,提供有一定针对性的供货方案及保障措施,能基本保障项目供货要求,货物交接环节粗略的,得3分;④能结合项目部分特征,仅提供基本的供货方案及保障措施,可能影响项目供货要求,货物交接环节简略的,得1分;⑤无供货方案及保障措施的,得0分。(3)故障响应时间、设备巡检维护及保证措施评审(满分5分)①故障响应时间在1小时内,保证措施全面、可行,设备巡检维护周期、巡检计划内容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5分;②故障响应时间在2小时内,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具有一定可行性,设备巡检维护周期、巡检计划内容基本合理、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分;③故障响应时间在2小时内,保证措施不合理,设备巡检维护周期、巡检计划内容不合理、缺乏可行性的,得1分;④无故障响应时间、设备巡检维护及保证措施的,得0分。(4)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满分5分)①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具体、详细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且针对性强,对货物质量及安装工作质量有具体、详细阐述的得5分;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基本得当且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一定的违约责任承诺且有一定针对性,对货物质量及安装工作质量有一定阐述的得3分;③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不具体且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且无针对性,对货物质量及安装工作质量无阐述的得1分;④未提供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的,得0分。(5)培训计划及措施评审(满分3分)①培训计划及措施详细、全面、可行,得3分;②培训计划及措施详细、基本可行,得2分;③培训计划及措施粗略、无可行性的,得1分;④无培训计划及相关措施的,得0分。F3-商务部分评审(满分10分)(1)售后服务能力及保障措施评审(满分10分)①售后服务能力强,保障措施完整度高,保障性强,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完善具体,针对性强,有相应的惩罚措施;服务承诺全面、合理、可行,能较好的满足采购要求的,得10分;②售后服务能力较强,保障措施简单,欠缺保障性,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可行,有一定的针对性,有相应的简略惩罚措施,服务承诺可行但不具体,能满足采购要求的,得7分;③售后服务能力弱,保障措施及保障性粗糙,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基本可行,但缺乏针对性,有相应的粗略惩罚措施,基本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4分;④售后服务能力弱,保障措施及保障性弱,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不具可行性,缺乏针对性且相应的惩罚措施简略,不能满足采购要求的,得1分;⑤无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无保障措施及保障性,无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无针对性或无相应的惩罚措施,不能满足采购要求的,得0分。(四)得分汇总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2.除投标价格得分(F1)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3.统分原则:计算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除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得分汇总:各项评分因素得分的总和即为投标人最后得分。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七、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推荐1.同品牌产品不同投标人的处理方式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评标委员会按得分汇总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若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若不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投标,按F2-技术部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次类推。3.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4.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合同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商定为准)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名称(公章):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税号:电话:乙方(投标人)名称(公章):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税号:电话: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儿童(新生儿)急救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招标编号:YDCSH20252206),依法委托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政府采购组织形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根据评审结果,确定XXX为中标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品名、生产企业、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详见附表1: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儿童(新生儿)急救站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内容。(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þ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总金额小写:大写:(2)付款方式:账期3年,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30日内支付30%、第二年支付30%、第三年支付40%。(3)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合同履行(1)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计:xxx元,大写:xxxx)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期满(年),根据乙方履约情况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履约期内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约导致甲方因此产生的费用或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扣除履约保证金后乙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将不足部分支付给甲方。4.合同验收(1)产品的安装、调试工作由乙方负责,生产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质量标准要求完成安装及调试,保证满足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甲方要求。(2)交货验收必须由甲方和乙方共同进行,乙方提供产品到达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对产品名称、数量、生产企业/品牌、型号进行初步验收。(3)甲方自行组织或邀请第三方(可包括本项目评委、未成交投标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其他医疗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等)参与,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及响应文件响应的产品性能、技术参数做最终验收,验收过程发生的费用(如检测费、专家费用等)由乙方承担。验收过程中:甲方如认为有需要的,可委托相关检测部门对产品进行抽检,自检或检测部门抽检不合格的不给予验收,影响甲方实施进度的将追究相关责任,抽检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供应产品涉及计量检测的,乙方需完成首次计量检测,并向甲方提供第三方检测合格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满足要求,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4)履约验收时间:产品到货、安装、调试、培训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组织验收。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附表: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儿童(新生儿)急救站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内容。附件:具体标的的配置清单等。附表序号标的名称生产企业/品牌国别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小计(元)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是,(品目名称);¨否合计(人民币):XXX元(大写:XXX整)注:1.采购标的的配置清单见附件XXX;2.进口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绿色产品品目名称分别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儿童(新生儿)急救站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清单附件XXX(医用设备)配置清单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所住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物权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或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7个工作日内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1.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按操作技术要求使用产品,并完成产品的日常管理。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1.乙方安装、调试、培训等人员应通过完整的技术培训,保证甲方完全掌握产品的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能够独立、熟练的使用和管理产品,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操作技术要领、一般的维修、日常维护及保养、简单故障排除等内容。 2.指导和配合甲方开展质量管理工作。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1.签订合同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计:XXX元,大写:XXX)作为履约保证金。2.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 X天内完成产品到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正常使用。3.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合法有效发票,甲方收到发票 X天内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计:XXX元,大写:XXX )。4.履约期满( 年),根据乙方履约情况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 %(计:XXX元,大写:XXX)的履约保证金。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甲方指定地点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 3年(产品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次日算起)。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产品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保证电话每周7×24 小时 技术报修和咨询,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必须 立即 响应, 8 小时内 做出甲方认可处理方案,需维修工程师到场的,保证 48小时内完成维修或者更换。超过保修期的产品,提供终身维护(包括配套软件免费升级)和技术咨询服务。 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乙方开具合法有效发票,甲方收到发票 30天内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乙方无正当理由,超过交货期10个工作日。2.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性能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且未在交货期内予以解决。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约导致甲方因此产生的费用或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扣除履约保证金后乙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将不足部分支付给甲方。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履约期满( X 年),根据乙方履约情况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1.乙方应对质保期内产品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生产企业工程师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完成设备巡检维护保养(巡检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维护保养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免费更换备品备件,并提供相关巡检维修记录。2.乙方应保证产品因故障停用时间小于 小时,若超过 小时,重新计算质保期,如经乙方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全新产品或退货并追究乙方责任。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超过保修期的产品,提供终身维护(包括配套软件免费升级)和技术咨询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乙方必须依照响应文件及本合同标的内容提供所有产品,不得擅自变更。如发生不可抗因素确需变更的,需提供变更申请和合法证明文件,在价格不改变的情况下提供与本合同标的技术质量相同或更高档次的产品供甲方选择,甲方书面确认且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后方可变更,并报备同级财政主管部门。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在合同期内,甲方通知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交付,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逾期交货时间每日千分之五 的标准累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成交资格,发布取消乙方成交资格公告及原因,报备相关管理部门。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除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在承诺的交货期内必须完成产品到货、安装、调试、培训和交付工作。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的,按照逾期付款时间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累计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经乙方书面通知后在10个工作日内仍未启动支付程序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支付应该支付货款或者解除合同。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乙方负责将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由于采用不充分、不妥善的防护措施造成的损坏、丢失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和出厂标准的原装产品(包括零部件),供应产品生产日期距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不超过半年,不得将即将停产或淘汰的产品提供给甲方,且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且在产品寿命保证期内,乙方对因设计、工艺、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故障负责。2.乙方在产品发运手续办理完毕 小时内或货到甲方 小时前通知甲方,并在运输单(物流单)上清楚备注设备名称、生产企业/品牌、型号和数量,每一包装单元外包装标明产品名称,内附详细的装箱单和产品质量合格证。3.交货前乙方应对产品作全面检查,并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交货时乙方随货向甲方交付装箱清单、用户手册(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原厂保修卡、工具、备件、质量检验报告等(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随附中文使用说明书、报关单等)并列出验收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依据,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资料不齐视为逾期交货)。4.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配置清单和补充合同(如有)、廉洁购销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廉洁购销合同甲方: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乙方:XXX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儿童(新生儿)急救站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买卖合同约定合作范围。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2.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各项约定,杜绝违约行为的发生。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对本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权向对方主管部门或有关机构检举、揭发。7.经济合同变更时廉政合同内容也应做相应调整,并履行有关手续。三、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扰协作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挟乙方从事不属于乙方义务的工作。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提供的宴请、娱乐活动、高档消费;不得要求乙方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等违反规定的相关活动提供方便。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乙方为其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四、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义务1.乙方不准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2.乙方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准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有影响合作业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准为其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4.乙方不准为甲方工作人员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不准为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与监管单位串通,违反有关规定和程序,损害甲方利益。6.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行为。五、违约责任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六、本合同作为及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儿童(新生儿)急救站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买卖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主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八、合同签订地点: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九、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甲方(医院)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地址地址项目分管院领导 法定代表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招标采购分管院领导邮政编码招标采购负责人邮政编码5.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的使用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无。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投标人所提供设备必须是成熟的、稳定的产品,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及要求。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设备名称序号技术参数婴幼儿呼吸机(有创、无创、常频、高频一体机)(1)1.呼吸机适用范围:新生儿(含早产儿)和小儿(体重小于30kg)。2.彩色触摸显示屏,屏幕尺寸≥15.6英寸,分辨率:1920*1080,电容屏,中文操作系统。3.具有高频通气、常频通气、无创通气、有创通气、高流量氧疗等功能。4.采用鼓膜振荡原理实现高频通气功能。5.可选配OSI、SpO2/Fi02氧合参数监测,用于评估新生儿的氧合状态。6.内置锂电池,满电量使用时间≥5小时。7.具备HDMI接口,可连接外部高清显示器,方便教学。8.支持与监护仪互联,可以将呼吸机传输数据至监护仪。9.高频通气:HFO、PC-HFO。10.具备NHFO无创高频通气。11.具有容量保证和容量限制功能,具有窒息通气功能。(2)12.潮气量:2-300ml。13.吸气时间:0.1~10s。14.呼吸频率:2~200次/min。15.上升时间:0~2s。16.频率(高频):2~20Hz。17.平均压(高频):0~50cmH2O。18.容量保证潮气量(高频):0.1~30ml。(3)19.同屏显示压力(P)、容量(V)、流速(flow)呼吸参数波形。20.具备肺功能环图监测功能:P/V环、P/F环、V/F环。21.监测参数:气道峰压、平均压、呼末正压、呼吸频率、吸气时间、呼气时间、呼出潮气量,呼出分钟通气量、吸呼比、氧浓度、阻力,顺应性。22.报警:可手动/自动设置报警上下限,有报警记录功能;具备压力、潮气量、频率和氧气浓度等重要参数的报警。23.具有动态肺视图功能,通过图形的方式显示肺的状态,具有增氧、手动通气、吸气保持、呼吸保持等特殊功能。24.具有自动泄漏补偿功能,具有开机自检和系统自检功能。25.本机自带≥10000条事件日志存储,数据可通过USB导出。★(4)26.可选配SPO2监测功能,ROX呼吸指数监测,评估氧疗效果。27.有创通气:P-A/C、P-SIMV、CPAP/PSV、APRV、PPS。28.单支管路基础无创通气模式:NCPAP、NIPPV、HFNC。★(5)29.吸气压力:1~100cmH2O。30.呼末正压:0~50cmH2O。31.支持压力:0~100cmH2O。★(6)32.振幅(高频):5~100cmH2O。33.气道压力监测范围:-30cmH2O~120cmH2O。34.呼吸频率监测范围:0~250次/min。多功能监护仪(中央监护系统,一拖二)多功能监护仪(7)1.插件式监护仪,主机内置≥2槽位插件槽。2.≥10.1英寸彩色液晶电容触摸屏,分辨率≥1280×800像素,≥8通道波形显示。3.具有光传感器,根据环境光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功能。4.支持中文手写输入。5.具有单独的电池仓,免螺丝刀拆卸更换电池。6.可监测心电、血氧、脉博、无创血压、呼吸、体温等基础参数,可升级Masimo SPO2、IBP、ETCO2、C.O.、AG、ICG、麻醉深度等参数模块。7.标配3/5导心电,支持升级6/12导心电,具有智能导联脱落,多导同步分析功能。8.支持升级Glasgow12导静息心电分析,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9.具备心拍类型识别功能,可区分正常心拍、异常心拍、起搏心拍。(8)10.≥27种心律失常分析,包括房颤、室颤、停搏等。11.具有QT/QTc测量功能,提供QT、QTc参数值,测量范围:200ms-800ms。12.无创血压测量范围:成人:收缩压25mmHg-290mmHg,舒张压10mmHg-250mmHg,平均压15mmHg-260mmHg;小儿:收缩压25mmHg-240mmHg,舒张压15mmHg-200mmHg,平均压15mmHg-215mmHg;新生儿:收缩压25mmHg-140mmHg,舒张压10 mmHg-115mmHg,平均压15mmHg-125mmHg。13.无创血压具有五种测量模式:手动、自动、序列、整点和连续测量。14.具有动态血压监测界面,分析界面下查看病人测量时间段的收缩压和舒张压的正常数据、低于正常数据以及高于正常数据的百分率,同时还可以看到收缩压和舒张压的平均值、最大值和最小值。(9)15.具有多种界面显示:标准、大字体、动态趋势、呼吸氧合、它床观察、ECG全屏、ECG半屏、ECG12导、麻醉深度、PAWP、EWS、单血氧、CCHD界面(选配)等。16.用户可自定义调节界面布局波形和参数功能。17.支持计时器功能,可以同时显示最多4个计时器。18.计算功能:具有药物计算、肾功能计算、氧合计算、通气计算、血流动力学计算和滴定表功能。19.本机自身可支持≥240小时趋势图/表、≥3500组NIBP列表、≥2500组报警事件、≥48小时全息波形、≥48小时心律失常数据的存储和回顾。20.具备24小时心电概览报告,可查看心率统计、心律失常统计、QT/QTc统计、ST段统计、起搏统计等信息。21.具有临床辅助决策功能:SepsisSight脓毒症筛查、GCS格拉斯哥昏迷评分、EWS早期预警评分、CCHD筛查(选配)等。★(10)22.支持共模抑制能力>106 dB。23.支持升级Masimo血氧,可显示弱灌注指数(PI),PI弱灌注指数范围:0.02-20%。24.支持升级新生儿窒息唤醒功能模块。25.支持升级新生儿氧浓度监测模块。★(11)26.具有强大的心电抗干扰能力,支持直流偏置电压≥±800mv。27.具有心率变异性分析功能,可测量RR间期的均值、全部窦性心博RR间期的标准差、全部相邻RR间期长度之差的均方根等,反映心脏自主神经系统情况。28.具有ST段分析和ST View功能,可实时监测ST段,评估心肌缺血,测量范围-2.5mV-+2.5mV。中央监护系统★(12)1.中央监护系统可支持包括:心电(ECG)、呼吸(RESP)、无创血压(NIBP)、血氧(SPO2),脉率(PR)、体温(TEMP)、胎心率(FHR)、胎动(FM)、宫缩压(TOCO)等参数的显示和数据存储。2.具有混合联网功能,支持同时连接病人监护仪、胎儿监护仪。(13)3.多屏显示:单屏、双屏可选,最多可支持四屏显示。4.一套中央监护系统可同时连接≥128床,满足科室不同病床数量的集中监护需要。5.中央监护系统与床旁机双向遥控,可实现病人信息、血压参数、心电参数以及参数报警范围等设置的双向控制。6.可显示床旁机的所有报警功能,并可根据报警优先级进行提示。7.具有病人管理功能,支持查询、编辑、删除操作。8.支持多条件查询,可通过病历号、病人姓名等信息进行查询。(14)9.支持病人数据回顾,包括:所有病人、病人信息、波形回顾、报警回顾、趋势回顾、C.O.回顾,支持数据的导入、导出。10.海量数据存储,支持≥20,000个历史病人监护数据的存储与回顾。11.具有五种计算功能:药物计算、血液动力学计算、通气计算、氧合计算、肾功能计算。12.使用权限管理,数据的导入导出、报警静音设置、用户设置、系统修改设置等敏感问题需得到密码授权才能操作,保证数据安全。13.支持HL7协议,支持连接医院HIS等临床系统。儿童(新生儿)专用心电图机(十八导)(15)1.物理规格1.1外形尺寸:438mm×395mm×135mm,±2mm。1.2重量:9.5kg(不含记录纸和电池),±0.3kg。1.3显示:15 英寸触摸屏,1024×768 彩色液晶屏显示。1.4翻转屏:可在 0°-120°之间任意角度翻转。1.5外部输入输出端口:VGA,串口,网口,Micro SD卡,USB接口。2.电源2.1交流电源,额定电压:100V-240V;额定频率:50Hz/60Hz;输入功率:0.9A - 0.4A。2.2直流电源(内置可充电锂电池),额定容量:≥5000mAh;新电池充满电后,可正常工作(指所有选项全开,2分钟自动打印一次报告)约3.5小时,手动连续打印1.75小时,打印自动报告6×3+1R份数约250份;充电时间6小时,电池从耗尽状态至90%时的充电时间为5小时,循环寿命≥300次。2.3保险管:T3.15AH 250V Ø5×20mm。(16)3.WIFI(选配)3.1发射频率:2.4GHz。3.2频带:2.400-2.500GHz(2.4GHz ISM)。3.3调制类型:OFDM BPSK、QPSK、16-QAM、64-QAM、802.11b CCK、DSSS。3.4发射功率:17dBm(802.11b DSSS)、17dBm(802.11b CCK)、15dBm(802.11g/n OFDM)4.环境要求4.1温度范围:运输和贮存:-20ºC~+55ºC;工作: +5ºC~+40ºC。4.2湿度范围:运输和贮存:15%RH~95%RH(无冷凝);工作:15%RH~95%RH(无冷凝)。4.3大气压力范围:运输和贮存:70kPa~106kPa;工作:70kPa ~106kPa。(17)5.记录仪5.1记录方式:热敏点阵记录5.2打印分辨率:8点/mm(幅度轴)、40点/mm(时间轴, @ 25 mm/s)。5.3记录纸规格:热敏记录折叠纸:210mm×295mm,100 页、热敏记录折叠纸:215mm×280mm,100 页、热敏记录折叠纸:210mm×295mm,200 页。5.4有效记录宽度:210mm。5.5走纸速度:(5mm/s、6.25mm/s、10mm/s、12.5mm/s、25mm/s、50mm/s)±3%。5.6记录通道:18导:6×3+1R,6×2+6×1,12x1+6x1,6×2+6×1+2R15导:15×1、3×5、3×5+1R、3×5+3R、6+6+3、6+6+3+1R、6+912导:12×1、3×4、3×4+1R、3×4+3R、6×2、6×2+1R9导:9×1、3×3、3×3+1R、3×3+3R、6+36.心率计算6.1记录内容:心电波形、分析结果、明尼苏达码、平均模板以及导联名称、走纸速度、增益、滤波器、日期、患者信息、标记等。6.2心率范围:30bpm~300bpm。6.3计算精度:1bpm。6.4输入方式:浮地,除颤保护,起博脉冲抑制。6.5导联:18导同步采集。6.6 A/D转换:24位。6.7分辨率:0.1192 μV/LSB。6.8时间常数:≥5s。6.9频率响应:0.01Hz ~ 500Hz。6.10增益:2.5mm/mV、5mm/mV、10mm/mV、20mm/mV、10/5mm/mV、AGC。(18)7.心电主机7.1输入阻抗:≥100MΩ(10Hz)。7.2输入回路电流:≤0.01μA。7.3输入电压:≤±20 mVpp。7.4定标电压:1mV±1%。7.5耐极化电压:±960mV。7.6噪声电平:≤12.5μVp-p。7.7道间干扰:≤0.5mm。7.8共模抑制比(CMRR):≥140dB(AC 滤波开启)、≥123dB(AC 滤波关闭)。7.9采样率:64kHz,每通道。7.10患者漏电流:NC: <10 µA(AC)/ <10 µA(DC)、SFC: <50 µA(AC)/ <50 µA(DC)。7.11患者辅助漏电流:NC: <10 µA(AC)/ <10 µA(DC)、SFC: <50 µA(AC)/ <50 µA(DC)。(19)8.起搏器检测8.1幅度:±750uV ~ ±700mV。8.2脉宽:50μs ~ 2.0ms。8.3采样率:64kHz 。9.滤波器9.1基漂滤波器:0.01Hz、0.05Hz、0.32Hz、0.67Hz。9.2肌电滤波器:25Hz,35Hz,45Hz(-3dB)。9.3低通滤波器:350Hz/300Hz/270Hz/150Hz/100Hz/75Hz。多功能输注工作站输注工作要求★(20)1.输液信息采集系统最多可支持24通道,泵即插即用,与系统数据无缝连接。2.输液信息采集系统支持级联功能,可进行顺序、循环、自定义三种级联方式。(21)3.输液信息采集系统支持统一电源电源管理功能,仅使用一根电源线即可为站内输液泵和注射泵集中供电。4.输液信息采集系统支持报警信息统一管理功能,中控屏可同步显示单泵报警信息。5.输液信息采集系统具有≥3.5英寸彩色电容触摸屏,且可通过中控屏进行参数设置,实现信息同步功能,即中控屏端参数设置后可自动同步到单泵端。6.输液信息采集系统可显示通道内输注泵的输液总量。7.输液信息采集系统支持历史记录功能,可记录3000条。注射泵要求(22)1.速度范围:0.10-2000ml/h。2.累积量范围:0-9999.99ml。3.支持注射器规格:2/3ml、5ml、10ml、20ml、30ml、50/60ml。4.提供≥9种注射模式:速度模式、时间模式、体重模式、间断给药模式、首剂量模式、序列模式、微量模式、梯度模式、剂量时间模式。5.≥3.5英寸电容触摸屏,全中文软件操作界面。6.支持药物库:可储存≥5000种药物,支持设置药物颜色。7.叠机功能:无需额外工具或设备可实现多泵叠加,便于转运。8.自动统计四种累积量:24小时累积量、最近累积量、自定义时间段累积量、定时间隔累积量。(23)9.动态压力检测(DPS):可实时显示病人端压力变化。10.压力自动释放(Anti-Bolus):当管路阻塞报警时,自动回撤管路压力,避免意外丸剂量伤害患者。11.夜间模式:自动降低屏幕亮度和音量,设置时间结束后自动恢复。12.可连接扫描枪进行条码扫描。13.可加装无线WIFI模块,实现无线联网监测。14.防护等级:IP33。15.通过 EN1789 标准认证,适合在救护车使用。★(24)16.注射精度:≤±1.8%。17.体重设置范围:0.1-500kg。18.可选配屏幕亮度自动调节功能:屏幕亮度会根据环境光的强弱自动调节。19.治疗方案功能:将常用的注射参数保存下来,方便注射时选择。★(25)20.阻塞报警压力阈值≥16档可调。21.内置电池工作时间≥10小时@5ml/h,可升级至≥15小时@5ml/h。22.整机重量:≤1.55kg(含电池)。输液泵要求★(26)1.输液精度应≤±4.5%。2.≥3.5英寸显示屏,电容触摸屏。可选配环境光自动调节的功能,屏幕亮度可根据环境光的强弱进行自动调节。3.支持药物库,可储存5000种药物。应具有日志记录功能,可存储至少2000条。可连接扫描枪进行条码扫描。可加装无线模块,实现无线联网监测。4.标配内置电池工作时间≥9小时(25ml/h),可选配高容量电池,电池工作时间≥13小时(25ml/h)。(27)5.支持输血、输营养功能,并提供证明文件6.输液速度范围:(0.1-2000)ml/h, 最小步进0.01ml/h。7.预置输液总量范围:(0.1-9999.99)ml, 最小步进0.01ml/h。8.快进速度范围:(0.1-2000)ml/h,, 最小步进0.01ml/h。具有自动和手动快进可选。9.KVO:(0.1-5)ml/h, 最小步进0.01ml/h。10.可自动统计五种累积量:总累积量、24h累积量、最近累积量、自定义时间段累积量、定时间隔累积量。(28)11. 10种输液模式:速度模式、时间模式、点滴模式、体重模式、序列模式、首剂量模式、间断给药模式、梯度模式、剂量时间模式、微量模式。12.锁屏功能:自动或手动加锁功能。13.体重设置范围:(0.1-500)kg,最小步进0.1kg。14.单个气泡检测1~8档可设置, 单个气泡灵敏度为15ul。15.累积气泡:0.10~4.00mL/h或0.10~1.00mL/15min,可关闭。16.输液泵空瓶灵敏度具有高、中,低三档可调。(29)17.压力报警阈值最低可设置50mmHg,16档压力阈值可调。18.阻塞自动重启:阻塞报警触发后输液将停止,在暂停状态下若阻塞压力在1分钟内降低至小于阻塞压力阀值的一半且无其它高级报警时,泵会自动重新启动输液。19.阻塞报警时产生的丸剂量应≤0.2ml,单一故障状态下最大输液量应≤0.5mL 。20.输液泵支持上阻塞、下阻塞报警功能。21.动态压力检测(DPS):输液过程中,实时显示病人端压力变化。22.压力自动释放( Anti-Bolus),当管路阻塞报警时,应自动回撤管路压力,避免意外丸剂量伤害患者。(30)23.输液泵产生的最大压力应≤1350mmHg。24.具有叠机功能,无需附件可实现多泵叠加,便于转运管理。具有夜间模式,音量和液晶屏亮度自动变暗。应具有排气和快进功能。具有待机功能。25.在线滴定功能:安全不中断输液而更改速率。26.IP33,防直径不小于2.5mm的固体异物,防淋水。27.整机重量不超过1.5kg。28.满足EN1789标准,适合在救护车使用。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到货、现场安装与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2.质保期:整机原厂质保≥3年。3.交货地点: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货物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无。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医院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邀请第三方(可包括本项目评委、未中标投标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其他医疗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等)参与,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椎验收。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验收前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2.若设备有明确的使用期限,交货日期不能超过出厂日期半年。3.设备必须有简易操作卡并挂在设备上。4.提供两份说明书。5.响应时间<24小时。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封面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儿童(新生儿)急救站设备采购项目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6.0.1.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6.0.2.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果财务报告中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投标人需做说明)及其附注,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0.3.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6.0.4.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0.5.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致:(采购人)(投标人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0.6.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或声明。6.0.7.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1)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①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②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无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参与投标的,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相关承诺或声明。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商务技术部分封面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儿童(新生儿)急救站设备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6.0.8.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儿童(新生儿)急救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DCSH20252206投标总价(元)交货期质保期投标保证金形式金额(元)小写:投标总价(大写):注:此表中的投标总价即为最终报价,不允许另有折扣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6.0.9.二、投标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儿童(新生儿)急救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开标一览表”所填写的投标报价,向你方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和服务。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3.本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天。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准确的和有效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5.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服务。(3)除技术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6.0.10.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反面6.0.11.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注: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代理人身份证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反面6.0.12.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若有)类型: 等级: 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资质证书(若有)、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6.0.13.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并在此提供相应凭证的扫描件。6.0.14.七、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内容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款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到货、现场安装与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质保期:整机原厂质保≥3年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款交货地点: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款交货方式:现场交货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款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6其他条款若设备有明确的使用期限,交货日期不能超过出厂日期半年。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8、承诺函致: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若我公司在本项目中中标:若设备有明确的使用期限,交货日期不能超过出厂日期半年。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6.0.15.九、报价组成表及技术偏离情况表(一)报价组成表项目名称: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儿童(新生儿)急救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DCSH20252206序号分项名称品牌型号和规格数量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34……小计(元):其他费用序号分项名称报价1备品备件2专用工具3培训4技术服务…小计(元):总价(元):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若修正后的总价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不一致以修正后的总价为准。2.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报价组成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技术偏离情况表设备名称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参数投标技术指标参数、指标偏离情况及对比说明证明材料页码婴幼儿呼吸机(有创、无创、常频、高频一体机)(1)1.2.3......(2)1.2.3...........多功能监护仪(中央监护系统,一拖二).......................注:1.①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的技术参数进行点对点应答,在引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并填写“技术偏离情况表”。以设备制造厂商提供的正式印刷、出版的产品彩页或说明书以及配置清单或厂商官方网站资料为证明资料。如技术响应中出现缺项、漏项或无证明材料,均视为负偏离。②若多处重复出现同一指标且响应不一致,将以最低响应情况为准。(为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参数进行评审,投标人可对相对应参数进行标注、标记)。2.投标人所投设备若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检验,请提供最新的相关检验报告。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6.0.16.十、耗材清单及报价项目名称: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儿童(新生儿)急救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DCSH20252206序号耗材名称专用耗材/通用耗材制造商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元)备注注:耗材单价不得高于同级三家以上医院的供货价,提供同级医院的供货价格证明材料(如:发票等)。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6.0.17.十一、供货方案此部分不提供格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填写。6.0.18.十二、故障响应时间、设备巡检维护及保证措施此部分不提供格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填写。6.0.19.十三、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此部分不提供格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填写。6.0.20.十四、培训计划及措施评审此部分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儿童急救站设备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