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专业人员职称评审招标变更公告(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财政局2025)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KQ2025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征集文件 P25页 附表3:详细评审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人员
② 其他辅助人员:每提供一名中级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建筑、安装、市政、电力、园林、机电等专业),每1个专业得2分,本项最多得12分。人员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定。
② 其他辅助人员:每提供一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专业为建筑/安装/市政/电力/园林/机电),每1个专业得2分,本项最多得12分。人员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定;同一人多专业的,按一个专业计分。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更正后的征集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6层
联系方式:王中华、高慧玲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联系方式:13609950026

附件信息:

更正2025---经开区财政局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文件.pdf73621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详见公告正文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15日 17:49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10日
更正日期
2025年11月1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中华

项目联系电话
13609950026

采购单位
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地址
详情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
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609950026

征集文件项目编号:JKQ20250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财政局地址:乌鲁木齐市维泰南路1号联系人:田雪丽电话:0991-3753328招标代理机构: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中华、高慧玲电话:13209950311、13999138533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6层二〇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部分征集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征集文件的编写第三章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写第四章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及评标第六章签订框架协议第七章采购合同的授予第八章质疑的提出及处理第九章其他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部分框架协议及采购合同文件(格式)第五部分投标(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附件第一部分征集公告(以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为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一、征集人信息:征集人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征集人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6层征集人联系人:王中华、高慧玲征集人联系方式:13209950311、13999138533二、采购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JKQ2025013.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适用区划下的所有采购单位。4.采购需求:序号采购需求最高限制单价(费率)采购数量1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70%8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及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四、框架协议的期限:2025-12-500:00:00至2027-12-400:00:00。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进入“框架协议”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或者点击征集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后的“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供应商身份账号,直接获取征集文件。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11: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日11: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注:本次采购方式为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第一章1.1款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一章1.2款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第一章1.3款采购内容详见征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一章1.4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一章1.5款项目地点征集人指定地点第一章1.6款服务期协议签订后24个月。第一章2.1款征集人采购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财政局地址:乌鲁木齐市维泰南路1号联系人:田雪丽联系电话:0991-375332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6层项目联系人:王中华、高慧玲联系电话:13209950311、13999138533第一章2.7款偏离不接受实质性负偏离。第一章3.1款投标人资格详见征集公告第一章5.1款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第一章6.1款现场踏勘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第一章7.1款进口产品不接受第一章8.1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说明(1)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全部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第一章8.1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说明要求;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2)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3)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享受一次价格评审优惠政策。(4)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只有部分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评审时不予对投标报价实行价格扣除。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标项),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第三章15.3款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①工程类(新建、改建、扩建,续建、装修、修缮等)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和结算审核服务费,以新疆计划委员会、自治区建设厅《关于下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新计价房﹝2002﹞866号)为基础7折(70%)计取。②过程控制取费标准为:1000万元至3000万元以下的按0.7‰计取;3000万元到5000万元的按照0.4‰计取;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0.2‰计取;10000万元以上的按照0.1‰计取。③按照上述收费标准计算不足1000元/个项目(包含控制价、结算全部内容合计)的,按1000元/个项目(包含控制价、结算全部内容合计)计算;不按出具报告的个数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且分项报价也不得超出各项目分项的限价(如有),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否决。第三章16.1款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第三章17.1款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账户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账号:86516510110188002000106行号:301881000091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第三章17.1款投标保证金附注:xxx项目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991-5855226(财务办公室)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到账;投标人未按征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第三章17.2款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办理退款业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财务收据》原件。②退还中标方投标保证金时,中标方须提供与征集人签订的合同原件一份(原件核查无误后退还)及已加盖中标方公章的合同全本复印件一份(由代理机构存档备查)。第三章17.3款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征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征集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征集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章18.3款签字或盖章要求(1)响应文件中,凡投标人单位落款处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签字(如无特殊说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可由私章代替,或使用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版签名或印章)。(2)响应文件中所附的各类资格证件(含人员)、业绩证明文件、诉讼及仲裁情况材料(如有)、业主评价意见(如有)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如为联合体投标,响应文件中除了明确要求联合体各方盖章的内容外,其他的盖章要求均为盖牵头人章。第三章18.4款响应文件的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第三章18.4款份数及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征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将投标(响应)文件以密封(加密)形式递交(上传)至指定的投标地点。特别提示:1.在政采云平台上传文件时,请在最后一步上传“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开标一览表等)”的合并文件。2.参与多个标项的投标人须按标项分别编制响应文件。(如有)第四章20.1款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详见征集公告;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第五章22.1款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第五章22.3款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平台),通过项目采购(或相关应用模块)进入开标大厅,进行签到、解密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签到、解密的,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第五章26.2款评审方法质量优先法质量优先法,质量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价格优先法价格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第五章30.1款推荐的入围供应商数量推荐的入围供应商数量:8家1、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8家,淘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选取所有符合前述条件的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2、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方式为直接选定。第八章38.3款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递交方式:书面形式质疑函接收部门: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6层项目联系人:13209950311、13999138533第九章39.1款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9.1.1业绩(投标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业绩内容须与本次采购的内容相关。投标供应商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定案书和控制价证明材料(三项同时满足);合同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内容及金额所在页、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需加盖公章。合同关键处不得遮挡涂黑,日期清晰明确。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或工作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不予认定。本项内容作为评审内容,未按上述内容提交证明材料的,将影响评审得分。39.1.2履约担保:20000.00元(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由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39.1.3付款方式:1.本项目无预付款;2.供应商各项目的咨询服务费,入围供应商按征集人、项目单位要求完成工作,提交符合规范规定的全套资料,报至项目单位审核签认,由供应商将付款手续提交至项目单位,由项目单位支付。具体付款方式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39.1.4注1:信用记录查询资料:查询时间为:自获取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该时间段内任一时间)。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此项内容可由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注2:其他不良信用记录还包括:(1)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2)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39.1.5征集人是否委托评审小组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是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9.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本征集文件中所有的法定代表人均指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除上述行业外,不接受分支机构的投标。39.1.7征集文件中部分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投标被否决等字样的条款,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征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征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征集人概不负责。39.1.8如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与征集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如有不一致处,则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为准。39.1.9自获取征集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确保政采云平台往来函件(征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征集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39.1.10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入围单位支付。支付方式:电汇、转账等支付时间:入围供应商领取入围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每家入围供应商5000元。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项目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供货期(服务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定义下述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为:2.1“征集人”系指区财政局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2.1.1“采购人”“项目单位”系指与入围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1.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接受征集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投标人”、“供应商”系指响应征集、参加框架协议采购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2.3“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等。2.4“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续建、装修、修缮等。2.5“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6“进口产品”系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7偏离2.7.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征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征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征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2.7.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征集文件中加下划线、“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投标被否决”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征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征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征集人概不负责。2.8特别说明2.8.1投标人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投标人所拥有。2.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征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8.3征集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任何责任。3.投标人资格3.1投标人资格: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征集人、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征集费用4.1无论征集活动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征集活动有关的费用。5.联合体形式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5.2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征集活动。6.现场踏勘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6.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6.3征集人不对投标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采购进口产品7.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征集活动。8.政府采购政策的支持8.1落实的政策如下:(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2《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3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当认真阅读财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章第8.1-8.2款规定的,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第二章征集文件的编写9.征集文件的构成9.1征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征集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部分框架协议及采购合同文件(格式)第五部分投标(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附件9.2征集文件以中文书写。9.3投标人被视为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9.4投标人获取征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征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获取征集文件后1日内向征集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征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征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0.征集文件的澄清、修改10.1征集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征集文件澄清或修改。征集人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征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征集人确认。供应商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10.3为使供应商在准备投标时有适当的时间考虑响应文件的修改,征集人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的投标供应商。10.4征集文件的修改书和补充文件将构成征集文件的一部分,并且比征集文件对投标人具有优先的约束力。第三章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写11.要求11.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征集文件中的条款、格式、表示、条件和规范等所有内容,按征集文件的要求份数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征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2无论征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其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2.响应文件语言和度量单位12.1响应文件及投标人和征集人就招标、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须以中文书写。投标人可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主。12.2除在征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13.响应文件的组成13.1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A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B商务文件、技术文件(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开标一览表(报价表);(5)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6)近年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7)项目服务方案;(8)服务及质量保证承诺书;(9)偏离表;(10)售后服务承诺等(根据项目需求提供);(11)其他有利于投标的资料及证明文件等(如有);(12)投标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13.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征集文件的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13.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征集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征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3.4投标人可按征集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如提供的范本格式有不完善之处,请自行补充完善。14.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4.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14.2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文件,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条款而被拒绝。14.3投标人确保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其质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使用的原辅材料要符合质量要求,拟投入的设备完好率足以胜任本项目的工作。14.4投标人须提交证明拟供货物(或服务)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5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符合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及节能标准等。14.6对照征集人的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逐条确定,指出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是否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的要求,如有偏离,须填报偏离表(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征集响应报价15.1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及其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征集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单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均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其他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15.2其报价须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征集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5.3为了防止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过高,超出征集人为本次采购项目的资金支付能力,征集人依据主管部门的批复为本次招标项目的设定了最高投标限价(即采购预算),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征集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15.4投标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16.2特殊情况下,征集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与答复均须是书面文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征集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3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8.1响应文件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电子响应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以及征集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响应文件制作时,按照征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18.2响应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18.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响应文件可使用投标人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18.4响应文件的份数及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需编制目录,并且逐页连续标注页码。18.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8.6所有已进入评审程序的响应文件,征集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退还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的递交19.响应性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9.1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及提交:投标人应当按照征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要求的格式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2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征集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响应文件以密封(加密)形式递交(上传)至指定的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20.2出现因征集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0.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或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提取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征集文件要求签署、公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应于投标截止日前送达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可在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如作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再重新上传。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上传的响应文件撤销或修改。21.2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第五章开标及评标22.开标22.1本次招标将按征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22.2开标由征集人主持,须做好录音、录像工作;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征集文件一并存档。22.3响应文件的解密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提示投标人按时在线签到、解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不得开标,本项目将作为废标处理。22.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如供应商在开标时因特殊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须经主管财政部门批准后,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22.5开标过程应当由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征集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征集人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征集人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资格审查23.1在开标会议结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是审查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对征集文件资格条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对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资格性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将由采购人现场告知其将不能参与下一环节的评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附表1。24.评审小组24.1征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依法组建本次征集项目的评审小组,负责本次征集项目的评审、评标等活动。评审小组负责向征集人推荐入围候选人或者根据征集人的授权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24.2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4.3评审小组由征集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4.4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征集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4.5评标中因评审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小组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审小组成员的,征集人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评标。原评审小组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审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征集文件一并存档。24.6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24.6.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24.6.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24.6.3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24.6.4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24.6.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24.6.6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审小组成员:(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3.7评审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的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征集人委托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5)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4.8评审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征集文件第27.1款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征集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审小组成员有前款第(1)至(5)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25.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5.1征集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征集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征集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25.2开标后,直到授予入围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和授标建议等内容、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评审小组成员及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评审小组成员的资格。25.3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以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入围资格。26.评审依据及评标办法26.1评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以及本项目的征集文件。26.2评审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符合性审查27.1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应当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以评标委员会约定的时限为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征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按上述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27.2征集人不接受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投标报价或优惠方案。27.3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2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7.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征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响应文件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响应文件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7.6评审小组应当审查每一响应文件是否对征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27.7投标人不得误导、干扰征集人的评审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27.8评审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因有效投标不足本次评审办法规定数量而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将作流标处理。符合性审查的标准详见附表2。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本项目将作为废标处理。28.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8.1响应文件中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a.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8.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28.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29.详细评审(比较和评价)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应当根据征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其响应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29.2评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和征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9.3评标时,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入围供应商。29.4评审因素及标准(详见评分细则)评审因素:与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的内容、服务水平、供应商的履约能力、服务经验等。计算各项分值时,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或根据平台的规则确定)。29.5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9.6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详细评审(比较和评价)的标准详见附表3。附表1:资格审查表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评审意见是否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年度(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相关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3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无欠税证明等(加盖单位公章);(2)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加盖公章。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6采购政策供应商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征集文件要求为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评审意见是否7特定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及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本单位注册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近期连续3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8其他近三年来,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最终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9结论(通过/不通过)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投标响应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须写明原因。(3)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并在政采云平台上传至相应的关联处;避免投标响应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投标被否决。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评审意见是否1报价(1)一份响应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征集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的报价;(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提供开标一览表。2商务资信(1)凡征集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章)处,是否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2)响应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无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有效期满足征集文件的要求。(4)提供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5)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6)投标响应文件未附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未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征集人串通投标的。(8)无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见征集文件要求;提供保证金缴纳证明等;并对响应文件逐条审查。3技术(1)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征集文件的要求。(2)投标人的服务期满足征集文件要求。提供偏离表等;并对响应文件逐条审查。4结论(通过/不通过)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响应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3)响应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4)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对于政采云平台开标唱标环节经投标供应商确认的投标报价与响应性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现象,视作选择性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避免响应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投标被否决。附表3:详细评审(比较和评价)(100分)序号评审因素及标准分值1商务评审54分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得10分;缺少一项扣2分。其中:①建筑(装修)工程项目3个(含3个)以上。②市政工程项目3个(含3个)以上。③电力工程项目1个(含1个)以上。④钢结构工程项目1个(含1个)以上。⑤通信工程项目1个(含1个)以上。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定案书和控制价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10分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近三年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加2分;本项最高6分。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并加盖单位公章。6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证明材料见注1、2①团队中每有一位成员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加4分。4分②其他辅助人员:每提供一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专业为建筑/安装/市政/电力/园林/机电),每1个专业得2分,本项最多得12分。人员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定;同一人多专业的,按一个专业计分。12分办公场所及档案管理等在本地具有开展业务的固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办公场所内部照片不同角度两张),得1分;无固定场所(及未提供证明材料的)的不得分。1分有专门存放资料的档案室(档案室不同角度照片两张,显示档案卷册建档单位名称照片至少1张),得2分。未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本项不得分。2分档案和信息管理,包括档案收集制度、统计制度、保密制度、借阅制度、库房管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守则等内容;各项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实际、针对性较强的,得12分;每缺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12分档案管理人员具有相关档案管理结业证或岗位证书的一人得1.5分,本项满分为3分。3分造价软件提供房屋建筑与装饰专业造价计价软件的,计1分;提供市政工程专业造价计价软件的,计1分;提供电力工程专业造价计价软件的,计1分;提供通信工程专业造价计价软件的,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软件购置发票及加密锁等)。4分2技术评审46分对该项目服务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工作范围及现状情况分析等:包含:①针对本项目服务工作的认识和理解;②对项目服务工作范围、现状情况的认识分析;上述内容全面完整,合理、可行性较强、且具有针对性的,得4分;每缺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4分针对本项目的各项内容的工作程序、计划安排、技术方法等:包含:①工作程序;②计划安排;③技术方法;思路清晰,内容完整、工作程序合规、计划安排合理、技术方法可行、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分;每缺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6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根据征集人要求提供:①各项工作完善、科学、可行的服务方案;②能保证工作到位、满足要求的审核方案;③进度、工作质量及目标实现措施方案;④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实施工作方案;⑤各阶段的保密、监督制度;⑥突发紧急情况时的应急解决方案保证措施;⑦本地化服务等进行评价。各项方案完整具体详尽、合理、可行性较强、且具有针对性的,得21分,每缺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21分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关键点的分析及保障措施等:①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及保障措施等;②项目关键点的分析及保障措施等;上述每项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较强、且具有针对性的,得8分;每缺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8分服务商承诺:①项目招标控制编制时限及偏差率要求;②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时限及偏差率要求;优于征集文件对时限及偏差率要求,并进行横向对比,响应时限及偏差率优于基本要求的,得4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可并列,最低得0分。4分服务商承诺:承诺能够严格执行各种专业规范,积极配合方案及相关成果审批时的各项修改,得1分,否则0分。1分具有廉政风险的防控措施,根据防控措施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针对性强的,得2分;廉政风险的防控措施内容不清、可行性较差,无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目内容的,得0分。2分3合计(100分)注: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注1: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可在“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人员简历表”中予以体现,并同时附专职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按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人员不予认定;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注2:拟派团队成员的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一致。注3:同一项目续签合同不累计得分。注4:请根据评审内容做出有效响应。30.入围供应商的确定30.1评审小组将依据本项目征集文件约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实质上响应征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排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确定)入围供应商。30.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征集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入围,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1.编写评审报告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征集人。征集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入围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31.2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评审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评审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2.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及入围通知书32.1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入围供应商确定后,征集人将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在公告结果的同时,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32.2入围通知书对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入围通知书发出以后,征集人改变入围结果或者入围供应商放弃入围,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3入围通知书是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六章签订框架协议33.签订框架协议33.1征集人应当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和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框架协议副本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3.2征集文件、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框架协议的依据。33.3如入围供应商拒绝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须按征集响应保证承诺书内容向征集人支付赔偿。33.4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开放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集中采购机构或者主管预算单位应当在收到退出申请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供应商退出公告。34.主管预算单位的职责34.1主管预算单位应当根据框架协议约定,组织落实框架协议的履行,并履行下列职责:(1)为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2)对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3)对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4)根据框架协议约定,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5)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征集人和项目单位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征集人和项目单位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6)公开封闭式框架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35.入围产品升级换代35.1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时须报征集人进行审核。36.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36.1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36.2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出现本征集文件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7)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36.3供应商有《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至三项情形之一,以及无正当理由放弃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资格或者退出封闭式框架协议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追究法律责任。36.4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数量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征集人可补充征集供应商。是否进行补充和补充方式由征集人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量决定。第七章采购合同的授予37.采购合同的授予37.1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包括直接选定、二次竞价和顺序轮候。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征集人或者项目单位采购框架协议约定的货物、服务,应当将第二阶段的采购合同授予入围供应商,但《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第三十七条另有规定的除外。同一框架协议采购应当使用统一的采购合同文本,征集人、项目单位和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37.3以二次竞价或者顺序轮候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征集人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逐笔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征集人应当在框架协议有效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结果汇总公告。汇总公告应当包括(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内容和所有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其成交合同总数和总金额。第八章质疑的提出及处理政府采购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38.1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征集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征集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8.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8.3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九章其他3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9.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2、实施内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全过程审核等鉴证咨询服务3、框架协议期限:2年。二、供应商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本级财政部门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及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在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单位注册。供应商应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近三年来,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其他专职人员必须具有执行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应附注册证书(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不提供视为不是专职人员。(其他情况: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与专职人员的劳动合同。②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给本项目配备的专职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公章。③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专职人员(例如退休人员),应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例如退休证)及供应商与专职人员的劳动合同。8、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与本项目配备的专职人员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有效合同期限应可以满足本框架协议采购的服务时限的要求。9、入围供应商在本框架协议采购期限内,如需更换本项目的专职人员,更替的项目专职人员必须具有原先专职人员相当资格能力且满足征集文件的资格要求。10、供应商须在本地区具有快速响应服务能力,自接到项目单位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按要求到达指定项目现场开展工作。11、入围供应商必须按照项目单位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交工作成果文件。三、服务标准及要求1、服务标准及要求主要评审(审核,下同)内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组织管理、实地踏勘,施工设计图纸合理、合规性检查,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材料价格、工程签证、取费标准的审核等,供应商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按现行的财政项目评审操作规程及质量控制规定开展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1)组织己备案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进行评审,严禁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等不正当行为,供应商对出具的评审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负责,独立承担法律责任;(2)供应商须在接到委托通知后2小时内上门办理承接委托事宜;(3)若供应商与拟审核项目有其他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评审公正、公平的情形,应向项目单位主动提出回避要求,不得作为该项目的委托审核机构,并应提供回避事项的证明文件;(4)供应商需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擅自将委托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取消服务资格并终止服务协议;(5)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的处理,需及时向项目单位反映,不得自作主张处理,要对工程项目的管理依法依规做出正确的评价及对设计的合理性提出优化建议;对存在疑问的地方,应深入现场调查取证,逐一核实,按规定及实际情况调整,保证评审报告的真实、合理、合法、合规、准确;(6)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未经项目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漏或公开评审项目的有关情况;未经项目单位同意,不得将评审中取得的材料用于评审项目以外的事项,否则取消服务资格并终止服务协议;(7)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任务。评审报告的主要内容有:项目概况、评审依据、评审范围、评审程序、评审内容、审增(减)原因、评审结论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或主要存在的问题等;无法按时完成的应及时向项目单位报告原因;(8)认真保管评审资料,完整、准确、真实反映和记录评审情况,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制度,项目完成后按要求移交项目单位;(9)供应商对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负责,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不得借评审之便向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索、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否则取消服务资格并终止服务协议,取消下一服务期投标资格;(10)供应商内部应当建立评审质量内控制度,采取初审、复审、技术负责人审核的三级审查制度;(11)征集人对供应商实行绩效考核与监督,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采用全面审查和抽查等方式。考核结果作为确定项目评审资格、付费及奖惩依据。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取消一个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资格;(12)因客观原因导致已审核的项目需要重新审核的,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并重新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成果,项目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供应商相关费用,供应商需充分考虑该因素进行响应。(13)审计部门对本项目进行的审计,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审计小组工作参加相关会议,及时报送审计需要的资料,如因咨询人原因延期交付资料、配合不到位致使建设单位受审计组通报批评的,扣除造价咨询合同金额×3%/次的违约金。(14)供应商向委托人提供的造价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如该项目被国家审计机构抽中进行概预算或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供应商自愿无条件配合与接受,并以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批复的造价咨询费金额为依据将超付款项于审计报告签发之日起30日内退还委托人;如未按时退还款项,委托人有权向工程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5)按要求应承担的其他义务,否则项目单位将做出相应处理。2、工作方式及服务人员组成(1)工作方式:非集中性评审。(2)服务人员组成及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至少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与项目单位进行有效沟通,组织相关评审工作,跟进项目进度,确保审核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能够就评审中的重大技术问题、重大争议与纠纷提出处理建议,按规定提交项目单位要求的各项意见和审核报告。项目评审人员要求①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单位工作需要,至少派一名沟通能力强,熟悉政府评审工作流程,具备岗位匹配专业技术的人员参与评审、技术探讨和提供日常咨询服务。原则上评审人员在合同期内不予更换,如需更换,须经项目单位审核同意。②如果供应商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或评审人员时,需提前3个月向项目单位提出申请并得到项目单位的同意。项目单位认为供应商实际投入的评审人员不足以满足任务需要或认为评审人员不称职时,可向供应商发出要求增加或更换评审人员的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符合项目单位需求的评审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审核时限供应商应具备以下限时办结的能力:(1)供应商须在本地区具有快速响应服务能力,自接到项目单位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按要求到达指定项目现场开展工作。(2)项目评审、评估、审核限时办结制度:供应商与项目单位签订项目合同后,应严格遵守项目评审时限要求,合理安排人员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并向项目单位提交合同规定的成果文件及电子文档,且提交的成果文件必须完成其内部审核程序。(3)因客观原因,需提前完成评审工作的项目,评审时限按项目委托时议定的时限执行。具体时限要求如下:项目评审时限要求序号项目送审金额(万元)时限要求500以下(含500)500-1000(含1000)1000-3000(含3000)3000-10000(含10000)10000以上阶段性(工作日)工作内容1供应商签收项目资料对送审资料完整性、合法性审核并提交书面意见给项目单位111112供应商审核项目送审资料、现场勘验、三方对账,完成项目初审并提交书面审核结果给项目单位7111421303供应商按照项目单位对初审结果的复核意见进行修改111124供应商提交项目审核意见,收集、汇总、装订项目资料111224、考核办法供应商提交成果报告误差不得超过正负3%。财政部门对供应商出具的的审核意见、审核报告及审核时限等(以供应商盖章的定案表为准)进行抽查。超过误差的,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项目单位不支付该单项项目的审核费用。四、其他1、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安全保密相关规定,存储、保管和清理评审数据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不得将相关数据信息资料外泄给不相关人员,包括供应商内部不相关人员,不得泄露所承接项目的任何商业机密,不得未经项目单位同意擅自对外公开评审结论。2、严格遵守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编审要求及成果文件质量评价导则(试行)的要求。3、评审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决抵制各种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评审的商业贿赂,坚决不搞人情评审,避免和杜绝吃拿卡要的不良行为。如因评审人员原因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应及时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征集人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4、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项目单位委托的各类工程评审项目。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按时响应并安排人员对接资料接收等相关工作,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提供相关评审服务,并在接收资料后按时递交成果文件。5、严格按照项目单位提出的评审时限及评审工作要求完成评审任务并整理装订项目资料提交归档。6、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单位委托的评审工作转交或分包给第三方完成。7、评审人员在项目评审中,应该恪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评审工作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保证评审质量。五、服务费标准(限价)1、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最低收费标准:按照上述收费标准计算不足1000元/个项目(包含控制价、结算全部内容合计)的,按1000元/个项目(包含控制价、结算全部内容合计)计算;不按出具报告的个数计算。如遇特殊类型等项目的咨询服务,其评价费用以委托合同为准。六、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1、资金支付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以使用单位账户转账方式支付。2、资金支付时间:根据委托项目完结情况和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支付。3、资金支付条件:入围供应商按征集人、项目单位要求完成工作,提交符合规范规定的全套资料,报至项目单位审核签认,并开具全额发票。第四部分框架协议及采购合同文件(格式)(此框架协议及采购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以双方最终签订的为准。)重要说明:征集人在签订框架协议前有权依据征集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对以下框架协议内容进行删改或补充。第一章框架协议(格式)甲方(征集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乙方(入围供应商):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为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遵循竞争择优、讲求绩效的原则签订本框架协议:第一条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项目内容:4、项目地点(区域):5、框架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2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条采购需求及最高限制单价1、采购需求:2、最高限制单价:按征集文件执行第三条第一阶段的入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协议价格1、入围服务内容:2、服务标准:(1)供应商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按现行的财政项目评审操作规程及质量控制规定开展工作。(2)供应商对成果文件应实行复核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三级复核”。应依照相关依据发表专业意见出具成果文件,并对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3)各类评审报告编制标准:评审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依据充分,评审结论定性客观、定量准确、依据充分,核增核减原因定性准确、条理清晰,披露评审问题有理有据、分析透彻,提出评审建议措施具体、针对性强。(4)供应商提交成果误差不超过正负3%。征集人将对供应商提交的评审意见和评审结论进行抽审,抽审结果因供应商造成严重质量问题时,项目单位不支付该项目的评审费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5)因客观原因导致已审核的项目需要重新审核的,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并重新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成果,项目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供应商相关费用,供应商需充分考虑该因素进行响应。(6)严格遵守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编审要求及成果文件质量评价导则(试行)的要求。3、合同价格形式:按照相应费率执行,(1)编制招标控制价咨询费计取基数,按照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工程造价金额乘以框架协议约定费率计取;(2)编制结算(含过程控制)咨询费计取基数,按照工程结算定案金额乘以框架协议约定费率计取;。第四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1.项目单位在入围供应商中通过(1)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1)直接选定,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2)二次竞价二次竞价规则:乙方以第一阶段的响应报价(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依照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入围产品(服务)、采购合同文本等为依据,根据甲方明确的第二阶段竞价需求,参与二次竞价,以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二次竞价截止时间:/二次竞价需求:/(3)顺序轮候顺序轮候规则:以入围供应商从高到低排名依次进行合同授予,每个入围供应商在一个顺序轮候期内,仅能获得一次合同授予的机会。顺序轮候期:/第五条适合用范围及区域适用区划下的所有采购单位第六条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1、资金支付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以使用单位账户转账方式支付。2、资金支付时间:根据委托项目完结情况和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支付;3、资金支付条件:入围供应商按征集人、项目单位要求完成工作,提交符合规范规定的全套资料,报至项目单位审核签认,并开具全额发票。4、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单位。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导致项目单位逾期付款的,项目单位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第七条协议组成1、本协议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不可分割的部分:本框架协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规定、合同、征集文件、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等书面文件是本框架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享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框架协议应当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征集人、项目单位和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第八条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1.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2.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出现本征集文件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7)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3.供应商有《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至三项情形之一,以及无正当理由放弃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资格或者退出封闭式框架协议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追究法律责任。4.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数量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征集人可补充征集供应商。是否进行补充和补充方式由征集人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量决定。第九条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合同生效后,协议各方均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其中:1、入围供应商逾期履约或不履约责任(1)入围供应商未按期提交成果文件(如有)的,每逾期一日扣除逾期项目审核咨询费百分之[10]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的,视为入围供应商不能按要求履行合同,项目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此审核项目合同,入围供应商除须支付逾期违约金外,还应支付此审核项目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2)入围供应商不履行合同或交付存在重大缺陷以致无法实现合同约定内容的,项目单位有权要求入围供应商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入围供应商应向项目单位支付该审核项目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3)入围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累计[3]项/次时,征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框架协议,并将入围供应商清退,入围供应商的履约担保不予退还。第十条其他事项1、信息保密(1)征集人、项目单位提供给入围供应商的相关资料,入围供应商应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严格保守,不得向第三方泄露。(2)入围供应商不得向其他人员泄露任何项目信息,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交换或泄露征集人、项目单位提供的上述资料及信息等,如违反本条规定致使征集人、项目单位遭受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3)入围供应商应对参加项目工作人员严格要求,遵守保密协议及本条款下的全部保密义务。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框架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2)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三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因服务成果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定的评估机构按照标准对服务成果质量进行验收。服务成果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成果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框架协议继续履行。第十二条协议生效、终止及其他1、本协议书自入围供应商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各方根据本框架协议书、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规定、征集文件、响应文件等认可的资料签订详细项目合同,签订的项目合同与本框架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本框架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变更、任何一方欲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改或变更均需协商,共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后,方可按照修改后的内容执行。5、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征集人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地址:授权联系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方式:1、入围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地址:授权联系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方式:2、入围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地址:授权联系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方式:.........附件1廉洁诚信协议甲方:,乙方:为保障甲方与乙方在业务来往的合法权益,推进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诚信建设,使甲、乙双方的业务往来充分体现廉洁、诚信的原则,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第一条本协议作为框架协议的附件,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协议所指利害关系人是指评审项目有关工作人员、有关工作人员亲属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人。第二条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条款:(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廉洁、诚信的原则,恪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不从事并抵制不廉洁、不诚信行为;(二)对各自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增强相关人员廉洁自律的意识。第三条甲方应遵守下列条款:(一)利害关系人不得接受或以借用等名义占用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的财物;(二)利害关系人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利害关系人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利害关系人不得要求乙方支付应由本人负担的费用或报销票据;(五)利害关系人不得接受由乙方提供的其他任何可能影响本人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或服务;(六)当乙方提供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的内容,或实施其他不廉洁、不诚信行为时,利害关系人应予以拒绝;对于无法拒绝的,应及时向甲方或监督检查部门举报并上缴相关财物。第四条乙方应遵守下列条款:(一)不得给予或以借用等名义向利害关系人提供财物;(二)不得向利害关系人提供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不得向利害关系人提供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不得为利害关系人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费用或报销票据;(五)不得向利害关系人提供其他任何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或服务;(六)利害关系人主动索取和要求本条(一)至(五)款所指的内容,或实施其他不廉洁、不诚信行为时,乙方应拒绝,并有义务向甲方或监督检查部门举报或投诉,也可向有关部门举报。甲方应保护乙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如违反本协议规定,由甲、乙双方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有权依据征集文件及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严肃处理。乙方不廉洁、不诚信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有损甲方形象和声誉的,由乙方予以赔偿。第六条甲、乙双方的监督检查部门对本廉洁诚信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接受有关投诉和举报。甲、乙双方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在监督检查、处理投诉和举报过程中发现存在本协议所禁止的行为时,可以向对方单位相关人员询问情况,必要时可以请求对方监督检查部门予以协助,对方应予积极配合。第七条本协议为采购合同附件,与采购合同一并签署。第八条本协议由甲方负责解释。第九条监督检查部门举报及投诉渠道名称:地址:电话:邮箱: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委托)人:法定代表(委托)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附件2保密协议甲方名称:乙方名称:xxx公司为实现甲、乙双方公平合作,互利互惠的目的,经双方平等协商,就信息、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自愿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的所列条款。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泄密的界定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交易秘密、管理秘密等。1、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原理、技术方案、产品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2、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与有合作关系企业和客户名单、客户资料、合作意向、投资合同条款、营销网络和渠道、客户抵押物信息、成本价格、拍卖标的底价、收费标准、购买理财产品的客户资料、成交或商谈的价格等。3、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预算、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资产状况、工资薪酬资料、人事资料、理财投资客户资料、借款客户资料、业务投资资料(客户调查审查报告、会谈记录、公证书、合同、表格等)、业务标准规范和流程、业务培训资料、各类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内部文件、管理制度等。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创造的与以上内容有关的资料,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均属本协议规定保密范围内。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责任1.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务所需具备的资料、信息。2.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过程、及人员信息予以保密,并承诺不用于本方生产应用之外的其它商业用途。3.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防止泄露甲方的信息、资料秘密。4.乙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甲方的任何资料信息。5.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甲方技术资料、信息、商业秘密牟取私利。6.乙方同意并承诺,如果这些数据未经甲方许可披露给他人,所造成对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愿意承担索赔责任。7.乙方承诺,无论任何原因,为甲方提供服务终止后,乙方保证退回甲方保存在乙方处的任何含有保密信息的文件或资料(如有)。8.乙方同意并承诺,恶意泄露其所有保密信息,一经查实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9.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合同和内控管理规定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10.若乙方所派工作人员有泄密行为,乙方负有法律责任。三、保密的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非由于乙方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息;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四、保密期限本协议涉及客户信息的保密期限为十五年,其它项保密期限自项目实施完毕之日计算起为期五年。五、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二章采购合同文本(格式)重要说明:采购人在签订项目合同前有权依据征集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对以下合同内容进行删改或补充。GF—2015—0212合同编号: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专业人员职称评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