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房屋摸底建模服务招标变更公告(高新区三十头社区管理委员会2025)
新站区三十头社区老集镇现状房屋摸底建模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XZJYCG0057
项目名称:新站区三十头社区老集镇现状房屋摸底建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第五章 磋商与评审办法
9.2详细评审
更正为:
9.2详细评审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站高新区三十头社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999号
联 系 方 式:0551-66338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507室
联 系 方 式:0551-657776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 目 联 系 人:张海涛
电 话:0551-65777685
附件:新站区三十头社区老集镇现状房屋摸底建模服务采购文件.docx
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软硬件设施投标人配备开展本项目所需要的软硬件设施及办公场所,包括但不限配置车辆、无人机设备、挂载测量传感器、建模软件平台、高性能工作站等。须提供技术装备列表。1.技术装备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20分;2.技术装备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15分;3.技术装备不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1分;0-20分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软硬件设施投标人配备开展本项目所需要的软硬件设施及办公场所,包括但不限配置车辆、无人机设备、挂载测量传感器、建模软件平台、高性能工作站等。须提供技术装备列表。1.技术装备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10分;2.技术装备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5分;3.技术装备不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1分;0-10分采购磋商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新站区三十头社区老集镇现状房屋摸底建模服务项目编号:2025XZJYCG0057招标人:新站高新区三十头社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6第四章磋商需求19第五章磋商与评审办法21第六章合同(参考范本)27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部分)41第一章磋商邀请(磋商公告)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受新站高新区三十头社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现对“新站区三十头社区老集镇现状房屋摸底建模服务”开展采购活动,特邀请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磋商。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5XZJYCG00572.项目名称:新站区三十头社区老集镇现状房屋摸底建模服务3.项目地点:合肥市新站高新区4.项目单位:新站高新区三十头社区管理委员会5.项目概况:新站区三十头社区老集镇现状房屋摸底建模服务,拟采购1家服务单位,详见磋商文件6.项目概算:29.5万元7.项目类别:服务类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包,共1个任务包。二、供应商资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6日15:00(北京时间)2.磋商文件价格:免费。3.获取方式:(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交易信息”(https://hfxz.hefei.gov.cn/index.html)栏目下载相关采购文件。(2)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3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777685。四、磋商时间及地点1.磋商时间:2025年11月26日15:00(北京时间)2.磋商地点: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评标室)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15:00(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提交地点):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开标室(开标截止前30分钟内接收响应文件)六、联系方法(一)委托单位:新站高新区三十头社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999号联系人:周吉宗电话:0551-66338815(二)招标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507室联系人:张海涛电话:0551-65777685(三)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新站高新区三十头社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999号电话:0551-66338815七、其他事项说明1.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按时参加项目磋商,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纸质磋商文件的,责任自负。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新站高新区三十头社区管理委员会2委托人新站高新区三十头社区管理委员会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地址:合肥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507室4项目名称新站区三十头社区老集镇现状房屋摸底建模服务5项目编号2025XZJYCG00576项目性质服务类7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财政资金 ☑其他8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分为/个标段9联合体磋商□接受 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由联合体成员方共同或联合体牵头人按相关规定提出。10磋商有效期90 天11磋商保证金不要求12答疑2025年11月21日17时00分前接受电话答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请注意:新站高新区三十头社区管理委员会对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及时发布通知。13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勘踏 采购人统一组织14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密封提交。注:本项目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不一致”仅限于响应文件正副本中同一材料的盖章位置的差异、材料装订顺序的不同、排版、页码的不同;不允许响应副本中缺少正本中提交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未能提供有效磋商副本,磋商无效(允许响应文件副本中的材料是正本材料的复印件、影印件);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原件、加盖鲜章的材料(如项目授权等材料必须加盖鲜章,装订在磋商文件中),必须装订在磋商文件正本中,且材料必须符合且满足要求,否则视同不能响应招标文件,磋商无效;磋商文件需胶装装订,否则视同无效文件;磋商文件正副本封面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磋商无效。1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详见磋商公告请投标供应商在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递交响应文件。16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详见磋商公告(以本项目磋商地点悬挂的电子屏幕显示时间为准)磋商地点:详见磋商公告17磋商与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与评审办法18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29条,本项目为服务招标。收取单位: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1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20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磋商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无 □图纸 □ / 1.该资料内容与磋商文件正文若有不一致的,以磋商文件正文内容为准;2.获得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电子文件21社保证明材料(如有要求)社保证明材料,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复印件);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3.参与磋商的大专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1)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供应商人员)(2)医保证明材料4.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注:社保证明材料体现缴纳单位名称、人员信息、缴纳期限(如有要求)22业绩要求详见第五章 磋商与评审办法23其他1.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但在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2.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均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也可以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中的磋商资料模糊不清的,磋商小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的理解进行评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采购人可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磋商业绩进行核查,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4.如有最新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等,应按最新标准、规范执行,如多个规范对同一问题的标准和要求不一致时,应按较高标准和要求内容执行。请供应商充分考虑上述原因导致的费用增加,中标后不再增加费用。24重要提示1.中标人中标之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人应当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协调处理;2.中标人中标之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当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协调处理;3.中标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未及时履行义务的,采购人应当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协调处理;4.中标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未及时履行义务影响中标人履行义务的,中标人应当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协调处理。采购人和中标人未履行上述义务的,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对采购人和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25特别提示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合同文本除完善中标人的相关基本信息外,不接受其他任何洽商调整,请各供应商充分了解并严格执行,提前履行内部审批审核流程工作,中标后不得以合同审核流程、履约保函、托管账户办理周期等任何理由拖延上述工作,逾期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服务项目招标。2.有关定义2.1监督管理部门:系指新站高新区三十头社区管理委员会2.2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项目的业主方。2.3委托人:系指本次招标项目的委托方。2.4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公司”。2.5供应商:系指按规定获取了本磋商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响应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2.6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招标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2.7业绩: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3.磋商费用3.1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4.合格的供应商4.1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资格。4.1.1除非磋商文件认可,否则母、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得互用。4.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5.踏勘现场5.1供应商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服务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5.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地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知识产权6.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磋商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7.纪律与保密7.1供应商的磋商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7.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串通磋商,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供应商以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7.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磋商价格、磋商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7.4在确定中标人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交易公司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磋商无效。7.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磋商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联合体磋商8.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外,两个以上法人(磋商文件如有约定,从其约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磋商。8.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磋商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8.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磋商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磋商的,相关磋商均无效。8.4联合体磋商的,磋商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递交,以一方名义递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8.5除磋商文件有明确约定的,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方获取磋商文件。9.磋商专用章的效力10.1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或原件的扫描件)表明磋商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供应商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磋商专用章,否则将导致磋商无效。10.合同标的转让10.1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10.2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供应商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10.3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二、磋商文件12.磋商文件构成12.1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12.1.1第一章:磋商邀请(磋商公告);12.1.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2.1.4第四章:磋商需求;12.1.5第五章:磋商与评审办法;12.1.6第六章:合同;12.1.7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1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12.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及时向交易公司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答疑及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3.1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磋商限价(招标控制价)及相关附件等磋商文件的其他任何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可通过电话向交易公司提出(疑问文件以文档形式提供,如WORD文档等)。13.2如磋商文件存在不一致时,优先顺序如下:(1)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磋商需求;(4)磋商与评审办法;(5)其他。13.3交易公司对磋商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及时通知受邀单位,及时向受邀单位送达采购文件。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公告)为准。13.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易公司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延期)公告。在上述情况下,交易公司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4.响应文件构成与要求14.1响应文件是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14.2除非注明“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14.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4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4.5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银行在磋商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外币,须折算成人民币的,按照公司成立日期当日(以营业执照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供应商应提供成立日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参考)。14.6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认证证书等)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14.7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14.8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交易公司一律不予退还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4.9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有权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15.报价15.1供应商应以“标段”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标段,则供应商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标段报价。标段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将导致磋商无效。15.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保险、税费、验收、系统操作培训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磋商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5.3报价应当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磋商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最高磋商限价(招标控制价)、项目概算。15.4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每一标段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磋商无效。15.5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6.磋商内容填写及说明16.1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可能导致磋商无效。16.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3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载明的全部初审要求(如磋商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磋商无效。16.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16.5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一次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17.磋商保证金17.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磋商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7.2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磋商有效期一致。采购人如果按本章18.4项的规定延长了磋商有效期,则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17.3供应商不按本章17.1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磋商。17.4采购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采购人应同时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供应商的基本账户。1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其磋商;(2)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资格的;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中标人不提交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3)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注:如磋商保证金采用第二类、第三类形式,出现以上情形的,由受益人向开立人申请索赔。17.6由于供应商行为导致采购人或新站高新区三十头社区管理委员会损失的,相应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从磋商保证金中扣除。磋商保证金扣除后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供应商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8.磋商有效期18.1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规定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8.3磋商有效期从磋商截止日起计算。18.4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9.响应文件份数及相关要求19.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不一致”仅限于响应文件正副本中同一材料的盖章位置的差异、材料装订顺序的不同、排版、页码的不同;不允许响应副本中缺少正本中提交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未能提供有效磋商副本,磋商无效;(允许响应文件副本中的材料是正本材料的复印件、影印件。)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原件(如项目授权等材料必须加盖鲜章,装订在磋商文件中)、加盖鲜章的材料,必须装订在磋商文件正本中,且材料必须符合且满足要求,否则视同不能响应招标文件,磋商无效;磋商文件正副本封面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磋商无效。19.2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热敏纸无效。19.3采购人保留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其响应文件电子版的权利。四、响应文件的提交及接收20.响应文件的封装和标记20.1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包别。20.2建议供应商将正本单独封装,全部副本一起封装。20.3如果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将不承担响应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并可能导致响应无效。21.响应文件的提交21.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指定响应文件接收地点。21.2在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将拒绝接收。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2.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但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23.接收响应文件24.1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明参加并签到。23.2按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书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23.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等响应文件应当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23.4撤回的响应文件将被原封退回给供应商,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五、响应文件的评审24.评标24.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与评审办法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24.2评审过程中,如有询标,磋商小组可通过电话发起询标,也可现场询标[如现场询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军官证、驾驶证或护照)原件参加询标并签字]。因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有关风险供应商自行承担。24.3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评审指标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应与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磋商:24.3.1响应文件未经磋商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4.3.2磋商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磋商协议(联合体协议);24.3.3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4.3.4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磋商的除外;24.3.5磋商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最高磋商限价;24.3.6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4.3.7供应商有串通磋商、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24.4评审时,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评审指标要求。24.5如果响应文件未通过磋商有效性评审的,磋商无效。24.6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5.1为有助于磋商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2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表(一次报价)内容与唱标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26.流标处理、重新磋商26.1在磋商中,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家数的,磋商小组有权对磋商项目作流标处理。流标后,流标原因将通知受邀供应商。26.1项目流标后,交易公司可能重新发布磋商公告(磋商邀请),进行重新磋商。26.2重新磋商可能调整前次磋商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包括采购人式、项目预算、供应商资格、付款方式、磋商需求、磋商与评审办法等。供应商参与重新磋商,应及时获取新的磋商文件,以新的磋商文件为依据,编制响应文件。六、定标与签订合同27.定标27.1磋商小组应当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提出独立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人。27.2如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将首先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就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内容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视为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延续,以书面报告作为最终审查的结果。如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将按排名依次对其余中标候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7.3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人或通过上条资格审查的中标候选人。27.4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27.5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7.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27.5.1.1供应商之间协商磋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5.1.2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人;27.5.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磋商或者中标;27.5.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磋商;27.5.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7.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27.5.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27.5.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7.5.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5.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7.5.2.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7.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磋商:27.5.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7.5.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27.5.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磋商报价;27.5.3.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27.5.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27.5.3.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27.5.4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磋商的,27.5.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磋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27.5.5.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7.5.5.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27.5.5.3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7.5.5.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27.5.5.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7.5.6其他违反招磋商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27.6定标前,采购人可能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约谈包括诚信承诺、履约承诺以及原件核查等内容。28.中标通知书28.1交易公司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人,其磋商已被接受。28.2交易公司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8.3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请在3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28.4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组成部分。29.招标代理服务费29.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缴纳):以中标(成交)价为计算基数(单价或费率招标项目按预算金额计算服务费),参照(合公协〔2023〕03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费用,标准如下表。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5以下(不含本数)500.005-10(不含本数)1000.0010-20(不含本数)2000.0020-30(不含本数)3000.00 30-100(不含本数)1.2%1.2%0.8%30.履约保证金30.1签订合同前,供应商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收受方式及收受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30.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履约保证金或免收履约保证金的,从其规定。30.3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1.签订合同31.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向交易公司出示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32.2招标双方必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交易公司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31.3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服务的方式、地点及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31.4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采购人或交易公司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招标,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32.异议32.1若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32.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32.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32.2.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2.2.3被异议人名称;32.2.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32.2.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32.2.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33.解释权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第四章磋商需求前注: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需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项目结束后支付全部服务费。注: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2服务地点合肥新站高新区,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1个月。4免费质保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二、项目概况新站区三十头社区老集镇房屋老旧,部分房屋年久失修,此项目重在对现状房屋进行摸底测量并进行建模。项目位于合肥市新站区怀宁路两侧,南至双凤路,北至滁河,本次工作是对区域内的建筑房屋进行建模进行无人机航测三维建模,总面积约2.95平方公里。根据无人机航测技术及甲方建模要求,建立测区三维倾斜摄影模型(OSGB格式),地面分辨率10cm以内。(详见磋商文件及技术要求部分)三、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1.服务内容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数量备注新站区三十头社区老集镇现状房屋摸底建模服务根据无人机航测技术及建模要求,建立测区三维倾斜摄影模型。km2(平方公里)3(配备高性能台式电脑一台,能处理各类测绘及建模视频软件)上述的建模数量均为概算,实际测量的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在不超过总预算的情况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按采购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测量服务等。2.技术要求序号成果格式地面分辨率空间坐标系1倾斜摄影模型OSGB10cm以内CGCS2000,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经线117°,三度分带四、项目相关要求1.中标人在项目改造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自行解决,社居委不做任何协调性工作,请投标人现场踏勘,综合考虑。2.中标单位在进场后1个月内完成工作,因天气原因无法施工或因居民阻拦等原因,经中标单位提出申请后,采购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延期。3.测量过程中,需做到安全、文明、规范,发生的一切事故、意外、违章、违规等均由中标人承担。4.承包期内因测量工作的各种人员伤亡、赔偿事故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5.遇有重大活动和各种重要检查时,供应商应无条件地服从甲方安排,及时增配人员,按时保持地完成各项突击测量任务。五、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报总价的方式,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告编制、人员工资、管理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专家咨询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采购人后期不再增加任何费用,供应商需自行考虑各种风险,谨慎报价。总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29.5万元,否则响应无效。第五章磋商与评审办法1.为了做好新站区三十头社区老集镇现状房屋摸底建模服务(项目编号:2025XZJYCG0057)的磋商与评审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制定磋商与评审办法。2.本次项目磋商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比较方法。3.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磋商与评审工作。4.磋商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对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5.磋商小组应认真研究磋商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5.1磋商的目标;5.2磋商项目的范围和性质;5.3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5.4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和在评审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6.有效磋商应符合以下原则:6.1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6.2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3通过磋商有效性评审;6.4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7.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均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定。8.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磋商小组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供应商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于询标后判定的结论(如通过或不通过),磋商小组应提出充足的理由,根据磋商文件给定的评审指标进行判定,并予以书面记录。磋商小组独立评审后,对供应商某项评审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评审指标的最终结论。9.磋商与评审程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分法的主要因素是: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以及相应的比重。磋商小组遵循规定的评审原则,对供应商进行初审、详细评审、商务部分得分计算和确定中标候选人。9.1初审磋商小组按下表内容对所有供应商进行初审: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响应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合法有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全部内容。2投标供应商资格(如有)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详见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相关要求(如有要求则需提供)3报价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报价表”4磋商响应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函”5磋商业绩承诺函信用承诺、付款响应、服务期限响应等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业绩承诺函”6磋商授权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授权书”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8其他情况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供材料,评审组根据响应文件的编制、装订等情况进行评审9.2详细评审9.2.1磋商小组将对所有通过初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具体如下:根据评分的细则,评委应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评分,并分别填写打分表。磋商小组按本章第9.2.2款规定的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指标对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详细评审得分。磋商小组成员总数为5人及以下时,以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项的打分取平均值,得到该供应商该分值项的得分。将供应商每个分值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得分。供应商的各项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9.2.2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指标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技术资信分(90分)软硬件设施投标人配备开展本项目所需要的软硬件设施及办公场所,包括但不限配置车辆、无人机设备、挂载测量传感器、建模软件平台、高性能工作站等。须提供技术装备列表。1.技术装备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 10 分;2.技术装备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5 分;3.技术装备不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1 分;0-10分作业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实地情况,投标人自主现场踏勘,制定无人机航测建模方案,方案要包括项目地址、范围、工作内容、实施方案(时间、投入人力与物力等)、安全保障、质量控制、成果、售后服务等,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及工作方法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20 分;2.方案及工作方法基本全面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15 分;3.方案及工作方法有待完善的,得 5 分;4.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20分安全生产方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提出相应的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等方面。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生产施工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内容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 10 分;2.方案内容基本全面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 6 分;3.方案内容有待完善的,得 3 分;4.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10分质量保障体系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提出针对性的质量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航测外业及内业建模等的具体质量保障措施。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内容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的得 10 分;2.方案内容基本全面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基本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的,得 6 分;3.方案内容及技术要求符合性不明,有待完善的,得 3 分;4.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10分售后服务承诺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服务承诺中对服务质量、响应时间、完成进度作出的具体承诺进行综合评审:1.服务承诺整体严谨周到、进度高效的得10分;2.服务承诺整体较严谨周到、进度较及时高效的得6分;3.服务承诺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3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10分服务团队团队人员配备: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提供2人及以上人员(含安全管理、施工等人员等)作为本项目服务团队。1.可为本项目配备的总的人员达2人,可得基础4分;2.可为本项目配备的总的人员每增加1人,可加1分,本项最多可得6分。0-10分投标供应商业绩投标供应商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得5分;供应商具有相关服务经验或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5分,满分20分;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或委托书扫描件,如合同或委托书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须另附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0-20分价格分(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价格分(10分) 2.3.3分值汇总(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磋商文件进行评分,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2)将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9.3磋商磋商小组将按网上开评标系统中供应商解密界面的供应商顺序分别与有效供应商就磋商报价、服务方案等内容进行磋商。供应商最终承诺报价是签订合同的依据。9.4确定中标候选人9.4.1计算最终得分将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得分加商务部分得分,得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供应商的各项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9.4.2按照有效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出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技术部分得分及最终得分均相同的,则采取磋商小组抽签方式确定其前后次序。1.各供应商的得分一经得出,并核对无误后,任何人不得更改。2.磋商小组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3.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可能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最高磋商限价的,磋商小组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供应商进行必要的说明或补正,经磋商小组认定其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最高磋商限价的,将否决其磋商。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磋商文件的报价,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供应商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4.供应商最终报价与公布的预算价(或最高磋商限价(招标控制价))相比降幅过小,或供应商最终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所有磋商。5.评标后,磋商小组应写出评标报告并签字。评标报告是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标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6.磋商小组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磋商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招、供应商的合法权益。7.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第六章合同(参考范本)合肥市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组织的自行采购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1.2.2服务内容:;1.2.3服务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分项价格123……总价总价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1.5.2服务地点:;1.5.3服务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合肥市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同参考范本(适用于未纳入政府采购方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甲方(购买方):乙方(服务方):丙方(见证方):签订日期:年月日(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3〕46号)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项目内容概述第二条:服务项目及要求(项目标准、数量要求、质量标准、完成时间节点)1.2.3.4.5.第三条:项目经费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支付方式:A.分段支付()B.按月支付()C.按季支付()D.项目完成结算()1.合同购买服务价款总额为:(大写)(小写)2.第一次支付时间:;金额第二次支付时间:;金额第三次支付时间:;金额第四次支付时间:;金额本合同预留价款金额:合同终止后根据绩效评估及合同履行中的过错或过失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进行清算后支付。第四条:合同期限与终止1.合同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号、财政部令第102号、皖政办〔2013〕46号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五条:项目绩效评估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甲方、丙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项目完成后,丙方会同相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意度等进行评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项目为合同期内实施,甲方每季度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及资金运作情况,每半年对乙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一次。2.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有关事宜。3.对乙方制定具体的考评意见。(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3.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合同结束后,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甲方。第七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丙方、财政各执一份,在丙方见证下,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之日起生效。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1.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丙方(公章)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电话: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新站高新区服务项目履约验收情况表项目编号履约时间项目名称采购单位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验收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位金额1 2 合计(人民币/元) 注:如产品数量不够填写,请附表格序号验收项目验收评定1按采购需求提供服务合格 不合格 2售后服务已向采购单位作书面说明合格 不合格3供应商服务热线(维修电话)为( )合格 不合格4是否存在与招标文件(包括磋商响应文件)不符情况合格 不合格5其他合格 不合格违约及整改情况说明:验收结果: 验收负责人:验收小组成员:监督人员:注:1、请注明合格或不合格2、如经专家或质量检测机构验收,请附检测报告3、以上只能由采购(验收)单位填写。采购验收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供应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注:(一)本表需验收参与成员签字,并经采购单位(业主单位)盖章有效;(二)本表一式肆份,采购单位、供应商各贰份。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部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盖章):年月日响应文件资料清单序号响应材料名称页码备注初审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供应商资格 3报价表 4磋商响应函 5磋商业绩承诺函 6磋商授权书 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8其他情况 详细评审材料1软硬件设施 2作业实施方案 3安全生产方案 4质量保障体系 5售后服务承诺 6服务团队 7投标供应商业绩备注:请供应商按上述目录顺序制作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提供有部分文件格式,请供应商以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为准,其他材料未提供文件格式,供应商可自拟格式。请供应商根据综合评审要求提供详细评审材料。一、报价表项目名称:新站区三十头社区老集镇现状房屋摸底建模服务项目编号:2025XZJYCG0057供应商名称磋商范围全部单价报价大写: 小写: 元备注供应商盖章:注:1.本项目无需进行二次报价。二、磋商响应函致:新站高新区三十头社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根据贵方“新站区三十头社区老集镇现状房屋摸底建模服务”的第2025XZJYCG0057号招标邀请书或磋商公告,我方提交规定形式的响应文件。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服务的最终磋商报价详见最终报价表,我方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及付款和结算方式。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工程量清单和最高磋商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如有)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2.我方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包括磋商时间)、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5.我方同意从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我方承诺如磋商保证金未按磋商文件规定递交,我方磋商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方的磋商保证金贵方可不予退还。7.我方声明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注册登记信息、年报信息可查)。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8.我方承诺若中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服务。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10.我方承诺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在最近三年内(自磋商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1.若因我方联系不上或未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进行二轮报价的(不限于二轮报价)的,视同我方上一轮磋商报价为最终报价。12.我方同意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13.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磋商之前,我方将按照响应文件中填报人员及磋商文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供应商盖章:日期:三、磋商业绩承诺函(如有)我单位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总金额业绩合同甲方及联系电话备注评审业绩(打分业绩)1234……备注:表中所列业绩应为供应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业绩。供应商盖章:日期:四、磋商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码)代表我方参加新站高新区三十头社区管理委员会新站区三十头社区老集镇现状房屋摸底建模服务项目磋商活动(项目编号:2025XZJYCG0057),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磋商、参与磋商、谈判、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扫描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扫描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扫描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扫描件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日期: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电话。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但响应文件中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同时需提供联系电话。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1.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进行查询,保证在项目评审时无上述不良情形。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签章:日期:六、供应商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供应商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现状房屋摸底建模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