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营销宣传招标变更公告(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吉林省文物局)2025)



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雪博会营销宣传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19298号-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雪博会营销宣传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磋商文件 第五章 服务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雪博会冬季营销宣传需求:1.制作1条不少于3分钟的宣传视频,不少于30条短视频。2.邀请不少于5个达人,不少于5个营销号和不少于30家主流媒体进行视频宣传和图文宣传。3.在不少于2个主流新媒体平台各设置1个话题。4.视频总播放量不少于500万次,新媒体平台热榜各1次以上。总曝光不低于1亿次。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并由“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3.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内容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
地 址:长春市新民大街1162号
联系方式:043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联系方式:17767728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新桐
电 话:17767728616

附件信息:

11.19竞争性磋商文件-雪博会营销宣传.docx 257 KB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雪博会营销宣传

品目

采购单位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08:36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19日
更正日期
2025年11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新桐

项目联系电话
17767728616

采购单位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市新民大街116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31-8******7

代理机构名称
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767728616

雪博会营销宣传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19298号采购人: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采购代理机构: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办法16第四章合同格式21第五章服务需求28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2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雪博会营销宣传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2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19298号。2.项目名称:雪博会营销宣传。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500,000.00元。5.最高限价:1,500,000.00元。6.采购需求:雪博会营销宣传。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并满足采购人全部服务内容。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9.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服务项目的能力。3.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供应商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对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及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6日,每天0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3.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4.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2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第四开标室。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五、开启1.时间:2025年12月02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第四开标室;六、公告期限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并由“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3.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内容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486号联系方式:倪梦竹0431-8******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联系方式:袁新桐1776772861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袁新桐电话:177677286164.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486号联系方式:倪梦竹 0431-8******7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联系方式:袁新桐 177677286163项目名称雪博会营销宣传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19298号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6采购需求雪博会营销宣传7磋商报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500,000.00 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文件其报价无效处理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9服务标准优质服务,并满足采购人全部服务内容。10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服务项目的能力。3.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供应商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对在“信用中国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及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答疑会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1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 5 日前供应商将对磋商文件不清楚的问题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1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5天14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5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 5 天1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17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24 小时以内18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24小时以内19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供应商需按照下列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 ”要求的资料20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之日后90天( 日历天)21磋商保证金一、磋商保证金的形式和金额: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及电子保函方式之一。磋商保证金的金额:15000元。二、账户名称: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兴业银行长春二道支行账 号:581050100100186135注:磋商保证金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供应商应于开标前提交,以实际到账为准。如开标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磋商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采购人将不接受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项目名称简要信息+磋商保证金 ”字样,以便核对查实,以保函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在开标前一天保函原件送到采购代理公司。2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2 年-2024 年2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2 年至今2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今2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不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26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封面、报价函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7响应文件份数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 ”平台(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1份,逾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响应文件。28装订要求无要求29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30是否退还响应文件不退还31磋商时间和地点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第四开标室。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递交响应文件。32磋商程序按政采云平台操作程序。33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评审小组:由三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外聘专家从监督部门认定的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34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35付款方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36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7履约保证金不要求38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9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依据: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支付时间:中标通知书领取前支付人:成交供应商40最终报价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应持续关注 “ 政采云 ”平台(https://www.zcygov.cn),保持电话畅通,方便及时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的,后果自负。41技术标要求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暗标说明投标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 ”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投标,除下述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投标:1.版面要求:A4 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 ”四号“常规 ”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 2.5 厘米,其余均为 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 30 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 2 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5.其他: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 ”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中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的图片、扫描件、文字描述等,必须清晰可见。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各供应商使用 CA 锁制作的响应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支持响应文件远程解密,供应商应提前确认好 CA 锁及电脑等设备使用正常。逾期上传的或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进行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其投标无效。1.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内容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本次项目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相关法规。2.定义:2.1“采购人”指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本级),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2.2“采购代理机构”指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活动的组织工作。2.3“内容”以项目需求为实际依据。2.4“潜在供应商”指确认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响应人。2.5“供应商”指响应本磋商文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响应人。3.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项目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竞争性磋商文件:6.1磋商文件的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综合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五章服务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同时通知每个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或由供应商直接到相关公告公示的网站下载领取。供应商应自行确认已收到的答复文件。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供应商书面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章的规定处理。7.2采购人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含)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将以公告的方式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公告。7.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供应商若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则应自行确认已收到。7.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含)自行决定酌情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并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8.响应文件构成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磋商资格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8.2供应商应提交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其被拒绝。9.响应文件的编制9.1语言: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磋商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9.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响应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按照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各项表格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制作。9.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9.5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10.磋商报价10.1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在磋商预算范围内,超出此范围的磋商报价为无效响应。10.2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磋商予以拒绝。11.磋商有效期11.1磋商有效期为磋商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响应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12.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2.1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书签字和/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按第六章规定的格式提交)。12.2响应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1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13.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响应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3.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包括磋商一览表的内容)。14.响应文件14.1供应商应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规定的地点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对于供应商的错误响应概不负责。14.2响应文件份数: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1份,逾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响应文件。14.3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的格式和要求编制。14.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文件。15.磋商1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活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15.2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按照政采云相关程序操作进行。15.4磋商会议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磋商:(1)响应文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制作的;(3)磋商文件规定磋商时属于无效磋商的其他情形。15.5磋商会议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项目为无效磋商:(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6.评审过程的保密性:磋商会议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除按磋商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审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的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7.评审17.1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专家成员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需要设立磋商小组主任的,磋商小组主任由专家担任,由磋商小组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审,负责完成评审的全过程直至评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只负责评审组织工作,不参加评审。17.2审查是否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本项目为无效磋商。17.3对响应文件商务部分(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初步评审。磋商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综合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性文件中资质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原件备查”进行核查,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视为其不具备该资格条件,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17.4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审查:17.4.1对于商务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审查其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是否对磋商文件规定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17.4.2实质性响应的磋商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事项、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将被拒绝。17.5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磋商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无效处理:(1)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或者提交的文件无效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3)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4)响应文件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7.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7.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7.8磋商报价的审查:磋商小组将对商务审查、技术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磋商报价以《报价函》的报价为准,《报价函》的报价与《磋商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供应商应按《报价函》的报价相应修改《磋商一览表》的报价。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审价,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磋商报价及分项报价,则其磋商将被拒绝。17.9澄清:磋商小组对于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集体决定并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审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响应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磋商。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磋商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作为无效磋商。18.评审方法和标准18.1经磋商确定最终磋商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8.2对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综合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详细评审内容详见附表。18.3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18.4采购人应当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8.5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各分项单价将被否决,磋商小组有权根据采购人意见及其实际情况,拒绝该报价。18.6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评审期间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时,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评审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审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18.7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其它供应商评审情况,不得影响成交结果的活动。18.8在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有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18.9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指定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8.10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9.签订合同19.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约束力。19.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9.3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成交供应商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供应商在被磋商小组评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之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成交的,按本条规定处理。19.4成交结果将在发布竞争性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成交供应商。20.保密和披露20.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磋商文件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20.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评审过程、响应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磋商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第三章评审办法1、综合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无须派代表参加。磋商前,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要求解密响应文件情况,确认无误后开启响应文件。2、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三名专家组成,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磋商期间。3、响应方磋商期间,响应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无须在场,通过政采云平台负责解答有关事宜,根据有关事宜作出回复澄清,其回复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磋商一览表》上写明的大写和小写如有出入,以大写为准。如果确定响应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将取消其磋商资格。5、综合评审原则和方法磋商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综合响应方的技术性能、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售后服务、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和报价(报价可以一次或多次进行,以最终报价为准。每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磋商报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等进行综合分析评审,由磋商小组以综合评分法,推荐成交候选人。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响应方,对所有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在磋商期间,响应方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参加资格。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响应方私下交换意见。在评审直至授予合同的整个时间内,任何评审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对外公布评审的一切内容,若确有需要则需经磋商小组组长批准,统一对外。6、成交通知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预成交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且并无异议提出后,正式发出成交通知。评审办法附表1:资格性磋商的内容包括:评审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性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条件承诺函响应文件内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符合小微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信誉要求(1)供应商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对在“信用中国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在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内(1)附网站相关截图并加盖公章。(2)至(4)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承诺函。评审结果(合格/不合格)1、供应商审查有一项不合格则视为不符合资格性磋商标准,将不再进入后续磋商。2、本表由全体评委在共同商议基础上给出结论,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3、合格打√,不合格打×,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附表2:符合性磋商的内容包括序号评审内容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2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报价唯一:合格: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合格: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投标内容:符合“供应商须知 ”的规定,无缺漏项。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6服务标准:优质服务,并满足采购人全部服务内容。7磋商有效期 :磋商截止之日后90 天( 日历天)。8投标报价:符合“供应商须知 ”的规定,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9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2.不存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3.没有出现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属于废标的其它情况。10技术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 ”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投标,除下述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投标:1.版面要求:A4 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 ”四号“常规 ”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 2.5 厘米,其余均为 2 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 30 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 2 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5.其他: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 ”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结 论1、供应商审查有一项不合格则视为不符合审查标准,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2、本表由全体评委在共同商议基础上给出结论,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3、不存在打√,存在打×,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注:(1)以上资格性磋商和符合性磋商中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无效。(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并提交最终报价(第二次报价)。(3)根据各单位最终报价和合格磋商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打分,按照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人。详细评审表附表3: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审名称评分标准磋商报价(10分)报价得分(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各供应商最后报价在落实完政府采购政策后最低的价格作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注: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价)×10技术部分(65分)暗标整体服务方案(15分)整体服务方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整体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依据、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和服务保障等;供应商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具有方案内容应新颖独特、清晰明确、内容全面合理,且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受众度,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15分。存在一般缺陷的方案得12分(一般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不影响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缺陷的方案得8分(重大缺陷是指方案凭空编造、套用其他方案、与采购项目和采购需求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方案无此项内容不得分。策划方案(15分)策划方案:供应商根据服务需求提供相对应的策划方案,策划方案有明确的宣传策略、宣传亮点、涵盖主流媒体、自媒体达人等多种媒介组合应用。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清晰明确、内容全面合理、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15分。存在一般缺陷的方案得12分(一般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不影响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缺陷的方案得8分(重大缺陷是指方案凭空编造、套用其他方案、与采购项目和采购需求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方案无此项内容不得分。宣传推广方案(15分)宣传推广方案:供应商需提供整体项目宣传推广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传播内容、创意脚本、媒介执行排期、预期效果等。目标明确性、创意与创新性、渠道合理性、执行可行性、效果可衡量性等内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求,阐述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科学合理,策划周详的宣传推广方案,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清晰明确、内容全面合理、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15分。存在一般缺陷的方案得12分(一般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不影响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缺陷的方案得8分(重大缺陷是指方案凭空编造、套用其他方案、与采购项目和采购需求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方案无此项内容不得分。沟通方案(10分)沟通方案:供应商需提供整体项目的沟通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沟通方案及项目后续配合服务方案。方案应详细,能高效稳定进行;要求阐述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供应商提供的沟通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清晰明确、内容全面合理、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10分。存在一般缺陷的方案得7分(一般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不影响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缺陷的方案得3分(重大缺陷是指方案凭空编造、套用其他方案、与采购项目和采购需求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方案无此项内容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方案(10分)质量保证措施方案:供应商需提供质量保证措施方案,方案需明确完成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并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响应。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质量目标和计划、质量管理流程、质量责任和权限、质量管理文件和记录等内容;要求措施阐述符合项目实际需求。 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清晰明确、内容全面合理、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 10分。 存在一般缺陷的方案得7分(一般缺陷是指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有缺失,不影响项目的实施)。 存在重大缺陷的方案得3分(重大缺陷是指方案凭空编造、套用其他方案、与采购项目和采购需求无关,无法指导项目实施)。 方案无此项内容不得分。商务部分(25分)企业业绩(15分)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 3 分,满分 15分。响应文件内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服务承诺(5分)提供完善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服务承诺,且能够满足采购人要求。每有一条实质性内容得1分,满分5分。优惠条件(5分)针对本项目有实质性及合理性的优惠条件。每有一条实质性内容得1分,满分5分。磋商小组将只对供应商初步评审合格,经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详细评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按下述标准评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排序。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法(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应提交作为评分依据的文件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或有效签署,否则,将是供应商的风险。第四章合同格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一)合同条款1.定义: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下列术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供需双方或供需双方签署的、在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2)“附件、附录”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供需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等文件资料。(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4)“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包括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其它材料、消耗品、设备、机械、备件、工具等辅助货物)所有服务。(5)“需方”指政府采购服务的使用单位。(6)“供方”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7)“第三方”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8)“日、天”均指日历天数。(9)“工作日”指扣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2.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本项目。3.合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及供方的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4.合同价格、服务期限及地点、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6.保密条款6.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6.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7.合同的解释7.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7.2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8.伴随服务8.1供方应提供交付服务以及辅助服务的其它所有伴随服务,包括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服务材料、消耗品、维护指南、服务手册、备件、工具等辅助货物。8.2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9.验收9.1供方提交的服务由需方负责检验验收,需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由需方聘请有关部门对服务的品种、质量、数量、外观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9.2验收过程中,如果供需双方对合同标的服务质量发生争议,应当聘请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9.3按照规定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验合格才允许使用的货物,由供方负责(需方配合)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的报告(证书)或者使用许可证,费用包含在供方的总报价中。10.索赔10.1需方有权根据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10.2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质量低劣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10.3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第10.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从应付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1.履约延误11.1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服务。11.2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服务期限,或者终止合同。12.误期赔偿12.1除本合同条款第14条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12.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2.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12.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12.5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3.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14.不可抗力14.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但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5.税费15.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15.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5.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6.争议解决方式16.1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二种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6.2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7.违约终止合同17.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和服务。(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17.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17.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7.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8.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19.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20.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21.适用法律: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2.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22.1合同应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所有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22.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需方)需求的经采购代理机构以编号为的磋商文件在国内竞争性磋商招标,磋商小组评定(供方)为中标供应商。供需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1.合同标的:服务名称,服务、辅助服务(如果有)、辅助货物(如果有)的主要内容2.合同价格:(大写)元,(小写)元3.服务期限:4.服务地点:5.服务方式:6.付款条件和方式:7.履约保证金7.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交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帐或者现金的方式提交。7.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供方提供服务之日止。8.质量保证金:9.合同补充条款:10.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1本合同书;10.2中标通知书;10.3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10.4供方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10.5采购验收报告单;10.6合同的其它附件。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1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供需双方各执份。12.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3.合同修改:除供需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需方:供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签字日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联系人:联系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户名称:账号:账号:注:本合同为简易版本,使用过程中,请结合项目特点,充实细化第五章服务需求雪博会冬季营销宣传需求:1.制作1条不少于3分钟的宣传视频,不少于30条短视频。2.邀请不少于5个达人,不少于5个营销号和不少于30家主流媒体进行视频宣传和图文宣传。3.在不少于2个主流新媒体平台各设置1个话题。4.视频总播放量不少于500万次,新媒体平台热榜各1次以上。总曝光不低于1亿次。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此格式仅供参考)特别声明:1、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其磋商被拒绝。2、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文件均须体现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提交的文件材料均不予退还。3、如果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需要进行年检,但在磋商时因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尚未开展年检工作,使供应商不能提交经年检的资格文件,供应商应提交当地相关管理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4、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文件均须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5、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按照《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所要求提交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作为评分依据的其他文件材料的具体排列顺序相对应地编制响应文件目录,既便于供应商自己进行审核,又便于磋商小组评审时能够快速、准确的查阅。6、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和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正/副本(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报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三、磋商一览表四、磋商保证金五、报价明细和说明六、资格审查资料七、服务方案八、其他资料九、中小企业声明函一、报价函我方已经详细阅读(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决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承诺如下:一、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本次采购项目服务的投标报价为:小写:元;大写:。合同履行期限为:。二、我方的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后90天(日历天)内保持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本项目合同期满日为止。三、我方在参与采购活动前已仔细研究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四、我方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以及超过预算金额将被否决时响应无效。六、我方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不予退还保证金的约定。七、我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请按以下联系: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响应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三、磋商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磋商报价(元)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备注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四、磋商保证金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年月日递交了[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并附有人民币元做为磋商保证金。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第2章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并对我方有约束力。1.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附相关保证金凭证材料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磋商报价明细及说明投标报价应包括承担本采购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福利、保险、成本、利润、税金及风险等全部费用。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格式自拟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六、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企业负责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从业人员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注:在本表后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二)供应商已完成类似项目情况序号起止时间项目概况业主单位完成情况备注注:1、供应商应将2022年至今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填入本表中。2、供应商应随本表出具所填项目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否则,采购人将不考虑供应商所填项目的业绩。(三)拟投入人员基本情况表在本项目中所担任的职务姓名性别年龄现任职务及职称……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磋商项目的实际需要,列出拟配备的人员清单。2、供应商应按表四格式分别填写本表所列人员的资历。(四)主要人员资历表1.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在本合同中拟任职身份证号码2.工作经历时间参与过的项目该项目中任职备注3.获奖情况4. 目前承担的任务身份证复印件等(五)其他资料表商务要求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偏离情况供应商的承诺或者说明1、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商务要求,逐条说明已对磋商文件的商务内容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若供应商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填写“完全响应”即可,无需填写磋商文件商务要求中的条文。2、商务条款主要填列付款方式、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服务质量保证、违约责任及“第五章技术标准及服务需求”等重要条款方面的偏离情况。3、“商务条款偏离表”是评审的重要依据,无论所提供的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是否有偏离,供应商均须详细填报“商务条款偏离表”。4、表内如果填列不全,可另外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5、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六)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公司)参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单位(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盖章:签字:日期:7、服务方案技术部分(暗标)1.投标人应根据磋商文件评标办法等要求编制服务方案2.技术标编制要求响应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投标,除下述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投标: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5.其他: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八、其他资料(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单):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监狱企业声明函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本企业(单位)_____(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______(请填写:是、不是)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营销宣传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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