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医用液化氧气招标变更公告(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204-JSYC-X2025-009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液化氧气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二、质量及商务等要求。“变更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2、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12月2日9时00分。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11-25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姜堰镇健康路27号
联系人:姜宇航
联系电话:15961080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天目山街道海上海中心街2-22号
联系人:胡善棋
联系电话:13338897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善棋
电话:13338897903

五、附件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JSZC-321204-JSYC-X2025-0097采购文件.doc

询价采购文件(货物类)项目编号:JSZC-321204-JSYC-X2025-0097项目名称: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液化氧气项目采购单位名称: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9日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功能告知提醒我区已正式启用“苏采云”系统,目前已全面开通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功能。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征平台发起贷款申请贷款。1.“政采贷”业务流程供应商供应商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与供应商登录选择金融机构与产品,融资申请审批通过后签订中征平台向金融机构发起融资申请进行审批协议与放款供应商金融机构有融资意向合同推送回款账号推送取得中标、回款成交通知书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苏采云采购人通知采购人合同公示时签订采购合同回款账号锁定支付办理确认融资意向2.操作流程苏采云合同公示时,当供应商向采购人报备有融资贷款需求,并且在中征平台已经发起贷款申请。采购人需要在合同公示第三点其他信息中供应商账户信息第一行【供应商是否融资】选项里面设置为“是”。3.常见问题Q1:哪些企业能申请“政采贷”?答:江苏省内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Q2:供应商在哪里申请“政采贷”?答:中标供应商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简称“中征平台”)上向意向银行发起融资申请Q3:中标供应商要注意什么?答:中标供应商要加强和采购单位的沟通协调,尽早确定融资需求。需要“政采贷”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号应当空置。Q4:采购单位要做什么?答:采购单位在“苏采云”系统中公示政府采购合同时,要勾选融资标识,为中标供应商融资提供便利。如后续融资失败,采购单位要及时维护中标供应商相关账号信息,按时支付款项。Q5:“政采贷”融资失败怎么办?答:经合作银行审核后不予放款,或者贷款审核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的,视为融资失败,该项目回到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支付资金。融资失败的,无法重新线上申请“政采贷”。3.网址及联系方式政采贷: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中征平台:https://www.crcrfsp.com/联系人:翟先生联系电话:0523-88816349目录第一章询价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响应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询价公告项目概况: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液化氧气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204-JSYC-X2025-0097项目名称: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液化氧气项目采购方式:询价预算金额:104.5万元最高限价:104.5万元釆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二章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产品生产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单位。(2)供应商是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①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时:a)具有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用液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b)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用液氧《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c)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d)具有医用液氧《药品GMP证》或药监部门颁发的符合药品GMP要求的检查结果通知;e)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不具备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须提供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委托协议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f)营业执照。②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时:除提供其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上述资格文件外,还需要提供如下资格文件: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与生产厂家签订的代理协议。(3)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询价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地点: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3、方式:登录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免费下载。4、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9:00时(北京时间)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注意事项: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供应商关注。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2、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4、电子响应文件要求(1)响应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凭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响应文件(电子数据),并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2)响应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3)响应供应商按询价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询价文件规定的响应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4)响应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响应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称: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姜堰区姜堰区健康路27号联系方式:刘先生052388112412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泰州市姜堰区海上海中心街2-22号联系方式:胡善棋133388979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善棋133388979034.公平竞争审查联系方式联系人:浦老师0523-80575139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序号物品名称参数要求数量单位1医用液化氧气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要求,浓度≥99.5%1100吨二、质量及商务等要求1、在货物的生产、运输、装卸、安装等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均由供应商承担。2、供应商或其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家应具有完善的药品生产经营制度和产品质量控制流程,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与规范。3、供应商提供的供气设备须符合GB50751-2012要求。4、供应商应具有专用的医用液氧充装接口,且具有防错充措施。5、供应商的储罐具有防错充措施。6、供应商的医用液态氧产品需按批次以药典法对医用氧进行全检。7、供应商应为氧站免费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并24小时不间断监控气站的液位与压力,当出现异常时,可对用户进行通知或提醒,并可以根据远程监控的液位数据主动安排送货。8、供应商在医院周边地区应至少配备1名专业维修人员。9、供应商应配合医院进行气体相关的应急演练。10、每批次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均应具有安监局及技监局颁发的有效的上岗证。11、供应商供货时须提供每批次医用液态氧批号及质检合格证(质检合格证须由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12、供应商供货时须配合采购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的液氧安全培训。13、供应商应具备跟医疗单位合作经验;针对本项目要制定操作性较强应急预案。14、供应商须按采购单位的要求进行送货,紧急采购的医用液氧须在收到通知后3小时内送达指定场地并装罐完成。15、供应商视情况自定运输方式,费用自负。供应商应具备多车辆运送货物优势。需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医用氧运输槽车(供应商自备或委托的运输企业(需提供委托协议)均可)不少于4辆,并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照片。★16、供应商须在医院200km范围内具有备用气源(需具备医用液氧生产资质)作为应急备用保障,并保证出现设备检修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不影响医院正常需求。(中标后签订合同前3日内需提供备用气源相关资质及与备用气源合作方的合作协议)17、供应商应能在医院液氧罐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出现问题或者因维修无法使用时,提供完善的应急预案服务,并在4小时内提供移动式医用液态氧罐(杜瓦罐)及其相关的附属设施供医院应急使用,并保证医院氧气正常使用(或在4小时内提供足量的医用钢瓶氧气作为备用气源)。18、供应商须做好新旧单位相关的交接服务工作。三、后续服务有关要求:1、系统设备、材料到达现场后,由供应商派员安装并承担售后服务工作(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2、供应商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文明供货;3、供应商负责保管、看护进场的设备、材料及附配件;4、供应商负责安装设备(工具)等的保护、包装或覆盖等处理,以免受损;5、无论安装或维修过程中,供应商负责及时清理垃圾;6、供应商承担安装或维修人员的安全责任。7、售后服务:要求提供全年无节假日7*24故障相应服务,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反应,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普通故障修复时间为到达现场4小时内,如在4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在24小时内用同样的品牌、规格或更高的部件更换到位,以保证系统连续运行。8、为提高液氧站(含贮罐、汽化器、调压阀组等部件)安全运行可性保障气站安全及供气安全。供应商需为本院无偿维保低温贮罐及其配件并按医院要求提供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测报告,要求如下:8.1贮罐压力表的检查、调节、更换、校验工作:2次/年(提供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测报告);8.2设备阀门的检查的、维修、调节工作:1次/季度(提供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测报告);8.3设备压力调节阀的检查、维修、调节工作:1次/年(提供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测报告);8.4设备安全附件(安全阀)检查、维修、更换、校验工作:1次/年(提供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测报告);8.5贮罐真空检测工作:2次/年(提供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测报告);8.6爆破片定期更换:2次/年(提供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测报告);8.7年度维修档案的整理及管理工作;8.8提供24小时应急指导或应急抢修服务;8.9在维保服务时免费对我院设备操作及管理人员培训;8.10供应商提供的配件应当是原厂正品配件材料并提供质检证明。四、付款方式分批供货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每个月按中标单价和实际供货量按实结算支付上个月的合同款(不计利息),供货期满待新旧单位相关的交接服务工作完成后一次性付清。五、其他要求1、供应商不得以送货数量的多少、距离远近等拖延送货,如延迟送货,医院可随时解除合同,同时给医院造成影响或者损失的可追究供货商所造成的相关责任。2、因供应商原因导致不能满足医院医用液氧正常使用需求的,医院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包括向其他供应商购买医用液氧,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若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资格条件不满足医院需求的,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六、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第三章响应人须知一、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并在响应文件中充分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2、采购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响应人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3、响应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真实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4、采购文件仅作为本次询价采购使用。三、采购文件的解释: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四、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如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正,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补充或修正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人应及时关注相关更正公告。因响应人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五、响应文件的组成:1、报价一览表(详见第五章格式二)2、营业执照复印件;3、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者上两年度任意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免缴或缓缴需提供相关政策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详见第五章格式四);6、承诺函(详见第五章格式五);7、《联合体协议》原件(详见第五章格式七,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8、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资质证明复印件;(详见“询价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之3中要求);9、响应函(详见第五章格式六);10、明细报价表(详见第五章格式八);11、《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详见第五章格式九,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应提供);12、本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和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备注:1.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采购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2.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提供叁份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和壹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以U盘为载体);3.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合同的扫描件以作备案。六、响应文件的制作: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中制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文件七、响应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响应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响应文件。2、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4、不论响应人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还。八、响应文件有效期:询价之日起60天。九、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询价保证金十、评审: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如有争议最终由询价小组认定。1、评审程序(1)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①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询价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情况,由询价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②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询价小组专家签字)要求响应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3)错误修正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①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其修正经响应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人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4)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①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联合体投标的:a.联合体成员全部为小、微企业情形的,视同为小、微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价格;b.联合体成员不全是小、微企业情形的,按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以上均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以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格式九)为依据。③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④、小、微企业的认定按照财库[2020]46号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十一、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采购文件的情形:(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4)供应商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说明,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需求的。(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响应文件载明的询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10)响应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项目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11)明显不符合(降低)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质量目标的要求;(12)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询价供应商所询价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询价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14)不同响应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询价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及询价小组联系。十二、成交标准本项目总价一定,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提供产品单价最低(数量最多)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单价(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如第一成交候选人不能履行相应义务责任,则采购人有权依序重新确定成交候选人。十三、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如因最低评审价相同导致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则采取抽签形式确定供应商。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的确认结果在发布询价公告的网站上进行成交结果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十四、质疑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的,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4、本项目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联系方式详见询价公告。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1)质疑主体和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2)供应商超过法定质疑期提出质疑的;(3)供应商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响应)的,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5)供应商对自身提出质疑的。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十五、采购终止:在询价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十六、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其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成交资格。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二)履约保证金1、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金额的5%(≤10%)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3、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行约定的,则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4、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止,不计取利息。5、如果中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充分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除此之外,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该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十七、合同货物追加采购人根据项目需要追加合同中货物或服务的,追加的货物或服务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总金额的10%,追加的货物或服务须另行签订合同。十八、代理服务费该项目代理费用由成交人支付,成交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基数标准,按泰政采协〔2024〕2号文规定标准的55%收取。十九、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四章合同条款(参考)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政府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签订政府采购供货合同。一、合同标的及总价1.合同标的指货物(服务)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数量;2.合同总价款指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单位:人民币元)。3.标的及总价见下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货物名称品牌/型号配置参数数量单价总价合计合同总价:(大写)元整二、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生产企业或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企业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三、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时间:乙方应当在20年月日前将货物交付甲方。交货地点:联系人:电话: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甲方应当在到货后三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验收报告单上签字盖章。四、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服务承诺: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五、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以保证乙方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条件和承诺,该保证金在甲方的规定存续期间不计息。六、货款支付1、本合同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负责通过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支付给乙方,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在收到以下单据后依照以下单据支付货款:(1)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发票等有效票据;(2)经甲方签署的《政府采购验收单》;(3)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一份。2.根据采购文件约定的付款方式结算。七、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八、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九、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更换有问题商品或部件。2、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姜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一式肆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五章格式附件格式一:(正本/副本)询价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分包号: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日期:格式二: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投标单价(人民币:元/吨)大写: 元/吨小写: 元/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三: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请附后。)授权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格式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采购单位名称)::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若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声明人:(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话)格式五:承诺函(采购单位名称):本单位(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一)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全新合格品;(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六:响应函(采购单位名称):根据贵方询价文件的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代表响应人(响应人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2.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响应人。3.我方在报价之前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询价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询价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包括修改文件,如有)。4.我方同意按询价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报价截止之日起60天,并在规定的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询价保证金可不予退还。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响应文件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7.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询价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8.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9.与本报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响应人开户行:账户: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七:联合体协议(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报价。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其中(小型、微型企业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成交)或者中标(成交)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格式八:明细报价表供应商名称(盖章)项目编号:分包号:序号名称品牌及规格型号生产企业产地质保期数量单价小计123┆注:供应商需根据采购清单逐项列出采购的每个货物的综合单价,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九: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供应商是残疾人福利性单的则填写该份声明函,如不是则不需要填写该份声明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用液化氧气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