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燃油招标变更公告(岚县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2025)
岚县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公开招标2025-2026年度车辆燃油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11272025CGK001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车辆燃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一部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14日,每日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
2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评定成交标准 4财务报告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承诺函: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承诺函: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岚县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
地 址:岚县县城
联系方式:0358-6729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岚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岚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0358-67267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358-6726795
附件信息:
岚县环卫局2025-2026年度车辆燃油项目招标文件.docx96.6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度车辆燃油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岚县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11:56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19日
更正日期
2025年11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358-6726795
采购单位
岚县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岚县县城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8-6729658
代理机构名称
岚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岚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8-6726795
招标文件项目单位:岚县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车辆燃油项目项目编号:1411272025CGK00156岚县政府采购中心日期:2025年11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投标保证金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六、公告期限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六、评标程序和要求七、签订合同八、服务费九、保密和披露十、询问和质疑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二、商务要求三、技术要求四、服务要求五、验收标准六、其他技术需求书: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评定成交标准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四、无效投标的情形五、评分细则六、提出中标候选供应商标准第六部分合同草案第七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投标函格式: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格式: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格式: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分项报价一览表格式:小型、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货物(服务)技术偏离表格式: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采购人岚县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的2025-2026年度车辆燃油项目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5日9点00分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11272025CGK001562、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车辆燃油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最高预算:1800000元5、采购需求:本次招标项目共1包。招标范围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服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其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6、合同履行期限(或履约期):签订合同后一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涉及本行业、本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三、获取招标文件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14日,每日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请至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3、供应商网上投标操作教程网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位置为“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专区”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index.html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4、投标保证金不需要缴纳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5日9点00分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2、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本项目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后30分钟,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投标无效,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3、开标地点:政采云线上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岚县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地址:岚县县城崇文街联系人:程女士联系方式:0358-67296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岚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岚县崇文街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联系方式:0358-672679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其他特定资质条件:详见本投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第3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是3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4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函2.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4.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及承诺函:(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提供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的证明: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投标人(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投标人为制造/承接商的提供《投标人(制造/承接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投标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承接,又有代理的,代理商和制造/承接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须提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7.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不需要缴纳8.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质条件:按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质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本项目不要求其他特定资质条件则无需提供;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说明: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具体检查的内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5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开标报价一览表;2.分项报价一览表;3.技术偏离表4.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5.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6.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涉及的相关要求见第四部分、第五部分。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进口产品:(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最终报价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在品目清单范围中所在页截图扫描件,并予以标记,作为评定依据。包含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标记,评标委员会经审查所报产品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人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无效。5.中小微企业的要求:(1)支持中小微企业: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3)对符合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监狱企业:(1)须根据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7本项目预算金额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邀请中第一项项目基本情况的第4点“预算金额”。8保证金不需要缴纳9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10现场勘查本项目不专门组织现场踏勘,有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投标人可按照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与采购人联系现场踏勘有关事宜。11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12提出中标候选供应商根据本表第11项所确定的本项目评标办法,分别采用以下方式提出中标候选供应商:1、最低评标价法: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由低到高的报价顺序,以包为单位分别提出3名以上中标候选供应商。2、综合评分法: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按照经评审后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包为单位分别提出3名以上中标候选人。13分包项目成交供应商确认的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分包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2.2“集采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岚县政府采购中心”。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获得招标文件参加投标,并向集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货物”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电子签章”指可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或通过电子签章软件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名、投标人代表电子签名。2.7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8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3.合格的投标人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4的要求。3.4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的规定。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当承担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5.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采机构将在本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自招标公告发布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各潜在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本项目相关内容,且本项目相关内容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集采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而导致报价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5.2通知的获取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相关通知。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集采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内容6.1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评定成交标准;第六部分合同草案;第七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6.2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6.3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4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集采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集采机构解释为准。6.5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集采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集采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在线提交或书面形式通知到集采机构要求澄清。集采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7.4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集采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7.5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集采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7.6集采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集采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6.1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7.6.2采购人应将踏勘所有资料交于集采机构存档。7.6.3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7.6.4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7.6.5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集采机构就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详见第七部分。9.2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编排顺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4、序号5的要求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若有的话)。9.3投标文件制作要求9.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9.3.2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标题为宋体三号字体,正文为宋体小四号字体,表格内容为宋体五号字体。9.3.3投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签名的部分须加盖电子签章/签名(包括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名、投标人代表电子签名);法人电子签章指与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上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9.3.4投标文件编写完毕后,上传提交前必须进行加密。9.3.5投标文件中提供材料/文件不清晰、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9.4保证金不需要缴纳9.5投标报价9.5.1所有的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5.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投标文件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5.3投标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9.5.4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9.5.5本次招标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9.5.6投标人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9.5.7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定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5.8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填写备品、备件清单或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10.投标文件填写说明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2投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七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4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商务、服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报价。10.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规定。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2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名等处均仅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电子签名。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3.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的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提交,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解密,在规定的时间未完成投标文件提交及投标文件解密的,投标无效。13.2集采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2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14.3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开标15.公开报价15.1集采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并公开报价。15.2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后,集采机构开启报价确认,投标人根据开标结果远程进行签章确认,30分钟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开标结果。16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集采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启。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7.项目组织17.1集采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18.投标人资格审查18.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未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评标委员会将及时告知有关投标人。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8.2采购人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失信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存在问题的将留存证据并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19.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集采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七人以上单数。19.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部分的评标事务,出具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评标报告。19.3集采机构负责组织项目的评标工作。20.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20.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评定成交标准中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评标委员会将及时告知有关投标人。20.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与招标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文件。20.3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资格审查内容及评定成交标准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的;C、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D、投标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E、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F、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G、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H、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1.评审中遵循的原则21.1审查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A、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B、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C、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D、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E、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21.2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1.3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A、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B、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或获取中标人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C、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技术需求书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2.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2.1在审查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在线提出;投标人对招标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需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在线回复。23.比较与评价2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规定的评定成交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2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规定的评定成交标准及评分细则进行。24.评审复核24.1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情形进行复核。24.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4.3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E、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G、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H、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5.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25.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包为单位分别推荐3名以上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5.2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以包为单位分别推荐3名以上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评审组长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7.评标过程保密采购人、集采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在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评标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评标现场的任何资料。28.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评标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29.采购项目终止29.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终止:A、符合竞争要求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B、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终止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9.2采购项目终止后,集采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0.确定中标供应商集采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分包项目中标供应商确认的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3的要求。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七、签订合同29.中标通知29.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集采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2集采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9.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30.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0.3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中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八、服务费28.服务费集采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九、保密和披露29.保密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披露30.1集采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0.2在集采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集采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询问和质疑31.询问31.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集采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31.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集采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集采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一式三份),询问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2.在线质疑及答复32.1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2.2质疑材料要求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在线质疑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相关材料由本人签名。32.3在线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在线质疑后,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收质疑答复结果。32.4集采机构、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E、质疑答复人名称;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1、本招标项目为岚县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的2025年度车辆提供燃油服务,现有车辆共计18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个,勾臂车30个,大型压缩车16个,吸污车9个,摆臂车6个,收集车5个,餐厨车4个,翻斗车4个,中型压缩车4个,干扫车3个,洗扫车5个,铲车2个,除雪车2个,通下水车2个,吊装车1个,工具车1个,修路灯车1个,宣传车1个,抑尘车1个,电动三轮车80个,电动扫街车1个。现需要通过委托企业来为车辆提供燃油,满足车辆一年内的车辆燃油需求。最高预算:1800000元。商 务 需 求涉及本行业、本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预算金额(元)180000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2、服务地点:岚县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保证质量、提供用油,每个月终了次月按优惠幅度进行结算。如采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要遵从财政部门有关规定付款。 5、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服 务 要 求1、为采购人车辆加油提供24小时加油服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拒绝为其车辆加油。2、加油方式只能用于加油业务,不能用于非油品消费支出。3、按采购人要求定期提供加油方式的加油明细。 4、自觉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加油站不按规定操作,违反管理制度,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赔偿采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5、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油品数量必须保证每天都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特别是油品紧缺时也要力争保证采购人每天的正常需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加油服务,保障各种车辆使用)。6、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业务转让给他人或者单位,如发生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过程中造成采购人车辆损坏、经济损失等情况的,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损失。7、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车牌号码成交供应商进行备案,日常加油须站内工作人员认真做好车牌核对,杜绝人情油的现象发生。成交供应商具有定期或不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车辆加油的相关纸质台帐记录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每台车辆的加油明细记录及汇总记录)。并能够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及时提供相关台帐记录。8、作业车辆加油时,保证场地畅通,如有紧急情况提前通知加油站,临时为采购人提供专门的加油通道,避免站点内出现排队加油高峰,保证采购人车辆用油以及调度上能保持灵活机动。9、加油必须固定、安全、合法、手续完善,已正常运营。10.成交供应商在进行调整油价之前,应将调整油价通知提供给采购人,调整后价格按政府批文日期执行。11.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签订后1年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具体以合同为准。技 术 要 求1、成交供应商承诺提供给使用方的合同货物的技术规范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相应服务令采购人满意,并对由于油品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加油站所使用的加油计量器具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并在规定的检验期内使用。4、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所供应油品不定期不限次抽检。若经相关部门鉴定确立存在问题时(以国家或者地**府指定检测部门抽检油站油品检验结果为基准),鉴定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赔偿损失。报价和结算要求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报统一的优惠幅度,优惠幅度不低于市场零售价2%。2.本项目采购预算非实际采购金额,以成交供应商实际维修数量按实结算。实际结算单价确定方式:以维修项目清单中确定各维修项目单价作为基准价,以本项目成交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折扣率,作为实际结算单价依据,实际结算单价=基准价×折扣率。其他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应随时准备对评标委员会的询问予以解答。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评定成交标准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排序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基本资质投标函要求: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2基本资质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要求:内容齐全,扫描件清晰有效,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符合要求。3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要求:扫描件清晰有效。4财务报告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承诺函: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提供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要求: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扫描件清晰有效。5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能力: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投标人(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投标人为制造/承接商的提供《投标人(制造/承接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投标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承接,又有代理的,代理商和制造/承接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须提供;要求: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6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看投标人失信黑名单信息记录情况;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看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存在问题的将留存证据并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要求: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7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2、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排序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报价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5、对投标报价是否存在恶意竞争进行审查。要求: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及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有关材料。2商务资信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对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要求:对照招标采购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对投标文件相应内容进行审查。3商务资信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对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服务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要求:对照招标采购文件第四部分中服务要求内容,对投标文件相应内容进行审查。4技术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1、对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技术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内容的,并未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报价。要求:对照招标采购文件第四部分中技术要求内容,对投标文件相应内容进行审查。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0条规定的原则。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进口产品:(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最终报价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在品目清单范围中所在页截图扫描件,并予以标记,作为评定依据。包含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标记,评标委员会经审查所报产品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人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无效。5、中小微企业的要求:(1)支持中小微企业: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3)对符合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监狱企业:(1)须根据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四、无效投标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五、评分细则一、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投标人及投标货物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2、投标报价及折扣,包括运费和保险(货物从出厂地/到货港运抵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内陆运费、保险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计算将按照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和/或其它官方机构发布的计算标准进行计算)等费用;3、货物的性能和投标方案的合理性;4、货物的配置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偏离;5、交货和配送能力的承诺;6、售后服务和备件供应(在保修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保修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7、财务状况和经营信誉;8、投标人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二、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投标人的商务、服务、技术、政策因素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三、评定内容及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一、商务部分(15分)项目业绩(15分)投标人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三年同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例客户加油案例的得5分,满分15分。(响应文件附相关交易明细并加盖单位公章)二、服务部分(45分)1、油品质量(15分)提供针对本次车辆燃油项目全面具体的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切实可行并满足采购需求、有稳定的油源渠道、能保证油品质量的得15分;有简单的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油品质量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2、售后服务(30分)(1)提供服务过程中,加油站若出现无法供油的突发情况,所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描述完整具体的得10分,描述完整较为可行的得 5 分,描述有缺漏或不详细的得 3 分,未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能提供免费道路救援服务得5分,不能提供得0分(3)提供健全、规范、严格的加油管理制度。描述完整详尽的得 5 分描述完整较为详尽的得 3 分,描述有缺漏且不详细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4)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有其他优质、详细、可行的服务承诺或优惠。描述全面具体的得10分,描述全面较为详尽的得 5 分,描述有缺漏或不完整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三、技术部分(25分)1、投标人详细提供岚县县区所有下属加油站的地理位置、联系方式清单及分布情况图。按投标人可提供岚县县区加油站的数量排名,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6分,第三名及以后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提供其所有加油站库容量证明。按加油站可备油量由大到小排序,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6分,第三名及以后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3、提供所属加油站基本设施配置标准。冬季可提供-20#以上柴油的得1分(提供上一年度相关业务交易明细);配有便利店服务且营业执照中有相关经营内容的得2分;支持加油卡线上充值且可立即使用的得2分。四、价格部分(1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报价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最终报价)X15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计算百分点时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提出中标候选供应商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2的要求。第6部分合同草案参考格式甲方:乙方:乙方在岚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按照该项目的中标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二、合同委托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年,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安全管理、基础保障等核心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三、合同价款合同合计金额包括税金、运输、安装、装卸及调试等一切相关费用。四、质量保证及权力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等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五、交付与验收1、交货完工时间: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甲方应当咋规定时间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签署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4、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5个工日内及时予以解决。六、售后服务、付款方式和期限1、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约定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付款方式:七、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违约责任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服务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17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九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方法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文件,若这些文件相互之间存在抵触、对同一内容有不同的约定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1、本合同文本;2、招标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4、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招标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2、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4、项目验收标准、程序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备注:本合同为参考合同,具体合同条款以实际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招标内容、服务、技术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第七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投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4、对招标文件未规定格式的内容,投标人可自行拟定。投标函格式:要求: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投标函岚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开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第1包:人民币(大写)元(¥元)第2包:人民币(大写)元(¥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投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按要求提交经加密的投标文件。5、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投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服务条款的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9、保证遵守投标文件的规定。10、我方承诺对评标委员会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中,确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投标人没有任何异议。11、对贵方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招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投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所有有关本次招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受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要求:内容齐全,扫描件清晰有效,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符合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岚县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名):投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电子签名):年月日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要求:扫描件清晰有效。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格式: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及承诺函: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提供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要求: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扫描件清晰有效。资格承诺函致:岚县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电子签名):年月日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投标人(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投标人为制造/承接商的提供《投标人(制造/承接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投标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承接,又有代理的,代理商和制造/承接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须提供;要求: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投标人(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岚县政府采购中心: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投标人(制造/承接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岚县政府采购中心: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要求: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无违法记录声明岚县政府采购中心: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对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中“其他特定资质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本项目不要求其他特定资质条件则无需提供。要求: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扫描件清晰有效。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签章):货币:人民币/元序号投标总报价服务期限备注 总报价(大写): ¥:分项报价一览表格式: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以包为单位自行设计分项报价一览表,体现报价组成,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参考格式)货币:人民币/元序号服务项目序号服务区域保证投入人员数量月/单项报价其中人员工资总额12月总报价小写年总报价小写月总报价大写年总报价大写说明:1、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来表示。2、本表格可自行增加行数。3、年总报价:月总报价×12个月投标人(电子签章):年月日小型、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以包为单位自行设计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体现由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报价组成,并加盖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第包货币:人民币/元序号货物/服务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总价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总价小、微企业产品价格合计: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合计: 说明: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来表示。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要求: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包)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要求: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第包)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集采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货物(服务)技术偏离表格式:要求: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服务技术偏离表第包货币:人民币/元序号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规范投标技术(服务)技术指标、规范偏离情况备注说明:1、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来表示。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参数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3、实质性要求和带#的技术(服务)参数不允许负偏离。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要求:以包为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进行响应,及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文件。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要求:以包为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服务要求内容进行响应,及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文件。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要求:以包为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技术要求内容进行响应,及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燃油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