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通干混砌筑砂浆招标变更公告(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2025)



广州市南沙区鹿颈村城中村项目(首期)普通干混砌筑砂浆采购项目采购变更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鹿颈村城中村项目(首期) 普通干混砌筑砂浆采购项目采购变更公告

招标公告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欢迎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就上述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并将其他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鹿颈村城中村项目(首期)普通干混砌筑砂浆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招标编号:GZMCHWGK2025001
三、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普通干混砌筑砂浆等。

供货地点
采购内容
预计数量(吨)
合同签订单位
交货期

广州市南沙区鹿颈村城中村项目(首期)
普通干混砌筑砂浆
30
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具体按照项目招标人要求供货

(1)招标货物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
(2)拟选取的单位数量:①本项目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人负责广州市南沙区鹿颈村城中村项目(首期)的普通干混砌筑砂浆供货。
(3)供货数量以合同期内实际使用量为准,招标人不保证最低采购数量,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
(4)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项目结束为止 。
2、招标主体:本项目在招标阶段招标人为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人将与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具体的供货合同,进行供货和结算。
3、总价最高限价(含13%增值税):9085.00 元。投标总价不高于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单价报价不高于本项目对应的单价最高限价。(单价限价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格式C1 投标报价表)
四、采购资金来源:招标人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的资金已落实。计划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中标人将与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具体的供货合同,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应是所投产品(普通干混砌筑砂浆)的生产商、经销商或代理商。
3.供货业绩: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应具有1个普通干混砌筑砂浆/水泥/腻子粉合同,供货数量不少于30吨的供货业绩。(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需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合同数量页和合同实施内容页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承诺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2)主要财产被接管或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重整、和解期间的;
(3)处于停产停业状态、被责令停产停业期间或者停业整顿期间的;
(4)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招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7.已登记并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
(一)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8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公示期间内投标人可获取招标文件。
(二)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费用:无
2、潜在投标人可访问“广州建筑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gzmcgjcpt.com/)”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先注册后再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3、请登录系统下载。
(三)投标人参与本项目过程中,如遇各类问题,可按以下途径解决:
1、广州建筑集采平台操作相关问题
请登录广州建筑集采平台首页“更多资讯”。
2、移动CA、电子签章及电子保函相关问题
(1)人工客服:扫描网站右下角浮窗“移动CA电子保函”中的微信二维码咨询。
(2)电话客服:拨打13676262818联系张工。
3、广州建筑集采平台账号问题、技术故障等
(1)服务热线:拨打020-83339112,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相关疑问
具体联系人员及方式参见下文。
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准备以下资料(扫描件须加盖公章)上传至广州建筑集中采购平台(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扫描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其他:一般纳税人证明;业绩证明资料。
说明:1.登记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登记单位的登记,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的结果为准。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年12月8日18时30分,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9时30分。招标文件的答疑时间: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澄清问题通知招标人。
2、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12月23日9时30分至2025年12月23日10时30分
3、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10时30分。
4、接收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号广仁大厦20楼会议室进行开标。
八、投标货币:人民币。
九、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广州建筑集中采购平台、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

招标人: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建工大厦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3339112
邮箱账号:cbhyb@gzmcg.com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日

相关附件

广州市南沙区鹿颈村城中村项目(首期)普通干混砌筑砂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广州市南沙区鹿颈村城中村项目(首期)普通干混砌筑砂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MCHWGK2025001)招标文件招标人: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一、说明41、定义42、资金来源43、招标代理机构44、招标范围45、招标方式56、合格的投标人57、投标费用5二、招标文件58、招标文件的组成和语言59、招标文件的答疑510、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11、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612、投标文件的组成613、投标报价814、投标货币815、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916、证明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17、投标保证金918、知识产权919、投标有效期920、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9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0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022、投标截止时间1023、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102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0五、开标与评标1025、开标1026、评标对象和依据1127、评标1128、评标委员会1129、投标文件的澄清1130、投标人与招标人接触12六、合同授予1231、授标1232、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1233、中标通知书1234、签订合同1335腐败和欺诈行为1336异议1337否决性条款汇总14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其附件16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7格式A1投标函30格式A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2格式A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3格式A4资格证明文件34格式A4-1投标人资格声明35格式A4-2资格文件36格式A4-3投标承诺函37格式A4-4投标单位综合概况39格式A4-5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40格式A5商务响应及偏差表41格式A6-1关于遵守招标文件订立和履行合同的声明42格式B1技术需求响应及偏差表44格式C1投标报价表46第五章评标办法47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欢迎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就上述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并将其他有关事宜告知如下:1、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鹿颈村城中村项目(首期)普通干混砌筑砂浆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2、招标编号:GZMCHWGK20250013、招标内容:1、招标内容:普通干混砌筑砂浆等。供货地点采购内容预计数量(吨)合同签订单位交货期广州市南沙区鹿颈村城中村项目(首期)普通干混砌筑砂浆30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具体按照项目招标人要求供货(1)招标货物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2)拟选取的单位数量:①本项目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人负责广州市南沙区鹿颈村城中村项目(首期)的普通干混砌筑砂浆供货。(3)供货数量以合同期内实际使用量为准,招标人不保证最低采购数量,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4)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项目结束为止。2、招标主体:本项目在招标阶段招标人为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人将与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具体的供货合同,进行供货和结算。3、总价最高限价(含13%增值税):9085.00元。投标总价不高于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单价报价不高于本项目对应的单价最高限价。(单价限价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C1投标报价表)4、采购资金来源:招标人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的资金已落实。计划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中标人将与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具体的供货合同,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5、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国家法律经营。2.投标人应是所投产品(普通干混砌筑砂浆)的生产商、经销商或代理商。3.供货业绩: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应具有1个普通干混砌筑砂浆/水泥/腻子粉合同,供货数量不少于30吨的供货业绩。(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需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合同数量页和合同实施内容页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承诺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2)主要财产被接管或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重整、和解期间的;(3)处于停产停业状态、被责令停产停业期间或者停业整顿期间的;(4)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招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7.已登记并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获取招标文件(1)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8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公示期间内投标人可获取招标文件。(二)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费用:无2、潜在投标人可访问“广州建筑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gzmcgjcpt.com/)”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先注册后再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3、请登录系统下载。(三)投标人参与本项目过程中,如遇各类问题,可按以下途径解决:1、广州建筑集采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登录广州建筑集采平台首页“更多资讯”。2、移动CA、电子签章及电子保函相关问题(1)人工客服:扫描网站右下角浮窗“移动CA电子保函”中的微信二维码咨询。(2)电话客服:拨打13676262818联系张工。3、广州建筑集采平台账号问题、技术故障等(1)服务热线:拨打020-83339112,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4、招标文件相关疑问具体联系人员及方式参见下文。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准备以下资料(扫描件须加盖公章)上传至广州建筑集中采购平台(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扫描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其他:一般纳税人证明;业绩证明资料。说明:1.登记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登记单位的登记,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的结果为准。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年12月8日18时30分,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9时30分。招标文件的答疑时间: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澄清问题通知招标人。2、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12月23日9时30分至2025年12月23日10时30分3、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10时30分。4、接收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号广仁大厦20楼会议室进行开标。8、投标货币:人民币。9、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广州建筑集中采购平台、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招标人: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建工大厦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20-83339112邮箱账号:cbhyb@gzmcg.com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1.1.“招标人”指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1.1.2.“合同签订单位”指,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买方”“甲方”、“需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采购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有时称“合同签订单位”为“买方”、“甲方”、“需方”。1.1.3.“投标人”指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中资格条件的规定并参加投标竞争依法成立的单一法人、单一其他组织。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在中标以后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卖方”、“乙方”、“供方”、“中标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经济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有时称“投标人”为“卖方”、“乙方”、“供方”、“中标方”、“投标方”。1.1.4.“中标人”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1.1.5.“评标委员会”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项目评审工作的临时机构。1.1.6.“招标文件”指招标人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招标答疑纪要(如有)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如有)。1.1.7.“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1.1.8.“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1.1.9.“天”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本招标文件所述“天”均指日历日。2、资金来源本项目使用招标人的自筹资金,由招标人使用人民币支付本项目招标项下的所有款项。3、招标代理机构无。4、招标范围招标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5、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取国内公开招标。6、合格的投标人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相关条款。7、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任何此类费用。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和语言8.1招标文件对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过程、合同条件和技术要求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共包含以下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另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评标办法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技术附件和其它资料。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风险由投标人承担。8.3投标人对于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其中的所有技术资料应承担保密责任,并不得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目的。8.4招标文件的主导语言为中文。9、招标文件的答疑9.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澄清问题通知招标人。9.2对于投标人在9.1条规定的时间前提出的所有书面澄清问题,招标人将在收到澄清问题后以书面形式将答复发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招标人的答疑纪要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同时发送到投标人处,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如在招标人发出答疑纪要后两日内仍未收到投标人的书面确认,视为投标人已确认答疑纪要。9.3如因书面答疑发出时间延迟而导致影响投标人投标的,招标人将酌情考虑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准备。9.4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书面文件为准。10、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10.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和修改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0.3为使投标人编写招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投标人可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0.4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给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都应在收到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如在招标人发出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后两日内仍未收到投标人的书面确认,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澄清和修改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1.1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使用中文书写。技术资料和印刷文献可以使用英文,但应同时提交中文翻译本,英文材料与中文译文不一致时,应以中文为准。11.2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技术附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制,等同于国际单位制。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电子文件(所有电子文件提供经签字盖章的扫描版)。12.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A)包括投标人的业绩、认证体系和商务响应和偏差等内容,至少包括下面所列明的文件(格式文件中的空白部分由投标人填写):(1)★投标函(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A2);(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A4);(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A5);(4)投标人资格声明(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A6-1);(5)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A4-1中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文件(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A6-2)及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承诺函(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A6-3);投标单位综合概况(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A6-4)及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A6-5)及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质文件。(6)商务响应及偏差表(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A5);(7)★关于遵守招标文件订立和履行合同的声明(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A8-1);(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和说明的其它文件或资料。说明:上述带“★”的文件是必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的格式要求提交的,未按要求提供者将影响到其符合性审查,作投标无效处理。12.3投标文件技术部分(B)(1)技术需求响应及偏差表(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B2)12.4投标文件价格部分(C)(1)投标报价表(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C1)12.5电子文件12.6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所引用的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任何差异之处,均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商务响应及偏差表》和《技术需求响应及偏差表》中逐一说明。12.7投标文件注意事项:(1)投标人情况介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2)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它包括:①对照招标文件,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招标人的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条文的偏差和例外。②投标人提供的任何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如因模糊不清影响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的判断,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被认为在填报价格之前,已经仔细阅读了《投标人须知》和《》的有关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相关资料,以确保要求的所有供货范围已被包含在投标报价的每一个项目内。无论是否明确规定数量,投标报价表中的各项内容都要逐一填写。对于投标人没有填写的项目,其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填入投标报价表的其它单价或合价中。13.2投标报价为固定不变价(评委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的除外),按报价表的格式进行报价。13.3报价方式:报价人报价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普通干混砌筑砂浆采购(含出库费、装车费、运输费、税金、卸车费等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运货至交货地点并负责卸货。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计算。13.4报价方式:投标人如获中标,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调整。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包干,该固定综合单价为完全综合单价(含税费等)且在整个合同内固定不变,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计算。综合单价含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设计图纸调整平面几何尺寸内容相关费用。13.5投标人是在充分理解和了解所有招标资料以及同本项目有关的所有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下,根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供货数量和付款方式,按照本须知及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报价,列出详细的报价说明、报价构成。报价格式中投标人没有填写报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投标人的报价如有任何折扣,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13.6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商务和技术责任进行报价,如有偏差,投标人应在商务或技术响应表中列出,并提供偏差所引起的价格差异。若偏差经澄清后招标人仍不能接受,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3.7本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含13%增值税):9085.00元。投标总价不高于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单价报价不高于本项目对应的单价最高限价。(单价限价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C1分项报价表)14、投标货币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以人民币报价。15、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5.1按投标人须知第12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6、证明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6.1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2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证明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及厂家的有关资料。(2)逐条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及技术规格和货物服务进行评议,说明自己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规定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者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7、投标保证金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18、知识产权18.1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招标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需对招标人承担赔偿责任。18.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费用。19、投标有效期19.1投标有效期应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19.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其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20、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20.1电子版(所有电子文件提供经签字盖章的扫描版)。20.2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1电子文件(共1个独立的封装):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组成形式和数量备注电子文件对应书面所有投标文件内容且提供经签字盖章的扫描版广州建筑集中采购平台内上传(1)文件格式要求采用使用广州建筑集中采购平台编制工具编制。22、投标截止时间22.1详见招标公告。22.2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23、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23.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2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24.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4.3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5、开标25.1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指定地点和时间组织公开开标。如有改变,以招标人的最新通知为准。25.2开标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25.3在开标时没有解密和没有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25.2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25.4招标人将做出开标记录。26、评标对象和依据26.1评标对象为投标人提交的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26.2评标依据为招标人发出的本招标文件,以及根据需要,随后发出的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或更正。27、评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28、评标委员会28.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成员严格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由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完成评标报告。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28.2评标守则为体现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保证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评委守则,要求全体评委共同遵守。(1)遵守国家法律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招标的政令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及企业利益。(2)服从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组织安排,按时参加评标,履行评委职责。(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的评标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评标。(4)认真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排除干扰,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5)如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应主动回避,以免妨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6)必须对评标情况严加保密,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评审、比较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等与评标有关的情况。28.3职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全部的评审工作,对评标中的重大问题通过投票决定。任何人不得干预评标委员会的工作。评标委员会下设评标工作小组,主要由招标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整理、记录等工作。29、投标文件的澄清29.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9.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29.3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9.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9.5如果投标文件的内容出现不一致,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出自己的判断,由此造成的对投标人的不利由投标人承担责任。30、投标人与招标人接触30.1除按第29条规定的澄清外,从开标到合同授予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及上述澄清无关的任何事项与招标人联系。30.2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的评审、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合同授予31、授标31.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通过符合性审查后的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31.2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31.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媒体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满后在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招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1.4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中标人。32、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32.1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根据实际的需要有权对“”中列举的货物数量和服务内容予以适当的增减,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任何引起相应规格的价格改变、服务内容的增减,按实际内容变化修正相应的价格。33、中标通知书33.1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建筑集中采购平台网站、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示五天。33.2公示期满后,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建筑集中采购平台、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33.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4、签订合同34.1中标人将与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具体的供货合同,分别进行供货和结算。34.2本项目的采购合同签订单位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34.3《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各需求单位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4.4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账号至完成项目不得变更,否则合同签订单位有权停止货款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35腐败和欺诈行为35.1招标人、投标人等参与投标的各方,均应在招标、采购、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和最高的道德水准。具体规定如下:35.1.1腐败和欺诈行为(1)“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而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物的行为。(2)“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而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从而给招标人及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以及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35.1.2如果被推荐的中标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取消其中标;35.1.3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被宣布在一个不定期或定期的时间内不得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或被授予合同。35.2投标人应按第30条的规定就其投标文件事宜与招标人接触。如发现任何非正式渠道的联系、接触等而影响招标人的评审及授予合同的决定,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36异议36.1如果投标人对此次招标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依法给予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异议人提交的异议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未按要求提供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应当递交异议函原件。内容包括:①异议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地址、传真、有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②异议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及主张;③认为招标过程或招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与具体理由,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名称及具体条款的内容;④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⑤提起异议的日期;⑥以电报、电话、传真、邮件、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的异议,招标人将不受理。(2)应当递交相关证据材料。异议人应当在证据材料上署名并加盖公章。如涉及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异议人应当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原件。(3)应递交身份证明文件。包括:①加盖异议人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②加盖异议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③异议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务的,还应当递交异议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核对原件)。37否决性条款汇总37.1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将投标文件的否决性条款单列,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与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不一致的,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为准。如招标文件补遗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单列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并发给所有投标人。37.2否决性条款是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不予受理投标或者作无效投标、废标以及不合格标处理等否定投标文件效力的条款。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废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招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应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表》中任意一条内容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3)投标人以假借、挂靠他人名义或用串通合谋等不正当手段形式参与投标,或投标人之间存有利益共享、虚假竞争的同盟关系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4)投标人提供的文件必须真实、充分、全面。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进行表面真实性的审核,在评审过程中乃至成交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上述材料不合法或不真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5)除非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和响应情况,仅依靠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资料的真实表述,而不凭借其它未经核实的外部证据;(6)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将向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质询。投标人须如实应询答复,其一切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澄清补充,经投标人代理人签署后将作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内容。在未征得评标委员会同意的前提下,补充文件不得对报价方案中已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包括价格)进行修改,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3章合同条款及其附件购销合同合同编号:需方:供方:根据商品购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需方就项目向供方购买普通干混砌筑砂浆等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资共同信守。1、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工程(2)交货地点:广州市南沙区(3)供应总量:约30吨(结算时以验收合格并经需方实际验收确认的供应量为准)。(4)供货期限:按照需方要求时间进行送货。二、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价款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暂定数量不含税单价(元)不含税合价(元)备注1普通干混砌筑砂浆M7.5吨3023456不含税总价7税金(税率 %)8含税总价注:以上单价均为固定综合不含税单价,即此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供方生产供应材料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含税合价包括供方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支付的税金。本合同金额暂定为(价税合计):人民币(元),税率为%,其中不含税造价为元,税金元。供需双方任一方提出书面调价要求后,在七天审核期内,供方不得擅自停止供应,否则应该承担需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当供货额度超出合同总价时,需签订补充协议,否则对于超出的供贷部分供方确认该部分为无偿赠予给需方,需方无需承担任何支付合同相应金额的义务。三、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产品质量应符合《普通干混砌筑砂浆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等随货同行(质检报告应由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供方向需方提供厂家企业相关的资质资料。并保持供货过程中的质量持续稳定。四、知识产权权属声明:供方应保证需方依本合同采购之产品不存在知识产权瑕疵,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交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或正规渠道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权属证明、许可使用合同、授权证明等,并保证需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范围:供方商标、专利许可需方使用的范围仅限于合同范围内的产品。五、供货方式(1)需方每次订货应提前三天把具体所需的普通干混砌筑砂浆分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货物送货期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按计划负责把普通干混砌筑砂浆运送到需方工程的卸货地点卸货,运费由供方承担。(2)需方指定专人收料(人员信息详见本合同附件1),并以此作为收料签认;需方如需变更签收人,应在交货前出具书面委托书,否则任何非指定收货人的签收均不视为需方已签收。需方指定的收货人必须签认方为有效。上述被授权人本人在其权限范围内做出的行为,需方均认可其效力。非上述被授权人本人签认的收料确认,需方不予认可,因此造成的经济责任需方不予承担。供方已充分阅读并知悉本合同附件1的所有内容,并全面响应需方提出的本合同附件1的全部内容。供方确认被授权人本人在其权限范围内做出的行为,需方均认可其效力,对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供方确认为授权人私人与供方发生的关系,与需方无关。非被授权人本人签认的收料确认,需方不予认可,因此造成的经济责任需方不予承担。需方如需变更签收人,应在交货前出具书面委托书,否则任何非指定收货人的第三人的签收均不视为需方已签收。需方授权人员与其它人员共同签认的文件,不视为需方对其它人员的授权及合同授权人员的变更或效力的追认。六、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要求(1)供方应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员、车辆、货物安全责任和保险费用。(2)供方应遵守国家和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并应采取合理的措施来保护施工场地内外的环境,避免由于其操作方法所造成的污染、噪声或其他问题而对周边的人员或公私财产造成干扰、损失或者损害。(3)供方及其人员在材料进退场及材料装卸时必须严格遵守需方现场管理的各项安全纪律要求及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条款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供方负责对材料运输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交底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装卸、运输等),对材料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一切情况(如车辆违章、市容环保受罚、地方干扰、交通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等)负责任。坚决杜绝发生人身损害及其他事故。供方及其人员如在需方工地现场或在其进退场途中因违规作业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损害或因其侵权导致他人权益受损的,一切责任由供方自行承担,与需方无关。如果发生事故并影响到需方利益,供方必须给予赔偿。(4)需方在施工现场负责提供进场通道,办理好车辆准停证件,安排供方运输车进出工地及卸料,提供夜间照明。供方对运输车在卸料期间的安全负责,因司机不听从工地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供方自负。七、验收方法及期限(一)供方供货前需要需方确认,供方供货到施工现场时,附上材料的出厂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需方收货时对每批货按规范进行实行抽样检查进行外观验收。对材料有异议的,需方有权当场拒收。(二)每批普通干混砌筑砂浆进场后三天内,按国家规定检验批数量随机抽取样板,送到指定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抽检合格后使用,如需方对质量有异议应在普通干混砌筑砂浆进场后五天内向供方书面提出,供需双方联合抽样送双方认可的有国家认证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验。供方不予配合的,则需方可单独进行取样送检,且供方不得对该检验报告提出异议。如检验不合格,由供方负责退换,并承担退换费用及检测费用;如检验合格,则需方应继续使用该批普通干混砌筑砂浆,并承担所需检测费等费用。需方在提出质量异议及检验期间,应妥善保管已收到的普通干混砌筑砂浆。需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的,不视为需方已认可普通干混砌筑砂浆的质量。(3)货物交货数量以验收合格并经需方实际清点确认为准,如需方对货物的数量有异议,须在收到货物时即时提出,供方应在接到电话通知12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重新清点核对或找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再复核。超过上述期限未提出的,视为需方对货物数量无异议。供方负责按需方指定位置就地卸货码放整齐,如运输、装卸过程造成普通干混砌筑砂浆缺损情况严重,供方应立即采取更换、退补等措施处理。八、结算方式及期限(1)需方应于双方确认上月合格供货量之日起15日内,向供方支付该批全额货款。(2)供方未按需方要求按时提交资料(如)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等相关法律规定,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且需方不需承担违约责任,暂停付款时间直到供方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为止,暂停付款期间不免除供方的合同义务。(3)供方每次收取货款前须提供合法、有效、合规且四流一致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发票抬头与需方的开支票单位抬头相符,供方如未能按要求提供足额有效合规发票收款的,需方有权顺延支付本合同款项而无需承担逾期付款责任。如需方已实际付款的,供方自收款之日起计,每逾期一天,向需方交纳所欠发票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如经查验发现供方所提供的发票为不合规发票,供方需在需方通知之日起5天内向需方补齐所有有效发票。如因供方原因导致出现重复交税等现象,所发生的税费均由供方承担。如供方行为导致需方违反税法等法规规定,供方须承担所有的经济和法律责任,需方有权在支付给供方的合同价款中扣减相应的款项,同时需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另对供方进行处罚;如供方行为导致需方因此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供方须承担所有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需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另对供方处以政府处罚金额双倍的处罚。(4)本合同款项均用人民币以汇款或支票的方式支付。双方财税信息如下:需方供方账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银行账户纳税人类别纳税信用等级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 %如供方更换账号必须在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需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若需方在收到供方的书面通知之前已按原账号付款,则需方不再另行支付。(5)为确保已经签订的合同能够不受增值税税率调整的影响,已约定条款如果出现国家调整税率的情况,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格不变,增值税税率、税额以及含税总价则作相应调整。(6)供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或需方要求限时提供款项申请的相关资料(如发票、审批单等),需方有权暂停付款且不需承担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7)供方当月(期)未向需方提出进度款申请的,视为供方放弃当月(期)要求需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该进度款自动延期到供方向需方提交申请时合并支付,并且需方不需因此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利息等法律责任。(8)供方不能以包括但不限于需方逾期竣工、逾期申报财审、逾期结算等事由主张需方提前结算。九、违约责任(一)供方责任1.供应的普通干混砌筑砂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八条的有关要求,供方应负责赔偿因此而造成的需方直接经济损失。供方所供普通干混砌筑砂浆必须按照需方指定的生产厂家或品牌供货,供方供应的普通干混砌筑砂浆到达需方指定的场所后,如果需方检查不是所指定的厂家或品牌产品,供方必须无条件退货,并在不影响工期的前提下,尽快组织符合要求的普通干混砌筑砂浆到供货现场,如造成需方工程工期延误的,供方需赔偿需方工期延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2.如供方无故不能依时送货,则从逾期第7天起,每逾期一天则按元/天违约金支付给需方,直到送货完毕为止(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未能按时交货的除外)。3.供方及其人员如在需方工地现场或在其进退场途中造成自身人身损害或侵犯他人权益的,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与需方无关。4.当供方的供货能力不能满足需方的计划材料用量时,为避免延误工期,需方有权增加新供应商供料。5.如因供方原因导致工程工期延误,由此造成需方经济损失的,由供方承担。6.当供应方连续三次出现未能按时、按量供应相应材料;或者材料质量累计两次出现未能达到国家规定和建筑行业要求;或材料单次供应量出现短斤缺两累计三次的,则视为供方严重违约,需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供方承担需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供需双方任一方提出书面调价要求后,在五天审核期内,供方不得擅自停止供应,否则应该承担需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8.如供方出现上述第1、2、3、4、5、6款的行为,视为违约,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自送达至供方时生效,本合同解除。9.需方不对供方提供的货物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是否侵犯第三方权利负责。对于因供方货物导致的知识产权争议或违法行为,需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来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供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参加诉讼、进行抗辩,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如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向供方追偿。10.供方任何人员(包括其雇佣人员)如以索要工资、货款等名义,擅自进入建设单位、监理、需方办公区或工程现场妨碍建设单位、监理、需方工作人员正常办公,正常施工或作出任何影响需方和建设单位声誉的行为出现,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本分包工程累计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该部分违约金需方无需通知供方或征得供方同意可直接从供方剩余货款中扣除。11.鉴于建设工程施工的特殊性,供方如有债权,不允许转让;如非要转让,必须在办理结算,清楚无误并经需方盖章确认同意转让后才能转让;不符合该形式及实质要件者,均不产生债权转让的任何效果。如供方未经同意进行债权转让,供方需承担违约金为债权转让金额的30%,并承担因债权转让事宜给需方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二)需方责任1.因需方原因导致逾期付款的,需方仅承担违约金而不另行承担其他惩罚性、赔偿性或供方实际花费的费用(如利息、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违约金计算如下:违约金计算基数为应付未付的款项,按合同订立时当月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上限为未能按时付款额的3%。十、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地震、水灾、火灾、雪灾、疫情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送达条款:供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签署栏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送达,一方如果变更,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通过电子邮箱方式的,邮件成功发送时视为送达。因供、需各方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送达人或者其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信函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十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实事求是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如协商和调解不成,供需双方同意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并适用该会的仲裁规则。十三、其他约定:(1)供方应自费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身体健康,遵照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保证在供货的全过程中,备有足够的防疫防护用品,并为预防传染病和一切必要的福利、卫生要求作出安排,制订应急措施。若出现任何重大或恶性传染性的疾病时,供方必须遵守并执行省市卫生部门为处理和控制上述传染病而制定的规章、命令和要求,迅速向需方和工程所在地疾病控制中心报告。(2)供方应确保其供应的产品在知识产权方面没有瑕疵或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交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或正规渠道证明(如有),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权属证明、许可使用合同、授权证明等,并保证需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如需方因供方产品的知识产权问题被任何第三人追索,供方应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由此引起的争议和责任由供方负责,并承担需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需方执份,供方执份。经双方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然终止。(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需变更补充时应另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未达成之前按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5)若无需方特别委托授权手续,需方公司及项目部任何人和供方签署的任何涉及价款及材料用量等的文件均属无效文件,均不作为供需双方的结算依据。(6)供方发生吊销、注销、改制、资质变化等变更事宜时,应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需方,并主动协商债权债务关系,否则,供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经济不利后果等)。(7)本工程终止、中止或因需方与本工程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合同解除等原因,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供方应妥善做好设备保护工作并按需方要求将自有设备、人员撤出施工现场。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后解除本合同。(8)凡涉及本工程供方供货范围的所有纠纷由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及法律责任),且与需方无关。供方确保本工程属供方供货范围内不出现各类诉讼或闹访维稳等事件,若出现诉讼或闹访维稳等事件牵涉到需方或建设单位,供方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费、违约金、差旅费等)均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在应付供方款项中或供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金额)直接扣除上述费用,且不管判决或调解结果如何,供方均不以任何形式向需方提起追偿。在诉讼案或者闹访维稳等事件未妥善解决前,需方有权暂扣与争议标的额相当的款项不予向供方支付。若需要以需方名义向建设单位提起诉讼,其诉讼费和聘请律师等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9)为保证供需双方友好、持续合作以及方便双方清晰高效核对账目,双方交易过程中如出现需方逾期付款的情形(行为),需方逾期付款后的付款金额均优先抵扣货款本金,如有盈余,再抵扣违约金或利息。(以下无正文)需方:供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地址:地址: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1:根据供需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合同编号:)之约定,为确保本合同项下工程项目供货和验收及时,需方授权以下代表人员按权限范围向供方进行收料确认:姓名主要负责事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有效签字字样项目现场收料项目现场收料上述任一被授权人本人在其权限范围内做出的行为,需方均认可其效力。非上述被授权人本人签认(有效签字字样见上表)的收料确认,需方不予认可,因此造成的经济责任需方不予承担。注:1、以上人员的授权有效期限:自上述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2、若需对上述授权人进行变更,则需方以书面形式将变更后的授权人、权限范围及授权有效期限等信息告知供方,经供需双方协商并书面同意后生效。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年月日廉政协议需方:(全称)供方:(全称)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协议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特订立本协议。一、双方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二、需方义务(1)需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供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供方报销任何应由需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需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供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供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需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供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需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供方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供方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需方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6)需方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三、供方义务(1)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需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供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需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需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需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4)供方不得为需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5)供方不得为需方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6)供方不得为需方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介绍和安排参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四、违约责任(1)需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供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2)供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需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五、本廉洁协议作为(工程名称)工程(劳务/专业分包/材料/设备/服务)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廉洁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需方:(盖章)供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202年月日年月日第4章投标文件格式正本/副本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一)商务部分格式(格式A1~A6)格式A1投标函致: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广州市南沙区鹿颈村城中村项目(首期)普通干混砌筑砂浆采购项目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名义投标。提交下述文件: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1套。(1)投标报价表(2)投标人的资格文件(3)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据此,签字人在此声明并同意如下: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2.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完成项目供货之日。3.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报价]。4.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异议的权利。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扫描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7.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8.我方同意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对货物的采购数量作出调整。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姓名、职务:日期:年月日格式A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签发日期:单位:(盖单位公章)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机构代码:机构性质:主营:兼营:说明:1.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2.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为避免投标无效,请投标人务必提供本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格式A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致: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兹授权()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有效期限:至年月日签发日期: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主营:兼营: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的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为避免投标无效,请投标人务必提供本附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格式A4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填写须知1.投标人须填写和递交以下规定之表格以及其他有关资料。2.所附格式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资格资料中的签署须作为对其中所有说明、对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保证。4.招标人将根据标书之标准、规定对投标人所提交之资格资料进行审查,以决定投标人的合格性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能力。5.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再退还。格式A4-1投标人资格声明致: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贵方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广州市南沙区鹿颈村城中村项目(首期)普通干混砌筑砂浆采购项目的招标,本公司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资料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不符,贵方可对我方投标作废标处理。我们认可贵方有权并配合贵方向有关机构和单位(如会计师事务所、银行、相关企业等)查证和获得有关资料。(1)资格文件(见格式A4-2)及相关证明文件;(2)投标承诺函(见格式A4-3);(3)投标单位综合概况(见格式A4-4)及相关证明文件;(4)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见格式A4-5)及相关证明文件;(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格文件。(相关证明文件附后)格式A4-2资格文件资格文件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并附上该表:序号资格文件投标文件对应页码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国家法律经营。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人应是所投产品(普通干混砌筑砂浆)的生产商、经销商或代理商。见投标文件第( )页3供货业绩: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应具有1个普通干混砌筑砂浆/水泥/腻子粉的合同,供货数量不少于30吨的供货业绩。(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需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合同数量页和合同实施内容页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见投标文件第( )页4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见投标文件第( )页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承诺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2)主要财产被接管或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重整、和解期间的;(3)处于停产停业状态、被责令停产停业期间或者停业整顿期间的;(4)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见投标文件第( )页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招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7已登记并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说明:1.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审查的重要内容,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并填写表格,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2.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A4-3投标承诺函投标承诺函致:(招标人名称)我方在参加广州市南沙区鹿颈村城中村项目(首期)普通干混砌筑砂浆采购项目的投标中,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如下承诺:1.我方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通投标,不出让/出借投标资格/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允许他人挂靠投标或借用我方名义投标,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2.我方保证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完整、真实和准确,不存在提供虚假投标文件、虚假承诺/声明/保证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情形。3.我方保证接受招标人的招标监督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调查并协助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投标文件中的有关情况。如果拒绝调查,则视为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不真实,我方同意招标人直接按照我方提供虚假投标文件处理,并且我方自愿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不利后果及相应的责任。4.我方承诺若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虚假承诺或存在围标、串标、廉洁方面的问题或存在商业贿赂或存在围标串标,或者在中标后放弃中标或拒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合同履行期间存在违约、擅自解除合同等情况的,一经招标人认定,我方同意被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纳入采购黑名单从而丧失本项目及今后任何项目的投标资格,自愿放弃本项目及今后三年内或永久放弃参与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5.我方承诺并同意下列情况发生时,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1)我方在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放弃或单方面修改其投标;(2)我方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规定对我方投标报价错误的修正案;(3)因我方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4)我方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允许他人挂靠投标或借用本公司名义投标的;(5)我方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投标文件、虚假承诺/声明/保证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6)我方存在围标、串通投标等情况的;(7)法律或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我方承诺我方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2)处于停产停业状态、被责令停产停业期间或者停业整顿期间的;(3)主要财产被接管或查封、冻结的或者处于破产、重整、和解期间的;(4)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我方违背了上述任意一项保证/承诺,我方将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果已取得中标)、中标无效、招标人单方解除合同、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接受公开通报、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等。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日期:年月日格式A4-4投标单位综合概况投标单位综合概况企业名称企业性质公司品牌质量管理体系批准登记机关组织代码注册时间营业期限注册资本金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企业网址邮政编码企业地址主营业务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2.如投标人提供的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格式A4-5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企业名称金额(万元)业绩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123…注: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商务技术索引表》要求提供。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日期:年月日格式A5商务响应及偏差表商务响应及偏差表序号商务条款要求是否响应偏离说明1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服务要求○2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起至确定正式中标人止不少于120天,中标单位有效期至项目验收之日○4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5所提供的报价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且未超过对应的最高限价○6服务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服务承诺及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8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注: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商务条款逐条填入上表,如投标人完全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负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若投标人没有逐一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条款要求,则认为那些未被此表提及的条款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拒绝。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日期:年月日格式A6-1关于遵守招标文件订立和履行合同的声明关于遵守招标文件订立和履行合同的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若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订立和履行(项目名称)合同的下列要求:1.订立合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期内按招标文件所附的合同版本与(合同签订单位名称)订立合同,且不提出无理的附加条件或擅自要求更改合同内容。2.履行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本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本项目,也不得将本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二、如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或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1.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并且/或者解除合同;2.三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投标;3.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4.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日期:年月日(二)技术部分格式(格式B1~B4)格式B1技术需求响应及偏差表技术条款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实际参数(投标人应按投标产品实际数据填写,不能照抄招标要求)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偏离简述1保水率≥ 88%; 凝结时间:3-12小时;稠度损失率≤ 30%保水率≥ 88%; 凝结时间:3-12小时;稠度损失率≤ 30%无偏离2…注:1、投标人应在此表中对招标文件提出需求的技术要求做出响应,并在本表的“偏差”栏中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完全符合和接受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只需要在说明一栏中填写“无偏离”即可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价格部分格式(格式C1)格式C1投标报价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货币单位:元(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广州市南沙区鹿颈村城中村项目(首期)序号品类规格单位预计采购数量单价限价(不含税 元/吨)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小计(元/吨)(元)1普通干混砌筑砂浆M7.5吨30268.00不含税合计税金含税合计备注:1.以人民币报价。2.此表为《投标报价表》的报价明细表。此表如有缺项、漏项,视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相关费用,采购单位无须另外支付任何费用。3.每一项投标单价报价均不能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上述数量为预计数量,实际数量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5.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表格中的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第五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1.1、概述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就广州市南沙区鹿颈村城中村项目(首期)普通干混砌筑砂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本次评标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采用合理最低价法。首先将进行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价格评审。评标委员会将按价格由低到高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拟选取的单位数量:①本项目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人负责广州市南沙区鹿颈村城中村项目(首期)的普通干混砌筑砂浆供货。参与评标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招标的政令法规的规定,以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1.2、评标委员会1.评标委员会组成本次招标工作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五人或以上单数组成。2.评委守则为体现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保证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评委守则,要求全体评委共同遵守。2.1.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项法律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招标的政令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及企业利益。2.2.2.服从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组织安排,按时参加评标,履行评委职责。2.3.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的评标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评标。2.4.4.认真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排除干扰,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2.5.5.如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应主动回避,以免妨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2.6.6.必须对评标情况严加保密,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评审、比较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等与评标有关的情况,如有发生将追究其法律责任。3.职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全部的评审工作,任何人不得干预评标委员会的工作。评标委员会下设评标工作小组,主要由招标人等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整理、记录等工作。1.3、评审依据评审工作将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规,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1.4、评审过程及评审办法1.评审过程将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1.1.接受投标文件;1.2.2.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1.3.3.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综合评审;1.4.4.投标报价客观计分;1.5.5.汇总投标人综合得分;1.6.6.推荐中标候选人;2.开标本次招标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招标人负责接收投标文件并负责唱标和记录。开标后评标委员会进行封闭评标,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但投标人的答复不得改变其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3.评审3.1.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根据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只有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后续评审,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不进入后续评审。如果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低于3家,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其中,对于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中“未出现恶意竞争低于成本的情形”一项的评审中,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又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若三分之二以上专家认为其报价合理,则该投标文件有效,否则视为投标无效。1.4、a.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1.4、b.经算术复核的中标候选人报价与其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1.4、c.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1.4、d.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1.4、e.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1.4、f.投标人报价如有漏项,则将其他投标人报价中该项价格中的最高价加进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如已报项目的数量不足,则按投标人自身所报项目单价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评标价的基础。如经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其漏项的价格应自行消化,不得增加报价;1.4、g.若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了招标范围之外的内容,则超出部分应予剔除;1.4、h.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1.4、i.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企业自身成本价,评委会依据七部委1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不规则或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并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但将影响该投标人的得分。1.5、价格评审按价格由低到高排出各有效投标的名次。1.6、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委会将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价格由低至高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的原则如下:1.推荐合理价格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名低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2.评委会将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推荐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人将分别与对应的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签订具体的供货合同。如果招标人与中标人合同解除或者中标人存在其他无法继续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情形,在备选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能满足招标人需要的前提下,其剩余供货期限由备选单位提供货物及服务,否则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或采购。1.7、定标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招标人确认,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确认后招标人将在刊登本项目的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示。2.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二中标人,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三中标人。3.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按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放弃中标、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其相关费用不予退回。1.8、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确定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9、附件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要求是否符合1投标人的合格性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款。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内有效。3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投标文件内容完整。4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齐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有效。5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唯一的,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 未出现恶意竞争低于成本的情形。投标总价不高于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单价报价不高于本项目对应的单价最高限价。6其它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结论注:1.符合1~6项要求的填写“○”,不符合的填写“×”。全部合格方可视为通过符合性审查,在结论栏中填写“通过”,否则为“不通过”。2.若评标专家在某一项评审内容的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投标人在该项评审内容是否合格。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普通干混砌筑砂浆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