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设备维保服务招标变更公告(桦甸市人民医院2025)
吉林省承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桦甸市人民医院大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85号-1-CQZCY-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桦甸市人民医院大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2025]-00230号-CQZCY-32
采购计划-[2025]-00285号-1-CQZCY-35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桦甸市人民医院
地 址:桦甸市大兴街302号
联系方式:0432-66248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承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昌邑区世贸广场6号楼3楼
联系方式:0432-62238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龙
电 话:0432-62238087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二标段.doc 452 KB
变更说明.doc 21 KB
招标文件一标段.doc 466 KB
桦甸市人民医院大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标段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85号-1-CQZCY-35-2吉林省承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一月桦甸市人民医院大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标段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85号-1-CQZCY-35-2采购人:桦甸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承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1.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23第四章采购需求26第五章政府采购购货合同28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35第七章附表571.21.31.41.51.61.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桦甸市人民医院大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85号-1-CQZCY-35项目概况桦甸市人民医院大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0日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85号-1-CQZCY-35;2.项目名称:桦甸市人民医院大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3.标段划分:标包号标包名称招标内容标包编号控制价(万元)1桦甸市人民医院大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一标段对本院现有的1.5T核磁共振维保服务进行1年的维护保养采购计划-[2025]-00285号-1-CQZCY-35-1402桦甸市人民医院大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标段对本院现有的直线加速器整机进行3年的维护保养采购计划-[2025]-00285号-1-CQZCY-35-2140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8.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9.服务期:1标段:合同签订后1年,2标段:合同签订后3年。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11.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适用其他未列明的行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在近三年开展相关业务中无违法违规行。(2)应出具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5年新成立公司提供资信证明材料)。(3)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5)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每天上午08: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www.zcygov.cn)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采购文件无效。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2月10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在线开标(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它补充事宜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首先在“政采云”平台上免费进行供应商注册(“政采云”供应商注册流程: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注册后可在“政采云”平台免费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登录账号-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文件”);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供应商根据免费下载的招标文件内容决定是否参与投标,如确定参与投标,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方式缴存或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3.对招标文件有质疑或需要澄清的应以书面材料提交,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将根据各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口头提交的问题不予答复;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吉林安信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启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进行制作,制作投标文件时需要完成CA与账号的绑定。未办理CA的供应商,请先免费申请CA(CA申请流程: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选择“吉林省公共资源-供应商”后按具体操作流程办理),并完成CA与账号绑定(CA绑定政采云平台流程: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与解绑;安信CA的安装要确保《电子签章》,《安信CA签名工具https版》这两个程序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后再进行绑定以及签章操作,安信CA客服电话:0431-85177688);6.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7.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拦标价)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8.本项目公告在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桦甸市人民医院地址:桦甸市大兴街302号联系人:邹国菲0432-662481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承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吉林市昌邑区世贸广场6号楼3楼联系人:陈龙0432-6223808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龙电话:0432-622380874.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桦甸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第2章投标人须知1.7.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名称:桦甸市人民医院地址:桦甸市大兴街302号联系人:邹国菲0432-66248115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承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吉林市昌邑区世贸广场6号楼3楼联系人: 陈龙 0432-622380873项目名称及编号桦甸市人民医院大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标段采购计划-[2025]-00285号-1-CQZCY-35-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招标内容对本院现有的直线加速器整机进行3年的维护保养,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8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年。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9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10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适用其他未列明的行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在近三年开展相关业务中无违法违规行为;(2)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5年新成立公司提供资信证明材料)。(3)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5)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2踏勘现场不组织13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4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提交并按照招标公告中载明的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提出质疑,则须以书面形式向吉林省承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15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注:采购代理机构将上述内容以带有编号的补遗文件发送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答疑文件中,各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答疑文件处自行下载。如果供应商未在上述答疑文件中收到相应文件,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6偏离不允许17分包不允许18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19投标人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2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13时30分21投标人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时间:24小时以内形式:本项目所有修改文件均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招投标系统”中发布,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阅下载所导致的对本项目有关文件理解错误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投标人确认收到响应文件修改的时间时间:24小时以内形式:本项目所有修改文件均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招投标系统”中发布,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阅下载所导致的对本项目有关文件理解错误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供应商的下列资质证明文件的扫描件随投标文件同时上传:1、供应商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应出具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5年新成立公司提供资信证明材料)。3、2022年至今类似项目经验业绩证明文件(如有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包括:项目名称、签约时间、中标金额和双方签字并盖章)否则该项业绩视为无效;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费证明。5、信誉要求:(1)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4)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5)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文件内(1)-(5)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保函;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注:1、上述证件应在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递交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由此引发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采购预算采购预算:14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1)投标报价包括基本条款、扩展条款、特别约定以及本投标文件所附优惠条件和服务承诺,并已包括一切与之相关的保险经纪人佣金、风险管控专项费用、税费等费用,佣金费用由保险经纪人与投标人结算,招标人不另行向保险经纪人支付费用。(2)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澄清(答疑)提出的相关要求,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报价,并结合自身承保能力最后确定投标报价。招标人不接受降价函。25响应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6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形式:1、银行电汇或转账;2、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必须递交2联和3联);3、投标保函。请各投标人优先使用第1种保证金形式。(以上保证金形式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元);其他要求: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如开标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保证金交纳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中兴街支行账户名称:吉林省承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57263756443联系人:陈龙 联系电话:0432-62238087注:1、投标单位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2、保证金应写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后果自负。27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5年新成立公司提供资信证明材料)。2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29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30投标文件的补充递交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领取之前到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套,副本2套(中标单位提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副本,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相同,装订要整齐、牢固、采用左侧纵向无线胶订机胶订,编制目录及页码,使用标准的宋体字、A4纸打印胶装装订成册)31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32供应商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33供应商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平台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直接上传提交电子投标文件。2、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可查询保函的平台和方法。3、逾期未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3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35是否技术暗标是。投标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投标,除下述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投标: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板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号;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36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地 点:桦甸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桦甸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开标室一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13时30分37是否退还响应文件不退还,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返还,请投标人自行做好备份工作。38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地点:桦甸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桦甸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开标室一39磋商小组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0-1 人,专家 2-3 人,采购人不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由评标专家补充。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在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0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与行政监督部门同时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开标顺序:按响应文件递交顺序进行。4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42付款方式依照合同约定。43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44低于成本报价依据财政部第87号令第60条: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约2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完成。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供应商拟低价投标的,请事先做好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用(一般含如下内容:1.成本构成。包含原材料成本、人工费用、施工设施设备、运输、税收等。2.较其他投标申请人能支撑自己报更低价格优势的说明等)。45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依据: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取费标准。收费金额:中标额*0.8%。供应商废标说明1、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2、开标时,供应商需用生成最终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以防签到、解密失败。3、清标系统中,如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均视为废标。4、供应商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请严格按照评分办法中所要求的证明证件进行诚信库的完善,比如企业信息,业绩信息,人员信息等诚信库信息。开评标过程中如因上述原因导致废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电子招投标相关说明本次招标实行不见面开标,具体要求如下:(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 “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 ,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吉林市“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 (CA 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 CA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投标人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致电当地财政局)(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 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 CA 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 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按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解释权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特别注意注:本项目需要进行网上二次报价,投标单位须时刻关注系统二次报价发起并及时报价,逾期后果自负。1.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2.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1.7.2.总则1.适用法律:本次磋商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指吉林省承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2.2“采购人”指桦甸市人民医院,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2.3“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2.4“潜在投标人”指有意参加此项采购活动的所有投标人。2.5“投标人”指响应本磋商文件参加报价的投标人。3.报价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文件:4.1磋商文件的构成:通用部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购货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第七章附件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5.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招标人可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个工作日(不含变更公告发布当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投标人若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则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5.3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采购组织者可在响应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不含变更公告发布当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延长响应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出。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人受响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时间。6.响应文件构成:6.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响应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响应文件规定的文件。6.2投标人应提交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要求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6.3磋商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交的磋商保证金。7.响应文件的编制7.1投标语言: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7.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响应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7.4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以及在投标、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7.5采购人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8.投标报价8.1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8.2投标人应报出投标服务的总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在本磋商文件指定地点交货、由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的全部价格。8.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8.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9.磋商保证金9.1投标人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标明的采购人帐户名称,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当以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特别声明: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票据上必须注明投标投标人名称,未注明的或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投标人以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其它方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9.2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提交磋商保证金。9.3磋商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标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9.4成交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投标人按规定签署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9.5磋商保证金将一律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退还。9.6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2)在磋商过程中,严重扰乱磋商程序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5)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参与围标、串标被监督部门发现及通报的;(7)磋商文件规定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0.响应有效期:10.1响应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响应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10.3成交投标人的响应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11.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1.1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规定的格式提交)。11.2响应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2.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2.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响应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2.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包括开标一览表的内容)。12.4、从开标时间起,至响应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3.投标13.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3.2供应商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平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4首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出现本款前述情形的,可按本须知正文第11款的规定办理。13.5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将给予废标、解除合同及赔偿损失,同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1)虚假的资料。(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14.磋商会议1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召开磋商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手持相关证件以备审查。14.2磋商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磋商前,由监督人员或者投标人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14.3、磋商时,采购人将按照投标人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后的开标记录,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是否提交了磋商保证金等内容。14.4、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2条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撤回的响应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14.5磋商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1)磋商文件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的;(4)投标人名称与确认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名称不符的;(5)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签到的;(6)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7)磋商文件规定开标时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15.磋商过程的保密性:磋商会议开始后,直至向成交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磋商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成交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磋商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6.竞争性磋商16.1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0-1人)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的专家成员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代表和监督人员从政采云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0-1人)由采购人委派。需要设立磋商小组主任的,磋商小组主任由专家担任,由磋商小组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磋商工作。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磋商的全过程直至评定成交投标人并对成交候选投标人进行排序。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评审专家认真核对磋商、磋商文件及相关资信证明材料,切实履行职责。如发现评标过程中评审专家对有关政策、法律、制度规定等方面出现的误解,应当并进行正确的阐述和纠偏。磋商小组成员如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并提出修改意见,采购人应当按照评审专家给出的意见修改采购文件,如采购人坚持不修改采购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可暂停本项目的采购工作,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16.2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报告蛟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2)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的;(4)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中,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5)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的制作非正常一致的;(6)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7)一家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8)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投标人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9)《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10)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16.3对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商务(投标人资格)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6.3.1澄清:磋商小组对于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集体决定并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响应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投标。16.4与投标人分别进行竞争性磋商:16.4.1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6.4.2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终报价)。响应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须经磋商由投标人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确定满足条件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6.5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标处理:(1)响应文件不完整、无效或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3)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4)响应文件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5)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包装方式、检验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7)响应文件附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8)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和顺序编制或装订的;(9)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6.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6.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6.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16.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6.10磋商投标人不足3家的处理方式16.10.1磋商会议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当重新组织磋商。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或实质同性响应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只有1家或没有投标人的,应当废标,并重新组织磋商。16.10.2在磋商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有2家的,如果磋商小组认为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可以继续进行磋商。(1)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2)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17.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磋商采购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标本国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为无效投标。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外国品牌产品须标明该产品在中国国内制造厂商名称。否则,按进口产品对待。18.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18.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规定,《服务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凡包含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18.2《服务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包含计算机设备的,投标人必须投标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否则无效。19.签订合同19.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投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19.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投标人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9.3成交投标人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成交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投标人在被磋商小组评定为成交投标人之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成交资格的,按本条规定处理。19.4成交结果将在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落标人。20.保密和披露20.1投标人自下载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0.2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20.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磋商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1.质疑和投诉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有效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82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说明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3.促进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磋商报价评审。注:监狱企业须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报价说明(格式见附件二)24.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于符合条件的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磋商报价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声明函及报价说明(格式见附件三)同时属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监狱企业扣除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于投标人投标纳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给予投标报价得分的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2)对于技术评分项目,给予技术评分得分的3%的加分。2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于投标人投标纳入财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1)给予投标报价得分的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纳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2)对于技术评分项民给予技术评分得分的3%的加分。投标产品同时纳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分加分比例和技术分加分比例分别叠加后计算价格分加分和技术分加分。27.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招标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标本国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为无效投标。1.9.第三章评标办法一、评审方法和标准磋商小组将只对商务(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经磋商最终确定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按下述标准评定成交投标人并对成交候选投标人进行排序。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按下述标准评定成交投标人。磋商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2、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如下(计算结果一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3、价格因素分(10分):投标报价得分:以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的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二、其他的评分细则初步评审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电子签字和盖章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执行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响应文件格式关键格式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为合格;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为不合格。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上述评审因素都合格为形式评审合格,有一项不合格为废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财务状况应出具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5年新成立公司提供资信证明材料)。信誉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4、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相关政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其它要求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承诺材料;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3、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上述评审因素都合格为资格评审合格,有一项不合格为废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满足采购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无缺项漏项;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规定。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年。技术文件标准(暗标)投标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投标,除下述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投标: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板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号;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响应有效期90天。磋商保证金有缴纳磋商保证金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要求清晰可见】。权利义务符合第五章“政府采购购货合同”规定。投标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上述评审因素都合格为响应性评审合格,有一项不合格为废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磋商小组打分部分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分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投标人价格部分(10分)磋商报价得分以所有有效最后报价中价格最低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10分,其他合格投标人的磋商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权值为0.1 注:磋商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10商务部分(20分)(含报价得分)类似项目经验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前2年内的类似维保项目业绩,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10技术部分(80分)(暗标)维保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维保服务方案的方案逻辑性、内容丰富程度、整体工作安排等情况进行评审: 以上1项全部包含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5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任意一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等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技术环节不规范或漏缺项;方案内容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有漏项;实施过程或质量控制措施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具体措施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25拟投入人员、相关工具、备品备件情况根据供应商项目人员配备、相关工具、备品备件情况优劣进行比较打分: 以上1项全部包含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5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任意一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等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技术环节不规范或漏缺项;方案内容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有漏项;实施过程或质量控制措施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具体措施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25定期预防性检查方案根据供应商定期预防性检查方案的计划安排、方案进行评审: 以上1项全部包含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任意一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等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技术环节不规范或漏缺项;方案内容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有漏项;实施过程或质量控制措施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具体措施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10人员培训方案根据供应商培训方案、计划安排及内容进行评审: 以上1项全部包含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任意一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等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技术环节不规范或漏缺项;方案内容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有漏项;实施过程或质量控制措施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具体措施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10应急预案根据供应商突发事件管理预案、方案、内容进行评审: 以上1项全部包含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任意一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等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技术环节不规范或漏缺项;方案内容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有漏项;实施过程或质量控制措施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具体措施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10评审结果(100分)1.10.第四章采购需求服务要求:1.提供医用直线加速器瓦里安600C/D维保全保服务,涵盖本系统全部软硬件设备。2.国内零备件仓库备有:加速管,速调管,偏转磁铁,电子枪,靶等核心零备件,并提供这些核心备件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3.对医院的维修需求,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无特殊情况),对绝大多数故障能做到7*24小时内解决问。4.设立服务热线,服务热线专家提供涵盖产品技术支持并且能支持远程诊断和服。5.在保修服务期内,每年提供不少于2次的加速器、MLC和网络的按照设备生产厂家标准规定的预防性维护保养,并出具保养报。6.维修工具:具有专业维修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加速管、偏转磁体等核心零备件的专业维修或更换上。1.11.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2.合同条款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此合同文本仅为通用参考合同文本,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双方将对商务、技术、承诺等内容签订更加详细的内容,采购人保留对合同条款修改的权利。)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政府采购合同书需方:供方:签订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下列术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在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2)“附件、附录”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供需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等的文件资料。(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4)“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供货和履行合同有关的辅助服务。(5)“需方”指政府采购服务的使用单位。(6)“供方”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7)“第三方”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8)“日、天”均指日历天数。(9)“工作日”指扣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2.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项目名称)。3.合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服务需求”及供方的响应文件。未尽事宜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4.合同价格、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付款方式及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6.保密条款6.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6.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7.合同的解释7.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7.2本合同中以日(天)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7.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8.伴随服务8.1供方应提供所服务项目服务手册、服务指南以及相关技术参考信息等。8.2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需方不单独进行支付。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磋商文件的要求,供方提交的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中的相关文件,如果上述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10.履约延误10.1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服务。10.2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0.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受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或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合同。11.误期赔偿11.1除本合同条款第16条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11.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1.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11.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11.5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2.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13.不可抗力13.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但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税费14.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14.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4.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5.争议解决方式15.1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书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二种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2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6.违约终止合同16.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16.2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7.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18.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19.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20.适用法律: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1.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21.1合同应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所有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21.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3.其他23.1此合同文本仅为通用参考合同文本,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双方将对商务、技术、承诺等内容签订更加详细的内容,采购人保留对合同条款修改的权利。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需方)需求的(项目名称)经代理机构以编号为的磋商文件在国内招标,磋商小组评定(供方)为成交供应商。供需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1.合同标的:2.服务期限:3.服务地点:4.付款方式:5.履约保证金5.1(如采购人要求)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成交总价款的%)。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帐、现金或保函担保的方式提交。5.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供方服务项目完成交付给需方之日止,予以退还(无利息)。供方若不能按需方要求的时间交付服务,需方有权没收供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赔偿金。6.质量保证金6.1(如采购方要求)供方应向需方提交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元整(成交总价款的%)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在货款中扣留。6.2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到期后转作质量保证金。6.3质量保证金的有效期到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期满之日止,扣除供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的费用后,剩余部分在质量保证期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如乙方不履行售后服务的有关义务,甲方有权没收质量保证金;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赔偿损失。7.合同补充条款:8.争议解决方式:供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1本合同书;9.2成交通知书;9.3磋商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9.4供方的响应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9.5合同的其它附件。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10.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供需双方和相关机构各执一份,另一份作为需方向提请付款的凭证。11.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在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2.合同修改:除供需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需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供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联系人:签约时间:年月日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最终以甲方提供的样本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为准。2.12.22.32.42.5.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2.5.1.响应文件封皮格式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1)投标函致:根据贵方“(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招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方(投标单位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总价为(大写)元人民币。2.如果我方中标,我们保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服务期限承诺如下:。3.我方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文件同时提交。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5.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6.我们对招标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投标活动。7.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8.我们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投标保证金。9.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10.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本投标自开标之时起90天内有效。1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其他投标人、招标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被评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投标人名称(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单位代表姓名(签字)日期2.5.1.1(2)投标函附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 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服务期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款2服务标准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款3投标有效期90天4分包不允许5联合体投标不接受6权利义务符合第五章“政府采购购货合同”规定…………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3、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2.6.4、开标一览表2.7.(第一次报价)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总价(元)磋商保证金(元)服务期服务标准备注大写:小写:投标单位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要求:1、如果给予价格折扣,必须在“开标一览表”中填报,否则,不作为评标依据。2.“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及明细”以及响应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一致。如果“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与“投标报价及明细”以及响应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不一致,则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为准。3、“开标一览表”中各个栏目都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开标时,“开标一览表”的所有内容都不允许补充或者修改。5、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内容单价(元)合计(元)备注123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注:1、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具体需求的工作内容逐项进行分项报价(可自行补充修改)。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7.16、服务响应及偏离表采购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时间:年月日序号服务名称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对应的商务条款是否偏离备注是/否1.供应商的响应必须完全满足或者正偏离,负偏离则按照响应无效处理。如无偏离,则只需填写无偏离。2.“服务需求及要求”是评审的重要依据,无论所提供的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是否有偏离,投标人均须详细填报“服务响应及偏离表”,如有偏离情况应在“服务响应及偏离表”中写出,并附证明材料(或证明文件),未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文件)的按照不实质响应处理,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文件)与“服务响应及偏离表”不一致,严重的按照废标处理。3.表内如果填列不全,可另外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4.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或格式自拟)。7、项目实施方案(暗标)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实力以及经验,结合招标人需求编制科学、合理、可行性的项目技术方案、实施方案、简介、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相关介绍:本项目采用技术暗标,投标人须完全遵守暗标标准编制。8、投标人资格声明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和你公司发布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地点为,公司全称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府采购部门作出的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二、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三、我公司已经按照你公司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公司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资质证书类型: 等级: 证书号: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各类注册人员经营范围备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开户许可证、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缴税证明等。11、磋商保证金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招标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磋商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12、公司财务状况一、开户情况开户银行银行名称:银行地址:电话:联系人及职务:传真:电传:二、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财务状况(单位:元)近 三 年年年年1、总资产2、流动资产3、总负债4、流动负债5、税前利润6、税后利润7、固定资产8、净资产总值后附: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公司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公司提供资信证明材料)。13、类似项目经验(如有)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业主名称项目名称内容概述合同总价业主单位联系电话注:请提供上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否则该项业绩视为无效。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4、确保服务质量承诺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中,一旦成交,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除响应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及履约合同内容外,并对做如下承诺:在服务周期内,一定要精心组织、精心策划,确保本项目目标的实现。在此服务周期中,以一流的服务,一流的质量。调动我方积极因素,做到小毛病不放过,大事故不出现,确保优良环境的实现。以上是我单位对该项目的质量承诺,若我方达不到发包人要求及我方承诺标准,出现问题与我方有直接责任时,我方愿受罚服务招标控制价的()%。严重时,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并自动撤出。投标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5、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适用其他未列明的行业。2.8.16、其他项评审内容2.9.1、投标单位信誉情况2.10.(1)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11.(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12.(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2.13.(4)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2.14.(5)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2.15.投标文件内(1)-(5)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2.16.2、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17.(后附格式)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相关要求。特此承诺。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1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2.17.0.12.17.0.22.17.0.31.1.1.桦甸市人民医院大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1.1.2.更正说明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30-CQZCY-3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桦甸市人民医院大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8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招标文件更正内容:招标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30号-CQZCY-32变更为:采购计划-[2025]-00285号-1-CQZCY-35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1日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桦甸市人民医院地址:桦甸市大兴街302号联系人:邹国菲电话:0432-66248115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承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吉林市昌邑区世贸广场6号楼3楼联系人:陈龙电话:0432-62238087桦甸市人民医院大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85号-1-CQZCY-35-1吉林省承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一月桦甸市人民医院大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85号-1-CQZCY-35-1采购人:桦甸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承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1.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24第四章采购需求28第五章政府采购购货合同28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35第七章附表571.21.31.41.51.61.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桦甸市人民医院大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85号-1-CQZCY-35项目概况桦甸市人民医院大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0日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85号-1-CQZCY-35;2.项目名称:桦甸市人民医院大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3.标段划分:标包号标包名称招标内容标包编号控制价(万元)1桦甸市人民医院大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一标段对本院现有的1.5T核磁共振维保服务进行1年的维护保养采购计划-[2025]-00285号-1-CQZCY-35-1402桦甸市人民医院大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二标段对本院现有的直线加速器整机进行3年的维护保养采购计划-[2025]-00285号-1-CQZCY-35-2140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8.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9.服务期:1标段:合同签订后1年,2标段:合同签订后3年。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11.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适用其他未列明的行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在近三年开展相关业务中无违法违规行。(2)应出具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5年新成立公司提供资信证明材料)。(3)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5)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每天上午08: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www.zcygov.cn)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采购文件无效。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2月10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在线开标(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它补充事宜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首先在“政采云”平台上免费进行供应商注册(“政采云”供应商注册流程: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注册后可在“政采云”平台免费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登录账号-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文件”);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供应商根据免费下载的招标文件内容决定是否参与投标,如确定参与投标,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方式缴存或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3.对招标文件有质疑或需要澄清的应以书面材料提交,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将根据各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口头提交的问题不予答复;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吉林安信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启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进行制作,制作投标文件时需要完成CA与账号的绑定。未办理CA的供应商,请先免费申请CA(CA申请流程: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选择“吉林省公共资源-供应商”后按具体操作流程办理),并完成CA与账号绑定(CA绑定政采云平台流程: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与解绑;安信CA的安装要确保《电子签章》,《安信CA签名工具https版》这两个程序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后再进行绑定以及签章操作,安信CA客服电话:0431-85177688);6.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7.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拦标价)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8.本项目公告在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桦甸市人民医院地址:桦甸市大兴街302号联系人:邹国菲0432-662481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承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吉林市昌邑区世贸广场6号楼3楼联系人:陈龙0432-6223808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龙电话:0432-622380874.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桦甸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第2章投标人须知1.7.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名称:桦甸市人民医院地址:桦甸市大兴街302号联系人:邹国菲0432-66248115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承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吉林市昌邑区世贸广场6号楼3楼联系人: 陈龙 0432-622380873项目名称及编号桦甸市人民医院大型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一标段采购计划-[2025]-00285号-1-CQZCY-35-1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招标内容对本院现有的1.5T核磁共振维保服务进行1年的维护保养,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8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9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10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适用其他未列明的行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在近三年开展相关业务中无违法违规行为;(2)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5年新成立公司提供资信证明材料)。(3)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5)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2踏勘现场不组织13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4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提交并按照招标公告中载明的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提出质疑,则须以书面形式向吉林省承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15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注:采购代理机构将上述内容以带有编号的补遗文件发送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答疑文件中,各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答疑文件处自行下载。如果供应商未在上述答疑文件中收到相应文件,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6偏离满足采购人(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无缺项漏项;对招标文件的带“*”的参数条款允许正偏离(满足用户单位的正向需求)、不允许负偏离,带“*”的参数为必须满足的参数,投标响应达不到带“*”参数要求或对带“*”参数要求无实质性响应的,视为实质性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17分包不允许18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19投标人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2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13时30分21投标人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时间:24小时以内形式:本项目所有修改文件均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招投标系统”中发布,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阅下载所导致的对本项目有关文件理解错误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投标人确认收到响应文件修改的时间时间:24小时以内形式:本项目所有修改文件均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招投标系统”中发布,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阅下载所导致的对本项目有关文件理解错误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供应商的下列资质证明文件的扫描件随投标文件同时上传:1、供应商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应出具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5年新成立公司提供资信证明材料)。3、2022年至今类似项目经验业绩证明文件(如有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包括:项目名称、签约时间、中标金额和双方签字并盖章)否则该项业绩视为无效;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费证明。5、信誉要求:(1)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4)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5)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文件内(1)-(5)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保函;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注:1、上述证件应在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递交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由此引发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采购预算采购预算:4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1)投标报价包括基本条款、扩展条款、特别约定以及本投标文件所附优惠条件和服务承诺,并已包括一切与之相关的保险经纪人佣金、风险管控专项费用、税费等费用,佣金费用由保险经纪人与投标人结算,招标人不另行向保险经纪人支付费用。(2)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澄清(答疑)提出的相关要求,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报价,并结合自身承保能力最后确定投标报价。招标人不接受降价函。25响应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6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形式:1、银行电汇或转账;2、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必须递交2联和3联);3、投标保函。请各投标人优先使用第1种保证金形式。(以上保证金形式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其他要求: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如开标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保证金交纳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中兴街支行账户名称:吉林省承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57263756443联系人:陈龙 联系电话:0432-62238087注:1、投标单位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2、保证金应写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后果自负。27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5年新成立公司提供资信证明材料)。2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29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30投标文件的补充递交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领取之前到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套,副本2套(中标单位提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副本,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相同,装订要整齐、牢固、采用左侧纵向无线胶订机胶订,编制目录及页码,使用标准的宋体字、A4纸打印胶装装订成册)31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32供应商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33供应商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平台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直接上传提交电子投标文件。2、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可查询保函的平台和方法。3、逾期未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3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35是否技术暗标是。投标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投标,除下述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投标: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板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号;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36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地 点:桦甸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桦甸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开标室一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13时30分37是否退还响应文件不退还,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返还,请投标人自行做好备份工作。38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地点:桦甸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桦甸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开标室一39磋商小组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0-1 人,专家 2-3 人,采购人不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由评标专家补充。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在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0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与行政监督部门同时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开标顺序:按响应文件递交顺序进行。4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42付款方式依照合同约定。43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44低于成本报价依据财政部第87号令第60条: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约2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完成。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供应商拟低价投标的,请事先做好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用(一般含如下内容:1.成本构成。包含原材料成本、人工费用、施工设施设备、运输、税收等。2.较其他投标申请人能支撑自己报更低价格优势的说明等)。45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依据: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取费标准。收费金额:中标额*1.5%。供应商废标说明1、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2、开标时,供应商需用生成最终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以防签到、解密失败。3、清标系统中,如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均视为废标。4、供应商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请严格按照评分办法中所要求的证明证件进行诚信库的完善,比如企业信息,业绩信息,人员信息等诚信库信息。开评标过程中如因上述原因导致废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电子招投标相关说明本次招标实行不见面开标,具体要求如下:(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 “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 ,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吉林市“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 (CA 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 CA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投标人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致电当地财政局)(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 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 CA 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 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按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解释权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特别注意注:本项目需要进行网上二次报价,投标单位须时刻关注系统二次报价发起并及时报价,逾期后果自负。1.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2.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1.7.2.总则1.适用法律:本次磋商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指吉林省承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2.2“采购人”指桦甸市人民医院,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2.3“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2.4“潜在投标人”指有意参加此项采购活动的所有投标人。2.5“投标人”指响应本磋商文件参加报价的投标人。3.报价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文件:4.1磋商文件的构成:通用部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购货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第七章附件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5.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招标人可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个工作日(不含变更公告发布当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投标人若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则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5.3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采购组织者可在响应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不含变更公告发布当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延长响应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出。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人受响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时间。6.响应文件构成:6.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响应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响应文件规定的文件。6.2投标人应提交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要求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6.3磋商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交的磋商保证金。7.响应文件的编制7.1投标语言: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7.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响应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7.4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以及在投标、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7.5采购人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8.投标报价8.1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8.2投标人应报出投标服务的总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在本磋商文件指定地点交货、由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的全部价格。8.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8.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9.磋商保证金9.1投标人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标明的采购人帐户名称,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当以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特别声明: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票据上必须注明投标投标人名称,未注明的或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投标人以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其它方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9.2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提交磋商保证金。9.3磋商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标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9.4成交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投标人按规定签署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9.5磋商保证金将一律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退还。9.6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2)在磋商过程中,严重扰乱磋商程序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5)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参与围标、串标被监督部门发现及通报的;(7)磋商文件规定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0.响应有效期:10.1响应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响应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10.3成交投标人的响应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11.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1.1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规定的格式提交)。11.2响应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2.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2.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响应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2.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包括开标一览表的内容)。12.4、从开标时间起,至响应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3.投标13.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3.2供应商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平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4首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出现本款前述情形的,可按本须知正文第11款的规定办理。13.5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将给予废标、解除合同及赔偿损失,同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1)虚假的资料。(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14.磋商会议1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召开磋商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手持相关证件以备审查。14.2磋商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磋商前,由监督人员或者投标人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14.3、磋商时,采购人将按照投标人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后的开标记录,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是否提交了磋商保证金等内容。14.4、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2条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撤回的响应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14.5磋商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1)磋商文件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的;(4)投标人名称与确认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名称不符的;(5)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签到的;(6)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7)磋商文件规定开标时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15.磋商过程的保密性:磋商会议开始后,直至向成交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磋商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成交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磋商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6.竞争性磋商16.1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0-1人)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的专家成员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代表和监督人员从政采云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0-1人)由采购人委派。需要设立磋商小组主任的,磋商小组主任由专家担任,由磋商小组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磋商工作。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磋商的全过程直至评定成交投标人并对成交候选投标人进行排序。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评审专家认真核对磋商、磋商文件及相关资信证明材料,切实履行职责。如发现评标过程中评审专家对有关政策、法律、制度规定等方面出现的误解,应当并进行正确的阐述和纠偏。磋商小组成员如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并提出修改意见,采购人应当按照评审专家给出的意见修改采购文件,如采购人坚持不修改采购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可暂停本项目的采购工作,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16.2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报告蛟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2)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的;(4)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中,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5)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的制作非正常一致的;(6)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7)一家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8)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投标人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9)《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10)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16.3对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商务(投标人资格)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6.3.1澄清:磋商小组对于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集体决定并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响应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投标。16.4与投标人分别进行竞争性磋商:16.4.1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6.4.2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终报价)。响应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须经磋商由投标人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确定满足条件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6.5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标处理:(1)响应文件不完整、无效或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3)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4)响应文件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5)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包装方式、检验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7)响应文件附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8)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和顺序编制或装订的;(9)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6.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6.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6.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16.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6.10磋商投标人不足3家的处理方式16.10.1磋商会议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当重新组织磋商。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或实质同性响应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只有1家或没有投标人的,应当废标,并重新组织磋商。16.10.2在磋商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有2家的,如果磋商小组认为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可以继续进行磋商。(1)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2)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17.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磋商采购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标本国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为无效投标。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外国品牌产品须标明该产品在中国国内制造厂商名称。否则,按进口产品对待。18.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18.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规定,《服务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凡包含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18.2《服务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包含计算机设备的,投标人必须投标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否则无效。19.签订合同19.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投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19.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投标人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9.3成交投标人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成交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投标人在被磋商小组评定为成交投标人之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成交资格的,按本条规定处理。19.4成交结果将在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落标人。20.保密和披露20.1投标人自下载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0.2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20.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磋商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1.质疑和投诉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有效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82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说明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3.促进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磋商报价评审。注:监狱企业须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报价说明(格式见附件二)24.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于符合条件的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磋商报价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声明函及报价说明(格式见附件三)同时属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监狱企业扣除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于投标人投标纳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给予投标报价得分的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2)对于技术评分项目,给予技术评分得分的3%的加分。2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于投标人投标纳入财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1)给予投标报价得分的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型设备维保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