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招标变更公告(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鑫澜竞磋(工程)2025-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同德县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第二批村容村貌整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项目名称
1.同德县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第二批村容村貌政治)项目
2.同德县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第二批村容村貌整治)项目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海南州同德县
联系方式:0974-8592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鑫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1号楼11703室
联系方式:173097861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老师
电 话:17309786162

附件信息:

同德县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第二批村容村貌整治)项目(发售版).pdf526.1K

同德县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第二批村容村貌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鑫澜竞磋(工程)2025-35采购名称:同德县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第二批村容村貌整治)项目采购人: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青海鑫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2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二、磋商文件说明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六、磋商过程七、磋商程序及方法八、确定成交人九、授予合同十、磋商活动终止十一、处罚十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十三、其他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02.投标函03.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0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0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0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07.资格证明材料08.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0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投标保证金证明11.工程量清单12.项目管理班子13.施工组织设计14.业绩15.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16.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第五部分磋商及采购项目要求(一)投标要求第六部分工程量清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青海鑫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同德县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第二批村容村貌整治)项目(项目编号:青海鑫澜竞磋(工程)2025-35)进行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鑫澜竞磋(工程)2025-35采购项目名称同德县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第二批村容村貌整治)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额度人民币:3130000.00元大写:叁佰壹拾叁万元整最高限价人民币:3128990.47元大写:叁佰壹拾贰万捌仟玖佰玖拾元肆角柒分项目分包个数1个各包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供应商资格条件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7、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3)省外企业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施工企业)复印件;磋商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4日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午休、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磋商文件发售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董老师电话:17309786162电子邮箱:2210058658@qq·com领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磋商地点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答疑澄清方式采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随时关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代理服务费收取收取对象:中标人合同签订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壹份原件备案。投标有效期本次投标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60天其他事项1、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解密时间为30分钟)2、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政采云95763。3、线上CA: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95763。4、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提交纸质响应文件(1份正本、1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U盘)1份),纸质响应文件应与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书脊处打上项目名称。每份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鼓励采用双面打印。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为主。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采购人联系人采购人: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鲍老师联系电话:0974-8592760地址:海南州同德县代理机构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鑫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董老师联系电话:17309786162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1号楼11703室代理机构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海湖新区支行收款人青海鑫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112801013800107765部门监督电话监督单位:同德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4-8593008青海鑫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2月04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次招标依据招标人的招标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2.1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2.2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供应商资格条件”。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邀请(2)投标人须知(3)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5)磋商及采购项目要求(6)工程量清单(7)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响应)。5.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应在获取磋商文件之后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投标截止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6.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8.投标报价及币种8.1磋商报价为总报价。必须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采购代理服务费及所有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供应商须按“报价一览表”格式填写投标总报价,最终报价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8.2投标报价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8.3磋商最终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4投标币种是人民币。9.投标保证金9.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收款单位:青海鑫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海湖新区支行银行账号:8112801013800107765交纳时间: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本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9.2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9.3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投标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01.磋商响应文件目录02.投标函03.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0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0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0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07.资格证明材料08.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0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投标保证金证明11.工程量清单12.项目管理班子13.施工组织设计14.业绩15.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16.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7.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表注: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12.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2.1投标人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12.2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和盖章,其他地方均需加盖公章。12.3磋商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12.4投标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因供应商原因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无效投标。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情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政采云95763。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1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1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要求上传,并在解密时间段内进行解密。13.2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可以按照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4.递送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14.1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与磋商地点相同。14.2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送至磋商地点。14.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撤回允许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声明撤回响应文件,但提交最后报价之后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六、磋商过程16.磋商过程16.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16.2磋商时,磋商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16.4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七、磋商程序及方法17.磋商小组17.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预成交候选投标人;(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7.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3)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5)解答投标人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7.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17.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8.磋商程序18.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18.2初审阶段为形式、资格和响应性评审。磋商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8.2.1实质性偏离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投标人”之规定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3)未按第11款01-11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磋商响应文件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6)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7)工程量清单未由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和加盖资质专用章的;(8)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9)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10)未提供电子文档;(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2.2非实质性偏离是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磋商响应文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5)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情况。磋商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澄清说明材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答疑,并对评委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不在场则视为自动放弃)。该内容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期间,投标人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磋商资料做出评审意见。磋商小组对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18.2.3在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复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18.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8.4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初审阶段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方面的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按最后报价偏差率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班子、企业业绩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18.5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19.评审办法19.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分为磋商报价(最终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与项目管理机构、企业业绩其他评审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情况五部分组成(满分100分)。19.2资格性审查评审办法(初步评审)序号评审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磋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2资格评审标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磋商文件》规定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磋商文件》规定企业信用符合《磋商文件》规定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六部分“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投标人不得擅自改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五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19.3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序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60分履约能力:10分投标报价:30分19.4具体项目及评分细则: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3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30%)×100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企业报价给予(工程项目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企业业绩(5%)供应商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承建类似施工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5分,满分5分。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3项目管理机构(5%)项目管理机构依据《青海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应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配备齐全,得5分。每缺少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以上人员需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3项目管理机构(5%)料,未提供不得分)4施工组织设计(60%)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10分):本项目的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包含但不限于:(1)能够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2)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的合理性(3)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操作性(4)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科学合理(5)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明确完善。满分10分,以上内容中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注:存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的任意一种情形。2、施工程序、施工方法(10分):本项目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包含但不限于:(1)能够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施工程序、施工方法(2)施工顺序(3)投入的设备、人力(4)施工程序方法规范、详细(5)方法合理、程序得当。满分10分,以上内容中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注:存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的任意一种情形。3、质量控制与管理措施(10分):本项目的质量控制与管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1)能够结合项目特点制定质量控制与管理措施(2)管理制度(3)技术措施(4)分部工程、作业指导书(5)管理措施合理得当。满分10分,以上内容中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注:存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的任意一种情形。4、安全保证及管理措施(10分):本项目的安全保证及管理措施,4施工组织设计(60%)包含但不限于:(1)能够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安全保证及管理措施(2)施工安全管理体系(3)管理人员岗位责任(4)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及防护(5)应急预案满分10分,以上内容中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注:存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的任意一种情形。5、环境保护措施及文明施工(10分):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文明施工,包含但不限于:(1)能够结合项目特点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及文明施工(2)环境保护管理体系(3)管理人员岗位责任(4)废弃物处理及水源地施工措施(5)环境管理方案。满分10分,以上内容中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注:存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的任意一种情形。6、资源配备计划(10分):本项目的资源配备计划,包含但不限于:(1)能够结合项目特点制定资源配备计划(2)施工设备、器具及管件配备供应(3)施工设备、器具及管件配备质量(4)资源配备计划完善、合理(5)资源配备计划明确、切实可行。满分10分,以上内容中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注:存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的任意一种情形。八、确定成交人20.推荐并确定成交人20.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人,并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成交人。20.2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报告推荐的预成交投标人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1.成交通知21.1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21.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九、授予合同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与成交投标人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班子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备案。22.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班子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2.3签订合同时,成交投标人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与成交投标人商定,但数额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须缴纳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22.4成交投标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依成交投标人候选人排序重新确定成交投标人,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22.5磋商文件、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十、磋商活动终止23.终止情形23.1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磋商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活动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不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十一、处罚24.处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投标人的成交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24.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4.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4.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4.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24.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4.6未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24.7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24.8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24.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十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收取对象:中标人2、收取方式:现金或转账3、中标服务费:支付金额以代理协议为准。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0万元合计收费=1.5+4.4+4.0=9.9万元十三、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合同书范本(工程类)项目合同书(参考本)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鑫澜竞磋(工程)2025-35采购项目名称:同德县2024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第二批村容村貌整治)项目采购合同编号:QHXLJC(GC)2025-35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盖章)中标人(乙方):,(盖章)采购日期: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市政公用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天数不一致的,以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八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采购代理机构三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约日期:签约日期: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备案日期: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586-2013)编制。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和第七部分中的约定及本章的有关规定。1.4供应商在计价时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参照国家和青海省颁布的有关规定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计算报价。1.5规费和税金的取费标准:按照国家和青海省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1.6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照国家和青海省颁布的有关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报价时单例。1.7材料价按照市场价确定;1.8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按量按实调整;1.9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生增减,量差在±5%(不含本数)以外时按监理工程师核定后的数量调整。1.10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内。1.11投标总价包括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风险费(包括材料涨价因素)、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2.工程量清单规范用词说明2.1为便于在执行工程量清单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