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智能应用建设招标变更公告(2025)
宁波烟草 | 信息化软件
_、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宁波烟草市场监管智能应用建设项目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NBYC-CW3302250654(WBCG2025-108)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文件更正
2.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到“付款方式”的内容
1、本项目初验款为合同金额的85%。支付前,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通过招标人初验后,根据验收结果,由中标人按实际应得款额向招标人提供正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接下来的30个日历天内招标人将相应款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合同约定中中标人的账户。2、项目平稳运行3个月后提交审计,审计完成后招标人进行终验,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通过招标人终验后招标人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100%。支付前由中标人按实际应得款额向招标人提供正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接下来的30个日历天内招标人将相应款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合同约定中中标人的账户。
1、本项目初验款为合同金额的85%。支付前,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通过招标人初验后,根据验收结果,由中标人按实际应得款额向招标人提供正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接下来的30个日历天内招标人将相应款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合同约定中中标人的账户。2、项目平稳运行3个月后进行项目终验,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通过招标人终验后进行审计,审计完成后招标人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100%。支付前由中标人按实际应得款额向招标人提供正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接下来的30个日历天内招标人将相应款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合同约定中中标人的账户。3、中标人应保证提交招标人审核的各类工程造价(含联系单变更费用、进度款、结算等)金额的准确性。核减(增)追加费的计取:按核减额超过送审工程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计算核减追加费用,取费率为5%;核增部分(核增不抵消核减),按核增额的5%计取核增追加费。核减和核增追加费由中标人承担。
3.更正日期:2025年12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更正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993057
传真:/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凌云路75号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镕、魏小娥、夏旦烈、蔡赛波、钟文俏
联系电话:0574-83890350
传真:/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布政巷16号科创大厦1102室
浙江省烟草公司宁波市公司
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监管智能应用建设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