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土地纠纷案件代理服务招标变更公告(中煤集团山西有限公司2025)
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变更通知
中煤集团山西有限公司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XJ20251200657
二、询价书名称:山西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蔡家沟矿蔡易辰土地纠纷案件代理服务项目
三、报价方式: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供应链系统(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 (2)受邀参与非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供应链系统(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四、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价开始时间:2025-12-03 10:00:00(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5-12-18 10:0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5-12-18 10:00:00(北京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联系人:陈星春
联系电话:0351-7872821
采购单位:中煤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2025-12-03 10:00:00
联盛公司蔡家沟矿蔡易辰土地纠纷案件代理服务项目寻源文件 (1).docx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doc
物资清单
物资编码
物资描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税率
交货日期
611801300015
山西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蔡家沟矿蔡易辰土地纠纷案件代理服务项目
项
1.0
6
2026-01-05 00:00:00
邀请询比文件项目编号:XJ20251200657采购项目:联盛公司蔡家沟矿蔡易辰土地纠纷案件代理服务项目采购人:中煤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日期:详见中煤供应链电子报价单。第一部分邀请询比公告中煤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决定采用邀请询比方式采购联盛公司蔡家沟矿蔡易辰土地纠纷案件代理服务项目,我们诚恳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相关事项通告如下:1、邀请询比项目编号:XJ202512006572、采购范围2002年12月29日,山西明坤工贸集团蔡家沟煤业有限公司与蔡易辰(曾用名“蔡兰峰”)签订用地协议一份,约定每年占地费用10万元。联盛公司收购山西明坤工贸集团蔡家沟煤业有限公司后于2010年7月26日组织山西交口华润联盛蔡家沟煤业有限公司、交口县双池镇蔡家沟村民委员会及蔡易辰三方签定《蔡家沟煤矿采动影响补偿协议书》一份,约定蔡家沟煤矿占用蔡易辰土地50亩,年租金10万元,联盛公司按照协议约定每年支付10万元至2017年,合计支付70万元。2017年,蔡家沟煤矿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实施关闭,蔡家沟煤矿、交口县双池镇蔡家沟村民委员会及蔡易辰三方签定《解除协议》,约定蔡家沟煤矿一次性支付蔡易辰40万元,因签订解除协议后,蔡家沟煤矿继续占用该土地且蔡易辰要求恢复土地原貌所以未支付一次性补偿金,蔡易辰于2020年起诉蔡家沟煤矿,要求返还土地、支付租金,吕梁市交口县人民法院、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均支持了蔡易辰请求,判决交回所租赁的土地,并按照每年10万元租金的标准向蔡易辰支付至实际交回土地之日止的占用费,联盛公司执行法院判决付款至2022年,合计付款50万元。2023年,联盛公司在整理档案资料时发现该土地有土地证,属于联盛公司收购山西明坤工贸集团蔡家沟煤业有限公司相关资产。2025年6月,联盛公司组织人员前往交口县规自局核实土地证的真伪和办证缴费情况,经核实,土地证无异议,取得时也缴纳过办证相关费用。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联盛公司拟计划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具体分三步走,一是积极与山西明坤工贸集团、交口县规自局沟通确认土地权属,二是土地确权后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申请驳回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三是反诉蔡易辰返还2010年-2022年的土地租赁费120万元。3、资格要求3.1资格要求1: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3.2资格要求2:报价人必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律师资质文件。3.3业绩要求:报价人自2023年10月20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2项以上历史遗留问题法律纠纷案件胜诉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3.4其他: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格式部分,需报价文件中提供;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备注:(1)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报价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物资供应公司获取到采购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报价人成功递交的电子报价文件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一、供应商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1.采购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2.供应商报名时间: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3.供应商报价时间: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4.潜在供应商在报名时,严格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交报名资料供审核,在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报价(报名审核仅为初步形式审查,仅对报价人报名材料的完整性、是否符合报名截止时间要求、是否满足招标公告中列明的报名基本条件(如:采购文件费、报价保证金、报名方式等)通过报名审查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最终资格审查需进行资格后审并由评审委员会负责)。二、采购文件的购买及报价保证金的缴纳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将采购文件费用与报价保证金的转账凭证附在响应文件中,未附转账凭证的供应商将被否决。2.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提交报价保证金共计5000元整,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报价保证金以银行电汇的形式递交,退款时不计银行利息,未提交报价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否决。(报名时需上传保证金付款凭证、开票信息。采购文件费与报价保证金转账凭证须备注:项目名称、公司信息)3.报价保证金采用有效的电汇形式,从供应商对公账户转出,及时汇入指定账户为准。4.汇入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中煤山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银行账号:68030154700006722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太原高新技术支行5.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及时向未成交的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报价保证金将被不予退回:(1)报价截止后至成交供应商确定前,参与报价供应商不得修改或者撤销其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与使用单位签订合同。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代理服务费将从成交供应商缴纳的报价保证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及时退还。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潜在风险因素,代理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收费标准按照下列附表中规定执行。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以上0.5%0.25%0.35%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方法如下:例如:某工程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18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1800-1000)×0.35%=2.8万元合计收费=1+2.8+2.75+2.8=9.35(万元)四、公开询比网址:http://ego.chinacoal.com/web/web/shop/index.do五、公开询比时间:详见中煤供应链电子报价单。六、报价人请在“中煤供应链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ego.chinacoal.com/web/web/shop/index.do上点击接受参与并确认。注意事项说明:该项目为公开询比项目,供应商须在网上提交一次最终报价,且中煤供应链中一次最终报价必须与报价文件中的明细一致。七、采购通讯资料:联系地址:中煤山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联系人:杨俊电话:0351-7872821电子邮件:yangjun1@chinacoal.com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一、总则1、本文件适用于中煤集团山西有限公司联盛公司蔡家沟矿蔡易辰土地纠纷案件代理服务项目的邀请询比。2、报价人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有效的合法生产经营资质,中标后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见合同条款。3、在询价过程中发现报价人相互串通、联合哄抬报价、违反询价纪律等行为,经查实后,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询价资格及以后我公司采购业务的参与资格。4、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能满足本邀请询比文件中《技术规范书》、《主要合同条款》的相应要求。5、报价人对本文件核阅后,如对某些条款有异议,可在邀请询比报价文件中予以说明;如未作说明,视作全部接受,一旦成交即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6、请仔细阅读电子报价单附件里的邀请询比文件,严格按照邀请询比文件要求上传报价文件,询价文件中包含附件5(供应商廉洁承诺书),请仔细阅读并由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如是电子章,请附该报价文件有效的原章说明),且不得擅自更改其内容,一经签署则视为响应和同意我方所发出的文件内容。未提供报价文件及报价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处未签字盖章和未签署附件5的视为不响应我方文件内容和不满足报价要求,该项目报价视为无效。生产商与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请在报价后注明生产厂家。7、为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供应商管理,确保供应商系统信息完整性和有效性,请响应供应商及时更新中煤供应链系统中所有注册信息,确保提交的“报价文件资质”与系统中注册信息一致,若不及时更新和完善系统信息,将影响您的此次评议。如发现提交的“报价文件”与中煤供应链系统中信息不一致,视为此次报价无效,不予参与评议。8、不接受停用供应商(包括永久性停用和黑名单供应商的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报价,不接受1个公司多人挂靠和1人挂靠多个公司报价。9、报价人应对法人代表授权书中的法人代表公民身份号码及全权代表公民身份号码如实填写,如信息不实或不提供,将影响评议结果。10、本邀请询比文件的解释权属中煤集团山西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二、邀请询比文件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邀请询比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果报价人未按邀请询比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报价文件没有对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那么报价人将承担其风险,并有可能导致报价文件被拒绝。2、邀请询比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邀请询比文件进行澄清的报价人,均应在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或传真通知)报价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3、邀请询比范围:2002年12月29日,山西明坤工贸集团蔡家沟煤业有限公司与蔡易辰(曾用名“蔡兰峰”)签订用地协议一份,约定每年占地费用10万元。联盛公司收购山西明坤工贸集团蔡家沟煤业有限公司后于2010年7月26日组织山西交口华润联盛蔡家沟煤业有限公司、交口县双池镇蔡家沟村民委员会及蔡易辰三方签定《蔡家沟煤矿采动影响补偿协议书》一份,约定蔡家沟煤矿占用蔡易辰土地50亩,年租金10万元,联盛公司按照协议约定每年支付10万元至2017年,合计支付70万元。2017年,蔡家沟煤矿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实施关闭,蔡家沟煤矿、交口县双池镇蔡家沟村民委员会及蔡易辰三方签定《解除协议》,约定蔡家沟煤矿一次性支付蔡易辰40万元,因签订解除协议后,蔡家沟煤矿继续占用该土地且蔡易辰要求恢复土地原貌所以未支付一次性补偿金,蔡易辰于2020年起诉蔡家沟煤矿,要求返还土地、支付租金,吕梁市交口县人民法院、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均支持了蔡易辰请求,判决交回所租赁的土地,并按照每年10万元租金的标准向蔡易辰支付至实际交回土地之日止的占用费,联盛公司执行法院判决付款至2022年,合计付款50万元。2023年,联盛公司在整理档案资料时发现该土地有土地证,属于联盛公司收购山西明坤工贸集团蔡家沟煤业有限公司相关资产。2025年6月,联盛公司组织人员前往交口县规自局核实土地证的真伪和办证缴费情况,经核实,土地证无异议,取得时也缴纳过办证相关费用。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联盛公司拟计划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具体分三步走,一是积极与山西明坤工贸集团、交口县规自局沟通确认土地权属,二是土地确权后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申请驳回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三是反诉蔡易辰返还2010年-2022年的土地租赁费120万元。详见报价单。三、报价文件的编制要求(1)响应函(2)邀请询比产品的报价单(包括产品分项报价单)(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价扫描件(4)商务、技术偏离表(附件3、附件4)(5)供应商廉洁承诺书、详细技术资料和其他有关文件和相关资料、相关产品的资质证件(6)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报价文件需做成PDF格式或WORD文本样式,不可以图片形式单独上传(8)报价文件中如设备有分项,需提报产品配置明细报价表(附件6)四、报价要求1、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2、报价为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含税(税额见电子报价单)、含运费价格3、报价人所报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特殊情况约定按合同条款执行。4、报价中若单价和总价之间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5、报价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附在中煤供应链电子报价单上,与电子报价一同提交,报价金额要与中煤供应链报价单明细一一对应。报价文件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供,未提供报价文件(参照第三条报价文件的内容)的视为不满足报价要求。未提供报价文件且提供不齐全的,将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扣分。五、评审1、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评审小组成员由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和比较,直到评审结束,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意见等,均不向报价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3、评审小组对报价人提供的报价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对超出经营范围、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证件是否真实,技术或服务是否满足邀请询比文件要求等未实质上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报价人提供虚假证件或技术文件及服务不能满足邀请询比文件要求的将被取消其资格。4、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对实质上报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对报价文件提出的产品质量、样品质量、企业信誉、价格、付款方式、服务、交货情况等内容逐项进行综合评估。5、评审小组综合各评审成员评估情况,向采购人提交评议报告,提出成交候选人推荐名单。六、确定成交人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的推荐情况确定成交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告知其已被接受,并向其发放成交通知书。七、签订合同确定为成交人的报价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凭成交通知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第三部分技术要求本标准规定了项目的整体评价标准,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报价人资质、整体实力、律师团队水平、项目实施方案、案件事实可行性评价、项目操作流程、同类型案件胜诉业绩等。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山西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蔡易辰土地纠纷案件代理服务合同】委托人:山西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受托人:【2025年10月日】委托单位:山西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联盛公司)法定代表人:万奇志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市区滨河南东路768号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负责人:地址:电话:传真: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甲方联盛公司蔡家沟煤矿蔡易辰土地纠纷案件,包括土地确权、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申请、反诉蔡易辰返还2010年-2022年的土地租赁费,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承办律师及工作方式1、乙方接受联盛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为上述系列案件的委托代理人,代理期间为仲裁程序审理期间、特殊程序审理期间。如上述律师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参加以上案件诉讼,乙方须另行指派律师参加诉讼,但需经联盛公司书面同意。2、乙方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面谈、书面文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参加庭审、听证、会议等合法手段及途径,就委托事项向联盛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维护联盛公司权益。第二条乙方代理权限及具体代理事项1、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代理事项包括代为应诉、代理出庭参加诉讼,具体权限以联盛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记载内容为准。2、下述代理行为必须经联盛公司特别授权:(1)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2)进行和解;(3)提出上诉。第三条代理案件范围本合同项下乙方代理的案件范围为联盛公司蔡家沟煤矿蔡易辰土地纠纷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因工作需要向政府部门能或其他组织和个人取证、起诉、上诉等。第四条案件的移交1、联盛公司将需要由乙方代理的案件资料复印件移交给乙方,乙方交接专人应对所收到的案件材料予以签收。2、乙方收到联盛公司移交的案件材料后、正式提交诉讼前,应从案件是否符合起诉条件、案件材料是否齐备及是否存在法律瑕疵、败诉风险等方面对案件进行严格的法律审查,审查中如发现存在可能导致联盛公司损失或不利之情形的,乙方应及时报告。3、若在案件的诉讼中需要向法院提供案件资料原件的,由乙方出具调卷公函(加盖乙方公章)向联盛公司调取案件资料原件。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完成核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所调取的案件资料原件返还给联盛公司。第五条代理方式、代理费用及支付1、支付方式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案件代理费比例按照土地确权(30%)、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申请(30%)、反诉蔡易辰返还2010年-2022年的土地租赁费(40%)组成,胜诉则支付相应比例的100%,败诉则支付相应比例的60%,在整体结束后,一次性支付。2、除律师代理费外,甲方不承担律师任何办案费用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资料费、查询费等办案费用或酬金等)。3、乙方账户信息:乙方户名:开户银行:开户帐号:4、付款前,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六条代理义务1、乙方开展代理活动,须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活动的有关规定;2、乙方已知悉甲方有关商业道德方面的规定并严格遵守之;3、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维护联盛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参与有关的诉讼活动,依法调查取证或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根据案件情况,在征得联盛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按时递交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评估申请书》(如有)、《鉴定/评估异议书》(如有)、《上诉状》(如有)、《答辩状》(如有)等法律文件,按时出庭、发表质证和代理意见;按照联盛公司要求,积极代理联盛公司参与案件和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庭上和解、庭外和解,本案和解、与本案相关联其他法律纠纷和解),并撰写和解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4、及时解答联盛公司就委托案件所提出的法律咨询;5、根据案件进展的情况按照联盛公司要求及时、全面地提交书面的案件进展报告,且每月按照联盛公司要求就移交案件的整体进展情况提交书面报告。妥善保管案件涉及的法律文书、费用单据等资料,并将原件及时、完整地交联盛公司归档;6、乙方应当指派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律师参加案件庭审,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代理律师的,应事先征得联盛公司的同意。未经同意,乙方及指定律师不得辞去委托或擅自终止本合同,否则,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律师费且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律师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在收取代理费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7、乙方应在收到案件的判决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当日将裁判决结果通报甲方,并在三日内将上述法律文书原件交甲方归档。8、应联盛公司要求对案件的相关事项(如诉讼保全措施、裁判结果等)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建议,制定代理方案:9、乙方应在收到法院委托评估报告/鉴定报告等之日起2日内将报告原件提交联盛公司,并根据联盛公司意见向法院提交异议申请(如有);10、对于案件终审完毕、裁决完毕、法院下达中止/终结执行裁定的案件,以及因其他情形需要移回的案件,乙方应当按联盛公司要求及时移回所有的诉讼/仲裁材料、法律文书、凭证等资料;11、案件终结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移交完整的案卷材料;乙方及指定律师对代理的甲方败诉的案件,应作特别汇报。12、不得超越联盛公司授权之范围办理代理事项。乙方及指定律师不得担任对方当事人的诉讼/仲裁代理人,不得接受对方当事人办理其他法律事务的委托。13、乙方不得从对方当事人处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或利益。14、乙方应严格保证案件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除为本合同约定的目的使用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保留或自行使用,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他人。乙方根据本款约定所负义务并不因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而免除;15、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时,如乙方仍在办理之中的具体代理事项依其性质、实际情况等不宜立即终止时,乙方仍应本着诚信、勤勉之原则继续办理该代理事项直至办妥与联盛公司指定人员的交接手续时止;16、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关于外聘律师的相关制度(甲方应及时将相关制度中与乙方相关的内容告知乙方),配合甲方对于本合同项下代理事项的检查,配合甲方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代理行为的考核。17、其他特别约定:无。第七条合同解除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除因乙方自行更换代理人外,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终止本合同。第八条违约及违约责任1、乙方及指定律师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及乙方指定律师在收取代理费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如因可归责于乙方或乙方指派律师之事由导致甲方所享有权利由于诉讼时效或申请执行期限届满等原因而全部或部分丧失(或无法获得法律之保护)的,则对于甲方因此所遭受之损失,乙方应当在收取代理费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3、由于乙方未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款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如果因为乙方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被税务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认定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致使甲方被税务机关或国家机关补征税款、处以罚款、加收滞纳金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甲方所承担的所有税款、滞纳金、罚款及5%的赔偿款。第九条合同终止本合同至下列事实之一成就时正式终止:1、联盛公司撤销委托;2、乙方违约,甲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而终止;3、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提前终止本合同;4、乙方已完成联盛公司委托事项(诉讼、仲裁及执行过程中,联盛公司单方撤诉、与案件对方当事人和解或案件对方当事人撤诉及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视为乙方已完成委托事项);5、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第十条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作出,并另行签署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本页以下无正文,以下为签字页及附件)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吕梁市离石区】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一、总则1.1、本技术规范文件适用于山西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次邀请询价技术要求。1.2、本产品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的优质服务。1.3、投标人对在投标范围内的承诺负有全责,如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本规范的要求。1.4、投标人必须执行本规范所列规定、标准和未提及的内容均满足或优于本技术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5、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认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符合本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但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书中。二、采购范围1、本次采购是联盛公司蔡家沟矿蔡易辰土地纠纷案件代理服务项目,如果出现重大失误,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服务期限:案件代理期间,包括一审、二审、再审(如有)等。3、服务地点:山西省吕梁市、山西省太原市。三、技术要求1、接受委托,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规程、标准;2、提供诉讼案件相关的法律咨询;3、代理诉讼案件,包括提供相关咨询、解决方案、跟进相关工作等;4、签署、送达或接收法律文书;5、服务保障措施得力;6、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计划科学、合理。附件一第四部分邀请询比响应函(格式)致:中煤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根据贵方对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开展邀请询价的邀请,我方代表(职务、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提交下述文件:(1)报价文件(附在电子报价单一并提交)(2)报价单(以提交的最终电子报价为准)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其邀请询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响应贵方询价文件中的内容。与本次邀请询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手机号码:传真:报价人名称(公章):报价人代表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中煤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报价人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名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邀请询比(邀请询比项目编号:),全权处理邀请询比和由此而产生的合同签订及合同执行等商务活动相关的一切事宜。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说明。法定代表签字盖章:法人代表公民身份号码:报价人全称(公章):地址:全权代表签字盖章:全权代表公民身份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手机号码:邮政编码:附件三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文件条目号文件商务条款报价商务条款说明注:报价人提报的报价文件中与询价文件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报价人接受询价文件的要求。附件四技术规格偏离表序号货物名称文件条目号文件规格报价规格偏离说明注:报价人应在技术规格说明书中详细列出报价货物的技术性能和主要技术参数,如报价人提报的技术规格书中与询价文件的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报价人接受询价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附件五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承诺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地址:电话:年月日附件62、分项报价表序号项目名称不含税价(元)税率(%)含税价(元)备注1土地确权2执行异议申请3反诉4合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纠纷案件代理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