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堂服务招标变更公告(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孝陵卫街道办事处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102-NJNC-C2025-0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孝陵卫街道食堂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1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原磋商文件中项目编号由“JSZC-320115-NJNC-C2025-0009”更正为“JSZC-320102-NJNC-C2025-0009 ”;

更正日期:2025-12-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孝陵卫街道办事处(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道双拜巷78号
联系人:程英茜
联系电话:025-844307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宁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太路99号C12国际中心A座806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3-6508-7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53-6508-7630

五、附件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JSZC-320102-NJNC-C2025-0009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02-NJNC-C2025-0009项目名称:孝陵卫街道食堂服务采购采购单位: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孝陵卫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南京宁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竞争性磋商文件1第一章磋商邀请3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7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19第四章评分标准29第五章采购合同格式3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8一、磋商申请及声明41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2三、资格证明42四、磋商报价汇总表43磋商报价汇总表43五、磋商分项报价表43六、商务条款响应表44七、技术规格偏离表(若有)45八、项目实施方案46九、项目组成员一览表46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46十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7十二、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48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48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9十五、政府采购信用承诺49第一章磋商邀请南京宁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孝陵卫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孝陵卫街道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一、项目概述1、项目编号:JSZC-320102-NJNC-C2025-00092、项目名称:孝陵卫街道食堂服务采购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30.00万元5、最高限价:120.0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6、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壹年。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3、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4、售价:0.0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30(北京时间)2、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2、公告媒体(1)本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4、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孝陵卫街道办事处联系人:程主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顾家营路59-2号联系方式:025-844307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京宁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太路99号C12国际中心A座806室项目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153-6508-7630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南京宁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孝陵卫街道办事处(采购人)委托,对其孝陵卫街道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相关信息如下: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编号JSZC-320102-NJNC-C2025-00092项目名称孝陵卫街道食堂服务采购 3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宁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太路99号C12国际中心A座806室5磋商文件获取方法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售价:0.00元6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20.0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7合同履行期限壹年。8磋商有效期磋商之日起60天9磋商报名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10响应性文件递交信息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11响应性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如项目需要,成交人须配合采购人提供相应份数的纸质投标文件。12磋商信息截至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30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13联系事项采购单位联系人程主任联系电话025-8443075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53-6508-7630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货物和服务”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3“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后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磋商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磋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3.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3.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磋商,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3.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磋商,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磋商,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4.参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5.供应商的义务及注意事项5.1集中现场答疑/勘察:无。5.2义务5.2.1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完全明了本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提供服务时间,完全明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5.2.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5.2.3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性文件送达磋商地点。5.2.4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串通磋商,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2.5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5.3注意事项5.3.1本项目采购方式是竞争性磋商,整个项目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5.3.2验收标准5.3.2.1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标准和技术要求,未明确部分按照国家最新的相关标准;5.3.2.2供应商随响应性文件提供的货物制造国制造及验收的官方标准或货物验收大纲,经采购人确认后,将作为对货物的验收依据之一;5.3.2.3供应商在澄清响应文件时作出的承诺,经采购人确认后,将作为对货物的验收依据之一;5.3.2.4项目完毕后,由采购人组织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5.3.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相应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包括作无效磋商处理。5.3.4任何供应商成交,须保证所供货物能通过当地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5.3.5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5.3.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磋商文件公布期间如有实质性变动的,代理机构将在原磋商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自变更之日起公布期限顺延,相关供应商应请及时关注。如果潜在供应商因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相应信息,供应商将承担被拒绝参加磋商或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风险。7.磋商有效期7.1磋商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之日后60天。7.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性文件。8.磋商费用8.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2本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以中标/成交通知书载明的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由中标/成交人全额支付。招标代理机构已按国家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完成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公示中标结果、出具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全部招标代理服务,自中标/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之日起,无论甲方与中标/成交人后续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中止、解除、违约、政策调整等)终止采购合同履行,已收取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均不予退还。8.3代理服务费收取账户:收款单位名称:南京宁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南京江宁科学园支行营业部收款账号:72170122000293468。二、响应性文件的编制9.响应性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性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性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10.响应性文件的组成10.1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10.2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10.3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1.响应性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磋商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3)★第一章磋商邀请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4)第一章磋商邀请中(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5)★第一章磋商邀请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企业业绩;(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磋商报价汇总表》;★《磋商分项报价表》;★《商务条款响应表》;12.价格部分12.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2.2磋商报价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货物或服务的价格体现。磋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文件所确定的服务范围所需的材料、设备、管理、差旅、维护、利润、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等全部费用,及政策性文件规定、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市场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采购文件中是否有提及。投标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报价。12.3供应商应在《磋商报价汇总表》中标明拟提供货物或服务磋商报价。12.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理解磋商文件中有关项目需求、义务、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和时间进度安排,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结合企业自身条件进行报价,一旦成交,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12.5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报价的话,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12.6报价表必须由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如有优惠条款,请单独列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货物或服务整体功能。12.7政府采购提倡公平竞争,反对盲目压价参与磋商,任何盲目压价和低于成本报价将会被拒绝。13.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项目服务方案;(2)项目组成员一览表;(3)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4)★《技术规格偏离表》;(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等。三、响应性文件递交14.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5.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可能对磋商产生的影响,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5.2.3条规定无效响应处理。16.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拒收:(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8.1响应文件的撤回18.1.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8.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18.2响应文件的修改18.2.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8.2.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18.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四、诚实信用19.诚实信用19.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9.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19.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9.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19.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19.6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要求,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磋商20.响应文件解密20.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1、磋商组织21.1磋商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22.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2.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2.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磋商评审,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2.3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评审过程中的澄清23.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3.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要求函》并加盖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3.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4、磋商程序24.1磋商小组将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24.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出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出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4.4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加盖电子公章的退出磋商函。25.响应文件的资格姓和符合性审查25.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25.1.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25.2符合性检查25.2.1磋商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2.2实质性要求是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25.2.3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3)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二轮报价;(4)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5)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项目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不同供应商的MAC地址、标书制作工具客户端标识码一致的;(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1)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1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5.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无成交供应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情形。25.4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具体原因,评审结束后将不再接受有关询问。25.5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6、评分方法和标准。26.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方法。26.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服务方案、资信实力等。26.3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27、确定成交供应商27.1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综合排名第一名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28、成交通知书28.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登录苏采云系统下载。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8.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8.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补偿金,以及为磋商过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28.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28.5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六、签订合同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9.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七、质疑、投诉30、质疑30.1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提出质疑时,须一次性提出全部问题及相关质疑资料,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0.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代理机构。30.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采购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并加盖单位公章。30.4质疑必须书面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的相关规定,须一次性提出全部问题及相关质疑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30.5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30.6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31、投诉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第3章磋商项目需求一、项目名称孝陵卫街道食堂服务采购2、项目概述(一)项目背景: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孝陵卫街道办事处位于南京市玄武区顾家营路59-2号,拟聘请第三方服务公司为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孝陵卫街道办事处提供食堂服务,本项目为食堂整体服务外包,所有食材的采购、加工、制作及成本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实行自负盈亏。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二)就餐天数及餐厅每天就餐人数情况(最终就餐天数和人数以实际发生为准):就餐天数按264天计算,就餐人数早餐约110人、中餐约135人。3、★服务内容及要求1餐饮要求1.1食堂实行一日两餐制,早餐7:50~8:50,中餐11:50~13:00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餐食服务。如遇特殊情况,供餐时间应根据采购人需要适当调整。1.2开餐需按时准点供应,不得提前或拖延。1.3食堂原材料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原材料(米面油、调味品、主材辅材等)加工,自负盈亏。1.4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厅无蝇、无虫。1.5食谱:确保伙食调剂恰当,味道可口,品种花色多样。每周食谱的制定,由成交供应商每周四前将下一周的食谱,提供给采购人指定的管理人员。2菜品要求:2.1早餐:早餐要丰富,牛奶,豆浆,稀饭(至少2种),包子(2-3种口味),馒头,面条(馄饨)等要合理搭配,鸡蛋,小菜(2-3种)每天供应,每天早餐要创新一个地方特色小吃。2.2午餐:每人每餐包含二个大荤(二选一)、一个小荤、两个素菜、一个汤、一份水果(或酸奶,每周最多提供一次酸奶),米饭任食。2.3原材料要求:(1)荤菜选择新鲜食材,如选择冻肉原材料时,应优先选择生产日期近、冷冻时间短的产品;严禁采购超过保质期或储存时间过长、品质下降的冻肉,发现使用超过保质期或储存时间过长、品质下降的冻肉采购人有权处以5000--10000元/次的扣款。(2)汤品要选材新鲜优质,荤素搭配,配比均衡,口味清淡适中,确保汤品质量高。(3)不得提供及使用下列食品:1有毒有害的食品;2转基因食品;3掺假、使假、已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4过期、失效、变质的食品;5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食品。(4)大米质量标准:须符合《GB/T1354-2018大米》一级标准。选用非转基因、无抛光、无添加的天然大米,口感软糯香甜、无异味。(5)食用油质量标准:须符合《GB/T1535-2017大豆油》一级标准。产品为非转基因、物理压榨工艺生产,无添加抗氧化剂、香精、色素,色泽清亮、无异味。(6)调味料品类范围:涵盖酱油、食醋、味精、食盐等餐饮常用核心调味品,所有产品须符合对应品类国家一级及以上标准。优先选用纯粮酿造/天然提取工艺,零添加防腐剂(苯甲酸钠、山梨酸钾等)、香精、色素、人工增味剂。2.3以上就餐人数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增减。3、★管理模式3.1采购人将职工食堂有关服务工作委托给供应商全面管理,形成以供应商管理服务与采购人管理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3.2采购人自始至终监督食堂管理,配备专人指导食堂管理工作。3.3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经营行为合法有效。3.4采购人管理监督职责:对供应商制作的各项食品检查;检查监督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抽查评价服务品种的质量,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协调员工就餐秩序。3.5供应商提供相关信息系统软硬件辅助就餐,并且统计早餐和晚餐的人员信息及其数量,采购人和供应商据实结算。4、★食堂工作流程管理:4.1饭菜加工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10分钟准备好,加工后的饭菜要注意保热、保洁。4.2就餐服务就餐期间供应商管理人员要协调好食堂内部事务,打饭菜数量要符合规定,人员配备充足,保证打饭快速有序。要根据就餐情况及时调配饭菜,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4.3餐后及时清洗、清理与打扫。餐后要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4.4每周五要进行厨具、餐具等的清洗及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大扫除。5、★食堂工作制度:5.1食堂工作人员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社会背景清楚,身体健康。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到采购人处备案,提供健康证明。更换、补充人员必须经过备案。采购人将不定期对供应商人员上岗情况及履职表现进行考核,有权随时要求供应商调整更换项目服务人员;同时,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定期对食堂厨师进行轮岗调换,具体调换周期及要求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5.2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各种厨具、餐具要固定放置,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原处,各种物品不随处乱放。5.3爱护公物。使用锅炉、压面机等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清洗餐具、厨具要细心细致。5.5做好食堂卫生工作。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注意做好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工作,如有咳嗽、腹泻、发烧、呕吐等疾病,应向食堂管理人员请假,离开食堂工作岗位。5.6食堂工作人员要服务规范、语言文明,工作期间不打闹、不与员工争吵。6、★食堂卫生制度:6.1要做到生品与成品、熟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冷藏时要做到荤腥类食品与其他食品相隔离。6.2食物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注意防蝇、防灰尘,以避免杂物混入食品。6.3每日每餐所有供应品种,留样时限48小时,且‌不少于125克,记录在册。特殊情况下,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处置。每个留样容器上应清晰标注‌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精确到时分)、餐次‌等信息,确保可追溯。‌6.4调料储存与器具清洁:各种调料不宜久置,装盛调料各种器具至少每月洗涤一次。6.4.1餐具、厨具卫生(1)刀、墩、板、桶、盆、筐、灶、锅、抹布等厨具要每餐清洗,保持厨具的清洁。餐具用后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2)厨具和餐具要固定摆好。6.4.2环境卫生(1)要经常性打扫和清洗食堂地面,做到地面无杂物和积水。(2)储藏室要保持干净、干燥和通风,储藏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个人物件,物品存放要离地,隔墙,分类。(3)对食堂周围的阴沟、角落、泔水桶,垃圾堆要经常性清理,预防细菌感染食物。(4)对存放厨具,餐具的各个角落要经常抹洗。6.4.3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2)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触入口食品之前(如抓粉条,切菜,加工面粉等)应用医用酒精消毒。(3)不得在食品加工期间及分装食品前抽烟,不正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随处吐痰。7、监督与管理7.1采购人将定期对食堂卫生及饭菜质量进行监督。7.2采购人将强化员工监督,设立食堂职工监督栏,定期做问卷调查。通过听取员工意见,汇总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成交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提交整改措施,由采购人管理人员监督执行。7.3采购人将每月进行一次食堂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菜品口味、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态度、食堂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相关事宜。7.4成交供应商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管理制度,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检查登记。7.5成交供应商不准以任何形式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转包或分包,否则按违约处理。8、成交供应商如在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1)如因食堂内部管理不善,无法保证向员工按时提供规定的伙食标准。(2)就餐人员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强烈不满,严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开展。(3)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影响食堂整体形象,就餐人员对伙食严重不满,多次提出未整改。(4)不履行合同条款,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或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和违反采购人有关规定。(5)出现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事故的。9、相关费用:9.1采购人提供现有厨房场地、设备;9.2厨房设备的维修保养任务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9.3特定区域维护清理(厨房隔油池清理、灭四害及油烟道清洗等)由供应商聘请专业公司处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9.4食堂用常规性低值低耗用品(包括厨房杂件易耗物品、一次性用品、卫生保洁品、餐具洗涤消毒剂)由供应商提供并承担;9.5水电气等能源费用由采购人承担;9.6如涉及采购人国有资产的变更与处置,由采购人决定。原有厨房设备的更换、报损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共同确认。四、★特别说明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及政策(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等风险因素,一旦成交,早餐和午餐报价等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后的单价将固定,一律不予调整。供应商报价除包含采购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该餐饮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对餐饮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人理解为准。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本次项目报价须包含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法定节假日加班和临时性加班按照国家规定计算并支付的超时工资和加班工资、夏季高温费、服装费、培训费、通讯费等,采购人只承担本次项目实施过程中街道员工早餐和午餐的实际就餐费用和水电气等能源费用,其余一切保障该服务运行应当具备的一切物资和服务等的其它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2、本项目可能存在临时应急加班服务,请供应商在投标总报价中统筹考虑相关成本费用。在接到采购人临时加班要求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全力配合,迅速调度人员,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加班等应急任务。3、成交供应商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食品保存、加工、制作、食品留样、餐具清洗消毒,以及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水电气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须在确保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厉行节约、控制成本,杜绝浪费;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食品安全、餐饮质量问题而产生任何后果,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因不规范使用水电气造成的安全事故以及因服务区域地面湿滑发生人员损伤等问题,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4、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管理及服务人员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要求,成交后提供针对此服务项目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及用工人员身份证、相关岗位的上岗证、职称证书、健康证等证明供采购人审核(成交供应商负责相关费用),若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其他用工人员,需经采购人许可。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如成交,所有餐饮管理服务人员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用工,若因成交供应商的非规范用工产生的劳务纠纷,进而影响服务质量,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的承诺并加盖公章。6、服务期间,由于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视情追究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1)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传播安全责任事故的;(2)被相关职能部门查出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等,限期整改不到位的;(3)弄虚作假,擅自转包餐厅,经甲方要求整改无效的;(4)3次及以上不服从甲方正常管理的;(5)因违反食材保管、加工等相关制度,或因管理不力,导致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6)被新闻媒体或网络媒介曝光,严重影响甲方形象的。五、★工作人员要求1、供应商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取得健康证;凡患有传染病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应退岗。2、供应商工作人员应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女同志不应涂指甲油,手上戴首饰。3、供应商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前应更换工作服,戴工作帽,头发置于帽内,分发食品时应配戴一次性手套和口罩,不应穿背心、拖鞋等不文明行为。4、供应商工作人员工作前或整理食品原料后,应使用洗手液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不应在食品加工和配餐场所内吸烟;不应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5、供应商工作人员应节约水电气,违者予以处罚。加工操作过程中,若未按要求操作,所造成的浪费损失由餐饮公司负责赔偿。6、保持室内整洁卫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灭治蚊、蝇、鼠、蟑螂等孳生条件。7、餐具应每餐清洗干净,由专人消毒并记录,消毒剂应有标记且与食品分开存放。8、供应商工作人员应做好监督工作,不应让闲杂人员进入食堂,确保食品安全。六、★服务设备的添置、维修及管理1、采购人提供食堂服务外包经营场所及现有的炊餐具设备,成交供应商进场时,根据设备清单,办理交接手续。若供应商觉得所用设施设备、餐具不够用,报采购人审核同意后可以自行添置,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归供应商所有。2、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及配套餐具一旦交于成交供应商,即日起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保管。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照价赔偿。3、合同到期或解除后上述采购人提供之固定资产的一切财产权益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收回。七、★考核制度在每一年度服务期内,季度考核得分有三次低于85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如发生单次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采购人不构成违约。考核表如下:序号考核细则扣分分值(分/次)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工作,保证食品安全。同时,每月1-2号,项目主管须将本月人员排班表交给采购人备查。0.52严格工作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到岗时间。严格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严禁干私活,白案、红案厨师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0.53严格工作规范,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带外来人员进入。同时,进入食堂前必须更换工作服,戴工作帽,头发置于帽内,分发食品时要洗手消毒并戴口罩,严禁穿背心、拖鞋上班,严禁对着食品打喷嚏,严禁灶台操作期间无人看管。0.54保持食堂整体环境卫生,用完各设备后及时清洗,保持操作台面、灶台、冷藏柜等清洁。同时规范用气,做好液化气使用情况巡查记录。0.55不按食谱规定用量使用食材。0.56食材原材料必须按规定操作,所有工作人员集中就餐。0.57节约水电,严禁出现操作期间大量浪费水及水龙头开后无人看管,不随手关水、关灯或空调等设施的行为。规范设备操作,因不按规范要求使用设备造成设备损坏的,由损坏此设备的使用者负责修好。18规范食品加工,注意食品安全,不得出现蔬菜不洗或简单冲泡,蔬菜头不去、切菜过粗以及烹饪过咸、菜中发现异物等情况。餐具使用完毕后定时消毒,不得未消毒给他人使用。严格食品留样,按照行业要求书写留样标签,每个品种都要留样,且留样重量不少于125克。19严明工作纪律,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严禁吃东西(含自带食品),按照规定食谱就餐,不得私自更改加工菜肴。同时,工作场所严禁赌博,严禁抽烟,一经发现,首次每人处罚100元,第二次出现此情况予以调离。工作人员之间要相互团结,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吵骂、打架。110窗口销售时,耐心解释,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数量均衡,不打人情饭,禁止代刷。111严格用气安全,严格规范操作,如未按照规范操作,以致出现险情或异常状况。212规范管理,对于不服从采购人管理工作人员提出的合理工作管理而任意作为,首次结算核减200元,第二次予以调离。213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携带食堂物品离开,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的处罚以及此物品价格的处罚,并予以调离。3八、★服务保障和自罚承诺1、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书面说明已对采购人的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需求的偏差和例外;2、如果发生因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或者其他工作失误,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3、如因供应商投入人员过少原因,造成无法在承诺工期内完成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九、★报价说明1、报价应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购买设施、服装采购、清洁用品、售后服务、伴随配套服务等所有含税费用。同时,还应包含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2、报价应包含正常工作日24小时内可能涉及到的加班费用。3、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服务质量的理由;4、供应商报价除包含采购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对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人理解为准十、★付款要求1、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支付,甲方应于次月18日前,将上月应付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供应商指定收款账户。上月应付费用计算公式为:上月应付费用=经双方确认的上月实际消费总额-其他合同约定的应扣款项。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其它重大事件导致不良结果的,产生相关费用与责任由供应商负责承担。3、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4、因财政审批导致的迟延支付,采购人不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十一、其他1、本章所有加“★”项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标明是否响应,如有漏项或不写视作无效响应处理;2、如有疑问请及时与采购人联系。第四章评分标准一、评审方法本次采购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方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得分相同、报价相同且技术指标(服务方案)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本次采购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第二名为备选成交供应商,当成交供应商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备选成交供应商顶替,成为新的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组织采购。2、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价格(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2项目实施方案(65分)2.1服务方案与菜品质量(1)服务方案完全针对本项目特点(如用餐人群、口味偏好、作息时间)进行定制,细节考虑周全。提供了科学、营养均衡的周期菜单(如月菜单),菜品多样化,并有明确的季节性调整方案。承诺定期推出创新菜品,有具体的研发计划。有完整的食材验收、储存、加工、留样制度,流程清晰,责任到人的得15分;(2)服务方案基本符合项目要求,但个性化定制内容较少,多为通用模板。提供了周期菜单,菜品搭配合理,但创新性不足,调整方案较为笼统。有基本的质量保障流程,但细节不够完善的得11分;(3)服务方案简单,与项目需求的关联性不强。菜单设计单调,缺乏变化和创新承诺。质量保障措施薄弱,流程描述模糊的得7分。(4)服务方案内容全面性及针对性均不合理,菜品质量较差的得4分(5)没有提供或无法达到采购人需求不得分。152.2运营管理与文档规范(10分)(1)管理规章制度极为健全、规范且科学,针对本项目特点进行了深度定制。奖惩制度不仅清晰公正,且充分体现人性化管理理念,能有效激励团队、保障人员稳定。档案资料管理方案细致入微,涵盖了从收集、分类、保存、利用到移交的全生命周期得10分。(2)管理规章制度较为完整,奖惩制度及人员管理措施符合常理与项目基本需求,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但个性化设计和人性化考量不足。档案管理方案较为详细得7分;(3)管理规章制度片面、散漫或不完整,奖惩制度模糊或缺乏执行力,人员管理方案存在明显缺陷得4分;(4)未提供相关方案描述或证明材料的,本项得0分102.3服务团队人员配置及培训和管理(1)人员配置合理,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培训管理制度完整、科学、可行,各类规章制度健全规范、明确的得10分(2)各人员配置较全,有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培训管理制度,各类规章制度,但缺乏一定的针对性的得8分(3)各人员配置不全或不合理,或岗位职责内容简单,或工作流程及培训管理制度的描述简单的得6分(4)人员配置明显不足,岗位设置不齐全或不合理,或无岗位职责,或无工作流程及培训管理制度的描述,制度不科学、不可行的不得4分(5)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102.4岗位职责、工作作息安排及工作程序(1)岗位设置合理,有明确的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完整、科学、可行,针对食堂服务及作息时间规划客观、明确的得10分(2)岗位设置基本合理,部门职责、工作流程、食堂服务及作息时间规划基本合理可行得8分(3)岗位设置基本合理,有部门职责、工作流程、食堂服务及作息时间规划,但操作性不强,得6分(4)岗位设置、部门职责、工作流程、食堂服务及作息时间规划有缺项或含糊不清的,得4分(5)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102.5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完备健全,对本项目针对性强,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得10分(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基本完备,但对本项目针对性不强的得8分(3)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内容不完备、不健全,对本项目针对性不强的得6分(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内容含糊不清,和本项目实际情况不吻合的得4分(5)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102.6卫生管理控制方案(10分)评委根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卫生管理控制方案是否规范、完整、科学、可行、合理等方面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1.食品卫生、2.人员卫生、3.环境卫生、4.垃圾处理方案等。卫生管理控制方案科学全面,环保意识和人员卫生意识强的得10分;卫生管理控制方案较好,有较佳的环保意识和人员卫生意识得7分;提供了卫生管理控制方案,但方案缺少科学性,勉强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没有提供不得分。103企业及人员综合实力(25分)3.1业绩供应商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服务合同,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最多得9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合同及对应项目的任意一期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业主单位的多个业绩仅作为一个业绩,不累计得分)。原件签订合同时备查。93.2业绩信息化供应商提供的过往项目业绩中,包含仅用于就餐人员到场统计的二维码或刷脸就餐功能(注:该功能不涉及任何费用扣除,且不关联微信、支付宝、银联等第三方支付渠道)。要求提供:(1)不少于3张相关的软件功能截图(至少需清晰展示二维码 或 刷脸识别界面及人员统计核心功能,不含支付相关模块);(2)项目甲方出具的书面证明(需注明项目名称、实施时间、功能实现情况,明确该功能仅用于人员到场统计,无费用扣除及第三方支付关联,由项目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甲方相关联系人联系方式)。满足上述全部要求的得 4 分;不满足或者部分满足的得 0 分。43.3人员证书(1)项目负责人具有: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得2分,营养配餐师和食品安全员证书的得2分,每类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2)供应商拟投入到本次项目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配备公共营养师,得 2 分;(3)供应商拟投入到本次项目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每配备一名具有三级中式烹调师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本项累计最高得4分。(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时间区间为2025年9月1日至今)103.4服务承诺供应商承诺成交后购买雇主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等商业险,保险条款中明确供应商在从事项目服务过程中,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其它安全事故,供应商负责处理及赔偿事宜。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合计:100说明: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报价的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2.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中,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10%的价格扣除。2.2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3.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等同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4.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等同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评审评分标准涉及到的所有材料需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盖章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得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汇报,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7、评标委员会不保证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成交。8、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作无效投标处理。第五章采购合同格式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JSZC-320102-NJNC-C2025-0009项目名称:孝陵卫街道食堂服务采购采购单位: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孝陵卫街道办事处成交单位:签订日期:合同编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项目采购的结果,依据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条款,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等原则,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孝陵卫街道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条合同价款本合同项下服务价款人民币含税:(大写)(小写)元。1、响应报价应是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响应报价中应考虑到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食材费、交通费、设备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管理费、利润、税金等)。2、乙方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市场风险和价格因素。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2)中标(成交)通知书;(3)乙方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5)乙方在采购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第四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2.本合同项下甲方提交给乙方使用或乙方提供给甲方使用的技术资料等材料的知识产权由甲方合法完整地拥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人、本合同完成后不得复制和留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3.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获得的全部信息予以保密,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十年为止。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泄露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甲方内部情况,不擅自将工作中取得的材料和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一旦发现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承担为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乙方响应文件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第六条交付和验收1.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2.甲方自行组织或视情邀请相关专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验收费用等。第七条履约保证金乙方应按以下第(1)方式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万元。第八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等额发票。若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3.付款进度:按月结算支付,甲方应于次月18日前,将上月应付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供应商指定收款账户。上月应付费用计算公式为:上月应付费用=经双方确认的上月实际消费总额-其他合同约定的应扣款项。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协议,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协议需赔偿另一方合同价款的5%,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等)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补足。2、乙方提供不洁食品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需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由乙方负责医药、护理、误工、交通等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需按时结清乙方账款,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推迟结清的除外)。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5、乙方因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导致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并承担协议价款的5%的违约责任。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三年内不得参加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第十三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应当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壹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附件1、人员配置表甲 方(采购人)(盖章):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孝陵卫街道办事处乙 方(盖章) (供应商):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 号:帐 号: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响应文件目录(格式自拟)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行数不够,自行添加注:建议投标供应商为《投标书》制作详细目录,并将该《评分索引表》放在投标书目录之前。一、磋商申请及声明磋商申请及声明(投标函)致: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孝陵卫街道办事处根据贵方JSZC-320102-NJNC-C2025-0009号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合同履行期限:壹年。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3.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7.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项目。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9.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孝陵卫街道办事处: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注册地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___________号,项目名称,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三、资格证明资格证明(格式由供应商自定,据实提交,含公司各类资质及获奖情况)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四、磋商报价汇总表磋商报价汇总表项目名称: 孝陵卫街道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102-NJNC-C2025-0009序号名称报价1孝陵卫街道食堂服务采购(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 2项目负责人3合同履行期限壹年4优惠条款(如有优惠条件须在此注明)5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微型企业填写“是”或“否备注:报价总金额时,就餐天数暂按约264天计算,就餐人数早餐约110人、中餐约135人,最终就餐天数和人数以实际发生为准。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1、采购人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2、磋商报价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货物或服务的价格体现。磋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劳资、交通费、风险评估费等,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规划方案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采购文件中是否有提及。响应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磋商报价。五、磋商分项报价表磋商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JSZC-320102-NJNC-C2025-0009项目名称:孝陵卫街道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名称:孝陵卫街道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102-NJNC-C2025-0009序号名称报价(元/人)1早餐2午餐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投标报价(人民币)小写: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是 否是否全部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是 否是否全部属于监狱企业服务是 否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1、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罗列构成“孝陵卫街道食堂服务采购”相关子项目,并将相关报价罗列于上述“磋商分项报价表”中;行数不够,自行添加。2、采购代理机构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3、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4、在“是”或“否”后打“√”或删除每项的“是”或“否”之一。5、就餐天数暂按约264天计算,就餐人数早餐约110人、中餐约135人,最终就餐天数和人数以实际发生为准。六、商务条款响应表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编号:JSZC-320102-NJNC-C2025-0009项目名称:孝陵卫街道食堂服务采购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1投标函(磋商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资格声明4营业执照567…………(行数不够,自行添加)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按照项目需求中的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3.请如实填写偏离表,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进入南京市采购活动。4.若完全响应无偏离,则在表格中写“商务条款全部符合无偏离”七、技术规格偏离表(若有)技术规格偏离表(由供应商据实提交)项目编号:JSZC-320102-NJNC-C2025-0009项目名称:孝陵卫街道食堂服务采购序号招标要求参数实际响应符合/正偏离/负偏离备注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按照项目需求中的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3.请如实填写偏离表,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进入南京市采购活动。4.供应商可根据各个需求表的内容填报技术规格响应表,但技术规格响应表的内容必须对其相对应的供货需求的内容全部响应,否则,该投标将可能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5.若完全响应无偏离,则在表格中写“技术条款全部符合无偏离”八、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九、项目组成员一览表项目组成员一览表项目名称:孝陵卫街道食堂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JSZC-320102-NJNC-C2025-0009序号姓名性别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在本项目从事的岗位备注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孝陵卫街道办事处: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十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十二、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我公司就项目编号为“JSZC-320102-NJNC-C2025-0009”的孝陵卫街道食堂服务采购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如下:(供应商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XXXXXXXXXXXXXXXXXXX(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所属企业类型前的内打“√”。3.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不得参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者不得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4.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工程的承建商作出要求。附件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农、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元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以下120000万元100人及以上8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注: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十五、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0 年 月 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 年 月 日上表为样式,自填无效,须替换成在线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信用承诺书,按要求盖章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