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位报警器招标变更公告(2025)
项目所在地:北京
项目类别:物资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我部于2025年12月08日 发布了2025-JQ54-W1007离位报警器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技术评审表更正,延长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12-29 08:00:00,更正为:2026-01-12 08:0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29 08:30:00,更正为:2026-01-12 08: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2-29 08:30:00,更正为:2026-01-12 08:30:00。
技术评审表中培训及售后服务3
原内容“3.技术支持和服务网点:服务地点为指定地点的: 投标(报价)供应商或投标(报价)产品生产商在指定地点(辽宁省本溪市、吉林省吉林市)都具有服务网点的得标准分值,否则为0分。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网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更正后内容“3.技术支持和服务网点: 服务地点为指定地点的:投标(报价)供应商或投标(报价)产品生产商在指定地点(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内蒙古)具有服务网点的得标准分值,否则为0分。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网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须对涉密资料进行脱密处理。 2.供应商一般不得以代理方式,使用受处罚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选用该产品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 3.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不能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4.保证金退还无须供应商提供信息,支付流程较多,请耐心等待,保函形式不需要我部办理退还保证金相关手续。缴纳方式上鼓励采取银行保函形式。 5.带“★”号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指标要求,应当全部响应。若有一项带“★”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或未提供证明材料,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若证明材料为承诺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承诺。 6.查实恶意投诉,或3年内累计2次投诉理由不成立的,给予供应商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2025年12月1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离位报警器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