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水管道检测服务招标变更公告(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09-SXGC-G2025-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吴江区江陵街道小区宜居改善工程(2024-2025年)雨污水管道检测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12-18 09:00~2025-12-26 17:00
更正日期:2025-12-17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吴江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范清
联系电话:0512-6396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苏新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板路1号天城花园商业1幢商铺412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512-63399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静
电话:0512-63399906
五、附件
(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无
JSZC-320509-SXGC-G2025-0001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09-SXGC-G2025-0001号项目名称:吴江区江陵街道小区宜居改善工程(2024-2025年)雨污水管道检测服务采购单位: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采购类别:服务类S苏新咨询SUXINZIXUN苏州市苏新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十二月前附表尊敬的投标单位:欢迎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了保证投标顺利进行,请在制作投标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并严格按要求制作和递交投标文件。谢谢合作!项号名称内 容1项目编号JSZC-320509-SXGC-G2025-0001号2项目名称吴江区江陵街道小区宜居改善工程(2024-2025年)雨污水管道检测服务3投标有效期六十天(日历日)4投标保证金不需提交,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均不适用。投标(响应)人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详见第三章附件格式),否则为无效投标。5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苏新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板路1号天城花园商业1幢商铺412 邮编:215200电话/传真:0512-63399906/13913731984 联系人:张静6采购单位名 称: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地 址:苏州市吴江区云梨路1688号联 系 人:范清联系电话:0512-639607577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9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8日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0开标时间开标地点2026年01月08日9:30(北京时间)“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11评标时间评标地点2026年01月08日9:30(北京时间)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3楼)12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两份。13投标报价本位币人民币14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15中标通知书确定出中标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请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16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按预算金额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参考依据: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公告信息表第一批(苏财购告【2016】31号))。最终服务费用按以上标准*中标折扣率(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竞价)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8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70.0%,如有预算费用调整,以实际挂网采购金额为准。17评分标准按招标文件。1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见招标文件。19相关账号代理服务费交纳账号: 账户名:苏州市苏新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营业部账 号:3225019976360000147220导致无效投标因素投标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总预算和分项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单位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总预算和分项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6第二章投标人(单位)须知9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2第四章招标书41第五章合同文本45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49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项目概况吴江区江陵街道小区宜居改善工程(2024-2025年)雨污水管道检测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09-SXGC-G2025-0001号项目名称:吴江区江陵街道小区宜居改善工程(2024-2025年)雨污水管道检测服务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元整(¥1580000.00)。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元整(¥1580000.0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需求:本项目共涉及石灰浜、山湖花园、明珠城等15个小区排水管网改造,新建、维修各类雨污水管道共计约11.5万米(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结算单价固定。为配合项目验收、移交需要,根据工程管理规范,需针对管道隐蔽工程进行第三方检测测绘等相关服务。验收标准: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最终的合同及考核标准均作为验收依据。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60天,具体起止时间根据合同约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证书附表能力范围含QV检测和CCTV检测)。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3.方式:(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1楼服务大厅CA办理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4.售价:免费。四、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8日9:3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8日9:3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勘察现场:投标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投标需要,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勘察现场费用自理责任自负。2.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敬请留意!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信息名称: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云梨路1688号联系人:范清联系电话:0512-63960757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名称:苏州市苏新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板路1号天城花园商业1幢商铺412联系人:张静电话:0512-63399906/13913731984第二章投标人(单位)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苏新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苏新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4词语释义1.4.1采购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1.4.2投标人(投标单位):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1.4.3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1.4.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1.4.5甲方(采购单位):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1.4.6乙方(中标单位):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单位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1.4.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本项目不涉及)1.4.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吴江区江陵街道小区宜居改善工程(2024-2025年)雨污水管道检测服务。1.4.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1.4.10天:日历日。1.4.11服务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服务的地点。1.4.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1.4.13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本项目不涉及)1.4.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4.15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任何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当而遭致的各种损害,包括直接和间接的一切损害,还包括守约一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要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1.4.16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具体按照苏财购〔2008〕14号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1.4.17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二、投标人2.合格投标人的条件: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7合格投标单位其他资格条件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3.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单位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联合投标及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也不接受整体转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本项目中涉及需要特殊资质负责的服务,允许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例如本项目涉及电梯维保服务可以委托分包给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负责)的,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承接资质或承接能力(具体根据实际需求)且不得再次分包。三、招标文件的说明6.招标文件6.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单位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6.2招标文件及其更正公告不是直接从苏采云系统中获得的,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7.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对于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8.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对外发布。9.投标答疑9.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与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联系。9.2勘察现场:9.2.1本项目因服务环境的特殊性,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投标需要,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9.2.2招标采购单位如有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参考资料。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9.2.3投标人自行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9.3投标答疑包括招标采购单位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人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由于投标答疑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澄清或者修改,由招标采购单位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更正公告的方式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四、投标文件说明10.提示与要求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0.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1.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封面12.2开标一览表12.3投标报价分析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12.4资格审查文件12.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最近一期(2025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2025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2025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12.4.2其他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中其他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有要求必须提供)。12.5符合性审查文件12.5.1投标函;(详见第三章附件格式)12.5.2技术及服务偏离表;(详见第三章附件格式)12.5.3商务条款偏离表;(详见第三章附件格式)12.5.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详见第三章附件格式)12.5.5投标单位情况表;(详见第三章附件格式)12.5.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第三章附件格式)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12.5.7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详见第三章附件格式)12.5.8针对本项目的各项承诺书(详见第三章附件格式);12.5.9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第四章招标书中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如有要求须提供)。12.6综合评审文件(具体模块以系统生成为准)12.6.1项目服务方案(具体可参考评分标准细则要求提供);12.6.2针对本项目服务的人员配置表;(详见第三章附件格式)12.6.3投标单位类似业绩一览表;(详见第三章附件格式)12.6.4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12.7价格折扣文件格式12.7.1《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属于上述企业类型的单位应根据单位实际类型提供声明函)。注:(1)以上12.4.1-12.4.2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12.5.1-12.5.9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12.1、12.4-12.7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5)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报名时在投标确认函模块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此号码在开标截止之前可修改,以投标确认函保存的最新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3.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13.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4.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各标段标的服务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4.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分析表》中的全部服务内容的每一单项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按要求签署。14.3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14.4投标文件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4.5最低的投标报价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1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6.1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但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17.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署、上传17.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7.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7.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以系统收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18.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2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18.3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两份。19.投标截止时间19.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9.2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按本须知规定的更正公告的方式对外发布。在这种情况下,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9.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六、开标和评标21.开标21.1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主持,邀请投标人在线参加。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1.2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确认投标价格,如投标人未在线参加开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3资格审查21.3.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2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2.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组建。22.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2.2.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2.2.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2.2.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2.2.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单位委托直接确定中标单位;22.2.5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2.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2.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2.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2.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2.3.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2.3.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3.评标内容的保密23.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3.3在评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4.对投标文件初审24.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拒绝:24.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24.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或资质不合格;24.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4.1.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4.1.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4.1.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4.1.7投标人的报价超采购预算或经评标小组评定为无效报价;根据《苏财购〔2025〕62号》文,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A、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预算与最高限价总金额一致的按照序号(1)】,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B、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内规定的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24.1.8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24.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4.2.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24.2.2查询渠道: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24.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等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信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归入采购档案妥善保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登录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4.2.4采购过程中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4.2.5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24.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货物和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货物和服务的质量、范围及服务的期限和服务的内容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需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4.4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4.5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4.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6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4.7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投标的澄清2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其单位电子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本项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无效投标的具体情形有:26.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26.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6.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6.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总预算和分项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26.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6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26.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7.废标的具体情形有:27.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总预算和分项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27.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8.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8.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及其他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单位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服务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28.2.1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28.2.2针对本项目的人员、设备投入;28.2.3投标单位的技术力量、服务措施;28.2.4投标单位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28.2.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及信誉;28.2.6最低的投标报价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28.3评标原则及方法28.3.1公正、公平、公开、科学、择优。28.3.2对所有投标文件的评审,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8.3.2.1评审方案的可行性、先进性、实用性以及风险等(含同类项目业绩,人员资质,实施本项目的资金能力、技术能力、履约能力和用户信誉等方面的从业表现等)。28.3.2.2评审技术服务的承诺文件是否满足采购单位的要求。28.3.2.3评委会根据评分标准(除报价)进行独立打分,系统进行汇总并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各投标单位的得分,报价得分根据评分标准直接计算取得,评委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最高者为中标单位。七、授予合同29.中标单位的确认29.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专业性资格审查情况和符合性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采购代理机构的委托向采购代理机构推荐中标单位。29.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29.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单位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0.质疑处理30.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0.2本次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30.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详见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180305093615738.shtml。30.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请将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30.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苏新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质疑联系人:张静邮编:215200联系电话:0512-63399906/13913731984现场递交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板路1号天城花园商业1幢商铺412邮寄收取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板路1号天城花园商业1幢商铺41231.合同授予标准31.1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单位。确定为中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2.中标通知书32.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32.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单位和中标单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2.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未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另行提供用以接收《未中标通知书》的电子邮件地址,未按时提供电子邮件地址或提供信息有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32.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3.合同的签订33.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3.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33.3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八、其他事项34.代理服务费34.1中标单位须按前附表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34.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诉讼的权利。35.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规定。投标单位参与投标即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所有需求。中标单位如未按规定时间如期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改由排名其次的单位中标或采购单位重新组织采购,同时,采购单位有权按照中标单位虚假应标报政府采购部门依法处理。36.监督36.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7.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1附件1、(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授权代表(即代理人),参加苏州市苏新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采购编号)的公开招标项目。代理人在本次招标活动过程、合同签订及处理有关事宜所作出的全部意思表示(包括签署的全部文件),我司均予以承认并由我司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如我司需撤销该代理人授权或更换代理人的,必须另行向贵方提交相应正式书面文件,并经贵方确认送达后方可实施。代理人撤销授权或更换完成之前所作的各项意思表示不受撤销或更换的影响,我司仍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书作出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供应商如有授权委托,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无授权委托的情况下,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附件2、投标函投标函苏州市苏新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我们收到贵公司【】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标段招标所需服务,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标段工作所需所有费用。我单位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安全责任。我们保证中标后不会对中标价格提出任何异议,更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单位针对中标范围的价款要求额外补偿。不会以不了解招标文件、合同文件为由或曲解、片面理解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或割裂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断章取义,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补偿要求。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60天。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6.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7.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元的投标保证金;8.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按前附表的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并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9.我们愿意按照贵公司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中标后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并保证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10.我们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11.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账户信息:投标单位:(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具体按照“苏采云”系统格式填报投标总报价并签章)序号项目名称检测服务单价优惠率(%)1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注:投标总报价=检测管径(DN225-800)数量×[检测管径(DN225-800)服务单价×(1-单价优惠率%)]+检测管径(DN225以下)数量×[检测管径(DN225以下)服务单价×(1-单价优惠率%)]附件4、投标报价分析表(投标单位自行编制,所有涉及金额的均为四舍五入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1.投标报价分析表投标报价分析表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序号管径检测方式数量(m)检测服务单价(元/m)合计(元)备注1DN225-800CCTV视频检测机器人85000.00 按实结算2DN255以下QV潜望镜30500.00 按实结算合计(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为准)投标单位:(签章)日期:2.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如有,非必须提供)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非必须提供)招标编号:根据《苏财购〔2025〕62号》文,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A、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预算与最高限价总金额一致的按照序号(1)】,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B、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内规定的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投标单位名称(签章):日期:附件5、技术及服务偏离表技术及服务偏离表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技术及服务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12345...注:1.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采购文件的技术服务的要求有不同时,应在本表中把采购文件要求与实际响应内容逐项对应列出,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2.若事项较多,投标单位可根据响应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投标人:(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1合同履约期限、范围、地点2付款步骤及付款方式3项目验收与考核4合同其他条款5其他商务要求...注:1.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除技术要求部分)与采购文件要求有不同时,应在本表中把采购文件要求与实际响应内容逐项对应列出,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2.若事项较多,投标单位可根据响应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投标人:(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清单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清单(参考格式)项目编号:号序号所担任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持证情况或类似项目工作年限等数量合计备注投标单位名称(签章):日期:注:涉及评分标准的人员信息需填写,其余人员可以按招标要求承诺配置。投标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投标。如为承诺中标后招聘的,提供中标公示后采购单位规定进场日期前确保人员全部按照招标规定配置到位的承诺书(格式可参考附件9)。附件8、针对本项目配置的专用设备设施一览表1.2.投入本项目设备、设施等配备承诺书致: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针对【】号招标项目,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司承诺:若我司中标,承诺下述设备、设施均为自有或已租赁或中标后租赁或新购。中标公示后采购单位规定进场日期前全部配置到位,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投入设备、设施。设备设施等配置明细见下表:序号设备、设施等名称招标要求最低配置数量承诺配置数量承诺配置到位日期备注1中标公示后采购单位规定进场日期前全部配置到位本单位承诺投入的设备、设施等均能够满足招标使用需求。2345678……注:1、投入本项目设备、设施等配置及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2、进场后不提供或提供的设备、设施等不符合招标使用需求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投标单位名称(签章):日期:附件9、各项承诺书(格式,每个标段均须对应提供)1.承诺书(人员配置承诺)致: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针对【】号招标项目,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司承诺:(1)中标公示后采购单位规定进场日期之前所有人员设备设施全部配置到位,并对应提供配置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对应投标文件中的提供)及对应配置人员详细信息清单加盖公章送至采购单位核查、备案;(2)承诺我单位投标项目组成员专门服务于本项目,不用于其他项目中,所有人员实时在岗,中标后项目组成员未按投标承诺到位视为我方违约行为采购单位有权收取违约金或有权解除合同;项目服务中涉及需要具有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服务的,承诺为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技术工种和特殊作业人员使用非超龄人员,上述涉及一切责任均由我单位承担;(3)承诺配置的人员能够满足项目全部服务需求,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中关于人员的相关所有要求,承诺依法规范用工,如有不符或如有不能满足项目服务需求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现我单位投入服务人员数量不能满足服务要求,则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我单位增加服务人员,且增加人员费用包括在我单位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调整。如遇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或其他特殊紧急情况,我单位承诺服从采购单位的统一安排和调度,同时会准备好一支突击队伍,随时应付各种突击工作。(4)本项目配置的全部服务人员(包括项目管理组人员)配置数量承诺为【】人,承诺全员购买意外险。投标单位名称(签章):日期:1.3.2.设备、场地等配备承诺书致: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针对【】号招标项目,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司承诺:(1)若我司中标,承诺针对本项目的设备、设施等配置及配备数量不低于招标要求,承诺配置的设备完全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满足项目的服务需求,否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2)承诺配置的设备、设施、配套管理系统等为自有或已租赁或中标后租赁或购置。(3)承诺配置的设备、设施等在中标公示后采购单位规定进场日期之前全部配置到位【同时向采购单位提供相应设备资料:设备、设施等为自有的,需向采购单位提供设备购置发票,产权证所有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设备、设施等为租赁的,需提供设备购置发票、租赁合同、租赁发票等复印件】,否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4)我单位承诺在中标项目所在地设有固定的项目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且承诺办公场所为该项目专用,不用于其他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在进场核验时向采购单位提交。投标单位名称(签章):日期:3.安全责任承诺书致: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针对【】号招标项目,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司承诺:我单位自行承担所有人员的安全责任及费用。我单位承诺为服务人员配备印有其名称的现场作业安全服或反光背心,现场作业时明示安全警示标志和作业围挡。我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伤亡,以及项目服务期间产生的安全事故等责任,均由我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我单位如有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我单位负责调解与处理。如我单位在本项目中中标,我方将认真履行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承诺,项目服务期内(包括灾害天气、重大保障、上级检查、庆典、专项布置、文明创建等做好政府号召的应急工作时间段内等),我方愿自行承担所聘全部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设备的财产安全等全部责任,一旦发生安全等责任问题,均由我方全权负责。投标单位名称(签章):日期:4.关于【】的承诺书(参考格式)致: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针对【】号招标项目,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司承诺:(承诺内容自拟)例如:招标要求:****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名称(签章):日期:附件10、投标单位类似业绩情况表格格式(参考格式)投标单位类似业绩一览表项目编号:号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项目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甲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23456……投标单位:(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代理机构/采购单位名称】:本公司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编号为JSZC-320509-SXGC-G2025-0001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有效的、准确的。本公司愿意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本公司承诺我单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要求中“合格投标人的条件”的资格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投标单位情况表(参考格式)投标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24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4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等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附件13、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单位)支付本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单位)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签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附件1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应扶持政策。具体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点的规定。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不一致的不可享受相应政策优惠。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采购文件中具体规定为准。4.如未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视同非中小微企业,不可享受相应扶持政策。5.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仅供参看,具体按照国家相关最新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日期:备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中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单位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1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目【】号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签章)日期:年月第四章招标书受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的委托,苏州市苏新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就其委托的吴江区江陵街道小区宜居改善工程(2024-2025年)雨污水管道检测服务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招标编号:JSZC-320509-SXGC-G2025-0001号二、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吴江区江陵街道小区宜居改善工程(2024-2025年)雨污水管道检测服务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元整(¥1580000.00)。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元整(¥1580000.00)。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具体起止时间根据合同约定。五、项目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六、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清单:序号管径检测方式管线长度(m)检测服务单价最高限价(元/m)合计(元)1DN225-800CCTV视频检测机器人85000.00 15.00 1275000.00 2DN255以下QV潜望镜30500.00 10.00 305000.00 合计115500.00 1580000.00 (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为准)(2)服务内容要求:1、服务内容:本项目共涉及石灰浜、山湖花园、明珠城等15个小区排水管网改造,新建、维修各类雨污水管道共计约11.5万米(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结算单价固定。为配合项目验收、移交需要,根据工程管理规范,需针对管道隐蔽工程进行第三方检测测绘等相关服务。2、管道检测的相关要求:管道检测包括但不限于:CCTV管道检测、潜望镜检测、设备安装拆卸、数据分析、提交检测视频及服务结束后提供准确、有效的管道检测报告等。七、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一)综合说明:1、投标单位必须承诺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2、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人工费、材料费、检测费、通讯费、交通费、资料费、后续服务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该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的各项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成交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3、投标单位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4、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二)其他要求:1、成交单位须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对该采购项目进行服务工作。2、投标单位至少投入1个作业组到达检测现场,每个作业组人员3人,作业组人员需与投入工作的设备相配套,明确每个人员的工作范围,投入使用的每台机器都需由专人负责。(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3、成交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人员如遇到工资纠纷问题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4、成交单位须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服务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险,若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内出现的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均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项目需要配备相关仪器设备最低要求,成交单位至少须配备1套有害气体检测设备、1台CCTV检测爬行器、1台QV潜望镜投入使用,检测期间若需封闭道路,请成交单位自行做好安全措施,同时做好防污、环保有关工作。(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6、付款步骤:具体根据合同约定7、验收要求:(1)遵照《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2)验收责任主体:采购人是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3)验收依据:政府采购文件、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是履约验收工作的基本依据。(三)参照标准:《城镇排水管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第五章合同文本吴江区江陵街道小区宜居改善工程(2024-2025年)雨污水管道检测服务合同文件2025年月日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内容项目名称:吴江区江陵街道小区宜居改善工程(2024-2025年)雨污水管道检测服务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具体起止时间根据合同约定。第二条执行技术标准序号标准名称标准代号标准等级1《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行业标准注:如有最新的技术规程按最新颁发的技术标准文件执行。第三条提交工作成果(具体份数按甲方要求为准)1、管道检测报告;2、管网检测视频。第四条工程费用(一)、工程数量具体工程量已甲方根据现场实际的具体要求为准。(二)、价格(实际检测按实结算且不超过中标金额)序号管径检测方式管线长度(m)检测服务中标单价(元/m)合计(元)1DN225-800CCTV视频检测机器人85000.00 2DN255以下QV潜望镜30500.00 合计115500.00 第五条付款方式1、甲方应在乙方提供了合同要求成果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将检测费用一次性全部付给乙方。2、在甲方支付检测费前,乙方应该提交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及其他甲方要求的请款材料。若因乙方延迟提交上述资料导致甲方不能按时付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六条权利及义务(一)甲方义务1、甲方在检测管道前要提供被检测管道的基本数据。2、在乙方检测管道前为乙方检测提供便利条件。3、甲方应派一名专人配合乙方进行检测。4、按照合同支付检测费用。(二)乙方义务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数据于5个工作日内进场进行检测。2、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检测,确保数据公正、准确。3、乙方应按时完成甲方委托,按时提供检测报告和影像资料。4、乙方应按照国家、行业及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进行检测。第七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在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检测工作达不到甲方或合同要求,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2、无正当理由,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乙方检测费,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甲方延迟支付超过30日的,应按延误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二)乙方违约责任1.在合同签订后,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终止检测任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次,3日内不能恢复正常检测工作,甲方可以立即终止合同。2、乙方因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时,乙方应负责返工、重做,并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由此造成检测成果逾期提交的,乙方还应按照下款承担逾期提交的违约责任。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提交检测成果,应按人民币100元/天承担违约金。延期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第八条对乙方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双方共同所有。第九条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协商,如实际完成工程量未达到合同工程量,甲方不予补偿。第十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条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附则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本合同中所有子合同检测完毕和检测费用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持肆份。委托方(签章):受托方(签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日期:日期: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单位。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单位的标书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最终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得分,计算出每个投标单位的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实际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中标单位,如果实际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4、根据《苏财购〔2025〕62号》文,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A、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预算与最高限价总金额一致的按照序号(1)】,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B、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内规定的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二、评分标准:(一)价格分:(30分)第一步:投标总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且各项报价均符合招标规定的,为有效投标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将不进入综合评审程序,也不得中标。第二步: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单位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则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入项目的服务人员如涉及使用退休人员的,将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中标金额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服务方案:(40分)1、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工作实施方案(7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资料收集、工作进度安排等)打分,方案内容全面详细,人员配置科学、工作进度切实可行的得7分;方案内容较全面,人员配置、工作进度合理可行的得5分;方案内容有欠缺、人员配置、工作进度不太可行的得3分;表述内容与本项无关的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2、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雨污水管道检测服务工作流程和标准(7分)总体实施流程和标准概述全面完整、可行性最高的得7分;总体实施流程和标准概述较完整、可行性较高的得5分;总体实施流程和标准概述简单、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表述内容与本项无关的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3、检测服务相关责任制度、内部考核及奖惩(5分)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完整且有一定深度的得5分;针对性较强、较合理、有一些深度的得3分;针对性不够、合理性一般、无深度的得1分;表述内容与本项无关的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4、安全和文明服务措施方案(7分)具备安全文明预案、安全文明保障措施、环卫作业安全管理措施、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检查记录等,措施有效扎实,科学合理,阐述完整,可行性最高的得7分;措施较扎实,较合理,阐述较完整,可行性较高的得5分;措施不够扎实,合理性一般,阐述较简单,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表述内容与本项无关的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5、检测期间与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4分)服务期间与相关单位协调方案科学合理,考虑方面最为周全,操作性强,措施最到位的得4分;服务期间与相关单位协调方案较为科学合理,考虑方面较周全,操作性较好,措施可行性较好的得2分;服务期间与相关单位协调方案合理性一般、措施不够扎实的得1分;表述内容与本项无关的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6、应急及突发事件的应对方案(4分)应对方案针对性最强、科学合理、完整且有一定深度的得4分;应对方案针对性较强、较合理、有一些深度的得2分;应对方案针对性不够、合理性一般、深度不够的得1分;表述内容与本项无关的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7、资料、档案管理的方案比较(3分)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最高的得3分;方案较完整合理,可行性较高的得2分;方案简单,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表述内容与本项无关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8、响应时间比较(3分)响应最及时、服务最全面且保障性最高的得3分;响应较及时、服务较全面且保障性较高的得2分;响应不够及时、服务不够全面且保障性一般的得1分;表述内容与本项无关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力量配置:(16分)1、项目管理人员配置(4分)(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同时具有城镇排水管道养护与管理培训证书或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及非开挖修复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城镇排水管道养护与管理培训证书或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及非开挖修复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2、实施班组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8分)(1)实施班组人员中具有管道CCTV检测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每提供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2)实施班组人员中具有市政排水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证书,每提供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3)实施班组人员中具有CCTV操作工证书,每提供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4)实施班组人员中具有污水处理工证书或下水道养护工证书,每提供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上述第2项(1)-(4)同一人员或同类证书只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同一人员不得兼任,人员不重复得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连续近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不全、无法证明的不得分。3、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配置情况:(4分)(1)CCTV检测设备:每套1分,本项最高得2分;(2)管道潜望镜设备:每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以上设备如为自有设备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自有设备购置发票或能证明该设备为自有设备的购销合同或转让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租赁设备的,需提供租赁设备的租赁协议(租赁到期期限不得先于本项目服务期结束期限)及设备照片复印件加盖公章;承诺中标后配置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承诺书中需配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设施设备最低配置数量,并承诺中标后项目规定进场日期之前全部配置到位),资料提供不全、无法证明的不得分。(4)投标单位履约能力:(14分)1、投标单位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情况(6分)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具备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为6分。上述认证证书须在认证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签章以及上述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清晰页面截图加盖投标单位签章,上述资料未提供或所提供资料无法证明对应评分内容的对应项不得分。2、投标单位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作业能力评价证书》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书复印件,资料提供不全、无法证明的不得分。3、投标单位类似项目业绩经验情况(4分)投标单位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履行类似管网检测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为4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签章,上述资料未提供或所提供资料无法证明对应评分内容的对应项不得分。三、评分标准其他说明: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单价最高限价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为无效报价。2、付款步骤、服务期限等商务条款有负偏离的将不进入综合评审程序,也不得中标。3、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清晰明了的相关资料并做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清晰或评委无法判断是否满足评分要求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4、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可用扫描件代替;要求加盖公章的,可用电子签章。投标文件中复印件或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如因复印件或扫描件模糊,造成无法辨认,该项不得分。5、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采购单位有权在采购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雨污水管道检测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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