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分布式光伏招标变更公告(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
关于泸溪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补充公告
按照《关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规范相关管理事项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3〕858号)、《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等文件规定,并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泸溪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组织实施范围和开发建设方式进一步明确,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范围:原公告范围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共办公楼屋顶,学校、医院、公共场馆等公共设施的屋顶,停车场、公交站场、充电站、污水处理厂等公共设施的屋顶,全县的私有民房、住宅小区及企业厂房、仓储等设施的屋顶应充分尊重所有权人意愿。现变更为辖区内党政机关、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市政、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建筑屋顶。
二、开发建设方式:泸溪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应当尊重建筑产权人意愿,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平等参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
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屋顶分布式光伏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