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具类 非办公类 课桌椅 家具 非办公类家具招标变更公告(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2025)



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ZCD-2511-0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文件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12-16,更正为:2025-12-26。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30 09:30:00,更正为:2026-01-05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2-30 09:30:00,更正为:2026-01-05 09:30:00。

1.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项目概况中的(六)修改为:★本项目所有家具环保必须达标,必须无味。(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2.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主要商务要求-验收要求修改为:1期:本合同项下所有货物的验收标准为: 合同的全部条款,特别是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与要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国家质量及环保标准等。以上文件共同构成完整的验收依据,若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以描述更严格、标准更高的要求为准。到货检验:(1)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到货进行表面(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等)检验。(2)当货物运抵采购人的现场后发现有缺陷或与合同不符,中标人应及时进行更换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有关费用。(3)到货检验仅仅属于预防性检验,货物是否合格应以最后整体验收的结论为准。2期:整体验收:(1)整体验收依据验收标准进行。(2)中标人按照采购人项目的整体验收的要求,在货物安装完毕后,由采购人同中标人对整个项目总体进行质量验收、环保达标验收及气味控制验收(新交付家具拆包后,标准环境下无味)。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整体验收采购人也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中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中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3)中标人应在项目验收前将原材料溯源清单、检验报告、禁用物质声明、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及使用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4)采购人有权在交付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产品进行送检,检测内容和标准为“技术标准与要求”,检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检测不合格的,无论是否已送货或安装,需整批退回,因退回产生的运输费、仓储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5)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存在短缺、损坏等情况,中标人应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并承担有关费用,否则采购人有权另外委托其他第三方做修复或更换,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在标的提供时间、其他条款前增加“★”,具体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详细评审细则修改,删除样品评审项及环保产品认证项评分,将其余分值进行调整,具体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4.合同书格式中的验收及违约责任有修改,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5.附件-采购清单中将标“▲”的重要技术参数要求中将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修改为交货时提交,删除样品清单,详见修改后的采购清单。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
3.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
地址:珠海高新区唐家湾兴西路516号
联系方式:15626980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联系方式:0756-3350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秀兰
电话:0756-3350671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相关附件:

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招标文件(2025121901).zip

附件:采购清单(20251219修改).doc

招标代理协议.pdf

附件: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doc

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

品目

采购单位
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16:41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09日
更正日期
2025年12月1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秀兰

项目联系电话
0756-3350671

采购单位
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珠海高新区唐家湾兴西路5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626980189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56-3350671

附件:

附件1

附件2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401-2025-06116采购项目编号:MZCD-2511-061项目名称: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采购人: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采购计划编号:440401-2025-06116采购项目编号:MZCD-2511-06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9,939,764.12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采购包预算金额:9,939,764.12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家具课桌椅3,600(套)详见第二章1-2钢木床类学生宿舍床1,900(位)详见第二章1-3其他家具其他非办公类家具1(批)详见第二章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第2页-业为“工业”。投标人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以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所在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注:①投标人于投标前自行查询,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如投标人查询到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在《投标函》中承诺。)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地址:珠海高新区唐家湾兴西路516号联系方式:156269801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第3页-名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联系方式:0756-335067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秀兰电话:0756-3350671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二)项目属性:货物类(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等。(四)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请投标人在交货时提供该产品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五)本项目核心产品是:学生宿舍床、课桌椅。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写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六)★本项目所有家具环保必须达标,必须无味。(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采购包1(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50%,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2期:支付比例30%,项目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3期:支付比例20%,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采购人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本合同项下所有货物的验收标准为:合同的全部条款,特别是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与要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国家质量及环保标准等。以上文件共同构成完整的验收依据,若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以描述更严格、标准更高的要求为准。到货检验:(1)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到货进行表面(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等)检验。(2)当货物运抵采购人的现场后发现有缺陷或与合同不符,中标人应及时进行更换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有关费用。(3)到货检验仅仅属于预防性检验,货物是否合格应以最后整体验收的结论为准。2期:★整体验收(1)整体验收依据验收标准进行。(2)中标人按照采购人项目的整体验收的要求,在货物安装完毕后,由采购人同中标人对整个项目总体进行质量验收、环保达标验收及气味控制验收(新交付家具拆包后,标准环境下无味)。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整体验收采购人也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中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中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3)中标人应在项目验收前将原材料溯源清单、检验报告、禁用物质声明、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及使用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4)采购人有权在交付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产品进行送检,检测内容和标准为“技术标准与要求”,检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检测不合格的,无论是否已送货或安装,需整批退回,因退回产生的运输费、仓储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5)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存在短缺、损坏等情况,中标人应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并承担有关费用,否则采购人有权另外委托其他第三方做修复或更换,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履约保证金不收取付款方式其他,★(一)分项报价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须按《投标报价明细表》进行报价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在系统中填写的分项报价应核对好核心产品(课桌椅、学生宿舍床)及其他非办公家具金额,确保总报价与分项报价合计金额一致。(二)节能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列产品及相关规定为准。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产品类别的,投标人应填写《政策适用性说明》(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名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审的依据。证明材料包括:①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②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了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为实质性条款,若有负偏离或未响应则导致投标无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在价格评审中不再作价格扣除。(三)环境标志产品的优-第6页-其他先采购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列产品及相关规定为准,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产品类别的,投标人应填写《政策适用性说明》(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名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技术评审的依据。证明材料包括:①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②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了解《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四)包装要求1.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及《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2.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丢失由中标人负责。3.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缷、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4.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5.包装外观应标明总包装数、包装编号、毛重、净重、尺寸、体积等相关包装信息。6.外包装应贴上能证明货物状态及来龙去脉的标签,至少须注明合同编号、货物名称、货物数量、发货人、始发地、承运人、运输方式、收货人、目的地等信息。7.外包装应附上货物清单,注明包装内货物的名称和数量。8.精密仪器应在外包装贴上小心轻放、防火、防雨淋、防雷、防震、防倒置等提醒注意的标志。易燃、易爆、有毒、含辐射等危险物品应贴上安全标识。(五)运输、装卸、仓储1.中标人负责将货物送达并交付采购人使用的全过程的装卸、运输、仓储等的一切事宜。2.装卸、运输、仓储过程应充分考虑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避免货物遭受暴晒、浸泡、碰撞、挤压、剧烈震荡等伤害,注意防火、防盗、防爆、防雷击,保证货物完好,不被丢失、损坏、损毁或灭失。中标人在保证货物财产安全的同时,还须注意人员安全,避免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造成人员伤亡情况的发生。如在上述装卸、运输、仓储过程中出现任何货物损坏、损毁、丢失、灭失或人员伤亡等情况,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3.在充分保证货物财产安全的前提下,中标人应选择快捷高效的运输途径,尽量减少货物中转、装卸的次数。4.如委托第三方运输货物的,中标人须全程跟踪,不得任由承运人随意处置货物。5.货物抵达采购人收货地点进行卸货作业时,不得损坏采购人电梯、墙体、家具、用具等物品,如有对采购人造成财产损失的,中标人须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六)安装1.货物到达采购人使用现场、开箱清点无误后,由中标人负责完成货物的现场安装。2.中标人应派专业的技术人员上门安装。中标人技术人员应按照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方案和行业操作规范对货物进行安装作业。中标人在采购人现场安装期间须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遵守采购人作息时间,避免出现噪声扰民、造成环境污染等问题,不得损坏、损毁采购人物品。如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失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七)售后服务1.中标人就本合同货物提供至少原厂质保5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第7页-其他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上门进行更换或维修等免费服务,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但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除外。2.质保期内,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货物损坏问题告知后,4小时内进行电话响应,若电话中无法解决,中标人须在1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使用现场上门排除问题。如果需要更换配件的,更换的配件跟被更换的品牌、类型相一致或者是同类更高档次的替代品,并且必须征得采购人管理人员同意。3.质保期内对货物问题的报修,如中标人未能做到上款的服务承诺,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对中标人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4.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解决(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在质量保证期外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只收取材料费,不收维护和人工费用。(八)其他要求1.本采购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涉及的所有货物的采购、供货、保险、包装、运输、装卸、安装、验收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及相关深化方案服务。2.中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并依据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技术标准的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进行供货。中标人在满足材质、使用、功能等要求的前提下,提供相关样板供采购人最终确定后,按采购人要求供货。3.货物保存、成品保护、垃圾清运(1)所有货物(材料)均由中标人免费送货及卸货至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安装好。在正式移交(验收)给采购人之前,中标人应负责货物(材料)的保存。货物(材料)移交(验收)后,由采购人负责保存。(2)中标人要做好自身产品、货物的成品保护工作,中标人的成品保护工作,包括防火、防盗、防水浸、防外观、内部损坏等,在货物安装移交采购人之前,产生的遗失、损坏风险责任由中标人承担。(3)中标人要对产品外包装、遗留的垃圾每日做到工完场清并清理到规定区域,保持现场清洁。4.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承诺是无毒无害、全新的、表面无瑕疵。5.中标人必须确保货物及所有配套件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对于招标文件没有列出,而对该货物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等,中标人有责任给予补充。若本项目采购的产品等的配置或规格参数中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时,中标人有责任和义务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补充完整合理的修改方案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付诸实施。6.施工期间(货物移交前),中标人需安排一名现场负责人驻场,负责现场的施工管理或货物移交协调工作,以及与采购人、其他参建方的对接沟通工作。7.中标人进场后需服从采购人或代理人(监理、项目管理等)的管理,听从合理的工作安排,进场后办理好相关手续。8.由采购人提供现场临时用电、用水接驳位,中标人负责接到安装位置使用,接驳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报价中。(九)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须知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否则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1)“单位名称”指本项目采购人单位名称全称;(2)“项目名称”指本项目的项目名称全称;(3)“标的名称”填写采购文件中细化载明的采购标的名称。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每个-第8页-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否则不予认定。(4)“企业名称”指承接本项目的单位(服务类与工程类项目,指投标人;货物类项目,指所投产品制造商)。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核心产品要求(“△”)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家具课桌椅套3,600.00290.211,044,756.00工业详见附表一2△钢木床类学生宿舍床位1,900.002,572.224,887,218.00工业详见附表二3其他家具其他非办公类家具批1.004,007,790.124,007,790.12工业详见附表三附表一:课桌椅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详见附件《采购清单》。二、货物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1.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厂原包装产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技术文件等),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可追索查阅,进货渠道合法。2.货物包装必须与合同约定相符,包装外观完好、无破损,货物洁净完好、无划痕、无凹陷、无褪色、无锈迹。3.实际到货的货物名称、数量、品牌、型号、规格、配置、产地等信息须与合同一致。4.货物性能参数及技术指标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相符,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5.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项目当地主管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附表二:学生宿舍床-第9页-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详见附件《采购清单》。二、货物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1.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厂原包装产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技术文件等),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可追索查阅,进货渠道合法。2.货物包装必须与合同约定相符,包装外观完好、无破损,货物洁净完好、无划痕、无凹陷、无褪色、无锈迹。3.实际到货的货物名称、数量、品牌、型号、规格、配置、产地等信息须与合同一致。4.货物性能参数及技术指标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相符,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5.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项目当地主管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附表三:其他非办公类家具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详见附件《采购清单》。二、货物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1.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厂原包装产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技术文件等),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可追索查阅,进货渠道合法。2.货物包装必须与合同约定相符,包装外观完好、无破损,货物洁净完好、无划痕、无凹陷、无褪色、无锈迹。3.实际到货的货物名称、数量、品牌、型号、规格、配置、产地等信息须与合同一致。4.货物性能参数及技术指标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相符,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5.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项目当地主管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10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第11页-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CA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5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按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下浮40%收取,计费基数为中标金额,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17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其他19开标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第13页-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第14页-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第15页-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第16页-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第17页-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第18页-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徐秀兰电话:13411395139传真:/邮箱:zbb012@zgzhmz.com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邮编:519015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珠海市财政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102号珠海优特科技大厦B座715室电话:0756-2602073、2602079邮编:519000传真:0756-2602075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第19页-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20页-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第21页-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节能、环保产品——2%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给予2%的价格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第22页-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所在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注:①投标人于投标前自行查询,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如投标人查询到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在《投标函》中承诺。)8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以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第24页-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作为签字代表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实质性条款(标注★条款(如有))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标注★条款(如有))无负偏离或未响应。5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①报价唯一性;②报价未超最高限价;③未改变固定报价项(如有);④按要求提供分项报价表(如有);⑤报价合理性(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7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8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9未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属于投标无效的情形投标文件未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属于投标无效的情形。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20.0分技术部分50.0分报价得分30.0分-第25页-技术参数响应程度(31.5分)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针对第二章《采购需求》所述附件《采购清单》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进行评审:(1)标“▲”的重要技术参数要求(共7项参数),每有一项参数完全响应无负偏离,得1.5分,本项最高得10.5分。(2)非标“▲”号的一般技术参数要求(共计21个产品),每个产品的非标“▲”号的一般技术参数全部响应则对应产品得分,只要有一条(或以上)负偏离,则对应产品不得分。每有一个产品一般技术参数完全满足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1分。注:技术参数响应按《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进行填写。如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需按要求提供,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该条款为无效响应。凡是标有序号的一般条款均以一项单独的条款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第26页-技术部分项目实施方案(12.5分)根据投标人针对第二章《采购需求》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①生产实施方案(包括货物生产、检测、包装、运输、搬运、安装等环节具体安排,技术服务人员安排,质量保证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等):优(4.5分):方案内容全面、系统、可操作性强,有明确的生产进度计划表,并阐述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点及检测方法。针对不同家具提供了具体的包装防护方案;提供了清晰的运输路线规划、搬运上楼方案及安全措施。提供了详细的安装流程图、现场文明施工准则,并附有本项目专职技术服务人员名单及其职责分工。良(3分):方案涵盖了上述大部分环节,但内容较为概括,缺乏具体细节或可量化的标准(如仅提及“保证质量”,但无具体控制点;有人员名单,但无明确分工)。一般(1分):方案仅对少数环节进行了简单描述,内容空洞,缺乏可执行性。差(0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完全文不对题。②承接项目优势(包括货物的生产检验设备、款式、材质、规格、性能、结构、工艺等):优(4分):投标人有详细阐述优势,且明确列出为保障本项目交付所拥有的关键生产设备(如机器人焊接系统、床类数控柔性生产线、数控加工中心等)和检验设备,并承诺产能足以按时完成订单;针对课桌椅、宿舍床等主要产品的具体款式、结构(如连接工艺)、工艺(如表面处理)提出优于常规标准的细节承诺(如圆角倒角处理、加固结构设计)。良(2分):投标人有描述优势,但内容较为笼统,仅部分满足上述优的标准;一般(1分):投标人仅作出“有优势”的定性承诺,未提供任何具体的、可量化的描述或证据。差(0分):未提供优势。③品质管理管控(包括成立独立品管部门和专门品管人员等)]:优(4分):方案内容系统、严谨、权责清晰。明确声明为本项目组建专属的质量管理小组,并给出小组组织架构图。提供专职品管人员名单及其职责分工,明确原材料检验(IQC)、生产过程检验(IPQC)、成品出厂检验(FQC)等关键岗位的负责人。详细阐述从原材料入库、生产加工、半成品到成品全过程的检验流程、抽样比例、检验标准(如依据的国家标准或更严格的内控标准)及不合格品的处理机制(如隔离、标识、返工、报废流程)。良(2分):方案内容较为全面但深度不足,或部分环节描述模糊。如提到了成立品管团队,但未明确其独立性和组织架构。列出了质量管控的关键环节,但缺乏具体的检验标准或职责分工。有流程名称,但无可操作的细节。一般(1分):方案内容空洞、流于形式。仅作原则性声明、泛泛而谈,未提供任何具体的组织、人员、流程等实质性内容。差(0分):未提供品质管理管控方案,或方案与本项目完全无关。-第27页-售后服务方案(6.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第二章《采购需求》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1.服务管理与响应程序(1分):提供包含关键时间承诺(如响应、到场、解决时限)的服务流程图,且流程清晰合理。仅有泛泛描述不得分。2.质保期(2分):质保期每优于采购需求一年得0.5分,最高2分。仅满足需求得0分。3.维修资源与网点覆盖(1分):提供维修资源及固定服务网点有效证明(如营业执照、租赁合同)。仅提供人员名单或承诺“有服务能力”不得分。4.退换货服务管理(1分):明确具体的退换货触发条件、申请流程、办理时限。仅有“可退换货”承诺不得分。5.投诉与反馈机制(1分):提供具体的客户投诉渠道(如24小时电话专线、专人对接等)、处理流程和承诺的办结时限,并说明定期客户意见调查(如满意度回访)的方式。无具体内容不得分。商务部分同类项目业绩(9.0分)根据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的家具类项目业绩合同的情况进行评分,每个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9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应当体现合同当事人名称、合同内容、合同签章处等关键信息),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管理体系认证(6.0分)所投核心产品(学生宿舍床)生产厂家具备以下有效证书: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上述一个认证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截图,失效、撤销或暂停的对应项不得分。诚信记录(5.0分)根据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加强珠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珠财采通〔2022〕20号》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活动开始前通过广东政府采购网“其他监管检查公告”栏和珠海市财政局网站“信用财政”栏查询供应商诚信状况,首次参加珠海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诚信管理基础得分为100分,在广东政府采购网“其他监管检查公告”栏和珠海市财政局网站“信用财政”栏查询不到相关供应商扣分记录的,视为该供应商年度诚信记录得分为100分。供应商每年年底汇总的诚信记录得分运用于其下一年度参与珠海市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有效期一年。供应商该项评审因素得分=诚信记录得分×5%。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3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第28页-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29页-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甲方: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乙方:根据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经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及相关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标的1.本合同标的为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非办公类家具1批。2.货物清单详见《附件1》。二、合同金额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整(¥.00元)。2.合同总价为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含税全包价,合同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设计、制作、包装、仓储、运输、保险(至货物运抵使用单位放置、拆箱、就位)、人工费、材料设备费、运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相关手续费、检测费、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质保维护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在内的全包费用。3.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外,甲方无需支付本合同项下任何额外费用。三、货物质量标准1.乙方提供的货物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厂原包装产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技术文件等),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可追索查阅,进货渠道合法。2.货物包装必须与合同约定相符,包装外观完好、无破损,货物洁净完好、无划痕、无凹陷、无褪色、无锈迹。3.实际到货的货物名称、数量、品牌、型号、规格、配置、产地等信息须与合同一致。4.货物性能参数及技术指标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相符,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第30页-5.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项目当地主管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四、包装1.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及《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2.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3.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缷、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4.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5.包装外观应标明总包装数、包装编号、毛重、净重、尺寸、体积等相关包装信息。6.外包装应贴上能证明货物状态及来龙去脉的标签,至少须注明合同编号、货物名称、货物数量、发货人、始发地、承运人、运输方式、收货人、目的地等信息。7.外包装应附上货物清单,注明包装内货物的名称和数量。8.精密仪器应在外包装贴上小心轻放、防火、防雨淋、防雷、防震、防倒置等提醒注意的标志。易燃、易爆、有毒、含辐射等危险物品应贴上安全标识。五、运输、装卸、仓储1.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达并交付甲方使用的全过程的装卸、运输、仓储等的一切事宜。2.装卸、运输、仓储过程应充分考虑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避免货物遭受暴晒、浸泡、碰撞、挤压、剧烈震荡等伤害,注意防火、防盗、防爆、防雷击,保证货物完好,不被丢失、损坏、损毁或灭失。乙方在保证货物财产安全的同时,还须注意人员安全,避免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造成人员伤亡情况的发生。如在上述装卸、运输、仓储过程中出现任何货物损坏、损毁、丢失、灭失或人员伤亡等情况,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3.在充分保证货物财产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应选择快捷高效的运输途径,尽量减少货物中转、装卸的次数。4.如委托第三方运输货物的,乙方须全程跟踪,不得任由承运人随意处置货物。5.货物抵达甲方收货地点进行卸货作业时,不得损坏甲方电梯、墙体、家具、用具等物品,如有对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六、交货1.合同交货期:年月日前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2.交货地点: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3.甲方收货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4.乙方送货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5.送货及开箱点货:1)送货前,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安排好送货及开箱点货的时间。2)乙方应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于货物抵达当天与甲方共同开箱清点货物。如因特殊原因不能于送货当天开箱验货的,则货物在甲方地点存放期间发生的货物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交货时,甲乙双方须共同派员参加,经清点无误后由甲方签收,同时双方对交货状况拍照留存。若乙方不派员参加开箱的,视同乙方完全接受甲方开箱检验清点的所有结果,并负责解决开箱检验清点发现的问题和赔偿。4)乙方提供的送货单上须注明合同编号、货物名称、包装数量、外包装是否完好、外包装尺寸(体积)、重量等信息。5)乙方应将合同货物的产品序列号、用户手册、技术资料(包括设备说明书、使用手册和其它相关技术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一并交付给甲方。6)开箱时,双方共同检验货物表面状况,核对货物名称、制造商、型号、规格、产地等信息,清点货物及配置数量。-第31页-7)交货时,如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被撞击的痕迹,或货物数量不足的,甲方有权拒收,按未交货处理。8)若开箱时发现有缺少货物的,乙方应在合同交货期内补足缺少的货物。乙方须保证补发的货物进货渠道合法,进口产品须具备原厂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以及进口海关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明。9)甲方接收乙方交货及开箱清点不视为对乙方提供货物质量的认可,甲方收货后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直至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因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七、安装1.货物到达甲方使用现场、开箱清点无误后,由乙方负责完成货物的现场安装。2.乙方应派专业的技术人员上门安装。乙方技术人员应按照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方案和行业操作规范对货物进行安装作业。乙方在甲方现场安装期间须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遵守甲方作息时间,避免出现噪声扰民、造成环境污染等问题,不得损坏、损毁甲方物品。如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八、合同验收本合同项下所有货物的验收标准为:合同的全部条款,特别是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与要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国家质量及环保标准等。以上文件共同构成完整的验收依据,若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以描述更严格、标准更高的要求为准。1期:到货检验(1)甲乙双方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到货进行表面(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等)检验。(2)当货物运抵甲方的现场后发现有缺陷或与合同不符,乙方应及时进行更换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有关费用。(3)到货检验仅仅属于预防性检验,货物是否合格应以最后整体验收的结论为准。3期:整体验收(1)整体验收依据验收标准进行。(2)乙方按照甲方项目的总体验收的要求,在货物安装完毕后,由甲方同乙方对整个项目总体共同进行质量验收、环保达标验收及气味控制验收(新交付家具拆包后,标准环境下无味)。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整体验收甲方也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乙方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乙方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3)乙方应在项目验收前将原材料溯源清单、检验报告、禁用物质声明、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及使用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甲方。(4)甲方有权在交付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产品进行送检,检测内容和标准为“技术标准与要求”,检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检测不合格的,无论是否已送货或安装,需整批退回,因退回产生的运输费、仓储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5)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存在短缺、损坏等情况,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并承担有关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另外委托其他第三方做修复或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九、其他要求1.本合同包含但不限于涉及的所有货物的采购、供货、保险、包装、运输、装卸、安装、验收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及相关深化方案服务。2.乙方应充分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并依据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技术标准的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进行供货。乙方在满足材质、使用、功能等要求的前提下,提供相关样板供甲方最终确定后,按甲方要求供货。3.货物保存、成品保护、垃圾清运(1)所有货物(材料)均由乙方免费送货及卸货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安装好。在正式移交(验收)给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货物(材料)的保存。货物(材料)移交(验收)后,由甲方负责保存。(2)乙方要做好自身产品、货物的成品保护工作,乙方的成品保护工作,包括防火、防盗、防水浸、防外观、内部损坏等,在货物安装移交甲方之前,产生的遗失、损坏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3)乙方要对产品外包装、遗留的垃圾每日做到工完场清并清理到规定区域,保持现场清洁。4.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承诺是无毒无害、全新的、表面无瑕疵。5.乙方必须确保产品及所有配套件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对于招标文件没有列出,而该产品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等,乙方有责任给予补-第32页-充。若本项目采购的产品等的配置或规格参数中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时,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补充完整合理的修改方案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付诸实施。6.施工期间(货物移交前)乙方需安排一名现场负责人驻场,负责现场的施工管理或货物移交协调工作,以及与甲方、其他参建方的对接沟通工作。7.乙方进场后需服从甲方或代理人(监理、项目管理等)的管理,听从合理的工作安排,进场后办理好相关手续。8.由甲方提供现场临时用电、用水接驳位,乙方负责接到安装位置使用,接驳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的乙方报价中。十、付款1.分三期支付。(1)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2)项目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3)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甲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注:1.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由此造成的延期付款责任由乙方承担。2.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唯一收款账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在汇款过程中,因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费用中扣除乙方应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等。十一、售后服务1.乙方就本合同货物提供原厂质保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上门进行更换或维修等免费服务,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但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除外。2.乙方在接到甲方货物损坏问题告知后,4小时内进行电话响应,若电话中无法解决,乙方须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使用现场上门排除问题。如果需要更换配件的,更换的配件跟被更换的品牌、类型相一致或者是同类更高档次的替代品,并且必须征得甲方管理人员同意。3.质保期内对货物问题的报修,如乙方未能做到上款的服务承诺,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4.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在质量保证期外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只收取材料费,不收维护和人工费用。5.如投标文件中涉及的售后服务条款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则以投标文件为准。十二、保密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2.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自制件还给甲方。十三、知识产权1.乙方及制造商承诺对本合同标的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保证甲方对产品的使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索赔,由乙方对甲方进行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十四、产权与风险转移1.货物的产权在货物通过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前均归属于乙方。-第33页-2.因货物验收不合格甲方拒收,或双方已解除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导致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十五、违约责任1.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视为乙方履约失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检测发现不真实的。(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的。(3)乙方逾期未交付货物的,且累计逾期10天以上的。2.合同解除的后果与费用承担(1)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且乙方应承担以下全部责任:①无条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有);②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以补偿甲方因本次采购失败所遭受的信赖利益损失、项目延误损失及重新采购产生的额外成本;③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采购、方案设计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成本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在此特别确认,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乙方的研发、开模、试制、准备或预期利润损失。3.乙方逾期未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逾期货物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若逾期货物影响到整个项目的投入使用且给甲方造成影响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货物总值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十六、争端的解决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及其附件或与本合同及其附件有关或与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3.如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可于双方友好协商开始后30天还不能解决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费用。4.诉讼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十七、合同解除和终止甲乙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十八、其它1.本合同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分包给他人。2.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本合同之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合同相关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书及其附件;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5)其它相关文件。3.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合同、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4.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六份,乙方两份。5.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日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6.本合同合计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7.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8.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第34页-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9.未详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地址:地址: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手机号:注:甲方(采购单位)应盖本单位公章(不允许盖内设科室章),乙方应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双方应盖骑缝章。除涉密项目外,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合同见证单位: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条款与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无偏离!见证人:见证日期:-第35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5.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36页-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0401-2025-06116采购项目编号:MZCD-2511-061所投采购包:第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第37页-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十、承诺函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十五、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九、各类证明材料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四、附件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第38页-格式一:投标函致: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你方组织的“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MZCD-2511-061],我方愿参与投标。(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招标文件提供全部标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以及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标的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人,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一)投标人未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1)对于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采购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2)对于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项目:即未成为本项目除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中标商(或成交商);(3)对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声明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十四)如我方中标,将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包括需要年审、继续教育等完成后才能执业的行政许可、人员证书等情形),如果有效期未能覆盖项目(包组)合同履行期的,将提前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确保合同顺利履行。(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第39页-(十六)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七)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0页-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投标报价(元/%)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1页-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采购包: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1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2页-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序号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制造商(开发商)制造商企业类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12345...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3页-格式五:(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4页-格式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MZCD-2511-061]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5页-格式七: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第46页-格式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第47页-格式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第48页-格式十:(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承诺函致: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一)星号条款1.2.3..........(二)三角号条款1.2.3..........(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1.2.3..........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9页-格式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第50页-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401-2025-06116采购项目编号:MZCD-2511-061项目名称: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采购人: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采购计划编号:440401-2025-06116采购项目编号:MZCD-2511-06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9,939,764.12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采购包预算金额:9,939,764.12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家具课桌椅3,600(套)详见第二章否1-2钢木床类学生宿舍床1,900(位)详见第二章否1-3其他家具其他非办公类家具1(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以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所在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注:①投标人于投标前自行查询,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如投标人查询到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在《投标函》中承诺。)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地址:珠海高新区唐家湾兴西路516号联系方式:156269801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联系方式:0756-335067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秀兰电话:0756-3350671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二)项目属性:货物类(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等。(四)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请投标人在交货时提供该产品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五)本项目核心产品是:学生宿舍床、课桌椅。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写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六)★本项目所有家具环保必须达标,必须无味。(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采购包1(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设备购置--家具类采购--非办公类)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50%,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2期:支付比例30%,项目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3期:支付比例20%,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采购人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本合同项下所有货物的验收标准为:合同的全部条款,特别是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与要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国家质量及环保标准等。以上文件共同构成完整的验收依据,若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以描述更严格、标准更高的要求为准。 到货检验:(1)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到货进行表面(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等)检验。(2)当货物运抵采购人的现场后发现有缺陷或与合同不符,中标人应及时进行更换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有关费用。(3)到货检验仅仅属于预防性检验,货物是否合格应以最后整体验收的结论为准。2期:★整体验收 (1)整体验收依据验收标准进行。 (2)中标人按照采购人项目的整体验收的要求,在货物安装完毕后,由采购人同中标人对整个项目总体进行质量验收、环保达标验收及气味控制验收(新交付家具拆包后,标准环境下无味)。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整体验收采购人也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中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中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3)中标人应在项目验收前将原材料溯源清单、检验报告、禁用物质声明、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及使用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 (4)采购人有权在交付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产品进行送检,检测内容和标准为“技术标准与要求”,检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检测不合格的,无论是否已送货或安装,需整批退回,因退回产生的运输费、仓储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存在短缺、损坏等情况,中标人应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并承担有关费用,否则采购人有权另外委托其他第三方做修复或更换,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一)分项报价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须按《投标报价明细表》进行报价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在系统中填写的分项报价应核对好核心产品(课桌椅、学生宿舍床)及其他非办公家具金额,确保总报价与分项报价合计金额一致。 (二)节能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列产品及相关规定为准。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产品类别的,投标人应填写《政策适用性说明》(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名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审的依据。证明材料包括:①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②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了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为实质性条款,若有负偏离或未响应则导致投标无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在价格评审中不再作价格扣除。 (三)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列产品及相关规定为准,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产品类别的,投标人应填写《政策适用性说明》(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名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技术评审的依据。证明材料包括:①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②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了解《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四)包装要求 1.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及《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 2.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丢失由中标人负责。 3.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缷、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4.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 5.包装外观应标明总包装数、包装编号、毛重、净重、尺寸、体积等相关包装信息。 6.外包装应贴上能证明货物状态及来龙去脉的标签,至少须注明合同编号、货物名称、货物数量、发货人、始发地、承运人、运输方式、收货人、目的地等信息。 7.外包装应附上货物清单,注明包装内货物的名称和数量。 8.精密仪器应在外包装贴上小心轻放、防火、防雨淋、防雷、防震、防倒置等提醒注意的标志。易燃、易爆、有毒、含辐射等危险物品应贴上安全标识。 (五)运输、装卸、仓储 1.中标人负责将货物送达并交付采购人使用的全过程的装卸、运输、仓储等的一切事宜。 2.装卸、运输、仓储过程应充分考虑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避免货物遭受暴晒、浸泡、碰撞、挤压、剧烈震荡等伤害,注意防火、防盗、防爆、防雷击,保证货物完好,不被丢失、损坏、损毁或灭失。中标人在保证货物财产安全的同时,还须注意人员安全,避免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造成人员伤亡情况的发生。如在上述装卸、运输、仓储过程中出现任何货物损坏、损毁、丢失、灭失或人员伤亡等情况,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3.在充分保证货物财产安全的前提下,中标人应选择快捷高效的运输途径,尽量减少货物中转、装卸的次数。 4.如委托第三方运输货物的,中标人须全程跟踪,不得任由承运人随意处置货物。 5.货物抵达采购人收货地点进行卸货作业时,不得损坏采购人电梯、墙体、家具、用具等物品,如有对采购人造成财产损失的,中标人须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 (六)安装 1.货物到达采购人使用现场、开箱清点无误后,由中标人负责完成货物的现场安装。 2.中标人应派专业的技术人员上门安装。中标人技术人员应按照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方案和行业操作规范对货物进行安装作业。中标人在采购人现场安装期间须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遵守采购人作息时间,避免出现噪声扰民、造成环境污染等问题,不得损坏、损毁采购人物品。如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失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七)售后服务 1.中标人就本合同货物提供至少原厂质保5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上门进行更换或维修等免费服务,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但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除外。 2.质保期内,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货物损坏问题告知后,4小时内进行电话响应,若电话中无法解决,中标人须在1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使用现场上门排除问题。如果需要更换配件的,更换的配件跟被更换的品牌、类型相一致或者是同类更高档次的替代品,并且必须征得采购人管理人员同意。 3.质保期内对货物问题的报修,如中标人未能做到上款的服务承诺,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对中标人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4.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解决(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在质量保证期外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只收取材料费,不收维护和人工费用。 (八)其他要求 1.本采购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涉及的所有货物的采购、供货、保险、包装、运输、装卸、安装、验收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及相关深化方案服务。 2.中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并依据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技术标准的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进行供货。中标人在满足材质、使用、功能等要求的前提下,提供相关样板供采购人最终确定后,按采购人要求供货。 3.货物保存、成品保护、垃圾清运 (1)所有货物(材料)均由中标人免费送货及卸货至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安装好。在正式移交(验收)给采购人之前,中标人应负责货物(材料)的保存。货物(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家具类 非办公类 课桌椅 家具 非办公类家具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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