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足球场地及配套设施改造座椅地坪更新服务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招标变更公告(常熟市体育发展中心2025)



常熟市体育发展中心(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集中建设实施)关于常熟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足球场地及配套设施改造座椅地坪更新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1-CSJY-G2025-00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常熟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足球场地及配套设施改造座椅地坪更新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6年1月9日13:00(北京时间)2、本项目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的有关内容相应调整,具体详见最新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12-1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熟市体育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常熟市新世纪大道凯文路8号
联系人:沈雪江
联系电话:0512-52729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杰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熟市海虞北路33号裕坤美城大厦1101
联系人:庄滢
联系电话:0512-52759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滢
电话:0512-52759577

五、附件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
JSZC-320581-CSJY-G2025-0049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常熟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足球场地及配套设施改造座椅地坪更新服务

品目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常熟市体育发展中心

行政区域
常熟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16:13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18日
更正日期
2025年12月1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顾志妍

项目联系电话
0512-52759577

采购单位
常熟市体育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常熟市新世纪大道凯文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12-52729255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杰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常熟市海虞北路33号裕坤美城大厦11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顾志妍

常熟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常熟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足球场地及配套设施改造座椅地坪更新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581-CSJY-G2025-0049采购单位:常熟市体育发展中心采购类别:服务类江苏杰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8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一、总则7二、招标文件的说明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0五、开标与评标10六、定标14七、授予合同16第三章项目需求18第四章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26第五章合同格式30第六章投标文件组成与格式41附件1、开标一览表43附件2、投入要素明细表44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5附件4、书面声明函46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47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0附件7、投标函51附件8、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52附件9、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53附件10、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54附件11、项目服务方案55附件12、业绩一览表56附件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57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常熟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足球场地及配套设施改造座椅地坪更新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参与项目并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81-CSJY-G2025-0049项目名称:常熟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足球场地及配套设施改造座椅地坪更新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人民币2307451.00元整。采购需求:常熟市体育发展中心所需的常熟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足球场地及配套设施改造座椅地坪更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3月5日前完成所有座椅地坪等更新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须按要求提供有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其他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5年12月18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方式: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1)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签章完成提交后应打印留存《投标供应商确认函》。(2)电子投标准备: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提交。(3)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本项目采购使用苏采云CA及电子签章。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月9日13:00(北京时间)地点:采用苏采云系统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方式。(1)投标文件上传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投标文件上传地址: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参与详情”页面,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时间前半小时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选择对应项目,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4)开标地点:苏采云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CA证书办理: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支持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都需要插入CA完成,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CA线上办理仅针对新办用户,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changshuca@163.com,CA现场办理苏州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开标时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如下:(1)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需为同一个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项目开标前,投标人应当提前检查电力、网络、设备、软件环境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测试。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或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3)投标人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开标项目,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4)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苏采云开标大厅规定的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投标人联系。请投标人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由于投标人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因投标需要,有关供应商注册、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及其他注意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在“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阅。4、如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等方面遇到技术问题,可向软件公司进行咨询,①注册咨询:18261002950;②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③电子签章技术咨询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④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电话: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5、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6、本次采购项目有关时间要求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使用24小时制。7、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熟市体育发展中心(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集中建设实施)地址:常熟市新世纪大道凯文路8号联系方式:0512-52729276(沈雪江)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杰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常熟市海虞北路33号裕坤美城大厦1101室联系方式:0512-52759577(庄滢)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庄滢电话:0512-5275957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及解释权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指定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江苏杰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2、定义2.1“采购人”系指购买本项目货物并接受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和服务等政府采购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杰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向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合格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项目采购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要求如下:序号名称内 容1采购文件工本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2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柒仟捌佰元整(¥17800.00元),在发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一次性付清。公司名称:江苏杰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谢桥支行帐 号:101260001018089582银行行号:3143055714065、招标文件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6、招标活动的终止6.1在招标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终止本项目招标活动,并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所有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网站上查看到相关终止信息。二、招标文件的说明1、招标文件的构成1.1招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第五章合同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组成与格式1.2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1.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招标文件及其更正事项如不是直接从指定媒体地址下载获得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2.1在法律期限内,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本招标公告网站上更正公告栏,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内容,否则其投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2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3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有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构成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服务(或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等部分。1.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平台入口:http://jszfcg.jsczt.cn/jszc)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2、投标文件编写说明2.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供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加“*”项目规定的内容),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应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概不负责。2.3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4如无特别说明,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价单位。2.5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作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否则其投标无效。如项目有多个分包,投标人可以投其中一个分包或多个分包,但同一分包内容应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否则其相应分包的投标无效。2.6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2.7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或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2.8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流程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中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3、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3.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4、投标文件的制作、盖章4.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4.2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或负责作出有关书面澄清的,应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不需提供授权书。4.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需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5、投标有效期5.1投标有效期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六十(60)天。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5.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而放弃投标,代理机构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天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投标文件的提交1.1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须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如未上传的视同为未参加本项目投标。1.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投标截止时间2.1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2.2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文件收受人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2.3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3.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3.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3.3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1、开标1.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线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指引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活动。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1.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通过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有关要求如下:(1)投标人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CA证书与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证书需保持一致,否则无法解密。(2)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指引执行。(3)苏采云系统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1.3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的,应当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指引提出询问,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5请投标人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1.6开标时间、解密时间均以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时间为准。注:请投标人务必保管好编制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如因丢失、损坏等原因更换CA锁时,需重新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递交,否则可能无法解密,因此导致的响应失败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评标委员会2.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评委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2.3评委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4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等予以保密。3、对投标文件的审查3.1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2)信用查询时间:资格性审查过程中。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经查询发现供应商存在上述应依法拒绝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并对此不良信用记录甄别确认的,作无效投标处理。(3)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4)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并且限制了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3.2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的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如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价格按照投标价格计算,如投标价格因故予以纠正,小微企业价格采用纠正后的投标价格。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3.3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总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4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上留存的手机号等通讯畅通,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委会联系。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投标文件的澄清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评委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4.2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具体操作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4.3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的,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5.1评委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5.2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规定。5.3评委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6.1凡是与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6.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3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6.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情况。7、无效投标7.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5)投标人同一分包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有选择性投标总价的。(6)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7)存在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有)。(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7.2评委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串通投标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总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有)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废标9.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9.2废标后,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9.3如出现投标截止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方式处理。六、定标1、确定中标人1.1评委会将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评委会根据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先后顺序的方式确定。1.2本项目选取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3确定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将于法定期限内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中标通知书2.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取消中标资格3.1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6)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7)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3.2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可按照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4、质疑处理4.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请将获取采购文件后打印留存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等必要的证明材料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4.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4.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其中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详见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180305093615738.shtml4.4根据本项目《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评分标准、合同条款内容、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属于采购代理机构处理职责,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接收和答复,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上述职责分属接收、处理质疑。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的质疑。(1)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部门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下“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4.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4.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1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按照招标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2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5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负责将合同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财政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1.6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中标人各执二份,集中建设单位、采购代理各执一份。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3、履约保证金3.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3.2根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规定,中标人可使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3.3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一旦出现政府采购合同违约情况(需采购人认定),承担履约担保(保险)责任的第三方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担保(保险)金额及时进行偿付,再向中标人追偿。4、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4.1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咨询常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512-52893533。第三章项目需求项目名称:常熟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足球场地及配套设施改造座椅地坪更新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581-CSJY-G2025-0049采购人:常熟市体育发展中心(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集中建设实施)一、项目说明:1、项目背景:常熟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建成于2006年,历经近二十年使用,设施设备已严重老化,整体状况无法满足当前高等级足球赛事的举办要求。为了达到江苏省足球超级联赛(苏超)及其他省级、国家级赛事的承办资格,启动改造足球场地看台座椅、看台地坪。2、投标人如需现场进行踏勘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系人:沈雪江;联系电话:0512-52729276。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采购人不负担因投标人对项目现场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3、服务地点:常熟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常熟市新世纪大道凯文路8号)。4、服务期限:2026年3月5日前完成所有座椅地坪等更新服务。5、结算方式:以固定总价方式结算。6、付款方式:6.1合同签订后的两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6.2中标人完成所有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两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验收总价的80%。6.3验收合格之日满一周年后的农历年前,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验收总价的10%。6.4验收合格之日满二周年后的农历年前,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验收总价的10%。注:1)本合同项目下所有款项允许通过数字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款项由采购人委托集中建设单位进行支付,以上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均应提供符合集中建设单位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和请款单。否则,集中建设单位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或赔偿责任。3)中标人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经采购人同意可不适用上述6.1规定。7、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307451.00元整(人民币贰佰叁拾万零柒仟肆佰伍拾壹元整)。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二、改造内容:(一)改造目标:看台座椅现状改造后目标效果看台地坪现状改造后目标效果326-1410排13-0111排13-0127-1412排1327-14(二)改造明细:服务项目数量备注看台座椅改造1项需要改造更新的座椅约17424张,包含看台贵宾区域以及其他看台区域。看台地坪改造1项改造面积约35000㎡注:1)看台座椅改造包含原座椅的维修喷漆、无法修复的座椅更换及缺失座椅的添置。2)看台地坪改造范围为看台的所有地坪,包括但不限于看台座椅下、看台所有台阶(包含踏面、踢面、左右侧面)及看台所有平地等。3)投标人需根据具体改造范围结合现场踏勘情况确定具体数量并确保满足现场实际需要,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结算不作调整。三、项目服务要求:(一)看台座椅改造要求:1、看台贵宾区域:1.1扶手修复:1.1.1针对各方面的陈旧问题进行紧固连接件、表面及结构除锈、校正变形等工作。1.2座椅喷漆:1.2.1喷漆颜色均为红色。1.2.2须使用丙烯酸涂料,实现精确、均匀的颜色覆盖,消除色差。色号必须与经确认的色卡或样板完全一致。大面积改造前,必须在现场制作实物色板进行最终封样确认。1.2.3采用空压机喷涂工艺处理,确保涂层均匀、无流挂、无橘皮。1.2.4严格遵循产品要求的涂装道数、单层湿膜/干膜厚度及层间重涂时间。1.2.5对无需喷漆的部位(如标牌、金属支座、地面、周边设施)必须使用专用遮盖材料进行严密保护,防止污染。1.2.6喷漆完成后,需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在涂层完全固化前,严禁任何触摸、踩踏或进行后续可能造成污染的作业。2、其他看台区域:2.1座椅打磨处理:2.1.1清除座椅表面的毛刺、凹凸不平、注塑合模线等缺陷,确保触感舒适,无尖锐棱角。2.1.2消除色差、污渍、老化层或原有涂层残留,为后续喷涂提供均匀基底。2.1.3打磨不得损伤座椅主体结构(如固定支座、连接部位),避免因过度打磨导致强度下降。2.2座椅标牌保护处理:2.2.1必须使用坚固、抗冲击的专用保护材料,严禁仅使用普通美纹纸、薄塑料布等易损材料。2.2.2采用无残留、不损伤标牌背胶或固定件的粘接方式进行固定,确保保护罩牢固、平整,能抵抗风雨和一般外力碰撞。2.2.3定期检查保护状态,在邻近工序(如打磨、喷涂、清洁、安装设备)后,立即修复或更换受损的保护层。2.2.4严禁使用腐蚀性或强溶剂清洁剂接触标牌。2.3座椅清理养护处理:2.3.1清洁范围:座椅的所有表面,包括坐面、靠背、背面、侧面、底部以及固定件。2.3.2必须根据座椅材质选用中性、无腐蚀性的专用清洁剂。遵循“先湿后干、先软后硬”原则,使用软毛刷、海绵、高压水枪(需控制压力以免损伤)等工具,最后用清水彻底漂洗并擦干或自然风干。2.3.3所有养护剂必须与座椅材质完全兼容,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严禁随意使用。2.4二楼看台座椅喷漆:2.4.1喷漆颜色均为浅蓝色。2.4.2须使用丙烯酸涂料,实现精确、均匀的颜色覆盖,消除色差。色号必须与经确认的色卡或样板完全一致。大面积改造前,必须在现场制作实物色板进行最终封样确认。2.4.3采用空压机喷涂工艺处理,确保涂层均匀、无流挂、无橘皮。2.4.4严格遵循产品要求的涂装道数、单层湿膜/干膜厚度及层间重涂时间。2.4.5对无需喷漆的部位(如标牌、金属支座、地面、周边设施)必须使用专用遮盖材料进行严密保护,防止污染。2.4.6喷漆完成后,需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在涂层完全固化前,严禁任何触摸、踩踏或进行后续可能造成污染的作业。2.5座椅安装:2.5.1如遇缺失或无法修复的座椅,投标人须提供全新座椅的供货及安装服务,要求全新座椅须与同区域改造后的座椅颜色统一,款式材质统一;座板、背板在承受设计载荷时,不应发生断裂、永久性变形或脱离;所有边缘必须进行圆滑倒角处理;必须能长期耐受紫外线、高温、低温、雨雪等户外恶劣环境。2.5.2全新座椅须设置标牌,样式与其余座椅的统一,要求户外耐候性强,不褪色、不开裂。2.5.3如遇固定不到位的座椅,投标人须采用特定的固定件安装原座椅,确保能承受人群激动时的反复冲击、摇晃和踩踏。2.6座椅零部件(如支架、连接件)修复:2.6.1遵循“原工艺、原材质、原规格、原颜色”的原则,确保修复后的零部件在强度、外观、功能上与周边完好零部件无异。2.6.2修复零部件的安装角度、对齐度必须与整排/整列保持一致。(二)看台地坪改造要求:1、改造后地坪表面颜色均为灰色。2、按招标规定的进度,科学管理,采用双组分丙烯酸涂层进行改造。3、做到三不伤害,负责自身服务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投标人负责承担一切安全责任。4、投标人中标后,将实施方案交至采购人确认,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以组织实施;在实施期间,中标人应无条件的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5、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实施,不得偷工减料。6、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在隐蔽工程隐蔽前应通知采购人检查验收;否则由此产生损失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货物应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7、改造后的地坪表面必须具有足够的防滑性能(特别是坡道和湿区)。与座椅支座、栏杆基础、排水沟等衔接处应平整顺滑,无尖锐棱角,必要时做圆角或倒角处理。8、改造后的地坪须表面颜色均匀,无开裂、空鼓、起砂、明显色差及污染。9、看台地坪上须设有座位引导标识,标识应清晰、醒目,符合场馆整体视觉设计规范,确保观众快速识别、安全有序流动。★10、确保看台混凝土结构伸缩缝的长期防水密封性能,防止因水渗透导致结构内部钢筋锈蚀、混凝土冻融破坏、以及可能引发的面层空鼓、脱落等问题,对看台地面(含台阶踏面、踢面、左右侧面)所有伸缩缝的防水进行处理,所有防水材料及构造必须能适应伸缩缝因温度、荷载引起的纵向伸缩、横向错动、竖向沉降,且保证在设计的变形范围内不失效。11、在养护期间,必须采取覆盖、围挡等措施,防止被油漆、重物、工具等污染或砸伤。(三)现场管理要求:1、人员安全:1.1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项目专项安全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1.2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反光背心、防滑鞋、必要时佩戴防护眼镜、口罩或防毒面具)。1.3高处作业(如处理看台高处地坪)必须系挂安全带,设置可靠操作平台或脚手架,严禁违规冒险作业。1.4设置专门的、安全的上下通道,严禁攀爬座椅或结构。2、现场防护:2.1现场必须采用硬质围挡(如彩钢板)或警戒线+警示标识进行全封闭隔离。2.2所有洞口、临边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或防护栏杆,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3、动火与用电:3.1进行焊接、切割、热熔等作业时,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配备合格的灭火器材,设专人监护。3.2所有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电线电缆不得直接拖地或缠绕金属构件,必须架空或套管保护。3.3使用打磨机、切割机等手持电动工具前必须检查其绝缘性。(四)其他:1、如项目实施过程中遇突发情况,投标人应具备应急处理能力,配合采购人协调工作。2、必须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做好防雨、防风、防暴晒的应急措施。3、本项目使用到的丙烯酸涂料进场必须取样检验,送具有国家权威检测认证的机构按照《地坪涂装材料》GB/T22374-2018标准检测,合格后方可实施。取样检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如发现现场实施材料偷梁换柱、以次充好,应立即无条件停工并按要求重新实施。如中标人拒不整改,采购人可暂停服务费用支付,并追究其责任。四、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及若干名项目组成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员、操作工、质检员)。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拟投入人员即实际提供履约服务的人员,非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的,需确保服务人员的职称、证书、资历等要求不低于投标文件中拟投入人员。五、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中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报,不得拆开投报或只投其中的部分内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总价应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实施费、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仓储费、取样检验费、中标服务费、规费、管理费、项目利润、税金以及其他交付使用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支付其它任何费用。3、中标人的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请投标人根据自身经验,充分考虑本项目的潜在风险,并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因项目不可预见的情况而支付任何费用。六、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1、本项目的免费质量保证期至少2年,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免费质保期内投标人负责免费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坏除外);免费质保期后中标人负责终身维修,维修只收取维修所需的成本费。3、中标人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故障应在48小时内进行排除并恢复正常使用,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保障条款,说明具体的售后服务内容,并按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处理。七、验收要求:1、验收程序:中标人应先完成对项目的建设工作,而后由采购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和中标人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双方公章。2、验收标准:2.1看台座椅改造:2.1.1座椅颜色均匀、一致,无明显的色差区块,无污渍、划痕、胶痕;座椅及材料边角均应做圆滑处理,无锐角毛刺,防止观众划伤。2.1.2座椅必须通过100%的牢固度测试(用力摇晃、模拟承重),确保无任何松动、异响。2.2看台地坪改造:2.2.1看台地坪改造须满足下列规范标准:(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针对材料的防火等级;(3)《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针对看台坡度、排水等特殊要求;(4)《坡道、楼梯及看台防滑性能检测方法》(相关行业标准)。注:除上述所列规范外,还应执行与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条例、规定。若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颁布新标准、规范,按颁布的新标准、规范要求执行。2.2.2改造后地坪表面必须确保无任何局部积水、倒坡。排水沟(管)口畅通,位置准确。2.2.3涂层或面层均匀、致密,无开裂、起壳、起砂、起泡、色差。2.2.4改造后的地坪表面坚硬,硬度达到1H-2H铅笔硬度;表面洁净,无污渍、残留胶粘剂等。3、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配备的服务人员的职称、证书、资历等开展日常核实并记录在册,若发现不能符合要求的,将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八、其他:1、本项目“项目需求”中标“★”的相关要求,为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否则将无效投标处理。2、履约保证金:2.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2.2根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规定,中标人可使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2.3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一旦出现政府采购合同违约情况(需采购人认定),承担履约担保(保险)责任的第三方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担保(保险)金额及时进行偿付,再向中标人追偿。3、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①进度计划、②技术方案、③实施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保证措施(包括:①质量保证措施、②安全措施、③环境保护措施)、应急服务方案(包括:①应急工作制度、②应急服务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③应急工作流程)及现场管理方案。第四章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二、评审因素、权值及评分标准注: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投标报价2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2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分。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3)评委员会认定的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投标人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未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技术部分62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服务要求响应性15分服务要求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除★实质性条款外共30条)的得基本分15分;每负偏离一条扣0.5分。2材料性能3分投标人所投入的丙烯酸涂料符合《地坪涂装材料》GB/T 22374-2018标准检测的,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3实施方案9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①进度计划、②技术方案、③实施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本项最高得9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且内容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每有一项得3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但内容无法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每有一项得1.5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对应项得0分。4保证措施9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保证措施(包括:①质量保证措施、②安全措施、③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综合评定,本项最高得9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且内容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每有一项得3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但内容无法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每有一项得1.5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对应项得0分。5应急服务方案9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服务方案(包括:①应急工作制度、②应急服务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③应急工作流程)进行综合评定,本项最高得9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且内容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每有一项得3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但内容无法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每有一项得1.5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对应项得0分。6现场管理方案3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现场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定,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且内容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但内容无法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得1.5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对应项得0分。7免费质量保证期限2分免费质量保证期满足招标要求的得基本分1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多加1分)。质保期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未作说明的不得分。注:只有部分内容增加免费质量保证期的不单独加分。8售后服务响应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响应情况及承诺进行综合评定:承诺服务到位、响应时间少于1小时(含)的得4分;服务承诺响应时间为1小时(不含)-2小时(含)的得2分;服务承诺响应时间不满足招标要求或未作说明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承诺函,未提供的不得分。9人员配置14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进行评定: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该人员学历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10人员配置24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情况进行评定: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每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人员学历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3、商务部分13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商务条件响应性5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等商务条件(共18条)完全响应的得5分;“▲”项(共2条)有负偏离条款的,每项扣0.5分,其余项(共16条)有负偏离条款的,每项扣0.25分。2业绩情况8分1)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实施的场馆看台座椅改造或看台座椅安装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4分)。2)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实施的地坪改造或地坪建设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4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项目合同证明材料,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标的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同一份合同内容如同时涵盖以上两类内容,可分别计入相应业绩项并重复得分。注:①上述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须为清晰完整的扫描件(照片),如存在扫描件(照片)无效、不清晰、不完整等情形使得评委会无法准确评审的,否则相关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制作投标文件时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编制,添加投标文件目录、页码、书签等,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查阅。③对应第四章评分中服务要求说明:负偏离【以1、1.1***(每条)】。三、针对小微企业的评审: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可进入小程序进行自测)。(3)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或者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供应商提供的上述声明函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四、信用记录: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6〕50号)等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标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时间和渠道: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信用中国(江苏苏州)(https://credit.suzhou.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小组。2、信用记录使用规则:代理机构应根据查询结果对投标人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适用情形供应商在三年内受到财政部门作出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主要包括:1)200万元以上罚款;2)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主要内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处罚结果、处罚依据、处罚日期和执法单位等。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投标人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确认的失信信息,按规定登陆到查询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第五章合同格式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常熟市常熟市政府采购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常熟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足球场地及配套设施改造座椅地坪更新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581-CSJY-G2025-0049甲方(采购人):常熟市体育发展中心乙方(中标人):集中建设单位: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包括集中建设单位)乙双方按照江苏杰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常熟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足球场地及配套设施改造座椅地坪更新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581-CSJY-G2025-0049)项目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1、合同:甲(包括集中建设单位)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合同书、协议、附件、附录、其他文件和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全部文件。2、甲方:购买本合同项下货物并接受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4、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本项目服务相关的工作。5、合同总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包含了甲方购买合同项下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2.1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①中标通知书;②招标文件(以下统称“采购文件”);③乙方的投标文件;④乙方在报价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⑤廉洁从业协议。2.2上述文件之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以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但乙方文件的内容对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更有利的,适用乙方文件。2.3乙方文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确定的原则,如果乙方文件中的表述,形式上符合招标文件原则,但具体内容对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不利、对乙方有利的,视为背离招标文件,不予适用。第三条合同内容3.1服务内容:常熟市体育发展中心所需的常熟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足球场地及配套设施改造座椅地坪更新服务。3.2服务期限:2026年3月5日前完成所有座椅地坪等更新服务。3.3乙方承诺上述服务由乙方自行完成,不转包予第三方完成。第四条合同价款4.1合同总价按此次采购结果执行,本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元整(¥元)。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4.2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第五条▲支付结算5.1合同签订后的两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5.2乙方完成所有服务经甲方验收合格的两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验收总价的80%。5.3验收合格之日满一周年后的农历年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验收总价的10%。5.4验收合格之日满二周年后的农历年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验收总价的10%。注:1)本合同项目下所有款项允许通过数字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款项由甲方委托集中建设单位进行支付,以上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提供符合集中建设单位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和请款单。否则,集中建设单位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或赔偿责任。3)乙方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经甲方同意可不适用上述5.1规定。5.5结算方式:以固定总价方式结算。5.6发票开具方式:增值税普通发票。第六条验收办法6.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6.2甲方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验收方案或分期考核方案(包括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6.3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6.4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6.5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第七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7.1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可指派代表作为项目负责人,与乙方进行及时的联络并监督、协调服务的执行情况。(2)配合乙方协调。(3)对于乙方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4)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承担的其他责任。7.2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及时履行合同一般性义务和文件中规定的具体义务。乙方所提供服务的质量应与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相一致。(2)乙方从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处所获得的文件、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3)对于提供的服务,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应当拥有完整权利,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4)乙方应独立承担服务中的各类责任(安全责任、用工责任和经济责任等)。(5)未经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与本项目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6)乙方在被授予合同后不得转包,如发现分包或转包,按乙方违约处理。(7)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八条▲质量保证乙方各项服务承诺指标及所采取的措施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相应文件的承诺予以确定。第九条违约责任9.1甲方逾期付款的,以逾期付款金额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逾期付款金额的5%。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约定合同价款金额0.5%的违约金:9.2.1乙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服务期限内完工的;9.2.2乙方服务团队成员未经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同意发生变更,经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要求恢复后,未在合理期限内(5日内)恢复的;9.2.3乙方单位总体服务能力发生下降,专业技术人员减员或资质下降人数达到总人数20%的;9.2.4乙方人员无故未能按约到甲方提供服务,服务期限内达到3人次的;9.2.5乙方人员不能响应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紧急服务需求的;9.2.6因乙方服务人员原因在服务期间给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服务期限内达到3次的;9.2.7乙方及其服务人员虚报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骗取甲方服务费用的;9.2.8根据第七条乙方义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服务或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依据考核结果结算当期服务费金额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列明具体赔偿的标准以及如何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9.3乙方在承担上述9.2项中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条合同的解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0.1乙方单位总体服务能力发生下降,专业技术人员减员或资质下降人数达到总人数30%的;10.2乙方人员无故未能按约到甲方提供服务,服务期限内达到5人次的;10.3乙方人员不能响应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紧急服务需求的,经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指出后未能改正的;10.4因乙方服务人员原因在服务期间给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服务期限内达到5次的;10.5乙方及其服务人员虚报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骗取甲方服务费用的;10.6因乙方不当服务或服务人员违法,给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10.7乙方一年内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达到三次的,或者因为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损害事故,给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或导致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受到行政处罚的。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洪水、地震、风暴等。11.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11.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1.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除非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3.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3.1.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13.1.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13.1.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13.1.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且不宜变更、中止的。13.2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第十五条履约保证金15.1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及数额: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形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电子履约保函(保险)、银行保函、支票。15.2出现以下情形的,甲方可以没收履约保证金:15.2.1乙方逾期交货超过15日;15.2.2乙方交付的货物未能通过开箱验收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没有更换;15.2.3乙方交付的货物未能通过最终验收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没有解决问题的;15.2.4乙方或者乙方的财产被诉讼保全/被拍卖/被强制执行/被有权机关等查处或者整改/主动或者被动地进行清算或者整顿的情形,以及甲方有充分理由认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形。15.2.5乙方因为涉诉被冻结账户,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或者乙方因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的;15.2.6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技术、营销人员离职人数达到总人数30%的,或者投标时确认的专业团队人员离职达到总人数50%的;15.2.7乙方出现转包情形的;15.2.8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商务资料存在伪造、变造、虚假的;15.2.9乙方未能按约开具发票的。15.3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15.3.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15.3.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15.3.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合同履行完成或因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终止合同。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16.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包括集中建设单位)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全部争端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6.2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起诉的,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七条通知与送达17.1依照本合同作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送至本合同列明的收件方的下列通讯地址(或由收件方以五天预先书面通知指定的任何其它地址)。甲方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传真号码:[]邮政编码:[]代建方通讯地址:[常熟市渠中路藕渠家园四楼]联系人:[李宁洋]电话号码:[17798667094]传真号码:[]邮政编码:[215500]乙方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传真号码:[]邮政编码:[]17.2一方发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依下列规定视作已经送达对方:1)如以挂号信件邮寄,在投邮七天后视为收讫;2)如直接交付,在交付时视为收讫;3)如以特快专递发送,在发出三天后视为收讫。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8.1合同应在甲方、乙方、代建方三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8.2本合同一式六份,以简体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二份,集中建设单位、采购代理各执一份。18.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以下无正文)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日期:集中建设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廉洁从业协议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集中建设实施人: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为规范甲乙双方经济活动中的廉洁从业行为,保证甲乙双方全面、合法、正常地开展业务合作,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廉洁从业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二)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业务合作环境。(三)加强有关人员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四)发现对方有违法违纪苗头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行为的,应及时向对方的监察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举报。(五)有权拒绝对方及其人员提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要求。第二条甲方及其人员的责任(一)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人员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佣金报酬、贵重物品等,不准借用乙方及其人员的钱物。(二)不得在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投资入股,不得向乙方及其人员借款或委托买卖股票、债券等。(四)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个人为其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和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的各种方便。(五)不得参加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宴请及健身、娱乐等活动。(六)不得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购置或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七)不得利用职权通过乙方及其相关单位为其配偶,子女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八)不得向乙方介绍其家属或者亲友(包括家属或者亲友开办的企业)从事与甲乙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相关的事项。(九)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或乙方相关单位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甲方的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等谋取个人私利,或将其提供泄漏给乙方及其它单位和个人。(十)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乙方提出上述各项规定、禁止事项或要求之外的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事项或要求。第三条乙方及其人员的责任(一)不得向甲方及其人员行贿或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佣金报酬、贵重物品等。(二)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得为甲方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四)不得为甲方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五)不得以考察、参观、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等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宴请、外出旅游和各种娱乐消费活动。(六)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七)不得为甲方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包括家属或者亲友开办的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八)不得违反规定安排甲方人员在乙方或乙方相关单位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等。(九)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关系的各项相关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十)甲方的监督机构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乙方有配合监督机构调查及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一经查实,甲方的监督机构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双方相应的合同关系,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的管理部门提供违法、违规的问题线索;涉嫌犯罪的,甲方有权将有关线索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乙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的,甲方的监督机构有权将乙方已被查实的违规事实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同时,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建议对其的经济活动在相应的范围内予以限制。第五条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本协议由甲方的监督机构监督实施,并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第六条甲乙双方及其人员在经济合同履行完毕后,发生或发现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仍按本协议规定处理。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代表人: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集中建设单位:(盖章)代表人: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组成与格式封面:投标文件项目名称:常熟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足球场地及配套设施改造座椅地坪更新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581-CSJY-G2025-0049投标人:(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2026年月日投标文件目录一、基本目录1、封面2、开标一览表3、投入要素明细表(格式见附件2)二、资格审查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享受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4)。*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注: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活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需提供,但需提供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6)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符合性审查内容*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7)*3、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8)四、综合评审文件1、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9)2、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10)3、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见附件11)4、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格式见附件13)注:(1)上述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请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投标人应保证上传的投标文件完整、清晰可辨认,若因上传资料过小或模糊不清等无法辨认的都视为该资料未提供。附件1、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项目编号:JSZC-320581-CSJY-G2025-0049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常熟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足球场地及配套设施改造座椅地坪更新服务小写:人民币 (元)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大写:人民币 日期:2026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CA电子公章。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3、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总报价”有小数点的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按省厅《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文件要求,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可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委员会结合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投标人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未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附件2、投入要素明细表序号费用名称数量价格(元)备注123……合计总价(元)注:1、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所投入的有关费用分类别依次填报在上述表格中。2、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合计总价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表中“合计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相一致。4、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江苏杰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常熟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足球场地及配套设施改造座椅地坪更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581-CSJY-G2025-0049),以本公司(工厂)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权。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授权代表手机:注:(1)请附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电子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请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电子扫描件:附件4、书面声明函江苏杰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常熟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足球场地及配套设施改造座椅地坪更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581-CSJY-G2025-0049)招标活动进行投标。并作以下郑重声明:1、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材料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江苏杰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常熟市体育发展中心的常熟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足球场地及配套设施改造座椅地坪更新服务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常熟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足球场地及配套设施改造座椅地坪更新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2026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报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可进入小程序进行自测。(3)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原则上不得改动,因擅自改动引起的评审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否则相关风险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江苏杰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常熟市体育发展中心单位的_常熟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足球场地及配套设施改造座椅地坪更新服务__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581-CSJY-G2025-0049)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附件7、投标函致:江苏杰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常熟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足球场地及配套设施改造座椅地坪更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81-CSJY-G2025-0049),投标人(投标人全称)递交投标文件。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其有效补充文件等,我方同意放弃对此有不明或误解的权利。(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贵方所保留的一切权利。(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4)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及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资料,并保证已提供和将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5)我方同意投标有效期为自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六十(60)天。(6)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投标人(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附件8、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确保看台混凝土结构伸缩缝的长期防水密封性能,防止因水渗透导致结构内部钢筋锈蚀、混凝土冻融破坏、以及可能引发的面层空鼓、脱落等问题,对看台地面(含台阶踏面、踢面、左右侧面)所有伸缩缝的防水进行处理,所有防水材料及构造必须能适应伸缩缝因温度、荷载引起的纵向伸缩、横向错动、竖向沉降,且保证在设计的变形范围内不失效。注:(1)投标人未对“项目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附件9、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对项目服务要求响应说明。请按要求填写以下表格: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服务承诺是否响应偏离内容及原因注:(1)投标人应根据“项目需求”中的“三、项目服务要求”对照所能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逐项评议。(2)若完全响应,在“是否响应”栏中填写“是”;若有偏离在“是否响应”栏中填写“否”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因未标明或表述含糊导致的评审风险将由投标人承担。(3)表格不够可另接。附件10、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合同条款号有无偏离偏离内容及原因第一条 定义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第三条 合同内容第四条 合同价款第五条 ▲支付结算第六条 验收办法第七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八条 ▲质量保证第九条 违约责任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第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第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第十五条 履约保证金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第十七条 通知与送达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注:1、投标人应据实、详细填写上述表格,因表述含糊导致的评标风险将由投标人承担。2、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因未标明或表述含糊导致的评审风险将由投标人承担。附件11、项目服务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实施方案(包括:①进度计划、②技术方案、③实施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2、保证措施(包括:①质量保证措施、②安全措施、③环境保护措施)。3、应急服务方案(包括:①应急工作制度、②应急服务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③应急工作流程)。4、现场管理方案。5、售后服务承诺:5.1免费质保维保服务期限说明。5.2售后服务承诺说明。5.3售后服务响应情况及承诺说明。5.4售后服务机构说明5.4.1售后服务机构的地点、人员、联系方式等说明。5.4.2其他售后服务承诺说明。6、投标人所投入的丙烯酸涂料具有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7、人员配置说明(格式自拟)。8、其他说明。附件12、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1234…注:1、上述业绩应为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实施的场馆看台座椅改造或看台座椅安装或地坪改造或地坪建设项目业绩。2、请投标人提供上述表格中业绩的合同(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标的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证明材料。3、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4、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所提供的以上资料均真实和准确;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附件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体育场足球场地及配套设施改造座椅地坪更新服务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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