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 光子治疗仪招标变更公告(德宏州人民医院2025)
德宏州人民医院2025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5标段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德宏州人民医院2025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德宏州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德宏州
公告时间
2025-12-30
首次公告日期
2025-12-26
更正日期
2025-12-3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寸菊聪、刘凡、杨国杰、尹锐、饶宏、李雪
项目联系电话
0692-2129529
采购单位
德宏州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勇罕街13号 德宏州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088155870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昊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瑞丽市勐卯街道瑞京路98号1栋2楼B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692-2129529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HZC2025-G1-01042-HYZB-01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DHZC2025-G1-01042-HYZB-0102:德宏州人民医院2025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26 0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德宏州人民医院2025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5标段采购需求“鼻内窥镜系统”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更正前内容:“鼻内窥镜系统”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更正后内容:“鼻内窥镜系统”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更正日期:2025-12-30 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壹证通CA:0871-67276028;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88166369。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交纳形式: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任一方式。 3.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监督 行业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德宏州财政局0692-3990432 纪检监督联系电话:0692-1238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德宏州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勇罕街13号 德宏州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18088155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昊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瑞丽市勐卯街道瑞京路98号1栋2楼B1室
联系方式:0692-21295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寸菊聪、刘凡、杨国杰、尹锐、饶宏、李雪
电 话:0692-2129529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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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标段招标文件(更正5标段).rar
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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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医院2025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标段项目编号:YNHYFW-2025-054招标文件招标人:德宏州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昊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采购需求27第四章评审标准36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书样式4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8第一章招标公告德宏州人民医院2025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HYFW-2025-0542.项目名称:德宏州人民医院2025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标段3.预算金额:21.90万元;4.最高限价:21.90万元;5.采购需求: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单价限价(万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备注1光子治疗仪(红光)1台3.50否内分泌科2光子治疗仪(蓝光)1台4.00否内分泌科3半导体激光治疗仪2台4.45否中医风湿科4微波治疗仪3台1.30否中医风湿科、肛肠科5中频脉冲治疗仪2台0.80否疼痛科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限结束为止(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1年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投标人自行提供情况说明;②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无需提供或成立至今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自行提供情况说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若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投标文件无效。)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及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29日06:00—2026年1月6日23:59;2.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需要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数字证书(CA)办理后,投标人需要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采购资料。注: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支持云南CA、云南壹证通CA,申请相关说明如下:云南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ca0032.html,请投标人自行注册办理,云南CA客服热线400-6727-666,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云南壹证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ca0032.html。云南壹证通CA客服热线:0871-67276028,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88166369。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的,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0日09点00分2.开标时间:2026年1月20日09点00分3.开标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壹证通CA:0871-67276028;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88166369。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2)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交纳形式: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任一方式。3.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4.监督行业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德宏州财政局0692-3990432纪检监督联系电话:0692-12388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德宏州人民医院地址:德宏州芒市勇罕街13号联系方式:18088155870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昊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瑞丽市勐卯街道瑞京路98号1栋2楼B1室联系方式:0692-212952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文芳(招标人)、寸菊聪、刘凡、杨国杰、尹锐、饶宏、李雪(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8088155870(招标人)、0692-2129529(招标代理机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 称:德宏州人民医院地 址:德宏州芒市勇罕街13号联系人:李文芳电 话:18088155870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云南昊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瑞丽市勐卯街道瑞京路98号1栋2楼B1室联系人:寸菊聪、刘凡、杨国杰、尹锐、饶宏、李雪电 话:0692-21295291.1.4项目名称德宏州人民医院2025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标段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预算金额30.3万元,最高限价:21.90万元1.3.1采购内容光子治疗仪(红光)1台,光子治疗仪(蓝光)1台,半导体激光治疗仪2台,微波治疗仪3台,中频脉冲治疗仪2台。1.3.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限结束为止(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1.3.4合同履行地点德宏州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1.9.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考察地点: / 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3)其他要求: /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人发出的澄清、补充、修改、答疑书或通知等。3.3.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本项目所有产品、产品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维护费、保险、质保、后续服务、各种税费、中标服务费等全部费用。(3)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投标活动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4)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3.4.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5.1投标保证金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二、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一)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二)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三)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四、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程序(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人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云南昊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账 号:5400025104608012行 号:402754000012开户银行:德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芒市支行(或: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德宏州/潞西市/芒市)联系电话:13759217237办理程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账户汇入,并保证开标时必须到户,转账时需注明项目名称,分包的项目还须备注包号。(二)采用银行保函方式:办理程序:潜在供应商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三)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办理程序: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注:1.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账户划出;2.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3.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4.请潜在供应商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3.6.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7.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4.2.2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上传至“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4.2.3投标文件的退还不予退还 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注: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人数:7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的“项目采购 -专家抽取管理”模块中随机抽取5人,招标人代表2人。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名。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出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7.2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4.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担保的金额:/。 ☑不要求13.1.7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划型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执行。投标人对本企业类型判断有困难的,可以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在“公共服务平台”模块中,使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测定。14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以单个项目(或标段)中标通知书的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关于印发中标服务费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收取,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1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5.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15.2信用查询具体要求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1)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投标人查询结果证明材料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6)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投标无效。15.3项目属性☑货物□服务15.4核心产品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半导体激光治疗仪15.5样品投标样品递交: ☑不需要 □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 (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不需要 □需要 (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 (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 (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 (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情况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合同履行地点1.3.1本次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履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被责令停业的;(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现场考察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考察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采购需求;(4)评标办法;(5)合同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所作的澄清、补充、修改、答疑书或通知,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2.3.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政采云平台发布补遗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3.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查看有关该项目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2.3.4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文件澄清、修改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组成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投标文件编制说明3.2.1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3.2.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有关的补充、更正文件视为保密文件。3.2.3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2.4若投标人所投产品/服务与招标人的要求有偏离的,投标人应逐项做出说明,作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和招标人评标的依据。3.3投标报价3.3.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进行报价。3.3.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若招标人还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还应当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3.3.4由投标人支付的所有税费,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报价之内,中标后,招标人不另行支付。3.3.5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确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出现漏报的投标单位,要求在原报价不变的前提下,增加漏报的项目;如投标人不接受,则投标文件无效。3.3.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有效期3.4.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4.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5投标保证金3.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从其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开户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3.5.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5.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5.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6资格审查资料3.6.1资格审查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6.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1.4.1规定的资格要求。3.6.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的资格要求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7备选投标方案3.7.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8投标文件的编制3.8.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3.8.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上述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3.8.3投标文件须按统一格式填写,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签字处逐一签字(签字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3.8.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材料模糊无法辨认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4.投标文件的提交4.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4.1.1投标人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4.1.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4.1.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4.2投标文件递交、修改、撤回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4.2.2投标文件递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或者不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加密封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5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4.2.5.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2.5.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进行编制、加密、提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参会单位及人员;(3)招标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4)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6)开标结束,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5.3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说明:开标、评标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相关影像资料将刻盘、存档。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中标、签订合同7.1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2中标公告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7.3中标通知在投标有效期内,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7.5.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7.5.3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7.5.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5.5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另行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产品或服务的,可以在不变更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采购合同。补充采购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8.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2)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新招标情形。(3)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招标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废标:9.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9.2采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9.3投标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9.4采购任务取消。10.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但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1.纪律和监督11.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1.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1.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11.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2.质疑与投诉12.1质疑12.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质疑函在质疑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提出质疑的日期按交邮日期计。12.1.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2.1.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2.1.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云南昊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瑞丽市勐卯街道瑞京路98号1栋2楼B1室,联系电话:0692-2129529。12.1.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说明:“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2.2投诉12.2.1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12.2.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2.2.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其他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12.2.4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13.政府采购政策13.1关于中小企业13.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3.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3.1.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3.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1.5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1.6中标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3.1.7本项目所属行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划型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执行。投标人对本企业类型判断有困难的,可以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在“公共服务平台”模块中,使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测定。13.2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3.2.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3.2.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3.2.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3关于监狱企业:13.3.1依照(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3.3.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3.3.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3.3.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3.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13.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其中已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13.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3.4.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标注“★”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查询(http://www.ccgp.gov.cn/jnhb/jnhbqd/)结果截图,对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13.4.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未标注“★”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查询(http://www.ccgp.gov.cn/jnhb/jnhbqd/)结果截图;对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13.4.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14.中标服务费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计算后收取,标准如下:计价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费率)货物服务工程50万元及以下0.7万元0.7万元0.7万元50-100(含)1.5%1.5%1.5%100—500(含)1.3%1.3%1%500—1000(含)1%0.5%0.7%1000—5000(含)0.7%0.4%0.4%5000—10000(含)0.25%0.1%0.25%说明: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单个项目(或标段)中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中标金额大于50万时,50万元以内的固定费金额不参与累进,直接以50-100万元(含)的费率进行计算。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例如:某工厂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收费额如下:100万元x1.5%=1.50万元(100-500)万元x1.3%=5.2万元合计收费=1.5+5.2=6.7(万元)1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说明:1.各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若投标文件中未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可以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商务要求。2.本章各项技术、商务要求如出现引用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技术、商务要求的产品(服务)投标。3.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4.投标人应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涉及到采购人的工作信息等秘密内容进行保密。双方应共同对系统中涉及的技术情报和资料进行保密。5.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投标,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将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投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进行验收,一旦发现虚假应标行为,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6.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采购清单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单价限价(万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备注1光子治疗仪(红光)1台3.50否内分泌科2光子治疗仪(蓝光)1台4.00否内分泌科3半导体激光治疗仪2台4.45否中医风湿科4微波治疗仪3台1.30否中医风湿科、肛肠科5中频脉冲治疗仪2台0.80否疼痛科二、技术需求光子治疗仪(红光)(数量:1台)项数技术参数1产品注册登记表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消炎、镇痛,对体表创面有止渗液、促进肉芽组织生长、加速愈合的作用2光源材料:半导体固态光源(点阵芯片集成式)3★峰值波长640nm±10nm4★光功率密度(光源表面测量)≥1500mW/c㎡5最大治疗面积≥150c㎡6光源聚光设计:光杯式。光杯口平面面积≥54c㎡7★最大治疗深度:治疗仪最大治疗深度≥10cm8输出光功率(光杯口平面测量)≥8W9★光功率稳定度:光功率变化率≤±1%10升降装置:手动11定时时间:可从0min~99min连续可调12操作面板:数码显示、高档薄膜按键13输入功率≤300VA14★使用年限:≥10年,提供说明书佐证15投标人须列出详细配置清单光子治疗仪(蓝光)(数量:1台)项数技术参数1产品注册登记表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消炎、镇痛,对体表创面有止渗液、促进肉芽组织生长、加速愈合的作用2光源材料:半导体固态光源(点阵芯片集成式)3★峰值波长460±10nm4★光功率密度(光源表面测量)≥1300mW/c㎡ 5★特定距离下照射的温升和光功率密度(在距离光杯口平面15cm处,室温26℃的条件下,单次照射15min,水膜温升及此时的光功率密度要求)温升≤3℃,光功率密度≥40mW/c㎡6★最大治疗深度:治疗仪最大治疗深度≥10cm7★最大有效治疗面积≥2000c㎡8光杯口平面面积≥180c㎡9★输出光功率(光杯口平面测量)≥12W10★光功率稳定度:光功率变化率≤±1%11升降装置:手动12升降高度调节范围≥300mm13能量调节方式:五级焦耳剂量能量调节14照射治疗模式:持续/脉冲照射治疗可选15定时时间:可从0min~99min连续可调16操作面板:触摸屏、液晶显示17★使用年限:≥10年,提供说明书佐证18投标人须列出详细配置清单半导体激光治疗仪(数量:2台)项数技术参数1设备具有快速消炎、强力镇痛、伤口愈合、减轻水肿、组织修复、提高新陈代谢等作用。2激光类型:GaAlAs 。3主波长:800±20nm。4主波长激光器单个激光器输出功率≥600mw。5激光输出功率不稳定度:±5%以内。输出激光功率复现性:±5%以内。6辅助波长:650±20nm。辅助波长激光器数≥20个,激光器输出功率≥10mw。7激光输出功率:复合头:810nm:0~1800mw,连续可调。8单管头:810nm: 0~500 mw (连续模式) , 连续可调;0~1000mw(脉冲模式),连续可调。9激光工作方式:多激光器阵列,激光器直接出光(空间光)。10激光输出模式包含:连续、脉冲。11激光器输出近窗口光斑直径:15mm±5mm (以注册证/产品技术要求为准)。12光斑直径:单管头Ф≥50mm;复合头Ф≥120mm。13间断周期:≤2S。间断宽度:≤0.5S。14定时范围包含:1~99min。15显示方式:双液晶显示。16冷却方式:探头自然冷却,主机电源部分通过风扇强制风冷。17设备类型:可移动式。18支架类型:360 度全方向悬停支架。19★治疗头自动识别功能;可连接多种不同外型尺寸的探头,针对不同病症疗效更佳。20故障自诊断报警功能;并显示故障代码。21★双治疗头,可同时或分别做不少于两个患者,或同时在一个患者不少于两个部位进行照射。22投标人须列出详细配置清单微波治疗仪(数量:3台)项数技术参数1功能:适用于肛肠科、风湿科、神经外科疾病治疗、理疗2工作频率:2450MHz±30MHz3★输出功率:理疗0-40W、治疗0-100W4定时范围:1—30min,误差不大于±1min5电压驻波比:≤2.56输入功率:≤500VA7显示方式:数码管显示8配备台车9投标人须列出详细配置清单。中频脉冲治疗仪(数量:2台)项数技术参数1中频频率范围包含:2-6KHz。2低频调制波频率范围包含:0-150Hz。3调制方式包含:连续调制、间歇调制。间歇调制:采用间歇方波调制正弦波(载波),占空比为50%,允差±20%。4★连续调制:采用连续低频正弦波调制中频正弦波(载波),调幅度分为0、25%、50%、75%、100%五种,允差±5%。5输出电流:最大输出电流有效值不大于50mA,分0~99级可调,无量纲数。6不同负载下的电流变化率不大于10%。7★≥四路中频加透热输出,每路可单独使用输出,也可形成两组平面干扰,即1、2两通道形成一组干扰;3、4两通道形成一组干扰。8具有加热装置,加热功能可单独开启及关闭,最高温度40±3℃。9治疗定时:1~99分钟连续可调,步长为1分钟 。治疗倒计时结束,蜂鸣器报警提示,并停止输出。10包含分多步、干扰、音频和脉冲等模式,≥88个处方。11★彩色触摸屏操控,四通道独立控制。12投标人须列出详细配置清单三、商务需求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限结束为止(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2.合同履行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项目安装验收合格入库后9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18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剩余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尾款,1年后全额无息支付完毕。4.产品要求(1)所提供的产品生产日期必须满足在合同签订半年内,必须是全新的(包括零部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具有有关部门注册或检验或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2)属于计量/校准的医疗设备,必须先计量/校准再交付使用,相关费用由中标商承担。(3)需要与医院信息系统相连接的设备,相应费用由中标商承担。(4)设备带耗材的须保证耗材价格不得高于云南省平均价,医院原供货价。(5)质保期:至少3年,质保期自设备验收之日起算,终身负责维修;并保证设备在招标人报废前正常运行。具体服务:质保期内,投标人对设备提供全免费上门质保或免费更换;在质保期内,同一货物、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投标人必须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或不低于投标配置的其它新机器(被更换的设备质保期从更换日起计算且质保期与设备设计使用年限一致,质保期自设备验收之日起算)。5.服务要求(1)培训:设备安装现场培训,派遣工程师现场提供培训,现场培训效果要求达到让用户操作人员熟练运用设备所有功能、一般维护保养、排除故障的技术,直至操作人员完全掌握,有必要时可外出培训。(2)设备5天内维修不好,需要提供备用机以保证科室运转。(3)终身负责系统设备的巡检,质保期内一年两次巡检,质保期外一年一次,并提供电子版的巡检报告。终身负责设备的维修、优化、软件升级服务。6.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进行最终验收。第四章评审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12]6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国务院第658号)等法律、法规及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一、评标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保密”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3.评标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作为评标的依据。二、评标纪律1.对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2.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3.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不得向外泄露;4.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5.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统一组织办理;6.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7.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招标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三、评标目的评标工作的目的: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是否相符;是否已提供了必备的资料、文件、证书,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评标程序和评标方法推荐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四、评标程序1.第一步:资格审查2.第二步:符合性审查3.第三步:详细评审即评分4.第四步:统计评标结果并出具评标报告五、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格式详见附件一。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证明,格式详见附件二。六、投标文件修正错误的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无效。七、报价过低情形澄清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核心产品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分得分相同的,报价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分得分相同的且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规定处理。九、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十、评审即审查投标人资格以及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1.资格审查开标会结束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投标文件无效,审查标准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资格评审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加盖公章)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1年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投标人自行提供情况说明;(加盖公章)②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无需提供或成立至今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自行提供情况说明;(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提供说明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若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投标文件无效。)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及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加盖公章)2.评标(1)评标委员会组建根据项目特点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专家抽取系统中随机抽取5人,招标人推荐2人,共7人组成评标委员会。(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位投标文件无效,审查标准如下:序号类型评审因素符合性评审标准1报价投标报价投标人须提供一份投标文件,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只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2商务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授权委托书签字人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4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5商务需求投标文件须响应商务需求的全部内容。6投标文件签字、盖章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7澄清要求投标人须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8实质性响应要求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9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须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款。10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存在应当作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说明: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针对符合性审查表→商务第6-10项,符合性评审标准内容无具体可对应的关联项,在关联时可选择任意一项内容进行关联或放弃关联。(3)详细评审①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②在评审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和阻碍评标工作,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审情况,任何影响和干扰评标工作的行为都可能导致被取消本次评标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在评审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从招标工作开始,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评委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任何内容。否则,评委应承担法律、法规责任。④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方法进行(百分制),评分标准如下: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一、报价部分(30分)1投标报价3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分值评标基准价: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统一按上述投标报价公式计算。注:①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书处理;②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③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④在计算报价得分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10%))。二、商务部分(22分)1产品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6分产品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1)产品质量承诺;(2)保证措施;(3)违约责任承诺。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处内容存在不足的扣 0.5-1.5分。(对应不足扣分)不足是指任意一项类似缺陷或瑕疵:与本项目关联不大或不相符(扣1.5分);不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欠缺不足以支撑项目实施(扣1分);符合本项目需求,但表述不够清晰,内容简单(扣0.5分)。2安装、验收、培训方案6分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1)安装调试方案;(2)设备验收方案;(3)培训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处内容存在不足的扣 0.5-1.5分。(对应不足扣分)不足是指任意一项类似缺陷或瑕疵:与本项目关联不大或不相符(扣1.5分);不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欠缺不足以支撑项目实施(扣1分);符合本项目需求,但表述不够清晰,内容简单(扣0.5分)。3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10分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1)售后服务内容、保证措施及承诺;(2)故障响应时间;(3)设备维护方案;(4)服务人员;(5)应急处理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处内容存在不足的扣 0.5-1.5分。(对应不足扣分)不足是指任意一项类似缺陷或瑕疵:与本项目关联不大或不相符(扣1.5分);不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欠缺不足以支撑项目实施(扣1分);符合本项目需求,但表述不够清晰,内容简单(扣0.5分)。三、技术部分(48分)1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评审48分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需求”逐条应答,提供技术需求偏离表:(1)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48分。(2)光子治疗仪(红光)参数评审(满分11.5分):①带★技术参数评审(满分5分):投标产品带★技术参数(共5项)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②不带★技术参数评审(满分6.5分):投标产品不带★技术参数(共10项)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每项扣0.65分。(3)光子治疗仪(蓝光)参数评审(满分12分):①带★技术参数评审(满分8分):投标产品带★技术参数(共8项)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②不带★技术参数评审(满分4分):投标产品不带★技术参数(共10项)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每项扣0.4分。(4)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参数评审(满分12分):①带★技术参数评审(满分2分):投标产品带★技术参数(共2项)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②不带★技术参数评审(满分10分):投标产品不带★技术参数(共20项)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每项扣0.5分。(5)微波治疗仪参数评审(满分5分):①带★技术参数评审(满分1分):投标产品带★技术参数(共1项)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②不带★技术参数评审(满分4分):投标产品不带★技术参数(共8项)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每项扣0.5分。(6)中频脉冲治疗仪参数评审(满分7.5分):①带★技术参数评审(满分3分):投标产品带★技术参数(共3项)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②不带★技术参数评审(满分4.5分):投标产品不带★技术参数(共9项)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每项扣0.5分。备注: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评审应结合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检测报告或相关认证证书或原厂宣传彩页等)及技术参数偏离表进行综合评审。合计 100分十、统分原则评分时,每位评委分别给各投标人除第一项指标外的各项指标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得分加上技术、商务部分评审得分为最终得分。十一、评标结果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按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如还相同则按随机的方式确定排序,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评标结果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发送邮件至(邮箱号码)。采用发送邮件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书样式(此合同仅为合同格式,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但不得改变本次招标投标的实质性内容,合同履行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乙方(成交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甲方:乙方:根据项目编号:采购结果,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的基础上,经过共同协商,甲方和乙方签订合同如下:1.合同文件本合同包含下列文件1.1本合同1.2响应文件1.3配置清单2.合同标的及价格2.1采购清单名称品牌/厂家型号数量单位单价(万元)总价(万元)质保期(月)2.2本合同设备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2.3本合同价款含∶乙方按甲方规定条件进行供货,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整机全部软硬件价格、运保费、搬运费、安装调试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配合费、培训费、检验费(包括海关、商检、计量检定、校准等)、设备安装所需辅助材料、其他一切与设备安装相关的费用及质保、技术援助、售后服务、预防性维护等所有费用。3.付款方式。4.交货、运输4.1交货日期:本合同“设备”的制造、运输由乙方负责,上述工作须在合同生效后60天完成。4.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4.3乙方根据装卸及搬运不同货物特点及不同要求,每一包装上应标明惯用的标志及图示,显著标明“小心轻放”、“此端向上”、“防潮”等字样或图案。每箱货应当有一份详细的装箱单,装箱单中同时标明净重和毛重。乙方应对不充分或不适当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坏或灭失承担责任。对于箱内和捆内的散装部件,乙方均应系加标签并注明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上的位号和零件号。对于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4.4乙方应在不迟于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3日通知甲方如下内容:4.4.1合同号;4.4.2货物备妥待运日;4.4.3货物名称;4.4.4货物总毛重/总包数;4.4.5发运站名称;4.4.6有关合同设备在储存和运输中特殊注意事项的说明。4.5凡由于对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护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乙方均应按合同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果因乙方在包装和唛头标记方面发生的错误造成货物的误运,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4.6在项目验收前,乙方在运输、装卸、安装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5.验收5.1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规格、材料、数量及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对乙方提供的设备进行验收,若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不一致时,取其中高者。乙方应将所有资料、备件备品备齐,并保证设备性能和技术参数达到合同要求。5.2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进口产品须提供商检证书,委托当地商检部门检验的须当地商检部门参与,按当地商检部门要求执行。5.3乙方应保证对甲方进行培训,使甲方能够对货物及服务进行独立使用及日常维护,且能进行简单的故障诊断及排除。合同对培训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5.4乙方安装、调试、现场培训完成后,由甲乙双方根据合同逐项清点、核对,完成初验。乙方向甲方交付设备必需的合格证、保修卡,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密码等)及配套的用件、工具等。属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必须经有资质部门计量后方能验收,计量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5.4初验合格并完成入库90日内,甲方根据临床使用情况确认设备功能、参数是否与合同、投标文件相符,确认无误,进行最终验收并按合同约定付款给乙方。如验收不合格,则从乙方完成整改后顺延90日再次进行验收,如果经过3次验收程序,合同设备仍不能通过验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设备并解除合同,乙方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日内,返还甲方已付货款,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5.5双方以样品验收的,乙方应提前3日将甲方订购的设备样品封存,并将样品交甲方保管。5.6由于乙方设备验收不合格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交货期不顺延。6.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验合格后,设备交付给甲方时,该设备硬件的所有权、风险从乙方转移到甲方,甲方获得该设备的所有权。7.设备保证、保修及售后服务7.1设备保证7.1.1乙方对其出售的产品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保证不被第三人追索和占有。若因乙方权利瑕疵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须自付费用为甲方取得继续使用该产品的权利。7.1.2乙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的“设备”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家同类设备的技术指标,提供的所有设备及元器件是全新的。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工艺、安全运行操作以及长期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的规定的各项运行指标及国家、行业有关的技术标准。7.1.3设备在验收和质保期内运行性能和质量达不到设备技术规范要求,乙方无条件满足甲方要求。更换设备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且交货期不顺延。7.1.4乙方对本合同“设备”的质保期按合同条款2.1中的约定执行(国家或厂家有更长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自“设备”验收合格(初验)之日起计算,如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设备”,则质保期从再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6.5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为原生产厂家承诺的质保期,乙方应提供原厂质保函,原厂质保函服务期间应与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一致。7.1.6在设备质保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立即对甲方的故障器件进行修理、更换,并应自收到甲方报修通知的7天内完成更换、修理及返件工作。若由于乙方的迟延造成甲方不能正常工作或致使返修的故障设备超过质保期,则由此产生的修理费用及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7.1.7本合同“设备”使用期间内,乙方应向甲方持续提供维护支持、技术支持和备件支持。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备件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同种型号的市场价格。7.2技术培训7.2.1乙方向甲方提供至少天的设备使用人员现场例行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乙方培训人员费用由乙方负责。7.2.2乙方为甲方提供名操作人员参加国内相应技术培训,费用由乙方负责,时间为天,培训时间、地点由甲乙双方协定。7.2.3乙方为甲方提供名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国内相应维修技术培训,费用由乙方负责,时间为天,培训时间、地点由甲乙双方协定。8.索赔8.1如果设备在制造、验收和保证期内乙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承担的义务,甲方有权寻求本条款规定的任意或全部救济方式。8.2在本合同“设备”使用期内,如发现乙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凭有关管理部门的检验证书或验收文件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退货,并负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乙方对整体设备及配件的更换期限或退款期限不迟于收到甲方通知后10日。如乙方不能按期派遣人员到工作现场,甲方有权自行消除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8.3由乙方自付费用以新设备替换有缺陷的合同设备,同时乙方应在重新起算的保证期内对替换后的设备作出质量保证。乙方应自负风险和费用将替换后的设备或补供的设备运抵工作现场。8.4乙方按质量低劣的程度、甲方受损害的程度及损失的数额对合同设备进行降价。8.5乙方赔偿由乙方违约引起的甲方所受损失。8.6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索赔要求后3日内作出回复。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按照甲方同意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7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要求后3日内未能作出回复,该索赔要求将被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及设备保修金中扣回或要求乙方支付索赔金额。9.不可抗力如部分或者全部因下列人力不可控制的原因而致使合同义务没有或延迟履行,合同各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且限于:战争、叛乱暴动、地震、洪水。在上述情况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情况以书面方式通知本合同的另一方,并将预计的或者实际延迟期限以及有关细节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期限达到了40天,而且合同双方未能就本合同的进一步执行和修改达成合同的话,任何一方在向另一方提前10天发出书面通知之后,可以解除本合同。10.违约责任10.1如果乙方有下述违约行为,在不妨碍甲方其它救济手段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10.1.1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__40__日内仍未能交付合同设备;10.1.2乙方未能使设备达到规定的最低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10.1.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并且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后40日内仍未能对其违约行为作出补救。10.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向甲方交付验收合格的“设备”时,每逾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0.5%的违约金。如果逾期40天,乙方仍不能交付设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0.3在甲方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可以以适当的条件取得与未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设备和/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10.4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更改或终止合同。若因一方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应赔偿因此而给守约方带来的损失,并承担合同金额的20%的违约金。11.公开任何一方,如果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外公布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消息。12.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3.转让除非合同双方另有约定,任何一方都不得将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直接或者间接地转让给任何第三方。14.其他约定事项14.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4.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14.3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立合同,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14.5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以下无正文)合同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如下: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签订时间:签订时间: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德宏州人民医院2025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标段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一、价格部分(一)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小写: (元)大写: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投标保证金说 明注:1.投标报价为全包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报价包括:本项目所有产品、产品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维护费、保险、质保、后续服务、各种税费、中标服务费等全部费用。2.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做无效标书处理。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报价明细表序号设备名称厂家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合价备注1光子治疗仪(红光)1台2光子治疗仪(蓝光)1台3半导体激光治疗仪2台4微波治疗仪3台5中频脉冲治疗仪1台合计大写金额: ¥: 元注:本表需按照本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第一点采购清单中的设备进行填写。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专机专用耗材/试剂报价表(格式自拟)注:1.本表报价不列入本次项目投标总价中。2.所报专机专用耗材必须经过采购人核实、认可。3.专机专用耗材合同签订前按具体需求与采购人进行二次谈判,最终价格以二次谈判为准。4.所有专机专用耗材供货期间价格不能超过本次报价。5.提供云南省内三家三级医院相同耗材/试剂供货单。(四)核心备件报价表(格式自拟)(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投标人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金额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或未按招标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中标人享受本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需随中标结果一并公示,请各投标单位如实提供及填写本单位企业情况。3.若采购项目包含多个标的物的,须按招标文件第“采购需求”中采购货物逐项将货物制造商的相关信息全部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并由投标人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监狱企业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公司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若产品出自符合国家规定的监狱企业,则该产品制造企业必须出具上述声明函,且投标人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考虑对该监狱企业的相关优惠。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单独列出所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产品单价和总价。(若投标文件中无上述材料,则在评审时不考虑对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优惠。)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在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资格部分(一)资格证明文件序号审查内容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加盖公章)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1年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投标人自行提供情况说明;(加盖公章)②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无需提供或成立至今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自行提供情况说明;(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及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加盖公章)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完整。附件情况说明我单位参加“德宏州人民医院2025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标段”的招标活动,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特此说明!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商务部分(一)投标函致:(招标人)根据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并提交相应投标文件。据此函,我方愿意交纳投标会议保证金人民币(保证金金额)元,作为本次投标的保证,并承诺如下:1.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并以最优惠的价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详见“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2.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90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5.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6.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材料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7.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8.我方所供货物、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保证提供的货物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是中国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货物合格证的货物;9.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打印或签字)性别:年龄:部门:职务:授权有效期:自授权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结束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注:如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三)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致:(招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招标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交纳形式)形式交纳人民币(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开户银行:投标人银行账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保证金转账凭证或保函单或保险单(四)商务需求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商务需求投标文件承诺偏离说明注:1.投标人需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需求”的全部内容,偏离说明处填写:正/无偏离,不可负偏离,投标人可逐项填写此表,也可不填写,不填写视为满足商务需求的全部内容。2.本表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增减行数,但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产品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按照评分办法要求作出相应说明,格式自拟)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安装、验收、培训方案(按照评分办法要求作出相应说明,格式自拟)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七)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按照评分办法要求作出相应说明,格式自拟)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八)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资料如无,则可不提供四、技术部分(一)技术需求偏离表序号名称招标文件技术需求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偏离说明证明材料对应页码注:1.投标人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需求”中的内容。2.投标人应按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并在偏离说明处填写:正/负/无偏离。3.投标人响应技术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4.本表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增减行数,但内容不得擅自修改。5.投标人需针对技术参数逐条标注该项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所对应页码。6.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资料如无,则可不提供德宏州人民医院2025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标段项目编号:YNHYFW-2025-054招标文件招标人:德宏州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昊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采购需求27第四章评审标准39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书样式5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1第一章招标公告德宏州人民医院2025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HYFW-2025-0542.项目名称:德宏州人民医院2025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标段3.预算金额:371.00万元;4.最高限价:371.00万元;5.采购需求: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单价限价(万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备注1电脑角膜验光仪1台10.40否眼科2非接触眼压计2台9.80是眼科3光子治疗仪(强脉冲光治疗仪)1台82.00否眼科4角膜地形图仪1台14.00是眼科5眼科手术显微镜1台245.00是眼科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限结束为止(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1年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投标人自行提供情况说明;②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无需提供或成立至今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自行提供情况说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若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投标文件无效。)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及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2)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或长期代理证书(原件扫描件)(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29日06:00—2026年1月6日23:59;2.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需要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数字证书(CA)办理后,投标人需要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采购资料。注: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支持云南CA、云南壹证通CA,申请相关说明如下:云南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ca0032.html,请投标人自行注册办理,云南CA客服热线400-6727-666,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云南壹证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ca0032.html。云南壹证通CA客服热线:0871-67276028,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88166369。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的,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0日09点00分2.开标时间:2026年1月20日09点00分3.开标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壹证通CA:0871-67276028;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88166369。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柒仟元整(¥37000.00元)(2)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交纳形式: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任一方式。3.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4.监督行业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德宏州财政局0692-3990432纪检监督联系电话:0692-12388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德宏州人民医院地址:德宏州芒市勇罕街13号联系方式:18088155870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昊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瑞丽市勐卯街道瑞京路98号1栋2楼B1室联系方式:0692-212952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文芳(招标人)、寸菊聪、刘凡、杨国杰、尹锐、饶宏、李雪(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8088155870(招标人)、0692-2129529(招标代理机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 称:德宏州人民医院地 址:德宏州芒市勇罕街13号联系人:李文芳电 话:18088155870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云南昊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瑞丽市勐卯街道瑞京路98号1栋2楼B1室联系人:寸菊聪、刘凡、杨国杰、尹锐、饶宏、李雪电 话:0692-21295291.1.4项目名称德宏州人民医院2025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标段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预算金额371.00万元,最高限价:371.00万元1.3.1采购内容电脑角膜验光仪1台,非接触眼压计2台,光子治疗仪(强脉冲光治疗仪)1台,角膜地形图仪1台,眼科手术显微镜1台。1.3.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限结束为止(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1.3.4合同履行地点德宏州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1.9.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考察地点: / 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3)其他要求: /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人发出的澄清、补充、修改、答疑书或通知等。3.3.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本项目所有产品、产品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维护费、保险、质保、后续服务、各种税费、中标服务费等全部费用。(3)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投标活动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4)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3.4.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5.1投标保证金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柒仟元整(¥37000.00元)二、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一)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二)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三)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四、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程序(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人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云南昊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账 号:5400025104608012行 号:402754000012开户银行:德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芒市支行(或: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德宏州/潞西市/芒市)联系电话:13759217237办理程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账户汇入,并保证开标时必须到户,转账时需注明项目名称,分包的项目还须备注包号。(二)采用银行保函方式:办理程序:潜在供应商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三)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办理程序: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注:1.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账户划出;2.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3.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4.请潜在供应商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3.6.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7.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4.2.2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上传至“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4.2.3投标文件的退还不予退还 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注: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人数:7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的“项目采购 -专家抽取管理”模块中随机抽取5人,招标人代表2人。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名。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出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7.2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4.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担保的金额:/。 ☑不要求13.1.7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划型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执行。投标人对本企业类型判断有困难的,可以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在“公共服务平台”模块中,使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测定。14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以单个项目(或标段)中标通知书的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关于印发中标服务费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收取,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1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5.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15.2信用查询具体要求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1)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投标人查询结果证明材料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6)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投标无效。15.3项目属性☑货物□服务15.4核心产品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眼科手术显微镜15.5样品投标样品递交: ☑不需要 □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 (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不需要 □需要 (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 (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 (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 (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情况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合同履行地点1.3.1本次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履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被责令停业的;(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现场考察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考察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采购需求;(4)评标办法;(5)合同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所作的澄清、补充、修改、答疑书或通知,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2.3.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政采云平台发布补遗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3.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查看有关该项目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2.3.4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文件澄清、修改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组成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投标文件编制说明3.2.1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3.2.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有关的补充、更正文件视为保密文件。3.2.3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2.4若投标人所投产品/服务与招标人的要求有偏离的,投标人应逐项做出说明,作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和招标人评标的依据。3.3投标报价3.3.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进行报价。3.3.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若招标人还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还应当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3.3.4由投标人支付的所有税费,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报价之内,中标后,招标人不另行支付。3.3.5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确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出现漏报的投标单位,要求在原报价不变的前提下,增加漏报的项目;如投标人不接受,则投标文件无效。3.3.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有效期3.4.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4.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5投标保证金3.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从其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开户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3.5.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5.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5.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6资格审查资料3.6.1资格审查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6.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1.4.1规定的资格要求。3.6.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的资格要求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7备选投标方案3.7.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8投标文件的编制3.8.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3.8.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上述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3.8.3投标文件须按统一格式填写,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签字处逐一签字(签字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3.8.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材料模糊无法辨认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4.投标文件的提交4.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4.1.1投标人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4.1.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4.1.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4.2投标文件递交、修改、撤回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4.2.2投标文件递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或者不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加密封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5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4.2.5.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2.5.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进行编制、加密、提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参会单位及人员;(3)招标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4)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6)开标结束,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5.3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说明:开标、评标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相关影像资料将刻盘、存档。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光子治疗仪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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