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配套设备 制式铁床招标变更公告(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旗享街消防救援站办公配套设备购置项目(二次)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5]-00356号-1- 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旗享街消防救援站办公配套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1标段采购需求备注内容
备注:此包要求产品从组件到成品需提供质检报告
备注:此包要求产品组件提供质检报告。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长春市凯达北街588号
联系方式:0431-85742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方式:0431-81501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月峥
电 话:0431-81501513

附件信息:

二次开标更正公告.doc 12 KB

旗享街消防救援站竞争性谈判文件(二次)12.31更正发布.doc 473 KB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旗享街消防救援站办公配套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11:25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更正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月峥

项目联系电话
0431-81501513

采购单位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市凯达北街5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31-85742659

代理机构名称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东风大街776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31-81501513

“旗享街消防救援站办公配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编号:采购计划备-[2025]-00356号-1更正公告一、采购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二、代理机构: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三、原文件内容:1、第1包采购需求备注:此包要求产品从组件到成品需提供质检报告更正为:1、第1包采购需求备注:此包要求产品组件提供质检报告。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旗享街消防救援站办公配套设备购置项目(二次)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编号:采购计划备-[2025]-00356号-1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3第二章项目需求7第三章谈判供应商须知14一、前附表15二、总则20三、谈判文件21四、谈判响应文件23五、谈判响应26六、开标27七、评审28八、授予合同30九、重新谈判31十、纪律和监督31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33第五章评审办法50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54附件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75附件二:资格条件承诺函79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旗享街消防救援站办公配套设备购置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采购项目说明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5]-00356号-1;2.项目名称:旗享街消防救援站办公配套设备购置项目(二次)3.谈判采购内容:第1包:办公家具用品;第3包:设备器材及其他;具体货物要求详见第二章项目要求。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6.项目预算:预算金额(元):368965.22,其中第1包:283866.30元;第3包:85098.92元。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第1、3包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30日08时30分至2026年1月4日16时00分。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本项目谈判文件款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新区中科大街2106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五、开启时间:2026年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新区中科大街2106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六、发布公告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若对“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服务帮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信息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长春市凯达北街588号联系方式:关添元0431-857426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联系方式:胡月峥0431-8150151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月峥电话:0431-815015134.监督管理部门:4.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第二章项目需求1、货物参数第1包办公家具用品1制式铁床(一)床框架整体尺寸床身尺寸(长x宽x高):2000*1000*500mm(定制)(允许尺寸公差:±5mm)(二)床身四周边框床身四周框架采用1.2mm厚的冷轧钢板一次折弯成型焊接,四周边框高度为100mm,边沿的宽度为40mm;(三)横撑采用为30*50*1.0mm厚的冷轧钢方管,用19根长920mm的方管组成;(四)床头整体尺寸(长x宽x高):1000*530*40mm(定制)(允许尺寸公差:±5mm),框架采用为40*40*1.2mm方钢管焊接而成,床头护板采用为0.8mm厚的冷轧钢板;(五)床底柜1、床底柜采用厚度为0.8mm的冷轧钢板焊接成型;2.床底共设置960*600*400mm(定制)(允许尺寸公差:±5mm)两个小柜.每个小柜两侧柜门设置锁具,其中一个小柜带轮,内部带暗立格。(六)床身、床带,床底小柜喷涂喷涂前必须经过除锈,脱脂,水洗、表调、磷化等处理工艺,经180-200之间高温静电粉末喷涂套色,喷涂后抗磨,抗划,光滑无毛刺。(七)床头柜整体尺寸(长*宽*高):480*450*490mm(定制)(允许尺寸公差:±5mm)床头柜面板采用厚度为0.8m的不锈钢板经模具一次冲压成型,床头柜面厚为25mm,带一个抽屉及柜门。(八)床垫尺寸:1915*915*70mm(允许尺寸公差:±5mm)床垫采用厚度约为40mm的高密海绵,和厚度约为30mm的椰棕床垫。套312制式柜尺寸:2250*900*600mm(允许尺寸公差:±10mm)1、采用约为0.6mm厚鞍钢优质冷轧钢板,每个柜门内侧和格板底部都焊有约2-3条加强筋,保证门子和格板不变形,坚固耐用。2、二个带通风孔带锁的柜门内,可分为两部分。上部分为挂衣服的,上侧有挂衣服的杆,下部分放置鞋,柜门上带有镜子。个313充电柜尺寸:1800*1000*400mm(允许尺寸公差:±10mm)1、整体采用厚度约为0.6mm冷轧钢板经一次性焊接而成2、柜体分上下两部分,上部分约为900mm高无柜门带两层隔板,下部约为750mm高设有推拉门,内部一块可调节格板;3、上节三层分隔,每层后背板约带5个电源盒。个14学习桌尺寸:2000*1500*760mm(允许尺寸公差:±10mm)1、基材:采用优质E0级环保实木颗粒板,厚度≥25mm,板面平整,材质均匀细腻,握钉能力强,绿色环保,无毒无味。2、饰面:三聚氰胺浸渍胶膜纸饰面,表面透明度更好,耐污性更强。3、封边:采用同色优质厚PVC封边条。4、五金件:采用国内优质五金件,无锈蚀,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耐腐蚀能力,设有预埋螺孔,便于多次拆装。5、桌架:优质钢制桌架,桌架壁厚≥1.5mm。个45学习椅1、面料:优质西皮;2、椅背:约15mm单层背座连体板+切割绵;3、椅座:约15mm单层背座连体板+切割绵;4、扶手:PU扶手面;把246会议桌尺寸:3800*1600*780mm椭圆形(允许尺寸公差:±10mm);1、基材:ENF级高密度纤维板。2、桌面厚度约60mm。3、面材:厚度约0.8mm胡桃木皮。4、封边:同色木皮封边。5、涂饰:净味油漆。6、五金件:三合一连接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个17会议椅1、实木材质:采用优质实木,并经过恒温烘干,防潮,防虫;2、内靠框架:采用约1.5厘高压多层板;3、内坐框架:采用实木木方抗压力强;4、皮革:采用优质西皮;5、海绵:采用高密度优质定型海绵。把148办公桌尺寸:1400mm*1400mm*750mm:(允许尺寸公差:±10mm)1、基材:采用优质E0级环保实木颗粒板,厚度≥25mm,板面平整,绿色环保,无毒无味。2、饰面:三聚氰胺浸渍胶膜纸饰面,表面透明度更好,耐污性更强。3、五金件:采用国内优质五金件,无锈蚀,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耐腐蚀能力,设有预埋螺孔,便于多次拆装。个39办公椅1.面料:优质西皮;2.椅背:约15mm单层背座连体板+切割绵;3.椅座:约15mm单层背座连体板+切割绵;4.扶手:PU扶手面;把310档案柜尺寸:2000*1800*420mm(四门)(允许尺寸公差:±10mm)1、饰面:选用优质胡桃木皮,木皮平整度高,稳定性好,长期使用不变形。2、基材:板材采用E0级高密度中纤板,并经过防潮、防虫、防腐处理,抗弯力强,不易变形;3、油漆:采用A级油漆,经9道磨退工艺,油漆面无颗粒,无气泡,无渣点,颜色均匀,硬度高。4、五金:采用优质五金配件,液压门铰。个111沙发尺寸:2230*850*900mm(三人位)(允许尺寸公差:±10mm)1、面材:采用优质国产西皮。2、内部材料:采用PU成型阻燃发泡高密度海绵。3、框架:材质坚硬钢性强,经过高温高压、防虫防腐等处理,不易变形折断个112茶几尺寸:1200mm*600mm*450mm;(允许尺寸公差:±10mm)1、基材:采用优质E0级环保实木颗粒板,厚度≥25mm,板面平整,绿色环保,无毒无味。2、饰面:三聚氰胺浸渍胶膜纸饰面。3、五金件:采用国内优质五金件,无锈蚀,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耐腐蚀能力,设有预埋螺孔,便于多次拆装。个113会议桌尺寸:1200*400*760mm(允许尺寸公差:±10mm)1、饰面:选用优质胡桃木皮,木皮平整度高,稳定性好,长期使用不变形。2、基材:板材采用E0级高密度中纤板,并经过防潮、防虫、防腐处理,抗弯力强,不易变形;3、油漆:采用A级油漆,经9道磨退工艺,油漆面无颗粒,无气泡,无渣点,颜色均匀,硬度高。4、五金:采用优质五金配件。个1514会议椅1、椅架:橡胶木框架。2、覆面:西皮(人造革)。3、填充:高回弹密度发泡海绵。4、靠背、座垫约1.8mm多层曲木板热压成型。5、涂饰:净味油漆。6、五金件:三合一连接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把2915主席台桌尺寸:1400*600*760mm(允许尺寸公差:±10mm)1、饰面:选用优质胡桃木皮,木皮平整度高,稳定性好,长期使用不变形。2、基材:板材采用E0级高密度中纤板,并经过防潮、防虫、防腐处理,抗弯力强,不易变形;3、油漆:采用A级油漆,经9道磨退工艺,油漆面无颗粒,无气泡,无渣点,颜色均匀,硬度高。4、五金:采用优质五金配件。个216衣柜尺寸:2000*1400*600mm(四门)(允许尺寸公差:±10mm)1、基材:采用优质E0级环保实木颗粒板,厚度≥25mm,板面平整,绿色环保,无毒无味。2、饰面:三聚氰胺浸渍胶膜纸饰面,表面透明度更好,耐污性更强。3、五金件:采用国内优质五金件,无锈蚀,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耐腐蚀能力,设有预埋螺孔,便于多次拆装。个217床尺寸:1800*2000mm(允许尺寸公差:±10mm)双人床全实木1、环保标准‌:板材需达到E0级环保标准2、连接方式‌:框架采用榫槽连接,关键部位辅以螺丝加固3、床垫约22CM植物天丝面料,约3公分压缩绵,无防布,环保棕,整网弹簧约300克硬质棉,网格底布4、床头柜至少带一个个218长椅1、尺寸:1800mm*400mm*450mm (允许尺寸公差:±10mm)2、约50*50mm方管静电喷涂框架,座垫配西皮包海绵个219窗帘1、卷帘窗帘(定制)2、尺寸约2.3m*2.3m(允许尺寸公差:±10mm),具体尺寸应进场实测后确定3、涤纶(聚酯纤维),透光度70%-90%,防水防晒4、加厚加粗铝合金上轨,包含两侧固定件,手动拉珠均匀加密,安装所需各种费用个220窗帘1、卷帘窗帘(定制)2、尺寸约2.3m*2m(允许尺寸公差:±10mm),具体尺寸应进场实测后确定3、涤纶(聚酯纤维),透光度70%-90%,防水防晒4、加厚加粗铝合金上轨,包含两侧固定件,手动拉珠均匀加密,安装所需各种费用个1421窗帘1、卷帘窗帘(定制)2、尺寸约1.45m*2m(允许尺寸公差:±10mm),具体尺寸应进场实测后确定3、涤纶(聚酯纤维),透光度70%-90%,防水防晒4、加厚加粗铝合金上轨,包含两侧固定件,手动拉珠均匀加密,安装所需各种费用个622窗帘1、布艺窗帘(定制)2、尺寸约4.5m*3m(允许尺寸公差:±10mm),具体尺寸应进场实测后确定3、含轨道及安装所需各种费用个223更衣柜1.尺寸:高930mm,宽390mm,深450mm(定制)(允许尺寸公差:±10mm)2.生态木板、背板打孔3.其他包含合页、拉手、衣杆、托、柜门锁、150mm*200mm小镜子等 个3224鞋架1.尺寸:长2000mm,高1000mm,宽350mm (定制)(允许尺寸公差:±10mm)2.架子白钢材质,优先采用厚壁满足使用要求3.满足三层放置个225晾衣架1.尺寸:长2000mm,高1500mm,宽400mm (定制)(允许尺寸公差:±10mm)2.架子白钢材质,优先采用厚壁满足使用要求3.满足双排挂物套226洗脸池尺寸:4200*600*900mm(定制)(允许尺寸公差:±10mm)1、制作工艺‌:一体成型工艺更优,焊接工艺需确保无渗漏且焊缝平整2、表面处理‌:推荐拉丝面或磨砂面,耐刮擦且易清洁;镜面处理易留划痕,压纹面则易积污3、‌开孔精度‌:按台面尺寸精准开孔,孔边缘需铣出匹配形状并涂抹玻璃胶固定个227餐桌六人位约1600*800mm(允许尺寸公差:±10mm),铁制桌腿,岩板桌面,桌面厚度4CI, 金色铝合金包边。桌面下附衬板。桌面颜色可选白色岩板,黑金,灰。个428餐椅材质为弧形靠背、圆角设计、实木框架、结实稳定;尺寸约500*580mm(允许尺寸公差:±10mm),铁制登腿,登面材质为皮革制品,非真皮。颜色,黄,黑,灰等把2429操作台速拼式,主体框架采用无螺丝卡扣式组装方式,台体底座装有高度可调节水平地脚支撑,每个工位配备一组键盘抽屉和一组尺寸约为19寸机架和一块托盘。操作台面和侧板选用E1级环保实木颗粒板,台面黑白套色喷漆。铝型材屏风高度200mm(允许尺寸公差:±10mm),可以安装各型号显示器支架。金属框架选用冷轧钢板,整体框架厚1.5mm(允许尺寸公差:±0.1mm),前后门厚1.0mm(允许尺寸公差:±0.1mm), 木质台面厚度25mm(允许尺寸公差:±0.5mm),铝型材厚度2.0mm(允许尺寸公差:±0.1mm).操作台所有金属构件表面喷涂柔性磨砂哑光漆操作台总深度900mm(允许尺寸公差:±10mm),台面高度750mm(允许尺寸公差:±10mm),总高度950mm(允许尺寸公差:±10mm), 标准工位长度600mm(允许尺寸公差:±10mm),加大工位长度800mm(允许尺寸公差:±10mm)套130座椅人体工学座椅 仿生曲线设计,可调节头枕,座椅可升降调节,万象轮,可自由滑动。张331战斗服架子1.尺寸:长3000mm,高2000mm,宽900mm(定制)(允许尺寸公差:±10mm)2.架子白钢材质,优先采用厚壁满足使用要求3.每组架子分为4个隔间,每个隔间放置架采用旋转模式可容纳两套战斗服组432器材架子1.尺寸:长2000mm,高2000mm,宽600mm(定制)(允许尺寸公差:±10mm)2.采用冷轧钢,表面静电喷涂工艺,蓝红套色,优先采用厚壁满足使用要求3.架子配有多个隔板,隔板可调节个2033洗拖布池1、尺寸:约460mm*400mm(允许尺寸公差:±10mm)的陶瓷洗拖布池子2、光泽度‌:强光下观察表面无细小黑点、针孔3、‌安全防护‌:避免尖锐棱角设计,防止磕碰个134背景墙1.约3400*3240mm,欧松板打底,警蓝铝塑板做面+亚克力面PVC字(允许尺寸公差:±50mm)2.约7270*3000mm,欧松板打底,警蓝铝塑板做面+亚克力面PVC字(允许尺寸公差:±50mm)㎡32.82备注:此包要求产品组件提供质检报告第3包设备器材及其他序号资产名称技术要求单位数量1洗车设备洗车设备包含:组合鼓一套,软水高压泡沫气电4合1,鼓架子,气泵,洗车机,水箱,吸尘器,配比机,泡沫枪,花洒,吹尘枪,龙卷风,不锈钢吊架,符合国家标准的配电线及其他配件;使用时需注意水压和距离,避免损伤车漆套12吸顶音箱额定功率3-10W定压输出70V-100V灵敏度90dB频率响应90-16000Hz开孔尺寸150mm(允许尺寸公差:±10mm)外部尺寸185X58mm(允许尺寸公差:±20mm)台13鹅颈麦克换能方式:电容式指向性:心型指向输出阻抗:2002频率响应(Hz):40Hz-16KHz)灵敏度:-40IB士2dB供电电压(V):DC 3V参考拾音距离:20-50CM台14麦克线卡农公对卡农母约30米条25音频线3.5转双莲花约30米条26音响线300芯纯铜专业音箱线米257HDMI高清视频线约10m条28网线国标6类无氧铜网线米809接警图形工作站CPU:高于或等同于13代i7,1TB固态硬盘,16G内存,4G独立显卡(6500xt)。台110接警显示屏49寸带鱼屏,分辨率3840*1080 刷新率144HZ,屏幕比例32:9,显示器内置PIP/PBP分屏功能,一屏双用,双屏互补干扰。升降底座,支持壁挂台111接警系统一智能呼叫中心系统:呼叫中心系统,分机许可,1、分机许可:提供分机配置、DID配置、接听、外呼、挂断、代接话务操作功能。二.消防智能接处警系统:警情受理终端模块,1.设备联动,消防救援站接收警情时实现营区广播、警灯、警铃等同步联动。2.群呼通报,在接到指令后,对辖区其他社会救援力量实现一键语音或文字通报。3.出车单通知,警情出车单显示当前警情、出动力量清单等信息。4.警情处理列表,警情处理列表展示处置过程中的警情信息,包括警情编号、警情状态、警情类型、警情等级、报警时间、地址等。5.处置信息反馈,系统提供处置信息回填功能,支持消防救援站值班人员录入该警情的“现场信息”、“火场文书”、“文电信息”等。6.警情地图服务模块,提供地形地貌、交通路况、警情信息、实力状态等信息警情地图展示。警情受理移动终端模块,1.警情信息,接收警情相关信息,并能显示警情地址、警情电话等其他相关信息。2.报警录音查听,提供移动终端收听报警录音功能。3.群呼通报在接到指令后,对辖区其他社会救援力量实现一键语音或文字通报。4.处置指令、提供移动终端接收相关指令信息功能。5.二次定位、提供警情二次定位和指挥中心信息同步功能。6.处置对象关联、处置对象关联后自动下发对象基本信息到移动作战终端,支持实时查看。7.周边资源、自动分析周边的资源,如水源、重点防护目标、消防设施信息,并在地图上展示分布地点。8.现场处置信息反馈、支持现场人员录入该警情的“现场信息”、“火场文书”、“文电信息”等;支持反馈出警、到场、出水、归队等信息,实现与指挥中心的处置交互。9.交接班管理、提供交接班信息记录功能。10.人员信息维护、提供消防救援站人员信息增、删、改及状态调整操作。11.车辆信息维护、提供消防救援站车辆信息增、删、改及状态调整操作。12.器材装备信息维护、提供消防器材装备信息增、删、改及状态调整操作。13.值班报备、提供人员和车辆信息的报备功能。14.出车单通知、警情出车单显示当前警情、车辆清单等信息。三.项目实施管理.警情受理终端软件部署:1、警情受理终端软件的安装部署。2、配套相关的软件及操作系统的安装。3、队站相关话务的安装调试工作(如:IP电话安装、话务接入等。联动控制器等实施:1、控制线路的敷设(包含线管敷设、线路开挖及恢复以及相关耗材)2、联动控制器、警情等级灯、车库倒计时牌的安装实施。3、联动控制器的联动控制调试;系统联调及培训:1、提供与支队接处警系统的系统联动调试,保证系统畅通性;2、提供设备管理人员培训、设备故障培训、设备操作培训等一系列培训服务。套112调音台8路通道调音台:4 Mono+2 Stereo通道均衡:3 Band辅助输出 AUX:1返回 Return:l Stereo效果器 Effector:99 DSP主输出 Main out:l Stereo编组输出 Groups:1 Stereo幻象电源 Phantom Power:48V DCUSB/REC Player规格尺寸 Dimensionsmm(H*W*L)约342x75x350mm(允许尺寸公差:±10mm)台113交换机24口POE+2个千兆上联光口,整机最大POE输出功率230W,交换机容量52Gbps,发包率39Mpps,非网管型交换机,金属外壳,6KV防雷,机架式台114监控白光全彩筒型网络摄像机,最高分辨率可达300万像素,并在此分辨率下可输出25 fps实时图像,图像更流畅;支持1个RJ45 10 M/100 M自适应以太网口,1个内置麦克风支持2种Smart侦测:越界侦测,区域入侵侦测;适用于道路、仓库、地下停车场、酒吧、管道、园区等光线较暗或无光照环境且要求高清画质的场所;支持背光补偿,强光抑制,3D数字降噪,120 dB宽动态,适应不同环境支持ROI感兴趣区域增强编码;支持白光/红外双补光,红外光最远可达50m,白光最远可达30m;符合IP66防尘防水设计,可靠性高台615警铃优质钢材,锤头大,经久耐用,声音效果好 10寸台616电源线BV2*1.5 电源线 米24017无线APWIFI6 千兆无缝漫游台818面板APWIFI6千兆无缝漫游,8.5MM超薄设计,160MHZ频宽,支持多人上网,不卡顿。台319网线国标6类无氧铜网线米530第三章响应谈判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采购人信息名 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地  址:长春市凯达北街588号联系方式:关添元 0431-857426592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联系方式:胡月峥 0431-815015133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旗享街消防救援站办公配套设备购置项目(二次)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5]-00356号-1 41.5项目地点长春市旗享街与探岳路交汇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63.1谈判内容 第1包:办公家具用品;第3包:设备器材及其他;详见采购需求。73.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8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94.1响应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标准与合格条件详见谈判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项10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18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129答疑会不组织1310分包第1包:办公家具用品;第3包:设备器材及其他1411偏离不允许1516响应报价采用全费用报价法1618.1谈判有效期谈判截止期之后60天1720.3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1.响应磋商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份。2.本项目响应磋商供应商无需递交纸质文件。注:响应谈判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参加谈判。1821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解密1.响应谈判供应商须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将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2.响应谈判供应商须在解密时间内用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解密。3.响应谈判供应商上传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因未解密而造成谈判响应文件无法进行评审的,响应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1922.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时间2026年1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025谈判地点长春新区中科大街2106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2126.1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和地点时间:2026年1月14日9:30至10:00(北京时间);谈判响应地点:长春新区中科大街2106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2227.2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构成:共3人谈判小组专家确定方式:从依法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327.4在线谈判时间和提交最终报价的时间预计时间:2026年1月14日9:30至10:30(北京时间)2434.2投标保证金不收取2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约2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完成。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供应商拟低价投标的,请事先做好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用(一般含如下内容:1.成本构成。包含原材料成本、人工费用、设施设备、运输、税收等。2.较其他投标申请人能支撑自己报更低价格优势的说明等)。26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费用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第1包:4300元;第3包:1300元。二、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采购。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本须知前附表。1.3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本须知前附表。1.4本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本须知前附表。1.5本项目实施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1本次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本须知前附表。2.2本次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本须知前附表。3.谈判采购内容、服务期和质量要求3.1本次谈判采购内容:见本须知前附表。3.2本次采购的供货期:见本须知前附表。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4.响应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标准与合格条件4.1响应谈判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见本须知前附表。4.2本项目是否接授联合体响应:见本须知前附表。4.3响应谈判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4.3.1为采购人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4.3.2与本项目其他响应谈判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3.3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4.3.4被责令停业的;4.3.5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的;4.3.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3.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5.谈判响应费用响应谈判供应商应承担其从谈判报名直至谈判响应文件提交的谈判全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6.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7.计量单位所有的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现场踏勘8.1采购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组织响应谈判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响应谈判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和签署项目实施合同所涉及现场的各项资料,响应谈判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8.2采购人向响应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数据的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响应谈判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谈判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8.3经采购人允许,响应谈判供应商可以以踏勘为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响应谈判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9.答疑会9.1响应谈判供应商应在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答疑会时间,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以便及时澄清。9.2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组织召开答疑会,会上将对响应谈判供应商所提问题予以澄清,同时以书面方式将问题的澄清通知所有投标报名合格的响应谈判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10.分包见本须知前附表。11.偏离见本须知前附表。三、谈判文件12.谈判文件的组成12.1本谈判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按本须知第9条所述的答疑文件、第14条发出的补充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第二章项目需求第三章响应谈判供应商须知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12.2除9.1内容外,采购机构在谈判响应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公告)发出的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响应谈判供应商起约束作用。13.谈判文件的澄清13.1响应谈判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答疑会时间将谈判文件中需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递交给采购机构。13.2响应谈判供应商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谈判响应答疑会,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将对响应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的疑问予以澄清。如有必要,采购中心将澄清内容形成澄清文件(包括对需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上传“政采云”平台,同时在发布公告媒介上发布公告,以供所有报名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响应谈判供应商下载。13.3该澄清文件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3.4澄清发出的时间距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谈判截止时间。14.谈判文件的修改14.1谈判文件发出以后,在上传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响应谈判供应商的疑问和采购人的要求,采购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14.2采购机构对谈判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将形成变更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同时在发布公告媒介上发布公告,以供所有报名参加谈判的响应谈判供应商下载。14.3该变更文件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4.4变更发出的时间距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的,并且变更内容可能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编制的,为使响应谈判供应商在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机构将相应延长谈判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谈判文件的变更公告中予以明确。四、谈判响应文件15.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谈判响应文件分为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且按下列顺序编制:15.1价格标部分(1)谈判响应函;(2)谈判响应首次报价表:(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被授权委托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6)响应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其他经济文件;(7)谈判响应最终报价表;15.2技术标部分(1)响应谈判供应商简介;(2)项目供货方案;(3)响应谈判供应商服务标准及服务承诺;(4)响应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15.3商务标部分15.3.1响应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响应谈判供应商营业执照;(2)(2)响应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3)“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4)响应谈判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证明材料。15.3.2响应谈判供应商2022年至今完成类似项目销售业绩。15.3.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提交)。15.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5.3.5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交,格式自拟。)15.3.6响应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其它文件。16.谈判响应报价16.1本项目谈判报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方式,所有谈判响应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谈判响应报价应当是供应商履行本项目合同的最终价格。响应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安装到位、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16.2响应谈判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包括成本、利润、税金等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它不应因劳务、材料、机械等的价格变动而做任何调整。在合同有效期和其必要的延长期内也不因通货膨胀、利率升降、税收变化等因素而作任何调整。16.3响应谈判供应商应按第二章货物需求的要求填写货物需求细目的单价和总价。响应谈判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细目在供货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细目的费用已包括在货物需求明细的其他单价和价格之中。响应谈判供应商应按给定的货物需求明细列项,货物数量错误、计量单位错误、落项或多报项目者将被视为不符合性响应,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16.4各响应磋商供应商不得相互串联哄抬标价或恶意压价,出现此种情况者,将被作为废标处理。17.谈判响应报价表17.1响应谈判供应商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填写,且在“政采云”平台提交。17.2如谈判响应报价表内容与谈判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以谈判响应最终报价表为准。17.3谈判响应报价分为谈判响应首次报价表、谈判响应最终报价表。谈判响应首次报价后谈判小组将在资格审评审、符合性评审通过后发起谈判响应最终报价,响应谈判供应商代表须在谈判小组发起的报价时限内提交谈判响应最终报价。17.4在线谈判时间和提交最终报价的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18.采购货物进口产品规定18.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经审核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得排斥符合要求的本国产品。在谈判文件中未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供应商必须响应本国产品,响应进口产品的,磋谈判响应文件无效。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8.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合同应当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必备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的,采购人应当立即终止合同。19.谈判有效期19.1谈判响应文件应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谈判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响应谈判供应商不得在本须知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要求撤销或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19.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谈判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响应谈判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谈判响应文件。响应谈判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谈判响应失效。20.响应谈判供应商的不良行为响应谈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20.1响应谈判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限内撤回或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的;20.2响应谈判供应商不接受按第31条规定其响应价格的修正的;20.3响应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0.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0.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21.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21.1谈判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内容,响应谈判供应商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谈判响应函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谈判文件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21.2谈判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供货期、谈判响应有效期、质量要求、谈判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21.3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在规定位置处,由响应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响应谈判供应商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上述盖章为电子章或者鲜章。21.4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内容要清晰,易于辨认,且无篡改图片,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响应谈判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响应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上述盖章为电子章或者鲜章。21.5如果响应谈判供应商没有按本须知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在初步评审时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五、谈判响应22.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解密22.1响应谈判供应商应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谈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谈判响应文件。22.2响应谈判供应商须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上传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政采云”平台,并通过数字证书签章、加密。22.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政采云”平台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机构不予受理。响应谈判供应商上传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因未解密而造成谈判响应文件无法进行评审的,响应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23.谈判响应截止期23.1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23.2采购机构可按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延长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响应谈判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响应谈判供应商的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为准。24.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4.1响应谈判供应商应当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谈判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谈判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视为撤回谈判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无法提交。24.2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除响应谈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谈判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谈判响应文件。24.3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止提交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谈判供应商不足3家时,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由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4.4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谈胖响应截止期至响应有效期终止日之间,响应谈判供应商不能撤回谈判响应文件。六、谈判25.谈判时间和地点采购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响应谈判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开标大厅”线上参加开标会,所有响应谈判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参加。26.谈判程序26.1.解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谈判响应文件。响应谈判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证书按照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线上对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并确认。26.2.响应谈判供应商对谈判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线上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谈判供应商提出的异议应当及时处理。26.3.响应谈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一切后果由响应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26.4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活动、开启谈判响应文件,所有响应谈判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参加。26.5谈判小组将在符合性评审后,通过“政采云”对合格的响应谈判供应商发起谈判邀请,响应谈判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在线与谈判小组进行谈判。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采云平台”最终报价,并同时上传与最终报价相符的《响应报价明细表》,否则视为响应无效。26.6在线磋商时间和提交最终报价的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七、评审27.谈判小组27.1采购机构将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由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与采购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或与响应谈判供应商有任何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进入本项目的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7.2本项目评谈判小组成员人数及确定方式见本须知前附表。27.3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27.3.1采购人或响应谈判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7.3.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27.3.3与响应谈判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谈判公正评审的;27.3.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8.谈判原则28.1谈判小组评审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谈判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响应谈判供应商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9.谈判29.1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谈判小组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作记录。29.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审)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9.3本项目电子评审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响应谈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其响应按无效处理。29.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5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30.同一品牌产品的认定30.1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响应同一品牌产品的,应该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当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项目废标。30.2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分包以每包计)采购多个产品的,以核心产品为标准计算同一品牌供应商家数。即所有核心产品中的每一项产品均报价同一品牌产品,多家供应商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本项目核心产品名称详见第二章货物需求。31.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需要响应谈判供应商澄清其谈判响应文件,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错误的修正32.1谈判小组将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错误。改正计算错误的原则如下:当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为准;当单价与服务数量的乘积与细目总价不一致时,通常以该行填报的单价为准。除非谈判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填报的细目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2谈判小组将按上述改正错误的原则调整谈判响应文件的报价。在响应谈判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响应谈判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响应谈判供应商不接受改正后的报价,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3.中小微企业的划型33.1中小微企业投标是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响应谈判供应商,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3.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的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33.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星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八、授予合同34.定标方式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评审的中标排序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35.成交通知35.1采购机构将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告,并发出成交通知书。35.2在按照本须知第36条签署了合同后,该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一部分。36.合同的签署36.1成交供应商需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各执一份。36.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7.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予以赔偿。37.4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37.5本项目严禁转包,一经发现立即清除,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九、重新采购38.重新采购38.1在谈判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失败:38.1.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都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38.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8.1.3响应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8.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8.2谈判失败后,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应当重新组织谈判;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重新下达任务单。十、纪律和监督39.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谈判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40.对响应谈判供应商的纪律要求40.1响应谈判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都谈判小组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响应谈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40.2响应谈判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41.对评审委会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们透漏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42.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们透漏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43.质疑与投诉43.1响应谈判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43.2响应谈判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在法定期限内有权向采购办投诉。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五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一、评审标准和方法的制定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旗享街消防救援站办公配套设备购置项目评审办法。二、评审机构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由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相关专家组成。与采购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或与响应谈判供应商有任何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进入本项目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三、评审原则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方法规定的内容,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审,选定成交供应商。四、评审程序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五、评审标准:1.初步评审1.1资格评审标准1.1.1响应谈判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1.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响应谈判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1.1.3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二);1.1.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1.1.5响应谈判供应商近三年(2022—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1.1.6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1.2符合性评审标准1.2.1响应谈判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一致;1.2.2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1.2.3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填写,无字迹模糊、辨认不清;1.2.4响应谈判供应商应按照项目要求进行报价,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1.2.5谈判报价应不高于项目预算且不低于成本价(成本价由谈判小组认定);1.2.6响应货物应满足谈判文件第二章项目要求;1.2.7谈判响应文件应满足谈判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1.3上述要求响应谈判供应商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响应无效,将不再进入详细评审。2.竞争性谈判和最终报价2.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响应谈判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将在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结束后,发起谈判邀请,响应谈判供应商代表须在发起谈判后在线上与谈判小组进行谈判,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具体时间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响应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评定成交标准3.1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评审价法。3.2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实质性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如出现响应谈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情况,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出现技术指标相同,按服务优劣顺序排列,如以上均相同,按供应商确认参加谈判时间先后顺序排列。3.3价格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六、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从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其最终报价为成交价格。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旗享街消防救援站办公配套设备购置项目谈判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响应谈判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谈判响应函采购项目名称及包号:谈判文件编号: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经研究上述谈判文件的响应须知、合同条款、质量要求、服务需求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大写)元的响应报价,按上述合同条款、质量要求、服务需求的条件提供上述项目的供应。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协议条款中规定的供货期提供服务并交付成果。我方同意本谈判响应文件在响应谈判供应商须知第22条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期开始对我方有约束力,并在响应谈判供应商须知第18条规定的谈判响应有效期截止前一直对我方有约束力且随时可能按此谈判响应文件中标。在签署合同协议书之前,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谈判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契约。响应谈判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日期:年月日二、谈判响应首次报价表采购项目名称及包号:谈判文件编号:开标时间:年月日响应谈判供应商名称谈判响应报价(元)供货期(日历天)谈判保证金(有/无)其他承诺注:1.本表除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填写外,还须在“政采云”平台填写提交。2.“政采云”平台填写提交内容须与谈判响应文件中一致。响应谈判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作为供应商代表时需提供此页)响应谈判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响应谈判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响应谈判供应商:(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作为供应商代表时需提供此页)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本人(姓名)系(响应谈判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响应谈判供应商被授权委托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谈判活动。响应谈判供应商被授权委托人在开标、评审、政府采购合同谈判、完成及保修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响应谈判供应商被授权委托人无权转让授权。特此声明。被授权委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职务:电话:(谈判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响应谈判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响应谈判供应商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五、响应报价汇总表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采购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响应单价响应总价123…合计报价响应谈判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采购货物名称报价货物品牌报价货物型号报价货物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23…合计报价:响应谈判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被授权委托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要求:被授权委托人须为响应谈判供应商单位参保人员八、响应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其他经济文件九、谈判响应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时间:年月日响应谈判供应商名称谈判响应报价(元)谈判保证金(有/无)供货期其他承诺注:1、本表无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只做谈判的最终报价使用,在“政采云”谈判的最终环节单独提交。2、谈判报价为谈判内容的报价总和。3.未按要求在发起时间内提交响应谈判最终报价的视为响应谈判无效。响应谈判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最终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采购货物名称报价货物品牌报价货物型号报价货物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23…合计报价:注:须在“政采云”最终报价阶段上传《最终报价明细表》。响应谈判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响应谈判供应商简介响应谈判供应商应阐述企业的自然情况、谈判响应货物市场评价及取得的荣誉信息等,格式自拟。十一、项目方案本部分阐述内容应包括响应谈判供应商供货方案、组织计划、进度计划、安装机具的配置、项目人员安排及安全保障措施等,格式自拟。十二、技术偏离表序号采购货物名称采购货物技术参数响应谈判货物品牌响应谈判货物型号响应谈判货物技术参数正偏离说明12…填表说明:1.技术偏离表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中技术要求逐条填写,应填写响应货物的实际参数,不能将谈判文件中的参数要求复制粘贴,否则响应无效;2.货物的技术参数须与谈判响应文件价格标部分中报价明细表所列的技术参数表述一致,否则响应谈判无效,本招标不接受负偏离的谈判报价,无偏离项需逐项响应。十三、节能产品清单说明表(节能产品按下列格式提供)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已取得证书日期清单型号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期截止时间位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次1第XX页第XX大行第XX行2345…注:1.上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相关职能部门正式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2.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涉及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响应谈判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受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十四、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说明表(环境标志产品按下列格式提供)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环保产品认证清单已取得证书日期清单型号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期截止时间位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次1第XX页第XX大行第XX行2345…注:1.上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相关职能部门正式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2.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涉及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响应谈判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受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十五、响应谈判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1.响应货物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2.技术参数存在正偏离响应货物的技术参数证明材料;3.其他技术文件。十六、资格证明文件一、响应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响应谈判供应商营业执照;2.响应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3.“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4.响应谈判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二、响应谈判供应商(2022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三、公告及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十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谈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谈判供应商)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第四条第______项______行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必须同时提供该中小微企业的声明函。响应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十八、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货物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货物制造商)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货物制造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响应货物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响应货物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十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下列格式提供)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公司制造的货物(由本公司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谈判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响应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交,格式自拟。)六、响应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其它文件附件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附件二: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公司)参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单位(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三: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本公司(响应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旗享街消防救援站办公配套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中如获成交,我公司保证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我公司将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我公司违反上款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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