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道路及配套设施劳务分包服务招标变更公告(四川船城博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5)



资中县水南片区城市更新补短项目第二阶段道路及配套设施劳务分包服务补遗(01)(船城博润2025-038)

四川船城博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资中县水南片区城市更新补短项目第二阶段道路及配套设施劳务分包服务

补遗(

01



编号:船城博润

2025-038

至各潜在投标人:

一、

本项目招标文件增加合同范本,详见附件。

二、

招标文件中的其它内容不变



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

敬请谅解

此致

四川船城博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5



12



31



附件:

附件:劳务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模板(更新于20251106)((适用于安措费、规费7:3比例分配)).docx

合同编号:项目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公司二〇二五年月日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总包方(甲方):分包方(乙方):劳务分包纳税身份类型:□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本合同适用税率:□3%□6%□9%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项目工程劳务分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及分包承包范围1.工程名称:。2.工程概况:。3.工程地点:。4.工程范围:。5.施工内容:。2、分包合同价款签约合同价暂定为:元人民币(含增值税),大写﹕元人民币。其中,不含税价款为元人民币,增值税为元人民币,税率(或征收率)%,劳务承包费用最终以总包方管控程序完成审定额为准。以实际委托项目的劳务服务内容为准。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含人工、辅材、应急抢险物资、项目必要的管理人员、工程资料、临时设施、保险、管理费及利润等费用。3、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暂定****年**月**日,具体以开工指令为准;2.分包工程完工日期:预计****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以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时间为准,总包方有权调整分包工程内容及实施进度计划,分包方放弃因实施进度调整而引起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未经总包方和发包人认可或双方另行约定,若由于分包方自身的原因,而未能按照总包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全部分包工程或其中任何分部分项工程,均视为工期延误。每拖延一日,分包方承担500元/天作为违约赔偿金,且负责赔偿总包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该款项将由总包方从分包工程款中直接扣除。4、工程质量标准1.合同规定由分包方承包范围及结算范围内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地方的有关规定以及总包方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每项工程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满足总包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2.分包方向发包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共同向业主承担履行本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本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3.分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4.乙方每道工序结束由甲方、监理、业主及质量监督部门(若有要求)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未经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引起的返工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包含甲供材料)及工期损失。5.工程质保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保期/缺陷责任期原则上为1年,不得低于总承包单位主合同约定。6.本工程质保期计算时间为甲方会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内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到场,48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根据责任划分承担相应费用。乙方未依约全面履行保修义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履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全额承担。5、安全文明施工标准1.本分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达到公司及相关主管部门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2.本分包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红线范围内的围挡喷淋、硬化道路、一、二级配电箱、提供1个点位接水、接电点位、由总包方负责,其余由相应分包单位负责。6、履约保证金1.缴纳金额:中标价的5%全额提交,即¥元(大写:),中标公示结束后,若已缴纳的报名意向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2.缴纳时限: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3.缴纳方式:现金或保函(以工作计划书为准)形式全额提交(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指定账户以财务提供为准)。4.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过后无息退还。7、工程安全1.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按《安全生产法》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并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如发生事故,乙方应按事故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责任、损失和违约责任,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分包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有关规定与进场作业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购买工伤保险,鼓励分包方购买意外保险。3.分包方进场作业工人应向总包方提交三月内在医院体检报告,确保进场作业人员身体健康。4.分包方应指定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遵守国家和地**府现行的有关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所有法律法规和总包方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按安全规范、安全交底进行施工作业,否则,发生工伤、死亡、停工等情况,均由分包方自行负责,且分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总包方赔偿。5.对不服从管理,不能满足要求或不重视安全造成事故的班组和队伍,总包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直至勒令退场。经济处罚按照总包方内控管理制度执行。6.双方应保持工作上的联系,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通知对方,积极采取措施,迅速清除隐患。分包方所负责施工的区域,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满足项目要求的,项目另派人员进行清理,其相关费用由相关责任单位自行承担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1.5倍在当月劳务费结算中直接扣除。7.本工程现场为无烟施工现场,分包方必须严格约束工人,严禁工人在施工现场吸烟,吸烟必须进入工人吸烟休息间。8.分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在实施爆破作业,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分包方需提前向总包方报备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由分包方承担。9.分包方按业主和总包方的安全管理标准管理现场工人,要求工人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和使用劳保用品。10.分包方(每家分包单位)必须固定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公共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随时听从总包方调动和安排。其他区域日常安全文明施工与安全防护设施的施工、维护,分包方根据现场施工情况配置人员,且满足总包方要求及现场安全生产要求。11.分包方未能按总包方要求进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经总包方提出后仍未整改时,总包方有权另行指派人员进行施工,其费用按实从分包进度款中1.5倍扣除。12.发生或发现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分包方应立即向总包方报告,由总包方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13.分包方要积极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并承担事故责任及所有经济损失。14.双方必须遵守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对职工进行“三级教育”的同时,必须有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15.严禁从事酗酒等不良活动,杜绝赌博等违法行为。严禁夜间(22:00-6:00)高声喧哗、打闹、影响他人休息和健康。16.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严禁工人穿短裤,打赤膊、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和在施工现场睡觉的现象。17.严禁患有高血压、恐高症等不宜登高作业的职业病患者从事高空作业,严禁患有疥疮等传染病患人员在本工地工作上班。8、其他约定内容1.工程资料:分包方负责配合总包方完善承包范围内项目资料编制、收集、整理等工作,并确认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工程资料费用由总包方承担。2.分包方需在总包方关联的指定企业经营业务自主消费,包含选购文创产品或加油业务、印务服务、酒店住宿等,购买金额不得低于暂定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劳务费付至审计完成97%时分包方提供购买服务相应票据。9、甲方责任及义务1.甲方应按财政投资评审(预算评审、进度评审、结算审计等)相应程序结合劳务结算计价方式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特殊情况除外。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作业面,若因甲方未能提供施工工作面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甲方应予乙方顺延工期。3.甲方应按审核后的进度计划要求及时购买甲供材料到场,若因甲供材料未能及时到场,导致工期延误,甲方应予乙方顺延工期。4.甲方派遣做为本项目的现场工程师,甲方对项目的质量目标、安全目标、进度目标实施监督、检查、验收。5.动态考评管理。总承包企业建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动态名录,综合企业资质、质量、安全生产、履约等情况,建立“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级评价,实施差异化管理或限制承接业务。对不合格的施工劳务企业,三年内不接受其投标或承接业务。10、乙方责任及义务1.乙方收到图纸后(电子版或纸质版其中一种,经甲方确认),应熟悉图纸及相关规范,并提出图纸答疑。若因乙方未能熟悉图纸而导致清单漏项、工程量变化等,皆由乙方自行负责。2.乙方进场应认真复核原始地面高程,并收集原始地貌的影像资料。3.乙方应配备一套项目所需的管理班子,在工作时间范围内乙方的项目管理人员需全部到岗,若有事离开,需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4.甲供大宗材料到场卸货由甲方负责,材料到场后乙方需现场指定2-3处堆放地点,若需乙方配合卸货并保管的材料,配合费用另行商议确定。若因乙方指定堆放地点在场地外及指定堆放点位转运至施工作业面等情形,产生的二次转运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无论混凝土施工采取何种方式泵送,如天泵、电地泵、柴油泵等,均由分包方自行承担。5.乙方在实施阶段应配合做好安全资料、工程资料以及甲供材料质检资料的收集、编制、整理、归档、备案(包含影像资料),若因资料不完善导致本项目不能结算、拨款,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6.施工劳务企业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将安全生产协议作为劳务采购合同附件。总承包企业督促施工劳务企业做好用工安全教育,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11、劳务人员管理要求1.分包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职务: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工地现场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与管理,分包方进场后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2.分包方应当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进场7天内向总包方提交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附件《分包方管理人员一览表》)。对不能胜任本职位人员,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限期更换。未设置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按每月500元/人*月扣除劳务费。3.分包方驻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每周总包方的工作例会,保证随时在现场。如确实无法参加,应提前四小时向总包方请假,如无故缺席每次罚款500元,无故离开现场每次罚款1000元/天。4.分包方必须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接受总包方和当地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而采取的资金监管措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如农工工资支付不及时,被民工投诉投诉属实的,分包方必须在3天内予以发放拖欠款项,若不按期支付,总包方有权从分包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保证不发生农民工上访,若发生农民工上访、围堵,每围堵施工现场交违约金1万元/次,每上访业主单位交违约金3000元/次,每围堵发包人交违约金1万元/次,分包方必须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整改,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的,或整改措施效果不明显的,总包方有权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总包方有权在工程款中代为支付。12、付款方式1.工程结算:最终以审计部门审定总承包企业金额为准,参照施工劳务承包内容及合同约定方式办理竣工结算。2.劳务费支付:按进度拨付劳务费;每月按总包单位核金额的80%支付,工程审计结束拨付至97%,剩余3%工程作为工程质保金。3.乙方申请工程款时应提供足额合法的增值税发票,相应发票及资料经甲方财务审核通过后予以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视为违约。4.由甲方按照规定的付款要求办理转账支付,如因银行及网络原因等造成不能及时到达的,可延期支付且不视为违约。13、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逾期未支付工程款,甲方应偿付乙方合同总价的万分之0.1每月的违约金。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除因甲方原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延迟工程完工的,应支付500元/天的违约金和赔偿金;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确保项目与设计、规范要求相符,不能随意调整项目内容与标准,乙方违约改变项目内容标准,造成工期进度推迟,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应在甲方要求下10日内予以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3.乙方应具备履行本合同必须的资质、资金、技术、经验,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劳务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同时,乙方应做好乙方入场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安全防护,并且依法足额购买保险。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导致甲方承担任何责任的,甲方除有权自主决定与第三方达成和解、调解,还有权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或和解协议向乙方全额追偿包括赔偿款补偿款律师费保全担保费在内的一切损失。14、工程结算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按项目验收程序和计价相关规定文件及时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资料,配合甲方完成工程结算决算评审及决算审计。2.甲乙双方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金额下浮10%(扣除甲供主要材料)作为招标控制价,再以投标下浮率(下浮率:**%)作为劳务结算计价支付依据,结算以财政投资评审不含税金额进行税前结算,税费按实际开票票面税金据实结算。3.劳务结算报送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不得虚报瞒报,若结算报价超过最终审定价5%(单价合同以总包方审定结算价为准,费率合同以发包人审定结算价为准),分包方将支付超出部分的8%作为违约金,均按照税前造价计算。4.分包方提交分包工程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分包方应在分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0天内提交装订成册的结算资料给总包方,否则可由总包方单方面办理分包方结算,分包方承诺不对总包方给出结算有任何异议。5.安全文明施工费结算约定:劳务分包单位应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审计机构审定的乙方实施内容产值对应的不含总价措施项目费用的税前造价/审计机构审定的项目工程结算对应的不含税总价措施项目费用的税前造价*审计机构审定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1+税率)*30%。6.规费由总承包单位依法缴纳,不再向分包单位支付。7.总包方在审核进度及结算审核扣减甲供主要材料,以及甲供材料作为计费依据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负责的机械、辅材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办理结算,该部分费用由承包方或其委托的供应商(由总包单位与承包方、供货商签订三方协议)开具相应的机械票、材料票,税率按时计取,该部分费用在劳务费结算款中扣减。15、材料、设备供应1.分包方材料需求计划不得超过图算工程量,如需超量需说明原因且不能超出定额损耗量。如超出定额损耗量需分包方自行解决超出部分材料所产生的费用。2.分包方每月需将剩余钢筋收集存放并将钢筋余料按总包方要求最大化利用至项目施工,总包方每月定期核算钢筋量及损耗是否合理。3.分包方负责现场施工落地灰的收集及重复利用。4.使用上限=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工程净量×(1+损耗率),损耗率按工程类型适用四川定额或行业定额规定损耗量。5.分包人应自主考虑施工现场环境,现场因施工作业面调整或无法直接满足施工所需材料堆放地点,需要二次或多次转运等情况,其产生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甲供材料运至施工现场(运输车辆能达到的地点),分包方需提供材料装载、卸货、收货、保管等工作,其产生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16、争议解决办法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双方共同约定在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17、其他约定1.当实施项目发生调整和变化,甲方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甲乙双方应根据已完成合格工程量进行据实结算,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收尾和撤场工作。18、合同订立1.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拾份,甲方执捌份,乙方执贰份,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同意以招投标文件为准或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未尽事宜按照资中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属国有建筑企业劳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约日期:年月日附件1:廉洁协议廉洁协议总包方(甲方):********分包方(乙方):********为不断加强和促进国有建筑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施工项目安全、优质、高效。根据反腐倡廉相关制度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总包方负责督促本企业管理人员执行以下规定(1)、不准向分包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在分包方报销任何应由总包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不准参加分包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分包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分包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旅游等提供方便。(4)、总包方工作人员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总包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5)、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分包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分包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总包方工作人员有义务为分包方做好服务工作,不允许向分包方单位吃拿卡要或打击报复。(7)不准参与分包方单位的管理、投资入股、分红等经营活动。二、分包方负责约束本方员工执行以下规定(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总包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2)、不准以任何名义为总包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总包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4)、不准为总包方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5)、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总包方人员提供大额借款。三、其他事项(1)、总包方、分包方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经常性廉洁教育,抓好本单位廉政建设工作。(2)、总包方建立不诚信合作方黑名单制度,如分包方发生向总包方员工的行贿行为、分包方和总包方的员工勾结虚增结算款项的行为,则该分包方进入总包方不诚信合作方黑名单。(3)、公司纪委负责对本协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如发现分包方对总包方人员行贿,则按行贿金额的10倍扣减分包方应结算的款项;如分包方和总包方的员工勾结虚增结算款,则按照虚增款项的5倍扣减分包方应结算的款项,同时根据企业规章制度追究总包方员工的责任。(4)、发现违反本协议内容的索贿受贿事实的,可向总包方上级和监督部门举报,联系部门和方式如下:文旅集团纪委联系电话:本协议一式二份,总包方、分包方执一份。总包方:(签字、盖章)分包方:(签字、盖章)日期:日期:附件2: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总包方(甲方):********分包方(乙方):********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经签订的******工程劳务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标准、规程、规范。第二条双方共同遵守文旅集团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2011版),贯彻执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图册》(2017版)。第三条总包方和分包方之间是分包合同关系,分包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分包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第四条总包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1、对分包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2、制定培训制度、教育计划,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分包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定期对分包方进行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3、安排分包方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4、工程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方负责实施,费用含在合同单价中;作业人员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发放和管理统一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对防护用品进场验收,对发放进行监督,当乙方拒绝为从业人员发放合格个人防护用品时,甲方有权代理乙方统一集中采购,费用从工程款中双倍扣除。5、有权制止分包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6、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作业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7、定期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评价,对安全履约差的进行约谈,经约谈后未改善的,有权对其进行阶段性禁标。8、按照规定要求对分包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场检查验收,有权拒绝分包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9、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分包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10、如果分包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总包方有权终止分包合同,责令分包方限期退场。11、当分包方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违章作业时,总包方可以按照项目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直接在安全保证金内扣除;当分包方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时,总包方可以另行安排专业施工队,所发生的费用将以实际费用直接在当月进度款中予以扣除。第五条分包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1、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给总包方备案,在证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分包业务。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数量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四条第(二)点规定进行配备(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数的5‰),接受总包方统一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3、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做到人证相符、证岗吻合,提供符合当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要求的有效证件。4、按照总包方要求对施工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总包方备案),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年龄(特种作业人员不超过50岁,其他作业人员不超过55岁)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5、按照总包要求负责组织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班前活动、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6、按照总包要求为其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组织进场的所有工人进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场作业。(费用自行承担)7、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8、对总包方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施工。9、保证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费用,对总包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整改要求及时执行。10、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11、提供机器设备的安全检测合格证和使用许可证。第六条事故调查处理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甲方,由甲方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未及时上报,甲方有权追究责任。2、总包方违章指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3、分包方不服从总包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欠缺、安全技术交底不落实,造成伤亡事故的,由分包方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4、分包承担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或因分包方施工人员过失,所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5、对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安全事故,由双方协商解决。6、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对于乙方应预料到、或已预料到,但未采取防范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由于总包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分包方有权要求总包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分包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8、分包方要积极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并承担事故责任及所有经济损失。总包方(盖章):分包方(盖章):总包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分包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或委托代理安全主管负责人:总包方项目经理:分包方现场负责人: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附件3:劳务分包管理人员配置表劳务分包管理人员配置表序号姓名岗位身份证号个人履历未到场扣款(元/月)1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150002安全员80003施工员50004电 工不考核*******公司(公章)年月日附件4: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资料管理工作的通知所属分包单位:为规范公司建设项目全过程资料管理,确保质保资料真实完整、安全资料合规有效、劳资资料规范有序,现特此如下通知。一、钢筋、混凝土等材料取样质量管控要求1.必须严格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及设计文件要求,对进场钢筋原材、焊接接头、机械连接接头、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等材料进行取样送检。2.专职资料员在开工前提供详尽的项目送样清单,并向分包单位及劳务班组进行明确交底,分包单位及劳务班组负责现场取样(包含但不限于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样品的制作)。取样完成后,及时通知专职资料员进行送检。3.取样过程必须由监理单位见证员现场见证,取样人员需具备岗位资格证书,取样完成后共同封样并送至检测单位。二、质保资料配合要求1.分包单位及劳务班组需负责收集随车携带的各种材质书及合格证,如钢筋、标砖、管件等关键材料的相关证件,及时交专职资料员收集、存档。2.分包单位及劳务班组必须准确提供商混资料的部位及标号,若因自身原因导致报告需修改,分包单位及劳务班组对结果承担全部责任。三、安全资料配合要求专职资料员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出需分包单位及劳务班组提供的资料清单(清单附后),分包单位及劳务班组需完善相关资料签字手续后,交予专职资料员存档管理。四、劳资资料配合要求专职资料员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出需分包单位及劳务班组提供的资料清单(清单附后),分包单位及劳务班组需完善相关资料签字手续后,交予专职资料员存档管理。五、责任与配合要求1.人员配备:每个项目均配置专职资料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附后),负责与分包单位及劳务班组对接,确保资料流转无缝衔接。从工程开工至竣工归档,分包单位及劳务班组须全程配合专职资料员的资料收集、审核、整改及归档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延误。2.资料时效性:所有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且与施工进度同步,逾期未提交或资料不合格导致工程验收延误的,由分包单位或劳务班组承担全部责任。3.处罚措施:各分包单位违反上述要求,总包方将对分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导致质量隐患或监管处罚的,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追究赔偿责任。请贵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落实上述要求,确保质保资料真实完整、安全资料合规有效、劳资资料规范有序。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双方合同执行。四川瑞欣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及配套设施劳务分包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