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食堂餐厨设备招标变更公告(中国共产党银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HXD-ZC-2025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共产党银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银川市凤城润心晓苑食堂餐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5-12-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各投标供应商: 一、本项目澄清文件已上传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答疑澄清文件”中,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查看。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其他补充事项增加支持本国产品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在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2.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增加支持本国产品相关内容: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符合要求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 四、投标文件组成设置中(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增加:5.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五、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9日9:00时,现变更为2026年01月21日10:00时。
更正日期: 2026-01-05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银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联系方式:09516889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宏信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伊源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951-608589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杰
电话:0951688932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刘晶晶
电话:0951-6085892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宏信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01-05
中国共产党银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银川市凤城润心晓苑食堂餐厨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中国共产党银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宏信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YC)0050602.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银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银川市凤城润心晓苑食堂餐厨设备采购项目3.项目编号:D6401000141100440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1700000.06.最高限价(如有):1700000.07.采购需求:其他厨卫用具,厨房操作台,炊事机械,餐具;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执行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2-29至2026-01-06(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电子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01-19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2.其他事宜: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共产党银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人:王杰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联系方式:095168893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宏信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晶晶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伊源大厦11楼联系方式:18295180319代理机构:宁夏宏信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12-2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银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银川市凤城润心晓苑食堂餐厨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供货2采购人:中国共产党银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人:王杰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电话:09516889328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宏信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伊源大厦11楼项目负责人:刘晶晶电话:18295180319邮箱:/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4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无其他资格要求,不填写)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6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6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7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8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9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10项目预算金额:1700000.00元;最高限价:1700000.00元(如有)11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折扣12投标保证金:0元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号),对在我区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且信用等级为A级的投标供应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应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展示的A级信用等级截图作为信用保证证明;未参与我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在宁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等级可视为A级,享受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信用等级为A级以下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应当以下列方式缴纳: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鼓励使用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电子保函(保单),如使用线下投标保函须在投标文件(电子)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开标现场,并将投标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注: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14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提供样品要求包括:/15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16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6-01-1909:0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6: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方式递交。注: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中标供应商需按要求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交纸质标书四套。17开标时间:2026-01-1909:00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远程投标文件解密。18核心产品:K10双门留样柜1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0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21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定标原则: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4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1人。22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23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核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2003】149号)。收取形式:公户转账收取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24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25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26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27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其他补充事项:1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2.电子版演示视频:因本项目需提供视频演示进行评审,请投标供应商将演示视频进行密封,开标当日9时00分之前递交至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市民大厅C座七楼开标厅)(须以不被他人知悉内容方式密封,密封外包装仅注明项目名称,不得体现投标人名称及其他相关信息,包装内须体现投标人名称,未注明投标人名称导致无法辨别演示单位的,一律按未提供演示视频进行评审)。录制视频须与所投产品一致,并在视频中能够清晰体现出演示产品的品牌、型号。录制视频要求一镜到底,不得拼接视频。视频U盘如评审现场无法打开或未提供演示视频的投标单位,视为未提供演示内容,则该演示项不得分。(演示详细要求请查看评分细则现场视频演示)。3.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1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2019年第16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发布的清单为准。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网上发布,主要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时时关注上述网站及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采购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采购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收到补遗书后,不再向采购人发出确认函。331.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登记前须办理CA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锁业务请咨3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按1号键。2.根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试点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的通知》(宁公资发(2022)5号),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纸质投标文件:在中标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所有投标供应商均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四份邮寄至代理机构,所有投标供应商纸质版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建议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封皮注明项目名称、项目文件编号、标标段、投标供应商名称。关于电子开评标:(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生成NXTF以及nNXTF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3.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时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用于标书的远程解密。n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投标文件,开标结束后提供以便留档。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操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4.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5.投标供应商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TF)通过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6.开标解密: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使用CA锁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一小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参与本项目开标,完成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注意事项:①登录方式:各投标供应商须使用IE浏览器(IE11及以上版本)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②系统环境配置: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请提前一天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配置,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流程。如出现问题,在“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登录界面,点击右上角的“环境修复”按钮,下载环境修复软件,进行修复(详见操作手册)。③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分钟即可解密成功)。各投标供应商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④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311870151群寻求帮助。(二)无效投标情形: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TF)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与远程解密使用的CA锁应一致,否则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三)其他注意事项1、电子招投标文件均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因投标供应商CA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操作有误、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开标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后果自行承担。3、根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试点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的通知》(宁公资发(2022)5号),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4.4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5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9.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9.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9.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9.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9.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2.2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投标邀请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须知4.4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4.5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4.6评标方法和标准4.7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4.8投标文件格式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5.4其他:/。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1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2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投标事项:7.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7.2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2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3投标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0.4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0.5其他:/。11.投标报价11.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价格明细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11.4投标供应商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2.2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4.投标文件的制作14.1投标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14.2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15.2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15.3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16.投标截止16.1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17.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除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7.5其他:/。(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8.2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供应商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5其他开标要求: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19.2.1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19.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3.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0.4如本项目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20.4.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供应商;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0.4.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0.5如本项目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投标供应商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第20.4条规定处理。20.6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符合性审查21.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1.2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1.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21.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1.6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1.1.7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23.2.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2.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23.4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废标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要求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6.1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6.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第六章26.1.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第六章27.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定标27.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7.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7.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原则确定中标人。28.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七)合同及履约验收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0.3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2.履约验收按照宁财规发〔2022〕1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33.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34.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八)质疑和投诉35.质疑35.1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5.3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3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36.投诉36.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6.2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一、商务部分项目名称:银川市凤城润心晓苑食堂餐厨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执行付款方式:按照合同执行二、技术部分1、标的清单1、标的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规格(mm)技术参数数量1挡鼠板≥1200mm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货架板材厚度≥1.2mm;42轴流风机40型执行国家行业标准;2副食库A01四层货架1500×500×1550mm(±50mm)1.货架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货架板材厚度≥1.2mm,面板下衬≥20mm静音木板做防潮处理,且采用横向厚度≥1.2mmU型加强筋加固,焊点防锈处理;2.货架焊接处全部采用满焊工艺,层板这边全部免死边,边角折弯处采用钝化折,层板板材厚度≥1.2mm;3.货架支撑腿管选用≥38×38mm厚度≥1.2mm不锈钢无缝钢管,支撑脚为全钢不锈钢可调脚,可上下调节高度;4.货架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符合国家GB4806.1-2016、GB4806.9-2023标准,符合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标准;9A02四层货架1200×500×1550mm(±50mm)1.货架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货架板材厚度≥1.2mm,面板下衬≥20mm静音木板做防潮处理,且采用横向厚度≥1.2mmU型加强筋加固,焊点防锈处理;2.货架焊接处全部采用满焊工艺,层板这边全部免死边,边角折弯处采用钝化折,层板板材厚度≥1.2mm;3.货架支撑腿管选用≥38×38mm厚度≥1.2mm不锈钢无缝钢管,支撑脚为全钢不锈钢可调脚,可上下调节高度;4.货架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符合国家GB4806.1-2016、GB4806.9-2023标准,符合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标准;2A03灭蝇灯≥12W1.灭蝇灯ABS防阻燃外壳,内镀UV反光层,外壳长时间使用不氧化变黄;2.灭蝇灯采用定制镇流器,粘虫板采用的是食品级耐高温不干胶;1A04风幕机1200×170×192mm(±20mm)1.规格:定制,风幕机冬夏两用,自然风与热风可遥控与开关联合控制;2.风幕机技术参数:频率:50hz,风轮直径:≥125mm;3.风幕机噪声:≤55,电压:380V;4.风幕机功率:≥8KW,风量:≥1400m³/h。1A05食品添加剂的专用柜400×400×400mm(±50mm)1.添加剂柜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板材厚度≥1.2mm,层板及门板下衬横向U型加强筋加固;2.添加剂柜门双向门把手,采用上滑道推拉,滑轮采用钢包塑高强度、无噪音,两侧装有防撞静音垫;3.添加剂柜焊接处全部采用满焊工艺,层板这边全部免死边,边角折弯处采用钝化折,底部配有称重调节脚;1冷库B01冷藏库4300×2500×2500mm(±50mm)1.冷库板材内侧、外侧采用≥0.6mm耐腐蚀304不锈钢板制作,冷库板整体聚氨脂发泡≥100mm厚,聚氨脂发泡密度≥40kg/立方米;2.冷库库门:冷库门采用卧式安装,绝缘隔热,内外表面与冷库板材质一致;配不锈钢门把手含锁、不锈钢门铰链,门边镶嵌PVC磁性密封条,门下设有两层防漏胶边;外包磁性不锈钢层,用以保护磁性密封衬垫并防止霜冻和冷凝,冷库设有安全逃生装置;3.冷库制冷系统:采用封闭风冷式机组,蒸发器设有自动除霜系统,包括加热器、超热保护器及时间控制器;4.冷库控制系统:配置相序保护器、缺相保护、电流过载保护及电压不平衡的保护装置功能;配有系统状态及故障自动诊断模块,并相应配有多点温度传感器,检测环境温度、回气温度、排气管温度、压缩机电机温度,诊断模块用代码方式显示系统及机组的运行状态;5.冷库远程监控系统:物联网与控制系统连接可远程监控冷库运行状况及故障远程报警;温度范围+2℃~+8℃;1B02冷冻库4300×2500×2500mm(±50mm)1.冷库板材内侧、外侧采用≥0.6mm耐腐蚀304不锈钢板制作,冷库板整体聚氨脂发泡≥100mm厚,聚氨脂发泡密度≥40kg/立方米;2.冷库库门:冷库门采用卧式安装,绝缘隔热,内外表面与冷库板材质一致;配不锈钢门把手含锁、不锈钢门铰链,门边镶嵌PVC磁性密封条,门下设有两层防漏胶边;外包磁性不锈钢层,用以保护磁性密封衬垫并防止霜冻和冷凝,冷库设有安全逃生装置;3.冷库制冷系统:采用封闭风冷式机组,蒸发器设有自动除霜系统,包括加热器、超热保护器及时间控制器;4.冷库控制系统:配置相序保护器、缺相保护、电流过载保护及电压不平衡的保护装置功能;配有系统状态及故障自动诊断模块,并相应配有多点温度传感器,检测环境温度、回气温度、排气管温度、压缩机电机温度,诊断模块用代码方式显示系统及机组的运行状态;5.冷库远程监控系统:物联网与控制系统连接可远程监控冷库运行状况及故障远程报警;温度范围-13℃~-18℃;1B04四层货架1200×500×1550mm(±50mm)1.货架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货架板材厚度≥1.2mm,面板下衬≥20mm静音木板做防潮处理,且采用横向厚度≥1.2mmU型加强筋加固,焊点防锈处理;2.货架焊接处全部采用满焊工艺,层板这边全部免死边,边角折弯处采用钝化折,层板板材厚度≥1.2mm;3.货架支撑腿管选用≥38×38mm厚度≥1.2mm不锈钢无缝钢管,支撑脚为全钢不锈钢可调脚,可上下调节高度;4.货架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符合国家GB4806.1-2016、GB4806.9-2023标准,符合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标准;12主食库C01米面架1500×600×260mm(±50mm)1.米面架采用304不锈钢制作,米面架支撑脚管选用≥40×40mm厚度≥2.0mm不锈钢无缝钢管,横撑选用≥40×40mm厚度≥2.0mm不锈钢无缝钢管;2.米面架焊接处全部采用满焊工艺,焊点防锈处理,边角折弯处采用钝化折,米面架支撑脚底部装配有38mm套用橡胶皮脚,安全防滑;3.米面架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符合国家GB4806.1-2016、GB4806.9-2023标准,符合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标准;7C02四层货架1500×500×1550mm(±50mm)1.货架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货架板材厚度≥1.2mm,面板下衬≥20mm静音木板做防潮处理,且采用横向厚度≥1.2mmU型加强筋加固,焊点防锈处理;2.货架焊接处全部采用满焊工艺,层板这边全部免死边,边角折弯处采用钝化折,层板板材厚度≥1.2mm;3.货架支撑腿管选用≥38×38mm厚度≥1.2mm不锈钢无缝钢管,支撑脚为全钢不锈钢可调脚,可上下调节高度;4.货架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符合国家GB4806.1-2016、GB4806.9-2023标准,符合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标准;3C03平板车900×600×900(±50mm)1.平板车层面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板材厚度≥1.2mm;2.平板车采用优质不锈钢φ38×1.0mm钢管冷弯成型把手;3.平板车台面和支撑管交界处焊接38×25厚度≥2.0mm管做三角固定增加强度;4.平板车下带两个定向轮,两个转向轮,转向轮带刹车,连优质轴承;3粗加工间D01三星盆台(圆脚斜背)1800×700×800mm(±50mm)1.水池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板材厚度≥1.2mm,台面与挡板采用一体台面,下洼台面防溢水,配铜芯水龙头;4.水池焊接处全部采用满焊,盆斗圆角压模一次性冲压成型,底部冲压斜筋,配不锈钢下水口,耐高温下水软管;5.水池保护等级不低于8级,符合产品防腐蚀等级认证;6.水池支撑腿采用Ф38mm厚度≥1.2mm无缝钢管,横撑选用Ф25mm厚度≥1.2mm无缝钢管,支撑脚底部装全钢调脚;7.水池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符合国家GB4806.1-2016、GB4806.9-2023标准,符合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标准;2D02双层工作台(带背)900×700×800mm(±50mm)1.工作台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工作台板材厚度≥1.2mm,面板下衬≥20mm静音木板做防潮处理,且采用横向厚度≥1.2mmU型加强筋加固,焊点防锈处理;2.工作台焊接处全部采用满焊工艺,层板这边全部免死边,边角折弯处采用钝化折,下层板板材厚度≥1.2mm;3.工作台支撑腿管选用≥38×38mm厚度≥1.2mm不锈钢无缝钢管,支撑脚为全钢不锈钢可调脚,可上下调节高度;4.工作台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符合国家GB4806.1-2016、GB4806.9-2023标准,符合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标准;1D03盆式菜馅机350#1.菜馅机电压功率380V/1.5KW,电源电压:220V(380V),机壳为不锈钢,生产效率≥300KG/h;2.菜馅机适用于将各种根、茎、叶类蔬菜切成细小颗粒,是制作蒸包馅、水饺馅的理想设备;1D04高压洗地龙头≥10米1.洗地龙头开放式洗地龙头、碳钢主体,表面环氧喷涂处理(黑色);2.洗地龙头固定侧支架钢板厚度≥5mm,黄铜进水主体;3.洗地龙头重工无痕三层液压钢丝管(黑色)、与主体接口为金属连接件、耐温85度;4.洗地龙头黄铜铸造枪式喷头、前置扳机、配有橡胶保护套水压可调(配置一把喷头);5.洗地龙头进水接口为标准1/2外螺纹;1D05多功能双头切菜机1350×600×1400mm(±50mm)1.多功能切菜机采用食品级不锈钢制作,底部配有可移动式脚轮,电源:380V/50Hz功率≥1.5kw;2.多功能切菜机护板均采用厚度为≥2.0mm,切割长度:1mm-60mm,皮带宽≥200mm;3.多功能切菜机变频控制系统,并可人工调节编辑,切刀转速:最高850转/分,产量:300KG-1000KG/h;4.多功能切菜机出料口处有微动开关,操作安全,独立控制快拆装式设计,输送皮带拆卸清洗方便快捷可实现整机清洗;1D06绞肉切肉机670×460×795mm(±50mm)1.绞切肉机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板制,开关防水设计,采用双滚刀结构;2.绞切肉机具备切肉片、切肉丝、绞肉馅三种功能;电压:220/380V;功率≤1.1kw;3.绞切肉机刀片经特殊淬火加工而成,切割不损伤食物纤维组织,切面整齐新鲜薄厚均匀;4.绞切肉机独立刀组,更换方便,易拆卸清洗,操作简单,拆卸组装容易;1D07开水器连底座≥12KW1.开水器304不锈钢板,开水器整体发泡,步进式加热方式,智能控制面板;2.开水器配有LED显示屏,可显示工作状态显示、温度、故障代码显示等;3.开水器电源:380V,开水器功率≥12KW;水箱容积≥60L。热水量≥60L/h;2D08双星盆槽1200×700×800mm(±50mm)1.水池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板材厚度≥1.2mm,台面与挡板采用一体台面,下洼台面防溢水,配铜芯水龙头;4.水池焊接处全部采用满焊,盆斗圆角压模一次性冲压成型,底部冲压斜筋,配不锈钢下水口,耐高温下水软管;5.水池保护等级不低于8级,符合产品防腐蚀等级认证;6.水池支撑腿采用Ф38mm厚度≥1.2mm无缝钢管,横撑选用Ф25mm厚度≥1.2mm无缝钢管,支撑脚底部装全钢调脚;7.水池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符合国家GB4806.1-2016、GB4806.9-2023标准,符合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标准;1D09大单星盆槽1000×700×800mm(±50mm)1.水池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板材厚度≥1.2mm,台面与挡板采用一体台面,下洼台面防溢水,配铜芯水龙头;4.水池焊接处全部采用满焊,盆斗圆角压模一次性冲压成型,底部冲压斜筋,配不锈钢下水口,耐高温下水软管;5.水池保护等级不低于8级;6.水池支撑腿采用Ф38mm厚度≥1.2mm无缝钢管,横撑选用Ф25mm厚度≥1.2mm无缝钢管,支撑脚底部装全钢调脚;7.水池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符合国家GB4806.1-2016、GB4806.9-2023标准,符合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标准;1D10四层货架1500×500×1550mm(±50mm)1.货架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货架板材厚度≥1.2mm,面板下衬≥20mm静音木板做防潮处理,且采用横向厚度≥1.2mmU型加强筋加固,焊点防锈处理;2.货架焊接处全部采用满焊工艺,层板这边全部免死边,边角折弯处采用钝化折,层板板材厚度≥1.2mm;3.货架支撑腿管选用≥38×38mm厚度≥1.2mm不锈钢无缝钢管,支撑脚为全钢不锈钢可调脚,可上下调节高度;4.货架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符合国家GB4806.1-2016、GB4806.9-2023标准,符合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标准;1D11四层货架1200×500×1550mm(±50mm)1.货架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货架板材厚度≥1.2mm,面板下衬≥20mm静音木板做防潮处理,且采用横向厚度≥1.2mmU型加强筋加固,焊点防锈处理;2.货架焊接处全部采用满焊工艺,层板这边全部免死边,边角折弯处采用钝化折,层板板材厚度≥1.2mm;3.货架支撑腿管选用≥38×38mm厚度≥1.2mm不锈钢无缝钢管,支撑脚为全钢不锈钢可调脚,可上下调节高度;4.货架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符合国家GB4806.1-2016、GB4806.9-2023标准,符合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标准;1D12双层工作台1800×800×800mm(±50mm)1.工作台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工作台板材厚度≥1.2mm,面板下衬≥20mm静音木板做防潮处理,且采用横向厚度≥1.2mmU型加强筋加固,焊点防锈处理;2.工作台焊接处全部采用满焊工艺,层板这边全部免死边,边角折弯处采用钝化折,下层板板材厚度≥1.2mm;3.工作台支撑腿管选用≥38×38mm厚度≥1.2mm不锈钢无缝钢管,支撑脚为全钢不锈钢可调脚,可上下调节高度;4.工作台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符合国家GB4806.1-2016、GB4806.9-2023标准,符合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标准;2D13灭蝇灯≥12W1.灭蝇灯ABS防阻燃外壳,内镀UV反光层,外壳长时间使用不氧化变黄;2.灭蝇灯采用定制镇流器,粘虫板采用的是食品级耐高温不干胶;2清洁工具间E01拖布池1200×500×500mm(±50mm)1.拖布池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板材厚度≥1.2mm,台面与挡板采用一体台面,下洼台面防溢水,配铜芯水龙头;2.拖布池焊接处全部采用满焊,盆斗圆角压模一次性冲压成型,底部冲压斜筋,配不锈钢下水口,耐高温下水软管;1E02工具柜900×400×1800(±50mm)1.工具柜采用防腐蚀不锈钢板制作,厚度≥1.2mm;2.工具柜采用通风透气孔设计,减小异味,全部满焊边角压死边不割手;1凉菜间F01挂墙洗手星400×400×250mm(±50mm)1.挂墙洗手星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板材厚度≥1.2mm,台面与挡板采用一体台面,下洼台面防溢水,配铜芯水龙头;2.挂墙洗手星焊接处全部采用满焊,盆斗圆角压模一次性冲压成型,底部冲压斜筋,配不锈钢下水口,耐高温下水软管;1F02烘手机245×155×465mm(±20mm)1.烘手机额定电压:220V,感应距离:≥12cm;2.烘手机输入功率:≤300w,额定频率:≥50HZ;1F03四层货架1500×500×1550mm(±50mm)1.货架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货架板材厚度≥1.2mm,面板下衬≥20mm静音木板做防潮处理,且采用横向厚度≥1.2mmU型加强筋加固,焊点防锈处理;2.货架焊接处全部采用满焊工艺,层板这边全部免死边,边角折弯处采用钝化折,层板板材厚度≥1.2mm;3.货架支撑腿管选用≥38×38mm厚度≥1.2mm不锈钢无缝钢管,支撑脚为全钢不锈钢可调脚,可上下调节高度;4.货架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符合国家GB4806.1-2016、GB4806.9-2023标准,符合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标准;1F04四门雪柜1200×750×1950mm(±50mm)1.冷柜冷藏室温度:2℃~8℃,冷冻室温度:-5℃~-18℃,有效容量≥780L;2.冷柜箱体内外均采用食品级不锈钢,箱体整体发泡,中梁配加热丝,可拆卸门封条,自动回归门设计;双压缩机,纯铜蒸发器,在最高42℃的极端环境温度下也能正常制冷1F05双星盆槽1200×700×800mm(±50mm)1.水池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板材厚度≥1.2mm,台面与挡板采用一体台面,下洼台面防溢水,配铜芯水龙头;4.水池焊接处全部采用满焊,盆斗圆角压模一次性冲压成型,底部冲压斜筋,配不锈钢下水口,耐高温下水软管;5.水池保护等级不低于8级;6.水池支撑腿采用Ф38mm厚度≥1.2mm无缝钢管,横撑选用Ф25mm厚度≥1.2mm无缝钢管,支撑脚底部装全钢调脚;7.水池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符合国家GB4806.1-2016、GB4806.9-2023标准,符合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标准;1F06挂墙双层板2000×300×600mm(±50mm)1.挂墙双层板厚度≥1.2mm,面板下衬横向厚度≥1.2mmU型加强筋加固,焊点防锈处理;2.挂墙双层板焊接处全部采用满焊工艺,层板这边全部免死边,边角折弯处采用钝化折;1F07双层工作台(带背)800×700×800mm(±50mm)1.工作台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工作台板材厚度≥1.2mm,面板下衬≥20mm静音木板做防潮处理,且采用横向厚度≥1.2mmU型加强筋加固,焊点防锈处理;2.工作台焊接处全部采用满焊工艺,层板这边全部免死边,边角折弯处采用钝化折,下层板板材厚度≥1.2mm;3.工作台支撑腿管选用≥38×38mm厚度≥1.2mm不锈钢无缝钢管,支撑脚为全钢不锈钢可调脚,可上下调节高度;4.工作台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符合国家GB4806.1-2016、GB4806.9-2023标准,符合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标准;1F08单通打荷台(带背)1700×700×800mm(±50mm)1.打荷台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打荷台板材厚度≥1.2mm,面板下衬≥20mm静音木板做防潮处理,且采用横向厚度≥1.2mmU型加强筋加固,焊点防锈处理;2.打荷台柜门双向门把手,采用上滑道推拉,滑轮采用钢包塑高强度、无噪音,两侧装有防撞静音垫;3.打荷台焊接处全部采用满焊工艺,层板这边全部免死边,边角折弯处采用钝化折,底部配有称重调节脚;4.打荷台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符合国家GB4806.1-2016、GB4806.9-2023标准,符合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标准;1F09双层工作台(带背)1300×800×800mm(±50mm)1.工作台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工作台板材厚度≥1.2mm,面板下衬≥20mm静音木板做防潮处理,且采用横向厚度≥1.2mmU型加强筋加固,焊点防锈处理;2.工作台焊接处全部采用满焊工艺,层板这边全部免死边,边角折弯处采用钝化折,下层板板材厚度≥1.2mm;3.工作台支撑腿管选用≥38×38mm厚度≥1.2mm不锈钢无缝钢管,支撑脚为全钢不锈钢可调脚,可上下调节高度;4.工作台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符合国家GB4806.1-2016、GB4806.9-2023标准,符合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标准;1F10双门平台雪柜(带背)1800×800×800mm(±50mm)1.平冷工作台温度:2℃~8℃,有效容量≥420L;2.平冷工作台箱体内外均采用食品级不锈钢,箱体整体发泡,中梁配加热丝,可拆卸门封条,自动回归门设计;纯铜蒸发器,在最高42℃的极端环境温度下也能正常制冷;1F11挂墙双层板3100×300×600mm(±50mm)1.挂墙双层板厚度≥1.2mm,面板下衬横向厚度≥1.2mmU型加强筋加固,焊点防锈处理;2.挂墙双层板焊接处全部采用满焊工艺,层板这边全部免死边,边角折弯处采用钝化折;1F12紫外线杀菌灯灯管长度≥1200mm1.杀菌灯电子控制,高压灭蚊蝇效果明显;2.杀菌灯额定频率:50HZ,功率:220V/30W;1副食操作间&留置区配餐G01大单星盆台850×700×800mm(±50mm)1.水池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板材厚度≥1.2mm,台面与挡板采用一体台面,下洼台面防溢水,配铜芯水龙头;4.水池焊接处全部采用满焊,盆斗圆角压模一次性冲压成型,底部冲压斜筋,配不锈钢下水口,耐高温下水软管;5.水池保护等级不低于8级,符合产品防腐蚀等级认证;6.水池支撑腿采用Ф38mm厚度≥1.2mm无缝钢管,横撑选用Ф25mm厚度≥1.2mm无缝钢管,支撑脚底部装全钢调脚;7.水池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符合国家GB4806.1-2016、GB4806.9-2023标准,符合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标准;2G02刀具砧板毛巾消毒柜(玻璃门)1200×600×1650mm(±50mm)1.刀具消毒箱采用304不锈钢制作,板材厚度≥1.2mm,保温密封夹层采用发泡工艺制作;2.刀具消毒箱内部设有刀架、刀墩架,插刀式设计,消毒柜内配承重架;3.刀具消毒箱设有双重超温保护功能,消毒方式紫外线+臭氧双重消毒更彻底;4.刀具消毒箱电源开关、时间控制器、温度控制器组合形成,功率≥0.5KW;1G03组合冰柜1800×800×2200mm(±50mm)1.组合冰柜内、外箱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板材制作,冷柜内胆一次拉伸成型,内沉式圆角内胆设计,防止凝露水化霜溢出的效果,整体高密度发泡;2.组合冰柜配置高效节能压缩机,全钢全铜加粗蒸发器,全铜蒸发器,具有防腐,制冷方式:直冷,制冷快速,双温双控;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餐厨设备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银川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