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人员尿样检测试剂招标变更公告(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2026)
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吸毒人员尿样检测试剂采购项目更正
事项公告(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XCD(ZC)-2025-4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吸毒人员尿样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规定要求,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做相应补充调整:(1)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内容补充: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需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符合要求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在投标文件组成设置中“五、资格证明文件(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增加;
2.删除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技术部分尿检三合一和尿检四合一参数中第6条生产企业获得CE认证;更改为▲6、生产企业获得ISO13485认证;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1月23日15:00。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更正日期:2026年1月6日
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南街8号
联系方式:13709562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秀府西门北面营业房105号
联系方式:18209554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陈警官
电话:1370956266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芳
电话:18209554151
代理机构: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 1 月 6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吸毒人员尿样检测试剂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