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删减产前筛查招标变更公告(宁县卫生健康局2026)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号)、《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第7号)规定,经我局审核,以下医疗机构申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变更符合条件要求,同意予以变更,现将相关变更信息予以公示。
序号
申请单位
变更事项
许可决定日期
1
富宁县人民医院
删减产前筛查项目
2025/10/22
2
富宁县田蓬镇第二卫生院
删减产前筛查项目
2025/11/18
3
富宁县阿用乡卫生院
删减产前筛查项目
2025/11/20
4
富宁县花甲乡中心卫生院
删减产前筛查项目
2025/11/21
5
富宁县新华镇卫生院
删减产前筛查项目
2025/11/24
6
富宁县板仑乡卫生院
删减产前筛查项目
2025/11/24
7
富宁县里达镇卫生院
删减产前筛查项目
2025/11/27
8
富宁县归朝镇中心卫生院
删减产前筛查项目
2025/11/28
9
富宁县剥隘镇中心卫生院
删减产前筛查项目
2025/12/4
10
富宁县田蓬镇第一卫生院
删减产前筛查项目
2025/12/5
11
富宁县谷拉乡卫生院
删减产前筛查项目
2025/12/19
12
富宁县者桑乡卫生院
变更法人
2025/12/22
13
富宁县者桑乡卫生院
删减产前筛查项目
2025/12/22
14
富宁县洞波瑶族乡中心卫生院
删减产前筛查项目
2025/12/23
15
富宁县木央镇第一卫生院
删减产前筛查项目
2025/12/24
16
富宁县木央镇第二卫生院
删减产前筛查项目
2025/12/26
17
富宁县那能乡卫生院
删减产前筛查项目
2025/12/30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6日)。对以上医疗机构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富宁县卫生健康局反映,联系电话:0876-6130263,6137471,通讯地址:富宁县普厅南路4号,邮编:6634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富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删减产前筛查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