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财务审计服务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复核服务招标变更公告(佳木斯市向阳区审计局2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佳木斯市向阳区审计局2026年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财务审计服务
2、征集项目编号:K230803202500000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投标文件关联格式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5-12-31,更正为:2026-01-19。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1-06,更正为:2026-01-22。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1-20 09:30:00,更正为:2026-01-23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1-20 09:30:00,更正为:2026-01-23 09:30:00。
1、因征集文件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审查、一般资格评审、特殊资质审查关联格式部分调整,请各投标人重新选择关联格式上传响应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9时30分,现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1月23日9时30分,请供应商重新下载采购文件。以此次文件为准。
3、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征集人信息
名 称:佳木斯市向阳区审计局
地 址:佳木斯市向阳区通江街桥北路5号
项目联系人:祁女士
联系方式:15636469090
征集人:佳木斯市向阳区审计局
2026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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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文件压缩包.zip
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征集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征集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0服务要求服务项类型:{服务项类型}服务项名称:{服务项名称}服务项对应的描述:{服务项描述}响应内容:{响应内容输入}注:本附件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响应模板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响应的为准。-第1页-报价明细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报价类型计价单位最高限价区间/固定价/权重(%)(%)null(%)null(%)注:本《报价明细表》附件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响应模板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响应的为准。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商务应答表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包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我方作为政府采购供应商,类型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自然人(请据实在中勾选一项),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承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供应商类型为企业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1.“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集体所有制”、“联营”、“合伙企业”、“其他”等法人企业或合伙企业。2.“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3.“经营期限”不早于投标截止日期,或长期有效。(二)供应商类型为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1.“类型”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不早于投标截止日期。(三)供应商类型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执业状态”为“正常”。(四)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承诺满足《民法典》第二章第十八条、第六章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八章第一百七十六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二)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三、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可提供相关设备和人员清单,以及辅助证明材料。四、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一)不存在欠税信息。(二)不存在重大税收违法。(三)不属于纳税“非正常户”(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不适用本条)五、承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承诺函中以附件形式提供至少开标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六、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处罚期限已经届满的视同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本条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二)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的较大金额罚款(二百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三)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七、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下列情形(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八、承诺通过下列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至七款承诺信息真实有效。(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三)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五)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六)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合法渠道。我方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授权并配合采购人所在同级财政部门及其委托机构,对上述承诺事项进行查证。如不属实,属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接受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年月日附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一、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1.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2.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清单。3.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工伤保险缴费清单。4.失业保险缴纳证明或失业保险缴费清单。5.生育保险缴纳证明或生育保险缴费清单。二、新成立的企业或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机构,应提供书面说明和有关佐证文件。报价明细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报价类型计价单位最高限价区间/固定价/权重(%)(%)null(%)null(%)注:本《报价明细表》附件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响应模板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响应的为准。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我方作为政府采购供应商,类型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自然人(请据实在中勾选一项),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承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供应商类型为企业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1.“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集体所有制”、“联营”、“合伙企业”、“其他”等法人企业或合伙企业。2.“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3.“经营期限”不早于投标截止日期,或长期有效。(二)供应商类型为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1.“类型”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不早于投标截止日期。(三)供应商类型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执业状态”为“正常”。(四)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承诺满足《民法典》第二章第十八条、第六章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八章第一百七十六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二)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三、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可提供相关设备和人员清单,以及辅助证明材料。四、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一)不存在欠税信息。(二)不存在重大税收违法。(三)不属于纳税“非正常户”(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不适用本条)五、承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承诺函中以附件形式提供至少开标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六、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处罚期限已经届满的视同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本条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二)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的较大金额罚款(二百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三)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七、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下列情形(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八、承诺通过下列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至七款承诺信息真实有效。(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三)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五)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六)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合法渠道。我方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授权并配合采购人所在同级财政部门及其委托机构,对上述承诺事项进行查证。如不属实,属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接受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年月日附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一、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1.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2.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清单。3.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工伤保险缴费清单。4.失业保险缴纳证明或失业保险缴费清单。5.生育保险缴纳证明或生育保险缴费清单。二、新成立的企业或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机构,应提供书面说明和有关佐证文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按征集公告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1、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二、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报价一览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响应报价注:本《报价一览表》附件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响应模板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响应的为准。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征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此声明函为非必须响应内容,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认定标准,对照自身实际确认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第1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征集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征集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0服务要求服务项类型:{服务项类型}服务项名称:{服务项名称}服务项对应的描述:{服务项描述}响应内容:{响应内容输入}注:本附件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响应模板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响应的为准。-第1页-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按征集公告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1、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二、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报价一览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响应报价注:本《报价一览表》附件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响应模板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响应的为准。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征集项目名称:佳木斯市向阳区审计局2026年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财务审计服务征集项目编号:K2308032025000004佳木斯市向阳区审计局2025年12月29日第一章征集邀请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佳木斯市向阳区审计局委托,作为本项目征集人,拟对佳木斯市向阳区审计局2026年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财务审计服务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一、征集项目编号:K2308032025000004二、征集项目名称:佳木斯市向阳区审计局2026年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财务审计服务三、征集项目简介:采购人通过框架协议采购征集的方式,采购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8家供应商;财务审计服务:3家供应商;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4.2特殊资格审查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hljcg.hlj.gov.cn/gpfa-main-web/index)供应商用户登录,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系统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供应商库。2.CA注册及使用说明及签章要求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系统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供应商库。2.CA注册及使用说明及签章要求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提前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CA,CA用于制作响应文件时盖章、加密和开标时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CA在线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4.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技术支持:在线客服: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首页→右侧智能客服400服务电话:4009985566按1CA及签章服务: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提前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CA。六、征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1.征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征集公告2.在征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征集人将本项目征集文件上传至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成功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征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不得对征集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征集文件后,征集人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征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征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征集公告。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3.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即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八、本征集邀请在黑龙江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联系方式征集人:佳木斯市向阳区审计局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通江街桥北路5号邮编:154000联系人:孔令鑫联系电话:1563646909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最高限制单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本项目为固定价格,价格不再进行评审,如供应商未按照此项进行报价,将否决其投标。各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填写报价时,按照相应标的名称填写相应内容为:100%,视为投标报价。“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最终生成的投标报价仅为投标使用,最终按以下标准收取费用:采购包1(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计费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3〕39号)具体如下:收费项目分档累进计算标准费率≤2000万元2000-5000含5000万元5000-8000含8000万元8000-10000含10000万元>1亿1亿-5亿含5亿>5亿基本收费0.3%0.29%0.28%0.27%0.26%效益收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复核服务:以审减金额为收费基数,审减效益均为审减金额的1%。说明采购包2(财务审计服务):财务审计服务费用计费标准:参照《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1]20号,八折计算。注:各标包供应商须提供包含以上内容的报价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各标包供应商根据自己所投标包内容承诺,例如参与采购包1的供应商,仅需承诺一标包的报价内容即可,承诺函格式自拟);详见第三章。本项目为固定价格,价格不再进行评审,如供应商未按照此项进行报价,将否决其投标。各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填写报价时,按照相应标的名称填写相应内容为:100%,视为投标报价。“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最终生成的投标报价仅为投标使用,最终按以下标准收取费用:采购包1(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计费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3〕39号)具体如下:收费项目分档累进计算标准费率≤2000万元2000-5000含5000万元5000-8000含8000万元8000-10000含10000万元>1亿1亿-5亿含5亿>5亿基本收费0.3%0.29%0.28%0.27%0.26%效益收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复核服务:以审减金额为收费基数,审减效益均为审减金额的1%。说明采购包2(财务审计服务):财务审计服务费用计费标准:参照《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1]20号,八折计算。注:各标包供应商须提供包含以上内容的报价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各标包供应商根据自己所投标包内容承诺,例如参与采购包1的供应商,仅需承诺一标包的报价内容即可,承诺函格式自拟);详见第三章。本项目为固定价格,价格不再进行评审,如供应商未按照此项进行报价,将否决其投标。各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填写报价时,按照相应标的名称填写相应内容为:100%,视为投标报价。“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最终生成的投标报价仅为投标使用,最终按以下标准收取费用:采购包1(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计费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3〕39号)具体如下:收费项目分档累进计算标准费率≤2000万元2000-5000含5000万元5000-8000含8000万元8000-10000含10000万元>1亿1亿-5亿含5亿>5亿基本收费0.3%0.29%0.28%0.27%0.26%效益收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复核服务:以审减金额为收费基数,审减效益均为审减金额的1%。说明采购包2(财务审计服务):财务审计服务费用计费标准:参照《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1]20号,八折计算。注:各标包供应商须提供包含以上内容的报价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各标包供应商根据自己所投标包内容承诺,例如参与采购包1的供应商,仅需承诺一标包的报价内容即可,承诺函格式自拟);详见第三章。本项目为固定价格,价格不再进行评审,如供应商未按照此项进行报价,将否决其投标。各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填写报价时,按照相应标的名称填写相应内容为:100%,视为投标报价。“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最终生成的投标报价仅为投标使用,最终按以下标准收取费用:采购包1(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计费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3〕39号)具体如下:收费项目分档累进计算标准费率≤2000万元2000-5000含5000万元5000-8000含8000万元8000-10000含10000万元>1亿1亿-5亿含5亿>5亿基本收费0.3%0.29%0.28%0.27%0.26%效益收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复核服务:以审减金额为收费基数,审减效益均为审减金额的1%。说明采购包2(财务审计服务):财务审计服务费用计费标准:参照《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1]20号,八折计算。注:各标包供应商须提供包含以上内容的报价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各标包供应商根据自己所投标包内容承诺,例如参与采购包1的供应商,仅需承诺一标包的报价内容即可,承诺函格式自拟);详见第三章。本项目为固定价格,价格不再进行评审,如供应商未按照此项进行报价,将否决其投标。各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填写报价时,按照相应标的名称填写相应内容为:100%,视为投标报价。“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最终生成的投标报价仅为投标使用,最终按以下标准收取费用:采购包1(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计费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3〕39号)具体如下:收费项目分档累进计算标准费率≤2000万元2000-5000含5000万元5000-8000含8000万元8000-10000含10000万元>1亿1亿-5亿含5亿>5亿基本收费0.3%0.29%0.28%0.27%0.26%效益收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复核服务:以审减金额为收费基数,审减效益均为审减金额的1%。说明采购包2(财务审计服务):财务审计服务费用计费标准:参照《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1]20号,八折计算。注:各标包供应商须提供包含以上内容的报价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各标包供应商根据自己所投标包内容承诺,例如参与采购包1的供应商,仅需承诺一标包的报价内容即可,承诺函格式自拟);详见第三章。本项目为固定价格,价格不再进行评审,如供应商未按照此项进行报价,将否决其投标。各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填写报价时,按照相应标的名称填写相应内容为:100%,视为投标报价。“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最终生成的投标报价仅为投标使用,最终按以下标准收取费用:采购包1(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计费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3〕39号)具体如下:收费项目分档累进计算标准费率≤2000万元2000-5000含5000万元5000-8000含8000万元8000-10000含10000万元>1亿1亿-5亿含5亿>5亿基本收费0.3%0.29%0.28%0.27%0.26%效益收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复核服务:以审减金额为收费基数,审减效益均为审减金额的1%。说明采购包2(财务审计服务):财务审计服务费用计费标准:参照《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1]20号,八折计算。注:各标包供应商须提供包含以上内容的报价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各标包供应商根据自己所投标包内容承诺,例如参与采购包1的供应商,仅需承诺一标包的报价内容即可,承诺函格式自拟);详见第三章。本项目为固定价格,价格不再进行评审,如供应商未按照此项进行报价,将否决其投标。各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填写报价时,按照相应标的名称填写相应内容为:100%,视为投标报价。“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最终生成的投标报价仅为投标使用,最终按以下标准收取费用:采购包1(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计费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3〕39号)具体如下:收费项目分档累进计算标准费率≤2000万元2000-5000含5000万元5000-8000含8000万元8000-10000含10000万元>1亿1亿-5亿含5亿>5亿基本收费0.3%0.29%0.28%0.27%0.26%效益收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复核服务:以审减金额为收费基数,审减效益均为审减金额的1%。说明采购包2(财务审计服务):财务审计服务费用计费标准:参照《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1]20号,八折计算。注:各标包供应商须提供包含以上内容的报价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各标包供应商根据自己所投标包内容承诺,例如参与采购包1的供应商,仅需承诺一标包的报价内容即可,承诺函格式自拟);2.框架协议采购分类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3.框架协议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1年 。4.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持续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黑财采[2024]6号 )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说明材料,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9.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0.征集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为8000.00元/家/包。由入围供应商支付,请供应商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11.入围结果公告入围结果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2.入围通知书入围结果公告后,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入围通知书。13.框架协议签订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征集人将框架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4.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本次采购不组织踏勘项目现场。15.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直接选定; 财务审计服务:直接选定;16.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1)佳木斯市向阳区审计局,类型:采购单位;17.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应当依法废标。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项目。1.2本征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征集人享有。征集文件内容由征集人负责解释。2.有关定义2.1“征集人”是指负责征集程序和订立框架协议的集中采购机构。本次征集项目的征集人是佳木斯市向阳区审计局。2.2“供应商”是指按照征集公告规定获取了征集文件,拟参加征集或签订框架协议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网上开启”是指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启、唱标、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在线完成相应文件解密、参与开启活动。2.4“电子评审”是指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在线完成评审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审报告、推荐入围供应商等活动。三、征集文件1.征集文件的构成1.1征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征集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审的重要依据。征集文件用以阐明征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商务及报价等要求、征集和响应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框架协议主要条款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征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征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征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四章资格审查;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第六章框架协议文本和采购合同文本;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征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征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征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征集人可以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征集人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征集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布更正后的征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征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征集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的语言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征集人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审委员会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1.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征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5.响应文件的组成5.1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5.2响应文件包括响应函、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6.响应文件格式6.1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6.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7.1本项目为固定价格,价格不再进行评审,如供应商未按照此项进行报价,将否决其投标。各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填写报价时,按照相应标的名称填写相应内容为:100%,视为投标报价。“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最终生成的投标报价仅为投标使用,最终按以下标准收取费用:采购包1(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计费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3〕39号)具体如下:收费项目分档累进计算标准费率≤2000万元2000-5000含5000万元5000-8000含8000万元8000-10000含10000万元>1亿1亿-5亿含5亿>5亿基本收费0.3%0.29%0.28%0.27%0.26%效益收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复核服务:以审减金额为收费基数,审减效益均为审减金额的1%。说明采购包2(财务审计服务):财务审计服务费用计费标准:参照《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1]20号,八折计算。注:各标包供应商须提供包含以上内容的报价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各标包供应商根据自己所投标包内容承诺,例如参与采购包1的供应商,仅需承诺一标包的报价内容即可,承诺函格式自拟);7.2供应商每个采购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将作为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7.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征集文件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通过电子卖场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响应无效。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90天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9.1响应文件应当根据征集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指南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9.2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征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进行响应;未逐一进行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征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9.3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9.4发生征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10.响应文件的提交10.1(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10.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征集人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评审和确定入围供应商1.响应文件开启及开启程序1.1本项目为网上开启。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征集人将作废标处理。1.2开启准备工作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1.3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征集文件规定数量的,征集人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4开启1.4.1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对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解密情况、响应报价进行展示。1.4.2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征集人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征集人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征集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资格审查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4.入围评审详见征集文件第五章。5.入围通知书5.1评审委员会确定入围供应商后,征集人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入围结果公告、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入围通知书。5.2入围通知书是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的依据,是框架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入围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入围通知书无效,入围通知书将自动失效。5.3入围通知书对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六、签订框架协议1.征集人应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将框架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如为联合征集的,牵头征集人负责组织其他征集人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各征集人应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将框架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2.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七、纪律要求1.评审活动纪律要求征集人应保证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征集人、供应商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征集文件以及征集人现场管理规定,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征集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2.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1.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2.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2.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2.4与征集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2.5向征集人、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6在征集过程中与征集人进行协商谈判;2.7入围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2.8未按照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框架协议;2.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2.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框架协议;2.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2.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出现上述情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已入围的,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解除框架协议。3.征集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征集人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征集人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征集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征集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八、询问、质疑和投诉1.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2.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对于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对征集文件、征集过程和入围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征集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对采购合同授予过程、授予结果的询问、质疑,由授予采购合同的采购人负责答复。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征集程序环节或第二阶段成交环节的质疑。5.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征集人提交质疑资料。6.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6.1质疑函正本1份;6.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6.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6.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6.5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征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的征集文件回执单)。询问质疑联系方式:联系人: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045131155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君康大厦写字楼1208室邮编:150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7.供应商对征集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征集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征集的,为级次最高的财政部门)。九、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将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进行反馈与评价,反馈和评价情况将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征集人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建立对入围供应商、商品、代理商的评价反馈制度。十、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1.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其他原因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被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受到行政处罚的;7)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服务质量较差、不按合同履行职责的;8)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响应供应商,以及入围响应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2.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否十一、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响应时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各供应商应准确无误的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投标无效。第三章征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一、征集项目概况采购人通过框架协议采购征集的方式,采购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8家供应商;财务审计服务:3家供应商;二、采购内容序号采购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品目计量单位所属行业预估采购数量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1采购包1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其他咨询服务项其他未列明行业8.0000是2采购包2财务审计服务其他咨询服务项其他未列明行业3.0000是三、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1.分包名称: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1)标的名称: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序号服务项类型服务项名称服务项对应描述1服务内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1、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根据建设方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图纸、内业资料、招标文件、响应文件、设计变更、签证、结算书及其他工程竣工结算相关资料等,按照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进行审核,出具相关造价成果文件,造价成果文件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及《造价咨询质量标准的要求》。 2、工程竣工结算复审:根据建设方提供的项目前期资料、施工合同、竣工图纸、内业资料、招标文件、响应文件、设计变更、签证、结算书及其他工程竣工结算相关资料等,按照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进行审核,出具相关造价成果文件,造价成果文件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及《造价咨询质量标准的要求》。2.分包名称:财务审计服务1)标的名称:财务审计服务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序号服务项类型服务项名称服务项对应描述1服务内容财务审计服务1、项目立项程序:核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各类勘察报告、设计文件等项目立项文件出具单位的资质和独立性是否有保障,立项各环节报告结果是否客观公正、是否得到对应的行政部门的批复,立项各环节次序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未立项先建的情况,核查项目建设指挥部的设立文件及权限。 2、项目内控制度:检查项目建设前期是否具备相应的内控制度,结合项目建设的供应商确认、财务收支等资料,核查内控制度条文设计的合理性、执行的有效性、是否得到一贯执行,同时核查是否存在保证建设资金合理使用的措施以应对特殊款项往来。 3、供应商确认方式:核查项目各类采购的供应商的确认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可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服务、物资及设备采购等采购的采购供应商。检查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招投标、竞争性磋商、询价比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的合法合规性、客观性。 4、采购合同签订:核查项目采购货物、服务、设备及物资等订立的合同条款是否合法,核查合同条款是否存在不利于项目建设单位、不利于项目资金使用的约定,核查合同执行是否严格,是否存在不按合同执行的不利情况。 5、专项资金使用:核查施工等大额支出存在专项资金占用、混用等错误或舞弊行为,核查是否存在非必要支出、重复采购支出等不合理费用支出,核查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6、项目监理及施工:核查项目开工报告及批准文件、施工及监理日志记录是否存在异常,施工是否存在拖延施工、怠工等情况,监理是否存在未覆盖全施工流程、监理工作不尽职等情况。 7、项目验收情况:核查项目验收报告、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环境保护验收文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文件,检查验收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8、其他内容:积极配合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内容。四、商务要求1.分包名称: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1)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2)支付时间和条件:项目完成后付款。支付比例100%,服务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采购人将在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前提下,自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3)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签订合同时进行约定。4)解决争议的方式:1.甲方与乙方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政府采购解决争议的方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分包名称:财务审计服务1)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2)支付时间和条件:项目完成后付款。付比例100%,中标人在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履约工作、出具客观真实、合法有效的成果文件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采购人将在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前提下,自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3)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签订合同时进行约定。4)解决争议的方式:1.甲方与乙方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政府采购解决争议的方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五、其他要求无第四章资格审查评审小组负责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一、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资格承诺函2(二) 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资格承诺函3(三)承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资格承诺函4(四)承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资格承诺函5(五)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资格承诺函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标准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提供)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采购包2: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资格承诺函2(二) 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资格承诺函3(三)承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资格承诺函4(四)承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资格承诺函5(五)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资格承诺函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标准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提供)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二、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项目负责人要求工程造价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注:须为本企业人员,提供以上证书和人员身份证扫描件以及2025年10月-2025年12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类人员除外,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采购包2: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资格要求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需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连续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后的养老保险证明。) 注: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响应时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一、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2.评审工作由征集人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征集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评审专家组成。3.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4.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征集人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征集文件规定的和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5.评审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往来均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传递,评审委员会成员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签名后生效,供应商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审报告,由征集人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6.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征集人及其工作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二、评审委员会1.本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均由征集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构成,评审专家在黑龙江政府采购平台专家库采取随机方式抽取。2.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审委员会组长。3.评审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回避;征集人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征集人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4.评审委员会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4.1熟悉和理解征集文件;4.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征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4.3根据需要要求征集人对征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4.4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4.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4.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三、评审方法序号分包名称入围评审方法入围供应商淘汰率入围上限11质量优先法20.00%822质量优先法20.00%3四、评审程序1.熟悉和理解征集文件、停止评审1.1评审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征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征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的内容等。1.2本征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1.2.1征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导致评审无法进行的;1.2.2征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1.2.3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征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1.2.4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征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2.5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是价格优先法或质量优先法之外的评审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价格优先法、质量优先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1.2.6征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1.2.7征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向征集人提交情况说明。除上述情形外,评审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依据本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征集文件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审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征集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包名称: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投标文件规范性、符合性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涂改、删除、插字、公章使用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文件的格式、文字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对投标无实质性影响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报价明细表 商务应答表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封面 资格承诺函2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无需对此条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3主要商务条款审查投标人出具的“满足主要商务条款的承诺书”,且进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单位盖章”。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4其他要求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围标、串标 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采购包2(包名称:财务审计服务):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投标文件规范性、符合性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涂改、删除、插字、公章使用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文件的格式、文字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对投标无实质性影响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报价明细表 商务应答表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封面 资格承诺函2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无需对此条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3主要商务条款审查投标人出具的“满足主要商务条款的承诺书”,且进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单位盖章”。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4其他要求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围标、串标 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结论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如果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评审报告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3.1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征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征集人做出解释。征集人的解释不得改变征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3.2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按评审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征集文件变为响应征集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3.3.1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响应征集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要求和商务应答;3.3.2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3.3.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3.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3.4.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3.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3.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为准。3.4.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5对不同语言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6征集人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审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3.7评审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4.比较与评价按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采购包1:质量优先法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货物项目质量因素包括采购标的的技术水平、产品配置、售后服务等。服务项目质量因素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水平、供应商的履约能力、服务经验等。采购包2:质量优先法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货物项目质量因素包括采购标的的技术水平、产品配置、售后服务等。服务项目质量因素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水平、供应商的履约能力、服务经验等。6.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6.1征集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启日期和地点;6.2响应供应商名单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6.3评审方法和标准;6.4开启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响应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6.5评审结果,确定的入围供应商名单;6.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评审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五、评审争议处理规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全体一致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征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征集人书面反映。征集人收到书面反映后,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六、评审细则及标准1.评审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根据征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审程序、评审标准/评分办法进行评价和比较。2.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依据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评分办法独立评审。2.1价格优先法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服务,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评审委员会根据本项目(采购包)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具体流程如下:2.1.1评审委员会按淘汰率计算得出淘汰供应商数量,即淘汰供应商数量=有效报价供应商数量*淘汰率。计算出的淘汰供应商数量存在小数的,按照向上取整的原则,确定需要淘汰供应商的数量。2.1.2基于按淘汰率计算得出的淘汰供应商数量,根据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还需淘汰供应商的数量,最终确定淘汰供应商的总数。2.1.3根据最终确定淘汰供应商总数,按评审排序进行淘汰后,确定入围名单。如在排名并列的供应商中仍需淘汰一定数量供应商的,则并列供应商全部淘汰。2.2质量优先法2.2.1评分方法采用质量优先法的,由评审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如根据淘汰规则淘汰供应商时,末尾存在排名并列但仍需淘汰供应商的,则在并列供应商范围内按淘汰规则随机抽取入围供应商。2.2.2评分标准采购包1(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质量优先法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10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项 详细描述 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格式详细评审技术服务方案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编制的服务方案,应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整体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明确阐述竣工结算审核及复审服务的依据、竣工结算审核及复审服务包含的工作内容、人员团队配置、岗位职责等); 2.针对竣工结算审核及复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况,阐述工作方案及方法(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各类方法的说明及适用情形等); 3.具体的服务工作流程及步骤(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竣工结算审核及复审准备工作、方法的选择、资料的整理汇集、时间进度计划等); 4.质量控制措施及保障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质量与业务工作质量、竣工结算审核及复审方案的落实、人员工作行为及成果文件的质量保证措施等); 5.竣工结算审核及复审服务工作过程中重点及难点的分析及应对措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评判数据的准确性、资料不完备、项目建设参与方不配合、材料成本难确定等重点难点情形)。 6.风险防范方案和措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作中风险说明及其成因的分析、风险的防范措施等) 7.保密方案和措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作中的保密方案及保证措施等);评分标准: 1)供应商编制以上列明的方案内容,且各项方案的文字内容具体详实(所称具体详实,是方案内容中必须包含服务工作的具体流程、关键步骤、时间节点、解释说明等内容,而不能是仅列明标题,具体流程、关键步骤、时间节点、解释说明等内容不作说明或仅概括说明,下同)与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有实际关联(所称实际关联,是指方案中所有表述的内容均须与本项目采购标的物实现的工作相关,例如出现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与采购代理服务方案或其他与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不相关的文字表述内容的,则视为与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无实际关联,下同),在方案中辅以相关的图片、表格或图示加以解释说明且除评分内容中明确的方案内容以外还有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的拓展内容的,各项方案对应得10分; 2)供应商编制以上列明的方案内容,各项方案有具体的文字内容,且与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有实际关联的,各项对应得8分; 3)供应商编制以上列明的方案内容,各项方案有具体的文字内容,且与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有实际关联,但方案中存在缺少评分内容列明项目的、存在本项目履约工作无关内容或编制的内容存在表述不完整、表意不清晰、存在歧义、工作节点或关键技术步骤缺失、流程或内容表述不完整的,各项对应得6分; 4)编制了各项相应的标题及方案,但标题所对应的方案内容不是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方案内容通过第三方渠道生搬硬套或复制粘贴、存在第三方文字内容或图示表格(内容中存在与供应商、方案或本项目无关的水印、标志、地址、名称等)或存在明显错误(如出现与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不相关的文字表述内容的、服务方案内容前后表述含义不一致、响应文件章节标题与其对应的文字内容不一致等情形)、只有简单几句概括无详细实际内容的,各项对应得4分;5)未编制本部分方案的不得分。以上7项内容每缺少一项内容,其对应分值不予计取。7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承诺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应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在取得中标资格后,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本项目的框架协议; 2.承诺在签订框架协议时,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与中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约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框架协议; 3.承诺签订框架协议后,严格执行本项目框架协议中,双方约定的价格、质量标准、履约期等条款,保质保量的完成本项目的合同履约工作; 4.承诺框架协议履约期内服从采购人的协调与指挥;按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范围开展工作;按照与采购人的约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履约工作;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成果文件或服务质量存在缺陷时,第一时间解决处理问题,并按照与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完成整改工作; 5.承诺如以上内容出现与承诺内容违背的行为,自愿接受采购人的处罚,并承担相应行为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对于产生法律后果的情况,则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全部承诺的得满分,每项承诺内容擅自改动承诺内容或遗漏缺少的,扣6分;未提供此部分承诺内容的不得分。3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序号 评审因素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 评审标准 关联格式 无价格权重表权重项编号权重项权重值1标的价格100.00%采购包2(财务审计服务):质量优先法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10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项 详细描述 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格式详细评审服务方案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编制的服务方案,应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整体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阐述审计建设项目程序执行情况、合同签订执行情况审计、招投标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工程造价情况及行业主管部门明确需要重点审计的其他内容服务包含的工作内容、人员团队配置、岗位职责等); 2.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出现的不同工程情况,阐述审计适用的各类工作方法(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各类方法的说明阐述、各类方法的适用情形等); 3.审计工作流程及步骤(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审计前的准备工作、审计方法的选择、审计资料的整理汇集、时间进度计划等); 4.质量控制措施及保障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管理工作质量与业务工作质量,审计方案、审计行为及审计报告的质量保证措施等) 5.工程结算审计工作过程中重点及难点的分析及应对措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保证审计数据的准确性、工程资料不完备、项目建设参与方不配合、材料成本难确定等重点难点情形); 6.风险防范方案和措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审计工作中风险说明及其成因的分析、风险的防范措施等) 7.保密方案和措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审计工作中的保密方案及保证措施等) 评分标准:1)供应商编制以上列明的方案内容,且各项方案的文字内容具体详实(所称具体详实,是方案内容中必须包含服务工作的具体流程、关键步骤、时间节点、解释说明等内容,而不能是仅列明标题,具体流程、关键步骤、时间节点、解释说明等内容不作说明或仅概括说明,下同)与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有实际关联(所称实际关联,是指方案中所有表述的内容均须与本项目采购标的物实现的工作相关,例如出现工程造价预算编制或其他与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不相关的文字表述内容的,则视为与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无实际关联,下同),在方案中辅以相关的图片、表格或图示加以解释说明且除评分内容中明确的方案内容以外还有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的拓展内容的,各项方案对应得10分; 2)供应商编制以上列明的方案内容,各项方案有具体的文字内容,且与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有实际关联的,各项对应得8分; 3)供应商编制以上列明的方案内容,各项方案有具体的文字内容,且与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有实际关联,但方案中存在缺少评分内容列明项目的、存在本项目履约工作无关内容或编制的内容存在表述不完整、表意不清晰、存在歧义、工作节点或关键技术步骤缺失、流程或内容表述不完整的,各项对应得6分; 4)编制了各项相应的标题及方案,但标题所对应的方案内容不是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方案内容通过第三方渠道生搬硬套或复制粘贴、存在第三方文字内容或图示表格(内容中存在与供应商、方案或本项目无关的水印、标志、地址、名称等)或存在明显错误(如出现与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不相关的文字表述内容的、服务方案内容前后表述含义不一致、响应文件章节标题与其对应的文字内容不一致等情形)、只有简单几句概括无详细实际内容的,各项对应得4分;5)未编制本部分方案的不得分。以上7项内容每缺少一项内容,其对应分值不予计取。7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承诺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应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在取得中标资格后,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本项目的框架协议; 2.承诺在签订框架协议时,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与中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约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框架协议; 3.承诺签订框架协议后,严格执行本项目框架协议中,双方约定的价格、质量标准、履约期等条款,保质保量的完成本项目的合同履约工作; 4.承诺框架协议履约期内服从采购人的协调与指挥;按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范围开展工作;按照与采购人的约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履约工作;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成果文件或服务质量存在缺陷时,第一时间解决处理问题,并按照与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完成整改工作; 5.承诺如以上内容出现与承诺内容违背的行为,自愿接受采购人的处罚,并承担相应行为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对于产生法律后果的情况,则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全部承诺的得满分,每项承诺内容擅自改动承诺内容或遗漏缺少的,扣6分;未提供此部分承诺内容的不得分。3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序号 评审因素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 评审标准 关联格式 无价格权重表权重项编号权重项权重值1标的价格100.00%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七、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对征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征集人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审过程中废标的征集项目,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征集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八、确认入围供应商名单及结果1.评审委员会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编制评审情况,生成评审报告。2.征集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入围供应商名单。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确认评审报告中入围供应商名单。3.根据确定的入围供应商结果,征集人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同时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4.征集人不解释入围或未入围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九、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征集人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5.发现征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征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征集人书面说明情况;评审委员会熟悉和理解征集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发现征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评审:5.1征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5.2征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5.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征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5.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征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5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是价格优先法或质量优先法之外的评审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价格优先法、质量优先法,但实际上不符合规定;5.6征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5.7征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编制评审专家停止评审说明并发送给征集人,并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停止评审说明中应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征集人认为评审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及时向财政、监管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十、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工作人员监督之下办理。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征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征集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审,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6.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六章框架协议、合同文本{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框架协议(服务类,封闭式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编号:一、协议方基础信息征集人(甲方):地址:联系方式:入围供应商(乙方):地址: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三、采购需求和最高限价1.标的名称:2.服务内容:3.服务要求(1)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2)服务期限:(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4)违约责任:四、入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协议价格(一)入围服务内容:(二)入围服务标准:(三)协议价格:五、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二次竞价六、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以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1.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2.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描述:七、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1.支付方式:2.支付时间和条件:八、采购合同文本根据第二阶段成交方式展示合同文本九、框架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月/年。十、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1.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2.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是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集人将启动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十一、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征集人的权利和义务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4.接受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服务对象的反馈和评价情况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5.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6.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7.监督方在服务履约中的相关事宜。(二)入围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服务和协议价格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2.对本协议履行形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3.乙方应当按照本项目第二阶段合同规定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相对应的法律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与服务对象约定;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出现服务违约违规、合同终止等情况给服务对象造成的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5.积极配合工作,自觉接受甲方对乙方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评;6.指定作为业务联系人,办理与甲方相关事宜。十二、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一致的,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裁决。十三、生效条款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甲方(公章):甲方代表: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注:以上为框架协议范本,框架协议内容具体以签订模板为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购选定/二次竞价}合同合同名称:{采购标的}{直购选定/二次竞价}合同合同编号:框架协议编号:甲方:乙方:合同金额(元):人民币大写: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序号标的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123合计 ¥ 大写(人民币):二、服务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工作量清单:三、合同定价方式、支付方式、付款期限合同定价方式:固定价格合同支付方式:付款期限:四、验收标准和方法五、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1.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2.(乙方的违约责任)……七、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提交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八、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冲突的,从其规定。甲方(公章):甲方代表: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注:以上为合同范本,合同内容具体以签订模板为准。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响应性投标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封面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采购包2:分册名称:响应性投标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封面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商务应答表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包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征集项目名称:{征集项目名称}征集项目编号:{征集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20XX年XX月XX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征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此声明函为非必须响应内容,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认定标准,对照自身实际确认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第1页-响应文件征集项目名称:{征集项目名称}征集项目编号:{征集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财务审计服务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复核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佳木斯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