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变更公告(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6)



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更正一号公告

一、更正项

更正项

更正子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网上投标
网上投标截止时间
2026-01-21 14:30:00

2026-01-2
3
14:30:00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线下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开始时间
2026-01-21 14:00:00

2026-01-2
3
14:00:00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线下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01-21 14:30:00

2026-01-2
3
14:30:00

招标采购(附件)
附件

(定稿)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doc

(更正)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doc

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更正公告.docx

二、补遗更正说明

详见附件

三、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千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17382313008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联系人:
龙老师

联系电话:
023-43727244

竞争性比选文件项目名称: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比选人: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千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篇比选邀请书-2-一、比选内容-2-二、资金来源-2-三、供应商资格条件-2-四、竞标、开标有关说明-2-五、其它有关规定-3-六、联系方式-3-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5-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5-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7-二、报价要求-7-三、付款方式-7-四、知识产权-7-五、其他-8-第四篇采购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比选终止-9-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9-二、评标方法-10-三、评审标准-11-四、无效响应条款-11-五、比选终止条款-13-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4-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0-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20-一、经济部分-28-二、服务部分-29-三、商务部分-31-四、资格条件-33-五、其他资料-38-1.第一篇比选邀请书重庆千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以下简称:比选人)的委托,对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标。1.1.一、比选内容名称最高限价(元)中选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4525501其他未列明行业1.2.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452550元。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下列勘测和设计两类资质:I、供应商应具备下列勘测资质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II、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注: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四、竞标、开标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注册加入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下载或到比选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以及澄清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项目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限:1.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0日。2.报名方式:无须报名。3.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竞选文件才被接受:1.按时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的报价,并上传了电子竞选文件;2.现场递交了竞选文件。本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行采家平台电子竞选文件及现场纸质竞选文件的提交,且线上线下递交的竞选文件内容须保持一致。缺少任意一项均视为无效响应,竞选文件提交规则详见“第五篇三、响应文件”。(五)现场递交文件要求:1.现场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大足区市民中心二楼)。2.现场递交文件时间:2026年1月21日北京时间14:00-14:30。(六)行采家电子竞采要求:行采家电子竞采时间:发布公告后至2026年1月21日14:30(北京时间)。(七)现场比选时间:2026年1月21日14:30(北京时间)。1.4.五、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比选活动。(二)为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比选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比选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竞标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竞标费用:无论竞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竞标处理。1.5.六、联系方式(一)比选人: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联系人:龙老师电话:023-43727244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二环南路897号(二)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千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7382313008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食品城大道18号重庆广告产业园18幢3单位4A-42.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一、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1项二、服务内容、要求及标准(一)服务内容:对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勘测设计服务,面积约6000亩(具体以现场实际面积为准)。(二)服务要求: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预算编制规定(试行)》、《重庆市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四改”技术要求(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比选人的要求,完成项目新增耕地预检、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图、概算书(预算书)等内容,符合上级部门要求;完成项目前期立项、建设内容实地踏勘、1:500地形测绘、竣工地形测量、全程参与施工建设及项目验收、成果上图入库、绩效评价等具体工作。(三)质量标准1、勘测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勘测规范、规程的勘测规定要求,并通过相关各部门的审查合格;2、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文件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比选人招标深度及施工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合格。规划设计项目区必须通过测绘、收集、整理项目建设地块的位置、拐点坐标、面积以及主要工程措施座落位置等基本信息;规划设计要包含初设的内容并达到项目招标前最后定案的深度,项目预算需达到最后送审前的深度;单体断面图达到施工图纸设计深度。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一)项目总负责人供应商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水利类专业技术职称。[注: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若要求技术职称专业但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可以提供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二)勘察负责人供应商拟派的勘察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地质或岩土类专业技术职称。[注:提供有效的拟派勘察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若要求技术职称专业但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可以提供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三)设计负责人供应商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水利类专业技术职称。[注:提供有效的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若要求技术职称专业但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可以提供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四)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供应商自行承诺中选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比选人的要求组建项目组,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组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比选人。成交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其成交资格,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四、成果提交设计完成后需交付完整设计成果电子版格式1套和纸质件图纸5套。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2.1.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勘测设计服务期限50日历天,最终以市级要求为准。(二)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完成该项目全部工作内容,通过市区两级专家组评审并提交主管部门入库备案。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完成本工程勘测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主要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详图设计等阶段的地质勘测,并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成果,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包括配合比选人委托的设计咨询单位、协助比选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提供勘测交底服务及在施工期间按比选人要求提供必要的服务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配合比选人完成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相应要求的BIM模型等产生的所有费用。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履行的,由供应商负责,比选人不会承担任何费用。本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本项目暂定勘测设计费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452550元,其中:暂定勘测费最高限价为158760元(暂定勘测费=26.46元/亩*6000亩=1587600元,1:500地形图测量),暂定勘测费单价限价为26.46元/亩;暂定竣工测量费最高限价为39690元(暂定竣工测量费=26.46元/亩*1500亩=39690元、最终以田块整治面积为准,1:500地形图测量(地上)+土石方复核计算),暂定竣工测量费单价限价为26.46元/亩;暂定设计费最高限价为254100元(暂定设计费=费率15000000元*1.694%=363000元),设计费费率最高限价为1.694%;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三、付款方式本合同支付方式分项目支付:初步设计通过批复(含计划批复)完成项目储备,待任务下达后发包人支付批复项目勘测设计费结算价的50%;项目完工支付至勘测设计费结算价的80%;项目通过验收并完成上图入库绩效评价后支付勘测设计费结算价剩余金额。根据各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完成情况,设计人按发包人要求开具满足发包人地区要求的正式发票后,方可向发包人办理请款,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因此造成未按期付款的一切法律责任。2.2.四、知识产权比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选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选人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2.3.五、其他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本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详细约定。3.第四篇采购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比选终止3.1.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由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竞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竞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竞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比选文件要求。3服务部分响应文件内容本比选文件第二篇内容。4商务部分响应文件内容本比选文件第三篇内容。5竞标有效期响应文件内容竞标有效期为竞标截止时间起90天。3.2.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选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综合评分法:(一)比较与评价。按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评审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供应商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审委员会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选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本项目中选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竞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竞标报价相同的并列。2、评审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30%)3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服务部分(55%)对项目背景的理解15分对项目编制背景的理解;对项目需求(包含项目内容和要求、项目预期目标、项目基础资料)的理解,描述程度全面、完整、详实得15分,较为全面、完整、详实得10分,基本全面、完整、详实得5分,不够全面、完整、详实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定)1、全面、完整、详实:理解认识充分,现状问题分析详实;方案具有优良的针对性、先进性、经济性及可实施性,描述详实。2.较为全面、完整、详实:理解认识较为充分,现状问题分析较为详实;方案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可实施性,描述较为清晰。3.基本全面、完整、详实:理解认识一般,现状问题分析基本完整;方案基本具有可实施性,描述基本完整。4.不够全面、完整、详实:内容少量不完整,理解认识不到位,现状问题分析不完整;方案可实施性不够,描述不完整。工作思路 20分根据本项目的工作内容,提出合理工作思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状分析与资源力分析、总体目标、建设潜力分析、人员组织、时间安排、质量控制措施等。全面、完整、详实得20分,较为全面、完整、详实得12分,基本全面、完整、详实得5分,不够全面、完整、详实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编制实施方案大纲10分编制实施方案大纲。全面、完整、详实得10分,较为全面、完整、详实得6分,基本全面、完整、详实得3分,不够全面、完整、详实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10分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详尽、售后响应迅速等。全面、完整、详实得10分,较为全面、完整、详实得6分,基本全面、完整、详实得3分,不够全面、完整、详实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商务部分(15%)项目业绩(9分)供应商2021年至竞争性比选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指高标准农田或千亿斤粮食或土地整理或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勘测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提供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项目人员(6分)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最多得2分。2、供应商拟配备水利、地质或岩土类、测量或测绘专业人员;各个专业人员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各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四、无效响应条款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响应:(一)响应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响应文件含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供应商串通竞标的;(六)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七)未按时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的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3.4.五、比选终止条款在比选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比选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项目预算,比选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比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比选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比选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比选。3.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一)供应商供应商是指响应比选、参加竞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供应商条件合格供应商应完全符合比选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比选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竞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竞标。(四)法律责任供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二、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是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是评审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比选文件也是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比选文件由比选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服务需求;第四篇采购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比选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响应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比选代理机构对比选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比选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比选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比选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比选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比选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目录。(一)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二)联合竞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三)竞标有效期竞标有效期为竞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每套响应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可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比选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竞标报价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函”的格式填写报价。2.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竞标有效期内竞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竞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六)修正错误若响应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审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供应商竞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竞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竞标将作为无效竞标处理。(七)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竞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比选文件中“比选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比选代理机构可视比选具体情况,延长竞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比选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主持,邀请供应商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比选人或者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供应商名称、竞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竞标价格、价格折扣(如有)和比选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竞标方案(如有)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详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比选人或其授权的评审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选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选人。(二)定标程序1.比选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比选人。2.比选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选候选人顺序确定中选人。3.比选人或者比选代理机构应当自中选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公告中选结果。中选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选人变更中选人拒绝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选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比选活动。七、中选(一)比选人依法确定中选人后,比选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选通知书。(二)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比选人或者比选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比选过程和中选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比选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对比选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比选文件之日或者比选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1.2供应商对比选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比选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供应商对中选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选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比选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供应商对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相关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比选代理服务费(一)成交供应商分别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代理费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类型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5000-1000)×0.35%=14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0.55(万元)(二)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即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以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采购代理费已包含在报价中,不单列。10、交易服务费本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由重庆开源创新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按大足发改〔2023〕10号文规定收取,由中选人全额缴纳。十一、签订合同(一)比选人原则上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选人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中选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比选人和中选人在合同中详细约定。(二)比选文件、中选人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3.6.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GF-2000-0210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设计人:签订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任务书;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2.3.1按国家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执行;2.3.2按城市勘测设计规范标准执行;2.3.3按现行定额标准执行。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中标函(文件)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3.4投标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勘测设计范围(根据行业特点填写)4.1名称:4.2规模:4.3阶段:。4.4勘测设计范围:4.5勘测、设计质量:1、勘测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勘测规范、规程的勘测规定要求,并通过相关各部门的审查合格;2、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文件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比选人招标深度及施工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合格。规划设计项目区必须通过测绘、收集、整理项目建设地块的位置、拐点坐标、面积以及主要工程措施座落位置等基本信息;规划设计要包含初设的内容并达到项目招标前最后定案的深度,项目预算需达到最后送审前的深度;单体断面图达到施工图纸设计深度。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5.1符合设计要求的现状地形图1份(光盘一份);5.2符合设计要求的矢量现状图及控规资料1份;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的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交。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时间(本设计周期含节假日在内)本项目设计周期90天(最终以市级要求为准),提交设计成果5份及电子版。注:合同签订后,逾期一天扣处以500元违约金(在支付设计合同款时扣除),逾期30天发包人将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担保。初步设计报送市级主管部门评审后按要求完成修改,逾期一天处以500元违约金(在支付设计合同款时扣除),逾期30天发包人将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担保。第七条费用7.1勘测设计费结算价=勘测费+设计费+竣工测量费勘测费=勘测中标单价*市级实际批复面积;竣工测量费=竣工测量中标单价*竣工后实际农田整治面积;设计费=设计预算批复中的工程费*设计中标费率。根据中标结果,暂定勘测设计费为万元,大写:;其中:勘测费中标单价为元/亩,暂定勘测费元;竣工测量费中标单价为元/亩,暂定竣工测量费元;设计费取费比例为%,暂定设计取费元。第八条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8.1勘测设计费支付:本合同支付方式分项目支付:初步设计通过批复(含计划批复)后,发包人支付批复项目勘测设计费结算价的50%;项目完工支付至勘测设计费结算价的80%;项目通过验收并完成上图入库绩效评价后支付勘测设计费结算价剩余金额。根据各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完成情况,设计人按发包人要求开具满足发包人地区要求的正式发票后,方可向发包人办理请款,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因此造成未按期付款的一切法律责任。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1)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及时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9.2设计人责任(1)按本合同要求,遵照有关设计规程规范和已批准的各类设计文件及其审批意见,结合本工程特点,开展勘测设计工作,按期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如设计人在项目设计上存在重大缺陷,将直接扣减设计人10%勘测设计费(不含竣工测量费);设计人预算必须通过造价审核,审核后,资金审减率在5%(含5%)以内不扣减设计人勘测设计费(不含竣工测量费);资金审减在5%(不含5%)以上,按比例扣减设计人勘测设计费(不含竣工测量费)。(2)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逾期交付设计文件,逾期一天扣处以500元违约金(在支付设计合同款时扣除),逾期30天发包人将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担保。(3)由于设计人设计遗漏或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并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测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应不低于实际损失的10%。(由双方协商确定,不超过该工程的勘测设计费用)(4)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出现较大设计变更,按照工程投资增加占项目比例扣减该工程项目勘测设计费用(不含竣工测量费)。(由双方协商确定,不超过该工程的勘测设计费用)(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6)负责提供各次审查需要的设计资料,做好各次设计汇报。(7)设计人不得将本项目设计工作分包。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11条知识产权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设计人在工程设计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办法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3.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竣工质保期为止(设计人需全程参与本项目验收)。13.2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3.3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3.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3.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6份,发包人3份,设计人3份。13.6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3.7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单位盖章):设计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联系人:联系人:签订时间:年月日廉政合同工程合同编号:廉政合同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发包人):(设计人):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双方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双方的责任:(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二)严格执行的合同,自觉遵守合同。(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任何一方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行为,任何一方有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发包人应遵守的内容:(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接受或者变相接受设计人的财物。不得在设计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接受设计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设计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发包人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除本合同规定外,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设计人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设计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设计人应遵守的内容:(一)设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财物。(二)设计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设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设计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设计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设计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设计人二至五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三)设计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政合同》规定,根据查证金额的10倍,由设计人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并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后续进度款不足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仍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发包人还可向设计人继续追讨。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止。第六条本合同作为工程设计合同的附件,与项目设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七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合同双方各执叁份。发包人单位:(盖章)设计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3.73.8.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部分资料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商务部分资料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3.9.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报价函比选项目名称:致:(比选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比选文件所有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暂定勘测设计费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其中:勘测费单价报价元/亩,暂定勘测费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竣工测量费单价报价元/亩,暂定竣工测量费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设计费费率报价%,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二、我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竞标的竞标有效期为竞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如果我方中选,我方将履行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七、我方未为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八、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选的唯一条件。九、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比选文件要求。十、若我方中选,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比选文件要求缴纳比选代理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3.10.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服务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2)服务部分资料供应商按照“第四篇”“评审标准”“服务部分”评分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3.11.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商务部分资料供应商按照“第四篇”“评审标准”“商务部分”评分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3.12.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项目名称:致:(比选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致:(比选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竞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比选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比选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3.13.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竞争性比选文件项目名称: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比选人: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千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篇比选邀请书-2-一、比选内容-2-二、资金来源-2-三、供应商资格条件-2-四、竞标、开标有关说明-2-五、其它有关规定-3-六、联系方式-3-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5-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5-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7-二、报价要求-7-三、付款方式-7-四、知识产权-7-五、其他-8-第四篇采购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比选终止-9-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9-二、评标方法-10-三、评审标准-11-四、无效响应条款-11-五、比选终止条款-13-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4-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0-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20-一、经济部分-28-二、服务部分-29-三、商务部分-31-四、资格条件-33-五、其他资料-38-1.第一篇比选邀请书重庆千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以下简称:比选人)的委托,对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标。1.1.一、比选内容名称最高限价(元)中选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4525501其他未列明行业1.2.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452550元。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下列勘测和设计两类资质:I、供应商应具备下列勘测资质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II、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注: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四、竞标、开标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注册加入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下载或到比选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以及澄清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项目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限:1.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2日。2.报名方式:无须报名。3.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竞选文件才被接受:1.按时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的报价,并上传了电子竞选文件;2.现场递交了竞选文件。本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行采家平台电子竞选文件及现场纸质竞选文件的提交,且线上线下递交的竞选文件内容须保持一致。缺少任意一项均视为无效响应,竞选文件提交规则详见“第五篇三、响应文件”。(五)现场递交文件要求:1.现场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大足区市民中心二楼)。2.现场递交文件时间:2026年1月23日北京时间14:00-14:30。(六)行采家电子竞采要求:行采家电子竞采时间:发布公告后至2026年1月23日14:30(北京时间)。(七)现场比选时间:2026年1月23日14:30(北京时间)。1.4.五、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比选活动。(二)为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比选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比选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竞标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竞标费用:无论竞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竞标处理。1.5.六、联系方式(一)比选人: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联系人:龙老师电话:023-43727244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二环南路897号(二)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千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7382313008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食品城大道18号重庆广告产业园18幢3单位4A-42.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一、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1项二、服务内容、要求及标准(一)服务内容:对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勘测设计服务,面积约6000亩(具体以现场实际面积为准)。(二)服务要求: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预算编制规定(试行)》、《重庆市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四改”技术要求(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比选人的要求,完成项目新增耕地预检、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图、概算书(预算书)等内容,符合上级部门要求;完成项目前期立项、建设内容实地踏勘、1:500地形测绘、竣工地形测量、全程参与施工建设及项目验收、成果上图入库、绩效评价等具体工作。(三)质量标准1、勘测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勘测规范、规程的勘测规定要求,并通过相关各部门的审查合格;2、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文件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比选人招标深度及施工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合格。规划设计项目区必须通过测绘、收集、整理项目建设地块的位置、拐点坐标、面积以及主要工程措施座落位置等基本信息;规划设计要包含初设的内容并达到项目招标前最后定案的深度,项目预算需达到最后送审前的深度;单体断面图达到施工图纸设计深度。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一)项目总负责人供应商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水利类专业技术职称。[注: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若要求技术职称专业但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可以提供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二)勘察负责人供应商拟派的勘察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地质或岩土类专业技术职称。[注:提供有效的拟派勘察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若要求技术职称专业但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可以提供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三)设计负责人供应商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水利类专业技术职称。[注:提供有效的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若要求技术职称专业但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可以提供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四)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供应商自行承诺中选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比选人的要求组建项目组,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组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比选人。成交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其成交资格,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四、成果提交设计完成后需交付完整设计成果电子版格式1套和纸质件图纸5套。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2.1.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勘测设计服务期限50日历天,最终以市级要求为准。(二)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完成该项目全部工作内容,通过市区两级专家组评审并提交主管部门入库备案。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完成本工程勘测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主要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详图设计等阶段的地质勘测,并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成果,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包括配合比选人委托的设计咨询单位、协助比选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提供勘测交底服务及在施工期间按比选人要求提供必要的服务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配合比选人完成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相应要求的BIM模型等产生的所有费用。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履行的,由供应商负责,比选人不会承担任何费用。本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本项目暂定勘测设计费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452550元,其中:暂定勘测费最高限价为158760元(暂定勘测费=26.46元/亩*6000亩=158760元,1:500地形图测量),暂定勘测费单价限价为26.46元/亩;暂定竣工测量费最高限价为39690元(暂定竣工测量费=26.46元/亩*1500亩=39690元、最终以田块整治面积为准,1:500地形图测量(地上)+土石方复核计算),暂定竣工测量费单价限价为26.46元/亩;暂定设计费最高限价为254100元(暂定设计费=15000000元*1.694%=254100元),设计费费率最高限价为1.694%;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三、付款方式本合同支付方式分项目支付:初步设计通过批复(含计划批复)完成项目储备,待任务下达后发包人支付批复项目勘测设计费结算价的50%;项目完工支付至勘测设计费结算价的80%;项目通过验收并完成上图入库绩效评价后支付勘测设计费结算价剩余金额。根据各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完成情况,设计人按发包人要求开具满足发包人地区要求的正式发票后,方可向发包人办理请款,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因此造成未按期付款的一切法律责任。2.2.四、知识产权比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选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选人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2.3.五、其他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本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详细约定。3.第四篇采购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比选终止3.1.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由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竞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竞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竞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比选文件要求。3服务部分响应文件内容本比选文件第二篇内容。4商务部分响应文件内容本比选文件第三篇内容。5竞标有效期响应文件内容竞标有效期为竞标截止时间起90天。3.2.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选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综合评分法:(一)比较与评价。按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评审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供应商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审委员会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选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本项目中选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竞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竞标报价相同的并列。2、评审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30%)3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服务部分(55%)对项目背景的理解15分对项目编制背景的理解;对项目需求(包含项目内容和要求、项目预期目标、项目基础资料)的理解,描述程度全面、完整、详实得15分,较为全面、完整、详实得10分,基本全面、完整、详实得5分,不够全面、完整、详实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定)1、全面、完整、详实:理解认识充分,现状问题分析详实;方案具有优良的针对性、先进性、经济性及可实施性,描述详实。2.较为全面、完整、详实:理解认识较为充分,现状问题分析较为详实;方案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可实施性,描述较为清晰。3.基本全面、完整、详实:理解认识一般,现状问题分析基本完整;方案基本具有可实施性,描述基本完整。4.不够全面、完整、详实:内容少量不完整,理解认识不到位,现状问题分析不完整;方案可实施性不够,描述不完整。工作思路 20分根据本项目的工作内容,提出合理工作思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状分析与资源力分析、总体目标、建设潜力分析、人员组织、时间安排、质量控制措施等。全面、完整、详实得20分,较为全面、完整、详实得12分,基本全面、完整、详实得5分,不够全面、完整、详实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编制实施方案大纲10分编制实施方案大纲。全面、完整、详实得10分,较为全面、完整、详实得6分,基本全面、完整、详实得3分,不够全面、完整、详实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10分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详尽、售后响应迅速等。全面、完整、详实得10分,较为全面、完整、详实得6分,基本全面、完整、详实得3分,不够全面、完整、详实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商务部分(15%)项目业绩(9分)供应商2021年至竞争性比选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指高标准农田或千亿斤粮食或土地整理或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勘测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提供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项目人员(6分)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最多得2分。2、供应商拟配备水利、地质或岩土类、测量或测绘专业人员;各个专业人员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各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四、无效响应条款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响应:(一)响应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响应文件含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供应商串通竞标的;(六)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七)未按时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的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3.4.五、比选终止条款在比选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比选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项目预算,比选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比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比选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比选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比选。3.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一)供应商供应商是指响应比选、参加竞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供应商条件合格供应商应完全符合比选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比选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竞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竞标。(四)法律责任供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二、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是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是评审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比选文件也是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比选文件由比选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服务需求;第四篇采购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比选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响应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比选代理机构对比选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比选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比选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比选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比选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比选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目录。(一)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二)联合竞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三)竞标有效期竞标有效期为竞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每套响应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可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比选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竞标报价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函”的格式填写报价。2.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竞标有效期内竞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竞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六)修正错误若响应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审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供应商竞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竞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竞标将作为无效竞标处理。(七)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竞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比选文件中“比选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比选代理机构可视比选具体情况,延长竞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比选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主持,邀请供应商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比选人或者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供应商名称、竞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竞标价格、价格折扣(如有)和比选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竞标方案(如有)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详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比选人或其授权的评审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选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选人。(二)定标程序1.比选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比选人。2.比选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选候选人顺序确定中选人。3.比选人或者比选代理机构应当自中选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公告中选结果。中选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选人变更中选人拒绝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选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比选活动。七、中选(一)比选人依法确定中选人后,比选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选通知书。(二)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比选人或者比选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比选过程和中选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比选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对比选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比选文件之日或者比选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1.2供应商对比选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比选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供应商对中选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选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比选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供应商对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相关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比选代理服务费(一)成交供应商分别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代理费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类型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5000-1000)×0.35%=14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0.55(万元)(二)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即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以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采购代理费已包含在报价中,不单列。10、交易服务费本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由重庆开源创新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按大足发改〔2023〕10号文规定收取,由中选人全额缴纳。十一、签订合同(一)比选人原则上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选人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中选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比选人和中选人在合同中详细约定。(二)比选文件、中选人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3.6.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GF-2000-0210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设计人:签订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任务书;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2.3.1按国家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执行;2.3.2按城市勘测设计规范标准执行;2.3.3按现行定额标准执行。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中标函(文件)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3.4投标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勘测设计范围(根据行业特点填写)4.1名称:4.2规模:4.3阶段:。4.4勘测设计范围:4.5勘测、设计质量:1、勘测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勘测规范、规程的勘测规定要求,并通过相关各部门的审查合格;2、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文件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比选人招标深度及施工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合格。规划设计项目区必须通过测绘、收集、整理项目建设地块的位置、拐点坐标、面积以及主要工程措施座落位置等基本信息;规划设计要包含初设的内容并达到项目招标前最后定案的深度,项目预算需达到最后送审前的深度;单体断面图达到施工图纸设计深度。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5.1符合设计要求的现状地形图1份(光盘一份);5.2符合设计要求的矢量现状图及控规资料1份;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的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交。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时间(本设计周期含节假日在内)本项目设计周期90天(最终以市级要求为准),提交设计成果5份及电子版。注:合同签订后,逾期一天扣处以500元违约金(在支付设计合同款时扣除),逾期30天发包人将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担保。初步设计报送市级主管部门评审后按要求完成修改,逾期一天处以500元违约金(在支付设计合同款时扣除),逾期30天发包人将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担保。第七条费用7.1勘测设计费结算价=勘测费+设计费+竣工测量费勘测费=勘测中标单价*市级实际批复面积;竣工测量费=竣工测量中标单价*竣工后实际农田整治面积;设计费=设计预算批复中的工程费*设计中标费率。根据中标结果,暂定勘测设计费为万元,大写:;其中:勘测费中标单价为元/亩,暂定勘测费元;竣工测量费中标单价为元/亩,暂定竣工测量费元;设计费取费比例为%,暂定设计取费元。第八条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8.1勘测设计费支付:本合同支付方式分项目支付:初步设计通过批复(含计划批复)后,发包人支付批复项目勘测设计费结算价的50%;项目完工支付至勘测设计费结算价的80%;项目通过验收并完成上图入库绩效评价后支付勘测设计费结算价剩余金额。根据各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完成情况,设计人按发包人要求开具满足发包人地区要求的正式发票后,方可向发包人办理请款,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因此造成未按期付款的一切法律责任。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1)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及时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9.2设计人责任(1)按本合同要求,遵照有关设计规程规范和已批准的各类设计文件及其审批意见,结合本工程特点,开展勘测设计工作,按期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如设计人在项目设计上存在重大缺陷,将直接扣减设计人10%勘测设计费(不含竣工测量费);设计人预算必须通过造价审核,审核后,资金审减率在5%(含5%)以内不扣减设计人勘测设计费(不含竣工测量费);资金审减在5%(不含5%)以上,按比例扣减设计人勘测设计费(不含竣工测量费)。(2)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逾期交付设计文件,逾期一天扣处以500元违约金(在支付设计合同款时扣除),逾期30天发包人将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担保。(3)由于设计人设计遗漏或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并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测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应不低于实际损失的10%。(由双方协商确定,不超过该工程的勘测设计费用)(4)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出现较大设计变更,按照工程投资增加占项目比例扣减该工程项目勘测设计费用(不含竣工测量费)。(由双方协商确定,不超过该工程的勘测设计费用)(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6)负责提供各次审查需要的设计资料,做好各次设计汇报。(7)设计人不得将本项目设计工作分包。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11条知识产权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设计人在工程设计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办法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3.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竣工质保期为止(设计人需全程参与本项目验收)。13.2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3.3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3.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3.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6份,发包人3份,设计人3份。13.6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3.7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单位盖章):设计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联系人:联系人:签订时间:年月日廉政合同工程合同编号:廉政合同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发包人):(设计人):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双方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双方的责任:(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二)严格执行的合同,自觉遵守合同。(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任何一方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行为,任何一方有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发包人应遵守的内容:(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接受或者变相接受设计人的财物。不得在设计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接受设计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设计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发包人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除本合同规定外,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设计人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设计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设计人应遵守的内容:(一)设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财物。(二)设计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设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设计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设计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设计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设计人二至五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三)设计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政合同》规定,根据查证金额的10倍,由设计人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并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后续进度款不足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仍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发包人还可向设计人继续追讨。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止。第六条本合同作为工程设计合同的附件,与项目设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七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合同双方各执叁份。发包人单位:(盖章)设计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3.73.8.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部分资料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商务部分资料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3.9.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报价函比选项目名称:致:(比选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比选文件所有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暂定勘测设计费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其中:勘测费单价报价元/亩,暂定勘测费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竣工测量费单价报价元/亩,暂定竣工测量费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设计费费率报价%,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二、我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竞标的竞标有效期为竞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如果我方中选,我方将履行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七、我方未为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八、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选的唯一条件。九、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比选文件要求。十、若我方中选,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比选文件要求缴纳比选代理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3.10.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服务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2)服务部分资料供应商按照“第四篇”“评审标准”“服务部分”评分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3.11.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商务部分资料供应商按照“第四篇”“评审标准”“商务部分”评分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3.12.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项目名称:致:(比选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致:(比选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竞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比选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比选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3.13.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足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月16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1、比选公告;2、竞争性比选文件更正内容:1、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二、报价要求中“暂定勘测费最高限价为158760元(暂定勘测费=26.46元/亩*6000亩=1587600元,1:500地形图测量),暂定勘测费单价限价为26.46元/亩;暂定竣工测量费最高限价为39690元(暂定竣工测量费=26.46元/亩*1500亩=39690元、最终以田块整治面积为准,1:500地形图测量(地上)+土石方复核计算),暂定竣工测量费单价限价为26.46元/亩;暂定设计费最高限价为254100元(暂定设计费=15000000元*1.694%=363000元),设计费费率最高限价为1.694%;”更正为:“暂定勘测费最高限价为158760元(暂定勘测费=26.46元/亩*6000亩=158760元,1:500地形图测量),暂定勘测费单价限价为26.46元/亩;暂定竣工测量费最高限价为39690元(暂定竣工测量费=26.46元/亩*1500亩=39690元、最终以田块整治面积为准,1:500地形图测量(地上)+土石方复核计算),暂定竣工测量费单价限价为26.46元/亩;暂定设计费最高限价为254100元(暂定设计费=15000000元*1.694%=254100元),设计费费率最高限价为1.694%;”2、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1月23日北京时间14:00-14:30,开标时间修改为:2026年1月23日北京时间14:30更正日期:2026年1月20日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比选人: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联系人:龙老师电话:023-43727244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二环南路897号2、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千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7382313008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食品城大道18号重庆广告产业园18幢3单位4A-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