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隔离护栏 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变更公告(丹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6)
关于在文安路、科技街部分路段设置中央隔离护栏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关于在文安路、科技街部分路段设置中央隔离护栏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百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1-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600-0496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关于在文安路、科技街部分路段设置中央隔离护栏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1-1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增加格式18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2,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详见新的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20日09时2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文件密封送至开标现场。保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
春三路240号
联系方式:
0415-3198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百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26-2-10号
联系方式:
0415-2299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庄丽婷
电话:
0415-229989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关于在文安路、科技街部分路段设置中央隔离护栏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丹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区域
丹东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09:30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19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庄丽婷
项目联系电话
0415-2299899
采购单位
丹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春三路24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5-3198998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百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26-2-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5-229989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隔离护栏 全流程电子化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