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招标变更公告(2026)


某部物业管理项目(第四次重发)  
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部物业管理项目(第四次重发)
二、项目编号:YKGCZB20251104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0日
四、更正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6日
五、公告内容:原开启时间:2026年01月26日14:00(北京时间)更改为2026年01月28日15:00(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某部
项目联系人: 孙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一科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366号3400室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 19906767717

(第四次重发)(定)-竞争性谈判文件-某部物业管理项目.pdf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项目编号:,YKGCZB20251104项目名称:,某部物业管理项目(第四次重发)采购单位:,某部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一科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1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公告宁波一科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某部的委托,对某部物业管理项目(第四次重发)进行采购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KGCZB20251104项目名称:某部物业管理项目(第四次重发)预算金额(元):140000.00最高限价(元):14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某部物业管理项目(第四次重发)数量: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元):14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某部物业管理项目,具体内容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单位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同意后续订合同第二年度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1月23日(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请将供应商报名资料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潘火和荣大厦B座803-16室。3、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①供应商报名表(见公告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四、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6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400号会议室。五、投标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1月26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400号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竞标人。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所有文件(含公告中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等)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信息名称:某部项目联系人:孙老师(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一科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366号3400室项目联系人:陈老师项目联系方式:1990676771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前附表是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如与采购文件其他章节有矛盾,应以此表为准。序号对应供应商须知条款号内容、要求11.2.1采购单位:某部21.2.2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一科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366号3400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990676771731.3采购项目概况、采购范围:详见采购公告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4*2.2合格的服务来源:国内53.4.1现场考察或答疑会:不组织64.3备选方案:不允许7*4.4预算价: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8*4.5响应报价包含内容: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投标报价及费用: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3、本项目的投标总价须包含完成年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基本工资、各类福利和补贴(如加班补贴、高温补贴、早餐补贴等)、公积金、社保(五金)的缴纳、暂住费、各种保险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的支付、人员各季节工作服(含帽、衣、裤、鞋、雨衣、雨裤,雨鞋)的配置、人员所使用作业工具等各类耗材费、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费用、配备的设备设施和作业车辆的折旧费及运行维护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及其他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一切费用。9*5.1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10*6.1响应保证金:无序号对应供应商须知条款号内容、要求11*7.3.1书面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件:U盘1份(响应文件签字盖章所有内容的PDF版)。12*7.3.5供应商参与多个子包响应的装订要求:不适用13*7.4.2供应商参与多个子包响应的密封要求:不适用147.5.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址: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158.2.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址: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169.4.1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11710.1.1成交供应商数量:11810.1.2成交规则:采购单位确定排序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911.2.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2011.2.3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后的处理:采购单位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顺位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但并不类推2112.11、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2、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成交(中标)金额作为基数,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招标费率后计取,向成交供应商收取。3、成交供应商应当在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4、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2213.1其他说明:/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1采购程序、评审程序和成交规则总体说明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1.2定义1.2.1采购单位:提出并组织实施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2.2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设立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1.2.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有意向为采购单位提供工程、货物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4谈判小组:由采购单位或采购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负责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单位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工作组。1.2.5谈判程序:谈判小组对响应采购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规则和时间依次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谈判评审,采购单位根据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2.6候选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通过评审向采购单位推荐的符合采购项目需求的优先供应商名单。1.2.7成交供应商:采购单位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经过综合分析评价,确定被授予采购合同的供应商。1.2.8发布媒体: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开发布的媒体,具体见前附表。本项目所有采购信息在指定媒体发布后,视同送达所有供应商。1.2.9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澄清或说明文件:应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的文件,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2.10实质性要求:采购文件成交注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响应文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视为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采购项目概况、采购范围、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采购项目服务期:具体见商务条款。1.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二、响应注意事项2.1合格的供应商:指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2.1.1供应商名称:应当为供应商全称,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响应保证金提交人名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2.2合格的服务来源:见前附表。*2.3供应商代表*2.3.1若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响应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或《组织授权书》(适用非法人的其它组织,格式参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3.2若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响应文件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相符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第六章)。2.4响应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和风险。三、采购文件3.1采购文件的组成(1)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3.2采购文件的获取:见采购公告。3.3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3.1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单位可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发出通知书或者发布补充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保证供应商有足够时间修改和补充其响应文件并参加采购活动;否则,应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3.2供应商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后,应在通知书回执上明示收悉意见、盖上供应商单位公章,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3.4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3.4.1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采购文件发售期限截止后,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具体见前附表。四、报价要求4.1报价:指“响应报价表”中的响应报价,是谈判小组评审的依据之一,开启程序中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响应报价表”唱出各供应商的报价。4.2报价必须是人民币报价。4.3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者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具体见前附表。*4.4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4.5报价应当包含的内容:见前附表。五、响应文件有效期*5.1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响应文件保持有效和接受响应文件约束的期限。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应当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见前附表)。5.2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六、响应保证金(本条款不适用)*6.1响应保证金: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的,约束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履行其义务的担保。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要求见前附表,供应商应当交纳不少于采购文件规定金额的响应保证金。6.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不计息):6.2.1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付清代理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保证金在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2.2上述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后,应及时前来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对逾期办理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利息和“资金占用费”。6.2.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发生违法失信行为,导致采购失败或采购单位损失的;(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拒绝与采购单位订立合同或提出不合理要求的;(4)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退还其响应保证金,并向其追索不足部分。七、响应文件*7.1响应文件的组成:(1)响应函(2)响应报价表(3)分项报价表(自拟)(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6)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6.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商务和技术偏差表(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7.2响应文件编制和格式7.2.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和证明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7.2.2语言:中文,当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时,以中文文本为准。7.2.3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当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2.4响应文件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应当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未有格式要求的,供应商自行编制。7.2.5响应文件应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7.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装订及份数7.3.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响应文件的份数要求见前附表。7.3.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有不符的,以正本为准。7.3.3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应该按照规定盖章或签字。7.3.4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谈判小组将不接受该修改。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以上其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7.3.5本项目若有多个子包的,供应商若参与多个子包响应的,响应文件装订要求见前附表。*7.4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送7.4.1供应商应密封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标注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第六章。7.4.2本项目若有多个子包的,供应商若参与多个子包响应的,响应文件密封要求见前附表。7.4.3本须知前附表若规定需要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文本的,该电子文本需标明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放入响应文件的密封袋内。7.4.4未按规定密封或标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7.4.5通过邮寄递送响应文件时,应将全部响应文件按上述要求可靠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7.5响应文件的提交7.5.1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见前附表。7.5.2采购单位因故需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提前以发出通知书或者发布补充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及时书面回复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约束。7.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7.6.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7.6.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其响应保证金予以退还。7.6.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八、接收及开启程序8.1接收响应文件8.1.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安排工作人员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接收响应文件。8.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3)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8.2开启响应文件8.2.1开启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开启会议的,视同放弃开启程序监督权力、认可开启结果。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前附表。8.2.2开启会议程序:(1)宣布开启会议纪律;(2)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3)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4)工作人员开启响应文件,并依据《响应报价表》宣读供应商名称以及响应报价等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5)宣布有关注意事项;(6)开启会议结束。8.2.3开启会议已经开启和宣读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一律不予退还。8.2.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单位将重新组织采购。8.2.5开启会议结束后,谈判小组进行评审。九、评审9.1谈判小组9.1.1采购单位或采购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将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负责评审工作。谈判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公告之前予以保密。9.1.2谈判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廉洁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并且只依据响应文件本身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后提交的任何的补充声明、修正方案。9.2评审办法9.2.1评审办法见第三章。9.3评审程序9.3.1评审程序见第三章。9.4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9.4.1谈判小组提交评审报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本项目约定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见前附表。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不进行公示。9.5评审过程保密9.5.1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前,谈判小组名单应该保密。谈判小组成员、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参与人员应该对评审过程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9.5.2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并不当场宣布。十、确定成交10.1确定成交供应商10.1.1本项目约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见前附表。10.1.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成交规则见前附表。10.1.3采购单位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序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0.1.4采购单位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本项目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告视同告知了所有供应商本项目的采购成交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10.2发出成交通知10.2.1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0.2.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合同签订11.1本项目合同签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单位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力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11.2签订合同11.2.1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最迟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的内容签订书面合同,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要求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见前附表,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1.2.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评审过程中响应文件的澄清或说明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1.2.3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采购单位将按照前附表的规定进行处理。11.2.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拒绝与采购单位订立合同或提出不合理要求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1.4履约保证金11.4.1履约保证金是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而向采购单位提交的用以保障其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担保,促使成交供应商全面履行与采购单位订立的合同,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成交供应商违约的,采购单位将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或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成交供应商违约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11.4.2履约保证金的要求见商务条款。11.4.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义务完毕止。11.4.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由合同进行约定。11.4.5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拒绝提交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退还其响应保证金。十二、代理服务费12.1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的费用收取方式及收费标准见前附表。十三、异议的处理13.1采购单位和异议提出人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处理。双方就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因本项目不属于行政监督部门监督的项目,双方可将争议提交相应行业组织设立的采购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第三章评审办法一、总则1.1本项目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1.2谈判小组成员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各供应商进行独立评审。1.3评审结果排序:按照各供应商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一名候选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最终报价相同的由采购单位抽签决定。二、谈判小组须知和评审过程处理原则2.1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1.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1.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1.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2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选定补足评审专家。2.3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4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单位可以决定继续评审;但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不足三家使得价格竞争不充分且明显超出采购单位预期价格,或明显超出相关市场信息共享平台公开的市场价格的,采购单位可决定不再继续评审,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5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6评审专家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7谈判小组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原则上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响应。评审中,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谈判小组根据情况有权确定所有供应商都按照无效响应处理,或者以其中通过初步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详细评审,其他供应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2.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为无效响应:2.9.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9.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2.9.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9.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9.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9.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10响应文件响应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谈判小组应当对发现的响应文件响应报价错误按下列规定修正:2.10.1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表为准;2.10.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10.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0.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响应文件响应报价有修正的,其评审价为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修正后的响应报价若高于响应报价,则成交价以响应报价为准,修正后的响应报价若低于响应报价,则成交价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准。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应当按照本章评审程序中“澄清或者说明”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为无效响应。2.11在评审中若发现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若发现电子文本与书面文本不一致,以书面文本为准。三、评审程序评审程序包括初步评审(包括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澄清或者说明、详细评审、确定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等程序。3.1资格审查本项目为资格后审,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步程序。资格审查内容(兼谈判小组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审查内容(符合/不符合)1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采购(代理)人对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采购(代理)人对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审查结论(合格/不合格)注:1、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2、上述资格审查内容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3.2符合性审查由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符合性审查内容(兼谈判小组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符合/不符合)1供应商名称应当为供应商全称,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响应保证金提交人名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响应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或《组织授权书》(适用非法人的其它组织,格式参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响应文件无须提供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相符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第六章);3响应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4响应文件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5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装订及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7.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装订及份数6响应文件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7.17响应报价预算价: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响应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5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作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响应报价低于成本价的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报价有修正的,供应商不予确认的8单位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详见谈判小组须知和评审过程处理原则第2.8条9商务和技术偏差详见采购需求10其他无效响应认定情形商务条款响应表的响应表有缺项、漏项且谈判小组认定该缺项、漏项使得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小组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串通响应的,详见谈判小组须知和评审过程处理原则第2.9条谈判小组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认定情形。审查结论(合格/不合格)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为不合格。3.3澄清或者说明3.3.1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谈判小组认为需要进一步确认的其他内容,谈判小组可通过询标的方式书面要求供应商到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小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安排技术或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未响应澄清安排的通知到场进行答疑和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并承担后果。3.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响应文件的澄清或说明文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4询标的次序和时间是根据评委对响应文件审查的具体情况安排的,如果评委认为已经理解或不需要澄清的响应文件,将可能不再安排供应商进行询标。3.4单独谈判3.4.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与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3.4.2单独谈判环节开始后供应商代表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以便及时取得联系,未能取得联系的视作放弃进一步谈判机会,将以原响应文件或已完成的谈判成果作为评审依据。3.4.3谈判小组将与单一供应商对涉及采购要求的方方面面进行一轮或多轮次的谈判。3.4.4在单独谈判中,谈判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暗示、提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等,在供应商面前不得谈论或评价有关问题以及其他有关的事项等。3.4.5当轮次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报价及承诺或最终报价及承诺,报价或最终报价原则上小于等于供应商的前一次报价。注:(1)每轮报价时间均为30分钟;(2)供应商在规定的30分钟内未报价的,视为未响应报价,作无效标处理。3.4.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3.4.7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单位代表确认。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3.5确定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3.5.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各供应商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一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最终报价相同的由采购单位抽签决定。3.5.2成交金额=供应商的最终报价。3.5.3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6编写评审报告3.6.1谈判小组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对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3.6.2评审结束。3.7本项目供应商不足的处理3.7.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单位将重新组织采购。3.7.2谈判过程中,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单位将重新组织采购。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模板及内容需实质性调整,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要约情况及采购单位实际承诺结果据实增补或调整)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的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现根据《民法典》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甲方位于兴宁路400号,现甲方因业务需要,聘请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一致同意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服务情况乙方在以下服务范围内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保洁管理服务。1.服务时间:2.服务区域:3.服务内容: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关于物业服务的责任和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有在甲方现场执行本合同所必要的文件、程序和材料。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的员工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工作间。2.乙方关于物业服务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应安排的管理人员入场管理员工并保证服务水准。所有乙方员工的招聘、调配、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对乙方有建议权。乙方员工工作时必须穿着经甲方认可的制服(包括制服式样和面料)。服务中所需的清洁工具、办公用品及统--制服由乙方提供。乙方应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家具,确保器材安全,并保持正常工作。乙方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在6:30至12:00时间内接到甲方通知时,服务响应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其他时间内接到甲方通知时,服务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工作日期间乙方应确保每天有工作人员到营区工作。甲方和乙方合同结束后,乙方按交接清单中的内容将甲方提供的器材交还甲方。三、乙方和甲方之间关系1.乙方现场代表19乙方向物业现场安排一名代表,负责具体的合同执行工作。乙方现场代表的职责代表乙方执行本合同。在现场确保本协议服务的执行质量。管理日常运营并监督乙方的工作人员。代表乙方处理各项日常事务,包括与甲方代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无任何修改本合同的权利。2.沟通与交流乙方与甲方每月进行一次工作回顾,随时对甲方提出的投诉意见立即采取措施。3.乙方的雇主责任甲方与乙方员工之间并不建立任何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乙方独立对其员工承担雇主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保、承担工伤责任、承担离职补偿金或赔偿金责任。四、价格及支付条款1.服务清单-览表以上服务费价格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管理费、招聘、培训费制服费行政、报告费用增值税日常工作常用工具及清洁耗品(如大盘纸、洗手液、垃圾袋等)由甲方提供2.临时服务费对于任何临时、额外的保洁服务要求(超出合同以外的服务需求),乙方将按以下每小时的标准计取:工作日人民币30元/小时,非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人民币40元/小时,法定节假日人民币40元/小时,所有临时额外服务须由双方代表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3.服务变更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服务范围、内容发生变化,甲方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乙方按照甲方需求重新配置保洁岗位,甲乙双方应当按照乙方重新配置的保洁岗位数和本条第1款的岗位单价对服务费金额进行调整,并签订补充协议。4.支付条款日常保洁服务费付款:每半年支付日常保洁服务费,乙方应当出具保洁服务费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应当在30日内付款。如甲方延迟付款,每逾期-天,需按所欠服务费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乙方因向甲方追讨欠款而支出的任何费用可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追索,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委任其他人追讨欠款而产生的合理费用等。五、一般条款201.保密本合同及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接触到的相关任何对方的情况都应当是保密的,无论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还是在合同中止以后,甲方和乙方都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2.安全法规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规定、有管辖权的地**府颁布的一切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3.价格调整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遇国家有关税收、基本工资、社保缴纳方面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原因,导致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成本增加的,则双方应就服务费价格的调整进行协商。若双方就服务费价格调整达成一致意见的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乙方经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后即可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4.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生效日已存在的知识产权,包括各方所拥有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及关于无形资产的其他法律权利,应仍属于原所有人并且不因本合同的履行而转让给对方所有。5.不可抗力除非涉及支付到期款项,任何一方出现对本合同延迟履行或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时,如果这种延迟或不履行是明显地在由该方不能合理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内,则不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中止或解除,也不构成索赔。条件是受影响方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说明发生的事件和造成拖延或无法履行其责任的情况。因不可抗力造成-方超过十五天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甲方仍应支付所有已经实际履行的服务的费用。6.违约责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无论何种情况,在相关法律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任何一方均不就另一方附带、间接的、偶然的损失承担责任。六、合同期限1.合同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单位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同意后续订合同第二年度合同。2.合同提前终止1)甲方终止合同如甲方因合理原因对乙方的服务状况不满,则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的三十天内仍未对此有任何补救措施,甲方可要求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通知应当书面形式送至乙方并以送达日期为准,本合同将在乙方收到通知书三十天后终止。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期内甲方因其他任何原因要终止合同,甲方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双方将共同合作,解决终止事宜。另外甲方还将支付乙方相当于每一合同年限一个月的服务费的金额(按合同终止前三个月的平均服务费金额为计算标准)作为提前终止的违约金。2)乙方终止合同如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条款服务费,且在接到催款函后的三十天内仍未付清欠款,或甲方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以外的义务,且经乙方明确拒绝后仍强制要求的,乙方可要求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送至甲方并以送达日期为准,本合同将在甲方收到通知书后终止。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其他任何原因要终止合同,乙方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双方将共同合作,解决终止事宜。另外乙方还将支付甲方相当于每一合同年限一个月的服务费的金额(按合同终止前三个月的平均服务费金额为计算标准)作为提前终止的违约金。七、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双方同意应尽力以友好方式解决所发生的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索赔或争议,并且在收到双方发出的争议通知时,立即着手进行双方代表之间的磋商工作。如果协商无法解决时,则该争议将提交原告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除争议部分外,在解决期间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及相关协议。八、其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一:保密协议甲方:乙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某部物业管理项目的采购工作签订如下保密协议: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包括书面及电子版等)仅限于乙方参加甲方服务所需,资料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乙方负有保密的责任,乙方保证对甲方递交的资料、信息提供完善的保密措施,不得复制以上的任何资料,或向第三方泄露。乙方员工在任何时候的泄密将视为乙方的泄密。在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归还从甲方直接获得或间接获得的所有资料,如所有图纸、说明、技术数据以及其他任何资料。2、在本协议期间,乙方作为履行服务之结果,均应当为甲方之财产,且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3、乙方对以下情况不承担保密责任:3.1并非因乙方之错误而成为公众可获得的信息;3.2在乙方按照本协议获得该信息之前,即由乙方拥有的信息,且该信息不是直接或间接来自甲方或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方。3.3由乙方从某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且乙方有合理理由认为该第三方对甲方或其关联方不承担保密义务;3.4由乙方为乙方雇员独立开发的信息,且该信息不属于上述规定的信息。3.5乙方在按照本协议履行服务过程中可能会积累知识,并在取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后将此类知识用于其日常业务。4、对本协议内容的任何违反,视作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5、本协议有效期10年,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由双方重新签章。6、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2025年月日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所属单位序号项目需求某部11物业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约9000平方米绿化养护和修剪。(2)约1万平方米院内道路的清洁。(3)家属院楼梯楼道每周全覆盖打扫家属楼1次。(4)每日的生活垃圾清运和每月的建筑及绿化垃圾清运。(5)食堂隔油池抽污。二、卫生保洁服务内容1.家属院(含道路)(1)对营院的道路、人行路、非机动车棚每天定时清扫1遍(2)每月清理雨水井排水口落叶和掉落的杂物、及时清扫,确保路面无积水;(3)发现路面有口香糖、泥土、油污、等杂物要及时用铲刀或清洁剂清洁;(4)每年两次食堂隔油池抽污;(5)垃圾桶应整齐有序,摆放至垃圾房内,每日18:00前对当天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单个垃圾桶容量240L,每日清运约5桶生活垃圾,1桶食堂厨余垃圾),保证垃圾房内无堆放杂物和过夜垃圾,并每周至少打扫2次垃圾房内卫生。(6)垃圾桶每周进行两次擦洗,清洗完后,用布擦干。清洗完毕后应及时将垃圾桶运回原处,发现有垃圾桶损坏及时报告甲方。(7)乙方负责甲方院内的建筑及绿化垃圾清运,每年清运车次为:累计不超过12车次。乙方负责将院内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绿化垃圾进行清运。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要求:车厢容积不低于7立方米,安排车辆及铲车装车均由乙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在甲方提出需求后24小时内进行响应,安排人员及车辆设备。2.保洁标准(1)地面无杂物、积水、无明显污渍、泥沙;(2)道路及人行道无污渍,烟头、纸屑等垃圾;(3)路面无浮尘、无杂物、垃圾和痰渍;(4)家属院室内楼梯楼道地面干净,无灰尘污渍、锈迹;(5)垃圾房设施周围干净、无果皮、纸屑等垃圾;(6)垃圾桶外表无污渍、无油迹;(7)垃圾桶周围无积水、无散落物;(8)房屋周围雨水井、下水道保持清洁无杂物、树叶及其他散落物。5.保洁服务时间及次数要求保洁范围保洁次数备注室内外营区道路及非机动车棚一天一次下雨、落叶较多或大风时期应根据实际情况及采购单位要求增加次数家属院室内楼梯楼道卫生每周至少全覆盖打扫一次发现有楼道堆放杂物情况及时向甲方报告6.招标人考核措施招标人按月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如发现有缺岗记录两次以上,从履约保证金扣除人民币500.00元/次;其他因未达到保洁服务标准,从履约保证金扣除人民币200.00元/次。7.本次服务过程中需提供低值易耗品及清洗设备,具体要求如下:类别名称备注药剂类除草剂乙方提供草坪肥料乙方提供绿化树木用杀虫剂乙方提供白蚁防治乙方提供除油剂乙方提供其他乙方提供工具类扫把乙方提供手套乙方提供毛巾抹布乙方提供大号编织垃圾袋甲方提供自行走草坪机甲方提供绿篱机甲方提供打草机甲方提供绿化设备用机油甲方提供绿化设备用汽油乙方提供其他乙方提供清洗设备扫地车甲方提供其他乙方提供注:以上清单中的使用数量报价人根据服务内容及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考虑。三、绿化养护1.养护范围及内容日常绿化养护面积约为9000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养护种类:马尼拉草坪、台湾草草坪、绿篱、花灌木、香樟树、桂花树等。服务范围:基本工作包括,浇水、清理垃圾、防台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定期工作包括,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2.养护标准项目名称工作要求标准浇水具体视天气情况保持植物良好长势,不出现大面积枯萎等缺水现象。施肥平均1次/年做到施肥均匀、充足、适度,保证绿化植物强壮、枝叶茂盛。修剪整形草地:10-12次/年灌木:8-10次/年(根据长势状况而定和采购单位需求)乔木(桂花树、樟树等院内绿化树木):冬季修剪一遍,并及时进行绿化垃圾清运。草地:要求草的高度一致,整齐美观,无疯张现象。乔、灌木:植物主枝分布均匀,通风透气,造型美观;绿篱整齐一致。病虫害防治草地、灌木、乔木(桂花树、樟树等院内绿化树木)及时防治,病株、虫害现象不成灾。除杂草松土草坪等除草每月一遍,雨后杂草严重者每周一遍,草坪上不允许有开花杂草,花木丛中不允许有高于花木的杂草。花丛下无杂草,树盘内无严重杂草。补植对因生长不良造成的残缺花草、树木及时补植恢复。能满足植物生长的条件下无黄土裸露;无明显沟缝。清理绿化垃圾修剪下来的树枝和杂草,当天垃圾要当天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准就地焚烧。有专人跟踪保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响应文件的密封外包装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年月日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2、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件一响应函致:(采购单位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代表本供应商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为此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响应报价为“响应报价表”载明的响应报价。2.供应商已仔细阅读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澄清或修改文件、补充通知等(如有的话),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供应商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4.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5.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采购文件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以及支付代理服务费用。6.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系人姓名: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二响应报价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人民币元/年)投标声明若无填“/”即可注: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致:我单位(采购单位名称):(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与我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的法定代表人一致,现由其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响应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法定代表人信息如下: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附件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致:我(采购单位名称):(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供应商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响应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法律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后附:1、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附件六商务和技术偏差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简要内容实际偏离的具体内容注: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中“▲”条款,投标人须全部响应或正偏离,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如有正偏离,请填写具体解释。如未偏离,在“偏离情况”处填写“全部响应”即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