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管网完善工程招标变更公告(襄阳市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



【襄阳市本级中心】樊城城乡结合部排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樊城城乡结合部排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XYSZ-JSGC202601SZ-003001001)

樊城城乡结合部排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澄清通知(第一次)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樊城城乡结合部排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XYSZ-JSGC202601SZ-003001001)招标文件澄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6 招标代理服务费”
变更为:支付标准:以中标价为基础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标准的90%计取,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与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1)“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2.合同价格形式”“2.2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
变更为:2.2 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确定中标单位后再完善施工图审查、预算评审等程序。项目实际合同总价应按照预算评定价乘以中标下浮系数(投标报价÷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确定。
总承包计划工期为:72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30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设计工作起始时间为详勘结束后,包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工期660日历天。
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合理分担风险,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主要工程材料和人工费调差的范围、风险幅度和调整方法。价格基准日应为承包单位在投标期内确定投标总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其合价等价格的日期,如招标文件及合同未约定,基准日为投标截止日前28天。
(2)13.8.1关于基期价格的约定:价格基准日应为承包单位在投标期内确定投标总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其合价等价格的日期,如招标文件及合同未约定,基准日为投标截止日前28天。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答疑澄清通知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当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与招标文件或答疑澄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为准。

招标人:襄阳市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翰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6 日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管网完善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