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墓管理服务招标变更公告(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2026)



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瞻岐镇公墓管理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瞻岐镇公墓管理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2-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BHFZB2026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瞻岐镇公墓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2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竞争性磋商公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三、服务内容及要求--(二)服务要求

1、中标人配备的作业人员须适应项目作业要求,作业人员≥3人,作业人员要求男性、适应本项目作业要求且能熟练操作打卡设备、手机记录设备等。

★1、中标人配备的作业人员须适应项目作业要求,作业人员≥3人,作业人员要求男性、适应本项目作业要求且能熟练操作打卡设备、手机记录设备等。

3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三、服务内容及要求--(二)服务要求

5、防火安全巡查,配备足额灭火器,每日防火隐患排查,重点节日前后成立专项检查组巡检(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里)。

★5、防火安全要求,配备灭火器(规格?4kg?)每个公墓不少于10个,应?定期检查?,确保灭火器处于有效状态。配备防火水桶(规格20升)每个公墓不少于20个,内盛清水,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随时可用。每日防火隐患排查,重点节日前后成立专项检查组巡检(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里)。

4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六、服务内容及要求--(二)服务要求

5、防火安全巡查,配备足额灭火器,每日防火隐患排查,重点节日前后成立专项检查组巡检(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里)。

5、防火安全要求,配备灭火器(规格?4kg?)每个公墓不少于10个,应?定期检查?,确保灭火器处于有效状态。配备防火水桶(规格20升)每个公墓不少于20个,内盛清水,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随时可用。每日防火隐患排查,重点节日前后成立专项检查组巡检(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里)。

更正日期:

2026年0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瞻虹路77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8408501

质疑联系人:

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8408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巴敬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8395925

质疑联系人:

张月侠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839592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传????真:

/

监督投诉电话:

0574-89295894

附件信息:

20260212磋商文件更正定稿-瞻岐镇公墓管理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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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NBHFZB2026008项目名称:瞻岐镇公墓管理服务项目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项目需求19第四章评审标准27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8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瞻岐镇公墓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HFZB2026008项目名称:瞻岐镇公墓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76326最高限价(元):376326采购需求:标项名称:瞻岐镇公墓管理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376326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瞻岐镇公墓管理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资金落实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2月28日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2月28日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2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投标文件制作:①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②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③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4)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5)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6)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4.4重要提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竞标人。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瞻虹路77号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408501质疑联系人:王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84085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项目联系人(询问):巴敬文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395925质疑联系人:张月侠质疑联系方式:0574-8839592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传真:/联系人:郑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序号内容1项目编号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项目名称瞻岐镇公墓管理服务项目3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4磋商代理机构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报价及费用(1)响应报价:年度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运营管理所需的一切人工、材料、设施(管理用房乙方自备)、设备(包括巡逻车辆及加油等)及人员服装、食宿、交通、通讯、保险,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等,即完成本项目要求所提供服务涉及的全部费用。(2)不论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4)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代理收费标准,以三年中标总金额为收费基数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备注: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中标人在接到我公司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5)成交服务费款项汇入的账号: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中河支行账 号:81131101302159656户 名: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成交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上公布。7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9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90天。10响应文件份数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1份、商务技术文件1份、报价文件1份)。★11磋商保证金无。12响应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3响应文件提交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4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5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16授予合同按政府采购办有关规定,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需报政府采购办备案。17其他事项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前必须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注册登记。18签约方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19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采购邀请、响应、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各项义务。4.“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四)磋商委托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五)磋商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经采购人同意,允许合理分包。(八)特别说明★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供应商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采购文件中指定的“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供应商认定。3.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响应的,由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所属姓名或相关负责人)或自然人签署的相关响应资料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九)关于分公司响应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响应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的相关响应资料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十)关于知识产权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2.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十一)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5.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供应商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投诉函范本》。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项目需求4.评审标准5.合同条款及格式6.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规定信息发布网站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规定信息发布网站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2.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对采购文件的异议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注明日期。没有提出异议且又参与了该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采购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至少包含以下部分:A.资格审查文件:(1)封面(格式附后);(2)关于资格的承诺函(格式附后);(3)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之一,格式附后):a.中小企业声明函;b.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c.监狱企业声明函。(7)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有)(8)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B.商务技术文件:(1)封面(格式附后);(2)自评分表(格式附后);(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4)招标需求偏离表(格式附后);(5)第四章“评审办法”中要求提供的资料;;(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C.报价文件:(1)封面(格式附后);(2)报价函(格式附后);(3)首次报价一览表(格式附后);(4)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报价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报价要求1.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五)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2、响应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供应商应准备以下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1份、商务技术文件1份、报价文件1份)。3、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六)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四、磋商程序(一)磋商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参加磋商并签到。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磋商权利、认可磋商结果。(二)磋商程序:1、电子招投标采购活动程序:第一阶段:(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2)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以政采云平台设置为准。(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做首次报价记录。第二阶段:(1)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被拒绝。(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磋商小组依照顺序与进入磋商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即本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即本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审标准)。(5)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商务技术分+价格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6)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7)磋商会议结束。(8)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上公布成交结果。2、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启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启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五、评审(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有关的法规组建磋商小组。(二)评审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审,评审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三)评审程序1.形式审查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实质审查与比较(1)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问,供应商要向磋商小组澄清有关问技术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磋商小组有权对该响应文件做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3)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5)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评审成员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磋商小组组长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按评审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同时起草评审报告。3.响应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但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限期内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澄清、说明或更正后,不影响磋商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在资格审查中,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2)在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2)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3)响应文件项目不齐全;(4)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5)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6)带“★”的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5项(不含)以上的;(8)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9)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11)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存在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无效投响应条款要求。3)在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交报价函或报价函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3)响应文件项目不齐全;(4)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5)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6)报价具有选择性的;(7)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8)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9)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内容与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有重大差异的;(10)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1)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存在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款要求。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响应的。(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五)错误修正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六)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1.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审标准》。(七)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供应商所提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八)磋商小组成员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九)评审过程的监控1.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2.开启后到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磋商小组名单以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六、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4.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不适用),或其它原因被依法撤销成交资格,则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七、合同授予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响应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4.成交人如不遵守采购文件或响应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八、履约验收采购人负责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九、特别说明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小微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6、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下同)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小微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1、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响应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3、支持绿色发展13.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3.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3.3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14、支持创新发展1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1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十、其他除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第三章项目需求前附表序号项目需求内容1采购内容瞻岐镇公墓管理服务项目2单位及数量1项。3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 本章内容。4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 本章内容。5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6技术规格(服务)要求详见 本章内容。7物理特性要求/。8质量、安全要求/。9服务标准、期限、效率详见 本章内容。10验收标准详见 本章内容。11现场踏勘不组织。★一、商务要求表序号项目要 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资金落实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如因政策变动引起的不可控风险,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或变更合同,但须提前通知。2项目实施地点鄞州区瞻岐镇3付款方法和条件采购人根据财政资金安排情况,在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年度合同总价的50%作为预付款;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尾款。具体办法为:采购人结合考核结果按月核算服务经费,自收到符合采购人财务制度要求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4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1%;2)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3)中标人应按采购人确定的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不得将履约保证金取回或作任何抵押。履约保证金于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中标人未按合同要求进行履约的情形除外,如出现未按合同要求履约的情形按合同约定执行)。5合同终止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一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可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6对采购内容进行变更的处理内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承诺的投标报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包含人员最低工资或社保的政策调整)的变动而调整。二、采购内容项目名称瞻岐镇公墓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完成瞻岐镇公益性墓地(全镇区域)日常管理服务,包括维护秩序、巡查等安保工作,保洁、垃圾清运,绿化修剪、养护、日常零星维修,修缮监管等。服务期限合同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下一年度合同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服务地点/现场瞻岐镇运营规模鄞州区瞻岐镇公益性墓地(全镇区域)。三、服务内容及要求(1)服务内容1、日常管理服务(1)做好重要节日(清明节)的值班、安保、交通秩序、文明祭扫、防火等工作。严防火灾、泥石流、塌方等灾害,提倡文明祭祀、鲜花祭祀,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制止祭奠者在禁燃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墓区。祭奠者应到墓区所设公共焚香炉内烧香、点烛、化纸,杜绝火灾隐患。如因火烛、燃放烟花炮竹、烟头等引起火灾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2)进行常态化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对管辖区进行巡查,对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劝阻,引导当事人进行整改,并上报采购人,确保区域内无乱新建、乱改建、乱扩建、乱修缮等现象。(3)要有规范的工作管理制度、工作职责、服务项目、服务热线、应急预案等,该上墙公示的必须公示。(4)除日常管理外,不得开展任何墓园收费服务项目。不得阻挠或禁止墓主(申请人)合理合法的入穴、祭扫、维修等行为。(5)积极配合采购人及区、市相关部门的相关检查和工作,认真落实相关政策。2、绿化维护:(1)绿化养护按三级绿地标准进行养护,养护内容包括绿地日常巡查、绿化日常养护(包括水肥管理、除草、培土、修剪整形、补植涂白、病虫害防治等)、绿地保洁、应急或突发事件等涉及的绿化养护工作。根据养护设施量、养护标准,由中标人自行配置作业所需的机械和设备。绿化养护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需每年上报长势不佳的乔木、灌木,并自行投入养护技术力量进行改良。由于中标人养管不力造成绿植、苗木缺损的,中标人应及时补植或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特殊情况(如恶劣天气等造成破坏行为)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2)做好管理墓园内的绿化植被(包括草皮、灌木、小乔木、大乔木)修剪整齐(每个墓园一年不少于3次修剪,特别是清明节前必须完成一次)。3、园区基建维护:乙方负责对管理的园区范围内所有路面、管理用房、停车场、厕所、沟渠、墓区公共挡墙、石坎、路基、踏步铺装面、用水用电设施等基建因日久正常损耗造成的破损进行修复。特别是清明节前需完成全面的检修工作,保证清明祭扫有序进行;对因天灾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较大破损报由采购人协商后处理。单个项目维修费用在1万元以下,由中标单位承担;1万元以上项目双方协商解决,维修前需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4、园区垃圾清理:日常及时对园区内的卫生进行打扫,至少每周一次,保证日常环境整洁,特别是清明期间加强清扫强度和频次。对绿化修整、枯枝落叶、群众祭扫、基建维修产生的各种垃圾要进行常态化清理,清理完的垃圾按类别区分,分别外运至各处理点。5、做好日常的人员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日常做好值班、安保、防火等工作;严防火灾、泥石流、塌方等灾害。三个镇级墓园做到有人24小时值班值守。6、进行常态化墓园巡查。对于发现的墓园内的基建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对于需品质提升、绿化整改的地方及时上报并提出建议。对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劝阻,引导当事人进行整改,并上报。确保区域内无乱新建、乱改建、乱扩建、乱修缮等现象。(二)服务要求:★1、中标人配备的作业人员须适应项目作业要求,作业人员≥3人,作业人员要求男性、适应本项目作业要求且能熟练操作打卡设备、手机记录设备等。2、完成本项目日常巡查所需的车辆(至少一辆)、设备、劳保用品、手机等(打卡设备由采购人提供)由中标人负责配备。3、中标人需为配置的管理人员缴纳社保及意外保险,管理人员每日正常巡查,不得出现巡查盲点,并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4、对园区其他正常活动进行有序接待引导;对入葬、祭扫需求及时配合;遇到春节、清明、冬至等特殊日子需调集人手加大秩序维护,保证常规祭扫活动。★5、防火安全要求,配备灭火器(规格‌4kg‌)每个公墓不少于10个,应‌定期检查‌,确保灭火器处于有效状态。配备防火水桶(规格20升)每个公墓不少于20个,内盛清水,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随时可用。每日防火隐患排查,重点节日前后成立专项检查组巡检(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里)。6、对管理范围内违章的新建、改造、扩建、修缮行为及时发现、制止和上报。7、对管理范围内有火灾隐患、扰民、安全隐患等的行为及时制止。8、管理范围内若有突发状况,须无条件配合做好配合工作。9、不得开展任何墓园收费服务项目,不得阻挠或禁止墓主(申请人)合理合法的入穴、祭扫、维修等行为。10、巡查以水印照片、视频、航拍为证,巡查材料每月底打包发给采购人。11、采购人通过随机抽查和定期航拍取证方式,对违建情况和中标人上报数据进行检查、监督。中标人至少每3个月组织一次巡查对象全方位航拍比对,作为考核、支付的参考依据。12、采购人对中标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每月一查,每半年一考,按《鄞州区瞻岐镇公墓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考核细则》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打分。13、乙方所使用职工、劳动人员等应按国家规定签订规范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等应达到宁波市最低标准和要求,乙方必须为每位符合国家规定社保(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条件的职工参加保险。乙方承诺在人员配置与具体实施人员工作分配时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如有违反,产生的各种劳动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原有3名墓园管理员必须由中标单位接收,如需解聘提前告知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方能实施。14、乙方人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乙方赔付前,提前垫付损失,并向乙方追偿。15、乙方负责管理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16、乙方负责管理人员工作时的人身安全问题,必须购买相应的保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金额中);并重视安全工作,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承诺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意外,都和甲方无关,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乙方人员)管理过程中造成甲方、乙方、第三方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17、乙方在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由于乙方在服务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18、乙方应加强现场人员的劳动管理和劳动教育,注意劳动安全,做好现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不得随意破坏现场的安全围护设施,如发生任何工伤事故或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19、材料堆放及现场维护应做到材料堆放整齐、规范,维护现场保证工完场地清;保持现场整洁、通畅。维护现场严禁打架、斗殴,工作前严禁喝酒,对违反责任者将从重处罚,所处罚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或服务费中扣除。20、负责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绿地等不受损坏,否则应承担相应费用。2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与清运等工作,并承担费用。1、付款方式:1、根据考核结果以年度为单位进行结算支付。结算完成后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发票,甲方在结算完成并收到乙方相应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2、具体以甲方签订合同时提供的考核细则为准(详见附件《鄞州区瞻岐镇公墓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考核细则》),根据服务实际情况甲方具有调整考核内容的权利:(1)综合考核分≥95分的为优秀,拨付全额半年度服务经费:2)90≤综合考核分(2)80≤综合考核分(3)综合考核分附件:鄞州区瞻岐镇公墓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考核细则考核时间:年月-月,考核日期年月日序号考核项目管理要求和标准分值扣分标准自评分考核分1管理工作要求15分工作管理制度、工作职责、服务项目、服务热线、应急预案上墙公示2不符合,每发现一次扣1分2工作期间要求规范着装,注意队伍容貌,自觉维护形象。规定的服务时间内不得脱岗2不符合,每发现一次扣1分3工作期间使用文明劝导用语,严禁粗言秽语,严禁通过威胁、辱骂、殴打等方式进行管理。2不符合,每发现一次扣1分4管理制度完善、合理,响应及时。2不符合,每发现处扣 0.5 分5巡查以水印照片、视频、航拍为证,上传每日打卡情况。7不符合,每发现一次扣2分6环境打扫、垃圾清理15分日常及时对园区内的卫生进行打扫,至少每周一次(清明期间加强清扫强度和频次,确保环境干净整洁。)8不符合,每发现一次扣2分7对绿化修整、枯枝落叶、群众祭扫、基建维修产生的各种垃圾要进行常态化清理,清理完的垃圾按类别区分,分别外运至各处理点。不得违规倾倒处理。7不符合,每发现一次扣2分8基建维护30分所辖墓园内的路面、管理用房、停车场、厕所、沟渠、墓区公共挡墙、石坎、路基、踏步铺装面、用水用电设施等基建因日久正常损耗造成的破损及时进行修复。(每年清明节前须完成一次整体检修)8不符合,每发现一处扣 1分9经批准的墓穴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活动应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不得超范围、超面积、违章建设;8不符合,每发现一处扣 1 分10对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大范围损毁,需及时上报。3不符合,每发现一处扣1分11对管理范围内有火灾隐患、扰民、安全隐患等的及时修复。无法修复的及时上报。特别是台风来临前的隐患排查、修复、上报工作一定要及时。5不符合,每发现一处扣 1 分12维护范围内若有突发状况,须无条件做好配合工作。3不符合,每发现一处扣 1分13对施工、维护不当造成甲方或群众巨大损失的,须赔偿相关损失并扣分。3每发生一起扣1分14其他要求40分全面巡查、巡回检查,不得出现巡查盲点。5不符合,每发现一处扣 2分15在管理的镇公益性墓地及全镇辖区内出现违规新建、改造、扩建、修缮坟墓行为要及时发现、制止、拆除和上报。20不符合,每发现一处扣10分,造成无法整改后果的扣20分16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文明管理和安全生产教育,并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文明管理要求。5不符合,每发现一处扣 2分17服务期间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祭扫者(墓穴业主)任何费用,不得阻碍当事人正常合规的入穴、祭扫、修缮活动,不得参加各种违法犯罪活动。5不符合,每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18作业人员要求,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须服从相关部门的日常检查、监督和指导。乙方需为配置的作业人员缴纳社保及意外保险。5不符合,每发现一处扣 2分19信访舆情发生投诉、举报,经核实情况属实的,且乙方配置人员存在过错的。不计分每发生一起扣500元20因管理不善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计分每发生一起扣5000 元,年度内发生2起的一票否决。得分(总分100分)考核意见:考核人:第四章评审标准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一、总则本次磋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磋商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评审组织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共3人(含)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将按规定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磋商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三、磋商程序3.1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无效。3.2磋商3.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2.2各有效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磋商小组以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作为价格评议的标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2.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3商务技术评审。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3.4汇总商务技术得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5报价评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进行评审。3.5.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5.1.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5.1.2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5.1.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5.1.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5.1.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5.1.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5.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5.2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磋商报价的,响应无效。3.5.3磋商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响应无效。3.5.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3.6编写评审报告。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3、评审标准序号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一、商务技术分(85分)1项目理解与调研分析(10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管理服务需求和现状考察情况、调研后提出的运营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进行评议:理解分析准确、细致、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0分;理解分析基本准确、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但略有欠缺的得7分;理解分析不完整、没有反映项目实际情况,难以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10主观分2重、难点解决措施(10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管理服务需求和现状考察情况、调研后提出的重、难点解决措施进行评议:提供的解决措施具有针对性且具体有效、合理可行的得10分;提供的解决措施不够具体,但基本可行的得7分;提供的解决措施不具针对性且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效果不佳的得4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10主观分3日常巡查、维护方案(10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日常巡逻、维护墓园的秩序和安全的各项方案进行评议:日常巡逻、维护方案内容完整、具有针对性且具体有效、合理可行的得10分;日常巡逻、维护方案内容有所欠缺、但总体基本可行的得7分;日常巡逻、维护方案不具针对性且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基本不可行的得4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10主观分4森林防火巡查方案(8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日常森林防火巡查服务方案进行评议:日常森林防火巡查服务方案内容完整、具有针对性且具体有效、合理可行的得8分;日常森林防火巡查服务方案内容有所欠缺、但总体基本可行的得6分;日常森林防火巡查服务方案不具针对性且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基本不可行的得4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8主观分5特殊节日保障方案(8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节日期间巡查、保障与志愿者工作安排服务方案进行评议:保障方案内容完整、具有针对性且具体有效、合理可行的得8分;保障方案内容有所欠缺、但总体基本可行的得6分;保障方案不具针对性且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基本不可行的得4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8主观分6环境保洁方案(8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巡查过程中随时清理墓园垃圾、保持墓园环境卫生整洁的方案进行评议:环境保洁方案内容完整、具有针对性且具体有效、合理可行的得8分;环境保洁方案内容有所欠缺、但总体基本可行的得6分;环境保洁方案不具针对性且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基本不可行的得4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8主观分7人员配备及管理方案(8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各岗位人员安排分配、人员日常管理及培训方案进行评议:人员配备及管理方案内容完整、具有针对性且具体有效、合理可行的得8分;人员配备及管理方案内容有所欠缺、但总体基本可行的得6分;人员配备及管理方案不具针对性且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基本不可行的得4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8主观分8设施设备配备情况(8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拟投入巡查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包括巡逻车辆、摩托车、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进行评议(拟投入的装备型号、图片编入投标文件,自有的提供购买发票、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或合同):设施设备投入配备能充分满足本项目日常工作需要且设备先进高效、智能化程度高的得8分;设施设备投入配备能基本满足本项目日常工作需要但略有不足的得6分;设施设备投入配备不能满足本项目日常工作需要,落后且效率低下的得4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8主观分9应急保障措施(6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针对大型活动、防台防汛期间、冰冻雪灾、创优评优和突击检查等特殊时期的应急保障措施进行评议:应急保障措施内容完整、具有针对性且具体有效、合理可行的得6分;应急保障措施内容有所欠缺、但总体基本可行的得4分;应急保障措施不具针对性且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基本不可行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6主观分10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6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实质性优惠和承诺、配套服务、特色服务及合理化建议进行评议: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内容完整、具有针对性且具体有效、合理可行、利于实施的得6分;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内容有所欠缺、但总体基本可行的得4分;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不具针对性且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基本不可行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6主观分11投标人证书(3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的得1分。备注: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上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止),否则不得分。3客观分(二)价格分(15分)12参与评审的价格=最终响应报价。评标基准价指的是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5%*100注:1、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价格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15客观分注:1、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各磋商小组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3、重大事件由评委会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关于(项目名称)公开采购的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下述文件作为附件,是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a.本项目采购文件;b.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c.成交通知书;上述文件与合同若有不一致之处,优先次序第一应为合同、第二应为附件(附件的优先次序为c,b,a)。一、项目名称、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服务内容1.1项目名称:瞻岐镇公墓管理服务项目1.2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年月日。1.3服务内容:完成瞻岐镇公益性墓地(全镇区域)日常管理服务,包括维护秩序、巡查等安保工作,保洁、垃圾清运,绿化修剪、养护、日常零星维修,修缮监管等。二、合同金额2.1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年(¥元/年)人民币。三、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4、合同付款方法4.1采购人根据财政资金安排情况,在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年度合同总价的50%作为预付款;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尾款。4.2具体办法为:采购人结合考核结果按月核算服务经费,自收到符合采购人财务制度要求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4.3根据考核结果以年度为单位进行结算支付。结算完成后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发票,甲方在结算完成并收到乙方相应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4.4具体以甲方签订合同时提供的考核细则为准(详见附件《鄞州区瞻岐镇公墓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考核细则》),根据服务实际情况甲方具有调整考核内容的权利:(1)综合考核分≥95分的为优秀,拨付全额半年度服务经费:2)90≤综合考核分(2)80≤综合考核分<90分的为基本合格,扣除该半年度服务经费的5%;(3)综合考核分<80分的为不合格,扣除该半年度服务经费的10%;年度内连续或累计两个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五、税率5.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六、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1、日常管理服务(1)做好重要节日(清明节)的值班、安保、交通秩序、文明祭扫、防火等工作。严防火灾、泥石流、塌方等灾害,提倡文明祭祀、鲜花祭祀,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制止祭奠者在禁燃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墓区。祭奠者应到墓区所设公共焚香炉内烧香、点烛、化纸,杜绝火灾隐患。如因火烛、燃放烟花炮竹、烟头等引起火灾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2)进行常态化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对管辖区进行巡查,对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劝阻,引导当事人进行整改,并上报采购人。确保区域内无乱新建、乱改建、乱扩建、乱修缮等现象。(3)要有规范的工作管理制度、工作职责、服务项目、服务热线、应急预案等,该上墙公示的必须公示。(4)除日常管理外,不得开展任何墓园收费服务项目。不得阻挠或禁止墓主(申请人)合理合法的入穴、祭扫、维修等行为。(5)积极配合采购人及区、市相关部门的相关检查和工作,认真落实相关政策。2、绿化维护:(1)绿化养护按三级绿地标准进行养护,养护内容包括绿地日常巡查、绿化日常养护(包括水肥管理、除草、培土、修剪整形、补植涂白、病虫害防治等)、绿地保洁、应急或突发事件等涉及的绿化养护工作。根据养护设施量、养护标准,由中标人自行配置作业所需的机械和设备。绿化养护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需每年上报长势不佳的乔木、灌木,并自行投入养护技术力量进行改良。由于中标人养管不力造成绿植、苗木缺损的,中标人应及时补植或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特殊情况(如恶劣天气等造成破坏行为)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2)做好管理墓园内的绿化植被(包括草皮、灌木、小乔木、大乔木)修剪整齐(每个墓园一年不少于3次修剪,特别是清明节前必须完成一次)。3、园区基建维护:乙方负责对管理的园区范围内所有路面、管理用房、停车场、厕所、沟渠、墓区公共挡墙、石坎、路基、踏步铺装面、用水用电设施等基建因日久正常损耗造成的破损进行修复。特别是清明节前需完成全面的检修工作,保证清明祭扫有序进行;对因天灾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较大破损报由采购人协商后处理。单个项目维修费用在1万元以下,由中标单位承担;1万元以上项目双方协商解决,维修前需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7、园区垃圾清理:日常及时对园区内的卫生进行打扫,至少每周一次,保证日常环境整洁,特别是清明期间加强清扫强度和频次。对绿化修整、枯枝落叶、群众祭扫、基建维修产生的各种垃圾要进行常态化清理,清理完的垃圾按类别区分,分别外运至各处理点。8、做好日常的人员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日常做好值班、安保、防火等工作;严防火灾、泥石流、塌方等灾害。三个镇级墓园做到有人24小时值班值守。9、进行常态化墓园巡查。对于发现的墓园内的基建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对于需品质提升、绿化整改的地方及时上报并提出建议。对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劝阻,引导当事人进行整改,并上报。确保区域内无乱新建、乱改建、乱扩建、乱修缮等现象。(二)服务要求:1、中标人配备的作业人员须适应项目作业要求,作业人员≥3人,作业人员要求男性、适应本项目作业要求且能熟练操作打卡设备、手机记录设备等。2、完成本项目日常巡查所需的车辆(至少一辆)、设备、劳保用品、手机等(打卡设备由采购人提供)由中标人负责配备。3、中标人需为配置的管理人员缴纳社保及意外保险,管理人员每日正常巡查,不得出现巡查盲点,并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4、对园区其他正常活动进行有序接待引导;对入葬、祭扫需求及时配合;遇到春节、清明、冬至等特殊日子需调集人手加大秩序维护,保证常规祭扫活动。5、防火安全要求,配备灭火器(规格‌4kg‌)每个公墓不少于10个,应‌定期检查‌,确保灭火器处于有效状态。配备防火水桶(规格20升)每个公墓不少于20个,内盛清水,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随时可用。每日防火隐患排查,重点节日前后成立专项检查组巡检(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里)。6、对管理范围内违章的新建、改造、扩建、修缮行为及时发现、制止和上报。7、对管理范围内有火灾隐患、扰民、安全隐患等的行为及时制止。8、管理范围内若有突发状况,须无条件配合做好配合工作。9、不得开展任何墓园收费服务项目,不得阻挠或禁止墓主(申请人)合理合法的入穴、祭扫、维修等行为。10、巡查以水印照片、视频、航拍为证,巡查材料每月底打包发给采购人。11、采购人通过随机抽查和定期航拍取证方式,对违建情况和中标人上报数据进行检查、监督。中标人至少每3个月组织一次巡查对象全方位航拍比对,作为考核、支付的参考依据。12、采购人对中标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每月一查,每半年一考,按《鄞州区瞻岐镇公墓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考核细则》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打分。13、乙方所使用职工、劳动人员等应按国家规定签订规范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等应达到宁波市最低标准和要求,乙方必须为每位符合国家规定社保(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条件的职工参加保险。乙方承诺在人员配置与具体实施人员工作分配时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如有违反,产生的各种劳动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原有3名墓园管理员必须由中标单位接收,如需解聘提前告知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方能实施。14、乙方人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乙方赔付前,提前垫付损失,并向乙方追偿。15、乙方负责管理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16、乙方负责管理人员工作时的人身安全问题,必须购买相应的保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金额中);并重视安全工作,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承诺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意外,都和甲方无关,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乙方人员)管理过程中造成甲方、乙方、第三方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17、乙方在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由于乙方在服务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18、乙方应加强现场人员的劳动管理和劳动教育,注意劳动安全,做好现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不得随意破坏现场的安全围护设施,如发生任何工伤事故或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19、材料堆放及现场维护应做到材料堆放整齐、规范,维护现场保证工完场地清;保持现场整洁、通畅。维护现场严禁打架、斗殴,工作前严禁喝酒,对违反责任者将从重处罚,所处罚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或服务费中扣除。20、负责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绿地等不受损坏,否则应承担相应费用。2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与清运等工作,并承担费用。七、验收要求甲方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或考核表。考核表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甲方根据需要可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乙方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乙方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考核内容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书或考核表由甲方存档。八、违约责任8.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5%作为违约金。8.2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9.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9.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诉讼10.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1.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1.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1.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补充协议、投标承诺、响应文件、采购文件及补充执行。11.4本合同正本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或受委托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约日期:年月日附件:鄞州区瞻岐镇公墓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考核细则考核时间:年月-月,考核日期年月日序号考核项目管理要求和标准分值扣分标准自评分考核分1管理工作要求15分工作管理制度、工作职责、服务项目、服务热线、应急预案上墙公示2不符合,每发现一次扣1分2工作期间要求规范着装,注意队伍容貌,自觉维护形象。规定的服务时间内不得脱岗2不符合,每发现一次扣1分3工作期间使用文明劝导用语,严禁粗言秽语,严禁通过威胁、辱骂、殴打等方式进行管理。2不符合,每发现一次扣1分4管理制度完善、合理,响应及时。2不符合,每发现处扣 0.5 分5巡查以水印照片、视频、航拍为证,上传每日打卡情况。7不符合,每发现一次扣2分6环境打扫、垃圾清理15分日常及时对园区内的卫生进行打扫,至少每周一次(清明期间加强清扫强度和频次,确保环境干净整洁。)8不符合,每发现一次扣2分7对绿化修整、枯枝落叶、群众祭扫、基建维修产生的各种垃圾要进行常态化清理,清理完的垃圾按类别区分,分别外运至各处理点。不得违规倾倒处理。7不符合,每发现一次扣2分8基建维护30分所辖墓园内的路面、管理用房、停车场、厕所、沟渠、墓区公共挡墙、石坎、路基、踏步铺装面、用水用电设施等基建因日久正常损耗造成的破损及时进行修复。(每年清明节前须完成一次整体检修)8不符合,每发现一处扣 1分9经批准的墓穴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活动应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不得超范围、超面积、违章建设;8不符合,每发现一处扣 1 分10对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大范围损毁,需及时上报。3不符合,每发现一处扣1分11对管理范围内有火灾隐患、扰民、安全隐患等的及时修复。无法修复的及时上报。特别是台风来临前的隐患排查、修复、上报工作一定要及时。5不符合,每发现一处扣 1 分12维护范围内若有突发状况,须无条件做好配合工作。3不符合,每发现一处扣 1分13对施工、维护不当造成甲方或群众巨大损失的,须赔偿相关损失并扣分。3每发生一起扣1分14其他要求40分全面巡查、巡回检查,不得出现巡查盲点。5不符合,每发现一处扣 2分15在管理的镇公益性墓地及全镇辖区内出现违规新建、改造、扩建、修缮坟墓行为要及时发现、制止、拆除和上报。20不符合,每发现一处扣10分,造成无法整改后果的扣20分16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文明管理和安全生产教育,并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文明管理要求。5不符合,每发现一处扣 2分17服务期间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祭扫者(墓穴业主)任何费用,不得阻碍当事人正常合规的入穴、祭扫、修缮活动,不得参加各种违法犯罪活动。5不符合,每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18作业人员要求,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须服从相关部门的日常检查、监督和指导。乙方需为配置的作业人员缴纳社保及意外保险。5不符合,每发现一处扣 2分19信访舆情发生投诉、举报,经核实情况属实的,且乙方配置人员存在过错的。不计分每发生一起扣500元20因管理不善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计分每发生一起扣5000 元,年度内发生2起的一票否决。得分(总分100分)考核意见:考核人: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地址:年月日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_自愿参加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就供应商资格承诺如下:1、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方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我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本人系的法定代表人。为你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的政府采购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说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仅须提供此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本单位(授权代表任职部门)(授权代表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编号:)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总报价、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无转委权,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部门:职务:联系电话:(※此处请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说明:授权代表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开标前近一个月内供应商为授权代表所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评分表序号评审内容证明文件自评分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根据评分标准逐条填写(除价格分外)。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真电子邮件企业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资质等级/其中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号社会统一代码注册资金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基本帐户帐号经营范围备注注: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招标需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文件中的项目需求条款内容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注:1、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栏对偏离情况进行说明,若无偏离应在注明“无偏离”的字样;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瞻岐镇公墓管理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行业划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1、农林牧渔业500≤Y<2000050≤Y<500Y<50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3、建筑业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4、批发业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5、零售业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V<200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V<100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13、房地产开发经营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10≤X<100X<10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_____(填写:为符合或者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2.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供应商如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本声明函。注:1、如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本声明函。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不用提供】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此函。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报价函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代表本公司(单位)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为对(项目名称)进行响应,在此:1、提供采购文件中“响应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1份、商务技术文件1份、报价文件1份)。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自开启之日起90天内有效。(2)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采购文件有关条款规定。(3)保证在成交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成交后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成交服务费。(4)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5)我们承诺,与为采购人采购本次的货物或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6)响应方已详细审查并理解全部采购文件,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监管机构相应的处理。3、与本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首次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内容合同履约期限响应报价(人民币元)1小写:大写: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报价作无效处理。投标报价四舍五入,保留到整数位。2、本项目的响应报价须包含完成本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运营管理所需的一切人工、材料、设施(管理用房乙方自备)、设备(包括巡逻车辆及加油等)及人员服装、食宿、交通、通讯、保险,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等。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墓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